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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著名法庭辩论实录-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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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不服,必定再次上诉,法官考虑到学生已有第一次出庭胜诉的事实,此
时可判老师获胜——应取得另一半学费,这样,学生不会不服,老师自然满
意。

由两次分断说还可变出任意说:

如果先判老师胜诉,则爱瓦特尔可再上诉,以第一次出庭败诉为由,拒
绝支付另一半学费。

如果先判学生胜诉,则可构成上面已提到的两次分断法的结果(见《演
讲与口才》1988年第 
8期)。

但这些办法,并未触及此辩论的关键,这场争辩实际上是陷入了思维的
怪圈。契约中规定:其余另一半学费等爱瓦特尔结业后第一次打赢官司时付
清,此处的“官司”,虽然字面上没明确限定,但显然是指其余的和支付学
费无关的官司,而普罗塔哥拉却首先将此歪曲为任何的包括涉及是否支付学
费的官司,这显然是错误的,因为有些立论是不能自我涉及的。再有就是师
生二人,都采用了两个不同的标准:一是法庭判决,一是双方契约。而在当
时情况下,这两个标准恰好是互相矛盾的。因为,如果根据契约,双方就根
本用不着打官司,如果需要法庭判决,则先决条件就已表明原契约不具有约
束力,而应以法庭判决为准。

普罗塔哥拉利用不同的标准构造了一个对自己有利的推理,企图以“智”
取胜。但他的思维为学生识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在衡量付不付另
一半学费时,也依照老师的两个不同标准,虽也犯了和老师同样的错误,但
因为是普罗塔哥拉肇始于前,学生爱瓦特尔类推于后,所以爱瓦特尔根据对
方的原则归谬类推,从而反驳对方,这在逻辑上是认可的,还很有说服力。


窃贼妙言醉倒了国王

窃贼妙言醉倒了国王

1671年 
5月,英国伦敦发生了一起英国历史上最震撼人心的盗窃犯罪活
动,英国国王的皇冠被一个名叫布莱特为首的五人犯罪团伙抢走了。他们先
是采用计谋蒙骗伦敦塔副总监,混进了马丁塔内,抢走了有英国“镇国神器”
之称的皇冠。但罪犯运气不佳,他们刚刚冲出伦敦塔,就被卫队围住,经过
一番较量,五名罪犯全部落网。

英王查理二世得知此事后,对这些目无法纪胆大妄为的歹徒颇有好奇之
心,决定亲自提审为首的布莱特。
布莱特不仅胆大包天,还极富“辩才”,他借此机会同英王查理二世进
行了一次饶有兴味的法庭辩论。结果很有些出人意料。
下面是辩论的一些片断。

查理二世:“你在克伦威尔手下时诱杀了艾默恩,换来了上校和男爵的
头衔?”
布莱特:“陛下容禀,我不是长子,所以没有继承权,除了本人的性命

以外别无所有,我得把我的命卖给出价最高的人。”
查理二世:“你还两次企图刺杀奥蒙德公爵,是吗?”
布莱恃:“陛下,我只是想看看他是否配得上你赐给他的那个高位。要

是他轻而易举地被我打发掉,陛下就该挑选一个更适合的人来接替他。”
查理二世沉吟了一会,又问道:“你越干胆子越大,这回竟然偷起我的
皇冠来了!”
布莱特:“我知道这个举动太狂妄了,可是我只能以此来提醒陛下关心

一个生活无着的老兵。”
查理二世:“你不是我的部下,要我关心你什么?”
布莱特:“陛下,我从来不曾对抗过您,英国人互相之间兵刃相见已经

很不幸了,现在天下太平,所有的人都是你的臣民,我当然是您的部下。”
查理二世继续问道:“你自己说吧,该怎么处理你呢?”
布莱特:“从法律角度来看,我们应当被处死。但是,我们五个人每一

位至少有两个亲属会为此落泪。从陛下您的立场看,多十个人赞美您总比多
十个人落泪好得多。”
查理二世绝没有想到他如此回答,他几乎不由自主表示赞许地点了点
头,然后又问:“你觉得自己是个勇士还是懦夫?”

布莱特:陛下,自从您的通辑令下达以后,我没有一个地方可以安身,
所以去年我在家乡搞了一出假出殡,希望警方相信我已经死亡而不再追捕,
这不是一个勇士的行为。因此,尽管我在旁人面前是个勇士,但在您——陛
下的权威下只是一个懦夫。”

查理二世对这番讲话非常满意,不但免除了布莱特的死刑,还赏给他一
大笔年金。
布菜特靠“辩才”而逃脱了惩罚,此事在英国舆论界引起大哗。国王在
纵容犯罪——许多平民从中得出这样一个结论。

【评析】


明明死有余辜,却被布莱特辩得娓娓动听,逃脱了惩罚。投国王所好自
然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布莱特为开脱自己,编造种种的“理由”进行
诡辩,而所有这些“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

明明死有余辜,却被布莱特辩得娓娓动听,逃脱了惩罚。投国王所好自
然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布莱特为开脱自己,编造种种的“理由”进行
诡辩,而所有这些“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

布莱持两次企图刺杀奥蒙德公爵,竟被说成是想看看被刺者是否配得上
国王赐给他的高位;偷抢皇冠竟是为了“以此来提醒陛下关心一个生活无着
的老兵”,他还采用偷换概念的伎俩将“老兵”与“臣民”混为一谈。

在回答国王该怎样处理他时,布莱特又以“多十个人赞美您总比多十个
人落泪好得多”的话来迎合国王,而昏聩的查理二世“还不由自主地表示赞
许”,他没有想到他纵容犯罪的行为,遭到了全国上下的怒骂,使他失去了
更多的民心。

布莱特这个本该遭到重惩的罪犯,以他的巧言灵舌和诡辩欺骗了查理二
世,使他不但逃过了法律的惩处,还反而获得一笔数目不小的年金,这本身
即是对法庭的嘲弄和讽刺。至于查理二世的所作所为,更充分表现出他的糊
涂与昏聩。


罗伯斯庇尔雄辩救少女

罗伯斯庇尔雄辩救少女

在法国大革命时期,阿拉斯城发生了一起神甫撞告少女案。少女莫尔娜
在去教堂祈祷时,神甫想要侮辱她,少女愤怒地给了他几个耳光,神甫恼羞
成怒,上告法庭,诬陷莫尔娜辱骂圣主。面对有权有势的神甫,少女深感百
口难辩,颇想一死了之。

后来成为法国大革命风云人物的罗伯斯庇尔,其时刚毕业于巴黎大学法
律系不久,他听了少女莫尔娜的述说,怒不可遏,决心为少女当辩护律师。
少女还告诉了罗伯斯庇尔一个细节:当神甫装腔作势斥责她侵犯了圣主的时
候,她曾把手上的宝石戒指摘下来,扔在“圣主像”跟前,以求圣主的宽恕。
那戒指是枚无价之宝,神甫却乘她祷告之际,藏入口袋,占为己有。戒指上
有少女父亲让金石匠做的暗记。罗伯斯庇尔将这一切都暗记在心里。

法庭上,一场真理与邪恶的交战开始了。
原告、被告、辩护人都站在法庭上。神甫起诉道:
“莫尔娜那天直闯进教堂,跑到圣像前破口大骂,此罪天主难恕。”
罗伯斯庇尔道:
“上帝曾经说过:世上最大的罪过,莫过于扯谎。摩西对于上帝,从未

说过一句谎言。”
法官:“你是说神甫欺骗了真主?”
“何止真主!也欺骗了法庭的正义,亵渎了法庭这块圣地!”
“有什么凭证吗?”
“请先让原告拿出证据!”罗伯斯庇尔愤恨地瞥了一眼装模作样的神甫。
“诬赖!在真主面前撤谎的便是你!此事,我亲眼所见,亲耳所听!”

神甫一口咬定。
“请问,莫尔娜缘何辱骂真主?”
神甫不知所答。半晌,才作语道:“这个,只有去问辱骂真主的莫尔娜!”
莫尔娜道:“我不知罪从何出,只有神甫知晓。”
在被告与辩护人的严正驳斥下,神甫感到难以应付了,便假装虔诚地抬

眼望了望屋顶,祷告了数语后,说道:“上帝是有真知的,莫尔娜决不能诡
辩申诉,再继续欺骗上帝!”
“上帝最良好的真知,是可怜无辜的儿女。请法官审查:莫尔娜没有去

辱骂真主,死罪岂能由亵渎法庭的人制定?!”
罗伯斯庇尔说罢,递给法官一纸辩护词。
法官宣布停审半小时,即与陪审正副官员作了分析,详细审查了罗伯斯

庇尔的辩词。
半小时过去了,复审开始。
法官问神甫:“你可有证人证词,听见莫尔娜辱骂真主?”
“只我一人在场。”
“莫尔娜神智清醒,你可见得?”法官问。
“见得。”神甫即刻回答。他认为不回答莫尔娜神智清醒,就不好判她

辱骂天主的罪。
岂料法官问道:
“难道一个头脑清醒的人,敢无缘无故跑到真主的面前信口开河,辱骂


上苍?这岂不是疯人院里跑出的疯子?”
法官的提问,实则为一个二难推理,即:
如果莫尔娜神智清醒,则不会无缘无故辱骂真主。
如果莫尔娜神智不清醒,则不应对她的行为判罪。
或者神智清醒,或者神智不清醒,却又提不出莫尔娜“辱骂”真主的理

上苍?这岂不是疯人院里跑出的疯子?”
法官的提问,实则为一个二难推理,即:
如果莫尔娜神智清醒,则不会无缘无故辱骂真主。
如果莫尔娜神智不清醒,则不应对她的行为判罪。
或者神智清醒,或者神智不清醒,却又提不出莫尔娜“辱骂”真主的理

为母亲病重去祈祷真主的,想不到花的美貌,没有让真主看到,倒引来一只

恶蜂!”
罗伯斯庇尔请法官当场出示搜索的结果。
法官原想不暴露“戒指事件”,从轻处罚神甫,但拗不过罗伯斯庇尔的

一再要求,只好将宪兵警尉搜来的戒指拿出来。

神甫还想狡辩,罗伯斯庇尔立即揭露:戒指的“错环”处还有“莫尔娜”
三字。法官当场打开“错环”的地方检验,果真有莫尔娜的名字。至此,案
情大白。

莫尔娜获释了。还获得了神甫赔偿的一笔款项,重新获得了人生的幸福。
而年轻的辩护人罗伯斯庇尔的胆识与口才,也传遍了阿拉斯城。

【评析】

罗伯斯庇尔在为少女莫尔娜洗冤的辩论中,提出了两个关键性的问题:
其一是莫尔娜为何要辱骂圣主?神甫既已断定莫尔娜神智清楚,却又说不出
莫尔娜辱骂圣主的理由和证据,陷入被动的局面,进退两难。罗伯斯庇尔乘
胜追击,提出第二个问题:“假设这一切都是真的,你又做了些什么?”这
个问题在洗刷少女的清白基础上,将神甫丑恶的面目揭露出来,使神甫由原
告而变为被告。罗伯斯庇尔提出的两问,是刺向神甫的两把利刃,他选择的
论辩角度不能不说是非常之好,而且论证有理有据,戒指作为重要的物证,
在法庭上也起到关键的作用,最后终于澄清了事实真相。少女之冤得到洗刷,
神甫受到了惩罚,而罗伯斯庇尔之雄辩之才能也得到初步体现。


周敦颐鼓唇救死囚

周敦颐鼓唇救死囚

周敦颐,号濂溪先生(1017—1073),是宋代著名的大学问家。周敦颐
在年轻时,曾出任某县法官。而该县县官是个蛮横又草菅人命的家伙,动不
动就杀人,结果错案冤案不断。周敦颐刚一上任便遇上这样一个案子:一个
酒徒因酒醉持刀要挟路人,结果被县太爷判为“图财害命,斩首示众”,不
几天就要行刑。于是他抓紧时间,直奔衙门,与县太爷激辩公堂。

周敦颐登上堂,见县宰果如所传,是个满面横肉的“老虎”,便机敏地

向他行了个礼,说道:
“我来迟了,首先向大人谢罪,大人高德,想必能够海涵。”
县太爷见小法官说话还算有礼,就摸摸胡碴子问:
“怎么到任几天了,也没有见你的影子呀?”
“我正清理一宗案件,想弄清点头绪,再来拜见大人不迟。”
“既如此,可看到有冤案错案?”
“几乎都有差错,正想回报大人,又见不日将问斩一名囚犯的案宗。此

案被告系一酒徒,因酒醉持刀要挟路人,并非真的图财害命,况且经人劝告,

又未伤人骨肉,如若判为死囚问斩,岂不过之太远?”
“闹来闹去,不是来拜我,是跟我来评论官司啊!”
县宰这么一琢磨,觉得周敦颐太不像话了,不觉怒道:
“太放肆!一个小小的法官,到我门上还没见面,就论起我的长短来了!”
“雨珠小,能救活庄稼!秤砣小,能压千斤!法官小,干系到一县的人

命财产。一见面不说人命大事,尽说些客套闲篇,有何用处?”
“哟!新来乍到,你的嘴还挺硬!”
“新来乍到嘴不硬,将来还能顶得住?”
“你顶个屁,”县太爷越讲越有火,那一股子邪乎劲就上来了,“告诉

你,醉鬼那个案子,就是我定的,死也不能改!”
“世上的事没有不能改的,在您老爷的嘴里,死的可以改活,活的可以

改死,说黄是您,说白也是您,这不是信口开河胡乱改吗?”
“胡说!你敢违抗本宰的意思,真是吃了熊心豹胆,来人,把他的小纱

帽摘了去!”
周敦颐“噌”地一下把帽子摘下,朝前面一扔,道:
“这顶帽子几两纱就可织一个,人命要完了,千两金子买不回来。。

哼!”
“你还要不要你的前程?”
“前程就在脚下,如果抬不起脚,也就不要了!”
“你的眼里还有没有县宰?!”
“眼里头没有县宰,脚怎么会登到您的门槛下来?”
县太爷听他话里头句句带刺,气得简直浑身没一个地方不难受,于是扫

帚眉“嚓”地竖起来,拍着屁股道:
“反了!简直是无法无天!”
“大人!您此话说的甚合官理,当官的无法无天,老百姓岂不喊苦鸣

冤?”


。。县太爷被讽刺得浑身不自在,围着公堂来回转,一个屁也放不出来。
周敦颐正颜厉色道:
“自古以来,圣人怜念苍生众民,为官应怜悯蝼蚁之命,有此,才能施

。。县太爷被讽刺得浑身不自在,围着公堂来回转,一个屁也放不出来。
周敦颐正颜厉色道:
“自古以来,圣人怜念苍生众民,为官应怜悯蝼蚁之命,有此,才能施

甩袖便走。
县太爷一时傻了眼,望着官帽和印信发呆。。
周敦颐正往前走着,忽听背后有人喊:
“官人停步!县太爷还有话吩咐!请官人回去!”
周敦颐不理,只顾前走,怎奈官差苦苦拉着袖子不放,只好回去。路上

倒远远地看见县太爷呲牙陪笑迎来:
“就按你的意思办嘛!本县鲁莽粗野,话多语失,别再见怪。。”
原来,县太爷见周敦颐摔了帽印便走,顿时着了慌。心想法吏刚一上任,

就把他赶跑,这事传扬出去,那还了得?万一上头追下来,恐毁了自己的前
程。几相比较,终于违心作了让步:醉酒案听凭法官秉公处置。

【评析】

在这一法庭辩论中,县太爷以势压人,无理强辩,周敦颐刚正不阿,不
为威吓利诱所动,仗理直辩,两者形成鲜明强烈的对比。县太爷是个蛮横霸
道的“老虎”,而周敦颐则颇谓“初生牛犊”,为正义而辩,不畏强权,这
种勇气和姿态,在今天亦是非常宝贵的。


“曹丞相”归谬难倒曹知府

“曹丞相”归谬难倒曹知府

明朝有个曹知府,自称是三国时曹操的后代,以此为荣。一日,当地请
来一个有名的戏班子,演《捉放曹》,曹知府也前往观看。扮演曹操者,演
技出色,把曹操的奸诈阴险表演得惟妙惟肖,淋漓尽致地表现了曹操的奸雄
本色。曹知府觉得自己的祖先受到了侮辱,当场不便发作,回府后立即派人,
带扮演者赵生治罪。

赵生一进府,曹知府便拍案大怒:“大胆刁民,给本府跪下!”
赵生已从公差处得知其中原委,立即瞪眼答道:“大胆府官,既知曹丞
相前来,怎么不降阶相迎?!”
曹知府气得脸色铁青:“你,你,你是何人?谁认得你是曹丞相?你是
唱戏的假扮的!”
赵生闻后冷笑一声接着道:“哼!大人既知我是演戏假扮者,那又为何
以假当真,为何要抓我进府治罪呢?”
曹知府听了张口结舌,无话可说,只得赠礼送走赵生。

【评析】

这一段辩论,虽然短小,但颇具有现代法庭辩论的意味。赵生采用的辩
论方法是归谬推理法,以曹知府的逻辑推论出一个荒谬的结论,令曹知府理
屈词穷。


林肯智驳福尔逊

林肯智驳福尔逊

小阿姆斯特朗被指控图财害命开枪杀人,原告收买了福尔逊作证人。福
尔逊赌咒发誓说他亲眼看到被告开枪击毙被害人。被告有口难辩,执业不久
的年轻律师林肯主动担任了小阿姆斯特朗的辩护人。

林肯向证人福尔逊发问:“你认清开枪杀人的确是小阿姆斯特朗吗?”

福尔逊:“是的。”

林肯:“你在草堆后面,小阿姆斯特朗在大树下,相距二三十米,你能
看得清楚吗?”

福尔逊:“看得很清楚,因为当时月光很明亮;”

林肯:“你肯定不是从衣着等方面认清的吗?”

福尔逊:“不是从衣着方面看清楚的。我肯定是看清了他的脸,因为月
光正照在他的脸上。”

林肯:“具体时间能肯定吗?”

福尔逊:“完全可以肯定,因为我回到屋里时看了时钟,那时是。。 11点。。 1
刻。”

林肯:“这个证人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子,他一口咬定。。 10月。。 18日晚上
11点他在月光下认清了被告人的脸。请大家想一想, 10月。。 18日那天是上
弦,到了晚上11点,月亮早已下山了,哪里还有月光?退一步说,也许时间
记得不十分准确,时间稍有提前,月亮还没有下山,但那时月光应是从西边
往东边照射,草堆在东,大树在西,如果被告脸朝大树,月光可以照到脸上,
可是证人就根本看不到被告的脸。如果被告脸朝草堆,那么月光只能照在被
告的后脑上,证人又怎么能看到月光照在被告的脸上呢?又怎么能从距离二
三十米的地方看清被告的脸呢?”

法庭宣布被告无罪释放。

【评析】

阿伯拉罕·林肯(1809—1865),美国第16届总统,著名的资产阶级民
主主义革命家、政治家、律师。27岁考上执业律师,这次法庭辩论为年轻的
律师赢得了声誉。他仔细地研究了全部案卷,调查了现场,掌握了事实症结。
他首先查明。。 10月。。 18日晚。。 11点月亮已经下山,进而查明证人与被告人所处的
位置和月光照射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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