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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荣光-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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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几只阴冷的箭羽飞射而来,斜射入几人的身侧:

    “公子,且看我等替为你复仇”

    “嘭”

    战马在疾驰着,李刑恨怒,汹涌的怒火从胸膛喷涌而出,一手拿起紫檀长弓,一手从身侧的箭壶之中取出一支三菱簇,搭于弓上,扭身,狼眉鹰目,面色尚且稚嫩,气魄却摄人肝胆,冰冷的箭羽飞射而出,弓弦放开,‘嗖’斜斜的插入了一追击之人的胸膛之内;

    “嘭”“嘭”

    身侧两人亦是毫不逊色,抬起紫檀长弓,目露凶光,箭似流星,相互追逐而出,血色四溅,转瞬间要了两名男子的性命;

    这还不算完,四人宛如整个人粘在马上,弯弓射箭,动作极为的流畅,一时间,虽仅有三人,但箭如雨下,桃花点点映出几处的血红;

    呵,都说秦人善骑射,要说李刑带来那八人,可都是从大秦边境下来的精锐骑兵,一手堪称精湛无比,更别说三人可都是又从八人之中挑选之出来率先救锋烈的,箭术之高超,可以想象;

    四十多人追击着,可身边不断有人中箭从马背上坠落在地,一时间,人人的心中都生出一抹恐惧,他们以为前来相助锋烈仅仅是几只绵羊而已,虽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可一定能够将锋烈几人给杀了,可谁知迎来的是一群吃人的虎狼;

    他们又怎及虎狼凶猛?特别是三人一手精湛的骑射之术,着实的让他们人人惶恐,恐惧蔓延渐渐的、渐渐的弥漫到了整个人群之中,跑在最前面的人也都学会了减缓马速,人人退避不前;

    就在这时,远方,又传来一阵阵急促的马蹄之声,锋烈的前方出现一群人马,身骑黑色战马,腰挂长弓,人人神俊,为首的一名粗狂的八尺大汉,一双豹眼慑人心神,宛如一黑色的波涛席卷而来,虽然相隔的很远,很远,却让人不禁的心惊胆战:

    须臾间,两队的人马撞在了一起,八尺大汉像是擎天力士,头戴束发黑冠,手持长柄大刀,睥睨着拦路的一众护卫,冷声大喊道:“怎么,就凭你们想要了锋烈公子的命?一群土鸡瓦狗也,也敢嚣张,,”

    一番言语,竟惊的一群追兵怔在原地,惶惶不安,;

    之后,侧身望向锋烈,拱手,八尺大汉粗狂的道:“参见锋烈公子,末将,不,‘苏角’奉蒙恬将军令,前来相助”

    锋烈先是疑惑,而后明白过来了;

    这是为了避嫌,苏角从长城军团里脱离出来了,故,只称‘苏角’

    心中怅然,锋烈凝神瞧去,苏角带着一群人也都相熟之人,包括苏角,一共十人,是曾在长城军团外来跪求他相助扶苏相助的一队斥候,将军韩历亦在此列,想不到如今却是颠倒过来,换他们来救自己了;

    “敢问公子是否要将一群忤逆之人统统斩杀”

    韩历的言语之中充满了戾气,这是因为他瞧见了锋烈被这一群人穷追不舍的追杀,至于人数问题?呵,一群都已经被吓破了胆的家伙,安能与大秦骑兵相抗衡?

    什么?

    为什么还有人来助阵?

    莫非,这个家伙是故意将我们引出,想将我们一网打尽吗?

    仅剩三十余人的追兵,顿时,心底笼罩于深深的恐惧爆发而出,人人自危,拨马就逃,甚至有几人惊慌失措之下差点从马背上摔落了下来;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二十九章;无风亦狂舞() 
“谁欺负我只有一人来着?”锋烈得意洋洋的望着远处匆忙奔逃,慌不择路的三十多名追兵:“看起来,还是我比较强一点嘛”

    韩历白了锋烈一眼,没有搭理他;

    李刑悠悠的来了一句;“不知道刚才谁跑的最快,说自己是为了保持体力来着?”

    锋烈恍如未闻,转头注视着韩历疑惑的问道:“你刚才说什么来着?”

    韩历调转马头,道:“我问公子,您是否要将这些忤逆之人统统赶尽杀绝?”

    锋烈皱了皱,道了一声;“不急”

    “可是苏角将军已经率领六人追过去了,,”韩历好心的提醒了一句,,;

    “哦,那就让他去吧,,”锋烈眨了眨眼,眼睛里闪烁着狡猾的光亮,正是那种不坏好意的表情;

    “可是,公子,韩历将军也去了,,”李刑继续的说着,渴望的眼神瞟了一眼追击而去众人,呢喃自语的道;“而且我也想去,,”

    “你们三个不许去,,”

    锋烈急忙喝道,他感觉头很大,这都是一群什么人啊?真的是来帮他的吗?为什么一个个都不听号令,还非要问他?

    “你们三个去看一看中箭落马的人有没有活口,,”锋烈吩咐道,

    被人这么针对,锋烈很不甘心,若是还没有一点动作的话,那不是他的作风,一直潜藏在幕后那一只手,一直接二连三的狠辣出手,把他逼得退无可退,差一点就葬身与此;

    倘若不是李刑,苏角,韩历的及时来援的话,他的下场会很可悲;

    “呜呜”低沉的风掠过平原,发出低沉的呼鸣声,似乎是不愿离去的亡灵在发出幽怨之音,李刑骑着马赶回,压抑心头怒火,道:“公子,都死了,服毒自杀而亡”

    锋烈心跳有些剧烈,胸腔中有一股怒火,在熊熊燃烧;,;

    他没有想到幕后之人做的如此绝决,究竟是谁什么样的人,什么手段才能让这么多的人甘愿受死?

    又究竟是谁?如此欺辱他,却连一个堂堂正正的姓名都不敢留下吗?

    苏角骑着马儿的回来了,粗枝大叶的他并没有发现气氛的不对,忿忿不平的念叨道:“这帮怂货软蛋,为了逃命,竟然连兵刃舍弃了,真是丢尽大秦人的脸,,”

    韩历悄悄的移动着步伐,询问道:“公子这是什么了?”他很好奇,方才出去没一会,气氛竟然变得这么的沉重,好似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李刑瞪大的双眼,恨声道:“公子遇险,这是一种有预谋的刺杀行为,并非是贪图赏金之为,是有人非要致公子于死地,而且连个姓名都不敢留下,真是个混蛋,,”

    李刑与锋烈两人常年征战,谁料到刚一出长城军团竟然会遇到这种事,真是泥人也有三分火气;

    “是谁如此胆大包天,欺人太甚,俺老苏非要斩了这斯的狗头不可,”苏角气势汹汹的挥舞着长柄战斧,怒声大骂道;

    锋烈默然,内心深处强烈不安在涌动,深吸一口气,平复情绪,让自己保持冷静,他不想杀人,可有时候却不得不铁血无情,必须要适应这种恶劣的环境了,

    一一想来,真是细思恐极,下一次,他还会有这么好的运气吗?;

    一次次的危机,磨砺之中,锋烈让自己变得越来越冷静,存活下来的人全部自杀而亡,真的就无迹可寻吗?似乎,并不尽然;

    “苏角,你知道在大秦之中,有什么样的人物或者隐秘组织能够一次性的派出这么多的好手吗?且拥有如此的纪律性,如此绝决的?”

    “诸子百家,六国贵族残余势力,”苏角沉声回道,豹眼之中闪过一抹不屑,之后再道:“现在也许还要加上一个奸人奴才‘赵高’”

    其余的众人,黑衣骑兵静静的列队在平原之上,听不到一丝喧哗,,;

    碎金色的阳光闪耀着,阳光暖人却不暖心;

    锋烈沉默,这股深藏在幕后的暗手初现端倪,却又无处可找,这三方势力实在太大了,要精准锁定要谋害他的人很难,,;

    况且,若是赵高一人倒也罢了,怕就怕是两方人为之,毕竟,赵高拥有着一个大秦的庞大的实力,已经下达了通缉令又怎会多次一举?所有的东西就仿佛是藏在一团朦朦胧胧的迷雾之中;

    片刻后,李刑提给锋烈一个墨色的斗笠,问道,“公子,接下来我们去那里?要追查下去吗?”隐隐之间,众人都以锋烈为首,,,;

    “不了,我们去咸阳,诛赵高”锋烈一笑,道,碎金色的阳光闪耀着,衬着黑色眸子那一抹的深邃分为的显眼,,;

    天下为棋盘吗?

    锋烈心中明白,现如今的自己看似强大身边聚集了不少好手,可是比起整个大秦的天下来,比起他将要面对的对手来说,太弱小,简直像踩着的蝼蚁般不堪一击;

    从一次次的刺杀来看,人家根本没有动用真正的实力,只是随便玩玩,派上了几人,随手的做了两件事,锋烈就被逼的手忙脚乱一次次的掉入了危机的庞大漩涡之内,九死一生;

    这,何尝不是一种**裸的羞辱?

    不想继续被动下去了,这种感觉令人很不爽;

    锋烈接过斗笠,边缘上面沾染了不少的尘土,还有几处黑黑的马蹄印,但万幸的是在如此多的马蹄之下,竟然还能保持原样,真是个奇迹,,;

    “哈哈,俺老苏早都想这么干了”苏角大笑着道:他都看赵高不爽了,自然举双手赞成;

    “公子,,”李刑吃惊,黑溜溜的眼睛睁大很大,嘴唇张开,他不赞同锋烈的做法,太疯狂了,身为被通缉之人,竟然堂而皇之去进入咸阳,要刺去朝廷重臣,能成功吗?简直太荒谬了?

    “我无异议,,”韩历点头道;

    “既然如此,我们就走吧,,”无视掉李刑的话,锋烈道,拉紧了缰绳,调整着坐姿,轻声的说了一句;“小黑,我们走了,,”黑色的马儿发出一声嘶吼,锋烈调转马头,朝着直道走去,双手紧紧的攥紧了缰绳,黑色眸子深处透着一抹沉静;

    晴朗的蓝天上,忽然间,变得阴暗,一朵朵灰色的云朵阵阵袭来,阴风凉凉,寒风刺骨,就像是要钻入人的身体里似得,带来一阵冰冷渗人的凉风;

    将入冬季,一路之上,秋风越来越冷,化作商旅的锋烈一行人,有惊无险的经过一座座的小城,朝着古今富有盛名的雁门关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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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拒之门外() 
银装素裹,分外妖娆;

    北风萧萧,日光隐没;

    诺大的雁门关仿似一沉睡的巨人立于荒野之上,

    ‘百千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畦’

    鹅毛般的大雪扑簌簌的落满街巷屋脊,雾蒙蒙晨曦的光芒洒向天边,好似为这座古城披上了一层流光溢彩的白色霞衣;

    这样的天气极为的冰冷,却有几人踏着鹅毛般的大雪,去敲着一栋栋的朱红色的大门,几人手被冻的通红,好不容易敲开了门,对面却是连连的摆手,好似面对着乞丐般,驱赶着离去;

    一个身着黑色大袍的男子,头戴墨色的斗笠,脚下穿着长筒蓝色羊皮履,因长时间的被厚厚积雪浸透,湿漉漉的,隔着鞋子都能感受的到脚下的冰冷,想必若是继续如此,还未等入的门去,身体就已经被冻坏了,无奈长叹一声,转身招呼着众人离去,,;

    ,,,,,;

    当一个人想真心的想要做出一点什么时候,开头总是千难万难,特别是在大雪纷飞的冬天,秦末时无太好的保暖措施,凡事有点积蓄的大部分人都会窝在家中,闭门不见客;

    而锋烈此时,如今正面对这一尴尬的事件,锋烈想为做生意寻找一块合适的土壤,而雁门关恰好的满足了他这一要求,身处于交通的要道来往人流量极大,所需要的东西会有很多;

    无奈,众人闭门不见客,众人连一块合适的商铺都找不到,何谈其他?

    门外雪纷飞,屋内暖气升;

    简陋,整洁的客厅之中,用青砖盘成的一处火堆,锋烈,李刑,苏角,韩历,几人围成一团,青红色的火堆幽幽的燃烧着,用晒好的木柴点燃,时不时的发出一声‘噼啪’‘噼啪’的脆响之音;

    “李刑,你那边怎么样了?”

    锋烈问道;身体蜷缩着,紧紧靠着火堆,长期的习武虽然使得他体格不错,可若身着单薄,长时间在雪地之中行走,也是将他冻的直打冷颤,,;

    “公子,大家都说那些人一见是陌生人,背后的主家又不出面,人家根本就不待客,将他们一个个的全部都拒之门外,根本就没法说,,”李刑幽怨的注视着锋烈,面带苦涩的说道:他小小的年纪就跟了锋烈,出身军伍的他根本没有想过,只是简简单单的做个生意,竟然会难到这种地步:

    前些时日锋烈说要直接上咸阳刺杀赵高,害的李刑整日的提心吊胆,夜不能寐,好不容易因大雪封路暂时的停在了雁门关之内,身为通缉犯,又有人不断的想要杀他,可锋烈竟然不思存活,不思报仇,不管不顾的非要做什么生意?

    话说,自从摔下马来,公子的变化怎么越来越大了?

    是不是疯了?

    想钱想疯的吧?

    “恩,这个在意料之中”锋烈一笑,黑色的眸子透着一抹深邃,之后转头望向韩历道;“你那边怎么样了?雁门关周围的馆买下来了吗?”

    “恩,听公子的意思,在四方的直道交错处各买下四座,定为名叫“灼”馆,已经派了八个人驻守过去了,不过都是入不敷出”韩历皱着眉头,沉吟着道:因为入了冬季,开在直道周围的‘馆’,来往的商旅十分稀少,故此很容易买下的,只是都是赔本的买卖,根本赚不了钱:

    “这个倒是没事,我要他们就是为了传递消息所用,赚不赚是其次,,”锋烈,沉吟,犹豫着道:话虽这样说着,但却泛起难,,;

    身体卷缩着,锋烈的嘴角勾起一抹苦笑,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就连一向自认为是财迷的自己,也没有想到会被钱逼到这种程度,伸出手指,给了子轩三百上币多上币,招揽了木匠,开了一家‘李氏商行’又给了李刑共六百多上币,离去时,又留下了五百多上币,一行人一路上的花销又是一笔不小的数字,到了雁门关之后,又买下了四座馆;

    我的天,头好疼,;

    只剩下了五百多枚上币了,锋烈一行人还要吃住,还有要是再买下一处地方,开一商行,后续的投资可能还要一些钱,明显已经不够用了;

    撑着下巴思量了片刻,锋烈的眼珠灵动的转了转,忽然出声问道:“李刑,你身上还有钱不?支援公子点呗,以后公子有钱了,肯定还你,,”

    “没钱,再说了,我要是相信公子你能换我钱,还不如相信鬼呢;”李刑白了锋烈一眼道;

    “既然如此,我这段时间只能吃点苦了,,”锋烈咬着牙,心里已经做好了长期战斗的准备,,;

    “公子不如你向子轩公子要点钱吧,当初我们代郡之中留下了那么多的产业,此时定然已经赚了不少的钱,何必非要苦了自己呢?”

    听着李刑的建议,锋烈无奈的摇了摇头:“不行,我走时已经吩咐了子轩,他的手里一旦有了余钱,就要扩展产业,况且子轩手里就算有余钱,我也不能找他要,会影响到商行,馆的建立,这点我是坚决不会同意的,,”

    “不过,我确实该找一找子轩了”想到一些东西,锋烈的眉毛皱了皱:

    离开代郡之后,锋烈已经近一个月的时间未曾与子轩练习过了,对代郡建立‘灼’馆,李氏商行,等等,如今都不甚了解,可东西利用才能称的上是自己的,不然就是搁置着一旁的‘废物’,既然这样锋烈这么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东西又有什么用呢?

    岂不是都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

    锋烈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望向一边,正躺在一张黑塌之上,闭着眼睛,呼噜声打的震天响的,一名虎背熊腰,粗眉大眼的壮汉;

    “苏角真的不是蒙恬故意送过来,给他难堪的吗?”这一刻,锋烈对于蒙恬,心中满满的都是深深的恶意,因为自从苏角跟了他之后,根本就没有一次听他的,整日的乱跑,不知道在找些什么,着实让人火大:

    再过头来,锋烈吩咐了一声,让韩历等到这漫天的大雪停了,手持着他的印信带上两个人让回去一趟,看一看代郡子轩那边究竟如何了,是否又新的消息传来,又是否安然无恙,顺便告诉子轩他如今的位置,以及让他若有能力的话,先在咸阳之下,建立起几座馆来,等等;

    等到一一切都已经说完了,人群散开,各自回屋之后;

    “看来,等雪停了,明天还得要出去找啊”

    锋烈呢喃自语着,嗓子眼仍旧紧张的深深的提着一口气,钱财的问题没有解决,锋烈又必须要再开一家店铺为的是将他在雁门关的消息传递给一些有心之人,如此,他只能期望着早日将店铺建立起来带来点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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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斗殴() 
清晨,刚刚破晓;

    韩历便带着几人牵着马儿径直的出了雁门关,向着代郡赶去;

    锋烈则是与剩下的三人,李刑,与一直跟着的大秦弩骑兵,赵弓,王狗,几人分别去了雁门关不同的几条不同的街道,敲着看似富贵的人家,问问有没有可以出手的店铺,或者有没有知道的有哪家能够出手;

    其实这种办法,锋烈是持有反对的,是因为他知道富人的门前是非多,当然,富人也不都是什么十恶不赦的的坏蛋,只是门子大了里面难免什么人都会有,管都管不住,,;

    可是,秦末之时,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十分的匮乏,最多就是士子上台去辩论一二,一展所学,然后被主人家看重收为门客,可倘若你要问问谁家的店铺要出手?

    这个还真的很难,一般没有人会有人议论这个,想问?都没地方问去,如果是要有人想转让店铺的人的话,也只能看看相熟之人有没有要的,以极低价格转让出去;

    当然,如果锋烈穿越是和平年代的话,定然会做一行业的,清闲,来钱又快,这对于宅男来说是极好的:

    很完美,

    没毛病;

    可惜了,时不我待,因而,锋烈既是讨厌这种乱世,又特别的喜欢它,非常非常的喜欢,从某一种的意义上来说,它赐予了锋烈一个特殊的灵魂,一个炙热的心脏,一个五颜六色的情绪,锋烈所做的这一切,大部分都是在为它努力着,或者说也是为了自己而努力着;

    白色积雪足有一尺多深,寒霜扑面,街道上寥寥的走过几个行走的商人,嘴中呼出的粗气,化为一团白霜升腾而上,清晰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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