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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豪门之主母在现代-第1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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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我应尽的职责。”话落便本分的站在一边,露出身边的孔圣香。

    “关于我就不用介绍了。”孔圣香笑呵呵的说道。

    剩下的三个人其中一个干练型的女人是策划部总监向梅,性格有点像蒋曜,不苟言笑,却是个能力卓绝的女强人,两个男人一个微胖的叫李翔,宣传部的总监,另一个看着很年轻,带着厚重近视眼镜的男孩子名叫金虎,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却已经是个资深的IT主管,主要负责公司的网络运营。

    几人纷纷与宋锦做了个自我介绍,那叫金虎的男孩子看着宋锦眼睛都转不过来:“没想到你比照片上看着还要漂亮多了,只要一想到以后要给你工作,我内心就非常激动,女神,以后请多多照顾啊……!”

    蒋曜拍了下他的脑袋,冷着脸呵斥道:“给我乖乖坐好。”

    金虎似是十分怕蒋曜,也不敢反驳,乖乖的在位子上做好,镜片后的眼睛却滴溜溜直往宋锦身上溜。

    “好了,以后大叫都要在一起共事,不要拘谨,今天开这个会呢,就是让你们认识一下宋锦,就宋锦未来的发展方向做出一个规划,娱乐圈这个行业我也是第一次接触,对此了解不深,以后还要仰仗各位多多帮忙。”

    向梅目光瞥了眼坐在江寒叶身边始终很安静的少女一眼,她本是某跨国公司的高级主管,年薪百万,属于金领层,很有发展前途,却因为结婚生孩子耽误了更上一层楼的机会,被对手捷足先登,她心里不服气,她手中握着大部分客户,早就想出来单干了,她和江寒叶在生意场上有过合作,对这个被誉为商业天才的江氏太子爷挖过来的时候,以为会是什么大公司,没想到却是一个小小的娱乐公司。

    向梅一开始有些后悔,却见江寒叶这个江氏的太子爷每天都来公司报道,将上上下下的事都亲自安排妥当,向梅才觉得没那么简单,决定留下来看看,这个娱乐公司旗下只有一个艺人,一个名叫宋锦的十六岁小姑娘,一个月前在网上爆红,这其中虽少不了公司在其后的运作,但也与这个小姑娘自身的魅力分不开。

    向梅之前在网上见过她的照片,当时就觉得这姑娘长的太漂亮,气质也很出众,怪不得网上那么多人喜欢她,连她看了第一眼都忍不住惊艳,而这并不能成为让她为她工作的理由。

    亲眼见到这个女孩,向梅才知道仅凭一张单薄的照片根本就盛不下她的美丽,亲眼所见,她淡静如深海般从容的姿态,美丽如芙蓉般夺目的容颜,如珍珠般自然而然的散发着炫目的光芒,即使静静坐在那里,一句话也不说,就已经不知不觉的成为所有人关注的焦点。

    她忽然想起之前了解到的情况,这家公司最大控股人就是宋锦,连江寒叶也只是给她打工的,能劳驾的动江氏太子爷,这女孩究竟什么来头?

    越神秘,便越能揪起人的好奇心,娱乐圈又如何,无论在什么圈子,都是她的主场,而且这个女孩兴许能带给她意想不到的惊喜。

    她这边想着,那边蒋曜已经开口说道:“宋小姐年龄小,形象又正面,适合走“玉女”路线,这在娱乐圈虽是烂大街的称呼,但经营的好却是最细粉的利器,人气和实力并进,才能在这个圈子里走的更长远,你如今虽然火了,但人气其实都是虚的,就如阳光下的泡沫,轻轻一戳就碎了,现在当务之急是把人气稳固住,把其转换成实际的人气。”

    向梅接着道:“没错,我对娱乐圈虽了解不深,但也懂得一个道理,贵不在多而在精,宋小姐应该走高端精品路线,和一般的明星拉开差距,当然并不是不接地气的意思,宋小姐有这个资本也有实力……。”

    金虎弱弱的插话:“我也是从宅男走过来的,我身边也有很多宅男,我问了一下我身边的朋友,他们现在都把宋锦奉为了新一代女神,因为关于她的消息少之又少,她在媒体面前露面也少,所以我的那些朋友因此而更加迷她……。”

    向梅一拍桌子:“没错,给她营造一个神秘的形象,越神秘的东西人们越会好奇,因为好奇便会探究,一探究就会掉坑里……。”

    李翔却有不同的看法:“娱乐圈是个更新换代很快的地方,它的残酷和淘汰制超乎你的想象,粉丝是不会一直等着你的,很快他们就会被新奇的人和事吸引走,神秘过头就是自寻死路。”李翔之前是国内某一线电视台的宣传人员,对娱乐圈很了解,他一针见血的指出向梅话语里的缺点。

    “那是对一般人来说,宋锦她注定是不一样的,这一个月以来她没有在任何公众场合露面,人气却居高不下,她的贴吧人数已经上了十万,人流量非常大,这在新人中是很少见的。”

    “人们都会被新奇的人事所吸引,可一旦过了热度期,等待的将会是被冷落的命运。”

    向梅和李翔据理力争,听着好像谁都很有道理的样子,宋锦静静听着,她在这方面了解不多,还是要听各位行家的。

    最后还是江寒叶出面打断:“行了,都别争执了,你们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都最好给我拿出一个可执行的方案来。”

    “没问题。”两人异口同声的回道。

    向梅和李翔互相瞪了一眼,谁都看谁不顺眼的样子。

    宋锦从会议室出来后,回了办公室,刚在椅子上坐定,蒋曜便推门进来了,拿着一份合同走过来递给宋锦。

    “这是一份广告合约,你看一下没问题的话在右下角签字,明天上午开始拍摄。”

    宋锦拿起来看了一眼,这是一份关于冰淇淋的广告,牌子是耳熟能详的,之前一直是由人气花旦和小生联合拍摄,在电视上投放度很广,能找上宋锦这个没什么作品的新人,看来对方对她很是看好。

    其实最近一段时间找上宋锦的广告有很多,但宋锦之前一直在拍戏,根本抽不出时间来拍广告,而且蒋曜也对这些广告做了一些筛选,既要高端又要附和宋锦的形象,最终选出来这个冰淇淋广告。

    其后还有几个化妆品的广告,但其牌子在国内并不是很出众,之前的代言人也只是些没名气的网红,并不适合宋锦,蒋曜直接给推了。

    宋锦大致过了一遍,在右下角签上自己的名字,把合约递给蒋曜,随口问道:“今天还有别的安排吗?”

    蒋曜摇头:“没有。”投递上来的电影电视剧剧本有很多,但都是一些小成本“雷剧,”不是无脑生活剧就是雷人的抗战剧,蒋曜光听名字就知道是什么风格的,他怎么可能让宋锦拍这种片子,统统给拒了,关于宋锦的新戏,他心底已经有数了。

    “冰淇淋广告明天一天就可以搞定,后天我陪你去参加一个试镜。”蒋曜将一张单子递给她。

    宋锦打开来一看,原来是一份电影试镜的邀请函。

    电影《大漠风华》,光看名字看不出什么类型的,宋锦抬眸看向蒋曜,蒋曜解释道:“这是国家文宣部和广电总局联合出品的一部古装纪实电影,旨在宣扬民族团结,意义重大,导演为国家一级导演范丛芳,这部电影因传输华夏文化和民族团结的非凡意义将会作为优秀展片在来年的国际电影节上展出,而且会被电影协会直接送进奥莱斯。”

    可以说这部电影就是用来拿奖的,出品方那是什么人?提升逼格的最好机会啊,国内一线女星都瞄准了这部电影的女一号,别的小演员连想都不要想,以示公平,出品方搞了个试镜,圈内有实力的女星都可以来参加试镜,赢得这个机会。

    蒋曜凭借关系弄到了一张试镜邀请函,虽然后天试镜会上大牌云集,宋锦这种刚冒头的新人去了也是陪跑的份儿,但蒋曜却不这样认为,他觉得,宋锦完全有实力得到这个机会,只要是完全公平的,他绝对相信宋锦。

    “女主角是古代四大美人之一的王昭君,回去你找一些她的资料看看,像这种历史名人可以通过资料和史籍来了解人物的内心,总比抓瞎强。”

    宋锦点点头:“没问题。”

    今天没她什么事儿,宋锦和江寒叶打了声招呼便让朱天宝送她回公寓了,现在是大白天,她现在也算是个名人,为防有人把她认出来,宋锦戴了个几乎遮住了半张脸的遮阳帽,她走的快,脸又遮的严实,压根没人发现她。

    回到家,宋锦开始找王昭君的资料来看,揣摩人物的内心,看完这个和亲公主的生平事迹,不得不赞一声奇女子,远离家乡和亲人,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生活习惯和文化氛围截然不同,她不仅顽强的活了下去,还用自己单薄的肩膀挑起了本不属于她一个弱女子的责任,苦心孤诣的维护着两个民族长达六十年的和平,碾转嫁过三任丈夫,每嫁一次都是一场煎熬,从父到子再到孙,她终于承受不住,自杀而亡。

    这个女子拥有强大的内心世界,为了自己守护的国家和子民苦苦支撑着,可她只是一个小女子,内心其实很柔软,当撑到终点,再也看不到希望,她选择结束。

    在她死后,灵魂是否穿越悠悠黄沙,漫过长河落日,回到她朝思暮想的家乡,那里花开灿烂,繁华盛景,人民安居乐业,天下四海升平……

    和亲对一个女子来说,何其残忍和悲伤,但是在皇权社会,这是女人逃不了的宿命,也是战争之下的牺牲品,为什么要为男人的野心和征伐买单?为他们的权利和欲望陪葬?这是个无解的问题。

    在她所在的那个朝代,国家为了维护长治久安,也会安排适龄公主远嫁他国,为了国家奉献一生,有深明大义的公主毅然决然踏上征途,留下一身风骨和传说,有娇气的公主跑路自杀,最终还是逃不了身份加诸在身上的责任。

    对于这个女子,宋锦是佩服的,以一介平民之躯做下了铁骨男儿不能及的丰功,后世有史书评论她的功劳不亚于一代名将霍去病,这是多么大的殊荣,可惜啊,那个女子最想要的,也不过是魂归故土罢了,可是连死后,她都只能葬在脉脉黄沙中,永远遥望着她的家乡。

    如果要扮演这个女子的一生,宋锦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如果说初始是看重了电影的主创和带来的后续效应,但现在,宋锦却是真的喜欢上了这个人物,后天无论如何,她都要拿下……

    时间不知不觉到了下午,洛秀给她打来电话,问她在干什么,彼时宋锦正窝在阳台的摇椅内晒太阳,听到洛秀的声音不自觉勾唇。

    “在想你啊……。”

    那边半天没有声音,宋锦想洛秀绝对是被吓住了,想到他此刻一脸惊吓的表情,宋锦就忍不住笑出声。

    那清越的笑声瞬间将洛秀从空白的意识中拉出来,不可置信的问道:“小锦,你刚才说什么?”

    宋锦眨了眨眸子,无辜的问道:“我刚才说什么了?”

    洛秀有些着急了:“就是之前你说的那句话,你能不能再说一遍,真希望我不是在做梦。”

    “我怎么不知道我刚才说什么了?”宋锦继续装傻,她觉得逗逗这个男人也挺好玩儿的。

    “小锦,你故意的是不是?”宋锦听到对方咬牙切齿的声音,轻笑道:“我记性不好,说过的话一般都忘了,不如你提醒我一下?”

    “你说你在想我……?”

    “唔……,那我可能说错了,刚睡醒,脑子还有些迷糊呢……。”

    “宋锦!”这次气的连名带姓的喊她,宋锦几乎能想象得到他气的跳脚的模样,柔声道:“我在呢。”

    那柔软如棉花一样的声音瞬时抚平了洛秀的毛躁,软软的说道:“再说一遍好不好?我还没听够呢。”

    宋锦翻了个白眼,换了个舒服的姿势窝在摇椅内:“我说我想你了。”

    对方立刻惊喜的说道:“真的吗?你真的想我了?”

    宋锦撇了撇嘴:“不信就算了。”

    不擅长说情话的宋锦自己听着都牙痛,恨不得挖个坑把自己给埋了,偏对方喋喋不休的追问,宋锦真想把他的嘴给堵了。

    “信,我当然信了,那我现在出现在你面前,你是不是会很惊喜?”

    宋锦愣了愣,恰在这时门铃响了起来,和手机里的声音重合在一起。

    宋锦喃喃了一句:“不是惊喜,是惊吓。”

    挂了电话就走过去开门。

    门外,洛秀正倚着门框站在那里,手中捧着一束蓝玫瑰,将玫瑰缓缓落下,露出他那张俊美到人神共愤的脸,在鲜嫩的蓝色映衬下,多了几分妖邪,尤其是那双眼睛,妥妥的勾魂摄魄。

    “你怎么来了?”宋锦蹙眉问道。

    洛秀瘪着嘴巴可怜兮兮的问道:“不欢迎我吗?这可真让人伤心。”

    “别堵在门口,快进来吧。”宋锦让开身子让他进来,洛秀反手勾上门,下一瞬突然把宋锦推到门上,把花递到她面前:“送你的,喜欢吗?”

    那捧蓝色的玫瑰开的正艳,宋锦是女人,也不例外的喜欢花,她没有伸手去接,凑上去嗅了嗅,抬眸看向洛秀:“很香,但味道太浓,我不喜欢。”

    她话音刚落,洛秀提着玫瑰转身走到客厅,朝着垃圾桶扔了进去。

    “既然你不喜欢,扔了便是。”

    宋锦快他一步冲过去将花接着,无语的瞪了他一眼:“知道你有钱,但也用不着这么浪费吧,我虽然不喜欢这浓郁的香味,但我话还没说完。”

    洛秀拧眉看向她,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宋锦抬手给蓝玫瑰理了理花瓣,柔声道:“因为是你送的,不论怎样,我都喜欢。”

    洛秀拧着的眉瞬间舒展开,走过去从背后抱着宋锦,将她柔软的身体圈定在怀中,在她颈侧落下一个吻,“那送花的人呢,喜不喜欢?

    宋锦反口将问题甩给他:“你觉得呢?”

    “我哪儿知道,我问的是你,你不要转移话题,快点回答我,不然我今天绝不放过你。”说着大手在宋锦的腰际流转,隔着意料缓缓摩挲着宋锦的身体。

    那手指拂过的地方似有电流划过,令她心尖不自觉颤了下,忍不住挣扎了下,却被那只大手牢牢固定在他身前。

    “你不许乱来。”宋锦怕了他那胡闹的性格,低声喝道。

    洛秀笑容不变,大掌逐渐上移,越过微凸的小腹,拂过平滑的咽喉,最终停留在她的脸颊上。

    他忽然伸手掰过她的脸,宋锦低呼一声,下一瞬唇就被他给堵上了,她扭着脖子,他歪着脑袋,怪异的姿势,却让这个吻显得格外缠绵。

    他动作轻柔的像是和风细雨,令宋锦不自觉沉迷,直到她扭得脖子有些痛,狠狠咬了洛秀一下,洛秀才缓缓放开她,宋锦狠推了他一把,退后一步伸手揉着脖子。

    洛秀轻笑一声,走过来伸手给她揉捏着脖颈,力道适中,很快那有些酸疼的脖子就恢复如常。

    “你下次要是再这样就别想再吻我,真是的,脖子都快扭断了。”宋锦不满的咕哝道。

    洛秀挑了挑眉,指下暗暗用力,却令宋锦紧蹙的眉瞬时舒展开来,忍不住轻“唔”出声。

    “你还想有下次?”他尾音勾挑,暗含挑逗意味,令宋锦不自觉的心尖发痒,觉得他无时无刻不在散发着撩人的气息。

    说着缓缓压下脑袋,佯装要去吻宋锦,宋锦直接伸手堵住他的唇,“你怎么随时随地都发情?”

    洛秀拿下她的手,放在唇边轻啄了一口,笑道:“谁让你那么可口呢,总是忍不住想咬一口。”

    “你才可口。”宋锦抽回手嫌弃的在衣服上抿了抿,抱着玫瑰转身就走。

    洛秀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看着宋锦认真的把玫瑰插在花瓶里的身影,忍不住勾唇。

    那纤秀的身影在背后落地窗外大片灿烈阳光的映照下,整个人仿佛被蒙上了一层金光,美的有几分不真实,她低眉浅嗅那幽蓝,眉目温婉低垂,蕴满柔情,令洛秀的心柔软的一塌糊涂。

    美人如花隔云端,洛秀心头忽然飘起这么一句诗情画意的诗,觉得很附和现在的场景。

    晚上洛秀下厨,宋锦看着他在厨房忙碌的身影忍不住打击他:“你别逞能,万一把我的厨房给烧了,我看你怎么收场?”

    彼时洛秀正拿了一棵青菜过水,衬衣袖子上撩,露出一截劲瘦有力的胳膊,那颜色很白,却丝毫不显得女气,水珠烹溅在肌肤上,犹如玉珠落盘,顺着肌肤纹理咕噜噜又滑了下去,这画面实在太养眼了。

    宋锦忍不住吞咽了口唾沫,洛秀麻利的清洗菜叶子,有条不紊的忙碌着,完全没有宋锦想象中手忙脚乱的场景,看着还真像那副样子。

    将清洗过的叶子扔筐里,洛秀趁机回道:“你就这么看不起我?哼哼……待会让你无话可说。”

    事实证明宋锦确实小看了洛秀,他长着一副大少爷的面孔,看着十指不沾阳春水,实则还是个做饭小能手,很快两碗面散发着香气摆放在宋锦面前。

    上边卧着一个荷包蛋,青菜叶子给这单调的汤面平添了一抹生彩,虽简单,却最考验功夫。

    洛秀对着目瞪口呆的宋锦挑了挑眉:“怎样,你男朋友是不是很厉害?你可是赚大了,宜室宜家,天底下还有比我更全能的男友吗?”他傲娇着脸,一副快点嫁我吧的欠揍神色。

    “别给自己脸上贴金了,煮碗面条罢了,现在哪个男的不会?”宋锦就是看不得他那副骄傲的样子,做人不知道谦虚低调吗?

    “但像我这样又帅又会做饭的男人,都绝种了吧。”说着朝宋锦抛了个媚眼,“让你夸我一句有那么难吗?”

    “自恋狂。”宋锦斜了他一眼,坐下来拿起筷子挑了一口,味道出乎意料的不错,她微微眯起眼睛,“吸溜”一口将面条吸进嘴里,这动作有点不雅,但在宋锦做来,却仍是浑然天成的优雅,到最后她连汤都喝完了,等碗空了,她眼巴巴的瞅着洛秀,眼神是控诉的。

    怎么可以这么可恶,把面条做的这么好吃,把我肚子里的馋虫都给勾出来了,太可恶了。

    洛秀笑的合不拢嘴,“你这个口是心非的女人,刚才还说我往自己脸上贴金,现在打脸了吧,哼哼,让你不相信我的手艺。”说着霸着自己那碗美美的吃了起来。

    “真想不到,你还会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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