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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特拉少爷-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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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番话是用爱尔兰语讲的,本意是逗逗趣。爱尔兰人喜欢讲笑话是遐迩闻名的,在慷慨的上等人面前这样诙谐的央告一般都是有求必应。我多次看到开小差的士兵或者讨饭的乞丐讲几句带爱尔兰腔调的英语笑话就能得到马匹和施舍。看到这个商人朗声大笑起来我心里马上就塌实了。即便如此,他仍提出了许多条件,比如说要先缴了我们的枪才肯让我们上船。这也说明他马上就要开船了。没过多久我们就一路顺风驶到了海边,心里感激上帝的拯救。在河口入海处,我们从官船的身边驶过,看到了可怜的萨拉号海盗船,也看到船上的人都成了阶下囚。看到那两艘船我们俩不禁心惊肉跳。这艘百慕大商船很安全,看来我们是勇敢加幸运才摆脱了往日同伴的可悲下场。不过,我们只不过是换了一下牢笼:从油锅跳进了火坑,从船头跑到了船尾,逃离了战船却钻进了一个居心叵测的商人手里。

    后来经过大大小小的关卡,我们才发现情况比原来预料的要好得多。当时的奥本尼市对横跨沙漠跟印第安人和法国人的非法贸易管理得相当严。由于交易非法,当地人对国家的忠诚淡化了,跟世界上最文明的民族交往也使他们的民族意识涣散。总而言之,这里的商人跟世界上其他地方的走私商一样,买方和卖方都雇有密探和细作。相比之下我们的这位商人为人诚实,但是非常贪婪。幸运之中最幸运的就是他跟我们很谈得来。到达纽约之前我们双方商议,同意他的船把我们带到奥本尼,然后送我们越过边境到法国人的占领区那一边去,而我们也同意付他一大笔钱。当然喽,要做乞丐就不能挑食,要抢劫就用不着讲价。

    船只顺利地驶进了哈德孙河,逆流而上,沿岸风光旎旋。不多久就在“皇家军火码头”靠岸。奥本尼市内到处是州政府募集的民兵,正在悄悄地准备与法国人血战。总督克林顿在百忙之中也抽身亲临此地,据说他整天忙于议会内部的党派之争。敌对双方领土之内的土著印第安人也在扩军备战。我们看到三个一群、四个一伙的印第安人抓来敌方的俘虏,有的甚至(更残忍的是)带回敌人的头皮,男的、女的都有,然后就可以领到一笔奖金。这景象真让人毛骨悚然。总之,我们来得不是时候,住在最高级的客店里也十分显眼。我们的那位商人百般拖延,好像是想撤回事先订好的契约。在这种时候,像我们这样的逃犯生命真正是危在旦夕。有一阵子我们两人手忙脚乱,把要办的事情全搁到了脑后。

    结果又是吉人天相。我们逃跑的时候似乎每一步都有如神助,而那对于一个人的尊严又是多大的损害呀!我的人生哲学也好,巴兰特拉的天生能干也好,我们俩旗鼓相当的勇气也好——如果没有上帝的保佑,这一切都是远远不够的。在教堂里我常常听说宗教的魅力在于它可以应用到日常生活的琐事之中,现在看来这是颠扑不灭的真理。比如,我们俩碰巧结识了一位名叫雅可布·楚的热血青年,简直是久旱逢甘霖一般的欣喜若狂,无形之中就想到了天意。这人是一个胆大包天的印第安商人,对于荒野丛林中的秘密通道如数家珍,为人放荡,一文不名,值得我们庆幸的是他还跟家里人闹翻了。经过反复的交谈,这个伙计终于同意给我们带路,随后,又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必需的东西尽数备齐。那一天我们不辞而别,溜出奥本尼,登上了一叶独木舟。要把沿途的千难万险如实地描绘下来我的确感到口笨笔拙。读者自己可以想象出荒野之中种种可怖的景象:茂密的树林、泥泞的沼泽地、险峻的峭壁、湍急的河流、触目惊心的瀑布。在这些人迹罕至的地方我们一刻不停地赶路,有时徒步,有时还要把独木舟扛在肩上。到了晚上就燃起一堆簧火,在狼嚎虎啸声中睡觉。我们计划到哈德孙河的上游,然后再从那里进入皇冠顶附近的山普伦湖,因为湖畔有法国人的一个重要据点,可是如果长驱直入就太危险了,因此只有像走迷宫似的跋涉山川平地、河流湖泊绕道而行。具体的路线过于曲折迂回,我现在想起来都头昏眼花。这条路线平时是无人问津的,现在是战争前夕的非常时期,各个部落都武装了起来,深山老林里到处都有印第安人的探子,他们一次又一次地趁我们不备的时候从天而降。令我终生难忘的是有一天天刚亮,五六个涂着油漆的魔鬼突然把我们包围了,朝我们阴森森地嚎叫着,挥舞着战斧。不过,和其他几次遭遇一样,我们最后还是有惊无险。原来雅可布·楚的名气远播四周各个部落,人人都要买他几分账。见了这个远近闻名、勇敢善良的小伙子谁忍心来真格儿的呢。不过,就算有他这座大靠山,突然的袭击也会把我们俩吓得魂飞魄散。为了表示友好,我们拿出随身携带的酒来款待他们。在森林里跟印第安人打交道,不管你是干哪一行的带着一点酒总是好说话、好办事。那些士兵拿到了酒瓶,你就可以放心地开溜,免得让他们割去了你的头皮。这些人一旦喝醉了,什么理智呀、情面呀都是不讲的,他们只要你的酒。不知是怎么搞的,他们从来没有想到来追赶我们,要是当年真的给他们逮住了,我今天的回忆录也永远写不成了。

    现在,我们的远征进入了最危险的区域,随时都可能落到英国人或者法国人的千里,偏偏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大祸临头了。雅可布·楚好像是中了毒一样突然得了病,几个小时以后就栽倒在船舱里起不来了。我们失去了一位好向导、翻译、舵手,失去了在这一带通行的护照,顷刻之间我们陷入了无法逆转的绝境。雅可布·楚生前对自己的地理常识颇为自负,不时地给我们上课。估计巴兰特拉每次都听进去了,反正我觉得这方面的知识太枯燥乏味。这时我们已经进入艾迪容代科部落①的印第安人领土之内,如果熟悉路径,离目的地就不远了。虽然我对这一内情浑然不知,但我对于道路方向的天赋很快就显露了出来。尽管巴兰特拉跟雅可布·楚学了不少地理知识,现在他也丝毫不比我强。他只记得我们现在还要在一条河上逆流行驶,然后过河步行;再沿着另一条小溪顺流而下;到了第三条河再逆水而行就可以到达目的地。可是,试想:偌大的山区里各种走向的小河小溪该有多少!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你怎么能分辨出哪条河是哪条河?问题还远远不止这些。单说划独木舟吧,我们俩都是生手,要过河真是难于上青天。有时候两人一言不发,呆呆地坐上半小时。如果冒出来哪怕是一个印第安人,我们也无法跟他交流,而且很可能就送了命。巴兰特拉郁郁不乐的时候总要找一个什么借口,但他因为自身能干,所以也养成了迁怒于人的坏习惯,让人难以忍受,而他跟你说话的那种口气和派头更是叫人无法接受。也许他在海盗船上说惯了嘴,把那种口气原汁原味地用到上等人的交谈中就太不合时宜。你要是说他发了疯,他会倚老卖老,更加变本加厉。

    ①艾迪容代科部落:为印第安人部落,他们居住在现美国的中西部地区。

    这样毫无目标地瞎碰了三天,我们抬着独木舟攀登一个怪石嶙峋的路段时,不慎跌落下来把船摔破了。这一段路在两个辽阔的湖泊之间,两端都通着水,两边则是密密的森林。湖滨是沼泽地,根本无法通行。我们不仅没有了船和大部分的必需品,而且陷到密不透风的丛林之中,连仅存的地理标识——河道——也迷失了。两人把手枪别在裤腰带里,肩上扛着斧子,把财宝和剩下的些许食品拎在手上,其余的东西全都扔了。考虑到长剑在森林里会碍手碍脚,因此也在抛弃的物品之列,然后我们俩一前一后趔趔趄趄地开始了艰难的行程。荷马史诗出色地描写了赫克力斯②的十二大功绩,但是他的辛劳与我们现在相比简直是微不足道。林中有的地方密得跟地面一样连水都泼不进,只好像餐桌上切干酪那样用刀来开道。还有的地方底下全是深不可测的水草地,倒在上面的树木都腐烂不堪。我跃到一棵巨大的枯树上,结果陷入齐膝深的腐木渣里。就在身体下沉的同时,我想靠在一个看起来很结实的树干上以保持身体的平衡,结果后背刚一挨着,那树干就像一页废纸似的纷纷扬扬散成了碎渣。我们艰难地行走了一整天,有时候摔跤,有时候绊倒,有时候陷入齐膝深的泥淖里,有时候挥刀开路,有时候眼睛几乎被荆棘和枯枝挖了出来,有时候衣服给挂破了,最后还不知走了两英里没有。更糟糕的是,在树林里根本看不到外面的世界,又经常遇阻而被迫改道,连自己前进的方向也模糊不清。

    ②赫克力斯:希腊神话中的大力士,因为杀妻灭子而被迫去从事十二件异常艰难的任务。

    太阳下山之前,我们终于来到一片开阔地,有一条小溪从那里潺潺流过,四周是阒无人迹的荒山。巴兰特拉一把掀下肩上装财宝的口袋,说:“我再也走不动了。”接着吩咐我把火点着,又说了好多不合身份的话咒骂我们爱尔兰民族。我反唇相讥,告诉他应该把当过海盗的事忘掉,记住自己是上等人。

    “你是不是疯了?别来烦我好不好?”他大声道,然后冲着山顶挥舞拳头,“想不到要把尸骨抛在这荒野上。早知如此,还不如痛痛快快地死在国王的绞刑架上,那怎么着也是个英雄好汉啊!”这番话的腔调听起来完全像个演员,说完之后他就坐在地上咬指头,丝毫没有基督徒的味道。

    这家伙真有点儿让人害怕,我觉得作为一名战士、一位出身贵族的绅士对待末日应该有一种豁达的人生观,不过我没有正面作答。不一会儿夜幕降临,空气颇有几分寒意。我自寻其乐地点起了一堆火,天知道在这种野蛮人出没无常的旷野之中点火是不是有点儿发疯了。巴兰特拉似乎一直没有理会我,直到我准备爆玉米花时他才抬起头来,跟我说话:

    “你有兄弟吗?”

    “托上帝的洪福有五个。”

    “我有一个弟弟。”他声音异常地说,歇了一会儿又说,“我受这么多的苦楚都要他来做出补偿。”我问他的弟弟跟我们的不幸有什么联系,他没好气地回答道,“他在家里占我的位置,挂着我的贵族称号,睡我的老婆,让我一个人孤零零地跟一个他妈的爱尔兰混蛋在这荒山野岭里受冻!唉,我真他妈的傻啊!”

    这种火爆性子跟他一贯的脾气很不符合,把我吓得手足无措。在生死未卜的紧要关头,平时能让人刻骨铭心的恶语也只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不过有一件事我觉得很奇怪:快到纽约的时候他告诉我,他曾跟一个女的订了婚。如果事情顺利的话,他的财产这时候快要到手了。他说格里姆小姐在乡下有一大笔房地产。按理说这是水到渠成的事,可如今她却要嫁给另一个男人。这个日子——一七四七年的十一月——是值得永远铭记的:就在我们俩困于荒山野岭之中生死未卜的时刻,他的弟弟和格里姆小姐也许正在欢度洞房花烛夜呢。我本来是个对迷信颇为不屑的人,可是此时上帝的命运之手伸到你的眼前,你总不能闭着眼睛不看吧。①

    ①麦科拉先生原注:这完全是错讹。这时根本就没有提到结婚的事。详见以上的叙述。

    第二天、第三天都这样难熬地熬过去了。巴兰特拉经常掷硬币来决定前进的路线。有一次我责备他太孩子气,他不同凡响的回答令我久久不能忘怀:“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更好的方法可以表示我对人类理智的蔑视。”记得那是我们发现一具死尸之后的第三天。死者是一个基督徒,头皮给人割走了,肢解的尸体浸泡在血泊中,食肉的鸟雀像苍蝇一样密密麻麻地在死尸上哀叫。看着这令人发指的暴行,我心头百感交集,难于言表。不过我知道自己对这个世界完全失去了希望和信心。同一天的晚些时候,我们正在一片烧焦灼林子里挣扎着,在我前头的巴兰特拉突然闪到一个倒下的树干后面躲起来,我也猫着腰来到他的身边。从这里我们能够看见外面,而外面的人却看不到我们。原来前面的山谷底下一大群野蛮民族的士兵正在行军,拦住了我们的去路。看样子他们人数差不多有一个营,而且按照野蛮人的习惯个个赤裸着上身,皮肤涂着漆黑的油烟,还描了白色的铅粉和棕色的朱砂。一个紧跟着一个,活像一群快炎疾走的鹅,没过一会儿都消失在深山老林之中。不过我们俩提心吊胆的这短短几分钟比过了一辈子还要长。他们究竟是法国占领区还是英国占领区的印第安人?我们是趁机冲上前去自报姓名还是悄悄地等他们过去,然后继续我们艰难的远征?这些问题恐怕就是亚里士多德那样的贤哲圣人也会搔破脑壳答不上来。巴兰特拉把他那张满是皱纹的脸转向我,那副龇牙咧嘴的样子跟我在书中读到的饿死鬼一样。他一言未发,但脸上的表情本身就是一个可怕的问题。

    “可能是英国那边的。你想,真是这样我们就得原路返回。”我压低嗓门说。

    “我知道——我知道,反正最后还是得冒冒险。”他说着冷不丁地掏出硬币,放在两只手掌心里摇了摇,又朝里面看了一眼,然后俯卧在灰土里。

    麦科拉先生的插语——在此我暂且把布克骑士的故事按下不表,因为他们俩就在这一天吵架之后分道扬镳了,而骑士对于吵架的经过叙述出来今我难以相信,完全与他们两人的禀性大相径庭。此后他们各走各的路,四处漫游,受尽了种种艰难苦楚,后来两人先后到达了圣费德瑞科要塞。在此有两件事值得一提,第一,也是我认为最重要的,大少爷在百般无奈的情况下把财宝埋藏了起来,此后再也没有找到埋藏的地点。不过他蘸着自己的血在帽子的衬里画了一幅路线图。第二,他身无分文地来到渡口的时候,布克骑士像亲兄弟一样热情迎接他,并给了他去法国的盘缠路费。在老于世故的人看来,布克骑士的这一做法很值得人们为之称道,可他秉性纯朴,在回忆录里反而对大少爷充满溢美之词。以上我说到他记叙两人吵架的经过令人难以信服,这一点恐怕已经得罪了他,所以特地在此赞扬他对待大少爷时表现出来的崇高美德,也算是作为我对他的补偿和道歉吧。因为他是一个珍惜名誉的人,对于他回忆录中某些(在我看来)有伤风雅的观点我就不妄加评论了。又说到他们俩的吵架:我不知道内情,无法妄自杜撰。不过我深知大少爷是天字第一号的英雄好汉,可惜这一点布克骑士失之疏忽,更有甚者,他回忆录中讲述的故事(姑且不论其中的修饰润色)在我听起来颇有向壁虚造之嫌。
四 含垢忍辱


    不难看出,布克先生讲述自己的奇遇是有所选择的。比如说海盗船上的事他说起来就是浅尝辄止。如果把全部的经过原原本本地都讲了,当时的情况就大不一样,就连他东拉西扯的絮叨我也没听完,亨利先生听着听着就低头沉思起来。最后他站起身(向布克先生道歉说他有要事去办)示意我跟他一起到账房里去。

    到了账房里,他不再假装关切大少爷的事,只是绷着脸来回踱步,不时地拿手去揉眉毛。

    “我们有要事需要商量。”最后他终于开了腔,停了一下后又说,“我们俩喝点酒,还要来一瓶上好的。”这可是破天荒的第一回,更奇怪的是,酒来了之后他一杯又一杯地往肚子里灌,简直成了不讲体面的流浪汉,不过几杯下肚他反倒心宁神静了。

    “麦科拉,不必惊慌,告诉你吧,我哥哥还在人世,全家人都高兴得不得了。他现在需要一点钱。”他对我说。

    我告诉他我原来也不怎么相信大少爷牺牲的消息,不过现在真不是时候,家里的积蓄都空了。

    “不用我的钱。拿去抵押的钱呢?”他说。

    我提醒他那可是亨利太太的钱。

    “由我去跟她交涉。”他厉声吼道。

    “既然这样,就用抵押的钱吧。”

    “我知道,就为这个我才找你呢。”

    我告诉他这笔钱已经派上了用场,现在要是抽出来,以前的利润就全完了,这个家势必定会陷入经济危机之中。我鼓起勇气请求他别这样,他摇了摇头,脸上露出苦涩而顽固的微笑。我看了大为光火,说起话来完全超出了自己的职权和地位:“这简直是愚不可及,反正我个人不同意。”

    他说:“听你这口气好像我是在闹着玩儿,可我现在是做父亲的人了,再说我喜欢井然有序的生活。实话告诉你吧,麦科拉,我对自己的家产是很爱惜的。”他沉思了一会儿、又说:“可那又怎么样?没有一样东西真正是我的。今天的消息使我如梦初醒,我这才知道自己生活在虚幻之中。在这个家里我只有一个空名,没有一样实实在在的东西。”

    “上法庭去,这些家产就实实在在地成了你的。”我说。

    他用火辣辣的眼光看着我,好像要把我嘴边的话推回去。我话一出口就后悔莫及,因为我意识到他说起家产的时候脑子里也想到了婚姻。这时他蓦地从口袋里抽出那封揉得皱皱巴巴的信来,放在桌上狠狠地抚平,然后声音颤抖地念给我听。

    “信是这么开头的:‘亲爱的雅可布,还记得吗,我从前就是这么称呼你的,你现在飞黄腾达,把我早忘到九霄云外了吧。’麦科拉,你听到了吧,这是我亲哥哥说的话。我可以向上帝发誓,我是喜欢他的,一贯对他忠心耿耿的。可他却写出这样的话来!”他说着又来回踱步,“我可不能背这样的黑锅。我哪一点不如他?让上帝作证,看我是不是比他强一些。我拿不出那么多钱给他,他知道我们家的房地产加起来也不够哇。我把自己所有的钱都给他算了,这比他预料的还要多。我把这一切都闷在心里,已经受够了。你自己来看看他后面是怎么写的:‘我知道你是个吝啬鬼。’吝啬鬼?我是吝啬鬼?麦科拉,你凭心说说看,我吝啬吗?”听到这儿我还以为他真的会揍我一顿呢。“那你们都以为我是吝啬鬼了!好吧,让你瞧瞧,让他瞧瞧,让上帝瞧瞧。我就是倾家荡产,赤着脚走路也要喂饱他这个吸血鬼。让他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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