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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物语-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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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夏天,她不比别的女人穿得多,一件白色(至少偏白)的无袖衣衫,胸口低到即使看不见也能感觉到乳房的存在,哪怕她的乳房不算大,但与她的体型吻合。我热爱着乳房,并和其他男人一样喜欢大,这不单纯是黄色的念头。乳房意味着一切,至少意味着一切的一半。    
    我走到离她隔着一张桌子的桌子前坐下,侍者过来,我要了一杯啤酒。她的桌上也放着一杯啤酒。在她的右边,离我更远的地方,有一架钢琴,钢琴旁边一个女孩在唱邓丽君的歌,她的头发披在肩上,微微卷曲。酒吧的灯光不太亮,我仍看见她一脸病容,或者一脸憔悴。使我惊讶的是,她的歌喉与她的年龄反差很大,低沉而哀怨。后来我才知道,她已是本市小有名气的酒吧歌手,她叫竹子。    
    我昂起头喝完最后一口酒,侍者朝我走来,他举着的盘里放着一杯啤酒。很聪明,我想,你也看得出我绝不是只喝一杯啤酒的男人。他弯下腰说,先生,这是那位小姐请您的。    
    我感到我的心动了一下。    
    她朝我举杯笑了笑,我也举起杯和她遥碰。接着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她把脸转向舞池。我们都一样,面向舞池是一回事,看不看跳舞又是一回事。像我这样的男人当然是很有魅力的,否则一个素不相识的漂亮女人怎么会请我喝酒呢?既然我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那么理所当然应该请她跳一曲舞,作为对她请我喝酒的回报,也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的风度。我招来侍者,你去给她说,我请她跳一曲舞。侍者回来后弯下腰,她说不。    
    我感到我的头嗡了一声。    
    这怎么可以呢?打死我也想不通。你去问她为什么?侍者回来后弯下腰说,她说她只想请您喝一杯酒。侍者的声音很低,表情麻木,我却听出了笑的味道。    
    他妈的,你请我喝一杯酒算得了什么?我喝了你的酒,难道就这样算了吗?你去说,我也请她喝一杯酒。侍者再次回来的时候脸上已经公开挂起了笑容,她说谢谢,下次吧。    
    她付了钱,挎上包,从舞池往外走时也许看了我一眼,还笑了笑,我没有看她,是为了男人的尊严对她不屑一顾,还是羞愧而不敢抬头,连我也说不清楚。在我的记忆中,她身材苗条,走路时没有发出鞋底敲击地面的声音,她简直是飘出去的。真是柔弱无骨啊,小婆娘。    
    我一向心胸宽广,在公司从不与人争执,老总交待的工作我认真完成,偶尔也提一些建议。我相信老总比我考虑得多,但这不重要,我提建议,说明我关心公司,哪怕我的那些建议是从老总们的谈话中东拣一句西拣一句拼凑起来的。    
    我一向心胸宽广,但小婆娘请我喝酒的那个晚上,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睡。我提醒自己,不就是一个陌生的女人请你喝了一杯啤酒吗?这是小事,小得不能再小,就算一个陌生的女人请你跳一曲舞,而且贴得很紧,那也没什么大不了。    
    隔了一天,也就是星期三,和星期一那天一样,我加班到晚上8点,感觉很累,想找一个清闲的地方坐下来,喝一杯(或者几杯)啤酒。我走进红狐狸酒吧,越过跳舞的人,我一眼便看见了她,她仍然一个人,仍然坐同一个位置。所不同的是星期三的人比星期一的人多。我找了一张空桌坐下来,要了一杯啤酒。我和小婆娘之间隔着三张桌子,而三张桌子都有人。我正对她而坐,我承认我想看她,人多最好,我可以无所顾忌地大胆地从隔着我们的头与头肩膀与肩膀之间看她。她穿了一条白色(至少偏白)的短裤,短到露出了整个膝盖骨。她的腿饱满而修长,手臂虽然没有腿白,看来更加细腻。    
    我喝完最后一口酒,侍者过来放下一杯啤酒说,先生,这是那边那个小姐请您的。不需要他指哪边,我敢肯定是小婆娘,这是她惯用的伎俩。而她面向舞池,始终没朝这边看,好像压根与她无关。我曾经说过要请她喝酒,看来是不行了,这未免有模仿之嫌,显得我这个很有魅力的男人没有一点创意。我曾经请她跳舞,被拒绝了。在酒吧,除了喝酒跳舞还能干什么?当然还可以听竹子唱歌。突然,灵光一闪,我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主意,这使我激动不已,这个绝妙的主意说穿了很简单(而往往越是简单的越容易击中要害)。我拿出一张名片,是啊,一张名片,既礼貌又表明身份。我看见她从侍者手中接过名片,两肘靠在桌上,看了很久,然后侧身拿过包将它认真地放了进去。整个晚上,她都没朝这边看一眼,付了钱,挎上包,就走了。    
    躺在床上我想,她和我一样,也是在某个公司或某个单位担任重要的职务,担任重要职务的人工作都很忙,工作之余都想轻松一下,喝上一杯(或者几杯)啤酒。    
    星期四我出差,时间为一周。说是出差,其实并没有离开本市,公司决定老总们(包括几位担任重要职务的人)到花园宾馆住一周,前三天集中研究方案,后四天分别接待几批客户。一切顺利。到星期一的晚上,我和老总正陪两位女客户坐在花园宾馆的酒吧,9:30左右,我的手机响了,我起身说对不起,然后走到外面。屏幕显视,这是一个我不熟悉的电话,按下OK键我说喂——,大约过了两秒钟,对方也说喂——。是个女人的声音,我说你好,对方也说你好,我说请问您是哪位?对方说你猜。我的头脑迅速转动,从熟悉的人甚至到名片,想到名片,灵光一闪,我说我知道了,你是小……是请我喝酒的那位小姐。她说是吗?幸好悬崖勒马,我没把婆娘二字说出来。她说喂,怎么没见你来喝酒呀?摆开了一副聊天的架式。可是我还在工作,我不能把老总和客户扔在酒吧里。我说是啊,工作很忙。她可能从我的语气中听出了什么,说好吧,不打扰了,您继续忙。我说好的好的,再见。她已挂上了电话。    
    星期三是我们在花园宾馆的最后一晚。大约9:30分,我的手机又响了,我走出酒吧说喂——,对方也说喂——,我一听是小婆娘。虽然头有些晕,我想,好,你不是想聊吗?今天咱们就好好聊聊。她说怎么,还在忙?我说没有没有,哪有这么多忙的。她说哎呀,你不在这个酒吧喝酒可有多无聊。小婆娘越来越离谱了,她的口气明显有调侃的意思,她是在拿我寻开心。我正要咬牙切齿反唇相讥,我一向宽广的心胸起了作用,一个陌生的漂亮女人拿我寻开心有什么不好?何况她的声音很好听,有时清脆明亮,有时嗲声嗲气。我告诉她我在另一个酒吧喝酒,都喝醉了。她(生气的)说那你去喝吧,挂上了电话。    
    星期四,我们回到公司,老总说辛苦了,明天你就不到公司来了,休息休息吧。确实有些辛苦,回到宿舍,我倒头便睡,一直睡到晚上9点才醒来。我想起了红狐狸酒吧,想起了小婆娘。也许等一会她会打电话来,会说你不在这个酒吧喝酒可有多无聊。我就说好吧,你等我过来。    
    9:30分,电话没来,40分、50分,还是没来,10点了,我想起她给我打的两次电话都是同一个号码,于是我从手机中查出号码并拨通了它。喂,这里是红狐狸酒吧。一个男人的声音。我说请问你是谁?他说我是这里的服务员,请问先生您找谁?态度很好。我说请问……有一位小姐在吗?他说你找的是哪位小姐?我说就是经常一个人坐在吧台与舞台之间的那一位。他说啊,你说的是那位小姐呀,对不起她今天没来。我问她是不是经常到这里来?他说是的,经常来。我问一般什么时候来?他说一般星期一三五来,二四六不来。我问二四六肯定不来吗?他说肯定不来。我问一三五肯定要来吗?他说一般来说是这样,一三五都来,但有时星期一来,星期三不来,有时星期一不来,星期三来,但星期五肯定要来。我问你是说星期一、三不一定来,但星期五是肯定要来的?他说是这样的。我说好吧,谢谢你。他说不客气。    
    明天是星期五。星期五、小婆娘、红狐狸酒吧。    
    我差点笑出了声,我这辈子还从来没有把小婆娘三个字叫得如此意味深长,并且有点甜。    
    白天,我刻意装扮了一番,晚上9点我推开了红狐狸酒吧的门。我低着头走进去,我相信这风度绝不比昂首挺胸逊色。行走中我看看右边,再看看左边,然后平视前方。穿过跳舞的人,那张本不该空着的位置却空着,小婆娘不在。我的这一番做作全他妈白费了,就算酒吧里所有的人都关注我又有什么意思?我认为受到了愚弄,明明是星期五,小婆娘凭什么不在?我让自己冷静点,说不定我来早了,人家还没有到,这完全是可能的。我在那张空位旁边的空位前坐下,要了一杯啤酒。竹子正在唱邓丽君的歌。    
    


第一部分克莱因蓝的爱情

    到10:30,我已记不清喝了几杯啤酒,我想拍桌子发火,质问今天是星期几?小婆娘到哪里去了?侍者说也许她有什么特殊的原因确实来不了。我一听,他就是那个与我通话的服务员。什么特殊的原因?不来又怎样?来了又怎样?不外乎再请我喝一杯酒,再在电话里说一些不三不四的话。小婆娘,你若再请我喝酒,然后又若无其事地一走了之,这可办不到。我非要跟踪你,一直跟到你的住处,你不让我进去我偏要进去,并且粗暴地举起你扔到床上,你的那点衣服不就三两下的事,我将牢牢地控制住你,总之一切都不遂你的愿。这怨谁呢?我从没干过这种事,也没有暴力倾向。当一个女人含情脉脉地说,我要。我的动作自然会慢下来,自然会温柔起来。而真正的高手应该是刚中有柔,柔中有刚。这怨谁呢?    
    不过,我相信服务员的话,相信特殊的原因。在下个星期五,在下一篇小说中,小婆娘,你绝对跑不了。    
    (吉木狼格)    
    克莱因蓝的故事    
    在你沉默的服饰里    
    飞舞成    
    逃跑的水晶    
    让我怎么说好呢?    
    唱机里呲啦呲啦着“没有爱的爱情”,老爵士。克莱因蓝是个老掉牙的爵士酒吧,反复放着老掉牙的传统爵士乐,还有一个老掉牙的老板,永远是老掉牙的浑身黑衣。    
    我一周一次去“克莱因蓝”酒吧写作我的长篇小说《逃之夭夭》。除了写作,我只对黑衣老板说话,他从不应声,只是默默倾听,这让我安心。在他沉默的服饰里,闪烁着安定的水晶。    
    我很少写爱情故事,面对自己的故事,我习惯性选择回避。所以,如果你觉得你读到的故事是真的,那么它很可能是假的。反之亦然。我的小说和我对他的倾诉总是交替进行,有时候连我自己都分辨不清哪些是小说故事,哪些是我自己的故事,这样我感觉更安全了。小说的女主角叫简妮,她小时候叫米亚,一只神秘的猪叫桃子,陈重是简妮的初恋情人,他是美术老师。后来出现了老男人蔡一达、JUNE、爷爷,诸如此类……    
    “故事从一本玻璃书开始。”我说话声音很小,小到周围根本无人察觉。    
    ——我在书店闲逛,男友叫我过去,一本玻璃封面的书,关于爵士乐,我当时很喜欢这种老龄音乐,于是就买下了。书很精致,作者叫W。    
    在买书的几星期前,我的一个远方的女友写E…mail问我是否需要一本书,说是她朋友写的,她打算寄一本给我。    
    书买回家里,突然觉得有种熟悉的感觉,于是再次询问女友,她当时打算送我的书叫什么名字。结果就是这本玻璃书。她说既然我自己已经买了,她就不寄了,省却麻烦。    
    ——那书有一种魔力,让我骤然陷了进去。作者说话的腔调、他生活的气氛、故事中的若隐若现的女子,还有就是像谜一样的作者本身。好几天,我都沉溺在虚构的情绪中无法自拔,这让我联想到女伴读村上春树小说时的切身感受。好吧,如果能认识作者的话,那该是件美妙的事情吧?而且事实上,我很容易就能认识他,因为他是女友的朋友啊。    
    ——那年我19岁,W已经31岁了。我在女友的回信中收到了关于W的足够全面的个人信息。感觉像是相亲。没错,后来W他也这么认为。他说怕和小女孩沟通有代沟问题,我实在只是一个小女孩啊。我有了他的手机号码,我总是在很尴尬的时间,譬如凌晨3点11分发一条短信给他,打一些莫名其妙的句子,当时他确认我是一个多愁善感的文学女青年。或许直到今天,我都无法否认这个评价,不是吗?    
    “今天就说到这里吧,我下周回来继续告诉你。还有,我的小说已经过万字了。”我同黑衣老人告别,然后回家。    
    其实,我在“克莱因蓝”从来不动笔,我只是在酝酿情绪,好回家后猛敲键盘。发呆半小时,和黑衣老人说话半小时。我的小说写得很顺利,在这个暑假,应该可以完成上部,7万字左右。下部的构思也基本完成,开学后的两个月内应该可以完成。    
    “你好,我又来了,继续上次的故事吧。”我轻轻地坐在了黑衣老人的对面。    
    ——起先,我发的短信他很少回,我也为此难受,只是觉得偶尔调皮地惹他一下非常有趣。终于有一次,一时兴起,我给了他一个电话号码,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多余的话。在我的计划中,只要是人,都会好奇,尤其是一个陌生男人对一个陌生女人。我让电话响了三声,稳定自己的情绪后,用最柔美而冷漠的声音回答对方:哦,我想您可能打错了,这里没有这个人。接着,很客气地回答了电话里男人的好几个问题。我真的非常努力克制住不让自己笑出声来,那是一种初到神秘花园却不能喧哗的谨慎态度,因为花园的主人或许会察觉到一切。第二天清晨,我给他发了短信,问他昨夜电话事件,还有,接电话的女人声音好听吗?他恍然大悟叫我小调皮。他后来告诉我,是我的声音强烈地吸引了他,而不是之前奇奇怪怪的那些短信。后来后来,一切似乎很完美,我和W通过一根很细又很长的电话线开始了一场漫长的恋爱。不过现在想来,那时候的感觉并非爱情。甚至后来的相处也都不是,我爱上他,从他离开后开始。    
    ——终于,他说要飞来我的城市看我,两个小时的距离。我说如果那天下雨,我们同在一把伞下,情节是否很老套?他说不知道呀。是呀,他说话带很多语气词,如“嗯、呀、咯、哪……”,还有就是许多模糊的回答,“不知道、没关系、随便……”,这种模糊其实是一种迷人的冷漠。他到上海已经是晚上了,他在F大的门口等我,天气不算很冷,我记得我穿着F大的带后帽的闷紫色棉绒服,我从来没有那么像过一个大学生。他高而瘦,因为瘦显得更高。黑边眼镜,长相并不十分吸引我。    
    “你和书里的你不像。”    
    “好冷啊,我们去哪里呢?”    
    “这里附近有一家小酒吧,叫克莱因蓝。”    
    “走吧。”他背着一个黑色大包,看上去很学生气,实在不像30多岁的男人,顶多26了。这或许是我之所以觉得他不像书中的他的缘故吧,书里的男人给我苍老的感觉。后来明白,那感觉是对的,因为苍老而显得无比冷漠,但正是那致命的冷漠,叫我欲罢不能。    
    “就是我们现在坐着的这个小酒吧。”我对黑衣老人强调道。    
    ——他没吃东西,显得很饿,于是随意要了三明治和饮料,我喝了一杯味道很怪的奇异果汁。他抽一种叫“白鲨”的烟,打火机是双鱼座标记的。“我们的星座是最般配的。我是天蝎,你是双鱼。”“可我印象中,我伤过好几个天蝎女孩子的心。”“是吗?我不介意。”然后我们彼此对视傻笑起来。之所以是傻笑而不是眉目传情的会意一笑,因为当时我对W可以说是很熟悉又很陌生,但没有火花的感觉。熟悉是因为在虚拟世界里,我们通过声音和文字缠绵悱恻过,陌生是因为,我的确是第一次和这个男人见面。他的眼睛鼻子我从来没有看过。    
    “我的叙述尽量平静而冷漠,因为我希望自己对这段感情已经无所谓了,当我作为一个故事去谈它的时候,还有什么好伤感的呢?”我不知道我干吗假惺惺地同黑衣老人解释这点。我是那个在化装舞会上带着假面缓缓走向舞台中央的女人,而我的手始终指着我的面具,似乎在提醒人们什么。    
    我的长篇里,简妮消失了好久,不相关的人在寻找她,关系紧要的人却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无法否认,那实在不是一个很好懂的故事,无法通俗起来的故事。    
    “你为什么总是一身黑衣?你从来不说话有时候让我满意,但多少也让我好奇……算了,我不该问这些愚蠢的问题,我继续把故事讲下去。”这次,我和黑衣老人并肩坐在一张很舒服的烟红色沙发里头。    
    ——这样窝在沙发里真舒服,很容易让我想到他曾经说过的感动话语。因为我的宿舍不方便外人留宿,所以他送我回F大后,他还是必须离开,找地方落脚,本来他朋友帮他安排好了住处,不过好像那天出了点意外状况,总之,在很冷很黑的夜里,他流浪街头了。一个陌生城市的冰冷的街头。与此同时,我正和同宿舍的密友说着和他的见面,有点小女生的炫耀却好像还没有沉迷的迹象。突然,短信响起:“我在寒冷的街头流浪,觉得你是我来到这个陌生城市的惟一理由。”收到这样的甜蜜话语当然很得意,我还朗读出来跟女友分享。可见那时我并没真把这话当宝贝藏着,而是像孩子得到一个最新最酷的玩具一样拿出来和同伴炫耀一番。    
    ——后来的一星期,我有时间就去他落脚的大楼房间,一来是可以和他在一起打发无聊时光,二来,也算是进一步培养感情吧。如果是早上去的话,我一定会买一些热的早餐过去,然后一手送到依旧睡眼惺忪的W的手里。说起他的手,那真是一双绝顶性感的男人的手。大而瘦,骨感到每根关节似乎都长在一个特别的位置上,但看起来,那手又好像没有任何怪异之处。只是,当那手紧紧握住我的手时,那些特别的关节好像总能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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