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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配了吗?
孟祁脸色一白,继而梗着脖子吼道:“MD老子比你配一百倍,在这儿跟你瞎扯什么,赶紧给我滚开,否则老子从你身上碾过去。”
洛秀摇了摇头,叹息了一声:“你这种急躁性子,怎么能为她遮风挡雨。”
孟祁血红着眼,恨不得扑上去咬死他,啊啊啊啊这种语气真的好想抽死他怎么办。
情敌见面,分外眼红,两人谁都不让谁,孟祁看着占上风,实则他的气急败坏和洛秀的云淡风轻形成强烈的反差,谁更胜一筹一目了然。
孟祁是有心机,可他不懂得掩饰自己的情绪,也是从小的经历造就的性格使然,被洛秀言语轻轻一挑拨,就暴露了。
洛秀轻嗤,就这急躁性子,早晚被人玩儿死的命。
孟祁把宋锦轻轻放在后座上,打开车门迈着长腿走下来,拳头捏的“咯吱咯吱”作响,暗暗磨牙,“我要让小锦看着,你这弱鸡似的,连给本少提鞋都不配,还有脸在本少面前大言不惭,老子揍得你满地找牙。”
洛秀脱了外套,活动了一下四肢,做好迎战的准备,只那目光带着笑意,犹如狐狸般,一丝精光一闪而逝,可惜已经被怒火冲冠脑门的孟祁没发现。
洛秀自身实力并不差,只是他大病一场刚好,再加上本身就有隐疾,是以让他看起来有些弱不禁风,可真的打起来才发现,竟然和孟祁一开始打了个平手,孟祁是力量和速度完美结合,让他在实战时立于不败之地,而洛秀却是绵里藏针,以柔克刚,速度上稍逊一筹,可他却仿佛能看穿对方的攻击,一一镇定化解,一来一回下来,两人倒也斗了个不分上下。
两个绝世美男打架,那可真是视觉盛宴,不用加特效,每一帧都是大片即视感。
孟祁冷哼一声,“不自量力。”反脚踢向洛秀后脑,被洛秀躲过,但脚风还是擦着他的肩膀而过,孟祁一脚揉杂了内力,普通人绝对受不了,洛秀也是肉体凡胎,那一脚仿佛要把他的肋骨都给踢断了,他面上却没露出丝毫痛苦,衬孟祁不注意的时候,一拳揍向他的侧脸,把孟祁的脸打的往一边偏去。
两人分开来,洛秀额头冷汗滚落,只觉得左肩那里火辣辣的痛,不过还能忍。
孟祁摸了摸脸,有血……
他目眦欲裂的瞪向洛秀:“老子最恨别人打脸,是不是嫉妒老子长的比你帅?你丫的恶毒、不要脸。”
洛秀冷哼:“自恋是病,得知。”比他帅?有眼的都看得出来好不?
孟祁太阴沉,气质有些阴邪,光比长相来说,两人还真不分伯仲,可要比气质,洛秀那真是绝艳风华……全身每一个毛孔都在发光。
而孟祁、算了,咱还是不比了吧。
“你……。”孟祁忽然想到什么,脸色一白,扭头就朝车子跑去,他看到司机趴在方向盘上不省人事,心底掠过不安,大步走过去打开后座车门,后座空荡荡的,哪里还有宋锦的身影。
“砰。”他一拳砸在车窗玻璃上,那防弹玻璃瞬间碎成渣子争先恐后掉在地上。
他扭头,目光阴沉沉的望去。
而原地,也没了洛秀的身影,轿车喷出一阵黑烟,绝尘而去。
洛秀夹杂着嘲讽和笑意的声音随风传来:“你早晚,要败在你的愚蠢和狂妄上,先走一步,慢走不送。”
“啊啊啊啊……。”孟祁在原地狠狠跺了跺脚,像个气坏了的小孩子,眉目扭曲而疯狂。
“洛秀,我风澧沙跟你势不两立,有生之年一定会亲手杀了你,以雪今日之耻,夺爱之恨。”
元君胆颤心惊的走过来,小心翼翼的问道:“二少……我们现在该怎么办?”他的主子是宋锦,这些男人争来斗去的不关他什么事儿,他担心的是主子的安危,不过心里感叹一句,主子可真抢手,看看这一个两个都斗红了眼,一个个还都是人中龙凤。
孟祁咬牙切齿,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从齿缝里挤出来的:“抄家伙给我围了洛家。”他要不报仇他就不姓风,他要不高兴了,谁都别想安生。
洛秀说的没错,他就是个狂妄嚣张的性子,做事只凭心情,完全不计后果,性子太偏激,只不过孟祁也只有在遇到宋锦的事情上才会如此,没遇到宋锦之前,他不也是好好的。
如今虽说已经绝顶高手,全世界没人能打得过他,可相对来说,性子也更疯魔了……
可这时盛喜赶到,“主子,帮里出事了……。”
孟祁之前把内部肃清了一遍,把金成雄踢出来,他也正式从幕后走到台前,虽然没正式露面,但全虹仝谁不知道,这个一直被传懦弱傀儡的会长,原来一直在扮猪吃老虎,默默积蓄着力量,只待一个时机,杀那些上窜下跳的小丑一个措手不及。
雷霆手腕迅速把风雨飘摇的帮派扶上了正轨,本就是底蕴深厚的第一大帮派,孟祁私底下也并未让金成雄太接近到核心力量,所以很快就回到鼎盛之时的状态,在虹仝,都对这个年纪轻轻的会长大人又好奇又惧怕。
这隐忍蛰伏的能力,这可怕的行动力和执行力,比他老子风乾可厉害许多啊,真不愧是风家人。
但就是有那不怕死的作死,以为风澧沙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少年郎,能厉害到哪里去,偏偏要来挑战他的威严,像这样的挑衅孟祁已经见了太多,其结果就是比比谁死的更难看而已。
但这次不同,之前一直骑在他们头上拉屎拉尿的某帮派被孟祁捣了老窝,老大跑路,孟祁正在全世界追杀,谁知人家跑到了内部来,收买了孟祁一个手下,衬孟祁不在搅风搅雨,煽动内部人员造反,又有金成雄在后边虎视眈眈,孟祁要是不亲自赶回去主持大局,可真就有些危险了。
早不出事晚不出事,偏偏这个时候,孟祁简直要气的呕血。
时间掐的可真准,是料定了他一定会回去?
洛秀已经掐准了他的命脉,料定他一定会回去,孟祁这次不得不妥协,也不由得更气。
帮会是他最大的依持和力量,只有权势财富在手,他才能有和洛秀竞争的资本,才有能力给宋锦更好的未来。
孟祁很快冷静下来,转身坐进了车里。
“回虹仝。”
洛秀,这笔帐我记下了,来日必定回报回来,希望你言而有信,是真的能救小锦,否则我就是拼了命也要取你狗命。
车子按原路返回。
另一辆在车流中显得十分低调的轿车内,洛秀垂眸看着怀中昏睡的人儿,忍不住抱得更紧,俯身把脸贴在她的脸上,感受到那凉的过分的肌肤,几分喟叹。
想你。
想的心肝都疼了,不信你摸摸?
他“噗哧”笑了,自己在自言自语什么,小锦也听不到,他觉的自己这一刻傻了吧唧的。
被洛秀抛弃到另一辆轿车里的慧明,气的抓狂,洛秀你个有异性没人性的混蛋,美人在怀就把好基友给抛弃了啊,看我以后不揭你的老底,哼哼……
回到洛家,洛秀抱着宋锦走下车,往别墅走去,黎叔老早就得了消息,在门口等着,看着洛秀抱着一个人走过来,赶紧迎上去。
主子心情不好,最好什么都别问,吉人自有天相,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还是之前那间给宋锦准备的房间,洛秀走进去把宋锦放在大床上,紫色的纱帐垂落,在微风的吹拂下微微摇晃,如同梦幻般飘渺美丽。
给她盖好被子,洛秀侧目,淡淡道:“还不滚进来?”
慧明晃荡进来,哼哼道:“想请人帮忙嘴还那么臭,有本事你自己救她啊。”
洛秀反而勾唇笑了:“世上得道高人多了,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我再找就是了,也不是非你不可。”
慧明瞪大了眼睛,“你敢,这普天之下就只有我有能力救她,你还想找谁啊你。”
洛秀挑眉,似笑非笑:“所以,不是我求你,而是你求我。”
慧明一口老血噎在喉咙,老脸憋得通红,这小子,可真会给他挖坑。
他一甩袖,哼道:“老子还真不管了。”扭头作势要走,可眼角觑到洛秀脸色未变,不由得在心底暗骂了声老狐狸,自己率先败下阵来。
“好了好了,不跟你耍嘴皮子了,还是救人要紧,在晚些可就真的是大罗神仙也难救了。”他纯属胡邹,什么大罗神仙在她面前也得趴着。
慧明走过去认真看了眼宋锦,在莲花镇时就见过,那时没瞧仔细,这姑娘看到他跟躲瘟疫似的一阵风般的飘走了,后来就是为了救齐歌闯到他的禅房威胁他救人,那时天黑,其实瞧的也不是多清楚,平时他也上网,找了不少她的新闻电视剧看,但隔着屏幕看怎么能一样。
这是他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打量她的容颜,和记忆中一个人渐渐重合。
他忍不住笑了。
原来这就是机缘。
他们的灵魂,来自同一个时空,而不同的是,他的存在,只是她前进路上的一个垫脚石,不过他亦是心甘情愿,因为她会帮他了了心愿。
以前他还不懂,莫名其妙把他弄来这里,劳什子使命他压根不care好不,不过昨夜的一个梦,却让他彻悟,这一切,都是命数。
安定侯夫人宋氏,他之所以知道她,是因为她有一个大夏第一美人的名头,风流纨绔自然少不了美人,这个第一美人他早就想一窥究竟,长的究竟有多美?这安定侯谢骓看着闷葫芦似得,没想到艳福还不浅。
于是在一次宫宴上他终于见到了她。
那时他是风流小国舅,坐在皇帝姐夫的下首,一时风光无量,好不得意,而那时她的夫君谢骓虽是安定侯,皇帝姐夫的心腹,可还没资格坐在上首,多少亲王国公排在他前头,他在中间靠近末尾的席位,相比他的风头来说,谢骓本人是极为低调的,然而更低调的是,他那位有着第一美人之称的夫人。
衣服首饰都低调的不能再低调,换个人穿那就是泯灭在人堆里的货色,但穿在她身上,偏偏有种低调的华丽,她静静的坐在谢骓身侧,微垂着眸光,如一座雕塑般静止,在这喧哗的大殿中安静的几乎不存在。
但美人不论在哪儿都是受关注的,席上不少男子目光偷偷觑向她,夹杂着迷恋和欣赏,而女人,就纯粹是赤裸裸的嫉妒了。
她却对那些目光视而不见,敛了锋芒,安静柔和,在高大挺拔的谢骓身旁,格外的娇柔。
那时他就断定这个女子不简单,少有女子能美成这样而知收敛,不浮躁不轻率,沉稳内敛,真真是个光华内敛的女子。
听闻她自小流落在外,十五岁时才被接回府,转头就嫁进了安定侯府,听闻谢骓后院妻妾成群,谢骓对她不甚宠爱,新婚夜甚至都是在小妾房里度过的,一个主母做成这样也算是满京城的笑柄了,然而她偏生没有丝毫怨妇行径,该说话做事交际手腕一点不落,让人取笑的同时却不得不佩服她。
他不止一次的骂谢骓暴敛天物,这种女人不放着宠,反而去宠那些上不得台面的小妾,这是脑子被驴给踢了吗?
第一次见到宋锦时,他只是看透了她那一层身份,这好似是这具身体与生俱来的能力,然而更深一层的,比如她的灵魂……他却是没有意料到的,虽然觉得她眼熟,可这世上长得像的人多了去了,他现在这张脸就跟他前世长的一模一样,所以他并没有想到里子已经换了人。
慧明叹息一声,这姑娘,可谓是命途多舛了,在古代,遇上了一个绝世渣男,被彻底毁了,在现代,这命运也是够崎岖了,未婚先孕,孩子还存在诸多问题,能不能平安生下来还两说,不过他倒是不担心,时间一到,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洛秀看慧明又叹息又皱眉的,忍不住问道:“怎么了?”
慧明摇摇头:“我只是在感慨,这姑娘命太苦了,唉……。”
洛秀冷冷的瞪了他一眼:“以后有我在,谁都欺负不了她。”
慧明撇了撇嘴,鄙夷的瞅了他一眼:“就你?还是省省吧,我实话跟你说,她身份复杂着呢,你要现在放手还来得及,要是再深陷进去,未来可不好说,别怪师兄没提醒你,你们俩能有孩子,就已经是最大的缘分了,其他的不可强求。”
洛秀眸光暗了暗,扭头看着床上昏睡着的女孩,温柔的说道:“这辈子,我就认定了她,不论她什么身份,什么背景,我只知道,她是我此生唯一爱的女人。”
慧明知道这家伙性子倔,认定的事情那就是一百头牛都拉不回来,不撞南墙不回头,他是撞死在南墙下也不会扭一下头。
“行吧,师兄给你个忠告,忍字为上。”拍了拍他的肩膀:“以后你就体会到了。”
“快说,究竟怎样才能救醒她?”刚才还劝他忍,这会儿洛秀已经有些不耐了。
慧明翻了个白眼:“急什么,她这情况比较复杂,有人用她的天魂地魂为引,设下了血祭,把她的命魂吸走了。”
洛秀眸底划过一抹阴冷,咬牙切齿:“究竟是什么人?”
慧明冷笑:“那个人啊,在很远很远的地方,你是找不到他的。”
洛秀竖眉,清淡眉目划过一抹戾气:“为什么?”
“因为,他在另一个时空。”话落慧明看到洛秀明显愣怔住的神色,叹息了一声。
“宋锦她的灵魂本来不属于这里,但是受到了召唤,俯身在同名同姓的少女身上,在成为这个时代的宋锦之前,她还有另一个人生。”
这种骇人听闻的事情洛秀是第一次听说,他第一感觉就是骗人的,可内心深处一个声音提醒着他,慧明说的都是真的,他没必要骗他。
他忽然想起在江南古宅时,宋锦突如其来的变化,原来是换了灵魂吗?才会彻底的像是换了个人。
这一刻,他不由自主的感到一阵恐慌,他感觉他越来越抓不住宋锦了,这种感觉让他无所适从,心底泛起一股寒意。
“她、在那个时空,过的好吗?”他艰涩的问道。
慧明瞪着眼睛:“当然过的不好,要不然也不会临死前魂穿异世,我给你说,她在那个世界,咱就姑且先叫前世吧,她在前世啊,那可是我们大夏的第一美人,又是丞相的嫡女,不知道多少好男人排着队求娶她呢,可惜啊,她那丞相老爹是个混蛋,为了拉拢权势把她嫁给了谢骓那个混蛋……。”说到这里,他忽然缩了缩脖子,忽然感觉好冷。
洛秀轻声问道:“然后呢?”
慧明眼珠子咕噜噜一转,笑道:“谢骓是大夏最年轻的异姓侯,靠自身实力封侯,长相俊美无双,是大夏一等一的好男儿,多少春闺少女的梦中情人,谢骓和宋锦的结合那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啊……。”
“够了。”洛秀冷冷喝道:“说重点,她究竟是怎么死的?”
慧明摸了摸鼻子:“说实话,我也不是很清楚。”洛秀眼刀子“嗖”的一下飞过来,慧明赶紧叫道:“你瞪我也没用,我是真的不清楚啊,我穿来的时候宋锦还没死,她那时候还是谢骓的正妻,我穿过来十年她才穿过来啊,难道说她在我死后十年才死的吗?可这也不对啊,我死后的第二年谢骓就娶了慧佳公主,难道我前脚死她后脚就翘了?”
洛秀忍着揍他的冲动:“你刚才说的血祭是怎么回事?”不和他计较怎么死的问题了,这家伙说话没个正形,没一会儿就把人绕进去了。
“血祭是从南疆流传过来的一种恶毒而血腥的咒术,用极品九阴女的血魂为祭,用九百九十九个处女血为引,在神女像前供奉九百九十九天,只要有一天断了,前功尽弃,这个血祭是为了得到流传的神巫一族的长生之法,神巫一族一直活在传说里,而传说神女则是神巫一族的圣女,神巫一族的最高领导人,在世间有很多民众信奉神巫族,家里都供奉着神女雕像,认为这样就可以得到庇佑,加福加寿。”
慧明说的口干舌燥,拿过旁边的水杯也不管是谁的咕咚咕咚大喝起来,抬袖粗鲁的擦了一下嘴,继续说起来:“很多人都在寻找神巫一族的长生之法,但这个血祭之法却是没人知道的,即使知道也很难施展开,一是因为这九百九十九个处女血哪儿是那么好找的,这挑人也是有讲究的,最起码要附和三阴,阴年阴月阴日,就算这些条件都满足了,但极品九阴女这个世界上是根本不存的,那比天山雪莲还稀罕,所以既然有人知道这个法子也是无能无力的。”
洛秀听的厌恶,真够恶心人的,为了那什么长生之法,简直丧尽天良,泯灭人性。
他想起刚才慧明的话,有人用小锦的天魂地魂为引设下了血祭,那么……
慧明仿佛猜到了他的想法,点头:“你猜的不错,宋锦就是这千年难遇的极品九阴女,九阴女出世自是有征兆,但她的父母隐瞒了她的生辰,所以并没有人知道她就是九阴女,和她同日出生的佑安郡主却是被人给盯上了,以为她是九阴女,于是,这个血祭便开始了,佑安郡主命格奇贵,和九阴女主阴阳,用她开启血祭并不困难,可是后来那人察觉到不对劲,这个九阴女原来是假的,可血祭已开,他用了自己的精血融入,一旦停止,便会反噬自身,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在供奉的最后一天来临前,他一定要找到真正的九阴女。”
洛秀眯了眯眸子:“那个人,是谢骓?”
慧明点头:“就是他,他的一个幕僚就是来自南疆,向他敬献了这个损阴德的法子,他野心甚大,想推翻王朝的想法也不是一日两日了,但他怕辛苦打下来的江山没命坐,便开始尝试这个法子,想要得到长生之法,享受千秋万世的江山。”
洛秀嗤笑:“用无数无辜人的鲜血白骨堆起来的江山,他坐的安稳吗?就不怕夜夜噩梦,还千秋万世?真是痴人说梦。”
慧明赞同:“心比天高,却不知脚踏实地,总想走弯路,亏我以前还觉得他不错来着,谁知道里子都黑透了。”
“宋锦嫁给他三年,他在外拼命寻找九阴女的时候,却不知他要找的人就在眼皮子底下,后来为了减轻皇帝的疑心,也是为了拉拢皇权,他和皇帝的宠女慧佳公主暗渡陈仓,慧佳为了嫁入侯府,设计除去了宋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