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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一-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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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中元想了想,说道,“我所生活的那个年代有我喜欢的人,我也已经习惯了那里的生活,这里对我来说是完全陌生的,我在回归之前已经知道我的父母不在了,但我仍然选择了回来,我之所以回来,除了那时的主事之人希望我回来,主要还是因为我感觉族人需要我,若是说我得知大吴已被他人继任之后不曾感到失落,那是在自欺欺人,但我也并未因此而心生愤恨。”

    吴勤缓缓点头,看得出来,他对吴中元的回答还是满意的。

    但吴中元的话还有下半截儿,“但是他如果尸位素餐,德不配位,我也不会放任他将熊族带向灭亡,他不是唯一拥有王族血脉的人,也不是熊族唯一的希望。”

    吴勤眉头微皱,“吴熬已经得到了熊神的认可和眷顾,不但突晋太玄,还尽得熊族精妙法术。”

    吴中元知道吴勤为何有此一言,但他并未表态,实则他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了,说白了就是吴熬好好干,王位就是吴熬的,如果吴熬瞎搞,那就对不住了,别占着茅坑不拉屎,滚一边去。

    随后很长一段时间吴勤都没有说话。

    吴中元很清楚吴勤在担心什么,这时候的人对大吴都非常忠诚,哪怕心生不满也不会反叛,他的这番话等同告诉吴勤他有不臣之心,吴勤如果继续帮助他,就成了谋反之人的帮凶和同谋。

    “大人,我还是走吧。”吴中元站了起来。

    吴勤不满的看了他一眼,没有接话。

    吴中元迈步向大门走去,他说的是自己的心里话,以后也肯定会这么做,不会因为现在处境凶险就低三下四,虚与委蛇。

    “回来,仔细议过。”吴勤说道。

    吴中元没有接话,走到门前拉开了大门。

    “你这是在逼我吗?”吴勤沉声问道。

    “我只是不想让大人为难,大人多保重,我这便走了。”吴中元迈步出门,吴勤是个好人,但他不能因为吴勤对现任大吴心存愚忠,自己也跟着愚忠,实则早在得知熊族婴孩暴毙之事,他就已经恨上吴熬了,这家伙为了消除后患,不惜屠杀本族婴孩,能是什么好东西。

    见吴中元竟然对自己的呼喊不理不睬,吴勤暴怒,“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你眼里还有我吗?”

    吴中元站住了。

    吴勤离座起身,自屋里往复踱步。

    吴中元站在屋外,亦不说话。

    片刻过后,吴勤走了出来,途经吴中元身边也没有停步,只是说了句,“此事不要再对任何人说起。”

    “多谢大人。”吴中元正色说道,做人要厚道,他很感谢吴勤对他的帮助,所以他必须让吴勤知道自己的真实想法。

    事情到此告一段落,吴勤没有再提婚嫁之事,倒不是担心受到吴中元的牵连,而是知道吴中元此时的确不能有牵绊和拖累。

    偌大的城池只剩下了三位勇士,吴勤自己还不负责具体工作,如此一来就苦了吴大烈和吴中元,一人身兼数职,从一睁眼一直忙到入更。

    吴大烈虽然脾气大,却并不是个严肃的人,与吴中元一通“密谋”,统一了意见,然后就去撺掇吴勤,建议吴勤自所辖邑城抽调勇士前来帮忙。

    吴勤有个口头禅,‘你自去做’,意思就是你看着办吧,然后吴大烈就看着办了,自每个邑城都抽了一个低阶勇士上来,四男四女,这样有利于他们搞好团结,开展工作。

    这可不是吴大烈的最终目的,眼下已经开春了,用不了多久就要播种,他很少出远门,想趁着去狐族交换高产粮种的机会去南面转转。

    要去肯定不能自己去,吴中元就是他挑中的伴儿,跟吴勤一说,吴勤还是那句你自去做,吴勤也不傻,知道他会带吴中元去,而这也正是他所希望的,如此一来短时间内吴融等人想要验查吴中元的身份就不太现实了,因为人家出差了。

    不过二人也不能随意来去,三月三日之前一定得赶回来,一来那时候气温已经回升了,可以播种了,二来每年的三月三日各垣城的洞神勇士都要前往都城,检测自己的五行所属,挑选与自己五行相对应的武功绝学,练气属于内功,还需要辅以相应的武功绝学。

    另外,在临走之前二人还有一件事情要做,每年开春都要遴选勇士,所有十五到二十五岁之间的年轻男女都可以报名参加,流程是围城举荐,邑城海选,垣城选定。

    实则邑城有权认定红色灵气的低阶勇士,但他们有的只是认定的权力,所谓认定就是此人的灵气修为确实达到了洞神,高玄,或者升玄的品阶。

    至于选拔的权力,则归垣城所有,这么做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得让辖区内所有人知道你们是大丘的子民,而不是某个邑城的子民,说白了就是防止小圈子和小气候。

    这种选拔主要是针对品德的,因为参加选拔的人都没有灵气修为,只有入选才能获得练气法门。

    这种选拔有些类似于后世的科举,如果入选,就能得到练气法门,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晋身洞神,就可以成为勇士并获赐姓氏,吴中元当日是先获得的姓氏,然后才成为勇士,这种情况属于特例。

    吴大烈是主考官,吴中元是副考官,但吴大烈不着调,各邑城把人带来之后,带队的人就会拉着他去喝酒,其情形有些像现代的驾校考试,而吴大烈就是驾校想要讨好的考官,真正干活的只有吴中元自己。

    都希望鲤鱼跳龙门,几乎所有符合条件的年轻人都会报名,经过海选来到垣城的人有好几百,由于此前吴大烈曾经自各个邑城都调来了一个低阶勇士,各邑城都会通过他们跟吴中元递话儿,无非是希望自己本邑城的人能够多入选几个。

    华夏民族注重人情世故,古来有之,不是现代才出现的,也不能算是不良风气,只能算是本族特点。

    这时候还没有书面考试,直接就是面试,面试的时候考官就是上帝,选拔的头一天晚上吴中元几乎一夜没合眼,也没个提问的提纲和标准答案,都是随便问的,这都应该问什么呀。

    还有,吴大烈把需要格外关照的名单给了他,对照选拔名单一看,三百多人全需要特殊关照,一共就要二十四个,这怎么关照?

    次日早起,晨议厅前集合,吴勤出面讲了个话,然后忙别的去了。吴勤一走,吴大烈也走了,借口是身体不适,吴中元用鄙夷的眼神目送他离开,一晚上喝八场,不适就对了。

    按照以往的规矩,先抽签拿号儿,目的是打乱顺序,别让考官知道来的这波儿是哪个邑城的。

    拿到号牌之后,吴中元没有像以往那样逐一问试,他心软,受不了考生乞求的眼神,到时候把前面的选上了,后面再有合适的也没机会了。

    换个方式,一次考所有人,第一个问题,“有人无故恶语相向,如何处之?”

    忍让退避的居左,动手揍他的居右。

    他本以为这个问题能刷下去很大一批人,没想到一个也没刷掉,所有人都跑右边去了。

    吴中元大惑不解,但转念一想,了然了,这些人知道他是考官,面试之前肯定揣摩过他的脾性,而他的脾性也不难揣摩,用现在的话说,他就是个鹰派人物,是个不吃气儿的主儿,刚来没多久就把吴少勇揍了,众人肯定知道怎么选择能让讨他喜欢。

    第一个问题没刷下人,就问第二个,“成亲了居左,没成亲的居右。”

    这个问题可就做不了弊了,直接刷下去一大半,倒不是对已婚人士有偏见,而是考虑到勇士是要作战的,而战事之中低阶勇士的死亡率最高,单身的没什么拖累。

    第三关是考箭法,是他昨晚想出的主意,箭法好,在战场上是很占便宜的。

    又刷下去不少。

    最后是面试,俗话说面由心生,一个人是什么性格,是可以自长相和眼神中看出来的。

    对于那些看似沉稳的考生,一律刷掉,沉稳是中老年人才该有的性格特点,正所谓年轻气盛,年轻人不可能沉稳,要是看似沉稳,一定是装的。

    也不是单纯的看,还会提问,问的最多的就是“怕不怕死?”

    大部分人都回答不怕,然后他会再问一句,“说实话,真不怕吗?”

    这时候有些人就会改口,而有些人会继续说不怕,说不怕的刷掉,人怎么可能不怕死,傻子才不怕死,害怕是正常的,并不丢人,只有直面和克服恐惧,才是真正的勇敢。

    考到这时,还剩下四十多人,还得继续往下刷,“为什么想要成为勇士?”

    回答五花八门,别的答案都能过,唯独说场面话的被刷下去了,高大上等同假大空。

    有几个红着眼眶说家里有多惨,自己有多不容易的也被他刷掉了,他最讨厌煽情苦情,想博取同情找错对象了,他撇下了自己喜欢的女人,撇下了电脑电视,撇下了煎饼果子,现代所有的好东西全撇下了,九死一生的回来了,本以为是当司令的,结果当了个小班长,还不知道哪天就被人发现拉出去毙了,谁能比他惨?

    正好二十四个,就这么定了。

    对于这样的结果,所有人都心服口服,都认为他非常公正。

    实则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并不像众人说的那么公正,因为他把不够年龄的阿洛选上去了。

    正事儿办完,记录和分发练气法门的事情交给别人,赶紧回去收拾东西,公费旅游的机会可不常有,得赶紧走,免得夜长梦多……

    盟主  檀木子  生日加更

    。

第一百八十七章 大山深处() 
    回去收拾东西,其实也没什么可收拾的,无非是带上点干粮,再带上兵器弓箭和一套换洗的衣服。

    自大丘到狐族要走一个多月,途中要经过很多地方,为免节外生枝,勇士的衣服是不能穿的,改穿便服。

    吴中元收拾好包袱刚要出门,阿洛回来了,弓箭抓在右手,左手拿的是一面记载有洞神练气法门的木头法牌。

    “你回来的正好,”吴中元冲阿洛招了招手,“你不认字儿,跟我走,我找人教你。”

    阿洛点了点头,但她没有立刻跟吴中元走,而是转身跑进了屋里。

    等她再出来,手里多了个小布包,快跑几步追上吴中元,将小布包递给了他。

    “什么呀?”吴中元随口问道。

    “麻芨。”阿洛说道。

    吴中元接过那个小布包,打开看视,包里是一种跟芋头大小差不多的植物根茎,这东西的味道与荸荠相似,含水量较高,在水果匮乏的冬天可以做水果食用。

    吴中元留下几个,将剩下的还给阿洛,“你留着吃。”

    阿洛不接,往回推。

    吴中元再递,阿洛又往回推。

    吴中元无奈,只能都拿了,然后带着阿洛往驿场去,行走的同时与她讲述箭法要诀,阿洛是个左撇子,擅长左手开弓,左手开弓与右手开弓有很大的不同,不管是抖腕还是旋指都是反向的。

    到得驿场,冲老秘书交代下去,让她教阿洛认字儿,然后往马厩去,牵了白鼻子出来,既然是去换粮种,就得带上易换的东西,大丘的丝绸和染料南方那些小部落的人都很喜欢,上百斤的东西总不能背着去,得用马匹驮着。

    这时候可没有高速公路,很多地方甚至连路都没有,翻山越岭的,路也不好走,好马也跑不起来,白鼻子很合用。

    装好货物,然后去喊吴大烈上路,吴大烈宿醉未醒,想要拖到下午再走,吴中元一味催促,吴大烈只能哈欠连天的与他出发。

    阿洛跟在后面送他们,吴中元屡次让她回去,她就是不听,一直送到树林边缘方才止步,站在原地目送二人远走。

    “这小东西没什么动静,你成天守着这么个闷葫芦不闷吗?”吴大烈又在打哈欠。

    “还行吧,最近我也不怎么着家。”吴中元说道。

    “我跟你说,她看你的眼神儿不太对。”吴大烈笑道。

    “嗯?”吴中元皱眉看他。

    “你看不出来这小东西喜欢你吗?”吴大烈反问。

    吴中元用鄙夷的眼神看了吴大烈一眼,“没醒酒是吧?她才多大?”

    “嘁,”吴大烈撇嘴,“你要是喜欢就自己留着吧,我看女人甚准,这小东西黑是黑了些儿,却是个美人胚子,只是现在不曾长开,过几年你再看她。”

    吴中元咂舌皱眉,没接他话茬。

    吴大烈继续说道,“你要相信老哥儿的眼光,我指个窍门与你,凡是幼时面相中性的女娃,长大了都甚是美貌。”

    他的这番话成功的换来了吴中元的鄙视。

    “你莫不信,这可是经验之谈。”吴大烈说道。

    “你就一个老婆,哪里来的经验?”吴中元说道。

    这时候只有一个老婆是比较丢人的事情,而吴大烈之所以有一个老婆,也不是因为他不想多娶,而是他的老婆是个醋坛子,寻死觅活的不让他多娶。

    一听吴中元要拿他老婆说事儿,吴大烈急忙岔开了话题,“大人最近找你不曾?那好事怎么没了动静?”

    吴中元知道吴大烈指的什么,“没找。”

    吴大烈说道,“你也别着急,大丘遇到了这种事情,现在办喜事儿的确不太合适。”

    吴中元没接话,他可一点儿都不着急,不但不着急还如释重负。

    得吴中元所赠补气丹药裨益,吴大烈前几天已经晋身深蓝大洞,比吴中元整整高出五阶,虽然灵气修为和地位更高了,与吴中元的关系却更加亲近了,原因很简单,吴中元不但救了他的命,还馈赠丹药帮他晋身深蓝大洞。

    都说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其实相处的时间长短与是否了解一个人并没有直接关系,平时谁都能装出来,不遇到点事儿,永远看不出谁是你真正的朋友。

    深蓝大洞与淡紫居山只有一步之遥,吴大烈现在已经算是个准高手了,此番出行,心情甚好,反背双手走在前面,吴中元背着两个包袱走在后头,还得牵着马。

    吴大烈此前曾经去过南方一回,知道狐族的情况,吴夲记忆里没有狐族的情况,吴夲不知道他自然也不知道,便好奇的问吴大烈。

    据吴大烈所说,狐族的情况与牛族人有些相似,都是可以自兽身和人形互相转化的,但牛族本身是人,只在作战的时候才会化作兽身,但狐族没有人的血统,它们就是狐狸,只是平时都以人的形象出现,晚上睡觉也是人的样子,不过要是受伤了或者喝醉了就会现出原形。

    另外,狐族的狐狸与现代的狐狸也不是一个品种,它们的个头儿很大,成年之后有一两百斤,它们虽然不能练气,寿命却很长,能够缓慢的聚纳天地灵气,随着体内灵气的聚集,它们的毛色也会发生变化,没有灵气修为的狐狸是灰毛儿,往上就是三等九色,道行越深,母狐变化的女人就越漂亮,公狐变化的男人也就越英俊,

    不过它们的变化无法跨越性别,说白了就是公的不能变女人,母的不能变男人,而且只能变化一种样子,只有达到太玄修为的千年妖狐才能随意变化,却仍然不能跨越性别进行变化。

    吴中元最好奇的是狐女会不会媚人,吴大烈笑着回了句,‘去了你就知道了。’

    二人走的并不快,中午时分后面来人了,是先前去往大丘参选勇士的邑城众人,人一多,二人也就不方便交谈了,与众人同行,当晚就住在平野,此时熊族垣城的名字都是大什么,诸如大丘,大泽,大川。而大丘所属邑城都是平什么,平陵,平野这类的。

    此时的吴大烈是大丘的二号人物,邑城肯定要好好款待,推杯换盏一直喝到下半夜,又喝多了,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

    醒来之后,吴大烈就带他去人家圈养牲畜的地方,挑人家的牲畜,又要牛,又要羊,连猪和鸡都要。

    “不合适吧?”吴中元皱眉,这家伙怎么跟个贪官一样,又吃又拿的。

    “你懂什么。”吴大烈随口说道。

    “咱是往南去,又不是回大丘,要牲畜做什么呀?”吴中元说道。

    “这些都是买路钱。”吴大烈说道。

    吴中元不明所以,歪头看他。

    但吴大烈正忙着挑牲畜,没跟他过多的解释。

    下午两点多,二人“拖家带口”的上路了,之前身边一直有人,吴中元也不方便问,到得无人之处,方才问道,“咱们熊族什么时候沦落到这种地步了?”

    “你说这些呀?”吴大烈指着栓成一串的牲畜。

    吴中元点头。

    “给它们礼物有什么丢人的?”吴大烈说道。

    此时的他她它发音是不同的,听吴大烈这么说,吴中元大感好奇,“拦路的是野兽?”

    “也不能算拦路,”吴大烈说道,“咱们要自人家的地盘上经过,总得给点礼物。”

    “什么野兽你都打不过?”吴中元疑惑。

    “不是打不过,而是不愿节外生枝,更何况有些地方还得依仗人家帮忙开路。”吴大烈这话说的底气不足。

    吴中元也没有再问,这条路线他虽然没走过,却根据吴夲的记忆知道目前人类并不是处于主宰地位,很多远古异兽都拥有骇人异能,有些甚至可以轻易摧毁一座城池。

    吴中元牵着马,马后拴着牛,牛驮着鸡笼子,后面还有羊和猪。

    走到半路上,猪跑了,还得去撵猪,以前的猪都是黑毛儿的,白毛儿的是长白和杜洛克,都是建国以后从外国引进的品种,古代根本就没有,都是这种黑毛的,个头也小,也就七八十斤,跑的飞快,抓它的时候还咬人。

    入夜时分,二人到得大丘的南侧边界,这里也是熊族的南侧边界,往南是一望无际的深山,用崇山峻岭已经不足以形容远处的险恶山势,不是亲眼所见很难想象此时的山峰是什么样的,如果说现代的山峰是冲刷的很光滑的鹅卵石,此时的山峰就是刚开采出来的乱石。

    这时候的总人口往多了说也就几百万,是现代总人口的几百分之一,没有了人类的砍伐破坏,森林里的树木会一直生长,几抱粗细的比比皆是,只要不枯死就一直长,远眺前方,整个儿一披着亚马逊丛林的喜马拉雅山。

    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站在密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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