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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盛翊,就坐在旅馆门口的台阶上。
作者有话要说: 今日奉上两章,如无意外,之后每天早上九点钟更新。
☆、竹马青梅
要说盛翊和陆初是什么关系,特别单纯美好又俗气的四个字足以概括:青梅竹马。
对于不谙世事的小孩子来讲,幸福特别简单,谁对她好,她就跟谁亲。盛翊就是对陆初很好的那个人。
他俩同一年出生,做了很多年邻居。盛翊会陪着她跳房子,陪她吃一毛钱一根的辣条,他会从买弹珠的钱里省点下来,给她买最爱的酸梅粉,还有《还珠格格》的贴画,快开学了暑假作业还没做完,两人就“狼狈为奸”,合作得十分和谐。当父母吵得天昏地暗,留她一个人躲在门口哭的时候,也只有盛翊,会演小丑逗她笑。
看了很多的童话故事书之后,陆初觉得,盛翊就是那腰佩长剑的骑士,好不威风。
那时候小孩子喜欢玩过家家,他们把沙子当作米饭,在院子里拔几棵野草作菜。而两个小屁孩就是这个家庭里的“爸爸妈妈”,还有一条大黄狗,那时候是他们的“儿子”,只是,大黄狗已经埋进土里好多年了。
若说青葱少女时期的陆初对哪个男生有过那么点旖旎的幻想,那个人非盛翊莫属。
陆初和盛翊一起走过了小学、初中、还有紧张激烈的高中,不论环境怎么变,他们的友谊一直没有褪色,即便是高中的时候,陆初的家搬到了城里,他们有空还是常常在一起玩。陆初本以为他们可以走得更远的,就这么走一辈子,看不到未来的她,或许也是甘愿的。
只不过,遇上一个陪你从年少无知走到白发苍苍的人,几率何其小,谁还没有长大的那一天?
只是一个很平常的下午,陆初用盛翊的手机玩游戏,突然弹出了微信消息提示,她瞅了一眼,亲昵的备注,顿时觉得手里的金属有些烫手。盛翊听见提示音,从陆初手里夺回手机,盯着屏幕上的那几个字,咧开了嘴,如水的温柔,原来并不是女子才会有。
陆初坐在单人沙发里,神情落寞。
说不清楚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她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盛翊会这么温柔地对待另一个人,或者说,更温柔。在她心中,盛翊有着无可取代的地位,童年有那么多阴影,盛翊给她的,却全是阳光。她青春里所有灿烂的回忆都有盛翊的身影。这么多年,她一直以为自己在盛翊心中也是独一无二的,所以当看到他给了别人更好的温柔时才明白,她不是弥足珍贵的那个。
携手前行的伙伴找到了归宿,原本该第一时间送上祝福的,可是她却很难过,不是嫉妒,只是难过,此后这条路上只剩她一个人,而她还不知道下一个出口在哪里。
幸好,幸好她对盛翊没有男女之间的情意。
陆初看到盛翊,十分惊讶,“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千里寻人?
“我昨天去你家了,叔叔和阿姨都很担心你。”盛翊伸出手,想像往常那样摸一下陆初的头,却被陆初偏了过去。
陆初本来就打算明天回家,但是让盛翊跑这么远,再把她带回去,歉疚之余又觉得有点不服气,盛翊一直是母亲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乖巧懂事、学习好。这么一想,她别扭的脾气又上来了:“我今年不回家过年,你回去吧。”
她的小脾气盛翊早就见识过了,因此也不生气:“你就这样跑出来,我们都很担心,过年回家的人多,鱼龙混杂,阿姨不放心你一个人才让我来接你。”
“小姑娘早上就兴致冲冲地跟我说明天要回家呢,这天还早,你们要是着急的话现在走也来得及。”秋姐不知道什么时候出来了,手里还拿着一件没织完的毛衣。
被拆了台,陆初有点尴尬,哪有把客人往外推的老板。
“我也是这个意思,你上去收拾一下东西,我来订票。”盛翊说着掏出手机。
出来的时候匆忙,没带多余的东西,现在收拾起来也不费劲,几分钟就搞定了。陆初原本还想着晚上再去沱江边上坐坐,计划搁浅,有些小遗憾。
踏上归程的陆初不会知道,这天晚上有人抱着吉他在江边痴痴等候,却不见佳人,失望至极,只得打着喷嚏哀怨地回去吃药了。
虽说路程长短是一样的,陆初却觉得回家的路特别漫长,票订得太晚,只剩下硬座,期间还要转一趟车。陆初在火车换了好多种姿势,却怎么也睡不着,侧过身又不小心碰上盛翊的关切的眼神,更加心烦意乱。
又想着万一母亲责备她该怎么回应,母亲性子强,对她也严格,小时候打骂都没少,陆初不免有些害怕,怎么想都烦,陆初索性掏出在古城拍的照片,一张张翻看起来。
她的拍照技术不咋地,但是幸好新换的手机像素还不错,拍出来东西也还看得过去。
古城的夜景很美,灯火璀璨,黑夜掩盖了一切瑕疵,只留下闪闪发光的地方让游人欣赏。
下火车时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了,他们还在火车上的时候,家乡这边刚下了一场大雪,地上堆了厚厚一层,几乎没及脚踝,银装素裹,煞是好看。新下的雪尚未被脚印破坏,陆初小心翼翼的踩上去,发出了咯吱咯吱的响声。
母亲一向起得早,听说人到了一定的年纪,就会从睡不够的状态发展为睡不着的状态,但是在陆初的记忆里,母亲从来没有睡不够的时候。
母亲一辈子性子强,嫁人这方面没占得优势,在兄弟姐妹跟前丢了面子,便一点一点地打拼,憋着一口气想要挽回。
上高中起,家里的经济状况便有了一些的改善。算起来,一年当中,父亲有半年在工作,剩余半年的时间都在麻将桌上度过。这么多年,赌技没有多大提高,勉强不输不赢。而母亲,一年到头从不休息。还赌债那几年,母亲干过很多活儿,大街上卖早点、农忙时下田、农闲时上工地。还完赌债,她又拼拼凑凑开了家餐馆,靠着不错的厨艺,家里的生活才渐渐好了起来。
陆初知道母亲过得不幸福,表面再风光也没有用。
母亲心情好的时候,也会和她讲讲年轻的时候。
年轻漂亮的工厂女工,看不上身边几个围着转的男人,请看电影不去,请吃饭也不去,红鸾星动,偏生就看上了骑自行车载过她一程的小伙子。小伙子那时候还长得挺好看,就靠着一张脸和几分热心肠,占据了后座上少女的一颗芳心。
然后呢,好景不长,柴米油盐、家长里短,少女梦破裂了。
陆初曾经养过的盆仙人掌,外面看起来绿意盎然,刺依然锋利,但是只有仔细观察,才发现,埋在土里的根已经腐烂,推一把就倒。
母亲的支撑是什么,陆初一直都懂。她不止一次想告诉母亲,离婚吧,我没有关系。可是在那个山旮旯,离婚虽然不稀奇,却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周围的七大姑八大姨也都在劝母亲,要看在孩子的份上把这家留住。
真是搞笑,那些人没经历过,凭什么认为家庭暴力给孩子带来的阴影会比离婚来得小?
陆初下了车,远远就看见了站在小区门口的母亲,她还穿着几年前买的一件黑色羽绒服,头发挽得一丝不苟,站在风头大概是有些冷,双手轻轻地摩挲着,不知道等了多久。
陆初忽然觉得鼻子很酸。
见到陆初回来,母亲责备的话一句没说,只是接过拎在盛翊手里的行李包。
盛翊在火车上也没休息好,脸色十分差,此刻也不多逗留,只想回家睡一觉。
陆母跟盛翊说了几句什么,呵欠连天的陆初已经听不清楚了,只是跟在母亲后面进了家门。
作者有话要说: 是不是有点慢啊,我自己也觉得,前三章男主略酱油,不过马上就是他的戏份啦,我个人觉得,一段爱情里面就只有两个主角,所以接下来易川总在眼前转,不要嫌弃他哈。。。
☆、斯人若彩虹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
不知道是时代变了还是心境不同了,陆初现在对过年已经没有了儿时企盼与欢喜。
父亲那辈兄弟姐妹很多,依祖上留下来的规矩,除夕那天老老少少齐聚一堂,开怀畅饮。一张桌子肯定是挤不下的,通常大伯会把两张四四方方的桌子拼在一起。早上在奶奶家吃,接下来的几餐按照长幼次序排。每年这个时候陆初都能吃上平时长辈们舍不得摆上餐桌的美味佳肴。早些年春节联欢晚会也十分有看头,年三十的晚上她总嚷嚷着要守岁,却每每熬不住困意的折磨。
又是一年除夕,此刻陆初靠在沙发上昏昏欲睡,最近几年的春晚她已经不抱什么希望,母亲没有等到她最支持的赵本山,也有些失望,一家三口干脆睡觉去了。
寒假过得平淡无奇,转眼也到了返校的日子。
陆初特意提前一天回来,给自己点时间调整状态,没料到寝室的其他三人也都正在收拾行李,大三下了,大家果然都开始紧张起来。
她们几个来自全国不同省份,大家感叹了一下寒假生活,便各自亮出了从家里带来的土特产。陆初觉得家里没有什么上得了台面的特产,于是事先让母亲多备了些自家做的腊肠,分给了大家。
嬉笑之间,时间过得飞快,明明入学时的军训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寝室是陆初唯一的据点,刚进大学时,周围的同学在忙着加入各种各样的社团、协会,她一开始也报了个书法协会,想着练一练毛笔字。但是协会收了二十块钱,刚开始每周还会举行一次活动,后来便散漫了,久而久之,陆初干脆把这个协会抛到了脑后。
她的生活平平淡淡,该上的课一节不落,班级组织活动必须参加的就去,院里的学术活动她是一点也不感兴趣的,不喜欢,就绝不勉强自己。
四十来人的班级,她只同几个室友比较熟悉,遇见了其他同学,顶多打声招呼,不是不会和人交流,只是不喜欢,或者说,没必要。
所以从大一起陆初就是整个寝室最清闲的人,除了上课、偶尔去图书馆借本书,大部分时间她都窝在寝室不出门。
直到她遇到了“掌纹”。
陆初一开始是被“掌纹”二字吸引的,掌纹,总是让人联想到命运。掌纹斑驳,同树叶的脉络一般,看起来也并不多么复杂,但是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同样,也没有谁的命运会完全重复另一个人的。
看手相的人往往将自己吹嘘得神乎其神,以为对着手掌瞅几下,便能通晓他人的命运,命运哪是能预见的呢?她虽然不知道店主取名的初衷,但是觉得很有意思。
“掌纹”是一家将书吧、咖啡厅结合在一起的创意书店,这种创意书店如今十分风靡,国内大点的城市都有。
这家创意书店外面装修得很现代化,外表看上去比较普通,但是内里大有乾坤。
书店里的主角当然是书,一排排书架有序地放置着,琳琅满目的书籍让人目不暇接,大片的落地窗、朦胧的隔断都给了读者很舒适的阅读空间。陆初吃惊地发现,除了书,架上还摆了些许来自全国各地的工艺品,各式各样的雕刻、彩陶栩栩如生,真是不简单。
书店进门直走到头,就是一间小小的咖啡厅,陆初进去坐了一下,不少人都是一手捧书,一手端着咖啡。
和波尔图莱罗书店一样,“掌纹”在它的中心位置设计了一个木制的旋转楼梯,直通楼顶,读者透过玻璃顶,可以三百六十度仰望外面的天空。穹顶上的窗花,在阳光的照耀煞是好看。
据说,拥有一家自己的书店或者咖啡店是每个文艺青年的梦想,陆初虽然与文艺青年不沾边,却也是有过这些憧憬的。
陆初自此之后经常去逛这家创意书店,机缘巧合,竟在书店谋了个兼职。虽然工资不多,但是她平时在学校极少参加校园活动,课余时间多,再加上在这里可以免费看小说,也不在意工资多少了。
兼职的时间是每个周末,新学期学校规定二十二号正式上课,今天才二十一,又恰好是周日,陆初早早起床去了书店。
书店离学校有一段距离,上下班坐公交得半个小时。不过陆初是不怕的,四岁的时候她就一个人睡在空荡荡的家里,有些事情习惯了就不成问题。
大城市的节奏快,家乡那种小地方或许年味还未消散,此刻这里却丝毫感觉不到新年的气息。
来书店里的人不少,但是因为店里面积大,所以何时都不显得拥挤。
凌灵见陆初过来了,笑着问候了声“新年好”。凌灵是全职员工,在这里工作已经快有两年。陆初和她共事的时间不短,因此两人还算熟悉。
“新年好。”她客客气气地回了一句。
“你能不能一个人在这儿先看会儿,我好像吃坏了肚子。”凌灵看到了陆初像看到了救星,吐了吐舌头,捂着肚子跑开了。
陆初看她那滑稽的样子有些想笑,又自觉不厚道,于是背过身去,坐下来翻开新借的书。初春的阳光很温暖,斜斜地照进来,她静静地享受了片刻的宁静。
“能不能帮我看一下这本书多少钱?”
好听的男声从头顶上方传来,这声音算不上熟悉,陆初却没有忘记,只能感叹,原来世界这么小。
她抬起头来,站在柜台前面的果然是那晚遇见的流浪歌手,只不过今天他没有背着那把木吉他,手里反倒是拿着一本和编程相关的书籍。
换上了笔挺的西装之后,眼前的男人模样俊朗,整个人也成熟不少。
彼时的交流不多,陆初不确定他是否还记得自己,也就没有搭话。
“这本书原价二十五,打八五折,二十一。”
陆初若无其事地找回四个硬币,易川心里却酸涩得不行。
他会走进这家书店,仅仅是因为看到了某个依稀的身影,那个身影萦绕在他的心头,久久不散,让他有些发了疯。他把女孩放在心尖,日思夜想,那人却已经忘记了他们曾有过的交集。
易川愣愣地站在柜台前,不说话,也不离开,陆初瞅了他几眼,觉得这人好奇怪,难道玩艺术的都这么容易游离在世界之外吗?
她试探性地喊了他的名字。
一声“易川”就像一道春雷,让还在心底苦苦挣扎的易川突然惊醒,而后就是铺天盖地的欢喜,原来她还记得我。
他告诉自己要淡定点,脸上的笑意却怎么都掩饰不住,“是啊,陆初,我们又见面了。”
易川的表情转换如此之快,又让陆初惊奇一把,艺术家的感情果然容易丰沛。
“你后来什么时候回家的?”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两年,厚着脸皮搭讪这种事易川做出来还是轻而易举的,陆初不主动说话,他来也是一样的。
“第二天逛完古城就走了,赶着回家过年。”
易川想起自己为了等她打了一晚上喷嚏,还挂了两瓶水,结果人家早就走了,一个大男人竟然还会觉得有些委屈。不急,来日方长,他暗暗地说。
“你一直在这儿工作吗?”
“周末在这儿兼职,平时学校有课。”
“我就在对面楼上上班,”易川指了指书店对面的那座高楼:“和朋友一起开了一个小公司,做网络的。”
对面那座大厦是本市标志性的的建筑,国内外许多知名企业在本市的办公地点都设在那座写字楼里。
不过易川说这话没有丝毫炫耀的意思,纯粹是因为陆初太沉默了,好不容易遇见她,他不舍得这么快就走,于是没话找话,也好让她多熟悉熟悉他。
“原来是IT精英啊。”陆初嘴上说着,心里却很囧。
当初以为他是个靠音乐谋生的流浪歌手,听他唱歌没给钱不说,还白喝了人家一杯奶茶,心里有些过意不去,现在看来,她果然还是太年轻了。
说话间收银台接连来了几个买书的顾客,陆初不停地收钱、找钱,无暇顾及易川。
易川看这场面,一时半会儿没办法和陆初搭上话,只得招呼一声,不情不愿地出了门。
一出门易川愉悦的心情就掩饰不住了,天知道能够与她重逢他是多么的高兴,本以为两人萍水相逢,不过是一刹那的心动,劲儿过去也就罢了,但是他事实是,他低估了陆初的影响力。
他本不是任性妄为的人,但是当偶然从马路的另一边见到她的身影时,脑海里立马就冒出了一句很俗的话:有缘千里来相会。
“哇,你什么时候认识了这么帅的男人?”凌灵解决好大事,浑身舒畅,远远就看到易川从收银台往外走去。
“你怎么就知道人家长得帅,不是没看到脸吗?”陆初对这种小女生的花痴有点无语。
“那身材和背影,长得肯定不会差!”
“我其实很不忍心告诉你。。。。。。他长了一脸痘。。。。。。”
“。。。。。。”
马路对面大厦的二十五层,易川正在整理新换的办公室。
临近马路的那侧是一面极大的落地窗。易川来到窗前,二十五层有些高,站在窗边也看不清楚陆初的样子,他只能凭着感觉,想象着她安静地坐着看书的样子。
他记得封面上《金粉世家》四个字,读小学的时候,有一段时间他一直听到班里的女生在讨论这部电视剧的剧情,什么金燕西、冷清秋。。。。。。
这样想着,沱江边上那个蜷缩着的娇小身影又一次浮现在脑海里。
女孩静静地坐在江边的石凳上,侧过脸看向正在自弹自唱的他,若有所思,泪水漫上眼眶,她又悄悄地用衣袖抹掉。
他差点就要自恋地以为,是自己唱得太动听,但那个女孩,分明没有把他看在眼里。
易川二十四年来从未为女人悸动过的心,在看到女孩抹眼泪的那一刻突然活了过来。
若说只那么一瞬间,一贯冷淡的易川就被个女人给勾走了魂,周围没人会相信。换做是一个月之前的他,也决计不会相信,原来喜欢一个人,一眼真的就已经足够。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易川站在窗前,决定下午买个望远镜,节操这种东西,该丢的时候还得丢。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没有人看我说话,不过感觉每天在这里唠几句还蛮好玩的,以后自己再来翻翻,不知道是不是黑历史。。。。。。
☆、遇上方知有
第二天清晨,易川特地比往常早半个小时来公司,一进办公室就迫不及待地掏出新买的望远镜朝马路对面望去,可是书店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