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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大业-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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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院那里。等到他想起来的时候,那几堆的东西,腐烂的腐烂,发芽的发芽,都已经不能吃了。所以,现在有个很严峻的问题,路家的粮仓里,根本没有今年收获的地瓜。老五原本打算自己去挪一点填补的,没想到江萍竟然这么快就开始过问了。

    “也好,不过话说回来,我好像已经很久没去粮仓了,不如,咱们现在去看看……”

    江萍顺着老五的话说道。

    “粮仓离这儿有点远,我直接去拿一些回来就好了,夫人就不用来回奔波了……”

    最担心的还是发生了,老五紧张的汗都冒出来了。

    “不就是在东厢那边吗?有什么远的。”

    江萍说着就要站起身来。

    “我自己去拿就行了,不用劳烦夫人跑一趟。”

    老五声音都有些抖了。虽然这位夫人是自己的堂妹,可是,如果发起火来,就算是亲哥哥对她也是不管用的。

    “不去粮仓也行,那你陪我去另外一个地方吧。”

    江萍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直接略过老五,走出了屋子,一直站在门外的银花默默的跟了上去。

    老五一头雾水,不知道江萍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只能也快步的跟上去。

    当老五发现目的地是后院时,心跳突然变得有些加快,明明天气这么冷,可是他却觉得热的不行,不断的往额头上擦汗。

    可转念一想,又觉得毫无可能,自己昨天明明已经叫人今天来这边清理了,而且那些清理的人连工钱都结了,江萍怎么可能还会发现?下意识环顾了一下后院,四周空空荡荡的,除了堆在墙角的一些木柴,根本没有其他东西,这样看来,也许是自己多虑了,江萍可能有其他的事情也说不定。

    等等……堆在墙角的木柴?老五记得之前堆在这边的木材好像都已经搬到厨房了,也没有人向他汇报有新的木柴运来,那……

    “老五,你去把墙角那几堆上面的茅草掀开看看。”

    江萍说道,语气平淡,听不出情绪。

    “好的,夫人。”

    老五的声音都有些颤抖了,事到如今,他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一掀开盖在上面的茅草,毫无意料的出现了堆在下面的地瓜,老五脑子一片空白,拿着茅草的手都有些发抖。

    江萍站在那里,看着老五,静静的并不说话,似乎在等老五主动开口向她解释。

    “夫人,这……这些都是之前挑剩下的,参差不齐的一些坏掉的地瓜,我看咱们今年大丰收,收获很多,就没打算把这些放进粮仓,这些质量真的不好,你看都发芽了……”

    虽然感到惊讶,但毕竟是个老油条,老五只出神了一会儿又恢复了原来的神情,不紧不慢的向江萍解释道,之所以不紧张,他多多少少也仗着自己是江萍娘家堂哥的这一身份。

    “虽然我不常下地,但从这几堆,我真的看不出来质量有什么不好,如果这么大的地瓜都属于质量不好的话,那我倒想去看看粮仓里的质量上乘的货色。”

    江萍看着老五,眼神凌厉。

    一听到“粮仓”二字,老五又是一阵冷汗。如果江萍真的发狠去检查粮仓的话,那自己真的是扛不住。

    “夫人……”

    老五还想解释什么,直接被江萍打断。

    “你不用说了,我待会儿会叫人来称重,这里的全部地瓜,我都会算入应入粮仓的份额之内,还有,我明天会去检查粮仓,你自己看着办!”

    说完之后,江萍头也不回的走了。

    看着堆在墙角的已经发霉的地瓜,老五有些郁闷。虽然江萍把检查粮仓的时间告诉自己,对自己已经很宽,可是现在路家自己的地瓜该分的分,该烂的烂,如今一下子要这么多只能托人悄悄的去村里买了。算上后院这里的这么多地瓜,再加上自己虚报的已经装进粮仓的数量,这一趟下来,自己至少得花费一大笔钱才能搞的定。

    这件事情,他越想越不对劲,自己明明已经叫伙计清理了,怎么又会被江萍发现?难道伙计在清理时被江萍看到,从今天看来,有这个可能。娘-的……那个叶晓瑜就是个丧门星,今天刚去他那里闹了一下,自己竟然就被江萍发现了这件事。

    上回小笼包的事件自己虽然没有查到到底是谁把小笼包放在屋子的,但肯定和叶晓瑜脱不了干系,如今这件事,又冒出了叶晓瑜。老五暗暗下定决心,等自己搞定粮仓的事情后,一定要找那清理的人出来好好问问,他就不信找不出暗中使坏之人。

    这人如果被他找到,就等着去见阎王爷吧……

第九十二章 破绽() 
等老五也走远了之后,叶晓瑜才从暗处走了出来,没错,她一直都偷偷的躲在一边,因为她要确认,老五到底有没有受到惩罚,不过全程看下来,虽然江萍依旧手下留情了,但老五至少也受到了一些惩罚,那些烂掉的地瓜他总要赔偿的吧,这样看来自己的计划也算是没有“流产”。

    但稍微反思一下就会发现,由于时间仓促,自己这次做的也不算高明,甚至是一点都不高明,只要老五事后找那两个伙计一查,肯定就能知道是自己假借他的名义叫伙计不要拿到村外去倒的。不过,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之后,对于到底是暗中和老五斗还是明着和他干,叶晓瑜已经无所谓了,反正无论怎样,他都会想方设法的欺压自己,这次让他知道是自己使得计谋也好,至少能够杀一杀他的锐气,让他知道,叶晓瑜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悄悄的从后院出来,一个人在花园里闲逛了一会儿,抬头看到天色不早,便打算回南苑去。手绢已经完工好几天了,正好这几天停课,叶晓瑜即使再不想去京城,也得趁着这个时间去一趟,不然,年关将近,等到路一守回来自己就走不了了。

    “晓瑜……”

    叶晓瑜正要往南苑走,忽然听到有人叫她,熟悉的声音传来,不用转头看,就知道是谁了。

    但叶晓瑜还是转过身子,看到凌煜正在花园的另一边对着自己招手,不一会儿,就走到了面前。

    “最近几天你去哪儿了,都没见到你?”

    凌煜一走进,便看着叶晓瑜问道。这家伙,一没上课,就见不到人。

    “在南苑呀,哪儿都没去。”

    叶晓瑜扯了个笑容,抬头看着凌煜道。

    “好吧,这个算我的错,我应该主动去找你玩的。”

    凌煜笑着说道,玩笑的成分占了一大半。

    “今天怎么这么巧的?”

    叶晓瑜并不想接着他的玩笑话,便随口问了一句。因为她老是有这样的感觉,虽然凌煜人很和善,也十分开朗,可是每次相处的时候他们俩总是要千方百计的找话题,这让叶晓瑜感到十分疲倦。而且他这个人,老是无心的说一些让人容易想歪的话,对每个人又都那么好,难怪路芊深陷其中。

    “哦,我刚和芊芊在北苑吃完饭……”

    凌煜说了一半,好像意识到什么,就没有再说下去。

    “哦,这样呀,你们晚饭吃的倒挺早的嘛。”

    叶晓瑜倒无所谓,随便接了一句。反正又没课,路芊这么粘着他,平时一起玩耍,一起吃饭再正常不过了,这没有什么可惊讶的。

    “晓瑜你吃饭了吗?”

    凌煜低头看着叶晓瑜,又露出微笑。

    “还没,现在正要回南苑吃呢,先走咯。”

    向凌煜做了一个再见的手势,叶晓瑜转身向南苑的方向走去。气氛有些怪异,本来就没有什么话可聊,叶晓瑜正好趁着这个话题离开。

    看着叶晓瑜渐渐走远的背影,凌煜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

    回到南苑时,红儿已经做好了饭。

    前几天叶晓瑜闲着没事,就去求了江萍,让她允许自己把锅从厨房拿出来,搬到南苑,可能是对叶晓瑜被厨房的欺负的事有所耳闻,江萍这点倒是很理解,不仅允许叶晓瑜把锅从厨房拿出来,还叫了一个泥水师傅,在叶晓瑜院子里的热水房里造了一个简易的灶台,这样一来,除了要去厨房拿一些菜和米之外,其他的就彻底与厨房脱离了关系,不然,凭着柳妈对自己的态度,红儿每次去厨房做饭都会受到欺负。而且,这样独立出来好处多多,等到叶晓瑜自己赚了钱,加餐什么的也比较方便。

    这个时空的夜晚没有活动,吃完了饭,如果是夏天的话,还能出去乘个凉之类的,如今天寒地冻的,就只能早早的窝在床上了。前世由于工作的原因,叶晓瑜养成了十分苛刻的时间观念,可是来了这边之后,竟然连个计时的东西都没有,只能以自然现象作为作息标准,这让叶晓瑜十分的不习惯。虽然前世的自己不是个理工科的学生,但对于时钟和手表的原理还是略知一二的,如果能够找到一些材料的话,叶晓瑜真的有自己制作一个时钟的冲动。

    不过,路家虽然是大户,但依旧是农户,家里除了耕田的东西之外,什么也没有。所以,自己制作时钟这种事,至少目前看来,只能先想想了。

    躺在床上,百无聊赖,突然胸部被铬了一下,叶晓瑜伸手去摸,原来是白衣少年落下的玉佩,随手从衣服的内衬里拿出来,拿到眼前。昏黄的油灯光亮下,玉佩也被洒上了一层淡淡的金黄,仿佛被镀金了一般,煞是好看。这块玉佩带在身上这么久,叶晓瑜还是第一次在晚上的时候拿出来看,玉佩上的双龙花纹虽雕刻的精细,但色泽却并不透明,握在手上,有一股莫名的厚重感。

    叶晓瑜又想起上回在京城遇见白衣少年的情景,看他那开心的样子,丢掉玉佩这个阴霾应该早就不见了吧?而且走在他身边还有一位女孩子,他的一切都如此的完美,而自己只是他在路上偶然碰见的一位路人甲而已,甚至连过客都不算,又怎么可以要求他记得自己。叶晓瑜看着手中透着金黄的玉佩,一时不知该想些什么。

    想来真的很神奇,自从来到这里后,自己遇见的竟然都是性格温暖的少年,当然除了那个面瘫晴朗。但不知为何,越是这样和善温暖的人,叶晓瑜就越觉得自己和他们之间的距离,可能这和太阳是一个原理吧,站在远处总是能感受到温暖,但一靠近,便会被灼伤。而叶晓瑜自己本人,又是一个自我保护十分强的人,特别是重生之后,这样的自己,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变成飞蛾的,对于火,她只会敬而远之。

    莫名的想到晴朗,路美娇的话语又在叶晓瑜耳畔响起,据她所说,她根本就没有托晴朗给自己送过饺子,但那天,自己又确确实实的收到了晴朗给自己的饺子,这……叶晓瑜有些不敢想下去。因为她忽然记起来,那天上课的时候,自己饿的肚子“咕咕”叫,声音不大,但教室里的人那么少,也许坐在后排的晴朗就听到了,也许他就意识到了自己没有吃早饭,凭着晴朗的聪明,要联想到这些一点也不难。按照这样的推理下去,那袋饺子是晴朗看不下去拿给自己填肚子的……

    叶晓瑜懒得再想下去,晴朗那个样子,冷漠的态度,冷峻的脸,怎么可能会做出如此人道的事情,这绝对不可能,肯定是路美娇忘记了这件事。嗯,对,一定是这样。

    (ps:今天是平安夜,在这里祝正在看文的你,平安夜快乐。记得吃苹果哟)

第九十三章 再次进京() 
明天还要把手绢拿到京城去卖,想想该怎样卖个好价钱才是重点,叶晓瑜扭转方向,抑制住自己的思绪,想把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到明天的买卖上面,可是人就是这样,越是想要集中,思维就越不听使唤,现在叶晓瑜脑袋里,只有不断的浮现起一张脸,晴朗的那张冷峻的脸。

    时间在胡思乱想中溜走,等困意袭来的时候,都已经是深夜了。前世的自己,也常常躺在床上玩手机玩到半夜,如今,换了个地方,没有手机,没有电脑,她叶晓瑜竟然能够胡思乱想到半夜,也真是……想到这里,叶晓瑜对自己的行为都有些无力吐槽。

    这批手绢数量比较多,叶晓瑜睡得也不怎么安稳,鸡才刚叫过几遍,叶晓瑜就从床上爬起来了。拉开窗帘,窗外依旧黑漆漆的一片,不过远处的天边,有隐隐约约的浮现起一些微光,看这样子,应该是朝阳的霞光,虽然时候还比较早,但想起上回从京城回到泉秀村半路上发生的事,叶晓瑜还是决定早些出发为妙。

    红儿还在外屋睡觉,打包完了手绢,看她睡得那么香,叶晓瑜并不打算叫醒她,反正昨晚已经交代过了,虽然她还是一副担忧的样子。不过因为停课,也就不存在请假啊什么的,这次去京城比上回轻松了很多,如今叶晓瑜所有的担忧,就是自己在路上的安全问题。

    把打包完的手绢放进篮子里,叶晓瑜便离开了院子,天色微亮,时候还早,周围的气温很低,走在花园小道上,叶晓瑜觉得连呼出去的气都会瞬间变成冰晶。因为怕被人看到,问东问西的,她便快步的走着,但走到大院时,远远的却看到柳妈和另外一个煮饭的婆子从大门进来,大院空荡荡的,没有什么遮蔽物,叶晓瑜想要躲避时,柳妈她们已经走近,来不及了。

    “哟……叶小姐,这么早提着个篮子上哪儿去呀?”

    一看到是叶晓瑜,还挎着一个篮子,柳妈便怪声怪调的上来打招呼。说是打招呼,其实有一股问话的意味在里面。

    “去洗衣服。”

    叶晓瑜懒得看柳妈,冷冷的回答。柳妈本来就是个嫌贫爱富、阿谀奉承之人,如今又和老五勾结在一起,想要从她嘴里听到好话,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哈……这么多的衣服,看来叶小姐平时也挺喜欢打理自己的嘛。不过这么一大堆的穿过的衣服,堆在屋子里,那得有多臭啊……”

    柳妈一边说着,一边象征性的捂着自己的鼻子。旁边的婆子,像看笑话一样看着叶晓瑜。

    “估计柳妈你即使想堆,也没有这么多的衣服让你堆吧?反正又不是放在你屋子里,发不发臭是我的事,你瞎操什么心!”

    叶晓瑜冷冷的顶回去。“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虽远必诛”,自己已经尽量的避免和他们这些人冲突了,可是每一次,都会有人主动上来欺压她,路芊如此,老五如此,眼前这柳妈也是如此,既然是送上门来的,叶晓瑜又不是包子,才不会这样白白的让他们欺负。

    “你个贱……”

    被叶晓瑜的话一激,柳妈抽出手,上前就想要给叶晓瑜一个耳刮子。当然,这一巴掌并未成功,被叶晓瑜灵活的躲过了。

    “你不要得瑟,往后有你受的!”

    没打中叶晓瑜,柳妈涨红了脸,本来想要再上前给叶晓瑜一巴掌的,但叶晓瑜又不是傻子,哪能呆呆的站在原地让她打,早就跑了,停下来后还向柳妈做了一个鄙视的鬼脸。柳妈气红了脸,却拿她没办法,只得丢下这么一句话,和另外一位婆子悻悻的走了。

    看着这两人的背影,叶晓瑜不用猜都知道,今天一整天,柳妈她们的聊天主题肯定都是关于自己,什么坏话呀,难听话呀,估计都要说尽了;不过无所谓,反正自己又没干什么坏事,也不怕她们以后在自己的婚配之事上作梗,爱讲就讲,对自己又没影响。

    出了路家庄的大门,叶晓瑜直接往村外走去。有了上回的经验后,这次走这些路就变得有些轻松,其实泉秀村去京城的路并不复杂,但毕竟是古代,交通没有那么发达,路上走的人并不是太多,所以天一黑,就显得有些恐怖。不过这一次,叶晓瑜在身上藏了一把小小的刀子,这刀是从厨房顺来的,比普通的菜刀要小的多,是厨房用来削皮的,形状有些像是前世水果刀的样子,如果在路上真遇上什么事情的话,也能拿出来比划两下,吓唬吓唬别人。

    走在路上,道路两旁依旧是一望无际的田野,可能是因为严冬霜降频繁的原因,路边的野草比上回枯萎了好多,枯黄一片,十分萧条。

    天已经亮了,路上的行人也渐渐多了起来。看着行色匆匆的来往人流和车辆,叶晓瑜估计都是到京城去赶早市的人,这次路上的人比上回要多的多,看来,来京城,还是要早点出发,赶上早市的大部队,这样就不会青黄不接的一个人走在路上了。

    有了上回的经验就是不一样,叶晓瑜边走边跑,很快便看到了越京那威武的城门,说是快,当然是相对上次所花费的时间而言,毕竟是靠着双脚走路,再快也快不到哪里去。

    在城门外找了个小角落,挖了一个坑,把怀里的小刀埋了起来,进城的安检十分的严格,是要进行搜身的,怀里揣着刀进城,到时候如果被搜出来,即使没事也肯定要费一番口舌。这花费的时间,完全可以节省下来多卖几条手绢。

    通过了城门口的检查,叶晓瑜顺利的再次来到越京城里。多日不见,越京城依旧热闹繁华,行人与车辆在城中川流不息,络绎不绝,不愧是大业国的商业、政治中心,每次置身城中,叶晓瑜都会被这繁华壮丽的景象所震慑,都想让时间在此刻多停留一些。越是繁荣越是平静,就越不希望战乱,站在城中,叶晓瑜几乎不敢想象,如果有一天发生战争,这一片繁华顷刻毁于一旦的场景,只能在心里默默的祈求这个时空,一直像这样永远的平静安定下去。

    手中的篮子被走过去的行人碰了一下,叶晓瑜缓过神来,想起自己刚才竟然已经在思考战争与和平问题时,顿时觉得有些囧,这明显是瞎操心的行为,作为一个小平名百姓,她叶晓瑜如今的当务之急难道不是将手中篮子里的手绢卖出去嘛?果然,无论经过了多少变迁,叶晓瑜自带的这种喜欢胡思乱想的属性却怎么也没法改变,“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估计说的就是像叶晓瑜这样的。

    (ps:圣诞夜,祝正在看文的你圣诞快乐,心想事成(╯3╰))

第九十四章 黄衣女() 
上次自己摆手绢的地方已经被别人占去了,叶晓瑜另外找了一个距离城门比较远的空地,铺好垫在底下的布,把手绢从篮子里拿了出来,按类型摆好之后,就开始大声的叫卖。

    “手绢手绢……款式新颖,价格实惠,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大家快过来看看……”

    这次由于布料购买的比较多,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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