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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狼与狼共舞既没有意思也没有意义,人与狼共舞才有意思也才有意义,也才能体现一个人的胆略、智慧、气魄、技巧、章法等等。当然你可以认为企业的竞争理念和服务理念是分开的,竞争可以是狼,服务可以是獒。但我以为企业的竞争说到底是市场竞争,而左右市场的关键是消费群体对企业整体人格的认可,是社会消费心理对企业形象的信赖,这种认可和信赖一旦物化,就变成了用自己的钱换你的产品。没有人愿意信赖一匹狼,这一点东郭先生的故事早就警醒过我们了。狼与狼共舞的理念,无论出于商战的谋略,还是出于文化的建树,都是失败的。任何成功企业的灵魂都应该是真诚,而真诚跟狼丝毫没有关系,没有一匹狼是真诚的;而所有的藏獒都可以是真诚的化身,他们既勇敢又真诚。《藏獒》的灵魂就是勇敢而真诚。
在这里我想提醒人们注意“狼文化”对人的精神的危害,提醒那些信奉“与狼共舞,必先为狼”的企业注意,企业提倡什么,以什么样的精神符号营造自己的形象,是关乎企业生死存亡的问题。任何一个企业,不管它生产和经销什么,它的理念的核心都应该是“创造”与“诚信”。而藏獒恰恰就是“创造”与“诚信”的化身。藏獒比狼更勇敢、更威猛、更讲究团队精神,也更重视领导人即“獒王”的作用,它们是气魄惊人、勇往直前、创造开拓的先锋。同时藏獒又是忠诚的代言,老板要忠诚自己的事业,企业要忠诚自己的客户,产品要忠诚市场,营销手段要忠诚消费者。同时在企业内部,员工要忠诚企业,忠诚你所信赖、值得忠诚的领导人,要勤勉,要坚韧,要独挡一面;老板也要对得起员工,要像藏獒那样信任他们、保护他们、帮助他们,提高他们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忠诚永远是双方的,藏獒忠诚于人,前提是人也忠诚于藏獒。
我在《藏獒》系列中既写了藏獒对人的忠诚,也写了人对藏獒的忠诚。人和藏獒是平等关系,而不是主子和奴才的关系。这样的忠诚是崇高的,是“獒之为獒,人之为人”的出发点。忠诚的另一种说法就是诚实、公信、义气、正直。诚实的人,讲信用、讲义气的人,正直向上的人,难道是奴性十足的人吗?我再说一遍,人是獒的主人而不是主子,獒是人的朋友而不是奴仆。
四
我焦虑于一种道德拯救和精神建树,但又感到势单力薄,艰难万险。现在的人,包括许多作家,把道德看得很低,不屑于去写道德层面的东西。其实道德成就大师,许多大师都是把道德表现作为了终身追求的事业,他们不光是文学大师,更是精神大师,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他们的榜样告诉我们,作家必须要有自己的人文关怀,什么最薄弱、最缺失,他们就应该关注什么,普世的原则才是写作的原则。我对人类社会的隐喻既是道德的,更是精神的。把“道德”和“精神”加起来,就是作家应该坚守的文学精神。它的内涵一是深度关注现实,二是高度建树理想——这个理想既是人类理想,也是一个人的人格理想。
《藏獒》和我过去的作品更多的是不同,这个不同在于:我把写作的注意力第一次集中在了小说文本的艺术营造上,集中在了文学母题的表达上,而过去我更多地注重对社会和历史进行属于我自己的观察和剖析。有个批评家说,《藏獒》更像一个江湖,一个充满侠肝义胆、万丈柔情的武侠世界。其实根本不在于你是否意识到自己在写武侠作品,而在于你骨子里有没有侠气。我觉得我是有一点的,写着写着一不小心就流露出来了。侠肝义胆是上帝给我的精神养料,当我在生活中很难做到时,就自然而然地表现在了小说里。换句话说,仗义行侠既是我的寄托,更是我的影子,它寄托了我的人格理想,我也许做不到,但我绝对崇尚。我有时候想我要是变成一只藏獒,就不怕做不到了,藏獒在舍生取义的时候,决不会瞻前顾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正气凛然,出手不凡,那是多么痛快的人生啊!相比之下,我们所有的人都活得非常窝囊。
当然藏獒的故事构成了完整的三部曲,这三部描写的重心是不同的。《藏獒》中人与藏獒从疏到亲,是一个良好的缘起;从残酷到和平,从冷凉到温暖,人性在追问中惭愧地看到了自己的缺失,又在对比中得到了獒性的补充。《藏獒2》的重点在于生命的关系和自然的平衡,也是人为的因素让物种愤怒,战争爆发,生存艰难,矛盾重重。生命必须强悍壮实、勇敢坚定、锲而不舍,才有可能活下去。我想告诉读者,牺牲了自然,也就等于牺牲了人类自己;生命是个互相关联的现象,没有一种杀害会逃脱被杀和自杀,人、獒、狼的关系就是这样。《藏獒3》是人类弱点的大暴露,有人性和没人性都可以用合理的形式来表现,人的优胜就在于他可以在良善和残暴之间作出选择并对丑恶加以抵制;你放弃了对光明美好的选择,也就等于放弃了人性。人可以是狼,也可以是藏獒,而藏獒却永远是藏獒。在环境突然恶劣,生活必须残酷的时候,藏獒的天性依然不变,人却可悲地背叛了藏獒,他们对藏獒的驱使,是魔鬼的驱使,不是上帝的驱使。我尊重历史和膜拜环境,当这种历史和环境需要用人、獒、狼的战争让我们刻骨铭心时,我的疼痛就在于我别无选择地写出了流泪淌血的必然结果。我会永远赞美忠诚和勇敢、道义和良知,但有时是哭着赞美。在《藏獒3》里,草原上的人、獒、狼都参加了“文革”、“武斗”,人、獒、狼都作出了巨大牺牲,可就是不明白它们为什么要有牺牲。历史是残酷的,我写《藏獒3》的目的,不是为了让我们记住历史,而是为了告别历史。任何一种告别都可能伴随着惨痛,尤其是用挽歌的形式告别藏獒、告别草原。
总之,在作品里,我试图把獒性、狼性、人性、佛性结合起来,放在一个共生共存的坏境里,完成一种文学的思想使命。用时间来说话吧。
再让我们期待一次未来
一
这些年我去北京,总是喜欢囚在《当代》编辑部(以下简称《当代》),那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后楼。在许多著名的院子里,后楼都是领导干部的所在。但在著名的朝内大街166号院子里,它却是《当代》。所以尽管后了又后,倒比前楼热闹开放些。对我来说,这是一个有话可说,有书可看,有杂志可拿,有饭可吃的地方。这最后一点尤其重要。临到中午,《当代》人总是从订餐的饭店里拿来盒饭,坐在沙发之间到处都是书、报、杂志的拥挤的房间里,围着茶几,吃着,聊着。他们知道我吃素,给我的盒饭里一丝荤腥都没有,感觉爽口而清净。当然也有宴席,但我常常忽略那是为了给我接风,散场后才意识到,念头一闪,又忘了,记牢的还是那素素的盒饭、无所拘束的聊天。
除了吃饭,还有穿衣。那次去北京参加一个隆重的集会,人家要求正装出席,我却吊儿郎当穿着T恤进京,而且是无领的那种。所有人都是西装革履,你怎么可以鸡立鹤群?《当代》的杨新岚拿来她老公的西服,新的,号称“你们两个身材差不多”。一穿,裤子宽得能装我一个半肚子加三条腿。那也得穿!可小杨拿了西服,却忘了领带。她东跑西颠要了一条来给我披挂上,突然又傻了:大家都不会打领带,连北大毕业的新生代编辑石一枫也不会,连时尚女生徐子茼也不会。说是清波会,好不容易等来了,他却呵呵笑着说:“不会,不会。”神情是落拓不羁的,暗藏着一丝对西服领带的嘲讽,似乎不会才是自豪的。恰好清波爱人也来了,在我脖子上比划了几下,满怀希望她能打好,结果发现她不是在打领带而是在系丝巾。昌义更不会了,还兴高采烈地总结一句:“这就是《当代》。”又不甘心地解释道:“这帮人曾经也是会打的。”他的意思是:西装作为“奇装异服”的时候,我们穿过,后来人都西装了,我们也就不“尿”它了。但现在不是总结历史的时候,现在必须立刻把领带打好。为了不尴尬,我说:“奇了怪了,那么小的时候打过的红领巾,一辈子都忘不了,可是领带,也算是改革开放的成果吧,一晃眼就忘了。”好在人文社人才济济,终于从发行部来了一位青年,翘起指头三下五除二搞定了。就这样他们不怕麻烦,把我捯饬成了一个干部,使我可以翘着尾巴出现在北京的大街上了。
《当代》就是这样一帮不会打领带的当代文人在打造经营。脱略形骸的文人习气,从容自若的处世姿态,让他显得开放而松弛。你瞧他一身正装,有板有型,脖子上却是没有拘束的,想吼什么就吼什么。所以像我这个粗放的、直率的、独野的作者,便也有了一席之地。还说领带,穿西装打领带的文学太正式,像场合里的朗诵;不西装不领带的文学太随便,好比插了葱的猪嘴,被厚道的人们说成了象;有西装不领带的文学似乎刚刚好——要先锋那是怀旧的先锋,要时尚那是积淀的时尚,要历史那是当下需要的历史,要文化那是可以发行的文化,这大概就是《当代》的模样。不堕“常边”,也不堕“断边”,中道即佛道。
喜欢囚在《当代》,还有一层意思,那就是羞于见人。这些年我逃避了多少约见和约稿已经记不清了,每一次逃避的成功,都让我歉疚;有时是见了面吃了饭再逃避的,那就更是歉疚得要死。想一想被我回避的那些朋友,大都也是办杂志、搞出版的,我本事太小,写得太慢,总不能老是许愿而不兑现。想做一个守信的人,就只能不赴宴,不许愿,老老实实的。有就有,没有就没有,许了第一个,就勇嫁到底。朋友们,我是得罪了你们的,在这惨淡动人的恳挚里,有你们的宽宥和谅解,那就是我的阳光。
就在囚于《当代》的某一天,昌义问起我《藏獒3》之后的计划,我谈到了仓央嘉措,谈到了“伏藏”,但当时我并没有确定这一定就是我的“下一部”。昌义听了很激动,比我激动多了,一上午都在说这个话题,吃了盒饭送我去机场时还在说。我很想把我们的谈话记下来,却没有时间,上了飞机再记,发现许多细节已经随着激动的消失而消失。但是我知道,我不能再犹豫了,就是那个香音无敌的神王、已逝的歌手——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已然是我生活的主宰了,接下来唯一要做的就是心无旁骛,专心致志。
二
在西藏,人们常常会进入遥远的历史,去体验内心需要的生活,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和他的情歌便是每个人的体验和经历。他是神王、诗人、歌手和情圣,是西藏所有青春男女经久不衰的偶像,是所有女子心仪的情人,是一个莲花芬芳、魅力无穷的秘密。而喇嘛们却警惕地强调着他的教主地位:我们崇拜他,就应该多念些经文,多行些善事,做一个好人。神圣的宗教情感和美丽的男女之爱被仓央嘉措融合成了一个形态,他因此成了一个僧俗共尊、妇孺皆知的人。
在我的意象里,仓央嘉措的爱情是液态的,如奶如水,它在坚硬直立的万山丛中,浇灌出了遍地的柔软和美妙。教主的地位和爱情的追求从一开始就成了灵肉抗衡的激烈比赛。但是我们知道,在所有的比赛中,爱情总是胜利者。美妙的情歌和撼天地、泣鬼神的爱情穿越时间的迷雾,抵达今天,从而使教主的身份日见彰显。遗憾的是,历史曾经全然误解了仓央嘉措,以为他是宗教的背叛者,是忤逆之僧。人们没看到信仰从来不拒绝爱,历史悠久且纷争不休的宗教,正需要爱的洗礼。和世界上其他宗教不同,佛教营造的不是外部环境而是心灵世界。心灵在肉体深处,于是就有了通过肉体来表达的心灵之爱。这便是仓央嘉措爱情的起源。
仓央嘉措是一个悲壮的胜利者,他付出了达赖喇嘛的地位和权力,付出了生命,却用爱情与情歌,把灵魂推向了辉煌与永恒;用惨烈的命运,让整个西藏为他疼痛。忧伤的西藏为了一个活佛的爱情悲剧而愈加忧伤。可以说,由于仓央嘉措的存在,整个藏传佛教变得温情脉脉,人民不是原谅了他,而是放逸了他,激赏了他。西藏的信仰因此而深广,狞厉的神像背后,严格的戒律之下,不可遏止的,是巨大的爱情温暖。有了仓央嘉措,西藏每天都是情人节。这个来自民间的歌手和来自天上的诗人,用脍炙人口的诗歌宣布了爱情的发生,并以此教化他的人民,培育着天地间最美好的感情。
与此同时,仓央嘉措用情爱的眼泪,撕裂了理想与现实决然冲撞的严酷,撕裂了历史与宗教的刻板。宗教流泪了,是悲泪,也是喜泪。他用自己的血肉填平了凡圣之间的沟壑,让宗教与世俗一马平川;用无所畏惧的生命激情尝试了生佛平等的至高境界,实现了佛性与爱的水乳交融。他给古老而严谨的格鲁派注入了新鲜的血液,格鲁派顿时显得飞扬灵动,山高水长。这个包容而宽松的宗教,那些浪漫而朴素的教民,温暖了仓央嘉措及其情歌,弥合了西藏的裂隙——尽管历史上各个教派之间为着理念、权力、教民、属地迸发出残酷的争斗之光,但他们都无一例外地拥戴并推崇仓央嘉措这颗爱的太阳。
仓央嘉措,佛法密宗的最高修持者,永恒不衰的西藏代言,信仰的灵魂。从这个意义出发,我清晰地看见了《伏藏》的读者:
谨以此书献给:有灵魂的人和寻找灵魂的人。
三
仓央嘉措和他的情歌时时刻刻诱惑着我,但这并不是我写作《伏藏》的全部理由,更重要的理由还在于当下生活中日益严重的精神冲突。
精神的冲突每天都在以最激烈的方式发生着,而我们却毫无察觉。蝇营狗苟的人际以强大的力量拖累着我们,迫使我们用最明亮的眼睛去侦察最浑浊的事态。无聊纠缠着,庸俗纠缠着,乏味纠缠着。我们死了,精神早已在冲突之前就死得一干二净。这个世界上有多少行尸走肉,有多少没有灵魂的躯壳,我不敢数,一数就会把自己数进去。也许仅仅是为了当别人在清点行尸走肉时,不至于把我也算进去,我才想到了仓央嘉措,想到了“伏藏”。
《伏藏》是一本关于人与灵魂的书。灵魂就是信仰。
我是一个信仰佛教的人,一个有神论者,这本书也是表现佛教的作品。但我无意于奉劝大家皈依佛教,因为我并不认为信仰就等于宗教,并不认为皈依了宗教就等于有了信仰。人可以没有宗教,但不能没有信仰。皈依宗教是寻找一个集团,而皈依信仰才是真正的精神出路。佛说,既没有众生也没有佛,只要你积德行善,你就是佛。作为包括宗教在内的人类精神现象,信仰首先关注的是人类精神的纯洁与高尚,是虔诚的自我奉献而不是可耻的损人利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清贫、节制、利他、救度、和谐等等,而不是相反。但在我眼里,信仰正以惊人的速度向低地滑落,迷惘和无主正在成为刈害生命的帮凶,炸药呛人的热息正在销蚀所有的凉爽,人心在义无反顾地走进黑夜之后却没有迎来朝暾与云光。
没有道德约束,没有良心发现,没有神,没有魂,没有救赎,没有主宰,自然就没有诚信、包容和善良,成人之美和与人为善已是难上加难。当世界性的精神危机电掣而来时,当无数人不能用信仰保证自己拥有灵魂时,当早已沉入渊谷之底的“底线”仍然被我们践踏得七零八碎时,我找到了写作《伏藏》的现实理由。
《伏藏》中我试图表达这样一种信念——其实也是事实:用仇恨消除仇恨,永远不是我们的需要。世界的力量,能够撼动我们的力量一定是友善与高尚,是爱的思想。信仰的表现最不掺假的方式就是爱。在文学的范畴里,那些被苦难培养而超越苦难的精神追求,一定是和信仰殊途同归的,它们共同组成了人类最美好的风景,就像流淌之于江河、葱茏之于林木。雨果告诉我们:完美的人生不是没有罪孽的人生,而是有了罪孽就忏悔、就赎罪的人生。陀思妥耶夫斯基用“罪与罚”的命题拷问了人类在善与恶之间徘徊的灵魂,然后得出结论:有爱就有一切。而托尔斯泰却让我们幡然醒悟:当生存的危机、不公的待遇、贫富的悬殊已成事实,能够拯救人类的,只有爱一切包括爱敌人的博爱。为了爱的死亡是再生,为了恨的再生是死亡。爱是情感的、精神的,也是经济的、政治的,是政治的最高表现:甘地的不抵抗是爱,他因此赢得了一个独立的印度。马丁·路德·金的不抵抗也是爱,他因此实现了一个种族的梦想:平等。曼德拉的不抵抗更是爱,他让我们看到了政治可以达到的宽度,看到了一个和平的南非。
还有特蕾莎修女。
四
特蕾莎修女是阿尔巴尼亚人,她十八岁到印度,每天所做,就是推着小车,去垃圾堆里、水沟中、教堂门口、公共建筑的台阶上,拣回奄奄一息的病人和遗婴,以及垂死的老人,然后四处奔波,为他们寻找食物和药品。很多人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