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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美人谋-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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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会我只给一次,但你们要牢牢记住,有时候一句随随便便的话、一个任性的念头,都会让人万劫不复。我所说的,没有一句废话,望你们牢记于心。”

    宋初一的声音无比温柔,却无端的透出一股肃杀,另两个人不由自主的屏息,“奴谨记在心。”

    宋初一也不想就如此简单的把事揭过,但两天之后就要出发去秦国,万一把她折腾的断胳膊折腿,路上带着也不方便。

    说完,她便起身返回寝房。

    子朝松了口气,“雅,先生是个磊落之人,跟着他即便远远比不上做贵女时,却比我们流落在外朝不保夕好得多。”

    子雅紧紧抿着唇,她生来是贵女,尊贵刻进骨血,子朝也一样,只是子朝能隐忍,能放得下,她却不能。

    “雅,你若是不愿意,阿姊便陪你一起走。”子朝握住她的手,声音低柔。

    子雅抬头泪眼朦胧的看着子朝,“阿姊。”她们才遭难不久,母亲惨死,子朝又重病昏迷不醒。子雅性子要强,一声不吭的咬牙坚持,但她终究还是一个未经历这么多苦难的贵族女子。

    “雅。那么多没有正妻之位的女子,不也照样能活?”子朝明白子雅的心思,她害怕的并非生活艰辛,而是像货物一样被人送来送去,这个权贵玩够了,便转手送给那个权贵。年轻貌美时,尚且能够用身体讨好主人,换得丰衣足食,一旦年老色衰,可想而知生活会有多悲催。

    至于得到长久的宠幸她们根本不敢想象,这世间有几个美人能像褒姒那样一笑倾国?就算是褒姒,倘若面对一个满脑肥肠的周幽王,恐怕日子也不甚好过。

    姐妹二人越想越是伤怀,竟在屋内抱头痛哭起来。

    宋初一回了房听见隔壁传来嘤嘤哭泣声,心想发泄一下也是好的。恰巧早上来传话的那名少年又过来了,她也没有闲暇去管那两姐妹。

    “奴是将军指派服侍先生的,奴名唤丹。”少年在宋初一面前跪下。

    一般的奴隶都不会有特殊意义的名字,“丹”有赤诚之意,显而易见,这名少年在砻谷庆心中颇有分量,宋初一多打量他几眼,“起身回话。”

    “谢主。”丹起身,以跪坐之姿面对宋初一,但上身依旧微微弓着。

    丹十六岁左右,目测身量与宋初一差不多,身上着半旧的布衣夹袄,眉清目秀,皮肤比一般奴隶要稍稍白皙一些,发髻整齐,露在外面的双手被冻得有些红肿,但清理的很干净,从头到脚无一处脏污,一个奴仆如此,令宋初一实在叹为观止。

    “你原来在哪里做活?”宋初一问道。

    “奴原是将军身边的侍书。”丹恭敬的答道。

    怪不得,小小年纪看起来与一般的奴仆不同,侍书必是选择家底清白、聪明能干、通文墨的奴仆,待遇与一般的家仆迥异,在将军府里说是官职也不为过,宋初一可不能随随便便就接受。

    她沉吟一下,起身道:“我先去见过将军,你随我一起去吧。”

    “是。”丹起身道。

    宋初一走出房门,才发觉那两姐妹还在继续哭,不禁烦躁的抓了抓大腿,吼道:“哭!哭她娘的有个鸟用!还不如省点力气想着怎么掌控男人!”丹被宋初一毫无预兆的咆哮吓了一跳,目瞪口呆的望着她,一时连规矩都忘记了。丹只见过宋初一两三次,印象中她总是笑眯眯的,很和气随性的模样,没想到竟这么大的脾气!

    宋初一对他的目光视而不见,抬腿便往主院走。

    她对丹没有掩饰的意思,这一趟过去,她料定砻谷庆不会把丹收回去,所以作为她的奴仆,一定要能够适应她的脾性才行。总不能为了迁就一个奴仆而改变自己吧。

    宋初一到了砻谷庆的院门口,还未开口,便有个须发花白的老人迎了上来,“怀瑾先生。将军在茶室,请随奴来。”

    “家老请带路。”宋初一客客气气道。

    “先生严重了。”老人微微笑着还礼。

    丹忍不住偷偷看了宋初一一眼,她现在温文尔雅的样子,与之前咆哮骂娘的凶悍简直判若两人,但又不像是装出来的温和。

    到了茶室前,老人通报了一声,“将军,怀瑾先生来了。”

    “请进吧。”砻谷庆道。

    丹候在廊上,宋初一进门便朝砻谷庆施礼,“将军抬爱。”

    “呵呵,请坐。”砻谷庆伸手示意。待宋初一坐下之后,便问道:“你瞧着丹,是否满意?”

    “将军调教出来的人自然不会差,只是如此将军岂不是身边无侍书?”宋初一道。

    砻谷庆叹了口气,“老了,我这有小半年都看不清字,又不耐烦听人念,留着他也无甚无处,不如跟着你有前途。”

 第63章 向秦国出发

    事已至此,再推辞便显得虚伪,宋初一拱手致谢,“既然如此……怀瑾就却之不恭了。”

    “先生出使秦国,想走哪条路?”砻谷庆转而问道。

    宋初一毫不犹豫地答道:“直接从魏韩两国穿过。”

    “什么?”砻谷庆大惊,道:“此时倘若走漏丝毫风声,不仅计策难以继续施行,先生亦有风险啊!”

    “将军以为从齐赵绕行会没有危险吗?”宋初一问道。

    晋国三分,本有了魏、赵、韩,这三国常常联盟去攻打别国,又常常因为一言不合散伙,分分合合实在是家常便饭,况且现在赵国内战胶着,正是好利用的时候,倘若魏王得知风声,以出兵帮助篡国为由,定能拉拢到势力为他劫人。

    既然哪儿都不能稳妥,又何必要绕道走冤枉路呢!

    砻谷庆仔细想想,觉得果然还是走魏国要好一些,“善,先生请放心,此事必然不会外传。”

    宋初一拱手,也并不说什么客套话,砻谷庆这么卖力是为了卫国,又不是为她。

    两人又说了一会儿话,宋初一便离开茶室,回了院中。

    公孙氏姐妹被宋初一吼了一顿,已经不再哭泣。

    子雅和子朝站在廊上等候宋初一归来。

    本来她自觉的无颜再见宋初一,也怕遭到冷遇,不敢再见宋初一,但子朝坚持要到廊下等候宋初一,子雅只好硬着头皮站在这里了。

    虽说她心里已经看明白,但就像自小作为贱民长大的孩子,不可能穿上华服便有了贵族气度一样,一时半刻,依旧无法真的把自己当作奴隶。尊严说重不重,但有尊严的人,却很难放下。

    “主。”两人屈膝行礼。

    宋初一道:“起来吧。你们收拾一下,两天后跟我走。”

    “这么快……”子雅忍不住抬起头来。

    宋初一淡淡看了她一眼,“你可以选择不走,一日之内我已经说过两遍,不想再重复第三遍。”

    顿了一下,宋初一继续道:“以你们的姿色,尤其是子朝,只要无足够的力量庇护,无论到哪里都是同样的命运,我不过是想和你们合作,我要给你们寻的夫主,定然是这世上难寻的大丈夫,但能否抓住他的心,便要靠你们各自的手段了。”

    宋初一好整以暇的看着她们,缓缓道:“话我已说尽,现在便决定去留吧。去,我二话不说,放人;留,就收了心思,一切听我安排,有本事利用在下的,也欢迎利用。不过利用不成的话,下场有多悲催,只有你们想不到,没有我宋怀瑾做不到。”

    子雅和子朝早已经商量过,于是齐声道:“奴等愿意留下。”

    “那就去收拾东西吧。”宋初一把籍羽的话也放在心上,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这两人不大可能是魏国斥候。

    因着是秘密出使秦国,所以宋初一并未同任何人告别,只在第二天的下半夜顶着凛冽的寒风出发了。

    宋初一第一件事情便是交代好众人,统一说辞。他们这次扮作齐国商队,做的是奴隶买卖,这一次目的地在韩国。由于天气严寒,恐江水结冰,不便走水路。

    越往西北,天气便会越冷,连滔滔黄河水都会结上厚厚的冰层,倘若非时节不对,走水路能够直接入秦,一路不停歇,一切顺利的话,半个月便能到。

    不过走陆路也有个好处,便是不会引人注目。

    行远路自然不能泊小舟,眼下越、齐、楚船只较多,往陇西过去,大型的船只会越来越少,行水路的话很容易便被人注意到。所以就算黄河不曾结冰,宋初一也不会轻易选择水路,眼下这种状况更好。

    因有宋初一要求,这次护送他们入秦的领头便是籍羽。

    商队中一切事务都由他统领。季涣和东弱也一起跟着过来了。

    四野茫茫,月明星稀。

    凛冽刺骨的寒风吹过,令旷野里半人高的野草翻出一层层幽暗的波浪,枯枝残叶,倒也别有一番开阔壮美的景象,但宋初一困的厉害,也没空去看,吩咐完事情之后回到车厢,她拥着被褥倒头便睡。

    睡的昏天暗地,不知今夕何夕,宋初一有些意识的时候,隐隐听见外面有个老人放声高歌。

    声音枯唾,被呼呼的大风吹的有些不稳,时而清晰,时而破碎。

    “哲夫成城,哲妇倾城。懿厥哲妇,为枭为鸱。妇有长舌,维厉之阶。乱匪降自天,生自妇人。匪教匪诲,时维妇寺……”

    声音零零碎碎的传过来,却是一首大雅。有人在旷野唱大雅也就算了,关键是这诗中的内容,令宋初一心底有种怪异的感觉。

    智慧男子创业能,有才女子乱国政。那个聪明女人啊,像猫头鹰发怪声。她有长舌善逞辩,产生邪恶埋祸根。大乱非是从天降,生自工馋此妇人。劝谏国王听不进,妇人内侍言必信。

    这首大雅,唱的是周幽王昏聩,听信妇言,她宋初一也是个女人啊!

    随着歌声渐渐靠近,宋初一飞快的将头发整理了一下,推开车窗,看向外面。

    一望无际的雪原与天相接,碧蓝与白雪相映,纯净不染一丝尘埃,空气清新而冷冽,宋初一咳嗽一声,眯着眼睛迎风看去。

    一个灰褐色麻布宽袍老者坐在牛背上缓缓而行,他须发花白,面容清惧,拢着袖子,怀里斜抱着一根桑木手杖。

    快要接近的时候,宋初一扬声问道:“老夫因何而歌?”

    老者看着宋初一,与商队缓缓错过,笑呵呵的答非所问道:“娃娃生的好面相!”

    “莫非是阴阳家?”宋初一喃喃自语。

    很多人说过宋初一面相生的好,她额头饱满,鼻梁挺直,乍一看来缺少了几分女子的柔美,所谓“生的好”不过是说她容易集天地之灵气,是福相。

    前辈子,宋初一吃的苦头当真不比那些奴隶少,也没少骂过那些夸赞过她相貌的阴阳家,不过自从重生之后,她觉得自己之所以吃了那么多苦头,便是为赞着福气渡劫。因此如今对阴阳家颇感兴趣。

    萍水相逢,宋初一还有要事,一切当小心行事,便不打算追上那老者攀谈。

    傍晚时分,风越发疾,天空中竟又飘起了雪,马匹隐隐有些躁动,口鼻中喷出雾花,车子在风雪里几乎不能前行。

    砰砰砰!

    宋初一的车窗被敲响,外面传来季涣艰难的说话声音,“先生,籍师帅问是否找个地方扎营?如此下去,马匹可能会被冻死。”

    宋初一呼啦一声拉开车窗,向外看了看,“你记住,没有什么籍师帅!像这样的事情由他做决定即可。”

    籍羽领军作战也有些次数了,且看他在宋国郊野的生存能力,也算不俗,这种小事情他定然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能省自己的力气便尽量省,这是宋初一一贯为人的准则之一。

    籍羽是看见前面有山丘,才会派人过来问,得到宋初一这样的回答,他便果断下令往山丘脚下去。这边的山不高,但好歹山脚下的风速会缓一些。

    雪天,暮色降临的极早,也极快,在快要接近山脚的时候,籍羽发现那处竟有微弱的火光跳跃,便抬手,喊了一声“停。”

    “季涣,带几个人过去看看,若有危险立刻传信。”籍羽从怀中掏出一支三寸长的短笛丢给他。

    “嗨!”季涣接了笛子,指了几个人,骑马往那边靠近。

    不久,几人返回,“是五个狩猎之人,偶遇一头雪狼,被重伤两个,奄奄一息。”

 第64章 雪狐更凶猛

    车队靠近山脚停下。籍羽开始令人找合适的地方扎营,稍作休息,等风雪过去。

    几辆马车里升了火盆,牛油灯光如豆。

    大雪纷扬,气候严寒,难得能在旷野里看见这么大的商队,附近几名猎者目光中流露出欣喜,踌躇了一会儿,其中一个身形高大的汉子起身,缩着脑袋在风雪中走了过来。

    那人距离还有两丈时,不等商队呵斥便顿住了脚步,大声道:“哪位君子可主事?”

    商队所有人的动作都顿了一下,籍羽上前两步,道:“何事?”

    “见过先生。”汉子向籍羽躬身行礼之后,才道:“某等在此猎白狐,不想遭遇雪狼,某的朋友被雪狼所伤,恳请先生让商队中的医者救他二人性命,某以一只白狐答谢。”

    商队长途跋涉,多半会有医者随行,即便没有医者,也会有人略通医术,药材之类的自是不会缺。

    白狐的内脏可以入药,皮毛亦是不可多得,它们行动敏捷,极难捕捉,即便捉到也不是幼小便是衰老,狐狸皮还会难免有些损伤,所以绝品的壮年白狐狸毛有时候可以叫价上千金,但也都是有价无市。

    汉子见籍羽意动,便连忙朝火堆那边招手。

    另外一个猎者连忙拎着一个布袋跑了过来。

    汉子接过布袋,伸手将里面还在乱动的白狐掏出来,走上前双手递给籍羽。

    似乎是一只还未成年的小雪狐,大约只有两只手掌那么大,在雪地的微弱反光下能看见这个圆毛的小东西四肢被布条捆起来,正在瑟瑟发抖,口中发出低低的呜咽声,听起来委屈极了。

    “这是何物?”砻谷不妄在马车上呆不住,便下来转转,看见了这个小东西,好奇的用手摸了摸。

    汉子见砻谷不妄衣着华丽,立刻答道:“公子,这是雪狐,等再养大些,皮毛可换黄金。”

    “这个我要了,籍大哥,付账吧。”砻谷不妄将雪狐接了过去。

    砻谷氏是卫国巨富,砻谷不妄自小含着金汤匙,挥金如土不含糊。白狐狸皮他倒是有两张,但还从未见过活的白狐,不禁嘀咕道:“我原以为是凶狠的猛兽,居然与小狗无甚区别。”

    籍羽无奈的摇了摇头,令人奔请医者。

    “多谢先生,多谢公子。”汉子大喜。

    籍羽借着微弱的光线仔细打量他,面上如野草般茂盛的络腮胡子,只能看见浓密的剑眉、一双眼睛炯然有神、体格是难得一见的魁梧健壮,心中暗赞一句,拱手问道:“像诸位这般重情重义的汉子倒也难得,敢问高姓大名?哪国人士?”

    “不敢当。”汉子连忙还礼,他见籍羽已经令人去请医者,便放下心来,答道:“某叫池巨,原是楚国人,如今四海为家,靠狩猎为生。”

    他话音方落,便听一辆马车里传出一声笑,接着便有个声音接口道:“壮士以狩猎为生多久了?”

    池巨听着这个声音十分年轻但心想对方既然坐在马车里,怕也是贵人,便如实答道:“不过小半年……”

    “怪不得。”车内的宋初一抚着榻上雪白的毛球,喃喃道。

    “老师此话何意?”砻谷不妄问道。

    宋初一笑道:“这可不是一只雪狐……”

    “什么?”砻谷不妄倏地坐直身子,面露怒色看样子就要冲下去找人算账。砻谷不妄买下这个东西送给宋初一做拜师礼,结果却并不是雪狐,他哪里丢过这样的脸。

    宋初一忙拦着他,“冷静!这是一头雪狼,喂养大了比雪狐也不差。”

    “雪狼?”砻谷不妄怔了一下,把那只瑟瑟发抖的小东西拎起来看了半晌,忽然哈哈大笑道:“我就说嘛,这东西怎的长的像狗,一点也不威风。”

    宋初一刚想夸他一句,便听他紧接着道:“雪狐定然凶猛。”

    外面众人憋着笑,籍羽干咳了两声,挥手让池巨随医者过去。

    宋初一额头冒出三滴冷汗,“不妄啊,这是雪狼的幼崽。”成年的雪狼体长半丈有余,体型巨大,比一般山地中生存的头狼还要大许多,凶猛异常,且耐力特别好,每一次追击猎物可长途跋涉四百里,一般动物即便不被它咬死,硬是拖也拖的累死了。

    这五个人恐怕并非是偶然遭遇雪狼袭击,而是他们经验不足,把雪狼幼崽当作白狐抓了,母狼不肯罢休。

    “籍羽!”宋初一扬声道。

    “在,先生有何事?”籍羽立刻走到马车旁边。

    “注意附近动静,防止雪狼突袭。”宋初一道。

    “嗨!”短短一句话,却让籍羽紧张起来。在雪夜遇到雪狼,比遇到普通狼群还可怕,它们通体洁白与雪无异,行路悄无声息,如果毫无戒备,说不定这百余人还不够它撕咬。宋初一看着榻上的小绒球无奈一笑,她这辈子与狼还挺有缘,出门便遇狼!

    想到上次的狼群,宋初一便想起赵倚楼。

    上辈子死在宋初一眼前的人多不胜数,连她能记住的都寥寥无几,若说她喜欢好看的男人,前一世,她也见过不少英年早逝的美男子,但未必能记忆深刻,但此时她却不得不承认,对赵倚楼的死耿耿于怀。

    原因其实很简单,宋初一很清楚。她是谋士,尔虞我诈,真真假假,真心难辨,但当她遭受一辈子最屈辱也最惨痛的失败时,一睁开眼,第一个看见的便是那个戒备心极强,却又轻易将全部信任都交付的赵倚楼。她明白,那样无所算计的交情,以后都很难再拥有了。

    宋初一遗憾没有对他赤诚相待,但如果时光再倒回,她依旧难以做到。

    “老师!老师?”砻谷不妄兀自说了半晌,却看宋初一在发呆,忍不住喊了两声。

    宋初一回过神来,听见床榻上的雪狼呜咽了两声,一点一点的往角落里挪,最后靠在车厢的壁角蜷缩成小小的一团。

    “这东西当真很厉害?”砻谷不妄看着雪狼笨拙怯弱的动作,不可置信的问道。

    “我估计这只雪狼才不到两个月大,恐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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