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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大业-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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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叶晓瑜的独自走进学堂的背影,路芊问道。

    “没有,她好像对漓湘苑不大熟,我就给她指了学堂的位置,免得她走错。”

    不知道为何,路芊总是对叶晓瑜带有莫名的偏见。

    “哼……凌哥哥,你尽量不要和她讲话啦。”

    路芊抬头看着凌煜。

    “我们进去吧,你看大家都进去了……”

    凌煜转移话题。

    “大家什么呀?总共才4个人,还包括两个废物。咱们俩才是大家……”

    路芊又开始吐槽。

    “好啦,咱们进去吧……”

    凌煜向前走去。

    “凌哥哥,你等等我……”

    路芊一阵小跑跟上去。

第三十五章 初进学堂() 
说是学堂,也其实就是由是一间比较大的屋子改造成的,里面排了好多桌椅,桌椅的前面放着先生用的桌子,就像前世的教室一样。

    叶晓瑜一进学堂的门,便看到晴朗已经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角落里了,看这种位置选择,明显就是不爱读书的人专属座位啊,叶晓瑜在心里吐槽,自己找了第三排靠窗的位置坐下。

    随后凌煜和路芊也进来了,凌煜选择了第二排,路芊坐在凌煜旁边。

    因为只有四个人,偌大的屋子显得有些空空荡荡。

    不知道这个时空对学习有何要求,不过从叶晓瑜之前看的那本书上的故事来看,这个时空已经有了科举制度,文人可以读书,可以参加考试,高中之后,便可以衣锦还乡,改变命运。当然,无论何时,不幸的人总是比幸运的人要多得多,所以,在一些人凭借着科举制度改变命运的时候,也有很多人读书读到死也依旧与高中无缘,一辈子埋进书里,但既没有黄金屋,也没有颜如玉。

    “大家都来的很早,不错不错……”

    随着声音,一位十分年轻的男人出现在叶晓瑜他们的面前,说是男人,叶晓瑜不知道眼前的这个人能不能称之为“男人”,因为他太年轻了,看上去只有17、8岁的样子,像一位刚刚脱离了稚气的少年。少年穿着浅灰色长衫,头发整齐的束起,一副标准的旧时文人打扮。

    这不科学呀?先生不都是七老八十的老头子吗?怎么会这么年轻,不会是教书先生的助手吧?看着眼前这位年轻英俊的少年,叶晓瑜有些不可置信。

    “你也是来读书的吗?以前没见过你欸。”

    前排的路芊看着眼前的少年说道。

    看来,不只叶晓瑜一个人认为这么年轻的教书先生不科学。

    “呵……可能是我的外貌让你们的感觉出了误差……”

    少年无奈地笑着,估计他不是第一次因为外貌被质疑了。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骞翼,泉秀村人,是你们的先生。”

    骞翼继续微笑着。

    “不可能,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你肯定不是泉秀村的……”

    路芊一脸不可置信。

    “我很小的时候就和父母一起搬到京城了,村里只剩下我的祖母在看家,所以你不认识我也很正常。”

    “你怎么年轻,怎么可以教我们?还不如叫凌哥哥教呢。”

    路芊果然彪悍,看了坐在旁边的凌煜一眼,继续纠结这个问题。

    “呵呵……在下不才,今年刚考中了状元。”

    骞翼依旧云淡风轻。

    骞翼,祖籍大业国泉秀村,早年父母带着他搬到京城越京,从小就在诗词歌赋、文章方面体现出非凡的才能,在今年考试中,在全国200多万的考生中获得第一名的成绩,并同样从参加殿试的十名考生中以第一名的成绩脱颖而出,成为大业国最年轻的状元。

    之所以来到路家,是因为在大业国,考试成绩出来之后,并没有马上就安排任职岗位,需要在家休息一段时间,等到明年夏天才真正能够上任,而路一守与骞翼的父亲交好,所以,反正骞翼在家闲着也是闲着,便答应路一守来路家教教小孩子,顺便打发时间,体验生活。

    大业国的科举制度有点奇怪,它虽然也有设置状元、榜眼、探花前三甲,但却没有叶晓瑜前世古代那样层层选拔,设置纷繁复杂程序,没有分为乡试、会试,这种阶梯式的考试模式。大业国的律法规定,只要是年满18周岁的男性,都可以参加每三年举行的考试。考试每年统一时间进行,考场设在各个地方的学堂,朝廷派专人进行监督。考试会根据招考和报考的人数划定具体的分数线,由于能够参加殿试的人数只能是10人,所以这个比例每次都高的吓人,前世什么公务员考试的比例跟这个比起来都弱爆了。其实,只要能够进入殿试,基本就可以在朝中谋得一官半职,它是按照分数进行排名,分数越高,职位越高。

    考试分为两部分,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不限,但考试的时间很长,就单是笔试就要连续考4天,在这4天中,吃住都在举行考试的地方,不能与外界有任何的联系。面试时间为3天,说是面试,但又分为答题、互辩、自荐三个部分,考试时间各一天,所谓答题就是考官会当面出好多题目让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回答;互辩,就是两个考生为一组,进行互相辩论;最后一部分自荐,即考生向考官推荐自己。每一部分完成,七个考官都会当场打分,并将分数记录在考生的成绩档案中。在这考试的7天中,不仅是对考生才能的考量,也是对考生体力的考核,好多人由于体力不支而中途出现晕倒、呕吐等不适现象。所以,不要说考出成绩,就是能够7天坚持考下来的人,也是十分厉害的。

    听骞翼说他是状元,特别是知道了大业国这个**的考试制度后,叶晓瑜简直对他刮目相看。

    “哇……你不要骗我……状元这么好考的?”

    路芊还是不相信,看骞翼的样子,一点也不像是状元。

    “既然大家都到了,那咱们就开始上课。”

    骞翼径自翻开书本,不再去理会路芊。

    “开学第一课,我们今天主要学习——礼。”

    骞翼站在讲台前,讲解的彬彬有礼。

    “礼,别看这简简单单的一个字,其可用于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在我们的生活中,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是有别,我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要符合我们在家族和社会内的身份和地位,不同的身份有不同的行为规范,不能做出不符合自己身份地位的行为,要克己守礼。但是,我觉得遵守礼固然是件十分重要的事情,但正所谓人而不仁,如礼何?一个人没有仁爱之心,单纯的遵守礼仪没有任何意义,它只会让你变成如行尸走肉般僵化固守礼教的躯壳,所以,保持一颗仁爱的心是最重要的,仁爱加上守礼才能使这个社会充满温暖,大家各行其是,井然有序……”

    叶晓瑜开始有点昏昏欲睡,即使骞翼是个具有天赋的奇才,也不能阻止叶晓瑜一颗发困的心,骞翼确实讲得不错,但这些封建礼数对于叶晓瑜来说,却一点作用都没有,叶晓瑜一向追寻自由、平等的社会秩序,而这些克己复礼,男尊女卑,高低贵贱的思想,虽然叶晓瑜之前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还是无法接受。

    不过物质决定意识,思想必然受到当时的时代所限制,就像叶晓瑜无法接受骞翼的理论一样,骞翼有这样的看法也是无可厚非的。或者说,这并不是骞翼一个人的想法,而是这个时空这个时代士大夫阶级的想法。

    叶晓瑜想着,抬头看到坐在前面的路芊已经开始肆无忌惮的打盹了,像小鸡啄米一样,十分搞笑。凌煜倒是听的十分认真,边听还边做笔记,可能对于凌煜这样的身份地位来说,骞翼的理论正契合他的地位与观念。

第三十六章 对抗() 
不知道晴朗现在在干嘛,由于叶晓瑜坐在前面,屋子里人又少的可怜,一转过去肯定就会被发现,所以,关于高冷男晴朗现在的状态即使叶晓瑜好奇的要死,也没办法知道。早知道自己也坐在最后一排了,这样坐在中间一排,前后夹击的,叶晓瑜觉得十分没有安全感。

    冬天的阳光特别的温暖慈爱,今天天气很好,窗外的阳光透过光秃秃的树枝,照进这间学堂,晴朗坐在最后一排的窗边,歪头看着窗外,面无表情,任骞翼先生的声音在耳边穿梭,不知在想些什么。

    “第一排的穿红衣服的学生,你的脖子好像支撑不住你的脑袋了……”

    呵……路芊终于还是被骞翼揪出来了。不过她好像没有听到,继续打盹。

    “啊?结束了吗?”

    凌煜看路芊没有反应,便用手肘碰了碰路芊的手臂,路芊惊醒,大声问道。

    “对于你来说,已经结束了。”

    骞翼看着睡眼朦胧的路芊。

    “呃……先生继续,你讲的很好啊……”

    路芊好像意识到了什么,用力扯开笑容。

    “是吗?那你站起来给我说说,什么是礼?”

    骞翼一点都不吃路芊那一套。

    “……”

    路芊僵硬地站起来,一脸朦胧,不知道说些什么。

    “这里……”

    旁边的凌煜小声地指着自己的笔记提醒路芊。

    “不用提醒了,回答不出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只是想看看她是不是天赋异禀,即使睡觉也能很完美的回答出问题。你坐下吧。”

    骞翼看着路芊说道,语气并不急促,就像平常聊天那样。

    “哦……”

    路芊虽然心里不爽,但无论怎样,骞翼都是老师,可能是路芊自知有错,或者说她还没有完全从打盹中清醒,她意外的没有反驳,乖乖坐下。

    既然是学渣,就不要坐在学霸的专属第一排座位,路芊简直是自找苦吃,叶晓瑜看着路芊的后脑勺,摇了摇头。

    这个早上的第一堂课,就在叶晓瑜的出神中过去了,虽然出神,但叶晓瑜坐的很端正,也知道骞翼在讲些什么,只是这种思想与自己的观念相冲突,不想听而已。

    真正不知道的是路芊,一整半天,她前半段时间在打盹,被骞翼揪出来后,后半段时间打盹是没有再打了,不过不是在发呆就是在盯着凌煜,整个人颓废且无聊。

    一听骞翼说下课,路芊整个人从位置上蹦起来,也不收拾书本,一边催着凌煜快点,一边大步向门口走去。

    看路芊那个着急着想要逃脱这里的样子,叶晓瑜就觉得有些担忧,如果路芊一直保持着这种大小姐脾气,又一点都不注重提升自己的知识与能力,她和凌煜的距离只会越来越大,看她如此的依赖凌煜,到时候可如何是好。虽然叶晓瑜十分讨厌路芊,但因为是路一守的女儿,她在讨厌之余,总是带着点淡淡的担忧。

    叶晓瑜正想着,晴朗从她的身旁经过,向门口走去。

    好吧,这样看来,叶晓瑜要成为最后一个出学堂门的人了,不过反正厨房都没有准备饭了,都是自己准备的饭菜,早一点晚一点也无所谓。红儿,应该给自己准备好饭了吧?路一守一走,自己的生活没有意外的话,肯定会陷入僵局,最明显的地方,应该是饭菜了,也不知道红儿能不能拿的到菜,叶晓瑜一边担心一边向外走。

    回到自己的住处,一进门,叶晓瑜便看见红儿坐在那儿,眼睛红红的,桌上放着两碗饭和一碗菜。

    “红儿,我回来啦……”

    调整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叶晓瑜大声说道。

    “小姐……你回来了……”

    红儿声音有些哽咽。

    “怎么了红儿,中午的饭菜已经准备好啦,我快饿死了,咱们吃饭吧……”

    叶晓瑜已经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不想再让红儿伤心,便试图移开话题。

    “小姐,这样干巴巴的两碗饭你吃的下嘛!!!”

    红儿又气又委屈。

    “是不是厨房的人又欺负你了?”

    叶晓瑜知道这件事不解决的话,永远都是一个梗,便直接问红儿。

    “呜呜呜……”

    被叶晓瑜一问,红儿眼泪就止不住的流。

    “到底怎么回事,你给我说说。”

    叶晓瑜意外的淡定。

    “呜呜……我今天早上去厨房那里拿米和菜,先是柳妈在那儿一直说我们两个不干活吃的又多,然后就拿了一把米给我。后来我又去巧儿那里拿菜,巧儿本来已经打算把菜给我了,正好五叔来了,看到是我,就说,我们这么有能耐干嘛还要去他那里拿菜,就不让巧儿把菜给我,这桌上的一碗青菜是巧儿趁着五叔不在悄悄给我的……呜呜……”

    红儿一边说一边哭。

    “五叔?哪个五叔?之前那个不是已经被路伯伯辞退了吗?”

    昨天晚上明明自己看到路一守辞退了那个老五,怎么又冒出来一个,叶晓瑜满脸疑问。

    “就是不让我们拿炭那个,虽然老爷叫他走,可我不知道为何他没有走……”

    老五没有离开,可是昨天晚上路一守明明很凶的辞退他了,那个样子不像是假的。难道说路一守后来回去的时候后悔了,一时气急作出的决定,冷静下来会后悔也属正常现象;不过,叶晓瑜想到了另外一种可能,就是路一守并没有后悔,而是其他人向他说情,让路一守把他留下来。无论是哪种情况,都说明老五不是个省油的灯,自己这样得罪了他,接下来的日子估计会变得难以想象的艰难。

    想到这里,叶晓瑜有些无奈。

    “红儿,别哭了,咱们先把饭吃了吧……”

    看红儿还在那里抹眼泪,叶晓瑜安慰道。

    “小姐,我倒是没什么,可是就这样的饭菜,你咽的下吗?”

    “怎么咽不下,你忘记我是怎么来路家了吗?我比这更艰苦的条件,更难吃点菜都吃过,这个跟之前比起来算是好的了……嗯,红儿,你手艺不错啊,这小青菜炒的很入味……”

    叶晓瑜扒了一口饭,夹了两片青菜放进嘴里,一边吃一边称赞。

    “小姐……”

    “来来来,你也吃一点,味道真的不错……”

    叶晓瑜边说边把红儿拉到桌边坐下。

    经不住叶晓瑜的热情与称赞,红儿也开始吃饭。

    唉……叶晓瑜在心里叹了口气,对付老五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搞定的事情,肯定是一场长久战,可是现在是老五他们那些人处于上风,在这“战争”过程中,凭着老五那种小心眼,肯定是不会轻易放过自己的,温饱问题绝对会受到威胁。

    叶晓瑜转头看了看那边桌上的半成品手绢,自己得加快速度,把手绢缝好,绣上花,找个时间拿到京城去卖,换点钱来维持生计,不然照这样下去,路一守还没回来,自己就饿死了。

第三十七章 咬文嚼字() 
“红儿,我们这儿到京城要多长时间?”

    饭桌上,叶晓瑜一边吃饭一边问道。

    “我上次和夫人去的时候是坐的马车,大概要1个时辰……”

    红儿估计也很饿了,正在大口的吃饭。

    “那如果走路呢?”

    叶晓瑜哪里还有钱坐马车,要去肯定是坐“11路公交”——走路去。

    “这个我不清楚诶,我总共也就去这么一次,不过下午我可以问问其他人。”

    红儿说道。

    “行,那你下午就帮我问问看,还有……”

    说着叶晓瑜从口袋里拿出了5文钱给红儿。

    “红儿,这边一点小钱,你下午有空的时候去村里买点吃的,不然晚上漫漫长夜,估计我们俩会饿。”

    “小姐……呜呜……”

    红儿的眼泪又在眼眶里打转。

    “红儿,你先别哭,反正有我在,你只要按照我说的去做就行了,其他不用操心。”

    叶晓瑜说的十分镇定。红儿看到叶晓瑜一脸镇定,也安心的点了点头。

    其实叶晓瑜她自己心里也没底,只是红儿已经这样子了,自己再在她面前优柔寡断、示弱的话,只会加剧她的难受。

    口袋里还剩下5文钱,估计可以撑到明天,桌上的手绢昨晚已经拼接好了,今天开始绣上饰物,明天就可以拿到京城去卖了。叶晓瑜忽然想到明天自己还要上课,咬咬牙,决定装病翘课去京城,反正江萍经常不在家,也不会觉察到什么。

    吃完了午饭,红儿收拾完碗筷后,就去村里的溪边洗衣服了。

    叶晓瑜坐在桌前,开始在手绢上绣饰物。

    绣东西这项活着实难到了叶晓瑜,前世她根本就没有碰过刺绣,最多也就是心血来潮绣绣十字绣啥的,对于这种实打实的刺绣,她还是第一次遇上。

    如今被生活所迫,叶晓瑜也只能硬着头皮对手绢下手了。因为找不到类似铅笔这样的工作,叶晓瑜便从梳妆台上拿了一支眉笔,先在手绢上画好图形,然后再用针线瞄着图形的边一针针绣上去。但由于技术水平不高,叶晓瑜只能挑了一些简单的图案绣在手绢上,像绿叶、爱心、花朵之类的,至于那些鸳鸯之类的复杂图案,叶晓瑜想都没想过要尝试。

    中午的时间很短暂,特别是在大业国,由于晚餐进行的很早,中午的休息时间就更短了,差不多中午1点左右,叶晓瑜就要去学堂了。所以,一整个中午下来,叶晓瑜连一条手绢上的花也没有绣完,没办法,虽然骞翼讲的很无聊,但课还是要去上的,红儿还没有回来,但她有钥匙,所以叶晓瑜把门锁了,匆匆忙忙地往学堂赶。

    叶晓瑜一跨进学堂,发现所有人都到齐了,骞翼站在讲台上,好像要开始准备上课。

    “怎么来这么晚?睡迟了吗?”

    骞翼看到叶晓瑜站在门口,问道。

    “呃……今天早上,先生讲了礼,我中午回去认真地思考了一下先生今早教授的知识,又找了一些其他书籍,觉得先生所讲十分的有道理,获益匪浅,我研究的有些忘乎所以,所以来的迟了些,敬请先生见谅。”

    叶晓瑜站在门口,文绉绉地胡乱说了一通。

    “是吗?没想到你还这么有心热爱学习,那你来给我说说,礼到底是什么?”

    骞翼才没那么好骗,他看着叶晓瑜继续问道。

    “回先生,依个人拙见,所谓礼,通俗一些,就是秩序,是整个社会、乃至整个时代所维系的一个关键纽带,人具有群体性和社会性,生而为人,就必须遵循所生活这个社会的规则,为了维护这个规则,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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