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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把的光在水上来了又去去了又来,两人在水面下能够看到晃动的人影,脚步声纷杂,在水中听来格外的清晰。
接着有两三人下水来搜,无奈池子实在是大,荷叶又多,看不分明,只得一节节地寻来。
慕容泊涯仗着池中养了鱼,不愁被人看出动静,抓着黄翎羽的手和那几人捉迷藏。池水颇凉,伤口也在缓慢的渗血,带走了他不少体温。慕容泊涯凝了凝神,将注意力集中在温暖的手心里。手心中传来黄翎羽的温度,让他直有种回到小时候的感觉,就像牵着二哥的手在园子里躲避宫女太监的寻找一般。
不多时,池塘边上有人呼喊叫唤,慕容泊涯听得分明,是在大叫着发现了血迹。然后把人叫了上去,开始疑惑这边的足迹怎么会特别明显。接着又有人在远处叫唤,发现了好几道不同方向的行走痕迹。
他自个儿乐得很,知道那些人是被他俩给搞混乱了。听着那些人追去了又回来,想下水又嫌麻烦,最后终于有一个人说道:“如果他并未受伤,此刻早走远了,追也追不回。但如果他受伤极重,重伤之人根本不能碰水,他也就只能在麦田里躲躲,我们就在四近仔细寻找一番。要是找不到,就和上面说他逃功厉害,跑得无影无踪了。”
“正是正是,这池子也不必下去寻,这四周没有芦苇,他找不到苇管通气,如果真在水里,也早该浮出水面来。”
慕容泊涯听得几乎想捧腹大笑,这群人果然是自北地来的,所以不知道荷茎也可通气。倒是自家那四弟,也不看看是要杀的是什么人,怎么能派这群头脑不清的江湖人来呢。
但接着,他就笑不出来了,因为又有人道:“谨慎起见,还是派一人守在这荷塘边好了,到时也好交代过去。”
“极是极是!”
那帮人哈哈大笑着,为解决了一个天大的问题而高兴,留了一人在池子边,其他人就到麦田里仔细察看。
慕容泊涯心中叫骂,把那群人的操行德性数落了一大通,终究是顾念着自己无力保全二人而没有出水。忖道:“这回看来是要泡到天亮了。”
正懊恼着,身后忽然一热,正是黄翎羽贴了上来,慕容泊涯愣了愣,有些心酸。虎落平阳被犬欺,他以前怎能想到,自己还会为一点点体温而想要感激涕零呢。
12 有鬼吹灯
对于安眠的人而言,夜是短暂的;而对于无眠的人而言,夜是漫长的。
在漫长的等待中,渐渐见到了天光。起先是淡淡的灰黑,继而渐渐变亮,远近的脚步声响闷闷地传来,数量也越发的多,是佃农们早饭前的查地。
黄翎羽拥着慕容泊涯上了岸,一阵晨风清悠悠地刮来,他结结实实打了个哆嗦。慕容泊涯半睁着眼气息奄奄,转目四顾,见再没危险,才撑持不住地睡了过去。
进城是黄翎羽找了一辆牛车,赶车进城的年轻人听说他们是怀戈当出来的,忙不迭地帮着将人扛上了车,又在车上寻来破毡子给慕容泊涯裹上取暖。一路回城,黄翎羽看着昨夜所过之处,已经被清理得干干净净,别说是尸体,就连血迹,也用泥土细细地埋了。余下的,大概只有麦田里一道道倒伏的麦穗。
他蜷在慕容泊涯身侧,泥土路在他面前往后退着,道路尽头的太阳也终于从昏红变得明亮,昨夜的事情只好像一场与白日无关的旧梦。
据说第一次致人死亡总会有十分不适的反应,或是呕吐或是头晕,他却没有。是道德沦丧?还是天生冷血?或是别的什么?
……
他低头俯看,在有些明丽的朝日里,慕容泊涯躺在毛毡里,一张脸苍白无血,头发湿漉漉的犹在淌水。
黄翎羽不由伸出手在他颊侧有一搭没一搭地抚着,并不带有任何的含义,只是这么重复着一个动作,头脑就能空白下来,什么也不想。过了不久,他又随着牛车一摇一晃的行进而走了神。
距离那次夜袭事件已经是第四天了。
那日早上回到怀戈当里,引起了好一阵热闹。赶牛车的年轻人自然得到了怀戈当的厚礼,慕容泊涯也赶紧被抱进了肖清玉的房中没再出来。
倒是黄翎羽,精疲力竭地睡了整整一天后,就又如常地出来收典了。那个土财主的地契被以合理的价格典了过来——在那土财主“赔了夫人又折兵”的表情下。
好不容易一天结束,趁着夕阳的余晖,黄翎羽关上当铺的门板,锁上前院的大门,点起火墙角上的风灯,才回到后院。
这时大家都集在伙房里吃食,因为慕容泊涯伤势未明,不同以往的安静。没有了话题,吃得也格外的快。钱管钱磕巴着大烟枪,不时地朝伙房外望。斜对面里正是肖清玉的房间,饭菜被乘在一张小几上,还在门外好好地摆着。
黄翎羽洗完自己的碗筷出来时,天已经全黑了。这日的轮值也真难得他全程清醒地做了下来,他一边走回自己的房间,一边有些困倦的打着呵欠。
这几日慕容泊涯不在,大床又成了他的领地。
没有那个讨厌人的时候,日子依旧照常的过,但是有些地方,还是让他不适应。
比如这床上的味道。很浅很浅的薰香味,淡得离开半尺一尺的距离就闻不到了。但是这么贴着枕头席子,睡意朦胧间,那股味道就这么雾蒙蒙地进了鼻腔,上到脑颅,弄得他心中不爽。也不是特别难闻的味道,有淡淡的荷香。
但是,总觉得好像是自己的领地已经被人侵占了,或者是说,自己盘中的食物已经被人吃干抹净了。他迷迷糊糊地睡,半睡半醒的不悦,脑中轮闪的画面突然从那夜微凉的荷塘一转,回到了前世工作的城市。
一个大婶牵着条肥胖的沙皮狗,那狗满脸横肉神采飞扬,抬着条后腿向电线杆撒尿。尿毕,还昂首挺胸对他得意洋洋地翻了个白眼。
——还让不让人好过了!
黄翎羽翻身而起,那荷香便消散不见。不过他现在满脑子都是沙皮狗用尿尿标示领地的画面,越想越觉得这荷香也是同一本质的东西。
这么想着,还真的人有三急起来,而且大小一起急。
黄翎羽郁闷地翻了个白眼,翻身下床,出了门。因为这间屋子又变成他一个人睡,这几日都撤了恭桶。要出恭,只能去外面的公用恭桶去。
借着远处一盏风灯微弱的光线,根本不能看得清什么。不过他顺利地完成了任务,嗅着自己的衣服上是否沾着恭房的气味,慢悠悠摸索着回去。
忽然间,一阵阴风吹过。
“好臭啊,好臭……”有个模模糊糊的声音在他背后响起,接着是凉冰冰的几口气息吹在了他的颈上。
没听过的声音,黄翎羽身上立时竖起了鸡皮疙瘩,梗着脖子不动了。
大学考入史学院的迎新会上,全场一片漆黑。漆黑中突然亮起一束白惨惨的电筒光,学姐的下巴在电筒光的照射下格外的个性,她幽怨地说道:“传说,古墓里是有阴魂的。传说,挖多了墓葬,那些阴魂便会缠着你,在你精疲力竭的时候,在阴气最盛的时节,将你拉进无底的深渊……”
此时黄翎羽想到的便是那时的场景。
自然,学姐最后那段“想要逃脱厄运,就请和英俊潇洒的阎魔王大人搞BL或者加上伟岸不凡的哈迪斯大人搞3P吧,当然如果加上朽木白哉大人的千本樱SM就更为美形”之类的话被他自动屏蔽。
黄翎羽正想瞪大眼睛看看来这些鬼魂是否真如聊斋志异里宣传的那般美艳时,颈后闷生生震了一下,就睡着了。
醒睡间,脖子后疼得厉害,但是四周熟悉的气息让他的心安了下来。他认得这是肖清玉屋里的气味,竹子的香味。但是又有些不寻常,参杂了些酒气。肖先生很少喝酒,他是知道的。是谁胆敢在先生的屋子里喝酒?
他还没想得清楚,手腕上忽然被涂上凉浸浸的东西,被这么一冰,脑子便清晰了许多。
13 几个怪人
那酒鬼停了一阵,又哼哼唧唧地哭了。肖清玉笑著安慰他道:“无敌,你就忍忍,你妹妹上次不是给你从我这偷了好多酒过去了吗?”
叫无敌的酒鬼还没答话呢,第三人就冷冰冰地讽道:“真是见了鬼了,没见过这等白痴,除了武功和酒,你还知道个什麽?去个恭房也能敲昏个人回来。”
“他身上的味道好嘛!应该是北地人酿的烈酒──当然,如果没有恭房的味道就更好了!”无敌说道,声音委屈兮兮的。
“见鬼了,我怎麽闻不到!”那人怒。
见鬼了,几天前喝的酒这酒鬼怎麽闻得到?黄翎羽想。
“司徒,你就少说他两句,又不是不知他是什麽人。”
“明明就是一个庄子里长大的,什麽时候成了这样。”司徒咬牙切齿,“不过算了,看在他带回的人还正好合适的分上。”
过了不久,黄翎羽臂上忽然轻微地刺痛了一下,接著就有种手臂晕忽忽的感觉──没错,是手臂正在发晕的感觉──可以称之为“手晕”吗?
马巴羔子的……算了,不就是放点血吗?有肖先生在呢。
黄翎羽继续昏昏欲睡,臂上渐渐感到冰凉。
这两个怪人究竟是干什麽的?
莫非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
不对,武林高手在这个社会里好像很常见的样子,那就勉强算是隐士高人吧。
很久没人说话,忽然听到肖清玉道:“怎麽要这麽多!”
“没事,一罐而已。等会儿要给慕容伤口去腐,这才仅仅够用。”司徒道,“算他小子幸运,还能请到我来治,换别人,过几日便是死了。”
“你取得太多了,我出去再找别人,你再验验看合不合适。”
难得听到肖清玉这麽婆妈的时候,黄翎羽心中笑坏了,看多了先生危害人类的样子,偶尔见见婆妈的肖先生,也格外有成就感。
“你得了吧,丙型血是这麽好找的?”司徒又道,“如果慕容是甲乙型血,你当然不论抓谁回来都好说。丙型就只能输用丙型的血液。再说,你当我这羊肠管和针管这麽廉价?什麽人都能用得啊?”
听到这里,黄翎羽也不得不晕乎了。他原本以为这个世界科技格外落後,哪里想到竟然已经有了输血技术,虽然听起来只有司徒什麽的人懂得。
验血倒是不难,在没有电子显微镜的条件下,用多人血液相互融合,观测融血状态和凝固状态,就可以推测出各人是什麽血型。难的是,司徒这麽有财,用羊肠做输血管子,这可是一次性的东西。还有针,中空的针口他又怎麽制的?
“可惜《顾影集》中只有医术篇不用解读,要是其他篇章也能够如此,何愁不破神皇教!”肖清玉低声叹道,颇为忧虑,“现在连《自怜集》也被人取走了。”
黄翎羽立刻抓住了要点,知道那两本听起来很自恋的集子是不得了的东西。正这时,臂上一轻,针管给抽了走,接著又被一个东西压了伤口。
更想睡觉了──
黄翎羽忍不住打了个呵欠,翻了个身沈沈睡去。
那三个人愣了。
“被敲昏还被点了睡穴的人,会打呵欠,还会翻身?”肖清玉有些不确定地询问司徒。
“……世界无奇不有,应该还是会的。”司徒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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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翎羽可不知道,他这一睡就睡过去了三天。
醒来的这天,什麽都变了个样,简直就是天翻地覆。
之所以醒过来,是因为闻到了不寻常的味道。蜷缩著的姿势应该已经维持了很久,一睁眼就看见透过窗洞的夕阳斜打在床尾上。他安静地躺了片刻,整理了一下思绪,缓缓向奇怪气味的来源看了过去。
不看不知道,一看,还真想继续睡过去。
近在咫尺,不算陌生的脸庞占据了整个视界。这麽近的距离,可以看到每个毛孔都是干干净净的,既不淌油又不干涩。这张脸虽然有些苍白,但一双眼睛黑亮亮的还正瞪著他。
“我,我一定是睡昏头了。”第一次,黄翎羽深刻认识到贪睡是个坏习惯。
仔细看了几眼,他又合上眼睛准备再睡一次,说不定醒了这可怕的幻象就没了。
“还睡!”慕容泊涯见他好不容易自己醒来,又要再接再厉,惊奇得瞪大了眼睛。
──这,不是幻象,而是现实。
“睡三天,你还真是个猪。”慕容泊涯说道。
……
“这当铺已经不再隐秘,肖先生已经转卖给了别人,其他人决定了去处,你和我一起走。”
……
“马车都套好了,肖先生说,让你一路照顾我。”
……
“你听见了吗?”
而此时,黄翎羽脑海中正反反复复地回放著大二时,可怕的学姐学妹,甚至是理应站在统一战线上的男同学们,个个手举《上海绝恋》,高唱《黄瓜与菊花》,快乐十足地追在他身後呐喊著──受,你一定是受!你是受你是受你就是受!和谁在一起都是受!万年总受!
越是冷门的专业,里面就隐藏著越深黑的黑暗。越是看上去应该理智的人群,内心里就越是变态!
这是他的痛苦来源,是他再也不敢玩石头剪子布的最终原因──可怕的史学院年度石头剪子布竞赛,可怕的惩罚游戏!
──为什麽!为什麽!为什麽大学四年苦苦保住了青春和纯洁的我,终於还是和男人搞到了一起!(狂言:睡在一个床上就是“搞到了一起”?那你躺在肖先生怀里又怎麽说?…_…|||)
“不要!神啊,快来救救我吧!”
黄翎羽一个翻身,逃命似的冲了出去。
这一次混乱的最终结果,是黄翎羽十分丢人地被门槛绊倒了。话说回来,既然“生米”已经煮成了“熟饭”(这句经典的话用在这里简直是在暴殄天物啊!),黄翎羽也只好打碎门牙和血吞。
慕容泊涯见到这番混乱,乐得心里暗爽。他如今还没好全,好歹是保住了性命。而且还见到了好久不见的大师父聂无敌。
说起来,这大师父还是和初见时那样让人无可奈何,要不是身边跟著个管事的司徒,不知道要闹出多少麻烦。
自然,那两人对自己的点穴功夫过於自信,以至於还一直以为黄翎羽那日的呵欠和翻身是个意外,并没有告诉慕容泊涯是从他身上取的血,也没有留到黄翎羽醒来的那日。
自从数日前的夜袭後,慕容泊涯还是第一次这麽接近地看到黄翎羽活蹦乱跳的样子。
很久没有这麽轻松的感觉。这些日子,就算是跟师父长辈们笑得没心没肺,心里总还是沈甸甸的。
像他这种人,身边最缺的其实就是能够不顾及颜面爱说什麽就说什麽,爱做什麽就做什麽的人。用司徒的话来说,就是“损友”。
黄翎羽这样子,任性是任性到了一定程度。但是大事上却不会拖後腿,还能帮上两手。
──姑且,暂时将他当个旅伴也不错。慕容泊涯做了个决定。
总之,又过了一日,两人在肖清玉的目送下,驾著马车各怀心事地走了。
目的地是,大燕国都洛平京。
14 白衣月鹏
古有西天取经途漫漫,今有破车北上路迢迢,黄翎羽一天到晚坐在辕後控马驾车,还任劳任怨地张罗储食宿头,自是为了避免和慕容泊涯同处一室,否则出了些什麽不该发生的事情就不好说话了。
慕容泊涯虽新伤未愈,但旧伤已经得到调养,精神日渐好转。
他倒是颇有喜感地旁观黄翎羽遮遮掩掩躲躲藏藏的态度。也自奇怪,为何遇袭前并不惧他,同患此难之後反而躲他不及?
这一路有躲有猜有睡觉不提。
行了十来日,再一日路就进京。这些日子都是尽量住店打尖。与以前一样,慕容睡床上,他抱著一铺被子远远滚地上。可惜头一夜错过了宿头,黄翎羽只得将马车停在了洛平河旁,燃起篝火,点了艾草,过了一夜。
第二日起来时,慕容泊涯还在车上打坐。时值夏末秋初,黄翎羽见洛平河水清澈见底可人,便离了篝火沿著河岸慢慢散步。
慕容泊涯还没从车里出来,他也不著急,看看自己浑身上下,正所谓是风尘仆仆,记起自己的确已经十来日没有洗浴。摸了摸脖子耳後,只觉土壤肥沃得能够养出蚯蚓来,哈哈乐了。
阿弥陀佛无量明尊,不是小的我不爱干净,这正是出门在外啊出门在外。
兴头上来,也不管河水凉不凉,三下五除二剥了衣服扑进河里。
“吱……”
这回他是真的倒抽了口凉气。可好久没有下河了。这边的水比怀戈的水更冷,也更……让人激动──冷得激动。没敢多停留片刻,黄翎羽在浑身鸡皮疙瘩的草裙舞中火速的搓起老泥来。
话说,凡男人,大抵洗澡速度是十分快的。黄翎羽也不例外,其中过程简洁明了,无须赘述。
但他起来时,蜷著身子用里衣擦干了水,穿了中衣外衣,回过头要把沾了水的里衣丢上车时,不禁又倒抽一口凉气。
他看见了什麽?
他看见了什麽!
世界上最可怕的生物──宿舍辅导员正义愤填膺地站他身後一手叉腰一手指著他的鼻子……
──开玩笑的。
他看见了一个人。
问题是,是个,不知当如何形容的人。
他至今见的同龄人不多,大多还是尘灰满面终日在佃田泥潭里打滚的混小子。要说漂亮的,第一个认识的就是慕容泊涯,第二个就是眼前这个人。
只是慕容泊涯是被他归为顺目这一个纲目,若是带去菜场早市,大叔大伯大婶大娘们看到这俊俏後生的样子,十有八九会打折降价。
而这个人,可以被归为“不是人”这一个纲目。若是带去菜场早市,大婶大娘大叔大伯们定会像看见了土匪一般,望风而逃,远远躲到巷里屋角,偷偷羞红了脸偷看。
几乎鼻子碰鼻子的这个人身形高挑,长发乌黑至极,柔柔地垂落过膝,晨风吹得微起,有生命一般浮动著。
那张脸被长发遮了大半,大概应该是鹅蛋形,色泽几如半透明的温软和田籽玉,偏生眉目又色泽深乌。披著一件宽大的白袍,遮了身形,但风动下依旧能看出腰身细瘦。
人!不是人!绝对不是可以带去采买的人!
“大,大,大,大那个啥,”大了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