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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笙(女尊)-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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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的感觉实在不怎么好。

  岭儿在她身侧看了两眼,就不感兴趣的要出门。

  景笙了然笑了,摆手放行,兀自回去看书。

  看了没一会,就听见门口一阵嘈杂声,顿了顿,反正也与她无关,景笙重又埋头继续看了下去。

  可惜事与愿违,嘈杂声很快更加接近。

  景笙叹了口气,取了两本书,准备去柜台结账。

  不想,没等景笙出门,有人已拦住她,声音嚣张。

  “我想这是谁呢?怎么如此面善。景二小姐,你说我们巧不巧啊?”

  巧不巧景笙不知道,但自看见戴艺那张眼皮已经翻到额头的面孔,景笙脑海闪过四个字,冤家路窄。

  得罪她的是君若亦,叫她滚的也是君若亦,为何这个黑锅到头来还是要她背?

  景笙在心里叹了一声,还是道:“戴小姐也来买书么?在下正要去结账。”

  戴艺斜眼看着她:“既然这么巧,那等会一起结账出门叙叙旧如何?”扬手对身后的侍女挥挥手,“你们看着景小姐,可别让她先走了。”

  那几位侍女齐声称诺,结实的胸部抖上几抖。

  敌强我弱,识时务者为俊杰,景笙把目光从那几位侍女身上移开,淡笑对戴艺道:“戴小姐尽管去,在下等着便是。”

  戴艺冲景笙自以为狰狞的大笑,指使手下顺着书架一胡噜把书都抖下来,抱着抬走,景笙看着那些书书页折乱,页脚打卷,很是惋惜,便道:“戴小姐,你是喜欢看这些书么?”

  戴艺诧异地看着景笙,怒道:“你都不怕我么?”

  景笙只好道:“不知道你要做什么我自然怕。可是不能因为怕就连问问题的权利也没有了吧。”

  戴艺转过身,看着这个从头到尾她都没在意过的平头女子。

  简单的素色长衣,一根乌木簪子绾起长发,束起的腰身显出了女子少有的窈窕身姿,不用任何事物修饰,便有种扑面而来的慵懒适意,浅眸温润流转,笑意宛然,却又隐隐有一种说不出的尊贵感,仿佛亲切又仿佛无物能入她的眼。

  看起来,竟比她还像个贵族女子。

  戴艺的怒意突然就有种一拳打进棉花的空阔感觉。

  憋着气,戴艺不知怎么的就道:“你怎么会懂,小姐我是要考科举的!”

  景笙闻言,思忖片刻,从还未被摧残的书架上抽出几本书,递给戴艺:“若是科举的话,这几本书或许对你有帮助。”

  戴艺愣愣接下,没细看,就见上面一本字帖,当即大怒:“你这是什么意思,觉得本小姐的字难看是不是?”

  偏巧的是,戴艺的字还就真的很难看,这也正是戴艺的心头痛,常因此被人拿来耻笑,看景笙如此作为,戴艺还当景笙是故意羞辱她。

  景笙继续道:“字的确很重要。考生答完的卷子一道送呈礼部,这过程中诸多卷子掺杂,第一道看得便是卷面,倘若卷面污秽,或者字迹难看即便文章再锦绣也没有机会入考官眼。我给你挑的是齐公的精柳体,这种字体在考场很是占便宜,看起来较其他字体显得清爽干净,学起来也相对简单。”

  戴艺见景笙说得头头是道,垂头看了眼字帖,确实,封面上铁画银钩的字迹瘦劲干脆,给人一种爽利的感觉。

  知道对方说得是实话,但心里到底不服:“哼,你懂什么?你考过科举么,就说得跟有多了解似的?”

  科举没考过,高考倒是考过。

  在名牌大学中文系学了四年,还义务改过好几回的高考卷的作文,有些事情景笙多少还是知道的。

  但这些景笙自然是不敢说的,便作黯然状道:“这是……母亲生前所传经验而已。”

  戴艺蓦然想起这位怎么说也是状元出身的丞相之女,自己还曾因此羞辱过她,怔然间,脸皮有些发红。

  但转念一想到君若亦那句毫不留情的滚蛋,让她丢尽颜面,怒气瞬间又攀了上来。

  把书一丢,戴艺指使着侍女去结账,同时猛然甩袖道:“那好,景二小姐就跟我回去慢慢说好了。”

  周围人早已识趣的退开,景笙抱着书无奈道:“好吧,那至少等我先把这两本书结了账。”

  戴艺道:“用不着,你这两本记在我账上,景二小姐,走吧。”

  景笙把书换了手,道:“那不知戴小姐想请在下去做什么?”

   十二章

  带你回去打你一顿出气?

  这话戴艺再白痴也知道决不能在面上说,当即道:“请你回去嘛……这个,啊,这不是要春闱了,景小姐才学出众,我想回去请教请教……”

  景笙道:“有什么问题戴小姐尽可以现在问,在下知无不言。”

  戴艺看着景笙状似真诚的目光,憋了憋道:“在这里说不清,景小姐还是和我回府吧。”

  景笙看了看天色:“可是天色颇迟……咳咳……”

  ”景小姐不用担心,到时候本小姐会派人送你回去的。”

  不可察觉的皱了眉,戴艺看样子是铁了心要教训她,这具身体常年在家,自然不会什么武功,不过防身用具还是做了的,也许她可以在路上伺机而动。

  笑了笑,景笙微晃手臂让藏在袖中暗袋的短弩滑到手中,道:“那好,我们是否现在就走?”

  “现在就走。”

  两个强壮侍女将景笙夹在里侧,半是胁迫半是带领的向书坊外走。

  “既然这位小姐不是很愿意,为何非要强迫于她?”

  此英雄救美的俗套台词让景笙也为之一愣,可惜,景笙抬眼一看,发声之人不巧也是一位英姿飒爽气度不凡的……小姐。

  这位小姐一身华服,摇着金边折扇,头上十来只镶宝石的珠钗,亮若星辰的眸子闪光夺目,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我有钱我霸气的气势。

  着实是位,潇洒有财的,额,小姐……

  戴艺显然也留意到,当然她不是白痴,景笙这种无权无势的她自然欺负的起,这位就……

  “小姐,你是……”

  “在下王百万,乃是江南首富王富贵的侄女的二婶的五表姑的……”

  江南?

  戴艺回头挥手:“把这位小姐给我丢出去。”

  “喂……你们……”

  景笙遥遥看着,也微有汗颜,没等反应,突然发现身边的压力减轻,一只手伸过来拽住她的胳膊道:“快,别看了,快点走……”

  这个声音温和悦耳,景笙瞬间反应过来,随即毫不怀疑地跟着他跑了出去。

  身后戴艺反应过来,大声惊呼:“别管那个土包子了,快点给我追……”

  这厢景笙跟着沈墨穿梭于帝都的各个巷弄,跑得气喘吁吁。

  沈墨不愧是武将家出身,体力好得让景笙叹为观止,拽着她跑了少说也有一两千米,连喘也不带喘一下,反观景笙就弗如远矣,肺部呼吸渐渐都有些跟不上了。

  沈墨发觉,低声对她道:“景小姐,不然你先跑,我先抵挡一阵子。”

  景笙瞪大了眼,有些不可思议。

  这件事在她的时代或许是件很浪漫的时间,可是这是女尊世界,让女子先跑,男子垫后,简直无法可想。

  景笙努力喘了两口气,道:“不,这附近有可以躲避的地方么?”

  “有,可是来不……”

  “那就好。”

  景笙甩开沈墨的手,猛然转身对着来人抽出袖子里的短弩,按下机括,只听砰的一声,一道明亮的白光猛然炸开。

  追过来的侍女只觉得眼前突然一白,一阵灼气袭来,连忙退了两步努力挥散灼气,等能看清事物后,刚才还近在眼前的人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

  好几条路后的巷子拐角,景笙撑着墙壁大口喘气。

  沈墨颇感兴趣的摆弄着景笙的短弩。

  其实说来这也不算短弩,景笙曾淘到一本有关机械制作的书籍,闲来无事就想着做些东西防身,因为只想做个防御的简单工具,景笙就选了里面木制的短弩,并对弩机做了简单的改造,将弩郭做成闭合筒装,连接弩机造成推进压力。

  在里面加什么,景笙犹豫了很久,能做闪光弹的镁此时她尚未有能力单独提取,只好买了些烟花,做了简单处理,减少火药分量。毕竟不是科班出身,景笙捣鼓了几个月,也只能勉强制出拇指大小的药粉,在弩郭处加了打火石颗粒作引点燃。说起来点燃后的亮光其实并不算特别强烈,刚才能摆脱侍女的追击也大多是占了对方没曾预料的便宜。

  “这是什么?”

  景笙缓过一口气:“防身用具而已。”

  沈墨将手挪到弩弓处,景笙见了,忙道:“别摸,那个烫。”

  说得迟了,沈墨已经触上弩弓,被灼热的弩弓烫得一下缩回了手。

  景笙一把抢过沈墨的手,发现手指只是略微有些红才松了口气,也这时才发现自己竟然握着对方的手,连忙又一把松开。

  好在沈墨也并不在意,轻轻对着手指吹了两口气,弯眸笑道:“景小姐,我只是有些好奇,刚才这个是怎么发出那么明亮的光的?”

  景笙想想道:“只是一些烟花材料,提取麻烦,也并没有很大杀伤力。”

  闻言,沈墨略有遗憾的将短弩递还给景笙:“景小姐想得巧妙。可惜,倘若能用于军中,必将起到更大的作用。”

  景笙忍了忍,终究没说。

  此时皇王朝还是冷兵器时代,一旦她将超越时代的火器推广,难免会破坏王朝和年代的平衡,揠苗助长对于历史的发展并不见得有利。

  跑了好一会,天色已渐暗。

  撑着墙壁又休息了一会,景笙见沈墨还站在一旁,似乎是等着她。

  这才突然想起:“不好,我家侍女还在那书坊旁边……”

  沈墨笑笑摇头,温言道:“不用担心,方才我和友人在大街上闲逛,正是岭儿小姐叫住让我去救你的。我们约好了一会在城外凤仪亭见面,一同去吧。”

  景笙直起腰,突然抱拳对沈墨道:“沈公子已经是第三次为在下解围了,实在感激。”

  沈墨摸摸鼻子,轻笑:“景小姐是想让我觉得无地自容么?其实三次都只是我多管闲事罢了。对了,上回之事我还要代小秋道歉,他性格一向如此,但实际并无恶意。”

  沈墨的眸子湛星般澄透,清澈见底。

  离得近了,衣衫上淡淡清香飘来,空谷幽然,几能醉人。

  景笙也笑了:“我没有在意。既然如此,那快走吧,恐怕她们要等急了。”

  赶到凤仪亭时,早已有人在那等候。

  岭儿一身青衣飞奔而来,扑住景笙:“小姐,我可担心死你了。”

  不远处,华服摇扇的小姐带着侍女也自亭中走来,头上的钗环去了大半,衣着也有些狼狈,笑容灿烂,正是刚才那位引开戴艺注意的小姐。

  景笙冲岭儿笑笑,对那位小姐道:“多谢王小姐相助。”

  华服小姐折扇一收,露出古怪表情看着景笙:“你还真当我叫王百万啊?”转头对着景笙身后的沈墨道:“沈小姐,你看,这会我可是亏大了,你怎么赔我?”

  这会轮到景笙面露古怪之色了。

  沈小姐?

  回头看去,才留意沈墨今日穿的墨色长衫是开着右衽的。

  皇王朝的男装女装平日均是长袍长裤,裙装只有典礼或者重要仪式上女子才会穿,所以唯一差别便是前襟,男子开左衽,女子开右衽。

  沈墨今年最多不过十七八,尚是少年时,但景笙怎么看都是标准的男子模样,不会联想到伪娘之流,转念又一想到女尊世界凌乱的审美标准性别定义,景笙暗自苦笑,前世留给她的习惯和思维定式看来再想转变是不大可能了。

  沈墨漫步走来,道:“既然是我麻烦了宁小姐,在下认罚。”

  “那好。”这位宁小姐露齿一笑,闪亮逼人,“你不是说你会琴么,那就弹一曲好了。父亲非说那都是靡靡之音,学来无用,徒徒浪费时间,我却偏偏想学。”

  “可是现在并无琴器……”

  宁小姐丢了一张银票塞到侍女手里,边推搡边道:“小玉,给你一炷香时间速度去买琴,迟多久回去罚你默多少遍《君子诫》……”

  “小姐,那不是你的功课,哎呦……”侍女哀怨的看了一眼刚踹她一脚的宁小姐,飞速狂奔消失。

  沈墨仍旧笑着,司空见惯模样。

  岭儿在景笙身后,暗自嘀咕:“幸好我家小姐不这样……”

  景笙听见,不觉有些失笑。

  那位宁小姐已经凑了过来,眼睛星星亮看着她:“你是谁家小姐?这份气度,该是大家小姐吧,怎么这么面生?”

  “在下景笙,是……”

  “啊,难不成就是你要娶四……晋王世子?”宁小姐重又摇起折扇,眼神同情。

  景笙很想翻个白眼,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叹了口气道:“这种事在下做不得主,但我敢肯定不论世子还是我都并不想结这门亲……景笙一向胸无大志,也没想过攀龙附凤,心愿不过是买一两间宅院,手持书卷卧躺于椅,书香花香,春风拂面,有个相爱之人作陪……”

  “果然很没志气。”宁小姐摇头远目道,“本小姐的志向是做个富甲一方的大绅,每日燕窝鱼翅鲍鱼海参,府里歌舞升平乐声不绝,想吃什么吃什么想玩什么玩什么,闲来无事一掷千金博美人一笑,话说起来,王百万这个化名倒也不错啊,大俗即大雅嘛……”

  景笙汗颜,确实比她有理想……

  “对了,小沈你呢?”

  沈墨疑惑地指了指自己,方才笑道:“我的志向定然也不如宁小姐……”笑意渐渐褪去,沈墨抬起头,那双剔透的眼眸里倒映着凤仪亭外起伏的山丘,一直到没有边际的远处,苍凉而辽远,“我的志向就只是能从军报国,守卫这片土地上的百姓吧。”

  声音渐渐淡去,随着风声散落尘世。

  多么美好的理想,在人生最初的时刻,那些愿望支持着我们走了太多的路,然而,渐行渐远,时光如流水匆匆而过时,那些事,你还能记得多少?

   十三章

  沈墨的话说完,自己已经先忍俊不禁地笑了起来。

  “好了,在下文不成武不就,就是个念想而已。”

  沉默片刻,宁小姐两步蹿过来,摸摸光洁的下巴:“好志向。”

  景笙却怔了更久,沈墨这是想做女尊世界的花木兰了?

  这样的男儿,在现实社会已属少见,在这里,更根本就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奇葩。

  “对了,景笙,你是叫景笙吧,方才我听见你在书坊里给那个恶女说科举事宜,很是有趣,不如再多说点给我听听?”

  景笙回过神,见宁小姐痞气地一撩袍子坐在地上,一副待听说书的模样。

  这副随意自然的样子,让景笙也不再拘束,席地坐到宁小姐身边,笑道:“那些都是虚的,谁家的夫子不会说,字迹工整,注意篇幅和格式,扣题切题,再加上用些典雅词藻,典故引言,莫走什么奇巧拐门,一路稳稳当当写下去,只要不是文采太过不堪,多少都能中第,难就难在你什么都知道却未必能写出来。”

  “这倒也是。”

  景笙想想又道:“做官也并非一本万利,而且……”

  “而且什么?”

  “而且文官太多,其实与国无利。”

  宁小姐翻了个身,对着景笙:“此话何解?”

  景笙翻过皇王朝的历史,这个女尊的世界是从母系氏社会直接演变而来,并不像历史里父系社会取代母系社会,这里也有炎帝黄帝、神农蚩尤的传说,不过在性别上变成了女人。

  在经历了部落社会和一系列生产力的发展,女子为尊沿着广江逐渐建立了国家体系和封建王朝,又经过了几个王朝的更替才到了如今的皇王朝。

  然而历史的巧合,皇王朝的开国皇帝同景笙记忆里宋朝太祖一样是将领出身,前朝国君昏庸无道各地起义不断,这位将军干脆揭竿而起,自立为帝,几经征战,最终登上了九五之尊的宝座,登帝以后她也同样做了一个决定,削弱兵权,增加科举录用名额,重用文官,打压武将。

  最初的立场可能是好的,然而一代代传承下来,文官数量急剧攀升,冗兵冗官冗费,繁盛了上百年的王朝在一片文人墨客颓靡的称颂中腐坏不堪……

  现今的皇王朝也许还没有到这种地步,但景笙想想,大约也不久了。

  景笙尚未开口,沈墨已经也坐下身,轻声叹道:“宁小姐若是家中有人为武将就会知道了……现在尚是太平年间,但若真打起仗来,我军只怕胜少败多……”

  宁小姐诧异道:“这又是为什么?”

  “宁小姐该知道我朝有武将不得单独出征的规定,每每出征定要文官作陪,而这文官的品衔又大都比武将高,遇上公道些的倒好,怕只怕遇上不讲理瞎指挥的,赢了仗是文官的功劳,一早写了奏章请赏,封赏也多在文官,输了则是武将的过失,借着笔墨文官撇的一干二净……而且我朝素有不杀文官的律条……”

  沈墨说得简单,但言语间却带着淡淡的苦涩。

  这样明显驳论族制的话从一个古人口中说起来,何其大胆?

  景笙蓦然笑了,这个沈公子实在让她欣赏。

  宁小姐拍了拍沈墨的肩:“好了好了,别说打仗了,我这可是出来玩的。今朝有酒今朝醉,人生且行且乐,想那么多做什么?”

  说着又拍拍景笙,眨眼道:“忘了说,我叫宁岚,帝都纨绔子弟一个,年芳十七,未婚。”

  那份愉悦配上宁岚闪着亮光的大眼睛极富感染力。

  不知怎么,景笙从腰间摸出那支自己做的笛子,掂量了下,对着宁岚道:“既然琴还没有送来,不如我先吹一曲抛砖引玉如何?”

  “好啊,当然好啊!”

  宁岚连忙点头,生怕她反悔似的。

  傍晚时分,空气里带着清冷的凉意,浮云自天际袅袅而过。

  帝都西郊,一片绿草如茵,远远看去犹能望见凤仪亭宛若腾起的檐角,沉在暮色中,山水画似的清逸。

  悠然笛声静静飘扬,若有若无,细细聆听,清越的笛声似高还低绵延不绝。

  并无绚丽技艺,却如清泉般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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