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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笙(女尊)-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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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科学认识的古代对于什么神尼神僧简直迷信到了极点,敢有这个认识,实在是个大胆的人。

  但当时也只得无辜笑笑,“那君公子打算如何?”

  “我看,最迟不过明日就会有人来合八字,不出所料,你我的庚帖应该在你祖父那里……”

  景笙摊手:“在下不通武艺,恐怕帮不上什么忙。”

  君若亦又敲了敲桌台:“你自然帮得上,今晚戌时四刻至亥时(晚八点至九点),你,去引开你祖父的注意,庚帖一事,我自有办法。”

  还能有什么办法,不过是偷天换日,但是,景笙转念一想,只是引开注意的话倒真没什么危险性,若是当真能解除了这桩莫名其妙的婚约,也未尝不可一试。

  见景笙犹豫,君若亦显然是误会了,没有感情地冷冷道:“就算合过八字,我也不可能嫁给你。你听过齐旻瑜这个名字么?”

  这个名字如雷贯耳,景笙当即点头。

  帝都齐家,军满天下。

  这是个比沈家历史更悠久的武将世家,出过的将军元帅不计其数,先祖更是仅有的几个随皇朝太祖打下天下得以善终的,实在是因为齐家的人在军中声望太高又太知进退。

  齐先祖在天下已定之后第一个辞官回家种田赋闲,独在府上避不见客,怡然自乐,据说最后逝世时竟比太祖还要高寿,其后齐家儿女从不曾依仗父母名望,各自挑选一地从军,自普通士卒而上,却又因齐家儿女实在血统彪悍,即便如此竟然也能大都混到高级军官职位,也因此得来了军满天下的美称。

  齐旻瑜更是其中翘楚,十二岁上战场,当时不过从九品陪戎副卫的齐旻瑜诈死于俘虏之间,一举偷袭取了敌方大将的头颅,虽然在逃跑过程中为流矢所伤,但到底一举成名;十四岁带着三千流兵在几乎被放弃于边境夜城之后,奇迹般的守城二十日,终等来了救兵,据说援兵来救时,三日未眠的齐旻瑜整个倒在了城下,简直可歌可泣;十六岁时,这位以恐怖速度升到正六品振威校尉的女子已经可以令敌国闻风丧胆、小儿止啼,带着军士深入敌腹更是家常便饭,就连兵法也日渐深不可测,可以说,皇朝如此重文轻武仍能保证边境安稳,这位齐小姐功不可没。

  如今,才十七岁的齐小姐已经名满京华,几被神化,也许传言有虚,但比起帝都那些浮华自以为是的子弟,这位着实太过令人高山仰止。

  “这个我自然知道,齐小姐确是个令人钦慕的人。”

  君若亦闻言,露出了自景笙认识他以来的第一个笑容,乍如冰山初裂,冬日暖阳,尤其腮边一个浅浅梨涡,锐意全褪,景笙脑中瞬间闪过一句诗“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我们七岁便相识,我想嫁的,是她。”

  对此景笙表示理解,倘若自己是个女尊世界的男子,找对象也不会找自己这样的,尤其有这么一个作比较,肯定是看不上自己的。

  景笙继续点头:“在下弗如远矣,惭愧惭愧。”

  君若亦看着她,景笙猜测,许是想从中看出几分虚伪来,当下配合的咧嘴笑笑,君若亦又垂下了睫,低声平静道:

  “戌时四刻,不要忘了。”

   十六章

  君若亦一走,岭儿便在身后跺起脚,憋着气道:“那个齐小姐又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出身齐家,会打点仗,君公子他凭什么看不起小姐,凭什么,凭什么……”

  说着又猛然抬头:“哼,我看沈公子比这个君公子好太多了,小姐,这样的姑爷,不要也罢……”

  都这会了,岭儿还在惦记什么姑爷不姑爷的,景笙抚额,她有说过要娶谁么?

  “好了,岭儿,别说了,就照君公子所言,我去引开老夫君,他去解决庚帖,也许此事之后,婚约彻底解除,将来也再无见面可能……”

  虽是这么说,不知为何,景笙却总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

  不过,说来也是……一个不愿嫁一个不愿娶,总不能硬绑上花轿。

  入夜,戌时三刻,岭儿咽了口口水,敲响老夫君的门。

  雅苑不大,老夫君房间也好找,朝南最里间便是。

  忍着性子等了许久,门缓缓开启,是老夫君房里伺候的连公公,岭儿两步蹿到跟前,朗声道:“老夫君,老夫君,小姐不知道怎么了,一回到房间里就一直咳嗽,什么也吃不下,可吓人了,老夫君,您快去看看吧。”

  “笙儿,她怎么了?”

  岭儿装作一副快要急哭的模样:“老夫君,快去看看吧……”

  已经准备就寝的老夫君闻言,皱了皱眉,似在斟酌,半晌道:“那好,叫上府里带的大夫,一同去看看。”

  岭儿心中一喜,低声应下。

  景笙装病装了好些年,咳嗽什么自然不在话下,让岭儿借了些水粉涂在颊边,发丝披散,再捂些汗水,倒真能显出几分病容。

  反复折腾,半咳半语,好歹拖沓到了亥时,景笙才半闭眼睛佯装睡去。

  老夫君让岭儿跟着大夫取了药,又宽慰了几句,方才转身回房。

  待脚步声渐远,景笙靠在床上,轻吁口气,擦了擦额头的汗。

  咳嗽因为其病因太多,所以并不是好诊断的病症,也因此景笙才选了这个,平日还好,一连咳了一个小时,她也觉得累得慌。

  岭儿取药回来,又规矩听了大夫的嘱托,一进屋就瘫坐在椅子上:“小姐,我刚才都紧张死了……”

  景笙撑着床板坐起,汗湿的额发服帖的靠在额上,那张脸则越发光洁细腻,嘴角带笑,景笙调侃道:“这事以前你不是也没少做?”

  “这可不一样,这可是老夫君啊……”

  说了没两句,隔壁的床棱砰砰响了两声。

  岭儿忙推开窗,夜色自窗外流泻,侍童阿离手垂在窗边,见窗开了,忙退到后头,君若亦一袭黑衣立在窗外,眉头微微凝起。

  景笙翻身下床,问道:“君公子,如何?”

  君若亦面无表情开口:“迟了。我去时,八字已然和过,再取庚帖已无用。”

  听到这样的消息,景笙竟然觉得没什么意外,确实,看晋王爷那胸有成竹的样子,只是八字不合,倒也未必能取消。

  “那君公子待如何?”

  君若亦闭眸:“多少还有近一年,总会有办法。”

  景笙见此,原本因被损心里隐约的不悦也隐隐散去。

  活了两辈子,心境也淡了,更何况多恶毒的讽刺没有听过,实在没什么好计较。女尊世界,君若亦身份再尊贵为人再强势也到底是个弱势群体,不能拿现世的男子来比拟。

  略思忖道:“君公子不用担心,及笄之前我便会离去,到时隐姓埋名过我的日子,君公子也可以和所爱之人双宿双栖。”

  “为什么?”君若亦蓦然睁开双眸,平板的声线掺上一分疑惑。

  “景家并不需要我,我又何必留着。”天下之大,又哪里不能容人?

  “呆在景家,吃穿不愁,至少你这辈子衣食无忧。”

  景笙本以为是试探,但见君若亦认真的模样,当下笑笑:“这些不该是在下考虑的么?君公子放心便是。”

  君若亦沉默了一刻,突然道:“你不是喜欢那个沈墨?你若是离开了,他可不见得会随你离开。”

  沈墨?从君若亦口中听到这个名字,景笙一瞬没能反应过来。

  脑海中不经意的就闪过那张温润如玉的容颜,一颦一笑倒像是胶片般浮现,极生动极清晰。

  然而,一直以来她从没想过其他。

  从怔忪中恢复,景笙微微敛笑道:“君公子倒是打听的清楚。”

  君若亦被景笙的话噎了一道,冷冷勾起唇角,甩了袖子便走。

  阿离跟着身后,碎碎念着景笙的不是。

  君若亦侧头视线扫过阿离,阿离即刻噤声。

  他确实看不上景笙,但也不是阿离可以随便评议的。平心而论,他并不熟悉景笙,以先见之名下定论,也许有些偏差,但景笙的不求上进,庸碌无为是显而易见的,他不认为自己错判,也丝毫不觉得自己的态度有问题。

  不过,倘若景笙能优秀些,他的态度或许会好些,但终究,他想嫁的,也只那一个人。

  入夜熄灯,雅苑的灯光一盏盏灭去。

  君若亦想起在景家老夫君房里看见的,那两张压在庚帖下的纸条。

  一张是大吉,一张是极凶。

  纸面被摩挲多时,有些发皱,看来不想他们结亲的倒不止他一个。

  景笙也说得没错,她在景家的确是不受欢迎的样子。

  但,思及景笙的说话做事态度,经历父母双亡,从嫡到庶的过程,能保持如今心态倒也不是没有丁点可取之处。

  一院之隔。

  岭儿打了盆水给景笙擦脸,洗去水粉的脸颊色泽看起来要好得多,白皙的皮肤带点自然的红润,只是景笙却一直未露笑容,手指环住下巴,似在思考什么。

  岭儿想说些什么逗小姐开心,一时之间又没想出该说什么。

  景笙已放下手,不可察觉地叹喟了一声,淡淡道:“我没事,早些睡吧,明天不是就要回府了。”

  再赶回景府的路上,景笙也再没见到君若亦。

  直到进帝都城门被守卫检查马车时,才见君若亦的小侍童举起一块牌子轻易过了城门,奢华的马车径直驶向了长宁街,那是帝都权贵府邸的所在。

  倒是晋王爷隔日又到了景府,同老夫君询问合八字一事,景笙托病不出,晋王爷得知也没勉强她出来。

  两人在厅中聊了甚久,最后的结局仍是定下了亲事。

  岭儿知道以后,立时神采飞扬地告诉了正在院中悠哉看书的景笙。

  “小姐,你看这可都定下了,管她什么齐小姐,张小姐的,要是君公子真的过了门,可就没什么好得意的了。”

  景笙放下手边看的书,颇为无语,看来那日君若亦的言论还真的把自家花痴的侍女气的不轻,都几日过去了,还耿耿于怀。

  “小姐我是真没有打算娶君若亦,你不是也听了,我说要在及笄前离开。”

  岭儿瞪大了眼:“小姐,你难道真的要?我当你是说笑的……”

  景笙只好无奈笑:“君若亦喜欢的是如火凤一样的齐家小姐,不是我,而我对他也更没什么……非分之想,怎么可能真娶他?”

  “可是……”

  “没什么可是……”景笙站起身,活动了手脚,语调抑扬顿挫,“今日似乎是要去千湖居尝尝虾,你要是再想些有的没的,今天不如就留在府里看家吧。”

  岭儿不清不愿撅嘴:“知道了,哦,小姐,古墨斋的赵老板让我告诉你,有人看中小姐你的字,想找你写副对联,价钱好议。”

  景笙笑笑点头表示知道,随即回到房间换了利落衣裳。

  千湖居二楼包厢中,宁岚已先迫不及待的点了好几道菜,景笙到时,已经上了香酥小河虾、芦笋炒虾球、三色虾泥等好几道菜色,诱人非常,景笙左右环视,未见沈墨,想了想便道:“小墨他在练剑?”

  小墨起初是宁岚最先叫的,某日酒足饭饱宁小姐抚着肚皮突发奇想,自言滚滚红尘他们三人能凑到一起还很是对盘,肯定是缘分不浅,干脆结义认亲,也许是觉得有趣,也许是见沈墨也未拒绝,又或许只是吃得太多,景笙当时算是默认。于是宁小姐当即命令侍女小玉不知上哪弄来了香炉和火石,点了香拜了拜就算是结束了,而后开始了几乎有些无赖的排序。

  三人里当属沈墨年龄最大,可男子冠礼较女子迟了两年,算算三人成年时间,竟是沈墨最迟,宁岚最近,宁岚便以老大自居,称沈墨小墨,沈墨一贯好脾气,也只在开始露出些哭笑不得的神情,之后就由它去了,景笙听宁岚叫了多次,久而久之也就跟着叫了。

  “可不,每日非要练满两个时辰的剑才肯出门,没事,他一会就到……噢,这个千湖居的虾真是做得不错,不错……”

  千湖居的虾宴帝都闻名,拜宁岚所带,三人这些日子可没少吃好东西。

  景笙一筷子夹住宁岚挖虾的勺子,“行了,尝尝就好,人还没到齐呢。”

  宁岚讪讪收回勺子,挥挥折扇解释,“饿了,确实饿了。”

  话音未落,沈墨已掀帘进来,如玉的脸庞上笑容温和:“没事,吃完了再上一盘便是。”

  趁着景笙一愣神,宁岚眼疾手快舀了一勺虾泥,塞进嘴里,边咀嚼边道:“小笙,亏你还是个女子,倒不如小墨来得大方……”

  自从知道沈墨是男子之后,宁岚便喜欢用性别说话。

  景笙抚额,这哪里是大不大方的问题,分明是基本用餐礼仪……

   十七章

  饭毕,从千湖居走出来,宁岚咂咂嘴,叹道:“这样的美食若是能天天吃……”

  景笙笑着摇摇头:“再好吃的美食,天天吃也会腻的,更何况,此类海产尝鲜便罢,吃多了于身体无益。”

  宁岚晒然一笑:“你这言论倒让我想起一个旧友,不过她说的是读书与玩乐……”托扇想了想:“说来可惜,她不在帝都久矣,要是能叫来一起玩,倒更好了。”

  沈墨笑笑看着她们,并不说话。

  千湖居临千湖而建,湖面是一座拱形石桥,桥缘栏杆做得精巧,还绘了各色缤纷纹饰,别有趣致。

  景笙刚过了桥,就看见一个熟悉人影。

  帝都时兴的文士服,持着折扇诗稿,笑容有些僵硬,穿着长靴站在一户人家的门前不远处不断来回踱步,正是景笙名义上的长姐,景清。

  毕竟是翻墙偷跑出来,被景清撞见借题发挥,不知道得有多麻烦,景笙连忙退到宁岚身后,手掌作沉思状挡在额前。

  府内一顶轻轿抬了出来,景清眼中一亮,转瞬又掂量着手里物什,犹豫不知是否应该上前。

  轿子里的人掀帘一角,露出一只纤白玉手,轻声对轿旁小童说了一声,轿子行远,小童落后两步走到景清面前,景清忙递上诗文,小童不客气的一把夺过,又塞了张纸给他,景清当即喜上眉梢,满面红润。

  景笙抬眼一看府邸,两个方正工整的大字:李府。

  不禁咂舌,居然景清还真的就对这位李家公子一见钟情。

  李家世代书香门第,清流自诩,当年先帝特赐修府长宁街,李家硬是自寻一地修府,女帝闻之非但不怪还反倒夸奖李家节俭朴素,这样家族的公子又哪里看得上景清……

  但见刚才的模样,这两人难道已经暗通曲款了?

  景笙虽然并不十分待见这个总是给自己找麻烦的姐姐,但也谈不上厌恶痛恨,见到此情此景倒还有些欣慰。

  待小童走后,景清小心捧着纸条,轻柔打开。

  先是一喜,又是一阵皱眉犹豫,良久收起纸条,露出一副颇有雄心壮志的模样。

  景笙看得有趣,倒是前头的宁岚戳戳她:“在看什么,这么有趣?”

  景笙摇摇头走开。

  沈墨看了一眼景清,微一怔,显然认出是谁,走来拍拍景笙的肩,仍没说话。

  景笙明白沈墨的意思,他见过景清刁难自己,自然知道两人不合,贬为庶女的自己定然更加吃亏,是而才算作安慰。

  沈墨的性格如此,他不会问你可能不想说的,只会用他的方式来安慰。

  分开各自回家之后,景笙盘算了时间,决心还是去趟古墨斋。

  古墨斋她只在第一次和掌柜赵文艳赵老板谈妥协议时去过,此后便都是岭儿独自去。古墨斋离着士林大街几条街,基本只做字画和古董生意,虽然位置不算很好,但胜在买卖做的久,口碑极佳,老板又巧舌如簧,货源稳定,久了字画古董生意也能在帝都排上号。

  景笙当时选择古墨斋也是因为古墨斋做生意公道,店铺开得低调。

  想着这些年为了少惹是非,自己连来也很少来,千算万算不想还是给晋王爷惦记上了。

  苦笑扯扯嘴,景笙拾阶而上。

  古墨斋的店面不大,修得极雅致,细节处极之用心巧妙,尤其常年在店中养栽成团时令花卉,淡淡花香混合书画墨香,十足韵味。

  此时并非交易高峰期,古墨斋只有零星几人,景笙刚一入内,就有小姑娘迎上来,先扫了一眼岭儿,随后恭敬道:“请问可是景小姐?岭儿姑娘时常拿着小姐笔墨来此,明月见过甚为仰慕,现今见小姐气质风华便斗胆猜测。”

  聪明人的店里果然招的也不会是笨蛋,这明月姑娘显然认得岭儿,却先给她打招呼,明里暗里一通马屁拍得不着痕迹。

  景笙回道:“在下愧不敢当。不知赵老板可在?”

  明月连忙躬身,温笑迎道:“老板等小姐已经多时,明月带小姐去。”

  回以笑容,景笙跟着明月自店外回廊走到内房。

  到了内房,赵老板正正襟危坐在椅上,看样子倒真像等了多时。

  见到景笙,也连忙迎来,青色长马褂的赵老板双眸带着商人特有的精明,待人却是亲切,口气也熟稔自然。

  寒暄过后,景笙步入正题:“岭儿说听赵老板言有人想找我写副对联?”

  赵老板忙不迭点头,同时又摇头道:“不,不是对联,是补一副字。”

  “补一副字?”

  “对,就是依照雇主的描述来补上一段字。”

  景笙笑了:“赵老板太高看我了,这活计我做不了。”虽然她能模仿几种字迹,但纯粹靠描述去写,根本做不到。

  赵老板似乎预料到景笙的回答,并不意外道:“实不相瞒,这次的客户是我的东家,违背不得。东家想补这副字许久了,可是找了多人都没能成功,这次东家巡商铺,在小人店里一眼相中小姐的字,也是因为小姐的字迹与要补的字迹相似之处甚多。而且东家财大势大,所能做甚多,银钱方面更不用说,小姐倘若能补完,小人能保证酬劳定然不低于百两,就算小姐未能成功,润笔费至少也会有个十几二十两。”

  前面景笙都不在意,但最后一条让她有些动心了。

  她想离开,但在那之前,至少也要小攒一笔路费安家费。

  几年来,她攒了有两三百两,可是谁也不知将来如何,多攒些总是好的,如今这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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