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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欢想着。心中流过一道暖流,整个人都放松下来,恢复了平日的懒散样子。
午休时苏碧儿来找她,忍不住斥责她一声不吭的弄出这么大的热闹。
“事情不是都解决了嘛。”沈欢告饶道。
苏碧儿瞪她:“你还说!害我好多天都没有睡好。”说着又无奈的摇摇头:“还真没想到,五皇子竟然为你作证。”
五皇子沈重是出了名的冷淡性子。
沈欢嘿嘿笑着:“我那天想找想着找些证据好为自己辩白,无意中看到了文墨楼,虽然文墨楼离曦晖楼并不近,但是文墨楼有三层,与曦晖楼之间没有视线阻隔。我就想着会不会有人看到些什么,于是打听了一番。没到那日中午竟然是沈重在三楼。”
“他看见了吗?你又是怎么说服他帮你的?”苏碧儿追问。
沈欢狡黠轻笑:“他怎么会关注这种事情,我说他看见了他就看见了啊。”
苏碧儿指着沈欢明白了过来:“你让他做假证!”
沈欢摇头。食指竖在嘴角:“不是哦,是我求他保持沉默,确切的说,是我在做假证。”
“那他是怎么答应你的?”
“你知不知道,平时万事不动声色总是一副高深莫测样子的人,都是隐藏的吃货!”沈欢颇为得意。
“吃货?!”
“对啊,还是那种特别挑剔非常难伺候的吃货,我手中有些存货,又在宫中打听他偏好甜食,所以送了几份儿点心过去。
“这么轻松?”苏碧儿有些不信。
“是你想的复杂了,其实你别看沈重总是冷冰冰生人勿扰的样子,其实人挺不错的,那次在硕人山庄却主动出手帮了我,可见人不像外表那么冷漠。”
“兴许是你投他的眼缘吧……”苏碧儿道。
她可比沈欢在长安的时间长,了解的事情也多。当今皇上有九子,大皇子既是嫡又是长,外家还是郑家,但是一直却未被立太子,言传皇上最宠爱五皇子沈重,是想着把位子留给他,虽然是道听途说,但从一些事情上也能看出一些端倪。
当年宸妃宠冠六宫,风头无人能及,就连皇后都要避其锋芒,而自从宸妃过世之后,皇上更是鲜少踏入后宫。五皇子沈重自幼受宠,成年后的宅邸是所有出来建府的皇子中唯一能和大皇子比肩的,宫中赏赐不断,恩宠无边。
但沈重是个孤傲冷漠的人,总是一副与世隔绝的样子,甚至对皇上都是一副不冷不热的态度。他没有朋友,也没有亲近的人,也从没听说过他帮助过某人。
“不说这个了,你看过报纸了吗?感觉如何?”
苏碧儿笑道:“都已经传疯了,我怎么会没看,着实有意思,不过国子监的博士们,还有那些当世大儒可是要疯了,上面的文章着实惊世骇俗。撇下那篇情论不说,关于农商之论怕是已在学界一起轩然大波了。”
“长久以来的重农抑商虽然情有可原,却偏颇严重。如今天下负税过半为商税,却还一直压抑。于天下于百姓都无利,正所谓无农不稳,无商不富,是时候该为天下商贾说句话了。”
“你别说,那篇文章虽有动摇传统之嫌,却字字属实,句句在理,我都要被说服了。可惜天下学士顽固之人何其多,千年来传统定式又有几人敢于挑战,这篇文章无异于平地一声雷,要将着天下学问震上一震呢。”
“到底如何,日后自然见分晓,还不知道第二期能不能如约发售呢。。”沈欢伸个懒腰,“晚上玥儿邀请我去第一楼,你有没有兴趣?”
苏碧儿给她一个郁闷的表情:“我母亲不允许我晚上出门。”
“那真是可惜呢,我都好久没有见过秦大哥他们了。”
沈欢看着苏碧儿越发懊恼的表情决定见好就收,不再逗她。
下了学。沈欢再次来到朝华街。
有了上次的经验,沈欢逛街的效率直线提升。首先去了几家书肆,看看能不能淘到什么书。她个人比较偏好地理图志、杂文小品、游记传奇等书,可惜好书难淘,半天才挑到一本杂文。之后去文房铺子转了转,其实她现在的文房用品俱是绝品,有青染衣留下的,陆宋两家赠与的,也有太后赏赐的,在外面也难得找到更好的,她主要比较关注颜料的发展。看看能不能有新的发现。
随后,就是沈欢最感兴趣的书画铺子了。她要看看有没有值得入手的作品,很幸运淘到了一张满纸生烟的狂草和一幅道尽苍凉的墨莲图。三幅作品具出自一人之手——拙行客。
“这人倒是有意思,丰掌柜,以后这人的书画全都帮我留着。”沈欢对着年轻的文雅掌柜道。
“姑娘放心,下次那人再来时,在下一定帮您留意。”
“那就多谢掌柜了。”
沈欢心情正好,想着让钟秀给这个掌柜一些打赏,抬头时却瞥见门外的一个身影,不禁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冲了出去。
钟灵钟秀被沈欢突如其来的反应吓了一跳,急忙追了上去,在街角找到沈欢时,看到她一副沮丧失落的样子。
“郡主,您怎么了?”钟秀关切道。
沈欢摇头,然后对着两人笑道:“让你们担心了,方才看到一个熟人,可惜人太多,没有追上。”
钟灵和钟秀对视了一下,没有继续追问下去,好在沈欢也不再纠结了:“许是我看错了,管他是谁呢,咱们去对面的金石铺看看,正好逃几块儿好石头刻章。”
这几年,沈欢的书画都有很大的进益,唯独篆刻落了下来,如今手手上了力气差不多回来了,也该好好练习了。
此时的印章多为金、玉、铜、牙等名贵材料,石质印章较少且多为清贫之人所用,而史上有名的四种篆刻石料:青田石、寿山石、昌化石、巴林石,此时虽不是默默无闻之辈,却也多不受重视,沈欢在金石铺子没有什么收获,却在一家手工艺小店儿有了收获。
这家小店名为胡一刀,掌柜胡一刀是个大师级的手艺人,享有盛名,他的店里有几个精致的石雕,沈欢看过去眼都直了。
其中一枚半个手掌大小的双鱼游曳石雕,两只金鱼首尾相连,雕刻的灵动可爱,活灵活现,工艺超凡,难得的是全石通体明透,似凝固的蜂蜜,润泽无比,这竟是田黄石上品的田黄冻石!
此外,这里还有两枚封门青、灯光冻两种上品青田石的石雕。
沈欢激动不已,这种石头要是放到现代可是要贵比黄金,而且有价无市啊。(未完待续)
第三十二章 团聚
“掌柜,你们这石料可还有?”
看起来老实木纳的伙计摸着后脑勺道:“姑娘就不要打这石料的主意了,我师父最喜欢石料,这些年天南地北的跑,好不容易收集了一些,是万万不肯出售的。“
钟秀挑眉:“怎么,你们打开门来做生意,竟有不卖的道理。”
那伙计看到秀美的钟秀,脸色涨的通红:“不…不是…这个…这个石雕是卖的,可…石料…石料不行。”
沈欢好笑的看了眼钟秀,然后安抚他:“我这丫头嘴巴厉害些,但是并无恶意,小哥不要介意,我只是真心稀罕这些石料,不知道怎么能让令师割爱,卖与我稍许。”
少年伙计摇头:“不行的,师父是绝对不允许的。”
“可否让我见一下令师。”沈欢提出。
钟秀将几枚铜板塞到少年伙计手中,那伙计连忙推辞:“姑娘不用这样,我…我这就去找师父。”
然后少年伙计头也不回的往后走去,有种落荒而逃的架势。
沈欢笑道:“连店都不要了,我们钟秀倒是蛮厉害的嘛。”
钟灵也笑了出来:“虽然呆头呆脑的,可是长得还算清秀。”
没想到钟秀却十分坦然大方没有一点儿羞涩:“你们可真没意思。”
话说间就见少年拉着一个人过来了,那人年纪约有五十,两鬓斑白,却精神矍铄,双眼有神,此时正不耐烦的向少年道:“你这头犟驴要干什么,没看见我正忙着吗!”
少年只管闷头前行,拉着老头儿走到沈欢面前:“这位姑娘要见您。”
沈欢裣衽半礼道:“老先生。”
胡一刀是雕刻界有名的大师。虽然工匠地位低下,但是凡是在一门工艺上达到了大师的级别,都会受世人尊重。便是在世家,也多受礼遇。甚至有些大师,地位尊崇,世家也不能奈其何,所以沈欢行这半礼并不过分。
“小丫头为何非要见我。”胡一刀打量着沈欢。
“我为夺先生所爱而来。”沈欢一句一字道。
老头没好气道:“那你就走吧,老头我是个小气的人,没有心情和别人分享所爱。”
“先生可知,世间夺人所爱者有两种人?”
“什么意思?”
沈欢笑道:“夺人所爱者无非为两种人,一种是当世仇人。可我与先生素昧平生,自然无仇无怨。而另一种则是知音同好。因爱好一致,难免在某些事情上有些争执,不知先生觉得我说的是否有道理。”
胡一刀看向沈欢,颇有些兴趣:“小姑娘年纪不大,口气却不小,竟敢口出狂言说是我的知己。”
沈欢见胡一刀不急着走,心中雀跃:“这枚双鱼雕的材质温润凝腻,天下间唯有江南东路福建的寿山村才有如此美石。寿山村出美石,除了这种田黄冻石。还有很多其他种类,如同片片桃花瓣浮沉在清澈溪水之中的桃花冻石;凝结脂润、细腻纯净的芙蓉冻石;石性凝结,透明度强。晶莹透澈的理智冻石;细细数来,有十几种之多……”
胡一刀眼睛一亮,沈欢心道有门儿,便继续道:“而这两枚石雕狮子则出自江南东路浙江的青田村,青色微黄,莹洁如玉,细腻纯净。
青田奇石最大特点是一块石头有多种颜色,有些甚至多达十几种颜色。世人喜爱青田石,并赋予其“六相‘:即纯──是指石质细密。具有温润之感;净──是指无杂质,具有清静之感;正──是指不邪气。具有正雅之感;鲜──是指光泽鲜艳,具有恒丽之感;透──是指照透明。具有冰质之感;灵──是质有生命,气脉内蕴,光彩四射之感……”
啪啪啪,胡一刀鼓掌,十分叹服的点头:“姑娘果然为同道之人,见识不凡。老夫收集奇石几十年,竟不如姑娘研究的透彻,这‘六相’之说,句句在理,将青田石描述的如此形象,实在是令人佩服。”
沈欢有些不好意思,她毕竟多了些经验,有作弊之嫌:“先生谬赞,不过些纸上谈兵,不若先生身体力行。”
“你说的确实不错,不过…”他语气一转:“姑娘虽会赏石,可奇石再美若无人雕琢也只是顽石一块,姑娘可也精通雕刻一道?”
他是相信沈欢懂得石头,但是,雕刻一道博大精深,与之书画也不逊色,他不相信沈欢这种细弱的小姑娘能够精通。
沈欢正色道:“我与先生爱好随同,但是所擅长的却有所不同,先生喜雕刻,我却爱篆刻,虽殊途同归,却也有差别。我自认篆刻略有小成,不过却算不上精通,只能厚着脸皮请先生割爱了。”
“篆刻?你用石头来篆刻?”胡一刀有些惊讶。
沈欢挑眉:“石头又怎么了,岂不知有些石头不逊于任何美玉,甚至风骨更胜,想不到先生这样的人也会着象。”
胡一刀拍自己的脑袋,由头叹气:“倒是我格局小了,姑娘的眼光心性老夫佩服,想必手艺也不会辱没这些顽石,姑娘同我到作坊走一遭,看看能否找到有眼缘的石头。”
沈欢喜不自胜:“多谢先生了,您放心,一会儿我会手下留情的。”
从胡一刀的铺子出来,沈欢已经兴奋的难以言表了,她收获了两枚田黄石和三枚灯光冻,这要是放到现代几千万还不一定能买到。
“郡主,你别傻开心了,咱们已经晚点儿了。”钟秀提醒道。
沈欢拍一下脑袋:“哦,看我,一不小心又忘记时间了,咱们赶快去吧,钟灵明日去找邓先生让他给胡先生送钱。”
“郡主放心。”
沈欢来到第一楼时,天色彻底暗下来,皓月当空,繁星满天,灯火辉煌的第一楼车如流水马如龙,热闹非凡。
凡是有些规模的酒楼都会开辟女性通道,有专门的女小二接引。第一楼自然也不例外。
前来接待沈欢的清秀女子举止优雅,礼仪周全,对沈欢恭敬道:“不知贵客要去哪个房间?”
“春色海棠。”
“您这边请。”
沈欢被领着到了远离街道的一座幽静小院儿,来到春色海棠的房间,刚推门进去就被一个红色的身影个抱住了。
“欢儿妹妹,好久不见啊~”
是唐璐瑶!
沈欢惊讶欣喜,顺势抱住她笑道:“你个没良心的,怎么这么久才来见我。”
唐璐瑶放开她,笑吟吟的拱手道:“都是小生的错,惹姑娘不满,还请姑娘教训,小生定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你这小生嘴还真甜,本姑娘大人大量,就不和你计较了。”沈欢与她调笑。
这时,沈欢才看清楚她。
一袭艳丽红裙衬得唐璐瑶身姿修长,玲珑有致,颈间挂着闪闪的宝石璎珞,乌黑长发绾成高髻,带着整套的红宝石头面,整个人艳光四射。不同于陆珧艳色中带有的高贵,她的艳丽多了几份野性,比之四年前,显得越发干练,不知为何眉目间的豪爽气息不见了,倒是多了两份锐利和一分隐约的倨傲。
两人笑着坐下,沈欢向秦翊秦越和赵玥打招呼。
“难得老朋友凑齐了。”唐璐瑶豪爽的笑道,“今天要好好庆祝一下,来人,上酒!”
沈欢和秦越两个年纪小的以茶代酒,几人连干了三杯。
虽然秦越想喝,但是秦翊管的紧,只能作罢,而沈欢则是身体原因,滴酒不能沾。
沈欢和秦越有段时间没见了,这小子还是臭屁傲娇的不行,秦越不想秦翊性格温和,处事周全。他性格纯然,于待人接物为人处世方面多不擅长,有些不通人事,而且不喜经史子集这种书,对数学天文地理等杂学兴趣十足。沈欢在这上面见识多一些,能给他不少提示,两人虽然甚少见面,但私下的通信不断。
好不容易见一次面,聊天便停不下来了。
“你们两个倒是别光顾着聊天,多吃些菜啊。”唐璐瑶对两人笑道。
此时菜已经上齐了,第一楼果然名不虚传,比之宫里的御厨也不遑多让,且更有特色,几道招牌让沈欢吃的十分过瘾。
“璐瑶你这段时间都在忙什么,唐大叔都回来了,你也不见清闲。”赵玥问道。
赵玥没好气摇头:“唉,我爹爹回来后,变得越发不管事了,每天四处乱跑,不知道忙些什么,前些天在洛阳抓住他,他竟然为了一盆魏紫跟人斗茶。”
接着唐璐瑶就开始诉苦了。
原来自唐瑄瑞出海后,她就开始全盘接收明宇商行的生意,同时还要照料硕人阁和酒坊的生意。她年纪小却心气儿高,为了打理好生意下了不少功夫,吃了不少苦,虽然渐渐稳住了,却还是每天忙得马不停歇。
唐瑄瑞回来后虽然接管了一些事情,但是大部分事情还是落在了唐璐瑶身上。
“想来唐大叔正忙着为你的终身大事考虑呢,招个乘龙快婿,以后就能完全当甩手掌柜了。”沈欢开玩笑道。
只是话音刚落,沈欢就发现唐璐瑶的脸色微变,眉宇间的多了一丝郁色和不平,但很快调整了过来笑盈盈道:“那我可就借小欢欢吉言了,不过不要光说我了,玥儿的终身大事可还没有解决呢,赵大娘可是急的头发都白了呢。”
赵玥扶额:“你们还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啊。”(未完待续)
第三十三章 惊梦
大夏朝的女子通常十五及笄,十六嫁人,有些十七嫁人,但是十八不嫁就是已经是大姑娘了,而赵玥马上就要十八岁,再不嫁真的要变成老姑娘了。
不过唐璐瑶却已经快要二十了,这老姑娘可是当的妥妥的。
大夏朝男子一般也是十六七成亲,但是世家子弟尤其是嫡系会稍微晚些,毕竟婚事要慎重。
唐璐瑶笑道:“咱们也别说这个了,但是欢儿妹妹最近怎样,在长安可如意。”
如意?就她的这种身份怎么如意?
不过凭心而论,她来到长安这段时间过的还不错,人不自在心自在。
“长安物华天美,怎么能过的不如意呢?”沈欢轻笑反问。
“欢儿妹妹倒是好福气,能让那么多人另眼相待,还真是可喜可贺呢。”唐璐瑶感叹道,但是沈欢在其中听出了一丝酸涩的味道。
沈欢挑眉淡笑:“这话怎么说,我一个伶仃孤女,谁会对我另眼相待呢?”
唐璐瑶一副你就承认的表情宠溺的看着沈欢,好像沈欢是顽皮的孩子:“据说陆大公子和宋七公子一路护送你来到长安,多有维护,陆家为了护你还特意请太后将你接到宫中教养呢。”
唐璐瑶说完仰头饮尽一杯酒,灯光映在她的眼中,流光溢彩,有种妖异的疯狂,让沈欢心惊。
沈欢调整了一下心情,笑道:“那你可就误会了,他们护送我不过是奉皇命罢了,太后接我进宫是因为我年幼无人教养,怎么会是因为陆家的请求呢。”
陆家照顾她,到底是为什么沈欢暂时不清楚,但她知道陆家不是她的依靠。而且陆家和太后的关系那么微妙,太后接她入宫的原因不一定是因为陆家。
秦越冷笑:“你倒只看到好处了,她没心没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