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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传-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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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笑虹

富兰克林生平
    本杰明·富兰克林(1706—1790年)是18世纪美国的实业家、科学家、社会活动家、思想家和外交家。

    他出身寒微,10岁便辍学回家做工,12岁起在印刷所当学徒、帮工。但他刻苦好学,在掌握印刷技术之余,还广泛阅读文学、历史、哲学方面的著作,自学数学和4门外语,潜心练习写作,所有这一切为他在一生中取得多方面的成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自立于当时的社会,他几经周折,创办了自己的企业——印刷所。由于吃苦耐劳,讲求信誉,注意经营管理,他不仅在印刷界激烈的竞争中站住了脚,并且把业务扩大到邻近几个州以及西印度群岛,成为北美洲印刷出版行业中的佼佼者。

    他注意观察自然现象,研究科学问题。他从实践出发,从事科学实验和观察,在电学上解答了“电为何物”的问题,将不同状态下的电称为“正电”和“负电”出版。全书正文65节,其中第1—18节是对黑格尔以前的旧,提出了电学中的“一流论”,在大气电学方面揭示了雷电现象的本质,被誉为“第二个普罗米修斯”。这些电学上划时代的研究成果使他成为蜚声世界的第一流的科学家。他在光学、热学、声学、数学、海洋学、植物学等方面也有研究,并有新式火炉、避雷针、电轮、三轮钟、双焦距眼镜、自动烤肉机、玻璃乐器、高架取书器、新式路灯等一系列发明创造。因而,他以仅读过两年小学的学历,被美国的哈佛大学、耶鲁大学,英国的牛津大学、爱丁堡大学、圣安德鲁大学等六七所大学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富兰克林成名以后在北美殖民地的文化传播和社会福利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他先后组织建立了“共读社”、“美洲哲学学会”、“北美科学促进会”、报社、图书馆、书店、医院、大学、消防队、地方民兵组织等学术、文化、医疗卫生、消防、治安组织和机构;他还改革了北美殖民地的邮政制度,建立起北美殖民地统一的邮政系统。他是杰出的社会活动家,成为北美殖民地有影响的人物。

    他不仅善于解决自然科学里的专门问题和社会政治活动中的实际问题,还常常探索许多哲学问题和社会问题。他是自然神论者,认为精神依附于物质;他认为社会贫困的原因是劳动者必须养活寄生者;他酷爱自由和平,反对战争,痛恨种族歧视和奴隶制度,主张维护黑人和印第安人的利益。他是当时最渊博的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思想家之一。

    富兰克林生活的时代正值美国从殖民地向独立的资产阶级国家迈进的重大转折时期,他积极投身革命运动,对独立战争的胜利和美国国家制度的初期建设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在1754年北美各殖民地领导人物出席的奥尔巴尼会议上,他提出著名的“奥尔巴尼联盟”的计划,被会议通过,成为最早将美利坚合众国的大联合这种思想灌输到殖民地人民头脑中去的人。

    在宾夕法尼亚,他始终同殖民地人民一道同业主①集团的横行不法作斗争。1757年,他代表州议会赴伦敦向英王请愿,要求业主交纳税款,取得成功;1764年,他第二次赴伦敦,要求英王保护殖民地利益,没有结果。其后,英国政府加强对北美殖民地的镇压,激发了殖民地人民更强烈的反抗斗争。富兰克林的立场彻底转到革命方面——

    ①宾夕法尼亚原为业主殖民地,是1681年英王查理二世赐与威廉·宾的土地。后来,威廉·宾的两个儿子继承产业。业主在其领有的殖民地享有委派包括州长在内的官吏、否决议会议案、免交捐税等特权。

    1775年5月,他回到美洲,立即投入到革命斗争中去。他担任宾州治安委员会主席,主持地方军委,并和潘恩共同起草了州宪法;他作为宾州代表出席第二次大陆会议,成为美国独立宣言的起草人之一;他担任美国邮政部长,组织战争期间的邮政,成绩显著;在美军作战屡次受挫的情况下,他作为三人委员会成员同华盛顿会商,决定实行北美13州的总动员,使得独立战争得以坚持6年之久。

    在英强美弱的局势下,殖民地人民必须争取外援。富兰克林奉大陆会议之命出使法国,争取美法结盟,共同对英作战。在当时复杂而不利于美国的外交环境中,他以美国必胜的信念、坚韧不拔的耐心,巧妙灵活的外交手腕,利用欧洲国家之间的矛盾,抓住有利时机,缔结了美法同盟盟约,争取了人力、物力、财力上的大量外援,确保了独立战争的胜利。在战争后期,他参加并一度主持美英议和谈判,签订了有利于美国的英美和平条约,胜利地完成了艰巨的战时外交使命。战后,他成为新生的美国第一任驻法特命全权大使留法工作,直到1885年归国。

    回国以后,他连续4年当选宾夕法尼亚州长。在美国宪法会议上,他是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他为了调解会议代表的意见分歧而提出的议会的两院制,成为美国的基本国家制度之一。

    1788年后,他不再担任公职,但仍发表政论文章,以供政府采择,并致力于促进废除奴隶制的活动。

    1790年4月17日,富兰克林与世长辞。在他出殡的那一天,为他送葬的人数多达两万,充分表达了美国人民对他的痛悼之情。同时,不仅美国国会决定为他服丧一个月,法国国民议会也决议为他哀悼,表明了他不仅属于美国,也属于全世界
一、空手闯天下
    ★踏上人生之旅

    “富兰克林”这个姓氏,原是英国十四五世纪非贵族的小土地所有者或自由农阶层的名称。富兰克林家在用此为姓时,就已经生息在英格兰诺桑普敦郡的爱克顿教区了。那以后,这个家族便和所有的英国人一道,经历了英伦三岛社会宗教、政治变革中的风风雨雨。

    在宗教改革的年代里,这个家族笃信新教。1553年,天主教徒玛丽女王登基,血腥迫害新教徒,火刑柱遍立于英格兰大地。富兰克林家族不顾家破人亡的危险,坚持反对天主教会制度。他们得到了一部英文《圣经》,便把它打开,用带子绑在一只折凳的凳面底下。每当祈祷的时候,一家之长将折凳翻搁在自己的膝上,向全家人诵读经文,就在带子下面翻动节页。这时,家中的一个孩子守在门口,只要看到教会法庭的官吏走来,便回家报告。于是,折凳被翻转过去放正,《圣经》也就藏在凳面底下了。就这样,一直到查理二世统治的末期,全家人都一致信奉英国国教。那以后,个别的家族成员改信了新教中更为激烈的非国教。

    富兰克林家族保有三十英亩的自由领地,另以打铁为副业,由每一代的长子继承。有籍可考的一代长子汤麦斯出生于1598年。继承了富兰克林家在爱克顿的祖宅,也继承了铁匠这一营生。他在晚年将祖业交给长子,自己到了次子那里度过余生。

    汤麦斯膝下共有4子,长子也叫汤麦斯。小汤麦斯虽然身为铁匠,但天资聪颖,在本教区的大绅士帕莫先生的鼓励下,努力求学上进,获得了充当书记官的资格,成为地方上有名望的人,发起过从镇上到郡中的许多公益事业,在教区中受到哈利法克斯勋爵的赏识和赞助。汤麦斯死于1702年旧历1月6日,他的独生女儿继承了田宅,后来又将产业卖给了一位伊斯德先生。

    老汤麦斯的次子约翰是牛津郡班布雷村的一名呢绒染匠,第三和第四个儿子名叫本杰明和约赛亚。本杰明在伦敦学染丝绸,约赛亚则跟约翰当过学徒。四弟兄中,本杰明和约赛业感情特别亲密,他们改宗了非国教,并且终生不变。

    约赛亚早年结婚,大约在1682年带着妻子和3个孩子飘洋过海,迁居到新英格兰的波士顿城①,以摆脱非国教信徒在英格兰的非法地位。在波士顿,妻子又给他生了4个孩子后去世了。约赛亚又娶了阿拜亚·福格尔为继室,又生了10个子女。阿拜亚·福格尔的父亲彼得·福格尔是新英格兰最早的移民之一,《美洲宗教史》的作者科顿·马太在他的书中说他是“一位虔诚而饱学的英国人”。彼得曾写短诗拥护信仰自由,声援受迫害的新教各派,认为印第安人战争和其他灾祸是上帝对于宗教迫害罪行的惩罚。其中一首曾经付印,流传到他的子孙手中——

    ①新英格兰是英国殖民者在北美洲大西洋东岸先后建立的13个殖民地北部地区的总称。它包括现在美国东北部的佛蒙特、新罕布什尔、马萨诸塞、罗德艾兰、康涅狄格、缅因等六个州。波士顿是麻萨诸塞州的首府。

    约赛亚中等身材,体格健壮,天资颖悟。来到北美殖民地后,他发现自己的染色业生意清淡,难以维持,家人的生计,便改行制作皂烛出售。除了本行以外,他称得上是多才多艺,即使使用其他行业的工具来也一看便会,还善画能歌。在一天的辛苦劳作之后的傍晚,他常常拿起提琴自拉自唱赞美歌,嘹亮的嗓音伴着悠扬的琴声,十分动听。然而他最大的长处是深明事理和判断果决,因之,尽管他由于店务缠身,未曾任过地方上的公职,家中却常有当地领袖人物登门征询他对于镇上和所属教会事务的见解,一些在个人事务上遭遇困难的人也愿意倾听他的意见和忠告,他还常常被选为争执双方的仲裁人。在家中,他时常邀请几位明智通达的朋友或邻人共谈,有意地就一些有益的话题展开辩论。通过这些,使他的孩子们的智力得到增长,并将注意力转到处世为人之善良、正直上来。波士顿富兰克林家的人,往往不经意餐桌上食物的优劣、滋味好坏,而对公益事务、为人之道备加关注。

    1706年1月17日,当约赛亚喜闻妻子为他生下第15个孩子、也是最后一个儿子时,并不知道他的这个孩子会成为享誉世界、流芳百世的伟人,他只是用他最爱的哥哥的名字,为儿子取名为本杰明,并打算将他当作10个儿子中的“什一税”奉献给教会,因此在小富兰克林8岁时,他送这孩子进了语法学校①读书,而其他的儿子都早早地当了各种行业的学徒——

    ①相当于我国的普通中学。

    ②相当我国的中等专科学校。

    也许是血管中流着从祖辈继承来的好学上进的血,也许是受了勤谨多思的父母的熏陶,天资聪颖的小富兰克林在学校读书不到一年,便从一年级的中等生跃为全年级之冠,并提前升入二年级。这种情形使约赛亚的朋友们纷纷称赞这个孩子一定会成为好学者。约赛亚的兄长本杰明这时已来到波士顿,也认为弟弟为侄儿选对了路。然而,约赛亚却改变了主意:家庭负担沉重的他不得不考虑到儿子上学的费用高昂,难以供应,况且许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到头来仍然是穷困潦倒。他踌躇再三,终于放弃了最初的志向,将儿子转入一所写算学校②就读。在那里,小富兰克林学得一手好字,算术上却进步甚微。到了10岁,小富兰克林便辍学回家,帮助父亲营业,用牛油制作肥皂和蜡烛,干些剪烛心、浇灌烛模、照管店铺、打杂跑街的活计。

    小富兰克林不喜欢干这一行,一心渴望去航海。每有闲暇,他便和邻近的孩子们到水里和水边去,很早就学会了游泳和划船。当孩子们一同划小船玩耍时,常常让他指挥,特别是在遇到困难时更是如此。在别的事情上,他也总是成为孩子中的头儿。然而,这位小首领的稚气有时却将伙伴们带入窘境。在镇上的水磨附近,有一片咸水沼泽,当水大时,孩子们常常站在泽边钩鲦鱼,日子一长,站的地方被踩成了一片烂泥地。富兰克林便向小伙伴们建议,道修筑一个便于站立的坞台。建筑材料么,可以用堆在不远处的石块。但那石块是正用于在泽畔盖一座新房子的,孩子们都知道,但在兴头上,谁都没有理会这一点。等到盖房工人下工离去,孩子们便开始了他们的工程。他们把石块一块块搬过来,有时候要两三个人运一块,干得汗流浃背,却都兴致勃勃,终于搬光了所有的石块,建成了自己的钓鱼台,高高兴兴地回家去了。第二天一早,工人们发现石块堆不见,大吃一惊,四处寻找的结果,是石块已变成了一座钓鱼台,搬走石块的孩子们也被一个个查了出来。孩子们大都受到了父亲们的责怪。富兰克林向父亲辩解说这是一桩有益的事,父亲却教训他说,不诚实的事是不会有益的。这或许是富兰克林一生中发起、主持过的众多公益事业中的第一项,它以不体面的失败告终,但父亲的教训却使他受益终生。

    时光荏苒,转眼间小富兰克林已在父亲的店中工作了两年,但他的职业问题一直烦扰着父亲。本来,富兰克林的一个学习皂烛行业的哥哥结婚成家,离开父亲,移居到罗德艾兰去了,父亲有意让他继承自己的行当。但小富兰克林喜欢航海的志向又使父亲不敢过于专断,唯恐这个儿子不安心于本行而像另一个儿子约赛亚一样,逃到海上去当水手——那件事曾使他大为伤心。于是,两年中,他常带着自己的幼子出去散步,到细木匠、泥瓦匠、镟工、铜匠铺去串门,看他们做活,还打发儿子跟哥哥本杰明的儿子萨穆尔学过一段制刀业。这些经历,使富兰克林对各种零活都能动手做一做,并在家里做一些小小的机械实验。

    最后使父亲为幼子择定行业的是儿子读书的嗜好。小富克林自幼喜欢读书,辍学后,他仍抓紧工余时间自学。他把父亲的大部分藏书都读了一遍,并把自己的一点零花钱都花在买书上。他买的第一部书是分做数册的《约翰·班扬集》①,其中的《天路历程》是他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他又从小贩子那里头来柏顿②的历史文集。他还读过古希腊学者普鲁塔克的名著《希腊罗马名人传》,笛福的《计划论》③,科顿·马德④的《为善论》。为了不辜负儿子的读书之志,父亲终于决定让小儿子做一名印刷工匠。富兰克林虽然一直热望着能去航海,但比起制作肥皂蜡烛,他毕竟更喜欢印刷业。因而,在抗拒了一段时间后,富兰克林服从了父亲的安排,到哥哥詹姆士的印刷所当起了学徒工——

    ①约翰·班扬(1628—1688年),英国散文家,《天路历程》是他的杰作,在英美流传很广。我国有译本。

    ②柏顿(1577—1640年),英国学者,著作家。

    ③笛福(1660—1731年),英国小说家,杂志政论家,1698年出版《计划论》。他的《鲁滨逊漂流记》有中译本。

    ④科顿·马德(1663—1728年),美国著作家,原为英国人。

    詹姆士1717年从英国带回一台印刷机和许多铅字,在波士顿开办了印刷所。他以老板的身份和12岁的弟弟签订了学徒合同,按照合同,小富兰克林学习印刷手艺直到21岁,学徒期间,只得到膳宿和衣服,直到最后一年,才能得到普通工人的最低工资。

    当时,在仅有一万二千人口的麻萨诸塞州首府波士顿,已有几家印刷所。起初,詹姆士的生意发展缓慢。到1719年,他揽到了印刷《波士顿邮报》的业务,前后一共印了40期。在失去这份业务后,他于1721年8月起,办起了自己的报纸《新英格兰报》,他的印刷所也稳步发展。这时,心灵手巧的小富兰克林已掌握了印刷技术,成了哥哥的得力帮手,同时,他也没有荒疏自己的学习。

    从事印刷业的富兰克林认识了几个书店的学徒和藏书爱好者,他常在晚间向人借书,彻夜阅读,第二天一早便送还,并且留心保持书的清洁,从不污损,因此,有书的人都乐于借书给他。他就这样如饥似渴地学习。这期间,他曾尝试过写诗,还在哥哥的怂恿下写了两言诗,一首题为“灯塔的悲剧”,叙述一位名叫华萨雷的船长和他的两个女儿沉船遇难的真实故事;另一首是水手之歌,讲述的是海盗提奇(又叫黑胡子)就擒的事。詹姆士将这两首诗印了出来,叫弟弟去沿街兜售。结果,“灯塔的悲剧”销路很好。正当小富兰克林沾沾自喜的时候,他的父亲却出来阻止他了。父亲挖苦了儿子的诗句,并告诉儿子说,作诗的人一般都是乞丐。多年以后,富兰克林承认自己那两首诗的格调低下,若真的去写诗,一定会是个“十分拙劣的诗人”。不过,对富兰克林一生具有重大意义的散文写作也始于这时期,恰恰又大大得益于父亲的指点和鼓励。

    那是从富兰克林和约翰·柯林斯的交往开始的。柯林斯是波士顿城内一个爱读书的孩子,富兰克林和他交往很密切。当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往往对一些问题进行争论。有一次,两人对于妇女应否接受高深教育和妇女有否从事研究工作能力的问题辩论起来。柯林斯认为妇女天赋低劣,不应受高深教育,也不能胜任研究工作。或许有几分是为了争辩而争辩,富兰克林持相反的观点。到了分手的时候,柯林斯在辩论中占了上风,然而富兰克林认为柯林斯不是靠强有力的论据,而是以善辩、流畅的口才压倒了自己。于是,他便把自己的论点写在纸上,然后寄给柯林斯,以便在没有机会见面的随后几天中继续那场争论。柯林斯也用书面争辩来回答他。如此这般,双方都寄出了三四封信时,富兰克林的父亲无意中看到了儿子的信稿。他对孩子们争论的问题未加评论,只是借机谈起双方文章的体裁来。父亲告诉儿子说,他的正确拼法和标点胜过了对方,但在修辞和条理方面却相形见绌,并以文中几处论证当作实例。富兰克林信服了,决心要努力改进自己的写作。

    在此前后,富兰克林买到一本杂志——《旁观者》的第三卷,读了之后,认为其中的文章“写得极好”,便想当作样板来摹仿。他选出其中的几篇,将每句的大意摘要记录下来,搁置几天后,再用自己的话把文章复原出来,然后将它和《旁观者》中的原文作比较,以便发现自己的缺点,加以修正。在此基础上,富兰克林又将这些散文改写成诗,一直到自己忘记了原文的结构时,再来设法将诗中的意思用散文表达出来,然后也和原文作比较,改正自己的缺点,这一步是为了学习如何整理思想,使文章具有条理性。就这样,富兰克林的写作进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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