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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将求妻-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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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咏秋心里泛起一丝冷笑。按理说公孙筠秀应该是个命苦的,没了爹娘,身无分文,还失了名节。可偏偏随便去一次琴行,就得了王子公主的赏识。要知道李咏秋当初叫她跟着白仙芝过去,不过是想着白仙芝若是要玩什么花样,她能给她通个气儿。没想到她不但在贵人面前露了脸,还结识了个琴师,三回五回就把人迷得晕晕乎乎。
  听了好一会儿的梅花三弄,李咏秋有点厌烦了,于是似真似假地说道:“这都快过年了,你们俩就不能弹个欢快点的曲子?这曲子慢慢悠悠的,悠得我瞌睡都要上来了。”
  “姐姐想听欢快的,改天我给您弹个琵琶。”接话的却是白仙芝。
  她挑帘入内,带着冷风,卷了些雪花落在偏厅的地板上,很快便化成了水渍点点。
  见着她,除了杨正之外,偏厅里的主子奴仆都有些惊讶。前天才被正妻教训过的小妾,怎么都要缩上几日,反省一下吧?可白仙芝这人向来视小节如粪土,惊诧过先头几秒,大家也就释然了。
  公孙筠秀看她的脸,并没有破相,只是觉得脂胭涂得重了些,想必是为了盖住外伤红肿吧。
  “你不说,我都忘了你以前弹过琵琶。”李咏秋最先回过神来,若无其事地说:“赶明儿过年,你拿出来弹弹,好好热闹一下。”
  “只要姐姐不嫌弃,我自当卖力的。”
  白仙芝娇媚地冲李咏秋笑了笑,然后转向杨正。
  这时,杨正已经起身,恭恭敬敬地施了一礼。公孙筠秀也跟着站起来,福了福身。
  白仙芝示意丫鬟挪了张椅子过去,紧挨着公孙筠秀坐下。再加上杨正,三人坐成了一排,空间略嫌局促,她却一点也不在意。
  “杨先生继续教吧,当我不在这儿就行了。”白仙芝笑着,拿起公孙筠秀的琴谱漫不经心地翻看。
  杨正也笑了笑,然后便继续教导起来,果真视她如无物。
  公孙筠秀也是个做事专注的人,很快便排除干扰,投入到琴曲的意境中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男人妻妾成群里的人妻居然也会被口口掉……JJ真是河蟹……
  另外,晚上专栏页面发抽又是怎么回事?刷得我手软都只能看到一两行……

  ☆、嫉妒

  用过午饭,送走了杨正,公孙筠秀正准备回自己屋里,打算过了午间休憩的时间再去探望婶母洪诗诗。不想,洪诗诗竟先一步遣了贴身丫鬟来请她。
  “小少爷从昨晚开始就一直哭闹不停,早上一听小姐的琴声就安静了。可现在又闹了起来,夫人便让奴婢来请小姐过去,弹琴哄哄小少爷。”
  洪诗诗的贴身丫鬟名唤绿鸳,相貌平实,寡言少语,看得出是个踏实忠心的仆人。她得了洪诗诗的指派来请人,公孙筠秀自是不会推辞,立刻和润莲带着鸣幽琴赶了过去。
  洪诗诗是公孙家的主母,住的屋子是公孙府里最大最好的。可公孙筠秀走进去的时候,却发现里面竟不如刚才的偏厅暖和。除了孤伶伶摆在北角的一个小炭盘,屋内再没有其他取暖的东西。
  “大夫说炭火有毒烟,小少爷身子弱,用多了不好。”绿鸳解释。
  公孙筠秀点头。
  “那小姐就别脱大氅了。”润莲将刚从公孙筠秀身上解下的大氅又系了回去,而后转头告诉绿鸳:“我家小姐有老寒腿,一受凉膝盖就疼。”
  绿鸳也是贴心的,立刻说:“那奴婢给小姐烧个手炉吧。”
  “不用麻烦了,一会儿要弹琴给佑儿听,用不上的。”
  这时,洪诗诗抱着儿子从内室走了出来,听到她们的对话,说:“手上不用,就放腿上暖着吧。”
  “谢谢婶母。”
  公孙筠秀连忙向洪诗诗行礼,却发现她面色青中泛灰,腮肉凹陷,乍看之下竟是苍老了许多。而她的小堂弟公孙长佑,被裹在厚厚的襁褓里,还是像上次见到的那样,一声长一声短地嘤嘤啜哭着,不过这次的音量几乎只能用微弱来形容了。
  想到李咏秋说他很可能命不久矣,公孙筠秀的眼中便充满了怜惜。
  “不必多礼,麻烦你了。”
  “侄女应该的,婶母不用客气。”
  简短地交谈了两句,见洪诗诗没有再说话的意思,公孙筠秀便随她一起沉默下来。
  润莲摆好琴,绿鸳也把手炉取来了。公孙筠秀坐在琴桌前,等丫鬟把手炉安置在自己膝上,便抬手抚起了琴弦。
  想着早上弹的梅花三弄能哄好堂弟,她就没有另选曲目了。可弹到一半,洪诗诗却说:“别弹这个了,来一曲秋风词吧。”
  秋风词原是一首名诗,后被人编成了琴曲,曲子不长,旋律却十分悲伤。怎么看都不是适合哄孩子的琴曲呀!
  不过,看到婶母有些飘忽的眼神,公孙筠秀还是依她的意思拨动了琴弦。
  “……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
  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
  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随着琴音缓缓漫散开来,洪诗诗一边轻轻地拍抚着儿子的襁褓,一边喃喃吟诵着那首《秋风词》。
  她面上的麻木与眼中的寥落,公孙筠秀都再熟悉不过了。当初她的娘亲在听她抚琴时,也常常露出那样的神情。都是白白耗尽了相思之后,依然求而不得的郁结。相比她爹娘的阴阳相隔,婶母洪诗诗心上的伤痕只怕更加深刻。
  公孙筠秀虽然与堂叔公孙德接触不多,但对他的凉薄还是有些了解。且不说对他的发妻如何,同是小妾,李咏秋得到的关注就远不及白仙芝。即使有,多半也是因为她肚子里的孩子。若她怀的是男娃还好,要是女娃……
  公孙筠秀不敢妄断长辈的德行,但心底还是忍不住为婶母与姨娘不值。尤其是婶母,人前强悍只怕都是为了掩饰自己的劣境。即使贵为正妻,失去丈夫的宠爱,儿子又旦夕不保,再不强悍些,就只能等着被炎凉一口一口慢慢吞噬了。
  一曲终,公孙长佑的哭声已经止息,洪诗诗却没能从情绪中走出来。于是,公孙筠秀继续拨弦,重头又来。
  不知弹了四回还是五回,洪诗诗终于恢复了正常,把熟睡的儿子抱回内室,眉头也开朗了不少。
  “七弦琴声韵悠长,温柔婉转,长佑很喜欢呢。”她说。
  “要是堂弟再哭闹,婶母只管让人来叫我。侄女愿为婶母分忧。”
  “好孩子。”大约是被公孙筠秀说得动容,洪诗诗走到她面前,难得亲昵地抚了抚她的脸颊,慈爱地说:“最近圆润了,比刚来的时候好看。”
  公孙筠秀被说得双颊一红,不好意思地回道:“是李姨娘照顾得好,给我吃了很多滋补的东西。”
  得知公孙筠秀在芮城病过,李咏秋便三天两头的让人送吃的来为她食补。后来公孙筠秀老寒腿发作,她更是请了大夫开始为她药补。冬天本就动得少,这样两头补着,公孙筠秀自然圆润了不少,连个头也长高了一些。
  可是,洪诗诗一听她提到李姨娘,面上的柔和一去无踪,手跟着也收了回去。
  “哼,她倒是会做人。”鼻子里挤出一声冷哼,洪诗诗又恢复成从前锐利的模样。
  公孙筠秀不想讨没趣,便叫润莲收了琴,起身告辞了。
  屋外,鹅毛大雪簌簌而下,仿佛要将天地间的一切抹成最原始的洁白。可抬头看天,落下的却是一片又一片的灰。
  “小姐,走快些吧。别冻着了。”润莲看公孙筠秀走走停停,磨蹭得很,不禁有些心急。
  “好好好,别心急,小心摔……”
  话还没说完,就见抱着鸣幽琴的润莲身子一晃,滑了脚。
  公孙筠秀连忙去抚她,情急之下叫了句:“我的琴!”
  还好虚惊一场,润莲很快便站稳了。不过,也没忘嘟着嘴埋怨:“小姐好没良心,奴婢要摔倒了,您却只记得琴。”
  知她不是真心责怪,公孙筠秀忍不住笑了起来,“这琴可是公孙家祖传的,要是摔坏了,把我卖了都赔不起。我当然要先关心它!”
  “谁敢卖小姐?!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熊心豹子胆真能吃吗?”
  ……
  主仆俩一路说说笑笑,回到了自己的地方。润莲要去书房放琴,公孙筠秀便先进了屋。可刚走进去没几步,她就觉得有些不对劲。
  地上的水渍一滩接一滩,一直通向她的卧房。看形状大小,竟像是人的脚印,而且是男人的脚印。所以,当她看到陆惊雷站在自己房里时,并没有多大惊讶,只是觉得透骨地凉,就像屋外那些鹅毛大雪都化在了她身上一样。
  “你……”怎么又来了?
  公孙筠秀没有问出口。早知道他一定会找机会再来,只是安稳了两个月,心里的弦松了,忽然又看到,有点接受不来。
  陆惊雷没说话,只是深深地看着她。用她从来没见过的眼神,深深深深地看着她。不是愤怒,不是威胁,不是热切,也没有怜爱。
  公孙筠秀看不懂,却隐隐感觉到一股沉重。她认识的陆惊雷,似乎从来与沉重无缘。他是霸道的,无赖、狂妄、暴虐,甚至一往情深……无论在什么时候,他的眼睛都会闪耀勃勃的光彩,像两簇火焰,跳跃不熄,随时都能将人烫伤。
  公孙筠秀觉得她有点不认识眼前这个人。不认识他的沉重,还有消沉。是的,他眼底的两簇火苗就像快要熄灭了一样。那不是消沉又是什么?
  今天的陆惊雷没有穿戎装,而是一身平民装束。
  那件窄袖束腰的藏蓝长袍,她前后见他穿过很多次。虽然是密实厚重的土布做的,却没有缝进去半片棉花,贴在他的身上,甚至能看出胸前与后背肌肉紧实的轮廓。在这样的隆冬里,就算他里面还穿了中衣,那衣裳也和单衣无异。他却像完全感觉不到寒冷,脊背挺得笔直,两手自然垂在两侧,不见半点畏缩姿态。
  反观都快被润莲裹成雪球的自己,公孙筠秀心里稍稍有些不平。见他没有要说话的意思,她也不想搭话。于是解开身上的大氅,展开晾在衣架上。大氅上沾了雪,进门就化成水,湿湿的一片。看到陆惊雷的那件被丢在椅子上,公孙筠秀迟疑了一下,拿起来与自己的挂在一处。
  静静地看着她的动作,陆惊雷的目光又深了一分。
  “小姐,屋里的炭火可还燃着……”
  润莲送琴回来,还没见屋,就先关心起屋里的炭盆子。主仆二人一上午都不在屋里,要是炭火熄了,她得去再弄些来,免得冻着她家小姐。
  “你去吧。”
  担心陆惊雷会伤她,公孙筠秀把她堵在了门口。
  透过门缝看到陆惊雷的影子,润莲吓得眼珠子都要凸出来,恨不能马上逃走,却又不放心自家小姐。
  “我没事,你去吧。”公孙筠秀给了她一个安心的笑容,然后栓上了房门。
  回过头,她看到陆惊雷往屋中的炭盆子里丢了个东西。那炭火已经十分微弱,要引燃那个东西有点困难,不过立刻就升起一股青烟。
  公孙筠秀走近两步,这才看清楚那东西是一个墨绿色绣着竹纹的香囊。那是她绣的,杨正上午还系在腰上的那一个。
  “这是哪儿来的?你抢了杨先生?!”公孙筠秀瞪大眼睛,简直不敢相信。                        
作者有话要说:  

  ☆、一团乱麻

  陆惊雷不说话,表情极为不屑。
  “你真的抢了他?!”公孙筠秀冲到他面前,指着他,全身充满了秀才遇到兵的无力感。
  陆惊雷像是存心要急死她似的,依然闭口不答。人却行至窗边,将开了缝的窗户关紧合严。刚才听到公孙筠秀与丫鬟走近的声音,他忍不住开窗看了看。
  得不到回应的公孙筠秀只能继续猜测:“你把他打伤了?”
  看着她现在气极败坏的模样,再想到她进门之前的欢声笑语。陆惊雷的面色黯淡了,背脊挺得更直,周身弥漫出压抑的气息。
  “那个香囊是我绣给堂叔的,杨先生赞了一句,李姨娘就自作主张送给他了。”虽然不觉得有解释的必要,公孙筠秀还是决定解释一下。她真的不想因此殃及无辜。看杨正那个文弱的样子,陆惊雷动动手指估计就能废了他。
  “没有下次了!如果再让我看到别的男人拿着你的东西,我就剁了他们的手!”
  这算是满意她的解释吗?公孙筠秀出离愤怒。
  “杨正先生是堂叔请来教我弹琴的先生。你怎么可以因为一个香囊就去打人家啊!你现在是官家的人了,不再是山贼!怎么还这么……”
  这时,炭盘里的香囊终于烧了起来,明艳的火光在公孙筠秀的眼底短暂划过。趁她微微失神之际,陆惊雷已经长臂一伸,将她紧紧抱在怀中。
  他的怀抱,有冰雪的味道。
  “豹叔死了。”
  陆惊雷说出了一个消息。
  等公孙筠秀领悟到他话中的意思,仿佛所有迷题都有了答案。难怪他今天额外不同,难怪她会觉得他沉重,消沉。
  暂时抛开之前的纠葛,公孙筠秀问:“什么时候的事?”
  “半个月前。我没办法回去给他送终了。”
  脸蛋被迫埋在陆惊雷的胸前,公孙筠秀看不到他的表情,却能从他肢体动作感受到他的情绪。这种感觉很奇怪。他应该是她的敌人,她恨他、恼他,却在这一刻发现自己原来也可以了解他。
  只有失去过最亲的人,才知道那个过程有多痛。公孙筠秀虽不了解豹叔与陆惊雷之间的感情如何,但她见过豹婶怎么待他。那些疼爱绝对不亚于任何一位亲生母亲能给儿子的。豹婶是豹叔的妻子,答案不言自明。
  陆惊雷这样的人,大概不会哭吧?
  公孙筠秀还记得自己失去母亲的时候,白天尚且可以撑住,因为太多的事情需要她去处理。到了晚上,体贴的周妈妈便会抱着她,对她说:哭吧,哭出来就会好受些。于是,公孙筠秀哭了,哭到昏天黑地都止不住。
  哭出来真的好受了吗?她也不清楚。只是每次体力耗尽之后,周妈妈的怀抱让她感觉在这个世上,还存着一丝温暖可以依靠。若不是这点温暖抓着,她也许就此分崩离析,飘散到宇宙洪荒里去了。
  公孙筠秀当然不会劝说陆惊雷搂着自己哭一场,但她还是忍不住抬起手,拍了拍他的背。即使一直抗拒着这个人,她还是无法控制地想对他表达自己的感同身受。
  察觉到她的动作,陆惊雷似乎很吃惊,身体明显僵了一下,然后便是使出更大的力气来将公孙筠秀搂紧。
  很快,公孙筠秀就觉得有点喘不上气,膝盖处还来隐隐的针扎似的疼痛。
  到底还是大意了。
  在婶母那儿,公孙筠秀就觉得双脚发凉,不过腿上放着手炉,也就没太在意。一路穿过冰雪回到自己屋里,炭火早就灭得差不多了,陆惊雷还开了窗,屋里已经比屋外暖和不了多少。被他抱着身上不觉得冷,可时间一长,两条腿却受不住了。
  公孙筠秀试着推了推陆惊雷,却没能推动他分毫。
  “你先放开我……”
  以为她又要拒自己于千里之外,好不容易得了片刻温柔的陆惊雷哪肯理会。公孙筠秀挣扎起来,膝盖疼得难受,整个人开始往下滑。
  “怎么了?”陆惊雷终于瞧出不妥来。
  这时,小丫鬟润莲去而复返,手里提着一篮木炭,战战兢兢地敲响了房门。
  “大、大爷,让奴婢进去加个炭火吧!小姐有老寒腿,不能冻的。”润莲怕得要死,能说出这些已经是她的极限。
  虽然她跟着公孙筠秀的时间并不长,但公孙筠秀对她一直不薄,再加上性子天生耿直,让她实在没法放着自己的主子不管,这才麻着胆子过来敲门。
  “老寒腿?”
  陆惊雷皱着眉头重复了一遍这个词。要知道,老寒腿和十五岁的小姑娘放在一起是一件十分少见而且滑稽的事情。
  公孙筠秀不语,膝盖疼得有点打颤儿。
  陆惊雷不再多说,一把将她抱到床上,然后自己跑过去开了门。可润莲连门槛都没踩到,陆惊雷接了木炭,就把她重新关在了门外。
  将火盆里的炭续上,陆惊雷拨弄了好一会儿,确定炭火燃了上来,才回到公孙筠秀身边。
  “给我看看你的腿。”他说。
  “怎么看?”公孙筠秀问了个蠢问题。
  不等她反应,陆惊雷抓住她的一条腿,迅速地脱下了腿上的靴子。
  “你干什么!”
  公孙筠秀羞得满脸通红,双腿乱踢想要抽出来。谁知陆惊雷力大如牛,一挥手便推得她往后一仰,倒在床上。身上穿得太多,公孙筠秀挣扎了好半天,才重新爬起来,将润莲为她精心梳好的发髻都折腾得松垮了。
  “别闹,让我给你看看。”
  陆惊雷神情严肃地将公孙筠秀的腿架在自己的大腿上,然后卷起她的裤管,露出膝盖后大手一捏,正经八百的样子跟悬壶济世的大夫似的,一时竟把公孙筠秀都唬得不敢动弹。
  “疼吗?”他手上用了点力。
  “嘶——”又痛又麻。
  陆惊雷右手往身后一摸,取下了挂在腰后的一个皮囊。拧开盖,酒气四溢。
  “这是虎骨酒,御寒最好。你如果能每天喝点,包你腿脚没事儿。不过现在将就着给你揉揉吧,应该有效的。”
  说话间,陆惊雷已经将那酒倒了一些在掌中,然后把酒囊塞到公孙筠秀手里,双手一搓,匀开了酒液,接着就大力揉捏起她的膝盖来。
  “疼!”
  强行镇压式的手法,直将公孙筠秀揉得眼泪汪汪,手里的酒囊都差点捏扁了。
  “忍着点,不疼没效果。”陆惊雷怕自己心软,低头不看她,把所有注意力都齐中在她的膝盖上。
  “真的好疼啊!”
  公孙筠秀捶他。先前还只是针扎式地疼着,现在已经疼得跟骨头都要碎了似的。她觉得陆惊雷根本不是在给她治腿,要她的命还差不多。
  “乖,忍忍。”
  将手里雪白小巧的膝盖揉出血液鲜活的红色后,陆惊雷还怕不够,连同纤细的小腿一同搓了起来。
  公孙筠秀闹了一会儿,发现疼痛的状态逐渐发生了改变,也就偃旗息鼓了。陆惊雷没有骗她,这虎骨酒的确有效。虽然刚开始痛得厉害,慢慢又变成火辣辣的烧灼感,但最后都化成令人舒适的热度。那感觉就像快要冻僵的人喝到一碗热汤,呼啦啦熨贴了脏腑,满足得只想叹息。
  “好些了吗?”陆惊雷侧过脸,问公孙筠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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