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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色女诸葛穿越之罗敷传-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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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三人找客店住下,李浪、白寻一个房间,罗敷自己一个房间。她第二天起来却看见门缝里被塞进来一个小布袋子。这种袋子在古代一般是作为钱袋用的。罗敷好奇地拿起来,细细端详没有什么问题,解开袋子口的绳子,里面有一块折叠好的白锦,一些银两。
  罗敷打开白锦,是李浪和白寻写给她的:“贤弟,我们有急事要连夜赶回总部,不能与你同行了。这有些银两够你到南阳的花费,另外留了一匹马给你。”
  急事?什么样的急事让他们说都不说一声就走啊?真不够意思。罗敷无奈,只能一个人上路。自己不知道去南阳的路只能根绝大致的方向加上些路人的指引确定去路。她骑马本就不甚谙熟,他们留下的马又不像当初“紫影”一样性情温和,老是不跟她配合。罗敷只能走走停停,不断在与马周旋中前进。
  “老伯,去南阳怎么走啊?”罗敷看见前面一个柴夫,费力地拉住马停下问路。
  老伯道:“顺着这条路往前走,翻过那座山你再找人问问。”
  罗敷抬头看着前面的山,还不算近,“望山跑死马”,要翻过去这座山不知道会不会花上大半天的时间,确实需要过去之后再找人问。
  她谢过柴夫,御马前行。前面是一条陡峭的山路,罗敷看着就心惊,根本不敢驾着马过去,索性下了马,牵着它一步步向前走,忽然一阵阴风过来,罗敷打了一个哆嗦。马儿好像也感觉到了危险,一下子就受了惊。本来她就不怎么听罗敷的话,这下飞身跃起,罗敷来不及松开缰绳,被这畜生拖到了路的边缘,一个站不稳滚下了坡去。
  等罗敷再醒来的时候自己已经被置于高床软榻之上。侍女看她醒来赶忙起身对身后人道:“小姐,她醒了!”
  侍女口中的小姐款款走到床前,给罗敷一个泰然的笑:“可好些了?”
  罗敷被这个声音吸引,它是如此轻柔温和,如春风拂槛;那般清晰脱俗,如小河破冰。而它的主人,这个正对自己微笑的女子,年龄好似只长她三四岁,却是别样的端庄稳重。半月的眼睛,眼角蓄着笑;一点粉唇,唇角噙着温情。这个女子并没有自己美丽,身上却好似有种神奇的魔力,让人忍不住想去信服,去依赖。罗敷敢肯定,这个女子一定是很滋润他人的那种人。
  罗敷问:“你救了我?”
  那小姐道:“是。我姓阴,名丽华,小公子怎么称呼?”
  罗敷答道:“姐姐叫我罗敷吧。”她抬头看看床外的环境:“这是哪里?”
  丽华答曰:“这是我家,河南新野。”
  罗敷奇怪自己怎么被救到这里来了。丽华跟她解释,说家人去南阳的路上在山下看见她滚下来,就救回了府。
  丽华:“大夫马上就到了,你怎么会摔下山路的?”
  罗敷心想,自己现在这种身份很可能正在遭到王莽侄子王匡的四处追查,还是不要表露身份为好。虽然没有到南阳,却阴差阳错来了新野,刘秀的姐姐姐夫不就在新野吗?说不定刘秀安排好刘仲下葬的事也已经来了,她还是找机会自己出去亲自找寻他们的踪迹吧。于是她就撒了一个谎:“我家是邯郸的,父母都过世了。本来去南阳投亲的,却发现亲戚搬家了,回去的路上又迷了路,被马摔了下来。”
  丽华一听她身世,明明钟灵神秀的一个孩子却有如此遭遇,眼泪顿时模糊了双眼:“真是个可怜的孩子。”
  医生过来帮罗敷诊了脉,又看了她胳膊上的擦伤。“这位公子的伤并没有什么要紧的,服两幅压惊的药就好了。外伤擦点我配置的药膏就没事了。”
  送走了医生,侍女对丽华一福:“小姐,是不是把这位公子移至前院与家丁一起住?他在小姐房里终不妥当。”
  丽华却说:“不用。他年纪尚小,还是个小孩子懂什么?就让他在我这里养病吧,我去西厢房休息就好。”她对罗敷也有种好感,这个孩子太有灵气了,让人不由想亲近。扭头对罗敷道:“你可识字?会弹琴吗?”
  罗敷心想这小姐真是好心,竟然把自己的闺房让她住,开始对她的好感又增加了几分:“会的。”
  丽华高兴道:“那太好了。既然你亲戚已经搬走,你又受了伤,那你就先暂时住在府上吧。我让家丁帮你找寻下亲人,你这段时间可以陪我聊聊天,等可以下床走动了我们还可以弹弹琴。”
  罗敷微笑点头。看来这个丽华小姐心地还不是一般的好,将自己的房间让于自己,还收纳自己。倒是自己有意隐瞒,却显得不磊落了。
  丽华又道:“等我弟弟兴儿回来了我介绍你们认识,他跟你一般大小,你们两人一定投缘。”

  三十一、美错(一)

  在阴府住了十几天的样子,每日与丽华谈笑,罗敷发现自己渐渐被她的性格吸引。这个女子跟她一开始对她的印象无甚出入,端庄大方,温柔善良,而且心胸坦荡。罗敷心想如果自己是男子,一定会娶一个这样的女子回家,幸福一辈子。
  罗敷慢慢可以下床走动,也逐渐知道了一些阴府的情况。阴氏本姓管,先世是辅佐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管仲!传到第七代管修,从齐国迁居楚国,被封为阴大夫,以后便以“阴”为姓名。秦汉之际,阴氏子孙在河南新野为生。
  阴丽华的父亲已逝,长兄阴识继承祖业。单从阴府的情形来看,阴家也算是富庶之家。丽华母亲邓氏平日里见了罗敷也甚是喜爱,对女儿把她留在家里的做法也是认同。罗敷想也许是因为自己生得俊俏娇小,还是个孩子模样,又天真无害,不然怎么能征服他们这一家老小?
  罗敷听阴丽华说后天是父亲三年的祭日,到时候在外经营生意的哥哥阴识以及在长安求学的弟弟阴兴都会回来。
  果然从第二日开始罗敷就不曾见过丽华,后院的丫鬟也大都被调了出去。听那侍女说丽华去张罗明天的祭日,以及收拾阴识、阴兴他们的住处去了。
  第二天,除了一个服侍罗敷吃药起居的侍女小莲,其他人都去张罗祭礼的事了。罗敷身子已经大好,在花园逛了会觉得没意思就对小莲说:“小姐的琴放在哪里你可知道?去取来,放在院落里,我们解闷儿。”
  罗敷轻抬素手,一首《枉凝眉》扣弦而出。
  在她指间流淌的不是音符,分明是一腔的心事。现在她最忧心的还不是能不能找到刘秀安身。反而是父母的安全让她更放心不下。她甚至怀疑自己当初冒然跑来河南是不是正确的选择。王匡已知道她家在哪里,那也一定知道那就是秦府。他会不会因为找不到自己而对秦家不利?这件事让她心乱如麻,她找不到一点的理由王匡不会找秦韬的麻烦。她现在唯一可以希望的就是夜听潮不要忘记当初对自己的承诺,要保秦韬周全。可是身在邯郸的郭氏及桃儿等人又有谁去托付?她着实是鲁莽了。
  罗敷没有想到当自己手下妙音含愁的时候,院外正有人驻足,聆听这天籁之音。
  一人曰:“这后院谁在弹琴?”
  另一人:“这处院子是我表妹丽华的住处。她自幼精通音律,谙于琴瑟,也曾名震新野。这琴声如泣如诉,心绪悠远,一定是她在思念姑父了。”
  那人又问道:“只听说她是新野第一美女,为人温润贤淑,竟不知她还才华过人。”
  另一人道:“正是。”
  那人心想道:“真是听音更胜闻名啊。”
  罗敷绝不会想到外面倾听他琴声之人正是她连日来一直在寻觅的刘秀与邓晨。阴丽华母姓邓,这邓氏原始邓晨的亲姑母。邓晨此次来阴府也是来祭祀姑父的,此时刘秀已然回到新野,刘元(邓晨的妻子,刘秀的二姐)新产,不宜出门,就由刘秀陪姐夫来到了阴府。
  说来刘秀与阴府也算远亲,但因为两家差别甚大,一个是名门之后,富庶之家,另一个是落魄王孙,一介草民,所以他对这门远亲从来没有高攀之意,也就从来没走动过。这次如果不是陪姐夫前来,他也不会有此一行。
  两人之前在前院与邓氏打过照面,看时候尚早,也没看见阴氏兄,想必去别处张罗了,就来了花园走走,谁知正好遇到罗敷在丽华这里抚琴。
  罗敷恐怕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的一曲惊鸿让她错过了与刘秀的锦绣姻缘。
  刘秀:“这曲子……”这句话不像是对邓晨说的,倒像是说给他自己听。
  邓晨突然道:“我们回去吧,时候也差不多了。”
  刘秀步子随着邓晨走,心却仍留在那琴声深处。什么样的女子能弹出如此惊为天人的琴声?想他刘秀对乐曲也算精通,竟听不出她弹的是什么曲子。只感觉其心乱兮,其情远兮。
  三年之祭已比不得人新亡之时悲痛,此时宾朋主人都没有了大起大落的悲伤,而是换做一种对亡人的平和悼念。阴氏乃书香世家,在这样的事情上做起来就更显得温文有度。
  祭礼开始的时候,邓晨指着侧身站在邓氏身边的女子曰:“那个就是表妹丽华。”
  刘秀顺着邓晨指的方向望去,她一身素色曲裾服,袅娜多姿。长发中分到两侧,束在背后。汉朝的发式一般比较简单,直发用发带系了就是大多数未婚女子的发型。这种发型虽然简单,却妩媚自然,最易呈现少女之纯、之美。
  丽华随着邓氏的手势微微颔首。真是梨花春带雨,楚楚惹人怜。刘秀想,也只有如此蕙质兰心的女子才能为那般天籁之琴瑟吧?
  刘秀感觉自己二十几年来的等待没有白费,自己生平第一次被女性所打动,那个美丽的倩影像嵌进了他的脑子里一般,挥之不去。
  邓晨在回去的路上问道:“刚才在阴府你怎么一直不说话?有什么心事吗?”
  刘秀浅笑,邓晨的问题让他又想到那个倩影,心里竟是一阵不受控制的狂喜。
  邓晨:“哈哈,三弟,你也会喜形于色啊?告诉姐夫,遇到什么开心的事了?”
  刘秀仍然是只笑不语。
  邓晨换做一种语重心长的语气:“三弟啊,你今年也二十五六了,有没有中意的女子?你看我和你二姐已经有了两个孩子了,你和大哥都是对婚姻大事如此不以为然的。你们刘氏可不能在你们这里绝了后啊。”又试探性地问:“我给你介绍门亲事如何?”
  刘秀谦笑曰:“不劳姐夫费心。我一向反对介绍亲事,如果不是自己喜欢的女子,我宁愿终身不娶。”
  邓晨:“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子?”
  刘秀一向把这个姐夫当做做自己最好的朋友,平素有什么事也不对他隐瞒。不过男人终是有秘密的种群,一旦牵扯到男女之事,他们变得独立而神秘,不愿意与人分享。
  刘秀不说不代表邓晨不追究。他和那个老婆,刘秀的二姐刘元,都是热心好事之人。次日邓晨把老婆拉大刘秀的房前:“元儿啊,我看三弟这两天非常不对劲,我们去他房里搜搜看,说不定能发现什么秘密呢。”
  刘元嗤之以鼻:“我可不为这鸡鸣狗盗之事。”
  邓晨:“娘子,你没事吧?是不是生孩子生傻了?你以前可是专干这事的。”
  刘元道:“我什么时候干过!”
  邓晨无辜地说:“经常啊。”
  原以为刘元会发怒,谁知她瞬间一副嬉皮的模样:“知妻莫若夫。嘿嘿。”拉着邓晨就打开了刘秀的房门。“相公啊,三弟会不会马上回来啊?”
  邓晨一脸得意:“嘿嘿,不会,我一早把他支出去,完了我交办的差事他不吃午饭也得下午才回来了。”
  刘元:“相公真高明啊!”突然看见案头的一些竹简:“相公快过来看看这个!”
  邓晨兴奋地拿过竹简,厚厚两大捆上面秘密麻麻写着同样的两句话:“仕宦当做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刘元神情悠远地说:“想不到秀儿还想着这档子事。”
  邓晨:“什么事?”
  刘元温柔道:“那时他与李通在长安求学,看到长安街道上有执金吾(一种官名)出巡,前呼后拥,车马绵延几里路之盛。秀儿当时就说‘仕官当做执金吾’。我们刘家以秀儿的资质最高,虽然大哥也是义薄云天之人,但终比不上他为人谦和有礼,气度非凡,做事又谨慎。我也希望他不要整天与你卖米弄面,有朝一日为我刘氏光宗耀祖才好啊。”说着双手合十,对上天祈祷。
  邓晨看妻子忧心刘氏,赶紧赔笑曰:“仕途固然重要,但美人同样让英雄折腰啊。没想到三弟见了丽华一次就已对她心生爱慕。”
  刘元忧心地说:“阴家乃管仲后人,世代书香,又家境殷实。三弟想娶丽华那不是高攀吗?阴家怎么可能同意?”
  邓晨:“是啊。姑母还好说,丽华的叔伯甚多,又多顽固,绝不会同意让丽华嫁给身为白丁的三弟的。”
  刘元:“相公,你一定要帮帮秀儿啊。”
  邓晨温柔地抱过妻子的肩头:“夫人放心吧。”

  三十一、美错(二)

  丽华来到邓府的时候刘秀正在练剑,并不知她,这个让他知音而生爱恋,颦颦而慕芳华的女子,会突然而来。更不知这正是邓晨的一番巧意安排。
  同丽华一起来的还有阴兴。记得出门前邓氏嘱咐他们:“平素里你是个女儿家不得经常出门,兴儿又远在长安,这次好不容易凑在一块,你们表哥让人送信来要你们几个过去邓府耍上一天,你们就在那里好好玩玩。识儿要去处理生意上的事,就不能一起去了。”
  剑乃兵器之王,又称君子之器,是兵器之中最难用好的,但用好了它也是最能彰显王者之气的。
  刘秀一袭青衫,带动三尺剑气,所到之处把秋的肃杀横扫了个干净,令天地生色,日月争辉。
  她似乎看痴了:这人必是刘秀!早闻他在表哥府上,却从不曾蒙过面。看此人气质除了他还能是谁呢?
  虽然自己常住深闺,但也是久闻南阳刘文叔的大名。长辈们说他是皇族后裔,身负重振汉室的希望;哥哥眼里他豁然有君子之风,日后必成大器;闺中密友口中他温良有礼,是个谦谦君子;在弟弟眼中他又文治武功无一不精,真真无所不能似的。丽华曾奇怪,同一个人,怎么可能得到如此多的溢美之词?今日一见才知不虚,这个男子气质天成,似乎生来就是为了蛊惑众生的。
  刘秀也没想到自己会这样华丽丽地出现在她眼前,似乎上天就是要他们在彼此严重留下惊艳的开始。
  他收了剑,眼睛定定地看着一身风华的阴丽华,从不苦于辞藻的他突然竟不知要说些什么了。
  “三哥的剑好漂亮!”看他动作一停,阴兴已经小跑到他面前,拿过他的剑把玩起来。“三哥舞得更漂亮!比我在长安的师傅舞得还好!”
  刘秀温柔地拍了拍只到自己肩膀的阴兴。他们之前是见过了,在刘秀眼里兴儿秉承了管仲一脉男子的秉性优点,忠厚好学。虽与阴识的独到睿智相比是欠缺了几分成才的资质,但也不影响他今后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好男儿。“兴儿想学吗?三哥教你可好?”
  阴兴高兴地说:“好啊!”
  “学剑就等会吧,外面天寒,先进来暖暖身子。屋里可有泥炉好酒啊!”说话的是邓晨。从阴丽华和阴兴一被管家领进来他就看见了,只是躲在屋里偷偷观察。从阴丽华与刘秀那惊鸿一瞬的对视,他就知道自己这么做不是没有道理的。所谓英雄美女,还有比这种组合更养眼更等登对的吗?
  阴丽华也感觉到自己莫名站着有些失礼,忙微微低头向屋里走去。经过刘秀身边时轻轻看他一眼,已是一脸羞红,彩霞飞满天。
  邓晨把丽华让进屋,又对外面弄剑的刘秀和阴兴说:“你们也不要在外面呆太久,现在天寒,小心着凉。”
  丽华看见屋里的刘元,略一施礼:“表嫂。身子可好?”
  刘元知道她指的是自己新添了孩子,于是爽快地说:“有什么好不好的,又不是第一次了。”
  两人聊了会子家常,刘元拉着丽华的手:“让妹妹看件稀罕东西,可好?”
  丽华不知这是刘元和邓晨事先安排好的计,答道:“好啊。”与刘元一起走到后院一间房子前面,刘元推门进去。丽华看这间好似个书房与卧室一体的房间。正中是一副床榻,前面的书案上高高地堆着竹简。房间四周的案子上也堆得满满的。那时的书还都是书写在多木简、竹简上,书稍微一多就会让人联想到“汗牛充栋”四个字。丽华随便拿起一本书,解开看是一本《孙子兵法》,又拿一本是鬼谷子的《本经阴符七术》,再一本是道家的著作《庄子》。外下看还有史书,有兵法,有琴谱,有诗歌,真是诸子百家天文地理无所不包。丽华想此人好博学啊。
  刘元静静地看她一本本翻阅刘秀的书籍,直到她走到塔前的书案拿起那捆写满“仕官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的简片。丽华轻呼一声,被有心的刘元听到耳里:“这……”
  刘元接口道:“这是我三弟刘秀的房间。”
  丽华心想自己果然没有猜错。“这句子……”
  刘元看她脸红得厉害,拉过她的手动情地说:“自从陪你表哥去了趟你们府上见了你,我那个傻弟弟就迷上了。虽然他性格内敛,这些日子却是喜形于色得很,总是莫名其妙就很开心,一个人傻笑。”说到这刘元也无奈地笑了:“我是看着他长大的,他从来没有对一个女孩子如此用过心,也从没有一个人可以让他感觉如此美好。”
  丽华放下手中的书简:“表嫂,我去看看兴儿。”说着已翩然离去。只留下那书简上火烫的温度。自己毕竟是大家闺秀,如此场合还是不要就留的好。但虽然嘴上不说,她的心理是快乐的,甚至兴奋的。豆蔻年华,初次感受男女之情就遇到那么一个天神一样的人物。而且他竟然是喜欢自己的!她如何能平静处之?
  丽华与阴兴在邓府实实呆到晚饭时分,经过一天的接触,这对原本就都有心的男女之间开始产生了一种微妙的感应。刘元他们知道,这就是爱。
  正当邓晨和刘元竭力撮合刘秀和阴丽华的时候,罗敷已经微服出了阴府,开始寻找刘秀。
  新野虽然不大,但也不小。但凭知道他姐夫是开粱铺的这信息量却是少了点。况且她人生地不熟,又身无分文,全靠在阴府有阴丽华接济,所以跑不了徒步一家一家地问,还不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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