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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因为怕他真的会换人。或者他说得对,有些事情真的不需要什么原因的!
又是一阵静默,他完成了抹刀的工程,站起来走向浴盆。“过来,”这句话显然是对我说的,因为屋子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可是一时之间,我不知道他要我过去干什么,鸳鸯戏水吗?我可不喜欢这玩意儿!
我又惊又怕的走过去。“脱衣,”他说话很简练。
脸都红透了。我还没有在任何男人面前脱个精光呢!
我迟迟没有任何动作,他像是看出我的窘态,突然笑了。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的笑容,他笑起来跟其它大男孩没什么分别,毕竟他也只是个二十岁左右的男孩而己。这时候的他,完全无法令人想到杀人不眨眼的金子来!
“我是叫你帮我脱衣服,”他脸上还带着微笑,可是已经不像刚才笑得那样放肆了,“你没有服侍过男人洗澡吗?”我突然觉得这个男人并不像他外表那么冷酷,他也有平易近人的一面。
我带点窘态的瞪了他一眼,对他的捉弄表示不满。不过自己也忍不住笑了出来,然后静静地替他脱去一件又一件衣服。衣服上有很多血迹,泛着很重的血腥味,令人不自觉的想起他刚才那场九死一生的决斗。
虽然我是读医的,对于男人的裸体早已看了不知道多少遍。但是看到他的裸体时还是会脸红。
这个就是我的男人!
他很修长,比我高出一个头还多。我有1.68,他应有1.88以上吧。他是个习武的人,肌肉很结实,特别是两条手臂。他的手指修长,有点像钢琴家的手。
“看清楚了吗?”他带点戏谑地道。“嗯,”我蹲下来准备为他擦背。“别站在我身后!我不习惯有人在我的身后。”
这是什么习惯?!作为金子来被从小培养成的习惯吧?怕有人从背后偷袭?我不禁为他悲哀,因为,他过去与将来的日子都要活在这种小心翼翼中。
我蹲在他的侧面伸着手为他擦背。
“你多大了?”
“25。”
“你看起来像个20岁的大男孩!”
我发现他并不冷酷,只是很少言!可能是因为他自小就没什么朋友可以交谈的原因吧,所以很少主动开口说话。但只要你跟他说话,他还是会有回应的,虽然他的回应通常都很简练。
“你呢?”
“22了。”
“像17岁!”
“你这是对我的赞美吗?”我轻笑着问。
“不是。”
我觉得这样跟他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感觉还真不错。他不出声的时候屋子里充满压迫感。可能是因为他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杀手气质吧。但他开口说话的时候就自然而然地回复了一个大男孩的本性。
“你的名字?”
“巫奈。”
“无奈?”他侧着脸想了想,“这名字很不好。”“是啊,”我无奈的笑了笑,“但很适合我,我现在就是很无奈的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不知道未来的生活会怎样!”
“我!你未来的生活就是我。”他带点傲气地说着。我觉得这时候他的神情像极了刚买到合适玩具的小男孩。我只是笑了笑,没有回应。总不能告诉他我要的是回到属于我的年代吧。
“你的名字很怪,张拾来。”他低下头,想了想:“这名字也很适合我,我本来就是被人捡回来的!”我停了手上的动作定眼望着他,“拾来?”“嗯,我是个弃婴,被人扔在金沙江边的芦苇丛里,是张堂主将我捡回来并教我武功的!”“所以你叫张拾来?”
我不知道捡他回来的张堂主是谁,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没有念过多少书,不然不会就这么随便地给他起名字了。而且那个张堂主也铁定不是什么好人,不然怎么会把一个好好的孩子训练成杀人不眨眼的金子来呢?
我突然明白为什么他审问我的时候,在听到我说是从芦苇里来的,就将我拖了回来,是“同病相怜”吧!那么他选我做他的战利品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吗?
“你选上我是因为我也来自芦苇丛的吗?”我尽量用很不在乎的口吻问道。“不是,”他突然转过头来望定我的眼晴,“是因为我们都不是为金子而活的人。”
第9章
“我们都不是为金子而活的人,”我喃喃念着他的话,“那是为什么而活?”“为生存。”
我一直以为他只是个没什么脑子的武夫,但是,显然我错了。这个男人的心思可能比很多人还要细密,最起码他能从我眼里看穿我的心思!
正在我发呆之际,他突然从浴盆里站起来,“你也很脏,该你洗了。”我低下头不敢直视他的裸体。
不多久,他就命人重新往浴盆里注满了热水,然后从墙角的大栊里拿出一小块金子就往外跑,不知道出去干什么。我也乐得自在,如果他不出去,我还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样在他面前脱衣洗澡呢。我身上穿的紫色毛衣与白色牛仔裤早已被江边的泥弄得脏乱不堪了!
泡在热水里真的很舒服,现在应是深秋时分了吧。刚才在外头的时候,因为太惊讶,忘了觉得冷,屋子里有火炉也很暖和。正在享受这难得的畅快感觉之际,突然门被打开,进来的当然是张拾来。他手里拿着一套雪白色的棉衣,与几樽不知道是什么来的东西。
他毫无顾忌的向我走来,幸好我的身体都浸在水里,不然就给他看光了!
“我这儿从来没有女人住过,这些是从生婆那儿换来的女人净身的东西。”他放下那几樽东西。我明白了,那几樽东西就等于我们现代的洗发水与沐浴露吧。
“你原来穿的衣服很怪,不适合这儿,换上这套。”他指着桌上的白棉衣。“你以后想要什么就从栊里拿些金子去生婆那儿换。”“嗯”,我点头示意明白,他说完就脱衣上床睡了。
这个男人其实并不难相处,可以说还挺懂得照顾人的,虽然他对我的态度不算很关切,但最少也不算坏。而且从现在看来,他好像并没有要“强暴”我的意思。
虽然用“强暴”这个字眼好像不太恰当,毕竟是我自愿做他的女人的。但对于我来说,非自愿的跟一个没感情的男人做爱,那跟被强暴没什么分别。我不是小说里那种觉得跟一个陌生的救命恩人上床浪漫的人。特别是跟一个几小时之前把人砍成一段一段的杀手!
穿上他为我准备的衣服,走到床前。该上床跟他一起睡吗?我犹豫着。突然之间,发现他睁开了眼睛,天啊!原来他还没有睡着。那我刚才穿衣前的身体不就被他看光光了!这男人,有时候真不知道他心里打的什么主意!
“你不睡吗?怎么还不上床?”平淡的语气让人有种老夫老妻对话的错觉。我硬着头皮上床去。他真的不喜欢有人在他背后,所以在床上他还是背贴着墙睡。
我在他身边躺下,他掬起我一束头发闻了闻,“你的头发是曲的,天生的吗?”我僵硬地摇着头,实在不习惯男人这样亲昵的触碰,就算是跟我的初恋男友,我们也只限于拖手逛街而己!
“我烫过的,”我不知道这时代有没有烫发这玩意儿。“很适合你!”他说着索性把整个头埋在我的颈窝里。“我能跟你商量件事吗?”我怯怯的问,“当然,你可以不答应的。”
“说吧。”声音从我的颈窝里发出,还伴着一股令人酥麻的热气。“我们可以不行房吗?”我闭上眼睛,不敢看他,因为怕他发怒!
我知道我的要求很过分,他选上了我当他的女人,但我不要跟他行房,那他挑我来干嘛?!难道真的白养我吗?
可是,意料之外,他只是还在不停的玩弄着我的头发,“为什么?”他的声音听起来不像发怒,像是好奇。“因为我们之间没有爱情啊,”我鼓足勇气直视着他,“你要发泄的话,君姐比起我来是个更好的对象!”
“什么是爱情?”他很迷惑地问,没有半点讥讽的意味!“就是……就是一对男女时时刻刻都想念着对方,可以为对方而死吧。”我含糊回答着。
“那我没有爱过任何人,”他坦言,“我想我也不可能爱上任何人。当一个金子来爱上一个女人的时候,就是他快死的时候了。”
其实按我所说的标准,我也没有爱过任何人。
“人一定要有爱情的吗?“他望着床顶自言自语。
“最起码我是,我希望能跟我爱的男人在一起。”
“我明白了。你的要求,我接受!”他很是干脆的答着。我一瞬不瞬的瞪着他,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干什么这样看着我?你希望我反悔吗?”他突然有点顽皮地道。
他真的是那个在大石上双眼充满杀气的金子来吗?放下刀的他像变了另一个人似的。
“当然不是啦!”我红着脸咕哝着,“我们勾手指作契约!”
“不需要,我说过的话从不反悔!”
第10章
跟他作了那个契约之后,我松了口气,可以跟他轻松聊天了。
“为什么你会答应我这么无理的要求?”
“本来我就不打算对你做什么。”
“那我除了能服侍你洗澡穿衣与跟你聊天之外,好像没有什么作用了。”
“那就足够了,我需要人陪我聊天。”
“你没有朋友吗?”我突然好奇,他怎么那么需要人陪他聊天。“慢慢你就会明白的。”他不打算回答。之后也没有再作过声,应该是睡着了吧。今晚的大厮杀中,他应该消耗了很多体力,在只有1/60生存机会的决斗中,他真的应该是身心俱疲了……
我一夜未成眠,在掉进这个时代之前,那些寻人启事,奶奶的逝世都深深的困扰着我。但来到这儿之后,这些事似乎离我好远好远了。
这儿的每个人都是为着黄金而活,也许例外的只有我与身边的这个男人。这种赤裸裸的金钱关系下,人命很不值钱。这儿会有几个好人呢?我能适应这里的生活吗?怎样才能回去?
在临近天亮的时候,窗外飘起了雪。迁往南部城市之后,我已经有十几年没见过雪了。穿上棉衣,走到室外,漫天雪花的景象真的好美,好美!美得令人心醉,忘却心中的烦恼!
我不禁在雪花中翩翩起舞!
不知道跳了多久,在一个转身之时,我骇然发现他已经站在门边!“你跳舞很好看,像一只蝴蝶在起舞!”“有那么夸张吗?”我有点不好意思的轻笑。
“嗯,你本来的名字不好,我以后就叫你蝶舞吧。”他这句话是肯定句而不是祈使句。我像是没有说不的权利。突然我想起奶奶临终前叫的蝶舞小姐,难道就是我?我就是蝶舞!
那么奶奶知道我来过这年代吗?她也在这儿吗?我顿时呆了。
而他,却把我的静默当成答应。
在梳妆之后,他带着我去到一间很大的屋子,里面己坐了十三个人,龙头就坐在最中间,其余十二人分开两边对称坐着。
“你今天要拜见各位堂主与龙头大哥,见人便行礼就对了。”他拖着我的手在我耳边低声说着。声音沉沉的,令我脑子有点混沌了……
“呵呵,拾来昨天晚上的滋味怎么样?还以为你在温柔乡里起不来了呢?”首先传来的是龙头豪迈的声音。“还好。”他边答着边把我带到大厅中央。我按着张拾来的话,低头学着电视里古代的人鞠躬行礼。
“比蛇腰君怎样?”不知是哪一位堂主问。“各有千秋!”听到他的回答,我的头垂得更低了。不是因为害羞,在医院里,那些男医生经常都会说有色笑话,早就习惯了。我是因为心虚啊!我与张拾来昨晚根本什么也没有做过。
“说真的,昨天我还以为你会挑蛇腰君呢!她的样子标志床上又够野,你不是也常找她吗?”“她也是各位堂主的心头好,拾来不敢独占。”“呵呵,拾来越来越体贴我们这群老家伙了!张堂主,你把他教得真不错呢!”
“哪里,哪里。”应话的应该就是把张拾来捡回来的那个张堂主吧。我不禁抬起头望了他一眼。他样子挺慈祥的,50岁上下,但很硬朗,应该也是个习武的人。他也微笑着回望我,眼睛有点像鹰!
“这女娃样子挺纯的,不过好生的面孔,是哪儿来的?”“刚从成都来的。”张拾来面不改色地胡扯着。“哦?是个闺女?好小子,给你捡到件干净的。昨晚开苞了?”“嗯。”他不置可否的应着。接着传来的是众人的嘻笑声。
“回去叫生婆弄点东西给她补补身吧。”那张堂主像个父亲那样对张拾来吩咐着,“还有,她以后是我们哥老会最好的金子来的女人,不能太寒酸。你拿些金给冯老头溶了,打些金器给她装装身吧。”“我会的。”
“女娃,你叫什么名字啊?”是龙头在问。其实龙头自己也不老,是个30岁左右的俊男。给他叫我女娃感觉怪怪的,好像我是个七,八岁的小女孩一样。
“蝶舞,”我轻声的答着。“好名字,出尘脱俗的很衬你,”“谢谢。”“好了,蝶舞,你先回房用早饭吧,我们与拾来还有事情要商量。”“是,”我如获特赦的转身离开。
说实话,我真的很不习惯这种严肃的场面,不过从今天早上那种排场知道,我以后在这儿的身分应该很特殊,最起码是获得这儿“最高领导层”的认可了。
第11章
在回到“家”门前——我想张拾来的房子现在应算是我的家了吧——骇然发现君姐站在那儿。来者不善!心中拉响了警报!我抢了她的位置,她昨晚那怨恨的眼神我还记忆犹新呢!她显然是知道张拾来不在,我落单了,来找茬的。
“君姐。”我还是向她打招呼,虽然有点心虚。“我到现在还是不明白拾来哥为什么会挑上你,就因为你的身子干净吗?!”她有点自嘲的冷笑了一下,“原来男人都是这样子的,都看不起我们这种人尽可夫的娼妓,要发泄时就找我们,用完之后就一脚把我们踢开,一点感情也不带。我们命贱嘛!”
“君姐,别这样说,拾来他不是这意思。最起码他选上我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哪是因为什么?你才有几分姿色,身材就不堪入目了。”
我知道自己不及她漂亮,但她这样摆明的说还是挺伤人的,我也没什么好语气了。“请问你来金沙江是为了什么呢?”我很不客气的问。“当然是为了金子啦,这儿哪一个不是啊?白痴!”“那么你希望成为拾来女人的原因又是什么呢?你爱他吗?”“这儿哪有人谈情说爱的,别告诉我你爱他!当然是为了他的金子。”“我不爱他,但我不是为了金子而来的,这就是你想要的答案。”我很冲的语气令她不禁一呆。
不再理睬她,我绕过她开门直接进屋里去了。她显然忌于我现在的身分,不敢对我动手动脚。“你给我听住,小狐狸精,你抢了属于我的东西,我不会让你好过的。”她放下狠话就走了。
不过我相信她只是一时之气骂骂而已,毕竟碍于张拾来的面子,她不敢对我怎么样的。而且她只是贪财,从昨晚看来,她心地并不算坏。最起码我的直觉是这样认为的。
一名黑黑实实的小伙子端了早饭进来,他很是老实的样子。看上去刚20出头左右。“刚才君姐的话你别放在心里,她只是一时之气而己。”他傻傻的搔着脑袋瓜道。“她是剪刀嘴豆腐心,心肠挺热的。”他一个劲的为君姐说好话,不难看出他对君姐的好感。
“我知道。”不知道为什么,我对这小伙子也很有一种莫名的好感,觉得他是个可以信任的人。“我叫常福,是这儿的厨子。也是拾来的好友。你是……”“你叫我蝶舞吧。”
他很健谈,我与他聊了很久,问了他很多关于这儿的事,他也绘声绘色的回答了,好像能跟我谈话是种荣幸似的,应该是因为他很崇拜张拾来的关系吧!
哥老会在这儿最大的是龙头,他是前年由总坛调过来的,旗下分为12个堂口。每个堂口都分管不同的职能,有的管淘金夫,有的管土娼,有的负责把守这儿所有出入关口,有的管内务,有的负责训练金子来,有的负责把金子运回总坛。
12堂口按地支来排列,子字堂在12堂中的地位最高。那个张堂主就是子字堂的堂主,地位仅次于龙头。但是因为他在这儿的时间长,建立了很大的势力,实际上权力与龙头不相上下。
而张拾来的地位很特殊,他是张堂主捡回来的,算是他的养子吧。再加上他手里的快刀,所以就算他没什么具体的职位,在这儿还是很受尊重的。经过昨晚的一战,他为哥老会争得了三年的淘金权,成为最好的金子来,地位就更加今非昔比了,连龙头也敬他三分。
在金沙江边主要分为几类人,最多的就是淘金夫,他们都是怀着淘金美梦自愿征集而来的,只是他们每天辛辛苦苦淘回来的金大部分都会被堂口收走。但还是有不少人想方设法私自藏起一些金子,希望有朝一日能带着这些金子逃出去。但据说到现在为止,都没有人能活着逃出去过。
女的大部分是自愿来当土娼的,其中质素最高的就是来自成都的。淘夫嫖娼是要付金子的,但这些金子也不是全落在娼妓的手里,大部分也都会被堂口收走。
金子来是从小被训练来抢地盘,保护金子的冷血杀手。
另外一些年老色衰的女人就是洗衣工,或者厨房工。
常福是由上一任龙头带过来的,因为堂主们都很欣赏他做的川菜,所以他就一直留在这儿了。
金沙江一带是很不安全的,因为山上的黑彝人大都是亡命之徒,他们会不时来偷袭抢金。山外的土匪与军阀也都对这儿的金子虎视眈眈。所以各堂主都把自己的妻儿放在总坛那边,有“需要”时就找土娼,而君姐就是这儿最红的土娼,拾来一向都是找她的。
常福说到这儿的时候,有点担心的看了我一眼,其实这个我昨晚就知道了。张拾来都是成年男人了,他总要找女人吧。再加上虽然我不讨厌他,甚至渐渐对他产生依赖感,但我并不爱他,所以根本不存在吃味的问题!
他不停地跟我说,拾来是个真正的汉子。描述着他的事迹。我没有回答,只是微笑地听着。对于我这个现代人来说,张拾来的英雄事迹太血腥了,也是犯法的,且是犯杀人碎尸罪呢!
“拾来的那把刀很有名堂的,叫碎雪。因为他的刀法造诣很高,有本事把细小的雪花劈成两半,所以叫碎雪。那把碎雪刀比寻常的刀要重很多,刀锋也特别的利。是龙头前年来的时候带过来说要送给这儿最好的刀手的,当然,是拾来最后得到了。听说是出自名匠之手呢!”
常福一说起碎雪就大是兴奋,“从来没有人能在拾来的碎雪下活命,拾来是我见过最好的刀手。”还有一个,我心里想起那个断腿的人,他就在碎雪下活了下来。当然我没有对常福说。
我们又聊了很久,最后他说要回去准备午饭了才离去。常福煮的川菜味道还真的是一流啊!麻辣适中,辣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