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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地情书-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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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64,悲伤准时抵达(1)
丁枞坐在T264次列车第14节车厢72号座位,手里拿着一只电池即将耗尽的手机。“这些天是我一生难忘的日子,因为你。”按下这几个字后,他想了想,在“因为”前加了一个“只”字。过了一会,他又把这句话删掉,改成“再见”,最后,他把整个句子改成“我们忘记彼此吧”,填上了接收人的手机号码,拇指放在确认键的位置。
  停了一秒。
  他还是把整个短信都删掉了。
  1
  并不是每一列火车都会发生故事,但火车上的每一个人都有属于他们自己的故事。
  T264次列车从广州出发开往拉萨,全程4980公里,耗时三天三夜。丁枞的硬座车票451元,那是他最后的一笔钱。因而上车后,他没有钱买东西吃,只好不停地用手里的一只矿泉水瓶子接开水喝。火车从中国南部往北开,到郑州后西折。到了第二天下午,原来的乘客大部分都已下车,座位上慢慢多了新的面孔。车到西宁,一位藏族少女坐在了丁枞对面。
  火车继续开动时,丁枞的眼前出现星星、斑点、很多块状的闪电,外面阴雨的天色是鸭蛋壳那种浅青,但在饿晕的他看来是枣红色。他想伏在桌上睡觉,却被少女手中的苹果吸引。苹果,一只绿苹果,散发的香气被饥饿的鼻子夸张过滤,一定很脆,甜而微酸,汁水充沛。丁枞咽了口唾沫,喉结狠狠地上下滚动一次。
  或许是他饿狼一样的目光令少女心生惧怕,或许是天生好客与仗义的情怀使然,少女把拿苹果的手转了个方向,手心向上摊开,苹果完整地接近丁枞的鼻尖。
  他那天一连吃了藏族少女七个苹果,吃完,打了个发酵的饱嗝,他说谢谢。
  2
  每一列火车都有它所要到达的终点,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他必去的归途。
  丁枞站在拉萨街头举目四顾,日光白得像巨大的电焊,把人熔进去,变得非常渺小。其实没有想象中繁华,也没想象中苍凉,拉萨就是一座城而已。丁枞在人群中慢慢行走,那藏族少女从他身后经过,提着为数不多的行李,与他擦肩而过。少女步子很快,光脚穿一双有刺绣的布鞋,她有栗子颜色、细瘦有力的足踝。
  她走远了,越来越远了,她那袍子的一角在他眼中慢慢褪成一抹淡红。丁枞觉得自己又饿了。
  生存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想吃饱,得有钱。他没钱,那么就得去赚钱。他来到一家羊肉面馆的门口,问那店里的伙计需不需要打杂的。但他显然问错了人,伙计是不可能决定留不留你的,他们每天只管和面、擀面、切面,早就腻烦透了。此时,上好的消遣来了,那两个显然缺少教养的男孩带着一脸粗野的调谑对丁枞嚷:“来,说说,你能干啥?”
  “什么都可以做。”
  “喔,那把这桶炉灰倒了去。”
  “倒了,就收我吗?”
  “收,收,一定收!”
  丁枞提着沉重的铝桶,走了一段冤枉路后,将垃圾倒在一站路以外的垃圾站。回来时,那两个男孩正在说笑。“我倒好了。”丁枞放下桶,当中一个男孩过来推他肩膀,“谁让你倒的啊?那是我们还没烧完的煤!”另一个则说:“没办法,你再捡回来吧。”
  “你们怎么不讲理?”
  丁枞感觉喉口掠过一丝甜热,胃在打滚。他退后一步,开始迎接两个少年毫无理由的毒打。就在这时,一个红色的影子步入餐厅。“给我下一碗羊肉粉,多加辣子。”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T264,悲伤准时抵达(2)
两少年停了动作,先是一呆,瞬间变得兴奋,开始嬉皮笑脸起来。显然,他们被那这红袍子的少女给迷住了。一个下粉,一个切肉,故意忙得死去活来,其实不过是为了让少女赏他们一角注视,虽然明知道那目光有多么傲慢。少女满头细辨,以小颗的绿松石装饰,脸色是奇异的浅灰,既无光泽,也没瑕疵,像一块整洁的亚麻。她始终垂着母鹿般的大眼,那热气腾腾的羊肉粉端上来时也没激起她旁的表情,她只是非常静,非常定。
  满满一大碗,两少年为了讨好美人加量不加价,三个她也吃不完。她抬起头了,准确地找到丁枞的眼睛,她向他绽开一个破例的微笑。这个微笑里,只有诚意,毫无轻蔑。两个伙计认为丁枞不劳而获地发了一笔精神上的大洋财,他们更恨他了。
  “坐过来嘛,一起吃。”少女像招呼老朋友那样,顺手把羊肉分的三分之二拨进一只空碗。两个伙计终于认败了,败给了一个他们觉得完全没有胜算的家伙。他们只好灰心扫兴地把锅铲敲得当当响,用这种无聊又粗俗的举止表示抗议。
  如果食物真的能够让人感动到哭,丁枞的眼泪绝不仅仅是辣出来的。那是他生命中吃过的最美味的羊肉粉。
  一阵小风吹进店铺,少女紧了紧袍子,袍子上就拓出了书本、笔的形状。她大概是嫌它们硌着自己了,就一股脑儿掏出来,摊在桌子上。
  “为了它,我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险;由于它,我的理智有一半崩溃了,不过,这都没关系。”丁枞说。少女眼睛一亮,有点不相信又有点惊喜地看着丁枞,“你看过?”
  “嗯,大学的时候碰巧读过。《梵高传》里我最喜欢这句。因为它最能代表梵高的精神,也最能代表……”
  “爱!”两人几乎是异口同声。
  扑哧一声,两人都笑了。
  丁枞抬头看着这位藏族少女,他忽然发现她的笑真嫣然,像一道阳光,把这个世界照得很明媚。他原来以为他的世界只有一种阳光,现在他忽然发现,其实阳光有很多种,就像梵高的画,除了向日葵的黄,鸢尾花的紫,还有星空的蓝。
  3
  每一列火车都要按照既有的轨道行驶,单向而规律。可人生呢?人生的轨道是一张网吗。
  如果不是童年时代第一次乘坐的那列火车将丁枞带出家乡的小镇,他也许至今都安守在一个叫清远的地方,守一亩鱼塘,种几席韭菜,听听夜雨,下下象棋,打发完闲散的一生。丁枞20岁时考上大学,同一个夏天,他母亲因劳累过度中风,从此不能再工作。母亲把一笔钱交到丁枞手里,一共是五万。那不是银行卡,而是实实在在的五叠百元钞。“妈就这些钱了,你看够不够,花完这些钱,一切就要靠你自己了。”
  钱真的很重,即使只是五万元,装在包里拿去银行的路上,都觉得沉甸甸好像铅。钱不过是纸,可是纸怎么会重成这样?丁枞有时候真的不能明白。
  丁枞10岁那年跟妈妈坐火车到广州,妈妈晕车,他照顾在左右。满车的乘客都夸他懂事。他们在广州租了一间小屋住下,妈妈去上班,每周回来一次,丁枞学会了自己做饭,洗衣,修理家具和电器,以及,捉老鼠。他们租住的那房子很老很旧,老鼠繁衍得子子孙孙无穷匮也,其祖死于捕鼠夹,其父死于老鼠药,但是新生的小老鼠却还是层出不穷。子孙们多了竞争激烈,丁枞经常听到老鼠在天花板打架,为了争母老鼠,或为了争吃的。丁枞发明了用弹弓射击老鼠的办法,他手法神准,小石子打老鼠的头,如果没有一招致命也至少是严重脑震荡。。 最好的txt下载网

T264,悲伤准时抵达(3)
丁枞和老鼠们一起度过那一段童年。丁枞的妈妈在一户富人家里帮佣。丁枞没有爸爸。
  佣人是不可以带子女一起入住主人家的,丁枞明白。但他长大了,他的胆子也大起来了。一个周末,他跟踪妈妈来到那户人家。游泳池就有他们家三间屋大,游泳池里,泡着一个漂亮的娃娃,不,那不是娃娃,是个女孩子。她的泳衣不是孩童的一件头式,而是女人味的比基尼,三点式。她优美的身体还没有发育,但她却足够吸引丁枞那样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少年。她瞪了他一眼,她有双最紫的李子那样紫的瞳仁。
  女孩去够漂浮在水面上的一只橡皮鸭子,她的手臂太短,鸭子没够到,她栽没进水里,心慌了。这会儿,她没什么好牛的了,她在水里扑腾,喊救命。夏日的午后,少年的身体斜切进蓝色的游泳池,像一束光。
  他后来被破例留在那富人家中,四年之后,14岁的丁枞和17岁的韵娓成了朋友,但这件事除了他们俩以外没有别人知道。韵娓的爸爸常常豪宴宾客,香港人,泰国人,马来人,新加坡人,跟不同的朋友喝不同的酒,有些酒尝了一口就不要了。韵娓就帮丁枞把剩酒偷出来,在她看来,这是非常好玩的游戏,而对于丁枞来说,这是捞外快的机会。他把剩酒卖到酒吧,把赚到的小钱攒起来。就这样,韵娓15岁生日时,丁枞送了她一条金项链。
  “真老土,送你妈还可以。”韵娓拈着那条金项链,就像它是屎,她甚至快要捏住鼻子了。
  丁枞并不在意自己的品味被她嘲笑,而是气馁这条项链即使她喜欢也不过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而已。第二天他看到项链被韵娓戴在了白皙的脖子上。金子,确实把她的美丽映衬得有点俗气。
  4
  火车的动力可以靠蒸汽、煤或者电,而人生的动力是自由、爱和信仰。
  央金拔起草原上的金线菊,连同根部的泥巴一起抛向远远的水坑。下过雨的夜晚,月亮迫在眉睫,像一只巨大的白丝绸降落伞。央金对丹巴说:“我不喜欢你,你要是非逼我,我就去死。”
  丹巴说:“喜欢不喜欢没关系,成亲以后就好了。”他笑了,笑出一个粗汉子满嘴的白色蠢牙。
  “不喜欢怎么能成亲?”央金每说完一句话就屏住一次呼吸,她用这种方式完成与丹巴的隔离。
  “我妈不喜欢我爸,他们也成亲啊。”丹巴上前一步,试图与央金保持一个亲密的距离,但他发现他永远都做不到。
  央金倒退着走,最后退成了逃,步子把脚下的金线菊踩得粉碎。“央金不要闹了,成亲吧,好不好,央金。”
  “丹巴,对不起,我得走了。原谅我,我会从拉萨一直跪拜到那曲,整整十二公里我为你祈福,只要你别再找我。”
  丹巴不再说话了,他跨上他的黑色骏马。马刺狠踢马肚子,那马一声惨嚎几乎是飞了起来。央金走上公路,扬手搭到顺风车,爬上去,坐稳了。从此以后,他们天各一方,不再是那对有姻亲协议的女娃和男娃。央金是这么认为的,她在车上睡盹着了。
  其实,这门亲事除了央金以外人人看好。男方家拥有方园30里的草场,成千上万匹牛羊;女方家做藏药生意,高原上,谁没吃过她家卖的虫草、藏红花?财富累叠财富,可以确保万世永昌。
  毁婚这事如果非要怪谁,那只能怪读书。央金并没意中人,但她却是在爱着的。她爱慕的是书里一个个难以相见的形象:嵇康,李贺,海子,梵高,艾略特……央金觉得,那样的男子才是值得去追随的,他们清晰而生动,活在她的脑子里许多年。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T264,悲伤准时抵达(4)
此时,央金望着正在狼吞虎咽的汉族少年,忽然觉得他似曾相识。她没有惊动专心致志的丁枞,布鞋子轻轻踏在石板路上,离去了。如果可以,她想回到学校跟几个要好的女友讨论这种感觉,但更有可能的是,她坐在学校边上的大树旁一个人想着想着就想呆了。
  他的模样,是综合了书里所有人物而淡出的一个剪影,他连吃东西都能吃出个平平仄仄平,怎么回事呢?他怎么可以这么奇异?此时,她想起丹巴,她对他那最后一抹淡淡的歉意也没了。她坚信她拒绝丹巴无比英明,无比正确。
  而在和央金逃婚同年同月同日的一天,大学刚毕业、正在北京四处找工作的丁枞忽然接到一个电话,开场白绝对无聊,却使他热血贲张:“猜猜我是谁?”
  “裴韵娓?”
  “哈哈,对啦!”
  5
  火车经过一个又一个站口,停下,再上路。而人生经过的站口也许只有一个。
  丁枞考上大学那天,富商家里特意安排了一个小小的庆祝。当然,这个庆祝也仅仅是主人提供一些钱而已,他们并不出席。
  那天晚上,丁枞喝了酒。当他从卫生间出来,看到月色极美,树影深绿惊动人的感情,少年的心鼓胀。一种原始的能量使他偷偷潜上二楼,来到韵娓的房门口。
  “我喜欢你。”他说。韵娓有一刻的震呆,她的睡衣是极薄的淡蓝色真丝,胸部的轮廓隐隐透出。丁枞伸手,轻轻碰了一下她的肩膀。她没有拒绝的意思,甚至还有点迎合。但忽然间一个响亮的耳光甩在丁枞脸上,韵娓怒道:“你喜欢我?你以为你是谁!你是我们家,的,佣,人!”
  第二天天没亮他就走了,他发誓再也不要回到广州来。
  但是,他的思念却几乎每个晚上都来敲韵娓的门,接受一个贞烈而高贵的耳光。“你睡了吗?”“你还好吗?”“你为什么不能爱我?”“你是我的天使吗。”这样卑贱而清晰地思念着一个不可能的女孩,夜夜如此。他知道,在爱的世界里,他确实就是她的佣人。
  再见面,广州已经大变样。很多旧路都找不到,只有满街的榕树还是那么沛润而浓绿。韵娓嫁了个比她爸爸更富有的男人,她脖子上的钻石几乎就可以买下他的余生。此时,韵娓开着宝马,慢慢驶进一间宾馆的地下停车场。“我们到这里干吗?”丁枞看着韵娓,有点尴尬地问。
  “我给你看一样东西。”她刹车,没有看他。整个人陷在墨镜的阴影里,脂粉有点溶解,显得有点发乌。
  在那间宾馆,她从手提包里拿出了当年的金项链。她把她满脖子的钻石摘下来,扔在洗手间水池上,换成那条金项链。然后,她开始脱自己的衣服。“丁枞,你不是喜欢我吗?现在,来吧。”
  “韵娓,我不能,我……”他掀起被单将她盖住,他头皮发麻,大粒的汗珠自背脊滑下。
  韵娓抱住自己哭了。然后,丁枞陪她喝光了宾馆柜子里陈列的全部的酒。她跟他讲起她的丈夫,那个富有的男人对待她的方式,“就像*。”她抹着眼泪,脸上的妆一塌糊涂,“起初他还会回家,后来,他不回家了,我连*都不如了。”
  天快亮的时候,他的手指以极轻柔的力度抚过她的脖颈,后背,锁骨,他非常小心,生怕把这具光洁的身体勾出丝头似的。在这一刻,他感觉幸福,但幸福得这样酸楚,他想,他终归还是她的佣人。
  金项链无声滑落在羊毛地毯,链头的小鱼坠子,凉凉地发光。
  6
  一列火车迎头遇见另一列火车是最危险的事。而人呢,当你抬头,迎面所见的另一个人,她会给你怎样的意外?
  丁枞继续往北走,因为吃得够饱,傍晚的风丝毫没让他感觉气温在下降。夜来了,夜露打湿衣服,路已渐近荒凉。他不知道自己的方位,也没有任何目的,就这么闷头走下去。这一刻,什么事也休想打扰他,他用走的方式,把自己带进回忆的深渊。
  那一刀他捅得够狠,刺进去后,又横着拧了一把。挨刀的人如果没有肝破裂也至少废了肾或胆。不知是谁发明有凹槽的刀子,血顺着那槽口喷出来,像宰牛。一个人怎么可以有那么多血?那人瞬间变成失水的红水母。
  韵娓惊呆在血泊旁边。三秒钟后,她撕心裂肺地嚎叫起来:“你为什么杀了他?你凭什么……凭什么杀了他?”她抱起地上的人,把他的头重重按在自己的胸口上,泣不成声地说:“这是我丈夫!我只想报复他一下,我只想气气他!谁让你杀了他?你这个蠢猪……”她仿佛在念着话剧的台词,她身下,血铺开成为一张深紫的绒毯。
  他迷惑地看着韵娓。他忽然发现这张美丽的脸孔其实已经在长斑、变暗、衰老,这张脸,怎么忽然变得有点丑恶?“对不起。”他不知道是说给她还是说给自己,“我会去自首。”
  身后的救护车响起的时候,他却发现自己正走向跟警察局相反的方向——火车站。火车开动时,他看着广州这座城市,这座即使在晴天也总显得雾阴阴的城市,总是很有故事,很有隐私,很有恩仇的样子。而此时,在这城里,他的故事,隐私,恩仇,在他食言逃亡的那一秒,已全部宣告结束。
  他忽然发现他根本没有爱过韵娓。这种想法使他一边擦洗着自己衣服上的血点,一边感到难过,却也突然轻快了。他望着镜子问:“我终于,终于不再是一个佣人了?”
  此刻,央金跳下她好不容易搭到的那辆东风蓝卡车,开始往回走。就这么走,用脚步,用诚意,用信仰……用爱情,她一步一叩首,替她所拒绝的男子祈福,让神原宥她的罪,并给她祝福。风掀起她那已经泛脏的袍子,她的脚步却洁净如新——要去找到他,找到那汉族少年,要对他说出她的一见钟情。
  要说出他就是她寻找的故事,和故事中的人。
  '终'
  此时,丁枞和央金走在拉萨和那曲之间的那条公路上,深夜十一点,没人烟,风沙与沃草托起一颗朴素的月亮,远处的雪山也许在微微崩解。他们一个向南,一个向北,如果除掉中间相距的那50公里的话,他们此时应该正四目相对,或者,一个被另一个紧紧地拥抱着。
  

静待格桑(1)
在西藏,有一种生长在海拔5000米以上的花,名叫格桑。它喜爱高原的阳光,也耐得住雪域的风寒。它美丽而不娇艳,柔弱但不失挺拔,我们也叫它幸福花。
  A
  大四那年,同学们都在为毕业实习做准备,只有我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一遍又一遍地听着那首被大街小巷传唱得由流行变成恶俗的《愿赌服输》。
  乔光楠失踪了,同学们对他的离奇消失众说纷纭,我始终一声不吭地坐在家中等待,等他告诉我,同学们口中流传的只是道听途说,而他,是爱我的。
  扎嘎第三次打电话来,我忍无可忍地对着话筒大喊:“你能不能让我静一下,听着,我讨厌任何人的关心。”电话那端马上没了声音,过了许久,扎嘎才慢慢地吐出一句:“我只是想让你来我们这里看看格桑花开。”
  扎嘎是我大学同学,藏族人。第一天新生点名,老师问他:“同学,你姓扎?”扎嘎登时涨红了脸,不知如何是好。全班同学哄堂大笑,我是笑得最凶的那个。
  “扎嘎是姓,南星是名,在藏语里南星就是最闪亮的星星。”大一时,扎嘎坐在我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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