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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养女-第18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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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支军队合成了一支,势力无疑壮大了许多。也许正因如此,他们才敢在离白天战争处不足二十里的地方安营扎寨。(小说《炮灰养女》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r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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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四六章 夜袭
    恭奴人没有料到,一向谨小慎微的大华人,在经历了白天的惨胜之后,会在夜晚继续发动进攻。……他们虽然头脑简单,但是将其了解自己的优势,那就是战斗力强悍。

    白天的战役,恭奴人虽然败了,但是他们丢下战场上受伤的同伙逃离,大华的士卒伤亡远比他们惨重。以往的经验中,大华每次战斗之后,都要修整许久。

    何况他们遇到了另一个部落的军队,恭奴人相信,大华的士卒人疲马乏,他们绝对是安全的。正是这份自信,让恭奴人在离战场不足五十里的地方安营扎寨。

    两支军队合在一起,连片的营地,让恭奴人放松了警惕,待天明后他们绝对可以大华一决雌雄。那些绵羊一样的男人,怎么能和恭奴族的勇士相抗。

    就是这些错误的推测,让恭奴人即将面临一个惨痛的教训,一个让他们后悔看轻大华人的惨痛教训。

    柳元景潜伏在草丛中,在他身后是更多的士卒。骑兵在后方驻扎着,等步兵突袭之后,再进行冲锋。他如今已经是宁远将军,行军打仗不必冲在最前线。能够在升迁之后,一直保持身先士卒作风的柳元景,感动了无数人。

    通常在军队中到了一定级别之后,压阵的时间比出战的时候要久的多。所以,柳元景的特立独行,暖了无数将士的心。

    有这样一个将领,如何不让人心悦诚服,行军打仗靠的就是胆识。柳元景的做派显然深得人心。夜晚的‘露’水深重,柳元景的铠甲上,泛着寒光冰凉的贴在身上。

    月亮慢慢往上移。柳元景一直在等,等到丑时三刻。这个时辰。是人体最疲乏的时辰,也是军营守备最松懈的时候。为了这次夜袭,柳元景特地让手下士兵,在白天补充睡眠。

    故而,他身后的士兵,伏在草丛中,‘精’神亢奋,一心想要在夜袭中建功立业。恭奴人残暴不仁。他们誓要将这群野蛮人赶出大华境内,免得让百姓遭受欺凌。为了家乡的兄弟姐妹,为了和平的生活,他们愿意为此而战。

    夜慢慢深沉,柳元景带人小心朝敌军营帐中潜伏着。待‘摸’到营地周围时,他身手敏捷的做掉了几个举着火把,在营地周围巡逻的人。到了这个时辰,恭奴人的营地里鼾声一片,大部分人在沉浸在梦中。

    只是柳元景一人之力,只能阻止消息暴‘露’的慢片刻。当他身后军队举着刀剑朝着恭奴人的军帐冲杀时。恭奴人终于发觉了,一直被他们小觑的大华人,竟然在白天一战后。夜里又‘摸’了过来。

    除了那些睡得太死,被大华兵卒利索解决掉‘性’命的人。反应过来的人,‘交’相呼叫示警,随手拿起了枕边的大刀。柳元景十分遗憾恭奴人夜晚宿营时,仍然保持着衣不解带的作风,武器就压在枕边。

    不过,对方穿铠甲的功夫,还是让大华占了不少便宜。柳元景一路朝着主帐‘摸’去,‘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他的目标是恭奴人的将领。只要将他们的首领斩于剑下,这场战场大华胜利的概率就能大大提高了。

    突然遭到夜袭。恭奴人被打的措手不及的同时,侥幸逃过一劫的。莫不是恨得牙齿咯咯作响。为了不像同伴一样,在一片‘混’‘乱’中丢掉‘性’命,他们举起兵器拼着‘性’命反抗。

    主帐中,朵娜在听到士卒尖叫后,以最快速度穿上了铠甲,手中拿起‘精’铁锻造的双刃剑。恭奴族散落在草原上,大大小小有数百个部落。朵娜是其中一个中等部落的族长之‘女’,她自幼喜好舞刀‘弄’枪,天生的好力气,比起男儿毫不逊‘色’。

    偏巧,朵娜的兄长和弟弟,在以勇者为尊的恭奴,武艺并不是那么高强。在恭奴一切全凭实力,即使是部族首领,如果膝下儿子没有足够实力,也不能将首领之位传承下去。

    如今在大汗的命令下,各个部落出兵,一起到大华进行劫掠。朵娜父亲年事已高,兄长武艺又不能服众,所以她瞒着众人,‘女’扮男装打败了族中勇士,最后在父亲的默许下领兵出征。只因朵娜身材高大,五官硬朗,扮作同胞兄长朵林的模样后,竟无人起疑。

    朵娜虽然是‘女’儿身,但是在行军打仗时出手狠辣,从不心慈手软,在和大华军队的数次‘交’锋中,连连取得胜利。如此一来,众人对朵娜的崇拜之心愈加强烈,她十分享受被人追随的快感,‘交’战之时身先士卒立下了无数战功。

    刚开始时朵娜只是小小百夫长,如今她手下已经有数千勇士,这次朵娜带了一千人马,为的是到离这里约有百里的地方,劫掠一个村庄。白天时,她接收了败给大华人的恭奴残兵,朵娜一方面鄙夷战败的族人,另一面又仇恨大华的军队。

    不过能意外接手几百人,对于朵娜来说是一个极好的消息。手中的士兵越多,她能获取的军功就更多,同时还可以分到更多的战利品。朵娜带着部落中的勇士出战,她的爹娘还有亲人都在等候着她的好消息。

    她万万没想到,就在她谋划中劫掠大华,将大华的军队打的落‘花’流水时,自己的军营竟然会被人袭击。朵娜拿起趁手的武器,猫腰钻出营帐,外面已然一片‘混’‘乱’,兵器相撞的声音不时传来。她随手抓了一个神‘色’慌‘乱’的士卒,问到:“到底什么情况?”

    “大、大人,大华人的部队杀来了,他们好多人好多好多人。”

    由于紧张,朵娜抓着领子质问的人声音颤抖着,神‘色’惶恐的在强调很多人。这同样也是柳元景的计策,故意命手下在偷袭暴‘露’之后,制造声势。

    夜‘色’中,恭奴人没办法明确判断袭营的到底有多少人,草木皆兵下万分惶恐。

    “废物,拿起你手中的大刀,随我一起杀敌!”

    感觉到手下人身体的颤抖,朵娜骂了一声,将他推开,自己则朝着人最多的地方冲去。如今局势并不明朗,朵娜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大华人埋伏在周围。

    领兵这么久,朵娜第一次产生了恐惧的心情。她虽然是‘女’子,但是一向勇敢,千难万险从来没有退后过。哪怕白‘色’的脑浆或者红‘色’的热血洒在了手中,朵娜依旧面无惧‘色’,将敌人斩于马下。

    在朵娜心目中,战争没有什么好怕的,她既然是草原上的勇士,就该和男儿一样拼杀。为了她的族人,为了恭奴人的未来,她一定要斩杀更多的大华人。

    草原每到冬季气候十分恶劣,大雪和严寒冻死了许多牛羊,无数族人连果腹的食物都没有。但是大华不一样了,大华的州县即使在冬天粮食也堆满了粮仓。大华的‘女’人,娇小玲珑又漂亮,大华的绫罗绸缎十分‘精’致。

    大华的一切对于恭奴人来说,有着致命的‘诱’‘惑’力。所以即使战争的代价是无数流血牺牲,但是当大汗下达征兵的命令后,无数热血沸腾的恭奴人,举起刀枪加入到军队中。

    他们坚信恭奴的铁骑一定能在那片丰饶美丽的土地上,获取无数收获。朵娜作为‘女’子,对那些被掳掠的大华‘女’子偶尔会生出一定同情心。但是,她同样认为,‘女’子就该嫁给英雄,恭奴的勇士比起大华的软脚虾强太多,她们跟了恭奴人,将会生下更强健的子嗣。

    朵娜手中握着双刃剑,目光炯炯在黑暗中,和素未谋面的敌人厮杀着。她用的武器,是从当初一个流‘浪’到草原上的汉人手中换来的,那个汉人还曾指点过她的武艺。

    比起那些对于大华语言一窍不通的族人,聪敏的朵娜曾学习过简单的大华语言。这次战争中,她蹩脚的大华语,曾经给她带来过许多便利。比如朵娜能从大华士卒的呼喊中,知晓对方的意图,不至于当对方打算围攻她时,傻傻撞到刀口上去。

    无数次,朵娜都想提醒那些因为听不懂大华语言被合围的人,只是战场上瞬息万变,她亦无暇分心。

    柳元景不知自己杀了多少人,他刚开始时还避着从敌人身上喷‘射’出的鲜血,到了后来干脆不再管那些在寒冷的夜里,散发着热意的血液。行军打战之后,柳元景的洁癖终于痊愈了,当他被敌人的热血还有脑浆溅过之后,寻常的脏污都成了寻常。

    夜‘色’中,没人认出柳元景这个‘玉’面罗刹,单从体型上看,柳元景极其瘦弱。所以一直有人怀着侥幸心理,向柳元景举起大刀。

    只可惜,那些抱着捡软柿子捏的心理的人,都被柳元景无情的斩杀于剑下。他在营帐中穿梭着,像来自地狱的勾魂使者,收割着恭奴人的‘性’命。

    每每在这种时刻,柳元景的脑海中一片清明,什么都不剩,除了杀杀杀之外,不会有任何多余的情绪。这种玄妙的境界,以前柳元景练武时也曾发生过,据说只有武入化境,才能达到身外无物的情境。q

    ps:今天上山了,略累啊,努力赶更新中,第二章不必等了。到时候发了也就一千多字,明天才会替换。……73168+dsuaahhh+26987013……>;
第三四八章 红薯,红薯!
    林然走了,带着怅然走了,辛夷的拒绝压得他透不过气来。待在汉阳城,让他觉得尴尬,他按捺不住思念辛夷的心,又怕她面无表情的拒绝。他喜欢的人,心里有别人,林然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感情,所以只能逃避。

    柳元景太优秀,林然甚至不敢问辛夷,他是否倾心于她。如果不问,林然心中还有一份希望,倘若辛夷答了是,他真当不知该如何自处。他只能一路奔向京城,如果在恩科中金榜题名,跃为人臣,也许他能有勇气上门提亲。

    他喜欢着那个倔强的女子,想将她娶回家中,珍惜爱护她一辈子。当年辛夷送的平安符,林然一直夹在书中,她送的荷包即使褪了色脱了线,他仍舍不得换掉,甚至连修补都不舍得。一针一线中,曾有着辛夷对他的祝福。林然本以为这次上京赶考,辛夷会再送他一次荷包,没想到她送的是几本珍品古籍。

    也许,孤本比起荷包来价值上要高出很多,但是林然最想要的还是她亲手缝制的荷包。

    过了四月,天气愈发缓和,园子里的花争奇斗艳的开着,富丽堂皇的牡丹,远远望去锦绣辉煌。瞧着这满园灿烂似霞光的花儿,谁能想到战争的残酷,谁能想到未来会有灾荒。

    辛夷心中压着事儿,对于花花草草不像从前那么热衷了。她一面牵挂着边关浴血奋战的柳元景,另一方面又担忧着,倘若旱灾出现,她该怎么降低旱灾带来的损失。只要想到无数的百姓。因为接踵而至的旱灾和涝灾,陷入无边灾难之中,辛夷的心情没办法不沉重。

    边关的战士需要粮草,如今大华正倾国之力,供应边关战事。

    前些日子。她曾试探着找郑直商量过,放出口风想收一些粮食。奈何郑直将脑袋摇的像拨浪鼓一样,直言她思想太过简单。如今大华正与恭奴交战,民间的粮食已经被官家收购的差不多,粮价早就抬了起来。饶是如此,还有人妄图继续哄抬价格。将粮食给藏了起来。

    想要顺利收粮,需要大把的银子还门路,以及黑起良心,将这些粮食高价卖给老百姓。这个消息让辛夷黯然神伤,她没想到。提前预备粮食竟是一件如此艰难的事。若依着郑直所说的粮价,她恐怕倾家荡产,也买不了多少粮食。凭借那点儿存粮,根本改变不了老百姓的悲惨命运。

    明明知道灾难将至,却无力改变,甚至没有办法向人预警,辛夷的胸中苦闷,无人可道。边关的战事。一日日吃紧,眼看着春天来了,恭奴人却没有撤退的意思。这让大华的天空笼罩上了阴影。

    到底是什么原因,促使恭奴人在春暖花开后,有足够的牧场放牧,还要紧咬着大华国不松口。辛夷想不明白,只能天天祈祷着柳元景能够胜利归来。自从他入伍之后,两人之间是真正的音讯全无。她只有在见到薛城时,才能从他口中听到一些消息。

    日日思君不见君。辛夷体会着别样的酸楚,万种心情不知与何人分说。他们两人之间横亘着太多东西。在一起难如登天,这条路像是永远走不完。

    天气日日晴好,春雨真真比油还金贵,不明所以的百姓还陶醉在烂漫春光中,辛夷每次抬头都要揪心。纵然知晓旱灾在年末才会发生,看到艳阳天她仍会觉得紧张。如果前半年雨下的多一些,天气是否就能更好些,也许旱灾不会发生也不一定。

    然而,辛夷明白她只是痴人说梦。哪怕她的重生煽动再多人的命运,天灾**,这是永远都无法逃开的。老天想要降灾祸给百姓,凭借她区区之身,怎能改变。

    能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辛夷比起普通人知道的更多,所以将太多的责任压在肩膀上。

    前不久郑直出门走商,听说是西域的商人带了一批珍奇的货物来到了大华,如今刚好在离汉阳不远的安济城。郑直为了买到一手货,闻听消息后立马带着人到安济城。在他走时,辛夷怀着微小的希望,让他到那边打探一下,是否能收到粮食。

    再小的可能也是可能,辛夷不想放弃任何微小的希望。也许多一石粮食,她就能救下几条性命,慢慢努力总会想到办法的。

    在辛夷的焦灼等待中,郑直回来了,他没有带回粮食的消息,却带来了足以让辛夷疯狂的东西。她怎么也没想到,会在大华国,瞧到这个曾经平凡的,却创造出无数奇迹的农作物。

    尤其是当郑直用浑不在意的口吻说,这是他买的货物太多,对方随手送给他的陈货后,辛夷更加疯狂。她从没想到会在大华国看到红薯,这是多么神奇的一件事儿,当看到这个小小的不规则的圆疙瘩后,辛夷几乎要喜极而泣。

    “那番邦人说,这是他们在很远的地方交易来了,叫什么红薯。这玩意儿不太好看,有人尝过有色有苦,吃了后上吐下泻。他们本是看着稀奇才带来的,没想到最后全折到了手里。”

    本来郑直对番邦人称为红薯的东西并不感兴趣,不过他想到辛夷喜欢研究新鲜植物。这东西大华境内没有,带回来,也许她会高兴,这才一路颠簸带来几块像石头疙瘩一样硬邦邦,丑呼呼的东西回来。

    “你仔细瞧着,千万莫要试吃了。我猜着你会喜欢这怪玩意儿,没想到真的赌对了。早知道我就多买一些回来了,反正他们也卖不出去。”

    辛夷正沉浸在欣喜之中,郑直一句反正他们也卖不出去,一下子让她眼睛闪亮起来。她激动的抓着手中红薯,热切的问到:“这些还有么,他们人在哪里,我们全买了!”

    郑直没想到,一个小小的疙瘩能让辛夷这么兴奋,他面露难色的说:“那些番邦人在安济城贩售货物,卖完大概就要返乡了。这东西真的没什么用,卖它的那人又是倔脾气,几个不能吃不能看的东西,硬是抬了个高价。即使无人问津,他也硬着头皮不降价。我是看他可怜,所以包了他摊位上其它东西,他这才送我了几个。”

    不怪辛夷激动,红薯的繁殖能力实在太强了,强悍到让人惊叹。它能够适应各种土地,哪怕是贫瘠的丘陵都可以广泛种植。而且红薯种植实在太方便了,可以扦插还能育苗,一年就能收获。

    辛夷没有细算,只是估略了下,现在是四月,将这些培育成红薯苗种到地里。等到秋天就可以第一次收获。介时,她将收获的红薯再次拿来培育,几番收获下来,就可以在大华推广种植。

    红薯是一种十分耐寒的农作物,不止如此,它还是一种十分止饿的作物。介时,哪怕旱灾发生,只有在灾区多种红薯,百姓也不会无可食用之粮。辛夷在农村长大,也听过长辈讲过自然灾害时期的故事。

    在辛夷记忆中,建国之后遇到自然灾害时,红薯救了不少人的性命。只是,辛夷学过地理,知道红薯这种作物原产地不是中国。因为大华气候以及风土人情和故国差不多,所以辛夷也想当然的以为这里没有。

    如今在绝望之中,看到了能带来希望之光的红薯,辛夷又怎能按捺住心中澎湃。

    她紧紧握着手中已经出现霉点,开水发芽的红薯,目光闪亮的说:“这个东西比你想象中的更加神奇,你能不能帮我在汉阳城附近买块地,我要试种这个东西。还有,我请求你尽一切可能,将番邦人带来的红薯,全部买来。”

    辛夷头一次如此郑重其事的和郑直讲话,瞧着她严肃的表情,郑直忍不住也跟着正经。

    “咱们两个人说什么求不求的,既然你说这玩意儿有用,那我就帮你踅摸。嘿,那番邦人或许还会在安济停留一段时间。我立马着人快马加鞭赶去,哪怕人走了,我也派人追上他们。番邦人离开前,会在大华大肆采购绫罗绸缎还有瓷器,行动定然迟缓。”

    得了郑直的话,辛夷总算放下心来,她双手捧着朴实无华的红薯,心中已经畅想起未来红薯在大华安家落户的场景。

    引入红薯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辛夷激动万分,这种喜悦她迫不及待的分享给郑直:“你莫要小瞧了这个玩意儿,恐怕以后你我还能凭着这小小红薯青史留名。介时,后人见到此物就会想起你我的名字。”

    辛夷梦呓一样的神情,让郑直哭笑不得,他摇摇头:“倘若真的能青史留名,我可要代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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