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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剩女重生記錄-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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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最好的消遣就是宅在小窝里看小说,迷穿越小说迷的一塌糊涂。
  做梦都希望自己穿越。试想,一个30好几的人,去做6岁小孩的事情,是不是小菜一碟。超牛的,说不定,还可以当个小神童。
  现在马马琳就决定迈出自己的神童第一步。
  爸爸给女儿准备好笔墨纸砚,还有字帖。看到她,黑黑的小手,握着笔,一本正经的小大人的模样,就觉得好好笑。
  马马琳心想:笑,叫你笑,老爸,一会你肯定惊讶的不得了!
  按照自己前世的拿笔经验,她小心的握着毛笔,端正的跪在桌子前,主要是马马琳太矮了,只好跪着,样子挺搞笑的。
  她想,先写自己的名字好了,不能太出格了。结果拿着毛笔的小黑手总是不停的颤抖,几个字歪歪扭扭的,比蝌蚪还不如。结果「马马琳」几个字就变成歪歪扭扭的「马马王木木」
  想来成年后一直用计算机,拿笔的时间都很少,何况是毛笔,看着这几个「马马王木木」,马马琳自己也很囧,看来神童不好做啊!
  老爸一看乐了,很好很好,至少没有写错。马爸爸对马妈妈说,「我家那口子,我们女儿很聪明啊,写什么像什么,将来一定是个才女!」
  「瞧你得意的,不就写几个字嘛!」老妈没有理他。拽着弟弟,给他洗脸。弟弟的头包的和粽子似的,还是不老实。
  老爸为人师表的热情被女儿激发了,要教她写毛笔字。
  他是个典型的文化人。人生不如意时,还会自己写几句小诗。
  马马琳记得自己前世的手机里,还保留着老爸一个人在庙宇过端午节时,给她发的短信,是一首诗,文绉绉的。可是就是这样的老爸,让她很心疼。总觉得老爸是该放在图书馆里供起来的,而不是天天去干农活,为五斗米折腰的感觉。
  老爸的大手握着马马琳的小手,一笔一划的,横、竖、撇、捺,她写的格外认真小心。爸爸教了一会,就让她自己写。毕竟是曾经练习过,一会儿,她就上手了,写的很快。
  「不对、不对,写毛笔字要静心,你这样写不对」,看着女儿飞快的写字,老爸虽然惊叹她的领悟力,但还是强调,要静下心来,才能把字写好。
  嗯,马马琳也觉得自己太急躁了,自己的为人处事一直不老道,就是太急躁了。
  她决定从练习毛笔字开始培养自己的性格,说不定还能培养出一个书法家出来……又开始YY了,急躁啊!书法家就算了,培养自己成一个小才女就好了。
  不管是重生前,还是重生后,马马琳都一样的臭屁自恋。
  她让自己静下心来,临着字帖,慢慢的写了一篇毛笔字,和最开始的「马马王木木」比起来,已经是进步神速了。一头扎进书法中,她觉得自己的脑袋越来越明晰起来,前世的事情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的展开……
  外面弟弟的吵闹声、夏天的知了声、蛙叫声、小孩们的打闹声……一切都淡开了,马马琳沉浸在这个黑白世界里。
  兴许是心性开阔了,兴许是重生的原因,她看着自己写的字,又开始臭屁了。用大学同桌的话来说,就是有灵气。一个六岁小女孩的毛笔字,有灵气……
  老爸过了一会,来瞄了瞄女儿的字,有点不敢相信,咳咳,「还不错,继续努力!」然后摸着两撇小胡子转身走了。
  听到老爸在嘀咕「难道我女儿真是才女」,马马琳得意的奸笑。
  马马琳很有成就感,但是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于是她准备把弟弟也拖下水。要把弟弟培养成一个很儒雅的男人,从毛笔字开始。
  「小俊,过来,姐姐和你比赛写毛笔字吧,写的好的,爸爸有奖励棒冰哦!」
  马马俊一听有奖励棒冰,屁颠屁颠的跑过来了,我也要写毛笔字,一边说一边用手擦着长长的鼻涕……
  「我错了,卖糕的!」马马琳一看弟弟那长长的鼻涕就头疼,简直就是不可以逾越的障碍啊,还儒雅的男人……
  那个刚刚擦过鼻涕的手,一把抓着马马琳的衣服。「姐姐,我要你的毛笔!」
  还没有开始写,弟弟就要抢工具了。
  马马琳不干了,要是以前,铁定打起来,弟弟哇哇一哭,妈妈就过来了,教育她要让弟弟。现在的她,训弟弟,一会就训的服服帖帖的。
  总结出来,弟弟就是一个贪吃鬼。为了零食,可以牺牲一切,4岁的男子汉尊严都不要了。
  老爸走进卧室,看到的就是这样一个场景,小书桌前,儿子和女儿排排跪在凳子上,写毛笔字。女儿写的很端正,儿子貌似在画符。一股为人父的豪情升起,自己一定要好好赚钱,让一双儿女都读大学。
  弟弟很贪吃,但是不得不说,很聪明。和马马琳比起来,弟弟马马俊是相当的有天赋的,不像姐姐,有作弊的嫌疑。一会儿就临帖的像模象样,但是有点心不在焉。「姐姐,棒冰什么时候给我……」马马俊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马马琳,如果忽略两条鼻涕,就真的很萌。
  第二天是礼拜天,还是休息日,这时候乡下的小孩都没有补课的概念。上学就上学,放学就玩,或者帮家里干活。今天由于弟弟头磕了,不能乱跑。马马琳还是使出了18般武艺,安抚了弟弟一起练习毛笔字。
  写着,写着,她的思绪就飘远了。
  厨房妈妈忙碌的身影和马马琳记忆中躺在冰棺中的身影,忽然重合起来。吓的马马琳,一不小心把旁边用来磨墨的水碰倒了。
  一边的弟弟,正是无聊的时候,看到姐姐碰倒了水,开始吵闹了。
  「妈妈,姐姐把水碰倒了,不能写字了,妈妈……」
  看到这个总是喜欢在妈妈面前先告状的弟弟,在那里得意的等妈妈进来抱抱,马马琳非常理解,自己小时候怎么那么讨厌他了,真是小心眼多的小孩。
  「怎么这么不小心啊,快收拾一下吧!」。妈妈走进来,把弟弟抱走了。弟弟还不停的对马马琳做鬼脸。
  马马琳自己收拾了桌面,弟弟这样一捣乱,她也静不下心来练习了。
  到底要怎么做,才能让妈妈好好的活着呢?
  记得那时候,家里人吃的东西都差不多,但是就妈妈生病了,得了癌症。后来陆续的,村里也有很多人得癌症走了。估计是我和弟弟都在外面读书,在家吃东西比较少,而爸爸也每天都上山下地的干活,身体比较强壮。
  「而妈妈,眼睛看不见,比较少外出运动,最常呆在家里,才会容易生病的吧,不行,我一定要想个办法,让家人一起离开这里。」马马琳寻思着,现在才92年,自己才读1年纪,能做什么呢?
  中午的时候,突然,有陌生人来拜访。马马琳看到这个穿着西装打领带还拿着一个大哥大的油头粉面男,一脸讨好的带了许多礼物,里面居然有一双小孩的耐克鞋子,凭自己多年的挑剔购物经验,一看就知道是假的。
  我家有这么洋气的亲戚么?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正文 第四章:农夫与蛇
  粉面男,自来熟的坐下了。因为家里也常常会有乡里人来找老爸看病,都是老妈招呼的。
  妈妈的长相放到十里八村都是说的上话的,听外婆说,老妈年轻的时候,上门提亲的人很多,但是老爸最有耐心了,两个村庄隔了十里路,老爸晚上出完工,还跑到外婆家去一趟,然后再摸黑赶回去。
  常常这样来回跑,终于把外婆给打动了,把老妈许配给老爸。据说,舅舅们不满意,嫌老爸个子太矮,家里又穷。
  老妈个高人漂亮,但是眼睛不方便。年轻的心,还是被老爸打动了。老爸有许多优点:有文化、能说会道、懂医术、为人实诚。
  漂亮、为人精明的老妈和有文化的实诚老爸,是典型的良配啊……
  想远了。
  马马琳装作好奇的样子,赖在妈妈身边,听他们说话。即使是精明的妈妈,面对陌生人还是比较不安心的,毕竟平时来看病的都是村里人。马马琳感觉到妈妈的不安,紧紧的抓着妈妈的手,坐在旁边。
  粉面男对老妈说,他和老爸在三江认识的,爸爸曾经帮了他大忙,这次来福城办事,特地来感谢爸爸的。
  「嫂子长的真好看,我哥是个有福气的人啊!」粉面男看着老妈说。他左手拿大哥大,右手缕了缕刘海,自以为飘逸的摇了摇头。
  可惜他不知道妈妈看不见他,Pose摆了也是白摆。
  妈妈静静的坐着的时候,不得不说,很美丽。身材匀称,加上妈妈比较少到户外,皮肤很白,头发很黑,脸上、身上更是没有一息打扮的东西,可是就是很赏心悦目。仔细看妈妈,眼睛是没有焦距的,只是茫茫然的,坐在那,像是早期的宣传画报上的女明星,有一种别样的美。
  马马琳看着粉面男,一脸色迷迷的样子,就很郁闷,爸爸的朋友?三江?耐克运动鞋?——「我知道他是谁了!」
  那双假的耐克鞋,再一次飘过马马琳的眼前。粉面男提起鞋子给老妈,说是给孩子带的礼物。
  就是这双耐克运动鞋,是马马琳童年噩梦的开始。
  记得小时候的一年夏天,家里来了个客人,很有钱,很大方,给他们姐弟买了很多礼物。
  马马琳记得他送了自己一双白色运动鞋,那时候的自己都只穿几块钱一双的布鞋。那双白色运动鞋真好看,很白,很厚,里面还有一层垫的东西,上面有一个红色的勾,简简单单,可是竟然比邻家姐姐的花布鞋还好看的感觉。
  马马琳炫耀了很久,开心了很久。
  后来那个男人就走了,走了就再也没有回来了,还带走了一大笔钱,说是做生意资金周转不灵,叫老爸帮他在基金会贷款做担保人。
  实诚的老爸的就答应了,结果那个男人再也没有回来。这一年马马琳上课,学到了冰心写的文章《年关》,这一年的过年,她和弟弟都没有新衣服穿,过年的时候,爸爸也在外面,家里什么都没有,几个基金会的人坐在家里讨债。
  接下来几年都是这样的,过年成了真正的年关。日子一直这样,过的不好,后来马马琳和马马俊上学的学费都是勉强的缴的。最让两人难过的是,开学要和老师说家里困难,希望能够减免学费。更更难过的是,学校常常会公布贫困学生接受补助的名单,马马琳和马马俊就是里面的一员,他们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和别人不一样,可是回家看到爸爸很辛苦的干活,又什么都没有说,还是和往常一样。
  可是孩子的心,伤害了就再也补不了。马马琳就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了,甚至心里有点埋怨爸爸妈妈,可是直到妈妈走了,她后悔也来不及了,才明白,只要全家人都健康的在一起,是比什么都重要的,自己曾经是真的很幸福的。
  「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啊,长的真可爱,来这是叔叔给你买的,看喜不喜欢!」粉面男把鞋子递给马马琳,说道。
  马马琳接过这算耐克鞋,很激动的样子,一直摸着鞋子,笑嘻嘻的说「叔叔,这是耐克的牌子吗?同学是很贵的,一双要一百多块钱呢!」
  粉面男一听,哟,这乡下小姑娘居然知道耐克,得意了一下,说「是啊,你这么可爱,叔叔当然要买贵一点的鞋子送给你啊!」
  「谢谢叔叔,不过叔叔,你买的好像是假的,你看这个鞋底太硬了,而且商标都印花了!」马马琳故作天真的说。
  「额!」粉面男不知道,眼前这个小女孩就是因为他这双耐克,疯狂的研究了耐克的鞋子,每逢心情不好,就去败耐克鞋子。
  「咳咳,现在的商家太没有道德了,我花了那么多钱,居然是假的,没有关系,叔叔明天帮你去换一双!」粉面男气愤的说。心里却在想「这小地方,小噶哒,居然懂得耐克鞋,看来这里的人还是很有钱的,不行,一定要多弄点钱走!」
  傍晚爸爸收工回家了,看到粉面男,很激动!「张老板,你真的来我家找我啊,那次我帮你也是小事一桩,刚好我会点医术,出门在外谁都会遇到点难处啊。你居然特地过来,真是太客气了。」
  原来,老爸曾经去三江的时候在火车上碰到粉面男,刚好他突然晕倒了,老爸是半吊子医生,遇到了,立刻去帮忙抢救,还一路好吃好喝照顾。
  真是狗血啊,马马琳知道了事情的经过更加难过了,这是典型的农夫和蛇啊。老爸好心救了他,他居然跑到自己家里来骗钱。
  晚上,老妈还叫马马琳去店铺买了平时很少吃的大荤,冻鱼和鸡爪回来,多做了两样荤菜,招待粉面男。爸爸一高兴就想喝酒,粉面男就陪着老爸,两人喝酒聊天,像兄弟一样。
  粉面男就留宿了在马马琳家里,爸爸和老妈还有马马琳、马马俊一起挤床上睡觉。晚上马马琳辗转都睡不着,听到爸爸妈妈在说话,貌似贷款、担保人什么的。难道该来的还是要来吗?
  马马琳心里很急,可是又不能跑过去说自己是重生的,知道粉面男就是个骗子,千万不能相信。这样爸爸能相信自己就怪了,而且爸爸那实诚性格,注定是要吃亏的。
  一夜辗转,马马琳早上顶着个大熊猫眼起床,就一直跟在爸爸背后,爸爸刷牙,她也跟着拿个小牙杯刷牙,爸爸上厕所,她也跟着去。
  老爸哭笑不得,「我的乖女儿,你又想要买什么啊!一大早就像个跟屁虫一样」
  「爸爸,那个叔叔的手里的砖头很神奇哦,可以说话哦!」马马琳看到粉面男不在身边,赶紧找爸爸说话,想提醒老爸。
  「嗯,听说那个是大哥大,爸爸现在不能给你买,等小琳长大了,自己赚钱就可以买咯!」老爸抱起马马琳说。
  「爸爸,我和你说个秘密」马马琳,趴在爸爸的肩头,靠着爸爸的耳朵说。
  老爸心想,这小妮子,居然有秘密了。
  「爸爸,我听见那个叔叔,对着砖头说,他可以拿到很多钱,不用还的,乡下人都是傻帽。爸爸,傻帽是什么啊,是不是像那个叔叔一样,对着砖头说话就叫傻帽啊?」马马琳不得已,又开始装天真卖傻,希望爸爸能明白。
  「嗯,傻帽是不聪明的意思,我们的小琳最聪明了,不是傻帽,快去吃饭,吃完上学去」老爸把马马琳放在地上。看着女儿无忧无虑的样子,心里面觉得很沉重。老爸不自觉的摸了摸两撇小胡子,沉沉的叹了口气。
  马马琳觉得自己该说的已经说了,她相信爸爸会做出正确的决定。
  该要去上学了,马马琳背着自己那个军绿色的,家里缝的单肩布包。感觉好新潮啊,这个在将来也是一种潮流,号称复古风。
  我的一年级,我做主!马马琳要开始自己的重生学生生涯第一天了,好激动啊……
  正文 第五章:一年级也不好混啊!
  马马琳慢慢的走到学校,经过一路的花花草草,小溪,石桥。突然觉得,那些电视剧里在路上奔跑,扑蝴蝶的场景也不是那么弱智。至少自己现在就有那种冲动,希望能不去学校,就在路上消磨一天好了。
  想到自己还要去读一年级,跟一群和弟弟差不多的鼻涕小孩,排排坐,读书,玩游戏,马马琳就觉得很崩溃。
  到了班级门口,感觉里面有一百只鸭子在吵,这时候马马琳看到教室里面只有一个小男孩身边的位置是空的,大概就是那里了吧。她走过去,把书包放下,茫茫然的坐在那里。
  小男孩撞了马马琳一下,「交作业了,数学的,你做好了没,先借我看!」
  「额!」马马琳转过头看了看这个男生,才发现,他比身边所有的小孩都干净,穿的也整齐漂亮,居然是小衬衫加牛仔背带裤,和周围一堆五颜六色的小孩比起来,真正可以用鹤立鸡群来形容了。
  高小齐!居然是他,记得自己小时候,正眼看他就脸红。在他面前,自己一直很自卑啊。看看自己身上,不知道是哪个姐姐穿过的旧衣服和一条改良的黑裤子。衣着不漂亮可以用长相弥补,但是这个时候的马马琳,又瘦又黑,一点美感都木有啊。
  「忘记做了,是什么题目,给我看看?」马马琳理直气壮的对高小齐说。
  「你居然忘记了,我还第着抄呢,喏!题目给你。」高小齐忽然觉得不开心了。这个同桌虽然平时对他也不是很热情,可是只要他要求的,马马琳总是会立刻给他,今天也同样的冷淡,但说不上什么感觉,他就是觉得同桌不一样了。
  看到旁边这个便扭的小孩,马马琳心想,「小样,我是重生过的人了,你是啥样的人,俺都知道了。再也不会迷恋你了,俺多年迷恋的是自卑」。
  马马琳曾经很喜欢高小齐,也许是从小学就开始了。她努力的读书,成绩从来都是班上最好的,作业也做的很整齐。每天高小齐向她借作业本的时候,她就很开心。
  可惜高小齐和马马琳的关系,就止步在借作业本这里。高小齐家里是村的有名的大富,他老爸还是书记。从小身边就有很多漂亮小姑娘围在身边。马马琳有马马琳的骄傲,即使觉得喜欢,也不会去主动围在他身边,反而对他比较冷淡。
  也许这是另外一种自卑的表现。
  到以后的初中,看到高小齐已经开始换女朋友了。到了马马琳大学毕业后第一年,就参加了高小齐的婚礼。大学毕业五年,马马琳又参加了他的第二次婚礼。每次去参加婚礼,马马琳都会很认真的去专业的美容店里,要求画个彩妆,把平时衣柜里不穿的很淑女的裙子穿上,安安静静的在酒席里,在这帮老同学面前装个淑女。
  有些自欺欺人啊,马马琳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才是新娘,可是她不想在新娘面前,灰头土脸的感觉。
  人生,真是难以预料,看着这个同桌的他,马马琳感叹颇多。
  突然,身边吵闹声没有了,一片安静。哒哒哒,一阵高跟鞋的声音,老师进来了。这个时候农村的小孩,不管多么调皮,对老师都是恭恭敬敬的,老师的话可以当作圣旨用,十个学生有八个说,我的理想是当一名老师。
  当看到这个鼻孔朝上的老师走进来时,马马琳心里开始哀叹!怎么是她,该来的还是要来的,重生,一件事都没有落下。
  记得前世,也是这样,自己在她的课上有一次居然忘记做作业了,她大发雷霆,开始是义正严词的教育,班上开始有小声嗡嗡了,到后来,她直接开骂。你们这些乡下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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