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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奖品的当儿,她想都没想便抱著颁奖给她的总经理,然后送给他一个又响又大的吻。她高举奖品,像个小孩似的兴奋的在原地跳上跳下。
“小姐,今晚可别忘了替我们纽约市的尼克队加油喔!”看著仍处于极度兴奋状态的陈小竹,总经理提醒她别忘了替地王队加油。
“当然,等会儿我就去买一件印有I still believe的T恤穿在身上。”她在地铁看到有人穿著上头写著“我仍然相信”的橘红色T恤,本来还不明白为什么,直到她看到报纸的运动版后,才稍解了了原由——所谓的I still believe,整句的意思就是我仍然相信纽约尼克队能拿到NBA的总冠军!而穿著这T恤的人,自然而然就是支持尼克对的球迷。
照她目前的如此强劲的运势,也许再次见到她的梦中情人并不是件可望不可及的事了。
嗯,她也要套用那一句话——I still believe!
第二章
当邓肯来到麦迪逊花园广场时,几乎要被这里震天价响的人声给震得差点失去平衡感。每个人脸上都带著希望而来,希望自己支持的球队能在家乡里打出场好球,希望自己支持的球队能带著家乡父老的期望,由一路挨打的局面撑到最后,赢得一座NBA总冠军的奖杯。
他带著琳达辛苦的穿越人群,好不容易才来到了位于球场边的座位。他身边的观众不乏一些支持尼克队的名人,不论商界、娱乐界……大伙不约而同的齐聚一堂。若说这些人平常没什么共通点,那么今晚篮球即将成为他们唯一的共通语言。
他对篮球没什么深入研究,不过一些基本手势、规则倒还懂得一些,但是真要谈上场拼斗,那可就没办法了。在念大学时,曾经打过两年的橄榄球,其间还因伤引退,提早结束了他的运动生涯。所以,能成为众昕瞩目的焦点固然不错,但能够保有自己的隐私更是件好事。
离开场还有半个小时,他们坐下来吃著爆米花。今天邓肯之所以答应琳达来看球赛,绝对不是想趁这个时候替自己找几个更有财力的客户;事实上,他的客户已经多到他无法负荷的地步了,他不需要为了再多赚几百万美元,而到这个地方招揽客户。
就算他明天把公司卖给有意接手的人,不再从事任何的工作,他也有足够的钱过著富裕且随心所欲的生活。钱,就他的需要层面来讲,已经够多了。今天他之所以继续且努力的工作,没别的意图,就只为享受工作所带来的成就感。而在他发现另一项能带给他够大满足的事情之前,他不打算放弃目前的工作。
“邓肯,来,我替你介绍。”琳达从他身边消失了三十秒后,带了一个他从没见过的人出现。“这是我目前在拍的片子的制作人,查理·伍兹。”然后她回过头,露出她的招牌笑容。也因为这个迷人的笑容,为她赢来一纸化粧品公司的三百万合约。“查理,这是我的男朋友,邓肯·霍华。”
“邓肯·霍华?”查理一听到这名字,立即显示出高度的兴趣。“你该不会就是那个四年前在金融界窜起的邓肯·霍华吧?”
“目前为止在我的工作领域里,应该还没人和我同名同姓。”邓肯幽默的承认他就是对方口里的邓肯·霍华。
“我听一些朋友说,你对于能够获利的投资有非常独到的看法。”查理准备利用球赛还没开始的时间和邓肯聊上几句。“如果你有空的话,不妨我们下次找个机会好好地谈谈。”钱嘛,没人嫌少的,如果眼前这人能替他赚上够多的钱,他愿意付出相对高额的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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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是我的荣幸,”不得罪潜在客户向来是他做事的原则,即使他再怎么厌恶别人的打扰,他也不会表现出来。“我会要我的秘书和你敲定会面的时间。”
“好,我期待和你的会面。”查理得到这结论后爽快的说:“球赛快开始了,我想我最好乖乖地回到我太太身边,要不然她可能会以为我走失了。很高兴认识你,邓肯。”
“我也是。”相当客套的谈话,邓肯回握住他伸出来的手。
在这一连串交谊活动结束后,他试著和颜悦色的对琳达表示,今晚他不想再认识更多的潜力客户。今晚,他想当个普通的球迷,像在场的任何一个人一样,专心致力于球员的表现,而不是忙著和大人物们交换名片、约定会面的时间。
他认为自己是以一种“平和”的方式来表现自己心中的反感,不过就琳达的表情看来,他可能还不够委婉,因为她板著睑和她身后第二排的一个男人换位置,她以行动传达他对她下“重言”的不满。
邓肯对于女人这类负气的小动作,通常是不予理会的?如果琳达期望他会向她低头,甚至恳求她的原谅,那么,她显然是不够了解他。
他,邓肯·霍华不为了一件根本没有错误的事情而道歉。原本他打算在看完球赛过后,带她去吃—顿浪漫的烛光晚餐,度过一个属于两人的热情夜晚,但现在——既然她喜欢要小性子,就让她去吧,他不会因此而影响到自己的心情。
就在现场的灯光渐渐暗下的同时,邓肯发现在他右手边一直空著的位子,终于有人坐了。场内的灯光完全的暗了下来,只有在球场屋顶中央的大型电子看板还亮著。
开场之际,电子看板播著由电脑动画合成的影片,两分钟过后,影片结束。现场播报员开始介绍两队的先发队员上场。由于这是尼克队的主场,因此依照惯例先介绍客队,之后才是重头戏——尼克队的五人先发球员上场。而场上的气氛,也因为球员陆续出场而达到高点。
球赛即将开始,球场里的灯立时大放光明,而这会邓肯终于看到坐在他身边的人了。
“是你!”邓肯不敢相信居然会在这个球场再度见到她。
陈小竹将如丝绸般的长发扎成一东马尾,换上了件橘红色的T恤,不过这件T恤对她来说显然是太大了;T恤的长度直达她的膝盖上方。就算她不穿长裤,只穿一件T恤,也不必担心有曝光之虞。
而陈小竹看到邓肯的惊讶也绝不亚于他见到她的程度。
“真没想到居然会在这里遇到你!”她怎么也没想到来看场球赛,居然还能再遇上她的梦中情人。
话说她中奖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到处问哪里可以买得到那种橘红色上头印有:“Istill believe”字样的衣服,好不容易终于有人告知,于是她风尘仆仆的赶到目的地,当下就买了两件同样的T恤。一件是要穿的,另一件是她要带回家当做收藏之用。满心欢喜的回到饭店后,她洗了个舒舒服服的澡,然后小憩一会儿,等到她醒过来时已经接近傍晚了,于是她赶忙换了衣服,带著她的背包出门,为了赶时间她决定搭计程车直驱麦迪逊花园广场。
她怎么也没想到广场附近居然会大塞车。以车子前进的速度看来,也许等球赛打了一半,她人还陷在车阵当中,于是当机立断的下了车,以最快的速度跑了三个街口,以及一大段路之后,终于赶在球赛开始前的十分钟赶到。当她终于进了入口处时,已经是满身大汗了。
进了球场之后,在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她发现自己的位置居然就在球场旁边的第一排:也就是说,除了球员外没人挡得了她的视线。兴奋的她,说了数不清个的“Excuse me”、“Pardon me”,之后,终于赶在灯光暗下的前一秒,顺利的坐上她的座位。
球场再度灯火通明时,那个让她想了半天——从早上见到他到现在,还不超过十二个小时的那个的男人居然就坐在她身边!
“你的英文比早上好多了。”这是震惊过后,他所能想到的第一件事。
“啊!”被他这么一说,她又开始结巴了。“这……其实,我的英文不是那么的好。”早上是因为太过于紧张,再加上有种被抓包的罪恶感,所以才会有那种反应!更何况,他早上的用词可难多了,如果只是像现在的句子,还难不倒她。
“不过比起今早,你的进步可以说是突飞猛进。”他在讲这句话时,特地放慢速度。或许她的英文比他所想的要好上许多,不过在这种嘈杂的地方,放慢速度可以听得更清楚,也省下不断重复的时间。“我先自我介绍。我的名字是邓肯·霍华。”
“呃……很高兴认识你,霍华先生。”陈小竹想著是直接说出自个儿的中文发音的名字,还是将她的名字给直译成英文呢?当然啦,直译成英文,他可以立即了解她的名字所代表的含意,可是她要真的说了,肯定会很好笑。小竹,小的竹子,英文岂不就叫little bamboo,要不然就是baby bamboo。
真是的,她老爸当初为什么不乾脆叫她“陈竹笋”算了,还故意弄个“小竹”,小竹和竹笋不是没什么两样。
她猜想,如果她真的将她的名字直译成英文,那他的反应是不是和她听到有外国人把自己的名字取成什么猫、什么狗时,也一样来个大笑三声?
早知道会有自我介绍的机会,她应该在台湾时就替自己弄个美美的外国名字才是。老实说,如果她真的听到他嘲笑她的名字,她肯定会疯掉。
“叫我邓肯。”他纠正她称呼他的方式。
“我叫陈小竹。”在两相挣扎下,她决定名宇既然是父母决定的,就不能乱改,于是她将自个儿的名字用中文给念了出来,在念完之后她好心的加上注解。“小竹的意思就是,小的竹子。”
“我也很高兴认识你,小猪。”邓肯试著模仿她的发音方法,可惜说得不怎么好,听起来不像小竹,倒像“小猪”。
小猪?!当她听到他说出这两个字时,眉头皱了起来。天啊,怎么会是小猪!早知道她的名字被洋人念来会成了猪,说什么她都该去弄个洋名……小猪……陈小猪……那她哥不就叫陈大猪了?天啊!她老爸在做什么啊?让家里的小孩成了一窝猪!
“小猪,你从哪个地方来的?”他想知道她是哪一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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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我从台湾来的。”虽然那两个字听来很刺耳,陈小竹还是勉强的听而不闻。
“你到纽约几天了?”他的问题很普通,却是他想要得知的。
“今天是第二天。”拜他和金发女所赐,虽然她到纽约也不过两天的光景,但是她对于如何乘坐地下铁,已经颇有心得。之前她糊里糊涂的跑到一个完全不在计画中的地方,因此在地铁里转了好几趟车,问了许多人,才找到路回住处。
“喔,那么你在还没离开台湾之前,便已经托人买了球票了吗?”想在开赛前一天买到票,除非透过黄牛,要不然根本不可能。而据他了解,一张特等区的门票,在赛前已经喊价到五千美元一张,所以除非是有相当财力的超级球迷,否则显少有人愿意负担这样高的票价。
“我的门票啊,”提起这事,真的不能怪她一脸得意的腔样,因为这么好康的事,五千个人中只有一个,而这个五千分之一的幸运儿就是她。“我告诉你喔……”讲到她有兴趣的事情,就算语言上有些隔阂,不过她还是能极其所能运用自己少得可怜的英文单字,淘淘下绝、活灵活现的转述当时的景况。“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我得到了一张门票和一千美元的礼券。”
等她说完之后,此时球场上的两位球员也准备要跳球了。
“啊!”眼尖的陈小竹一看到两个高个儿球员已经站在场中央,做势要跳球的模样,立刻转过身子面对球场。“球赛要开始了。”
邓肯见到她这副全神贯注的模样,明白她已经将全付的心思投注在球赛上。在这种情况下,他想他最好和她一样当个为地主球队加油的球迷会比较好。
球赛除了私底下的赌注外,现场的气氛也足以使人疯狂。
邓肯看著从球赛开始过后,眼睛就没离开过球场的陈小竹。不仅如此,她在球员地主队投进每一球时,便像个弹簧似的自椅子上跳了起来,跟著身后的群众大声欢呼,在客队进攻时也拼命的喊著。他是不清楚在球场其他的女人,是不是也会有像她一般的反应出现;不过就现场他所看到的几位,通常只是跟著起立鼓掌,还不至于像她这般热烈投入。
“干掉他们!”陈小竹站在椅子上,前脚踩在前排的椅背上,以中文嘶吼著最符合她心境的话语。她只要遇到客队抢到球的情况,口中的“国骂”便会成正比的增高,而情绪……不消提,当然是特别的激动。“给他死!踹死他!”边说还边带动作。“把他像蚂蚁给踩过去!”
邓肯站在她身边,有时从她口中吐出来的字汇他还能听得懂,但大多数她处于亢奋状态时,所说的一连串高分贝的词句,却不在他的所学范围内。因此,他猜这些话说不定就是她的母语,不过从她的表情和手势,也不难猜出其中的含意。
这样的情形,从球赛开始过后,便没有停止过。当然,场中会有短暂的二十秒暂停,但是这么短的秒数还是不足以平息陈小竹沸腾的热血。
一开始看到这样的她,让他感到相当的讶异。就第一印象来说,她应该是个含羞带怯、甚至有点畏生的女孩……在球赛开始前,她的确还是这么样的一个女孩子,而她这形象直到球赛开始后,便荡然无存了。
他并不觉得这样的她有什么不好的,毕竟来球场看球,当然得全力替自己支持的球队加油,他反而觉得现在的她活力十足、十分的可亲,而这样的热情、专注是他所欠缺的。她不会为了保持自己外在形象,而压抑自身的情感,相当诚实的展现自身的感受。这样的女孩子,在他所处的上流社交圈里,简直就像一股清流。
当然,她并不是大众眼里所认定的美女,至少那些时尚流行专家不会这么认为。她特别是——全身上下散发出自然不矫情的个性,这点对他而言,有异常的吸引力。他无法直截了当的明说,她之所以吸引他的原因,但他相信假以时日,他一定可以找到明确的理由。
“小竹,中场休息开始了,先喝个饮料休息一会儿。”一般比赛进行到中间时都会有段较长的中场休息时间。“对了,小竹,我还不知道你今年几岁?”
他刻意营造一个类似闲聊的感觉。问女人的年龄或许不是怎么礼貌的行为,不过他认为这是有必要的,因为他可不想追求一个足以当他女儿的小女孩。陈小竹的确很吸引他,但如果年纪太小,恐伯他也只能将这种吸引力升华成长辈对晚辈的疼爱了。
“我啊?”有人说女人过了二十岁之后,就该开始将自己的年龄列为最高机密,绝不轻易对人透露。不过她对这一点,倒不是那么的在意。“我再过几天就要二十九岁了。”
嗯,或许是工作及衣著的关系,每当她说出自己的年龄时,总会有一堆人不可思议的盯著她瞧。好吧,她看起来是年轻了点又如何,反正她从不觉得二十九岁的自己叫老。
“二十九岁!?”邓肯猜想她的年纪或许在二十岁出头,可他怎么也猜不到她居然只小他五岁。老天,和她一比,他看起来简直就像个叔字辈的人物。“你没骗我?”
“我骗你做什么?我还巴不得今年只有十九岁呢!”也许会有人真的以为她只有十九岁。到纽约的第一晚,晚餐点杯餐前酒,还被人要求出示证件;不过,她可是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活了二十九个年头。“你知道的嘛,东方人看起来总是比较年轻的。”
上天在这方面算是公平的,虽然没给东方人深邃的眼窝、高而挺的鼻子和白皙的皮肤,不过老天的确多给了东方人几年的青春;在那些西方人提早有了张风乾橘皮般的脸蛋时,东方人还能维持著童颜鹤发的外观。
“我想你一定很注意保养。”她看起来的确只有十九岁的模样,不说别的,他有个十八岁的侄女,就外表而论,她看起来甚至要比陈小竹成熟三分:“要不然这十年来岁月的痕迹为何都没在你的身上留下烙印?”
“可能是因为我都躲在屋子里,所以岁月找不到我。”她的工作就算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下出门也无所谓,不过,前提是得有人送饭给她吃,要不然她会活活饿死在屋子里。“对了,你怎么没和你的女友一起来?”他们已经谈她自己够多了,应该来说说她有兴趣的部分。
“女友?”邓肯笑著摇头。“不,我现在没有固定的女友。”若说上床、约会和吃饭的女伴是不少,但很不幸的,他认识了这么多女人,就是没有—个人能让他固定下来。
“咦?”听到他这么回答,陈小竹心里不知是该觉得高兴还是难过?高兴嘛,是表示她不必当什么抢别人男人的歹毒女人;难过的是,由他所言得知,他可能是个到处留情,搞不好还是到处伤害纯情少女心的采花高手。“今早和你一起在麦迪逊大道的女孩不是你的女友吗?”
那女人长得就像从时尚杂志里走出来的超级名模一样,人长得高姚又漂亮。如果她的敌人都是这副模样的女人……那么,今儿个可能是她唯一的机会也说不一定。
如果以鸟类来区分她和那般美丽的女人,那么她们便是人见人爱、捧在手掌心里疼惜的金丝雀;至于她呢,只是一只随著季节迁徒的伯劳鸟。唯一对她感兴趣的,大概就是那些有爱心的赏鸟人士,再不然就是什么烧烤店里专卖烤小鸟的店家而已。
尽管她的赢面小,但只要他没有直接的拒绝她,她总是有希望的。未经战斗便弃甲投降,是为她所下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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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琳达吗?”他从来没有对一个女人解释另一个女人存在的习惯,不过在看到她一脸期盼能听到什么“有趣”消息的表情时,他决定还是不要让她以为琳达和他有什么密切的关系。不知为什么他就是有种如果她知道他身边已经有了别的女人,那她很可能就会将他完全排拒在心门外的感觉。老实说,他并不喜欢这种感觉。“我和她只约会过几次,算不上什么太热的朋友。”
“真的吗?”他的答案让她心花怒放,不过她还是克制住自己即将浮上嘴角的笑容。“我觉得她长得很漂亮,”她的确是个可以使人眼睛为之一亮的美女,不过陈小竹个人倒是比较欣赏五、六十年代的女星所散发出来的那种古典美的感觉。“而且和你也挺相配的。”这句话是以退为进的做法,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