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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站在原地看着她清瘦孤独的背影,深深叹了口气,大步走过去抱起她:“我不会趁人之危。”
洛秀看着那人抱着宋锦的画面,瞳孔骤然一缩,手指下意识紧攥成拳,一股无形的冷气在四周蔓延开来。
沉香忍不住打了个哆嗦,看着洛秀阴沉的一副要和对方拼命的架势,小声提醒道:“宋小姐的工作是演员,像是搂搂抱抱啊是最平常的了,以后可能还会有接吻啊,床戏啊……,您要理解她的工作性质。”
言外之意就是,主子啊,您得习惯啊……要不然以后还不得成醋坛子。
洛秀冷冷瞪了他一眼:“要你多嘴。”
沉香缩了缩脑袋,是他多嘴了,但是主子您可不可以不要一副怨妇脸色啊,看的他一个下属都有些心酸啊。
他家主子为了宋锦,真是一次次的突破下限。
洛秀忍着冲过去把两人分开的冲动,深深的望了眼,冷哼一声甩袖离去。
再看下去非得呕血不可,索性眼不见心不烦。
艾草把手机忘宾馆了,趁着一点时间跑回宾馆去拿,回来的路上却见到一个长的非常英俊的男人,艾草发誓,绝对是她二十多年人生里见过的最帅的男人,比电视上那些所谓的校草男神之类的帅多了,根本就没有可比性好吗?
艾草看呆了眼,直到男人已经走了很远,艾草才从花痴状态回神。
天哪,这个男人是哪个明星吗?为什么她从未见过,这脸要在娱乐圈绝对的男神的男神级别的,无数的女人要沦为他的脑残粉了。
只是那男人也太冷了点吧,看都没看她一眼,完全把她当空气了。
不过艾草倒没有因此有什么不满,绝顶帅哥嘛,总是要有些风骨的,这才配得上他那张脸。
中途补妆的时候,艾草就在旁边给宋锦八卦起来了,“你是不知道他长的有多帅,不行啊,想想就受不了了。”说着说着这丫头就捧着脸犯起花痴来。
宋锦闻此挑了挑眉,心头浮起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让艾草念念不忘花痴的男人,就是洛秀。
心底冷哼了声,走之前答应她好好的,没想到食言而肥,竟然还是溜出来了。
不知道他刚才有没有在这附近,看到自己拍戏了吗?
这个男人,不知道自己长的有多妖孽吗?还敢出来祸害人家小姑娘。
心底想着,嘴上却淡淡道“也太夸张了吧,你这是几辈子没见过男人?”
艾草嘿嘿凑近宋锦,“俺也只是花痴花痴罢了,有自知之明的,那样的极品帅哥只有你这样的绝世美女才配的上,啧啧,你们两个要站一起,那绝对亮瞎人眼啊。”
宋锦眼角抽了抽,这丫头,到底会不会用词,什么叫亮瞎人眼?
中午,宋锦提了两份盒饭回了宾馆,宋锦刚进房间,就看到背着她站在窗前的洛秀。
“我给你带午饭了,过来吃吧。”宋锦招呼他。
洛秀站着没动,宋锦以为他没听到,又说了一句,这次洛秀依旧纹丝不动。
宋锦忍不住怒了:“你聋了还是哑了,我问你话呢你没听见还是装听不见?”
“我不饿。”洛秀忽然开口,声音倒是听不出什么情绪。
“不饿拉倒,我自己吃。”宋锦坐下来拆开饭盒,虽然不算多美味但也算能下咽。
洛秀忽然转身走到宋锦对面坐下,拿过剩下的一份拆开,看到里边的饭菜下意识皱了皱眉。
宋锦看他那样子笑道:“你不是不饿吗?现在这是怎么回事?”
“我说不饿又不代表我不吃。”洛秀掰开一次性筷子,夹起一块土豆放在眼前看了看,就是不往嘴里送。
“你一个大少爷当然吃不了这简陋的便当了,恐怕你家里的老鼠都吃的比这好多了,别勉强自己,我不会笑话你的。”
洛秀哼了声:“谁说我吃不了,我连死老鼠都吃过,这算什么。”话落张开嘴就把土豆送进嘴里。
使劲嚼了几下,宋锦看着他那纠结的眉头,忍不住勾唇,他这是和谁置气呢,到底是养尊处优的大少爷。
洛秀忽然丢下筷子,捂着嘴咳嗽起来,咳得脸都红了,宋锦终于感觉不对劲,连忙把水拧开盖子递给他,一手拍着他的背,担忧的问道:“你怎么了?即使吃不惯也用不着这样吧,这菜对你来说是有些上不得台面,可也不是毒药啊。”
洛秀灌了口水,忍不住又咳了两声,这才目光别扭的看向别的方向。
“我对土豆过敏。”
宋锦蹙眉道:“既然知道过敏,你为什么还吃?嫌命过长了是吧。”
还不是想让你心疼,洛秀在心底默默道。
垂着眸光,那睫毛的弧度有几分落寞和受伤:“我不是什么养尊处优的大少爷,我刚才说吃过死老鼠不是骗你,在江南被禁锢的那些年,这已经是很轻的了,她们知道我对土豆过敏,便每次都给我送各种各样用土豆做食材的饭,我不吃,她们就掰着我的嘴往我嘴里塞,直到我咳得晕过去才会罢手。”
他没有骗宋锦,那时候也就十一二岁,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小少年,老太婆每天变着花样的折磨他,他身体被下了毒,虚弱的只能被动承受。
宋锦闻言怔了怔,那里是他们相遇的地方,可是对他来说,却有太多不美好的回忆,那些禁锢的岁月和日复一日经受的磨难,很难想像,他一个十几岁的少年,究竟是怎样熬过来的,并能绝地反击,手掌乾坤。
那个地方,对他来说,是一辈子也不愿回忆起的过往吧,所以他才会一把火烧了个干净,那些人和建筑,所有存在的痕迹,全部在那场大火中烧成了飞灰,一点痕迹都没留下。
宋锦握住他的手,柔声道:“不要再想了,一切都过去了。”
伸手把他的盒饭拿走,嗔怪道“吃不了就别勉强自己,我就不信你没让沉香准备?”
洛秀确实有让沉香准备午餐,可是他觉得尝尝宋锦亲手送来的盒饭会更有味道,见她拿走便又夺了过来,打开把里边的土豆都挑给宋锦。
“你都能吃我为什么吃不得?我要和你一样。”
宋锦笑着摇头,“你真是,让我说你什么好。”
“那就什么都别说。”
两人默默吃饭,洛秀抬眸看了宋锦好几眼,每次张嘴想说什么又被他给咽了回去。
宋锦终于忍不住问他:“你到底想说什么?”
洛秀试探着问道:“和你拍戏的男主角是谁?”
宋锦挑眉:“你问这个干什么?”
“和你搭档的男人我得了解清楚啊,万一他对你图谋不轨怎么办?”洛秀义正言辞的说道。
宋锦哼了哼:“我看图谋不轨的人是你才对吧。”
“我在你眼里就这么个形象?”洛秀有些受伤的问道。
宋锦没搭理他,洛秀不死心的继续问道:“在你眼里,我和他谁帅?”说着眨了眨眼睛,一脸希冀的看向宋锦。
宋锦忍不住瞟了他一眼:“各有千秋。”
洛秀感觉像是被万箭穿心了般,脸色一下子变得难看起来:“怎么可以这样?”
有没有对女主的身世感兴趣的呢?其实前边有伏笔的,不知道有细心的亲发现了没
159 神巫一族()
宋锦看他那一副受了打击的样子,忍不住勾唇。
“其实、还是你比较帅,知不知道就在刚才,又俘获了一颗少女心。”宋锦漫不经心的说道。
要她睁眼说瞎话那是做不到的,洛秀和林玺谁帅?根本就不用脑子想。
听到宋锦说他最帅,心底还是很高兴的,那个和宋锦对戏的男演员,长的丑死了,有他做对比,宋锦能喜欢才怪,压在胸口的大石总算落了地,他长长的松了口气,对着宋锦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你说的是你吗?”
宋锦瞪了他一眼,“不是。”这人也太自恋了吧。
洛秀皱了皱眉,但很快又舒展开来,那自信的模样让宋锦觉得他好像误会了什么,不过她也懒得再解释了。
吃过饭宋锦把东西收拾了,对洛秀道:“你真的不走?难道还等着晚上在这里过夜?”
洛秀抱了一个苹果在啃,即使只是一个吃东西的画面也充满了诱惑,仿佛被他拿在手中的苹果能亲吻他唇齿便是莫大的幸运,他斜倚在窗前,挑眉望来,刺眼的阳光下,那俊美妖孽的模样对视觉的冲击太过强烈,让人忍不住闭了闭眼。
“你会收留我吗?”
他还真想赖在这儿?
“昨晚能让你睡在这儿已是我最大的让步,剧组人多演杂的,我现在还没到无惧任何绯闻的地步,你就不要留在这儿给我添麻烦了。”宋锦只希望这家伙赶紧走,他要还赖在这儿宋锦真不保证还能瞒下去。
“原来我在你眼中就是麻烦啊……哎……。”洛秀唉声叹气了一声,那模样多可怜兮兮的,恐怕没有女人能抵挡得了他这副柔弱攻势。
宋锦恼了:“你到底走不走?”
自觉有些过分,宋锦语气瞬时柔弱下来,“后天晚上我会回京都一趟,到时候我们再见面吧。”后天晚上她要去参加《英雄冢》的首映礼,她实在对这家伙胡搅蛮缠的功力无语了,现在只要能把他哄走就行。
洛秀虽想陪着宋锦,但他也知不能得寸进尺,否则把宋锦惹恼了没他好果子吃。
“那后天晚上我派车来接你?”
“不用了,到时会有车来接我。”雷昀已经给她说过了,到时关导会安排车子来接她,坐洛秀的车、太招摇了。
“哦,那好吧。”洛秀的语气听不出失落还是高兴。“那后天晚上可以和我一起吃饭吧,我们还没有一次正式约会呢,这次就满足我好不好?”那明灿灿的眸子充满希冀的望来,就像是等待主人抚摸的宠物似的。
宋锦心里一动,点头,轻轻“嗯”了一声。
首映礼应该用不了多长时间,陪洛秀吃顿饭的时间还是有的。
洛秀见此挑眉轻笑,眸光灿亮如星,一抹狡黠一闪而逝。
洛秀走了,宋锦整个人总算松了口气,不过想到孩子的问题,心头始终像是蒙着一层阴影,不知道韦思垣那里什么时候出结果。
韦思垣这个人,宋锦和他短暂接触便发现这人很不简单,即使对这个世界了解不多,她也知道那个生物研究机构绝对不是普通人能够进去的,因为涉及有机密,参与研究的人不论是什么背景,想要全身而退根本没那么简单,他不仅全身而退,还成为国内著名的妇科专家,宋锦想这其中绝对没有那么简单。
事实如果真如他所说,那么宋锦应该对他警惕才对,毕竟他曾为那个组织服务过,如果她的基因真的存在让他感兴趣的地方,他会不会出卖她,就像他口中的那些特异人,被捕捉关在监狱中,成为待宰的羔羊?
但她又急于想弄清孩子的问题,而这个韦思垣便是个很好的突破口,不管如何,宋锦还是愿意冒险一试。
只要能让孩子平安降生,她会努力克服所有困难。
明星名利双手,但在那些权势之人眼中,根本不值得一提,所以,为了以防万一,她还是要另辟一条道路,如果有一天遇上什么意外,她也好有一条退路。
还有那个研究特异人的机构,太过强大和神秘,自从听说后就一直像块大石般压在她的心口,特异人隐藏在千千万万的人群中,那些机构的人是如何找到又是如何将那些“身怀绝技”的人捕捉?不得不说那就像隐在暗处的毒蛇,冷眼打量世间,令宋锦不得不警惕。
她虽然没有特异功能,但有内功护体,衍生出来的无形能力比那些特异人只多不少,至少在这个世界的人眼中是逆天的存在,会不会被那个机构发现继而将她当成特异人抓起来,像对待那些人一样把她关起来抽取她的DNA进行研究?
看来以后她在人前要少暴露了,她对自身能力再自信也抵不上一个团体的人攻击,如果真的注意上她,那就不是麻烦可以解释的了。
有这样一个威胁存在,宋锦只能逼迫自己变得强大。
她忽然想起孟祁,这个家伙身份似乎很不简单,看来她有必要找个时间和他好好聊聊了。
一天的拍摄结束,夜幕降临,宋锦再次往山上赶去,路过上次救了吕建明两人的地方时,一棵树后突然蹿出一道黑影,宋锦目光一眯,探指取叶,挟着凛冽的杀机朝黑影飞去。
树叶柔软飘零,但被宋锦灌注了内力,威力堪比刀刃,无论是人还是猛兽都别想逃脱。
“啊……。”那人一声惨叫,树叶划过手臂,带出的威力将他整个人掀翻,重重的摔落在地上。
吕建明此刻内心已经不是恐惧可以形容的了,他一直等在这里,看到黑暗中无声飞过的影子下意识追出来,谁知道迎接他的就是杀招,刚才借着月光他看的分明,那攻击他的分明就是一枚小小的树叶,可是却比刀子还要可怕,他手臂上的伤口深可见骨,鲜血淋漓,而且那力道竟然把他一个大男人给掀翻在地。
这人究竟什么来头,这么厉害!
“是我,您忘了吗?前天晚上是您杀了巨蟒救了我们。”吕建明赶忙爬起来喊道,手臂上的伤口疼的他眉头紧蹙。
一道曼妙的身影无声无息的飘落在他身前,他甚至不知道她是何时出现的,那人带着连衣帽,根本看不清面容,只觉得那神秘清冷的气质在这月光映照下,令人不自觉的畏服。
“你专门在等我?”那人淡淡的开口,语气轻柔飘渺,一出口还未飘进吕建明耳里就消散在风中,恍惚中给他一种那声音像是从遥远的天边飘来的错觉。
“是的,我一直在这里等您,昨夜等了一夜您没有来,没想到今夜终于等到您了。”
“找我有何事?”
吕建明似是感觉到她的目光落在他的身上,似有若无,轻柔若鸿毛,沉重又如千钧,那无形的压迫令他大气都不敢出,他赶忙垂着脑袋道:“您对我们兄弟二人有救命之恩,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是救命之恩,我吕建明虽说不是什么大丈夫,但也知有恩图报的道理,今日来就是报恩的。”
“你以为我是为了救你们?”那人轻笑道,极尽冷漠讽刺。
吕建明愣了愣,那人接着道:“我纯粹是看那只蛇不顺眼,顺手解决了罢了,至于救你们,别天真了,本人没有多管闲事的兴趣,而且……。”声音顿了顿,“你们的恩情,在我眼中,不值一提。”
这个吕建明虽说干的是盗墓贼这个缺德行当,但他为人却是不错,宋锦那日救他也确实是举手之劳而已,但这世上自私狭隘的人太多,他能专门等在这里就为了报恩,宋锦不确定他是真的一颗肝胆之心还是别有用心。
听到宋锦如此毫不留情的话,吕建明脸色白了白,心底有些愤怒,但遂即那些愤怒就被他压了下去,在面对绝对强大的人面前,他有何生气的资格,如果不是对方出手相救,他现在还有机会在这儿生气吗?
“对您来说是顺手,对我们来说却是天大的恩情,小人再卑微,对您的感激之情却是无愧天地,无愧于心。”吕建明站在原地,脸色因失血过多而越加苍白,却一片铿锵之色。
“好一个无愧天地、无愧于心。”宋锦轻叹道,望着他的目光带了一丝深意。
这个人也许真的用的上。
她身影一闪就消失在丛林间,只有一句冷冷的话飘进他耳中:“如果真的要报恩,就来山顶见我。”
吕建明看着前方幽深的山林,那句话还飘荡在他耳边,他忽然抬步就朝山上去,狗子从后边追上他,着急的看着他还在流血的手臂,被月光一照,触目惊心。
“哥,你手臂受伤了,血一直流个不停,你现在应该先包扎伤口啊,不然你还没等到山顶就血尽而亡了啊。”
吕建明瞪了他一眼:“你个乌鸦嘴。”看了眼鲜血淋漓的手臂,对狗子道:“我包里有纱布和药,拿出来先给我包扎吧。”
狗子听话的从他背包里找出纱布和伤药,他们经常出入深山幽谷探墓,磕伤碰伤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因此都会随身带着药。
狗子有些手忙脚乱的给他清洗伤口,然后上药包扎,边问道:“哥,那个人明明就看不起我们,你为什么还要热脸贴人家冷屁股?”
那个人虽然很厉害,但竟然那么对他哥,狗子心底悲愤大于敬畏。
吕建明另一只没有受伤的胳膊拍了拍狗子的头,呵斥道:“你懂什么?人家有实力有资本傲,记住在她面前千万别把你这副蠢样给露出来,否则老子非得打断你的腿。”
狗子撇了撇嘴:“哦,知道了。”
宋锦在山顶一块大石上盘腿而坐,清明的月光洒落在她身上,将她映的如一尊透明的雕塑似的,山风比较大,吹的石缝里生长的小草狂舞起来,却坚韧的扎根在深石中。
宋锦闭上眼睛,两手盘在膝盖上,放缓呼吸,运内力到周天,很快,她整个人似被一层荧光包围,那淡色的华光将她恬静的面容映照的无比圣洁。
宋锦忽然睁开双眼,那荧光也渐渐消失。
她忽然想起一件事来,她如今修炼的内功心法来自于首领,这是首领的师父一代代传下来的,乃是武林中失传已久的秘籍,不知有多少人想要得到,可是这般速成的内功控制不当便会反噬自身,而首领,她听组织的人说过,在她还未进组织之前,首领有一次练功走火入魔,闭关了很久才出,自那之后,武功便独步天下,世间少有人及。
她在猜首领那次走火入魔是不是因为修炼内功心法的原因,而他没有控制住被反噬了,也就是外传的走火入魔,可他又是如何克服的,并能在那种情况下练成绝世神功。
她记得有一次下属叛变,近身刺杀首领,她亲眼看到那把刀扎进首领的心脏,结果首领当时一点事都没有,把匕首拔出来,一招把叛变之人制服,对这种人,首领向来是折磨的对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当时她就觉得很奇怪,明明扎进了命脉,却一点事都没有,那把匕首带出来时上边还沾着血……
首领那次走火入魔之后,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难道他真的练成了不死之身?听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