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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豪门之主母在现代-第1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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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香心底松了口气,立马保证,主子您才是最大的风险啊,只要您老老实实的,宋小姐一点事都没有,据他了解到的消息,宋小姐是被胡静怡和周策看重的人,这次事情过去之后,刑侦和国际刑警两条路她都走得通,如果被胡静怡和周策发现宋锦和主子的关系,直接就给扼杀在摇篮里了。

    一个警察和黑道魁首谈恋爱,这不是开玩笑嘛。

    但是如果宋锦和洛氏总裁谈恋爱,别人也只会叹一句嫁进豪门的灰姑娘罢了,对宋锦只会羡慕嫉妒恨,所以,洛秀黑道身份只要一天不暴露,宋锦就是安全的。

    洛秀又吩咐了几句,他身体还很虚弱,终于抵挡不住疲惫又睡了过去。

    沉香给他掖好被子,这才快步离开。

    纹身男叫童骄,地地道道的华夏人,从小就是个孤儿,在孤儿院长大,只是在十岁的时候,贪财的老师和人贩子勾结,把他偷渡到非洲的奴隶市场,后来被一个资本家买到庄园里当奴隶,每天过着吃不饱穿不暖还整天挨打的日子,他由逆来顺受到后来的奋起反抗,把老板给打了之后跑了,非洲当地动乱,他不怕死,胆子又大,渐渐就闯出了名堂,因为是黑户,他也不敢参军,就在本地当个土匪头子,日子过的倒也滋润,后来战火蔓延到当地,有一次他差点死在外国大兵的枪口下,被还是中尉的列娃给救了,从此之后他便死心塌地的跟着列娃,在列娃的亲兵中,他和阿德对列娃的忠诚毋庸置疑,盲目的崇拜信仰,在他和阿德的眼中,列娃即使要他的命,他也不会有丝毫犹豫。

    一夜的时间很快过去,童骄从树上跳下来,一口吐掉嘴里的树叶,哼着小曲儿朝茅草屋走去,一路上那些站姿笔挺的士兵朝他恭敬的行礼,童骄呵呵笑着打招呼,脸上那道恐怖的伤疤在初晨明媚的阳光照耀下,显得也不是那么丑陋和恐怖了,仔细一看他的五官其实长的非常清秀耐看,丝毫不比娱乐圈那些小鲜肉差。

    晚上没什么动静,也没跟前几次一样把人撵出来,看来这次老大很满意啊,也是,那么漂亮的大美女,老大要还是无动于衷,他就该考虑是不是给老大掳个美少年来了。

    每天闷在这深山老林里,他都快发霉了,偏生老大跟个修炼成精的和尚似的,不动如山,清心寡欲,他都快以为老大要飞升成仙了呢,这下好了,解决了生理需求,他心底也算是放下了一块大石。

    走到茅草屋前,童骄朝身后摆了摆手,跟在他身后的两个士兵自动退了下去,童骄蹑手蹑脚的凑到窗户下,把耳朵贴在墙上,这墙是石头垒的,外边糊了一层泥,看着破败,实则隔音效果很好,童骄伸长了耳朵却什么都没听到。

    他不由的气馁的转到门前,从关着的木门缝隙里往里瞅,眼珠刚凑上去什么都还没看清呢,门忽然从里边拉开,童骄一时没注意整个人摔了个仰倒。

    “哎呦,我的老腰……。”童骄夸张的大叫道,眼角瞥到一道瘦长的身影从门内踱步而出。

    他立在晨阳中,阳光仿佛给他整个人都镀上了一层金光,将他映照的格外孤清,高鼻深目充满立体的轮廓感,一双蓝色眼珠仿佛大海般深邃而忧郁,他的皮肤有种经年不见阳光般脆弱的苍白,令他整个人充满了诗人般的优雅轻慢。

    童骄第一次见到列娃的时候,他穿着一身笔挺的军装,在战火纷飞中,显得格格不入,仿佛踏错了战场,他的世界应该是阳春白雪、秋月飞花,而不是这血腥和死亡的战场。

    可是当那双干净修长的手扣动扳机,那双迷人的蓝色眼珠漠然而苍凉的望着面前一个个死在他枪下的尸体时,童骄就明白了,这个男人,骨子里流淌着疯狂的血液,杀戮和死亡才是他永恒的追求。

    没有人知道,他在战场上杀人的时候,当他拿枪瞄准敌人的时候,有多迷人。

    当他目光淡淡的望来时,童骄所有的小心思都无所遁形,他心底“咯噔”一跳,立马从地上爬起来,乖乖的站好,“老……老大,您今天起的真早哈,怎么不多睡会儿?”说着目光越过他的肩头往屋子里看去。

    列娃双手背负在身后,站姿笔挺,他眉目灼淡无温,却不知为何,周边的空气都仿佛凝固了般,令童骄呼吸都有些急促起来。

    “下不为例。”

    当童骄还在困惑老大话中的下不为例指的是什么的时候,对方已经转换了话题:“找人打洗脸水来送进去,你去把阿德找来,我有事和你们商量。”话落便转身朝树林里走去。

    童骄困惑的看了眼列娃的背影,抓了抓头发,随手招过来一个小兵:“去,打盆洗脸水来。”

    小兵立刻领命离开。

    很快一盆清澈的山泉水端过来,童骄伸手接过来,对小兵吩咐道:“去把阿德中校找来。”

    童骄端着木盆走进去,一眼就看到坐在床边的少女,静若安然,绝美恬淡,木窗外洒照进来一线晨光,调皮的落在她的发上,脸上,幻美的太过不真实。

    在他看过去的时候,对方也抬眸看了过来,不再掩饰怯弱,那双漆黑的眼珠深邃而幽凉,仿佛潜藏着无数的秘密,令人不自觉的沉沦。

    童骄手一抖,木盆突然朝地上掉去,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却见那少女突然一抬手,将要落在地上的木盆突然被一股力量托起,稳当当的落在方桌上,盆中的水一滴都没有洒出来。

    童骄震惊的瞪大双眸,不可思议的望着对面的女孩,却见那女孩起身朝这边走了过来,站在方桌前,弯腰,掬了把清水扑在脸上,清澈透明的水珠顺着白皙的肌肤下滑,真真的清纯绝美,纯天然无污染的脸蛋。

    童骄指着她叫道:“你……你究竟是人还是鬼?”

    宋锦似笑非笑的瞥了他一眼:“怎么,之前在我面前不是还很牛吗?现在怎么怂了?”

    童骄咽了口唾沫,哼道:“谁怂了。”想起什么忽然掏枪对准宋锦的脑袋,咬牙道:“说,你究竟是什么人,潜到这里究竟有什么目的,是不是警方的卧底?你不说我就一枪打死你。”还别说童骄威胁人的时候还真有几分魄力,要真是个十六岁的小姑娘,早吓破胆了,但面对宋锦,只会让他显得更怂。

    被别人拿枪指着脑袋,宋锦面不改色,斜瞥了他一眼,轻笑道:“真是贵人多忘事,明明是你们把我掳来的,现在反倒问我潜进来有什么目的,那我倒要问问你们了,把我掳来是有什么目的?”

    童骄愣了愣,好像确实是阿德主动出手掳人的,不对,现在根本不是考虑这些的时候,这女孩明显是有预谋的,他拿枪扣在宋锦脑门上,阴恻恻道:“别转移话题,你之前装的还挺像,真不愧是演员出身,演技可真好,没拿影后奖座我都替你可惜,说,你究竟什么目的,否则我一枪崩了你,别以为我不敢开枪……。”但想到刚才那诡异的一幕,童骄握枪的手有些发颤,但他多年的枪林弹雨早已练就一颗冷静的大脑,控制着自己心底恐惧。

    “我不喜欢别人拿枪指着我的脑袋,三秒后,如果你不拿开……。”轻淡的语气却夹杂着一丝说不清的威压,如一把厚重的钟鼓沉沉的击在他的心上。

    童骄是个不服输的性子,心底越害怕面上越淡定,枪口戳着宋锦的脑门,冷哼道:“怎样?”

    从今天开始更新啦,亲们还在等待吗?

192 十八岁的齐歌() 
童骄是个不服输的性子,心底越害怕面上越淡定,枪口戳着宋锦的脑门,冷哼道:“怎样?”

    话音刚落便见眼前白光一闪,下一瞬他手中的枪就落在对方手中,他愣愣的看着空荡荡的手心,豁然抬眸,却见宋锦漫不经心的把玩着手枪,细长的手指勾着扳手快速转动,看得人眼花缭乱,她挑眉望来,面容是生若夏花般的灿美,落在童骄眼中却是那么刺眼。

    “有你们老大在前边顶着,用得着你出手吗?”列娃能做他们的老大可见他本人能力,她和列娃安然无恙的待了一夜,早上列娃还让人送洗脸水进去,即使宋锦身份有疑,也用不着童骄在这儿出头。

    童骄也反应了过来,眯着眸子仔细看了宋锦一眼,恨不得化身X光线,把宋锦上上下下扫视一遍,但最终冷哼了一声,“你要敢弄出什么幺蛾子,我第一个崩了你。”凶狠的撂下这句话,童骄扭头离开。

    “慢着。”身后人突然出声喊住他。

    童骄停下脚步,扭头望来,宋锦把手枪扔他怀中,笑道:“你的手枪,收好了,记着,以后这东西别随随便便就亮出来。”

    童骄噎了噎,把手枪揣怀里,扭头大步离开。

    他也是在战场上拼杀过的人,手中不知道沾染了多少人命,人送外号疯子,就说他是个不要命的疯子,这种人是最可怕的,没想到在一个小姑娘手中吃了憋,这心里别提有多郁闷了,尤其是之前宋锦给他留下的柔弱印象,无论如何都无法与这个淡定自若轻轻松松就将他压制的少女相比。

    心底暗想,人都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她还真不愧是戏子出身,演技一流啊。

    刚出茅草屋,阿德就走了过来,这家伙闲不住,昨晚又跑山里打猎去了,天明才回来,将将眯了一会儿,就有士兵来喊他,说是童骄大校找他,这群人虽说都是亡命天涯的恐怖分子,但内部等级分明,俨然一支正规军,各自都还保留着在军队时的军衔,列娃年纪轻轻就是中将,而作为他的亲信,童骄本人又极有能力,也是大校军衔,阿德因为为人大大咧咧的,拼死了也就是个中校,级别在童骄之下,他虽然心底不服,也得服从命令,但私底下两人也是以兄弟相称。

    看到走出来脸色有些不对劲的童骄,阿德疑惑的问道:“你这是怎么了?难道老大说你了?”

    童骄瞪了他一眼,大步朝前走去:“废话少说,老大找我们,快跟上。”

    阿德扭头看了眼茅草屋方向,皱了皱眉,扭头跟上童骄。

    早饭是小兵送进来的,一碗稀粥,一碟小菜,看着就没胃口,宋锦连动都没动。

    昨夜她和列娃开诚布公的谈了谈,她发现列娃并不是如他外表表现的那般淡然,他知道自己已经沦为弃子,现在也是在撑着时间,宋锦觉得他是在等,等一个时机,她猜测列娃绝对掌握着什么秘密,一个所有人都不知道的秘密,这就是他的保命符,但他不确定,所以当宋锦这个定时炸弹出现的时候,他没有第一时间把她除去,而是静观其变,两人都是在赌,赌对方的底牌。

    她没有把底牌都亮出来,这个列娃太莫测,以防万一,还是留一手。

    她会把人质安然无恙的带出去,不会引起警方怀疑,也承诺把他们引渡出国,送回中东,到了那里,就是他的地盘,没人能奈何得了他。

    但她做这一场可不是给列娃行方便,她要的是一支正规军,能成为她手中利剑的一支军队,为她把那个神秘的生物研究机构撕开一道口子,所以,她要拥有绝对的主权,她之前想的很好,可在见了列娃之后,她有些不确定了,这个男人,不是个容易掌控的人,一个弄不好就可能引火烧身。

    宋锦心思转了几转,不仅没退缩,反而更加斗志昂扬,好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为了一个目标坚定不移的奋进。

    宋锦垂眸,抬手落在小腹上,唇畔笑意轻柔。

    宝宝,为了你们,娘愿意付出所有。

    她目光落在那本书上,书皮上洒满了金色的阳光,刺眼的几乎看不清封面,宋锦拿起来看了看,发现这本书原来是外边包了层封皮,也许是无聊,宋锦就把封皮给拆了下来,露出洁白的书皮,上边用汉语写了两行字。

    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

    黑色的字迹力透纸背,逑劲有力,潇洒而克制,足以看出主人的笔力和丘壑,宋锦却觉得这字迹十分熟悉,一个名字几乎要呼之欲出。

    这是出自孙子兵法谋攻篇,战场瞬息万变,绝境也是生门,背水一战便有转败为胜的可能。

    这字迹,她不可能认错的,这是齐歌的笔迹,她绝对不可能认错……

    宋锦手指紧抓着书页,手背上青筋暴露,眼珠紧紧的盯着那一行字。

    一张照片忽然从书里飘出来,落到地上,之前夹在书的封皮里,宋锦把封皮拆了,那张照片自然而然的掉了出来,孤零零的落在地上,反面向上,那照片已经有些泛黄,看起来有了些年岁。

    宋锦愣愣的看着那张掉在地上的照片,列娃经常看的书里为什么会有齐歌的题字,他们两个是什么关系,这张照片上有什么?

    齐歌这个名字,她已经很少会去回想,可每次想起来,心口都会痉挛般的疼,那个人给了她所有的温暖和呵护,却没等她报答,他却已经从她的世界消失的无影无踪,她甚至连他是生是死都未可知。

    她不是铁石心肠,相反,因为薄情却更重情,被她放在心上的人,她会记一辈子,齐歌对她的好,她都牢牢记得,所以,当他突然离她而去,带给她心灵的震撼可想而知。

    没有人会争得过一个死人,虽然齐歌生死未卜,但在宋锦的心底,齐歌永远占有一席之地,这一点孟祁看的最清楚,洛秀也明白,只不过揣着明白装糊涂,不愿意承认罢了。

    宋锦正要伸手去捡照片,却有一只干净修长的手先她一步捡了起来,宋锦抬眸,一个瘦削苍白的人立在她面前,挡住了她所有光线。

    多么像她最后一次见到齐歌的时候,那么忧郁而苍白,他的眼底落满了细碎的哀伤,写满了对她的不舍和别离。

    “齐……歌,是你吗?”

    她没看到列娃湛蓝色的眼珠内层层漾开的波纹,一圈一圈的荡漾开来,蕴满了迷离般的晦涩。

    把照片递给她,他轻声道:“你认识齐歌吗?”

    宋锦接过照片,却没第一时间去看,列娃的声音把她拉回现实,她知道,面前的男人不是齐歌,她真是魔障了,竟然会把列娃错认成齐歌,两人根本没有一丁点相似的地方。

    宋锦手指捏着照片,目光移向窗外:“他是我曾经的爱人。”

    列娃忽然笑了,英俊的五官散发着夺目的光芒,灼人眼球。

    “为什么要用曾经这个词,难道分手了?”

    宋锦摇头,列娃许是曾经和齐歌有过某种渊源,但这么长时间过去,许是已经没了联系,他并不知道齐歌的近况。

    “在我们婚礼的前夕,他的身体出了问题,他离开了,不知道去了哪里,我到处找,可怎么也找不到他,他也许再也不会回来了……。”每说一次就像把伤口生生撕扯开来一般,疼的宋锦眉头狠狠揪在一起。

    列娃指着书皮上齐歌写下的两行字,轻声道:“九年前,他被派到非洲的维和部队,而我也被我的国家派到此地成为国际维和部队的一员,那时候他才十八岁,是所有成员中年龄最小的,却是里边最优秀的战士,有一次本地发生动乱,我和他同时上了战场,紧要关头是他救了我一命,从此之后我们就成了好哥们,他教我说汉语,教我搏击,教我枪法,我们两个成为了维和部队里形影不离的一对好朋友,有多少次险境都是他冲在最前头,年龄比我小,却总是像哥哥一样保护我……。”他声音顿了顿,目光陷在回忆里。

    “最后一次任务是解救一个被雇佣兵绑架的人质,那是个久负盛名的雇佣军团,有备而来,装备齐全,我们遭受到前所未有的打击,几乎被逼至绝境,我们甚至已经绝望,他却告诉我们不能气馁,即使在绝望中也不要放弃生的希望,最后是他带领所有人转败为胜,将敌人制服,成功解救了人质,那次之后还被联合国授予二等功勋的奖章,作为一个军人,这是多崇高的荣誉,而他还不满二十岁,却不骄不躁,授奖仪式的时候让一群领导等了他一个多小时,而他竟然去帮一个难产的孕妇送到了医院,当时把我们领导气的,你说,他有多傻……。”

    “派遣任务结束,回国前,他送了我这本英文版的《世界军事》,扉页是他亲手写下的赠语,他说在他的家乡,有五千多年的历史和文化,这句话,是他最喜欢的一个古代军事家所创,这是一种不服输的精神,在任何绝望的境地都不要忘记生的希望。”

    “他不会死的,有一天,他一定会回来。”列娃轻淡的声音却蕴含着坚定的力量,令宋锦坚信,齐歌不会死,终有一天,他会回来的。

    他早有预兆吗?所以提前写了这句话,就是要告诉她,即使陷入死地,他也会转危为安。

    齐歌怎么会死呢,从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列娃就没有太大惊讶,当年那么多枪林弹雨都闯过来了,那人命硬的很,怎么可能轻易就死去呢,唯一让他惊讶的是,这个女孩竟然是齐歌的未婚妻,缘分真的太奇妙。

    他曾经就问过齐歌有没有喜欢的姑娘,像他们那个年龄的男孩子,虽然在战场上抛头颅洒热血,依旧改不了少年心性,齐歌如此优秀的男孩子,身边肯定少不了追逐仰慕的女孩,但每次问到这个话题,齐歌不是无动于衷,就是一脸不耐烦的走开,其他的士兵好歹身上还带着心爱的姑娘的一点念想,没事的时候拿出来聊表相思,只有齐歌从始至终好像就跟女人绝缘了似的,不止一次让列娃误以为他性取向有问题,继而为自己担心。

    原来,这就是齐歌喜欢的姑娘,长的漂亮是漂亮,但看起来太小了,大叔配萝莉,嗯,原来齐歌喜欢这种类型的,不过这姑娘心大啊,不是个容易掌控的,齐歌究竟是怎么把她骗到手的?

    宋锦指尖拂过那行字迹,目光落在照片上,缓缓抬起,就见那张泛黄的老照片上,是十几个军人的合照,他们穿着统一的迷彩军装,背着步枪,十几个大男人搂成一团,面对镜头笑的灿烂飞扬,军人的血性和满满的荷尔蒙气息扑面而来。

    最前头的两个人,胳膊搭在各自的肩膀上,弯着腰面对镜头,右边是少年时的列娃,白的在一众晒得黝黑的男人中格外抢眼,那双蓝色的眼珠清澈无垢,笑的弯成了月牙,但那忧郁的气质不是一个笑容就能冲淡了的。

    气质翩然优雅的美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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