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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还和司马靖、牛皋等人盯着沙盘,啧啧称奇,西北山川地貌尽收眼底,一目了然。
众人纷纷赞叹,徐驸马果然奇思妙想,这可比地图形象直观多了。
徐还指着沙盘,说道:“诸位,现在我们必须明确一件事,一战灭夏,几乎没有可能。”
众人对此深以为然,西夏屹立西垂百多年,宋辽两国都无法奈何,而今疆域国势更胜于往昔,想要将其灭亡绝非易事。
哪怕击败金贼,给他们奠定了前所未有的信心,哪怕徐还百战百胜,又有火器之利,他们依旧没有这个雄心。
徐还自己也很清醒,穿越者并非无所不能,必须理性对待。
尤其当前自己只是个将帅,是大宋的臣子,能够调动的资源有限,权限亦有范围。
更重要的是考虑自己的战略计划,需要的是以秦陇蜀为根基,发展壮大,而非与西夏拼命,损失手中以为凭恃的十几万兵马。
司马靖悠悠道:“适可而止,此战要紧的是解决西贼威胁,而非灭夏,否则无论临安还是会宁府,都不会答应。”
“嗯,正是此意,那我们商议一下目标和策略吧!”
徐还在沙盘上点了三个点,问道:“诸位如何?”
牛皋道:“陇山、萧关、横山,夺下此三处,陕西路便有险可守,西贼的威胁将大大降低。”
司马靖盯着沙盘仔细瞧了一会,沉吟道:“拿下陇右,关中后顾无忧,且陇右产马,大有好处。
萧关乃关中门户,横山是府、麟、延安府屏障,如此倒也不错。”
杨再兴道:“倘若战事顺利,一举向前,以黄河为界岂非更好?”
黄河为界!
听起来倒是个不错的想法,如今宋金算是以黄河为界,将黄河以南的土地尽数拿回来,不失为一个好选泽。
但司马靖却摇头道:“黄河虽险,但入冬之后会结冰,骑兵踏冰即可过河,无险可守。
暂时而言,还是以陇山、萧关、横山这些险要关隘为屏,利于防守更为妥当些。”
杨再兴思索片刻,认同道:“先生所言有理,只是陇右之地,西贼断不会轻易放弃,察哥在秦州的兵马颇为强盛,我们该从何处着手破敌呢?”
第四二四章牛哄哄的老丈人()
萧关!
司马靖在沙盘上一指,指向了最为险要之处。
牛皋盯着那处看了片刻,点头道:“萧关乃是关中门户,也是连通陇右与灵夏的要道。夺取萧关,不仅关中无忧,便可切断察哥的粮草补给,断其后路。”
“断其后路倒未必,他可以向西撤离,绕道兰州返回,只是如此一来,便失了主动便捷。”
司马靖沉声道:“但西贼的粮草补给将会拉长是必然的,如此一来,察哥大军又能支撑多久呢?”
“有道理,萧关在陇右和陕北中间,拿下此处,就能将西夏战线切为南北两段,无法呼应,便可各个击破。”
“没错,是这个道理。”
徐还悠悠叹道:“难点是如何南下萧关,以往此处是大宋所属,但如今
西贼也知萧关要冲之重,陈以重兵,防守严密。且萧关地势险要,易守难攻,我想还是等内子携新制造的火器北上之后,再行筹划。”
对此徐还也颇为无奈,这般不得已的情形下,只得考虑动用火器。
好在黄若彤那边加紧赶工,制造了一批火器,并亲自押送前来凤翔府,正好派上用场,也是徐还最大的凭恃。
司马靖沉吟道:“国公,上兵伐谋,萧关未必需要强攻,倘若换个方式能”
“先生是说?”
“萧关而今守将任得敬是个汉人,本是大宋翔庆军都统军,判西安州(宁夏海源),前两年才降西贼的。
如果能策反此人,为我所用,兴许可以兵不血刃拿下萧关。”
“有可能吗?”
徐还不禁皱起眉头,一个降臣能策反,肯回来效忠吗?
再者,萧关如此要冲之地,李乾顺能否放心让其守卫,足可见对任得敬已得到充分的信任。
“先生,据我所知,任得敬之女已经得李乾顺许诺,入兴庆府为妃,你觉得任得敬能放弃西夏国丈的身份,再归心大宋?”
既然对西夏动手,辛赞麾下的谍报人马自然早就开始工作,各路将领,关键人物的情况也都已汇总。
任得敬之女虽才年方十岁,但已得了李乾顺垂青,下诏许诺,成年之后便入宫为妃。
在原本的历史上,任氏之女还登上了西夏皇后宝座,在李乾顺死后被奉为太后,任家因此权倾西夏数十载。
司马靖笑道:“任氏之女还小,且尚未入宫,而李乾顺已经四十多岁,一切都存在变数。
任得敬投降,与先前西北局势亦有关联,或有迫不得已,未必那般心甘情愿。否则李乾顺也不至于册封一个十岁的小女娃来笼络人心。”
“李乾顺真是不要脸,不惑之年竟对一个十岁的小姑娘任得敬也是,竟然把女儿”
杨再兴忍不住吐槽这等老牛吃嫩草的行为。
徐还虽然也不屑,但在这个年代似乎是寻常事。
在原本历史上,任氏女入宫册为皇后,任得敬成为西北牛哄哄的老丈人。
可惜没两年李乾顺就一命呜呼,任氏女二十岁左右便守寡,被一个比自己小不了几岁的“儿子”称太后,想必心里也不是滋味。
但任家不在乎这些,牺牲一个女儿,能换来家族的荣耀和权势,何乐不为?
当初投降或有不得已,但李乾顺送给任家的这份大礼太重,重到任得敬难以拒绝,从而可以轻易取得西夏朝廷的信任。
以至于明明是个宋人,但策反难度比一个党项贵族还难。
徐还对此并不乐观,但司马靖却觉得可以争取。
“此一时,彼一时,如今西北局势变化,大宋已经不是那般孱弱,欣欣向荣。如果再让任得敬有利可图的话,未尝没有可能。”
徐还沉吟道:“高官厚禄可以许他,但相比西夏国丈的诱惑”
“任氏女只有十岁,好歹得再过上四五年才能入宫,李乾顺可已经四十有七了,能不能再活五年都是问题。
任氏之女能否得宠,生育子嗣,站稳根基也都未可知。”
徐还心中一动,这话倒是没错,任氏女后来虽然登上后位,但而今历史偏差,一切尚未发生。
任得敬料不到女儿的前途,还会押上全部身家吗?
司马靖道:“倘若让任氏女有更好归宿,给任家更大的盼头,不知国公以为”
瞧着司马靖的眼神,徐还的表情有些不自然了,尴尬笑道:“先生,莫要看我,十岁的小姑娘,禽兽不如的事情我干不出来。”
司马靖闻言哈哈笑道:“国公误会了,老夫是说让驸马做媒”
“做媒?”
“先生是说让国公推荐任氏女入宫?”牛皋好奇询问。
“这”
别人不知道,但徐还心里清楚,赵构如今是银枪蜡头,中看不中用,把任氏女送入宫,不是把小姑娘推入火坑吗?
再者,为帝王进献美人固然是好,任家或许也会求之不得,但赵构会怎么想?会不会认为自己使用美人计呢?
司马靖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摆手道:“入宫就算了,官家已经而立之年再者,进献美人也不是什么光彩事,容易遭人诟病。
老夫是想,国公与长公主能否出面,在皇族中寻个显赫少年,年岁相当,郎才女貌,前程可期,再许以高官厚禄,倒并非不能。”
徐还想了想,这个倒并非不能,而今临安有不少太祖系的皇族,显赫之人有好几位。
比如当年宫中家宴时的那几个孩子,虽说都还小,比任氏女恐怕还要小好小几岁。不过这年头,女大三,女大五也是寻常事。
皇族联姻,重要的是利益,年龄这些无关紧要。
牛皋见徐还沉吟,打趣道:“国公,要是皇族子弟中没有合适的,不妨等等没准那任氏女是个美人坯子。”
“伯远兄,你如今也”
徐还无奈摇头,且不说任氏女还小,即便是二八芳龄,也不能冒然。
身为驸马,纳妾本就敏感,而且还是武将之女,皇帝岂能没有猜忌?何必自找苦吃。
“寻个皇族子弟做媒并非难事,只是如何与任得敬沟通呢?”
毫无疑问,这是个棘手的难题。
徐还对此颇为忧愁之时,惊喜出现了,凤翔帅府迎来了两位意想不到的客人
第四二五章名将世家,热血男儿()
凤翔帅府迎来的两位客人,当徐还听到二人的姓氏时,立即命人快请。
种(音g)!
这个姓氏不同一般,尤其是大宋西北地界上。
种放、种世衡、种谔、种师道,种师中
一个个牛哄哄的名字,代表着一个名垂青史名将世家——种家将。
将门是大宋一大特色,最有名的莫过于杨家将,得益于演义评书,家喻户晓。
但实际上,大宋最持久,贡献最大的莫过于种家将和折家将。
西北战场上,对西夏作战,以府州折家,清涧城种家最为有名。
从大儒种放开始,到种世衡离间计杀野利荣旺,种谔连年守边,前几年金军南侵,种师道率领西军东进抗金,解了东京之围。
奈何大宋朝堂上蠢材太多,一个个猜忌之心甚重,东京之围一解,便解除了种师道的兵权。
自毁长城的结果便是靖康之耻。
宋钦宗悔不当初,捶胸大哭:“不用种师道言,以至于此!”
可惜一切为时晚矣,种师道悲愤交加,急怒攻心,撒手人寰,东京城破,山河破碎。
甚至连金军进城之后,都想去拜见种师道,听闻其病逝还颇为惋惜,前去吊唁。
对其侄子种洌言道:“曾于两军阵前见将军风采,实乃柱国良将,宋若纳将军之言,何至于此?”
故而金国不曾为难种师道家人,默许其侄种洌扶灵归葬故里。
途中遇到强盗拦路抢劫,得知是种师道老将军的灵柩,纷纷下跪磕头致哀,并赠送银钱致意。
一个人死了,让皇帝后悔,百姓悲呼,强盗下跪,甚至连敌人都敬佩惋惜,足以证明此人之伟大。
种师道的灵柩被护送回关中,葬在长安城南的神禾塬种家祖坟,种洌兄弟几个留守护陵守孝。
无论是完颜娄室,还是完颜宗辅进入关中,都不曾惊扰种家祖坟,苛待种氏子弟。
但种家子弟不会感激金国人,始终牢记这份深仇大恨,而今种洌、种浤兄弟便联袂而来,投效秦国公帐下。
种家兄弟登门,徐还自然隆重迎接。
虽说种家军在东京已经打没了,但种家在西北的影响犹在,而且种家子弟对西北甚是熟悉,拥有旁人无可比拟的对阵西夏的经验,着实求之不得。
徐还出门之时,亲兵已经引着种家兄弟进门。
“拜见国公。”兄弟二人恭敬行礼。
“贤昆仲不必多礼。”
徐还及时伸手,将正欲施礼的兄弟二人搀扶起来,笑道:“走,湖畔凉亭,坐下说。”
东湖之畔,凉亭之中。
侍从送上茶水之后,徐还方才道:“论理到关中之后,该去神禾塬祭拜种老将军,奈何战事吃紧,军务繁忙,一直没能有机会。”
虽说是客套话,但种家兄弟亦连忙道谢。
“家里都还好吗?”
种洌叹道:“婶娘也随伯父去了,而今孝期已满,舍弟亦从江南归来,家眷已经安顿妥当。
恰逢国公击败金贼,收复关中,而今有抗击西贼,我们兄弟希望能来出一份力。
不愧种氏先祖,亦是报效大宋,希望来日有机会为伯父报仇。”
“好,种家满门忠烈,种氏子弟果真好男儿。”
徐还欣然道:“贤昆仲前来,如虎添翼,还求之不得,待击败西贼,来日宋金虽然和议,但你们应该明白。”
有些话不用多说,大家心里都清楚,宋金之间迟早还会开战。
只是
为种师道报仇,找金国人没错,可经略相公忧愤而死,与宋钦宗、李邦彦之流不无关系。
冤有头,债有主,这笔账到底该算在谁头上呢?
不过封建时代,作为臣子,哪怕被昏君坑了,也只能敢怒不敢言,绝不敢有丝毫怨怼之语。
种洌道:“我等省得,而今西贼入寇,我们兄弟希望在国公帐下,略尽绵薄之力。”
“好!”
徐还猜想,种家兄弟此时前来,兴许是有求军功,重振种家声望的打算。
靖康之前,为抵御金军入侵,调西军东进抗金,在河东太原府,以及东京两地,西军损失惨重。
种家将的家底几乎全部折损,而今有机会,飘零的种家子弟自然想要寻机再立军功,重振家族声威。
“贤昆仲少年长于西北,虽父兄叔伯上阵杀敌,对抗西贼,想必多有心得经验,而今来的正是时候。”
徐还道:“北线延安府方向,折彦质正在与西贼李良辅对阵,清涧乃贵府故地,延安府想必二位也熟悉。
暂时北上,协助折彦质,如何?”
“悉听国公吩咐。”
徐还小心地观察二人神情,种家与折家乃是西北双雄,以前不相上下,彼此之间有合作,想必也有竞争。
在两宋之交的这场浩劫中,种家损失殆尽,折家则因徐还的运筹帷幄,得以保全。
境遇不同,差别明显,徐还不免有些担心,种家兄弟会不会有情绪。
看样子,还好!
徐还满意地点点头,一边招呼二人饮茶,一边随口问道:“对了,你们可了解昔日判西安州的任得敬?”
种洌笑道:“与任得敬没什么来往,但其弟任得恭曾与我在环州共事,当时相处还算不错。
但如今任家投降西贼,背叛大宋,自然是敌我分明,如同仇敌。”
徐还闻言却突然来了兴趣,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正愁没有合适人选和渠道策反任得敬,种家兄弟便登门了,而且正巧与任得敬的弟弟有交情。
“种洌啊,你还是先不要去延安府。”
“啊?国公,我”种洌陡然一惊,还以为自己说错了什么。
徐还摆手道:“种洌,莫要误会,本帅是想,你仍旧与这个任得恭来往,并想办法通过他联系上任得敬。”
将门子弟,岂能不明白?
种洌心念电转,隐约明白了什么,低声道:“国公的意思是?”
“任得敬如今替西贼守卫西安州,镇戎军,此而出乃萧关要冲,你们应该清楚。”
徐还低声道:“如果能想办法策反任得敬,让他重新归心大宋,大功一件也!”
第四二六章相戏碧波间()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任得敬的事情就这样交给了种家兄弟。
萧关可期,不过在此之前,秦州才是重点。
吴玠、刘子羽二人暂时能够应付局面,但是被动守势。
这是徐还的策略,从而坐实西夏入寇的事实,让大宋站在正义的一方,出兵讨伐叛逆顺理成章。
同时,也是为避免临安的猜忌。
随着战事的推进,徐还在向秦州陆续增兵,但他本人仍旧暂时留在凤翔府,居中运筹帷幄,同时也是为等人。
黄若彤来了。
押运了一大批火器前来。
半年未见,她待在兴州的深山里,亲自督造火器,兢兢业业,颇为辛苦,更有相思之苦。
此番北上,除了这批火器兹事体大之外,也是为趁机夫妻相见,缓解相思之苦。
东湖帅府,黄若彤乳燕投林般扑进了徐还怀里。
“来,我瞧瞧,瘦了。”
良久之后,徐还才仔细端详佳人,花容月貌依旧,但夏日旅途劳顿,有些疲惫,略微晒黑了一点,清瘦了不少。
徐还不免心疼,再度将黄若彤揽入怀中,柔声道:“夫人,辛苦你了。”
“不辛苦,徐郎在前线刀光剑影,才凶险。”黄若彤知书达理,让人只觉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徐还道:“兴州火器作坊暂时有辛赞在,若彤你便留在凤翔好好休息些许时日,为夫也好好好犒劳你一番。”
瞧见徐还嘴角的笑意,所谓犒劳,黄若彤心知肚明,经不住面色微微泛红,甚是娇羞。
“你是不知道,这半年我可难熬,司马先生整天带着李娘子在我面前晃悠,如胶似漆,让我好生羡慕,也好生愤怒!”
黄若彤掩口笑道:“司马先生与李娘子,果然都是洒脱之人。”
“可不是嘛,四五十岁的人了,比少年夫妻更腻歪,你说这早知道,我该拒绝幕僚携带家眷的。”
黄若彤笑道:“棒打鸳鸯可不好,君子当有成人之美。”
“可不是嘛,这才还当了一回君子,成就一桩美事。”
徐还笑道:“你还不知道,昨日医者进院,出去之后司马先生便表情古怪,仰天大笑,得意非常啊!”
“啊?”
“李娘子有喜了。”
出乎很多人预料,年已四旬的李师师竟然怀孕了,已经年过五十的司马靖老来得子,别提多兴奋了。
黄若彤惊喜道:“此乃喜事啊,当去恭贺才是。”
“恭贺是肯定的,但你没瞧见,司马先生鼻孔已经上天了。
别人夸他一句老当益壮,便得意半天,好像傲视所有男子一般,是可忍,孰不可忍啊!”
徐还笑道:“所以啊,我是盼着夫人早日到来呢!”
“我”
黄若彤恍然,越发含羞,脸上的红晕越发娇艳。
“天气炎热,我们先沐浴清凉吧!”
徐还一摆手,内院的所有护卫侍从全部离开,然后指着碧波荡漾的东湖,笑问道:“若彤生在江夏,可识水性?”
“嗯!”
“那就好,湖光粼粼,莲叶田田,相戏碧波间”
“徐郎,你说什么呢”
“我说鱼啊,你瞧如鱼得水,多好!”
徐还一边除下外衫,一边凑近道:“东湖乃是苏学士故地,我猜啊,以苏学士之风流,指不定盛夏时节曾与王夫人东湖戏水。
而今,我们住在此处,要不也附庸风雅一回,鸳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