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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不过两三天-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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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下巴被抬起,鼻间除了闻到烟味,还能闻到谭雅身上的味道,与平时的浓烈香水味不同的是,今儿个闻上去仿佛有些檀香,清雅的檀香,她的鼻子尖,一下子就能闻出来——
  谭雅从沙发上滑下来,一手夹着烟,几乎半蹲在她身边,脸颊贴着孬小情,闭上美丽的眼睛,与她的脸一下一下地摩挲着,像是得了肌肤饥渴症一般。
  她的身体不烫,反而有些凉意,像是刚刚洗过澡,颇让孬小情有些意外,她反手就搂住谭雅,笑张着眼睛,还带了几分戏谑,“你们那位太子爷过来了?”
  要说谭雅,这世上活的最潇洒的就算她了,可她这样的,也就悚一个人,就那么一个人,就是她的亲弟弟,——谭琏。
  而她一提,谭雅瞬间就变了脸,将她一把推开。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不知道这些情节亲们会不会扛得住;哈哈哈;我挺坏的;哈哈哈。好像撒花的亲们很少呀;心里挺凉的;快把我带走吧;亲爱的同学们


☆、003

  早就在孬小情出口问时,就料到谭雅可能会有的反应,包括这一推——
  也就顺势地往后退开,什么措不及防地撞上茶几这种事离孬小情还是挺远的,她一贯还是挺能保护自己的,尤其是碰上谭雅这样的,高兴或者不高兴可能只是一瞬间的事。
  心里虽是这么想的,可孬小情面上不见半点不高兴,反而是笑着,到不谄媚,“提都不提了呀?”
  她还轻巧地跟抱怨似的、且嗔怪般地朝谭雅丢去一眼。
  谭雅上一秒还失态地将她推开,被她嗔怪的眼神弄得挺有些烦躁,伸手欲扶她,还没等孬小情搭上她的手,她又临时地缩回手,像是要被烫到一样的立即坐在沙发里,还是那种坐姿——腿叠着腿,手里头的那根烟,让她掐灭在烟灰缸里。
  “他让我别惹事呢——”谭雅突然笑了。
  谭雅长得很漂亮,是那种很惊艳的漂亮,最是那一笑,能让她整个人一扫眼底的阴郁而彻底地亮起来,要不是孬小情有极好的定力,说不定真是走了那些助理们要走的路子——她在心里实在是觉得谭雅是有魅力的,偏就是性子不太好。
  孬小情觉得这话有些意味在里头,但她不自作聪明地去猜,就扬起眉角,眼睛瞅着谭雅,一点躲闪的意图都没有,“你最近惹的事是大了点。”
  她奉上一句,说得很坦白。
  谭雅一点不高兴的意思都没有,反而是背往后靠着,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上头,“他当谁都是那种老古板呢,我这么过生活,都是过我自己的,与他有什么相干?他要当年轻有为的接班人,我又不当,凭什么还得按他的意思去过活?”
  果然是那位太子爷。
  孬小情尽管开始早就晓得能惹谭雅生气的人只能是那位太子爷,但经谭雅一说,完全是证明了自己的猜测,她嘴角一点得意之色都不露,到是坐在谭雅对面,不动声色地劝起人来,“好歹给太子爷留点面子,嘴上听了就是了,何必自己生气呢?”
  谭雅听得挺高兴,立时来了精神,人就巴巴地从沙发里滑下来,跟没骨头的鱼一样,双膝跪行到孬小情面前,也不在乎自己的样子有多奇怪,她就是两手搭在孬小情的膝盖上,“真诚”地瞅着她,“小情——小情——”
  就跟莫局那会叫她一样,要有多缠绵,就有多缠绵,听得孬小情几乎都能起鸡皮疙瘩,她反而摆起了架子,满眼里都是温和笑意地对上谭雅的视线,毫不犹豫地问她,“夫人跟余碧莲走得挺近的?”
  谭雅放开手,人一个松懈地往后坐在地面,跟个赖皮的孩子似的,不回答我的问题,到是“咯咯”笑起来,还用手掩着嘴,视线不时地瞄我一两眼,“哎呀,你也知道了呀?”
  “咯咯……”她又笑,跟发现天底下最好笑的事似的,又朝孬小情神神秘秘地靠近,且压低了声音,“小情,你晓得不,她的那些照片都是我叫她拍的,我叫她拍的,好玩吧,好玩吧,莫仁信是不是吓坏了?是不是?”
  孬小情无语……
  实在不知道怎么话来形容自己的心里感受。
  知道那位太子爷来过后,她就有这种猜测,果然跟她猜测的一样,也不吝啬什么风骨的,当下就笑着求她,“莫局那里叫我把照片弄回去呢,雅姐帮帮我?”
  “我当时就跟她说了,照片都是她的,她想干什么我管不着……”谭雅就坐在那里,表情像个无辜的孩子般,“啊呀呀,我太容易相信人了,怎么就能这样子呢,现在照片都在她那里,她还要威胁莫仁信跟我离婚呢,你说好笑不好笑?”
  孬小情怎么说呢,这更像是一件谭雅又不动脑筋干了蠢事,她就看着聪明,有时候蠢的真是叫孬小情不知道怎么形容的,就比如这次她一直在想谭雅到底在里面投入了多少精力,真跟她想的一样,谭雅真是无所不用其极的给莫局下套。
  莫局这个人,以前还好的,现在有些管不住自己下半身,就谭雅跟莫局这一对,她真心不知道怎么形容,瞅着谭雅跟个神经病患者似的神经笑,她心里非常蛋疼,到是还央求着谭雅,“要不雅姐跟我说说她联系方式?”
  “你别管——”谭雅莫名地就瞪着我,充满怒气的,一手还指到孬小情额前,“这婚我是离定了,甭管谁来说都不成!”
  孬小情到是没想劝她不离婚,到底是莫局说不离婚,还是挺相信他的,毕竟谭雅这个人不靠谱不是头一天的事,为人处事上还是莫局靠谱一点,有一点是确定的,不管怎么也好,总要拿回照片的。
  “好好,我不管的,我不管的。”她笑着安抚人,将手挡在脸前,挡住谭雅的手指,非常有耐心地解释道,“雅姐想怎么高兴都行,余碧莲这个小婊砸要是落入太子爷手里,我怕雅姐……”
  谭雅顿时就泄了气般,手指指茶几,“那下面的抽屉里,有张条子,是余碧莲的手机号,你让她不许说出我的事儿,”话说到这里,她朝我瞥来一眼,眼晴多了些谨慎,“你会做到的吧?”
  孬小情这会儿不笑了,这时候笑显得老没有诚意,却没有立即去拿抽屉里的所谓纸条,正色地问道,“你们家那位太子爷晓得这张纸条了?”
  万一碰上可就不美了。
  “没有——”谭雅一下子就精神头十足,“不过他想要找个人,不是什么难事。”
  她看着孬小情,眼底止不住同情的意味——
  可孬小情看她这么精神,感觉谭雅跟吃了回魂药一样,此时也不便再也谭雅多说什么,尽早弄到余碧莲手里的照片才是正事儿。
  谭雅想要离婚,那也得看看他们家的人同意不同意,尽管谁都知道谭雅性向不正常,可谁又都知道她结了婚,又有了女儿,表面上的架式摆得好好的,有人说闲话还可以正大光明地拍回去——离了婚,可就把她的那点破事都弄得尽人皆知。
  如今名节这个东西嘛,不好说哒不好说哒——
  谭家如今如日中天,必定不会叫这样的事任由人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
  孬小情拿了纸条,只消一眼,就把11位的手机号记住,当着谭雅的面儿就把纸条给撕了,一了百了,刚出门,她就给余碧莲打电话,——没用,停机。
  孬小情气得踢谭雅家的大门。
  可找个人真难得到孬小情?
  笑话!
  就是他们夫妻背后的事,挺让她不晓得怎么评论才好,不管她才不管,把事儿干得干净利落才是她的本事,要找余碧莲嘛,其实很简单,孬小情认识一个人,那个人姓唐,至于叫什么名字,孬小情没问,人家也没说,别人都叫他“唐哥”。
  孬小情跟他还算是有点交情,赶紧地就巴巴地给人去了电话,甜甜地叫了声:“唐哥——”
  唐哥让她别废话,直接去他那里面谈。
  所谓的面谈,其实很叫人伤脑筋。
  唐哥有个好听的职业名称——经纪人,说点难听的就是“拉皮条”的,经他所拉成功的皮条真是多的数不清,所谓正妻的克星,男人的福星,说的就是他了,孬小情听说过好多女的干起这活来面不改色,“女人为难女人”并不是什么特别稀罕的事,但唐哥那样子长得斯斯文文的家伙,干起“皮条客”这一行来,不会让人觉得是逼人下海干什么不好的事,反而让人觉得像是“寻找爱情”似的,这也是种“境界”!
  孬小情对这种事不置予评,不过有事求人嘛,自然得听他的。
  只是——
  孬小情真是吓着了。
  远远地就看到前面拦着,她的车子压根儿就过不去,都是警察呢,外面拉着个警戒线的,不让人进一步——
  看样子是临检?
  唐哥说的地儿就是他开的俱乐部,要说在港城算得上头一份,论起玩来,只有这里最好,没有第二家论得上的。
  她到抽口气,按说唐哥在这地方也算得上别人都挺给脸的人了,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的临检,恐怕……她不敢想,赶紧在想找个眼熟的人问问,这不,她还真眼尖,还真就找着个眼熟的人,是那什么、那什么国民保安队的秦简。
  她悄悄地将车子停到离这里不远的地儿,再悄悄地靠近那位秦简,用手肘再悄悄地碰了下秦简——
  秦简正在忙乎,嘴里指挥着众人将周边围观的人都给疏通开,冷不防给人这么悄悄一撞,他顿时抡圆了眼睛,谁知道是孬小情,顿时一张古铜色的脸都暖了开来,还眼带惊喜的,“姐,你怎么来了?”
  孬小情这个人吧,人缘好,走到哪里,人家都叫她姐。
  秦简也不例外,好歹以前还是同个高中毕业的,孬小情毕业那会儿,他刚好上高二。
  但是他看看围在里边的那个俱乐部,又看看孬小情,赶紧就拽着她的胳膊,将她拖转了身,“姐,你还不赶紧走,来这里做什么,里面可是在查封呢……”
  他声音压得可低了,声怕叫别人听见似的。
  不是临检?是查封!
  够让孬小情的小心肝狂跳好几下的,她面上镇定得很,“谁来办的事?”
  她声音也轻,要不是仔细听,还真是跟蚊子一样的声音。
  “16级超强台风呢——”秦简没明说,直接说了个暗语,“你赶紧走,到处都是那些凑热闹的记者呢,快走吧,姐,那位都要出来了——”
  一听这话,孬小情知道现在真是事情的严重性,赶紧回到自己车上,刚要启动车子,就看到俱乐部大门那里涌出人来,被国民保安队的人簇拥着在最中间的人,简单的白衬衣,黑色的西裤,人群当中一眼就能看到他,冷峻的脸,一丝不苟,面对记者们的长枪短炮依旧是喜怒不形于色——
  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觉得他似乎看过来一眼,当她看过去,又觉得是自己多想了,怎么可能呢,这里这么多人,这么多的车,他可能一眼看她?
  别想多了!真的!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买了一斤桂花,想做桂花糖,等把桂花从袋子里倒出来后我傻眼了,原来一斤这么多呀,昨晚上一直在挑桂花里面的杂质,挑得我眼睛都花了——唔,国庆快乐,我愿意天天为祖庆生,真的!


☆、004

  孬小情别的都不想,就开车离开,几乎是迫不及待的。
  地球太危险,她得回火星。
  16级超强台风,她想想都觉得心悸,别看人家年纪轻轻,可是整个家族培养出来的接班人,那手段、那心机的、那本事的,孬小情觉得自己想从他手里抢出余碧莲来,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也许她可以拍一部电影,叫做《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但——她瞬间就想到了,人家雷厉风行的,谭雅那么一干,那位就能“迁怒”于唐哥了?好吧,她不该把事情想的这么简单,可能是唐哥从上到下勾搭的人太多,造成啥啥的了——
  要说“迁怒”,其实她觉得可能初衷是为打击唐哥,顺便就把谭雅干的蠢事压了?她还是相信这个可能性的,还是赶紧回了单位,跟莫局说一声这个事情,免得莫局以为她没干事儿。
  她回单位的时候,就跟早上她赶回单位时一样,也在门口碰到陈沉,此时的陈沉正开着车子往外,一见她的车子过来,他立即停了车子,摇下车窗——
  可孬小情没看他,直接地将车子往里开。
  顿时让陈沉露出的笑脸僵在脸上——他的脑袋半探出车窗,就看着她将车子利落地驶入停车位,头也不回地朝办公大楼那里走,他的眼神微深,却是迅速地收回视线,摇上车窗,将自己与外面的一切都隔绝开来,脚踩油门,车子飞驰而去。
  要说孬小情没看到陈沉,那肯定是假的,那么大的车子开出去能不注意一眼吗?那是不可能的事,她只是没空关注这事罢了,人得分清事情的轻重缓急,不是吗?
  她恰恰是个很能分得清的人。
  此时,下班时间已经到了。
  办公大楼里的人都涌向后面的食堂,而孬小情脸上带着笑意,跟每个跟她打招呼的同事都抱以最和煦的态度,人却往上走,直接去莫局办公室——
  跟她想象的一样,莫局坐在办公室里,一早上都是不安心。
  尤其是见到刚回来的孬小情,他脸上的惊喜是显而易见的,就要站起来冲冲地迎上她,又似乎发现他自己太失态了,拿手轻握成拳在嘴前,轻轻地咳嗽了一声,才慢悠悠地问出声,“办好了?”
  他好像是完全镇定了。
  孬小情站在他办公桌前,身体站得很直,头微微朝前低头,做出抱歉的状态,“很抱歉,莫局,唐哥那里早上给您的小舅子查封了,估计等会就能上头条新闻了。”
  “什、什么?”莫局震惊地看向她,那眼神试图在她脸上找到几分开玩笑的痕迹,可看她依旧是认真的歉意表情,不由让他的心瞬间凉透,下一秒就开始担心自己起来,“余、余碧莲是他那里的人,是他介绍给我——”
  完全不讳忌孬小情,他直接把这事说穿。
  但孬小情肯定不会说唐哥是得了谭雅的授意,才让余碧莲干出在职业操守以外的事,拍照要胁什么的,要真是这样子,唐哥绝不会混得这么好,这年头干什么都得讲职业操守,不能挣了钱,回头还想拿这个事再敲诈一笔。
  “那不用担心,莫局,唐哥那里绝对不会透露出您的事。”孬小情完全有理由相信那位唐哥不会干这种蠢事,她只是担心余碧莲那里脱节,“去查封的那位既然是您的小舅子,更不要担心了。”
  莫局面上难掩紧张,想到他那位小舅子,确实是心头一紧,可一听她的话,就瞬间被说服了,朝她露出几分无奈的表情,又有几分自嘲,“有他们家在,我还能顶着这张皮,挺好的。”
  孬小情当作没听出来这话的深意,面上恭敬一如往常,将话题扯开,“下午的记者招待会的资料我已经准备好了,莫局要不要先过目一下?”
  “这一乱的,我差点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忘记了。”莫局顿时恢复了正常,摆出身为一局领导的架式来,“把资料先给我吧,你还是去办那事,要是有什么花费的话,都报给我。”
  “那我得先谢谢莫局。”她赶紧拍马追上。
  她把记者招待会的资料都交给莫局后,才离开单位,饭也不想在单位吃,就单位吃食堂的菜,吃个一两次可能觉得还好,吃多了,就没有味道,她一贯是个会享受的,当然就不会委屈自己的舌头。
  位于城南的私家菜馆,向来是她最爱去的地方——
  她向来钟意包间202,往常老板娘通常都把这包间留给她,没想到今天是例外了,老板娘满含歉意地跟她说,包间已经让人定了,现在正在里面吃饭,因为以前孬小情要过来吃,总会是先打个电话确认的——
  今天她就是想着要来这里吃饭,早上跑来跑去的,还真是没记起打电话过来,她本来也不是那种非得为难人的人,再说了,老板娘又把隔壁的包间留给她,也不算什么特别大的事。
  202包间的隔壁是204包间,走过去刚好从202包间走过,那包间的门还虚掩着,出于一点点好奇,孬小情经过时下意识地就往那里瞄一眼,那么一瞄,她顿时就觉得自己没长眼睛的为好——
  她瞄过去的时候,正好对上里面的年轻男人,那个男人正对着门口坐着,修/长的手指端着个杯子,里面是橙红颜色的饮料,他眼神微冷,——让孬小情几乎吓破了胆,微冷眼神的男人不是别人,是那位被称为“16级超强台风”的谭琏。
  有那么一刻,她几乎就恨不得自己没瞄那一眼,微冷的眼神,甚至透着一丝不悦,她甚至还看到包间里不止他一人,还有别人在,是个女人,从一双纤细的手看出来,而并没有看到那个女人的脸。
  是那位跟女朋友在这里吃饭?
  她坐在204包间里,不由得猜测起这个可能性——瞬间又觉得挺好笑地摇了摇头,年轻人嘛,工作闲暇之余,跟女朋友吃个饭,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还值得她在这里瞎猜个什么劲儿的!
  不过,她思及刚才那双纤细的双手,手指戴着一枚样子有些奇怪的戒指,像蛇状、像蛇状?——她瞬间就站了起来,余碧莲好像、好像有这一款戒指,她上回送余碧莲回去,就见过余碧莲指间戴着戒指,是蛇状的,缠在她指间,让她看上去多了些狂野——
  莫局就喜欢狂野的女人,——比如谭雅也算是吧。
  可谭琏却跟余碧莲一起吃饭?多少让孬小情觉得有不可思议,就隔着一堵墙,她要找的人就在隔壁,偏偏她现在不能出去,总不能直截了当地就跑到那位面前就说“你姐夫有照片在她手里,我现在想找她谈谈照片的事?”
  太扯了!
  孬小情真是头疼。
  也就是老板娘送上来的饭菜稍稍安抚了一下她的情绪,当然,她边吃饭,还边注意隔壁的动静,生怕她饭还没吃完,隔壁就要走人了,也亏得她运气好,隔壁的饭吃得太慢,她都吃饱喝足,隔壁的人才吃完——
  她没有立即就走出去跟着人——而是等着结完账,再慢悠悠地走出私菜馆,跟我想的一样,余碧莲并没有跟谭琏一起走,下面没有谭琏的身影,只有余碧莲——跟她平时狂野的形象不太符,她就简单的格子衬衣,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手里拿着个小小的钱包,一手还挡着太阳,好像在等车。
  孬小情慢吞吞地将车子开过去,开到她身边才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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