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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在这个旧金色宴会厅的角落里四处看,直到看见远处一个男人颀长的身影,没有着礼服,只穿了一身日常的深色西服,白衬衣敞着领口,没有系领带。看上去和酒会上那些因为超重或是健身而显得虎背熊腰的男人们截然不同。其他人红光满面,微笑,谈话,而他完全没有那种职业的表情。我几乎立刻就认出来,他就是花园里那个人。他手插在西裤口袋里,侧着头跟一个美丽高挑的女人讲话。我盯着他看,好像他是一株没有知觉的植物,他可能发觉了,回头看我,没有任何表情。不知道为什么,一种近乎于痛苦的失落的感觉涌上来。两分钟之后,我在盥洗室的镜子前面出声的对自己说:他不记得我了。然后若无其事的出来,心情如常。
刚刚回到宴会厅,那个人却从一个我没注意到的角落里走到我身边来,在我还没从惊讶当中恢复过来之前,问了几个似是而非的法律问题,然后跟我交换了名片。卡片上的名字是Lyle Ultan,背面是一个Logo下面的小字写着Greendale Park Hotel。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第一次没能在两分钟之内睡着,我翻身看着反射着晦暗月光的天花板,在黑暗里出声的念他的名字“L…y…l…e”,不常见的名字,我这样非英语母语的外国人,一不当心就会念成Lyre(竖琴) ,或者,Liar(说谎者)。
8) 荷花
第二天一早,我刚到公司即有鲜花送到,是几枝未开荷花和鲜嫩小巧的荷叶,插在一个细长的透明花瓶里。随花附上信笺,邀我一起吃午饭。署名是Lyle Ultan。因为这种花一般是越南进口的,我想自己一定是被当成越南人了。在白种人的眼睛里,亚洲人都是一回事。不过我在心里为他辩护,说实话,我也分不太清拉丁裔和英国…爱尔兰裔的区别。
整个上午过的忐忑不安,这在我身上是空前的。结果那个午餐约会却让我失望。1点钟,一辆酒店的黑色克莱斯勒轿车在办公楼下面等我。去的餐厅看上去有些冷落,地点是在离公司较远的一个街区,而我们聊得根本说不上投机,两个人都有种不知道该说什么的感觉。他举止绅士,但不殷勤,告诉我他在Greendale Park Hotel做管理工作,是个真正的旅行者。吃过饭,重新坐上那辆车身庞大的轿车的时候,我觉得我们没什么机会再见了,十分钟之后,在公司楼下说一句“Keep in touch”,可能就是我们之间的最后一句话了。
但事情却没有朝我想象的那个方向发展。车子开到公司楼下,他没有道别的意思,那段路不可以久停,他示意司机绕那个街区再开一圈。我说我今天超级忙,不能呆很久。他说,他也赶时间,下午就要去洛杉矶出差,要去一个月时间,但是有件事情他想在走之前做。我问,是什么,要不要我帮忙。他点点头,然后吻了我。
我有一点颤抖,心跳到胸口疼痛。但没有一丁点犹豫,我愿意让他得嘴贴上来,轻轻的摩擦我的上唇和下唇,分开它们,侧过一点头,带着一点复杂的欲望向更深的地方去,那天我穿着一件带点男式风格,使用袖扣的条纹衬衣,他的手把我的头发拢到一边,隔着薄而挺括的棉布抚摸我的脖子,脊柱和肩胛骨。一切都毫无理由,我第一次觉得自己原来可以这样舒展而柔软,完全没有戒备。当然我还是太害羞了,我的手放在自己的腿上,完全没有想到去碰他的身体。
我不确定那个吻持续了多长时间,我有点懵了。直到车转了一圈回到公司楼下,我就装的很急的样子,告别下车了。过后回想了一下很火大。那辆车不是那种大的limo,司机是可以看到后面的,当然那个司机一付见多识广的样子,当作没看见,可见是见多了他的这种艳遇。
这就是我和Lyle Ultan的第一个吻,a real passionate kiss。而我甚至不能说自己认识他。我知道他的名字,电话号码,知道他30多岁,大约6尺2寸高,我知道他在Greendale工作,但不知道他具体职位是什么,在哪所大学拿了什么学位,拥有多少产业。而通常的情况是,几乎每一个认真的约会对象都会在头1小时的对话里把这些问题交待个大概,至少要在第一次接吻之前说清楚。也许他根本不是认真的,或者是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墨守成规的圈子里,而且我也一直以为自己会这样中规中距的终老一生。
9) 唯一的U
我猜Lyle Ultan带我去那个落的餐厅,是为了不让人看到,甚至定位子用的也是假名。但讽刺的是,我们还是让人看到了。那天下午,在办公室休息区冲速溶咖啡的时候,前面提到过的那个鸡婆的男同事凑过来说:“你不像看起来那么乖,对不对?”脸上露出故作神秘的笑容。
我不知道他指的是什么,无辜的看着他。
他也看着我,作出一副我骗不了他的表情,“我得提醒你,Ultan是事务所的客户,而且,是你老板的老朋友。”然后在我反应过来,向他提问之前转身走了。
其实不用他说,我也知道我和Lyle Ultan之间的距离。有一种人,尽管不太典型,哪怕你不认识他,你也知道他不太一样,他说话的方式,他的口音比我通常遇到的各种各样的人都更加干净、清晰,他的动作和态度带着一点超然的味道,是比常见的露骨的优越感更加超然的超然。不仅仅缘自于金钱或是地位,至少不是几年十几年快餐式的金钱地位可以造就的。不过Rona,如果鸡婆男口中的老板指的就是Rona的话,这个我当做career icon来崇拜的女人和Lyle Ultan之间又有什么瓜葛?
Lyle Ultan离开的一个月我们没有通过电话。而与此同时,秋天来了,窗外的树叶逐渐泛出温暖的金黄色,有时候,风变得有些凛冽。他的名片放在我办公桌左手第一个抽屉的名片簿的最后一页。名字按照姓氏的首字排在我手机联系人列表U字头里面,有一段时间他是我唯一的U,直到一个同样U开头的日本名字加进去。
我没有太多的时间想到他,早晨或是傍晚,我步行20分钟,坐40分钟的地铁上下班,然后工作8小时,时常加班,打扮得跟马路上或是地铁车厢里的自食其力的年轻女孩子大同小异。但是,有的时候,尽管只是一些瞬间,我在路上走着,而风突然吹起,无数金黄色扇形的枯叶飞舞起来,旋转着落到潮湿的街道上,像电影慢镜头里那样缓慢优美,那样的时刻总是会有一个一个音节在我喉咙里堆砌,直到我不自觉地轻轻的念出来:L…y…l…e。
10) 早午餐
9月最后一个周末的早晨,我收到他发到我公司邮箱里来的一封邮件,只有几个字:I miss you。我实事求是的回答,me too。然后又是没有一点音信的5天时间,直到十月第一周的星期五,我收到一个快件,橙色盒子里一条藏蓝色的大丝巾,上面是颇有浮世绘风格的帆船图案。一封短笺,告诉我,他回来了。
我故作大方的给他打了个电话,纯然问候性质的,同时谢谢他的礼物。一份恰到好处的手信,选的既不轻也不太重。而他说,他想见我。
我回答得很干脆:“我不要跟你去吃晚餐。”
“为什么?”
“晚餐时间在曼哈顿找一个没人光顾的餐厅肯定更难,而且我还要记住不能在公开场合叫你的姓氏。”
电话里传来轻轻的笑声,“你误会了,从头到尾。La Table de Michel Joel是个好餐馆,定位子用的是我秘书的姓。”
尽管有点开心,我还是说:“Anyway,我不要跟你去吃晚餐。”我没有说下去,后半句话是:因为夜色里我可能会干一些第二天一定会后悔的蠢事。“我星期六早上在公园晨跑,我们可以一起吃brunch。”
“几点?”
“10点或者10点半。”
“10点半见。”他说。
于是,我们订下约会。第二天早晨,我跟一个同事一起去公园跑步。枫树叶逐渐红的层林尽染。那年雨水多,公园里的显得清清。早上天气,我穿了厚运动衣裤,带了手套。10点多的时候,有了些阳光,他坐在公园附近一个餐馆的露天座。看见我,不笑不说话,示意我坐下。
我没有吃早饭,慢跑了将近40分钟,两颊红润,饿死了,而且渴得要命。我拿起他面前放着一杯水,站着一口气喝完,然后气喘吁吁的跟他说,早上好。我一边坐下,一边叫waiter点菜。他看着我,我脱了左手的手套,右手被他拿过去,慢条斯理的摘掉手套,把我的手合在他的手上,他的手很大,手指细长,我的要小得多。
菜上来了,我吃的风卷残云。在那个年纪,我总是胃口很好,肚子饿的时候总是有点贪心不足。相比之下他要的量只能说是象征性的陪我吃一点,又让我私底下惭愧了一小下。我记得,当时的我总是为了类似的事情惭愧,直到后来渐渐发觉这个男人简直要成仙了,他和我想要的东西从来就不一样,至少,我从没有听到他说饿这个字。
吃完饭,我们在公园牵着手散步,在一条没什么人的林荫道上我们又吻了一次。他贴着我的耳朵说:去我那里。
11)“Fall” in love
事实证明,阳光下面,我一样会做出第二天一定会后悔的蠢事。
我没有想很久,真正在脑子里盘算的时间大概只有两秒钟。然后点头,没有丝毫犹豫。直到发觉他说的地方,是Greendale花园饭店30楼的一个套间。种种迹象表明,他想要的恐怕只是一段东方风情的Fling,不过,我想要的也不太多。
所幸那个套间属于行政公寓,而非普通客房,我想象中在众目睽睽之下跟他走过酒店大堂的场面并没有出现。单独的lobby,只有一个英国管家似的老头儿远远的跟我们点头致意,非常有专业精神的没有任何特别的表情,专用电梯直达30楼。房间很大,装修是简朴硬朗但追求质感的都铎风格,四处纤尘不染,没有任何私人物品摆在可以看见的地方,厚窗帘已经拉开,但是阴天午后的光线穿过白色窗纱依旧县得晦暗。
他引我进去,在起居室的落地窗前面,双手捧起我的脸吻得很温柔。而我的目光越过他的肩膀,穿过卧室敞开着的门,落到那张king size的床上。然后说了一句很有分量的话——it’s my first time; I think you should know。
这个老江湖明显愣了一下,然后回了一句更有分量的,you know what you are doing; don’t you? Are you sure?
不管他是怎么想的,我要说的已经说了。我回答,definitely sure。 然后就动手把他衬衣解开了。
他房间的用的是蛋壳色丝的床单,事后,不出意料,那床单算是毁了,他的衬衣团在床上,也弄到一点血。我淋浴,然后干脆的拒绝了晚餐邀请,穿衣服走人。但是,地铁里车轮和铁轨摩擦发出尖锐的金属声,车厢里人们交谈的声音,脚步声,风的声音,所有东西都随时可能让我想起他的身体和抚触,让我闭上眼睛,一瞬间麻痹。我没有别的经验可以比较,不过我确信这样的感觉是不同一般的,那个时候的我还不懂得若即若离的诱惑,自始至终,我的身体似乎悬浮在床单上方5公分的地方,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加紧贴他的身体,没有缝隙,融化进去。
到家不过5点多。我不愿意再去回想下午的事情,打电话叫了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加夜游。两个是从前法学院的同学,如今也在纽约工作的,另一个就是Nick Tse。在一片叽哩咤啦的聊天声和喧闹的音乐声中过了整个晚上和上半夜。到家已经是凌晨。睡觉前看到手机上两个未接电话,一条消息,之前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一点都没听见: You are gorgeous。 It’s the best I thought I could ever have。 Call me。
我很简单的回了一条:send me the laundry bill and don’t contact me anymore。 心想,都结束了。
12)微笑
我脱掉衣服,穿着胸罩内裤站在盥洗盆前面刷牙,浴室里淡黄色的旧日光灯管发出嗞嗞的声音,好像鬼片里常见的恐怖场面的前奏曲。我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一个月之前刚刚过掉24岁的生日,五官和身体仿佛还站在一条微妙的分界线上面,成熟了,有的时候甚至显得锋芒毕露。同时又有一点稚嫩的东西挥之不去。我猜这正是吸引Lyle Ultan的地方,因为除此之外,我再看不到什么特别的东西了。而这一点稚嫩,我不知道可以保存多久,一年还是两年,或者下一个春天来临的时候就会消失殆尽。毕竟生活对于我来说既现实又紧张,我要挣钱糊口,要顶风冒雨,要拿超过5公斤重的文件和电脑,要赶在地铁门关闭的前一秒钟挤上去。
我对着镜子撇撇嘴,反正结束了,多想无益。至少到此时为止,我还算是占了上风的。我像往常一样跳到床上去睡觉,甚至有点得意。结果却根本睡不好,直到天麻麻亮的时候才浅浅的睡着。8点钟随便怎么都睡不着了,穿了衣服下楼。买了早餐和杂志走回来的时候,发现楼下停了一辆黑色Porsche; 我住的那个街区租金便宜,都是比较穷的,这么Fancy的车从来没见过。我走过去的时候,车门开了,Lyle Ultan从车里出来。依旧是不笑不说话,给我一张纸。
酒店洗衣房的账单,居然真的是laundry bill。我也面,低头从零钱包里拿了8刀给他。他接过钱,把我手也握住了,拿到嘴边亲了一下。然后,笑了。我有种印象,他很少笑,在此之前至多是稍微动下嘴角,就算个笑了,一般情况是连这样也没有的。而这次是完完全全的一个大大的微笑,不管他实际上是怎么样的人,他笑得温柔而腼腆。
“这是我最后机会对不对?我不会错过的。”他说。
“你怎么找到这里的?”
“贵所的Business Contingency Plan做得不错。”
TMD我在心里暗骂,不要让Rona知道了,问他:“你想让我丢掉工作是不是?”
他说绝对没那个意思,走近一步,伸手抱住我。有的事情就是这么奇怪,几乎陌生的人,却是熟悉亲切的身体动作。我抬头看着他,叹息似的问他:“那你想要干嘛?”
“试试看互相了解。”他回答。
“这好像不是One night stand,哦不,one afternoon stand的必要步骤。”我笑着说。
“究竟是什么让你这么想?”他装作烦恼的样子。
“第一次做爱在酒店房间里,我甚至还不知道你住在哪里。”
“我就住在那个酒店房间里。我是个真实的Hotel kid。” 他打断我,把一个吻印在我的嘴上。
13) 东汉普敦镇
Hotel Kid,斯蒂芬?刘易斯的童年回忆。我记得曾经在书店草草的看过封底的书评,似乎是个洋洋大观,纸醉金迷的世界,对于一个在里面度过整个童年的孩子,这种生活,是即使在大萧条时期也呼之即来、享用不尽的冰激凌圣代。但对于一个三十几岁,对美食没有多少热情的男人来说,恐怕就远没有这么简单了。
“我是不是应该买斯蒂芬?刘易斯的书来了解你?”我嘲笑他。
“我没有那么老,童年也不在时代广场。”他回答,想了想说要带我去个地方。
我说好啊,看着他,带着饶有兴趣的表情。我会跟他去,不管是哪里。我上车,坐到副驾驶为上去,像是自言自语:“反正最坏的也已经发生不是吗?”
“最坏的?我以为是最好的。”他说,坐到我旁边,发动车子。
最好的或是最坏的,对我来说其实并没有什么两样。很久之后,我才意识到,尽管留长发穿裙子,生活正派,但有些地方,我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女孩子。正因为如此,念中学的时候,我才会对教导处主任关于女孩子要小心谨慎的训诫嗤之以鼻;正因为如此,我面对他作出的一个又一个愿赌服输的决定。我长了一个男孩子的脑子,抢来一份男孩子的工作,在很多方面,我并不是完全属于第二性别的。
Lyle Ultan说的地方是滨海的东汉普敦镇。一路上,他的右手如果不在排挡杆上,就在我身上。而我在每一个遇到红灯的路口和他接吻,让一切看起来越来越像一场彻头彻尾的艳遇。
两个多小时之后,到达东汉普敦镇地界,天气晴朗,秋意已浓,车道上落叶缤纷,这个夏天喧闹的避暑胜地已经好像一座空城。继续朝海边开,直到车子折进一座白色别墅。他告诉我这是他父母的房子,他小时候有几个夏天在这里过。二楼的大露台可以看见的空无一人的沙滩和灰白的海水,屋后的游泳池水早已放空,池底落了不少枯叶,屋子里的家具蒙着白布,显得荒凉萧瑟,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一切都很完美,对一场彻头彻尾的艳遇来说。
他说有东西要给我看,而我困的要死。前一天晚上的瞌睡全上来了。于是他给我铺床,帮我脱衣服,我不要听他说话,把脸和身体一起埋在一堆蓝白相间的被子里,一分钟之内睡得熟的不能再熟。再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我一个人在床上,旁边放着一本黑色丝绒封面的旧影集。我坐起来,拉过一个胖枕头垫在背后,翻开第一页就忍不住笑起来——童年的Lyle Ultan,不确定是多少岁上拍的,但肯定不超过十岁,穿条纹游泳裤戴着游泳眼镜在海滩上的,穿着Ivy league的运动衫骑脚踏车的……
微笑在我脸上,同时也在心上越堆越多,多到觉得温热的沉重。接下去,一张只有一个面孔的特写,让一点点不知道来由的眼泪不自觉的沁出来。那是一个棕发的小男孩照片,朝照片外面吐着舌头,那表情好像在对着全世界吐舌头,说:去你的。
我直到第二天才想起来,那种刺痛的熟悉的回忆的感觉来自于我4岁或是5岁的时候拍的一张照片,照片里的我做着和他几乎一模一样的表情。不同的只是,他在东汉普敦的海滩上,而我是从上海静安公园一棵梧桐树斑驳的树干后面探出头来。想起来的那一瞬,我兴奋的要命,终于找到了我们之间一点相同的地方,而且这个相似点不是今天的,是许许多多年前,那个时候的我们都更单纯、更快乐,仿佛在许许多多年前我们就注定会相遇。那天晚上,我打电话回上海,让我爸爸从我小时候的影集里找那张照片,寄给我。不过短暂的魔力在等待国际邮件到来的那几天里逐渐消失了。我和Lyle,仍旧是深不可测的鸿沟两边的两个人。
14)近在咫尺的星球
Lyle没有看到那一点莫名其妙的泪水,而且自始至终也不知道我流过那么一点点眼泪。他走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