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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与伊东忠太的观点,以及所有以往关于中国建筑的论述相比,林徽因的最大创举在于:首次以“结构理性主义”为标准(强调合理结构对建筑形式的决定性,提倡美学与结构的高度统一),来诠释中国木结构建筑的所有重要特征。这一全新范式的建立,致使她的所有判断,即使其中很多观点是借鉴他人而来,都一下子获得了全新的意义。比如,她在“平面”中关于大部分建筑呈对称布置,但也有些追求曲折变化的论述几乎与伊东的“平面”观点完全一样,而且她对形成平面布置背后的社会原因的简略讨论—宗教思想和仪式、社会组织制度和习俗惯例等,也与伊东的“宫室本位”分析类似。
但与伊东不同的是,林还提出中国建筑平面上的“间”是由独立的柱子限定的。也就是说,除社会因素外,林还指出结构因素:林的“曲面屋顶”与伊东的“外观”中对屋顶的论述有重合之处,但林不但把“屋顶”从伊东笼统的“外观”范畴中单列出来,还特别强调屋顶的结构和功能性。二人都论及“色彩”,但林强调色彩对结构的美化作用和功能性,而伊东主要从中国人的文化习性谈色彩品味。林最引人注目之处在于,不单把“中国建筑”缩减为木框架建筑,还更进一步把“斗栱”单设为一个范畴,强调它是中国建筑中最体现结构与美学结合的部件;而伊东在“材料构造”中则比较中性地概述了多种结构体系,在讲木结构时仅仅简略提到斗栱而已。还有,伊东的“外观、装修、装饰花样”三个范畴,在林的“特征”中根本就不存在,显然它们被林看作是次要的,附属于结构的填充物或装饰物。最后,二者还有一个重要差别:林将伊东完全没提到的“台基”列为一个范畴。林的解释文字在这里显得不太自信。她说“台基”虽然“没有特别可议论称扬之处”,但它起到某些基础作用,对衬托“壮伟巍峨的屋顶”是必要的。林这一选择其实意义重大:屋顶加斗栱与梁柱,再加上台基,才真正契合西方古典建筑三段论的美学体系,也才构成他们将中国建筑与西方建筑相类比的条件。我们看到林以后的文章里在这点上变得非常确信,而这也为梁思成以后将“中国建筑之order”与古希腊柱式相类比建立了基础。35总之,林徽因的《特征》,首次以“结构理性主义”为原则,建立起了“中国建筑”范式。用她自己的话说,中国建筑“几乎全部结构各成美术上的贡献”。林认为,在历史上,除西方哥特式建筑外,“惟有中国建筑有此优点”。36∝米∝花∝书∝库∝ ;www。7mihua。com
在另一方面,林徽因还必须得指出,不管“中国建筑”是一种多么稳定“泰然”的体系,它终究是有历史演变的。前面提到,梁启超认为“非历史的人种”是没有“进化”希望的,只能被其他“有历史的人种”排挤。梁思成和林徽因显然认为建筑也是如此。而西方学者如福格森、弗莱彻尔等不光无视中国建筑内在的结构理性,还否认它有历史的演变过程—梁思成和林徽因要展开的历史研究不正是要驳斥这种“非历史性”的“浮躁轻率的结论”吗?37那么,究竟如何定位中国建筑体系的演变历史呢?林的想法是,这种范式自身有一个有机生长—衰落的过程,建筑史家们要研究的就是这过程。如果说,前面提到的梁思成的生物体隐喻尚不清楚源于何处,从林徽因的这段文字里,我们可以断定,一定是受到了温克尔曼的“起源—发展—变化—衰亡”循环周期理论的影响:
大凡一派美术都分有创造,试验,成熟,抄袭,繁衍,堕落,诸期,建筑也是一样。初期作品创造力特强,含有试验性。至试验成功,成绩满意,达尽善尽美程度,则进到完全成熟期。成熟之后,必有相当时期因承相袭,不敢,也不能,逾越已有的则例;这期常常是发生订定则例章程的时候。再来便是在琐节上增繁加富,以避免单调,冀求变换,这便是美术活动越出目标时。这时期始而繁衍,继则堕落,失掉原始骨干精神,变成无意义的形式。堕落之后,继起的新样便是第二潮流的革命元勋。第二潮流有鉴于以往作品的优劣,再研究探讨第一代的精华所在,便是考据学问之所以产生。
第11节:
中国建筑的经过,用我们现有的,极有限的材料作参考,已经可以略略看出各时期的起落兴衰。我们现在也已走到应作考察研究的时代了。在这有限的各朝代建筑遗物里,很可以观察,探讨其结构和式样的特征,来标证那时代建筑的精神和技艺,是兴废还是优劣。38
显然,林徽因不像傅斯年那样认为“史学就是史料学”,而是坚持史学家在遗物里不光“探讨其结构和式样的特征”,还要做审美和价值判断—“标证那时代建筑的精神和技艺,是兴废还是优劣”。这是为什么呢?林从事的建筑史有极强的目的性:为的是通过“研究探讨第一代的精华所在”,促成产生“新样”,使之成为“第二潮流的革命元勋”。林文在结尾部分更清楚地表明目的:ノ米ノ花ノ书ノ库ノ ;http://__
现在我们方在起始研究,将来若能将中国建筑的源流变化悉数考察无遗,那时优劣诸点,极明瞭的陈列出来,当更可以慎重讨论,作将来中国建筑趋途的指导。39
我们还必须追问的是,是什么使得1932年的梁思成和林徽因,在刚刚展开中国建筑史研究时,就如此确信或期待,他们的研究成果就真的能促使中国建筑传统在现代的复兴?光靠强烈的民族主义情感显然是不够的,他们其实还抓住了一条非常具体的线索。而这就可以直接解释为什么梁思成和林徽因要以“结构理性主义”为中心建立起“中国建筑”的范式。为明确表达,我把它总结为这样一个“梁林猜想”三段论:
1.中国建筑中典型的木框架结构,在原理上是与西方哥特式建筑相通的;
2.既然西方哥特式建筑,经过18—19世纪西方建筑史家的诠释和建筑师的探索,利用铸铁、钢和钢筋混凝土等新材料,实现了向现代框架结构的转化,催生了西方现代主义建筑;
3.那么,中国木结构是不是也同样有向中国现代建筑转化的潜力?
林徽因文章的结尾,无比清晰地表述了这个想法,而这将成为他们以后建筑史研究的中心支柱:
关于中国建筑之将来,更有特别可注意的一点:我们架构制的原则适巧和现代“洋灰铁筋架”或“钢架”建筑同一道理;以立柱横梁牵制成架为基本。现代欧洲建筑为现代生活所驱,已断然取革命态度,尽量利用近代科学材料,另具方法形式,而迎合近代生活之需要。若工厂,学校,医院,及其他公共建筑等为需要日光便利,已不能仿取古典派之垒砌制,致多墙壁而少窗牖。中国架构制既与现代方法恰巧同一原则,将来只需变更建筑材料,主要结构部分则均可不有过激变动,而同时因材料之可能,更作新的发展,必有极满意的新建筑产生。40
要全面分析梁思成和林徽因的这个三段论,我们还必须跳到他们思想源泉的另外一头,仔细梳理欧洲18—19世纪“历史主义”史观和“结构理性主义”建筑理论对他们的影响—我将在本书其他篇章中探讨—现在我们只需要明了的是,虽然梁、林与傅斯年一样重视实物史料,但他们治史的走向几乎与傅斯年完全相反。傅反复强调“史学就是史料学”,反对用史观“疏通”史料。而梁、林的建筑史研究立场和方法,从一开始就为他们的史观和目的所主导。他们不光是泛泛地为了“再造文明”,而去“整理国故”。而是更进一步,将他们关于“再造什么样的文明”的一些假定,反推回去,深刻地决定了他们“整理国故”的方法和策略。
第12节:
明白这一点,我们就很容易理解他们如何评判中国建筑的“兴废还是优劣”了。这就是所谓的“结构理性主义”标准:当结构与审美高度统一时就是优,当审美装饰性压倒结构性表达时就是劣。而在这个评判体系中,对斗栱的评判便顺理成章地成为审查中国建筑各时期的“起落兴衰”的最关键、有效的手段:
斗栱的演化,每是技巧上的进步,但是后代斗栱(约略从宋元以后),便变化到非常复杂,在结构上已有过当的部分不过当复杂的斗栱,的确是柱与檐之间最恰当的关节,集中横展的屋檐重量,到垂直的立柱上面,同时变成檐下一种点缀,可作结构本身变成装饰部分的最好条例。可惜后代的建筑多减轻斗栱的结构上重要,使之几乎纯为奢侈的装饰品,令中国建筑失却一个优越的中坚要素。417米7花7书7库7 ;www。7mihua。com
《汇刊》同一期发表的梁思成的《我们所知道的唐代佛寺与宫殿》,在谈到斗栱时更直截了当:“斗栱发达史,就可以说是中国建筑史。”根据他当时看到的关于汉石阙、北魏北齐至隋唐石窟、唐代砖塔遗物和敦煌壁画、宋《营造法式》,以及明清建筑遗物等资料,已基本构筑出一个斗栱“由简至繁”的历史发展脉络:早期的比较简单,唐宋的斗栱“复杂”“成熟”,符合结构真实性,而明清的斗栱追求装饰性,致使很多构件失去“结构的价值”。在这个脉络中,他认为唐代建筑理应占有极重要的地位,但当时却没有足够的实物史料加以证明。他说“唐代艺术在中国艺术史上是黄金时代”,但人们熟知唐代绘画、雕塑的成就,却对唐代建筑了解甚少。他甚至对在中国国土上还能否找到唐代遗构都不乐观,只能通过解读敦煌壁画,与日本保存完好的奈良法隆寺相比较,推想中国盛唐都城和建筑的成就,文字间充满神往和景仰。42
如果说林徽因论文的重大意义是理论性的—首次确立以“结构理性主义”读解中国建筑的原则—那么梁思成一文的重大意义是历史性的。在大致描绘中国建筑史演变的脉络时,梁思成实际上已经将三条思想线索强有力地扭结在一起,形成他们考察中国建筑史的中心线索:历史主义—温克尔曼式的“起源—发展—变化—衰亡”艺术发展周期;结构理性主义—由斗栱的“由简至繁”代表的中国建筑有机生长—衰落的历史;民族主义—晚清以来中国民族主义者们对中国文化命运兴衰的判断,即中国文化从上古起源,到盛唐达到高峰,在宋进入“醇和”之境,自明清开始衰落,这才导致晚清以来备受外国列强欺凌的境地。而今只有努力“整理国故”,才可能“再造文明”,用林徽因的话就是促成“第二潮流的革命”。当这三条线索汇集在一起,梁、林及其营造学社同仁们以后十几年的建筑史研究就顺理成章了。
很自然地,对中国古建筑中的木结构,尤其是斗栱的研究成为他们开展田野调查和写调研报告的焦点。比如,1933年刘敦桢和梁思成合写的《大同古建筑调查报告》说:
我国建筑之结构原则,就今日已知者,自史后迄于最近,皆以大木架构为主体。大木手法之变迁,即为构成各时代特征之主要成分。故建筑物之时代判断,应以大木为标准,次辅以文献记录,及装修,雕刻,彩画,瓦饰等项,互相参证,然后结论庶不易失其正鹄。本文以阐明各建筑之结构为唯一目的,于梁架斗栱之叙述,不厌其繁复详尽,职是故也。43
第13节:
林徽因在1934年为梁思成出版的《清式营造则例》写的《绪论》,以更清晰、自信的语言,更严谨的行文结构和最新获得的史料,重组和强化了她两年前《特征》中的观点。全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强调所有中国建筑单体都由三段式构成:台基+柱梁或木造部分+屋顶,木框架是最主要结构形式。她此时频繁将“中国建筑”与西方各大建筑体系相类比。她重申中国木构架与现代盛行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相通,但这次她指出哥特式因为采用部分木框架和部分砖石拱券,不如中国木框架之“彻底纯净”。她还说中国自宋开始,将斗栱构件尺寸作为度量整个建筑的基本单位,这与欧洲文艺复兴以后发展出的以希腊罗马柱式的柱径为基本单位的模数制极其类似,“所以这用斗栱的构架,实是中国建筑真髓所在”。第二部分重申中国建筑符合“适用、坚固、美观”三原则。第三部分进一步拓展了她《特征》一文中的总结。她在原来的“屋顶、斗栱、色彩、台基、平面”五项特征上,又增加了两项:专门论述木框架的“构架”,以及《特征》中已经提到的中国建筑尚待改进的一些弱点,在这里并入“工程”。还有一个明显变化是,林在论述每一个共时性特征时,都加入初步的历时性历史演变描述。这体现了随着营造学社频繁进行田野调查,取得越来越多的实物史料,林的理论框架正在迅速充实起来。比如,在讲述斗栱时,林通过一张比较图,展示出一个清晰的辽宋元明清斗栱发展轨迹:“由大而小;由简而繁;由雄壮而纤巧;由结构的而装饰的;由真结构的而成假刻的部分如昂部;分布由疏朗而繁密(图6、图7)。”44↑米↑花↑书↑库↑ ;__
1935年林徽因、梁思成合写的《平郊建筑杂录(续)》中,再次陈述了关于斗栱的观点。这时他们已经完成了河北、山西、山东等地的一系列田野调查,语气变得更加坚定:
建筑各部构材,在中国建筑中占位置最重要的,莫过于斗栱。斗栱演变的沿革,差不多就可以说是中国建筑结构法演变史。在看多了的人,差不多只须一看斗栱,对一座建筑物的年代,便有七八分把握。建筑物之用斗栱,据我们所知道的,是由简而繁45
总之,1932—1935年,梁思成、林徽因和刘敦桢的一系列论文表明,在他们大规模展开古建筑遗物调查之前和早期,就已经从理论上为中国古建筑构筑起一个异常完整、近乎封闭的观念体系。他们强烈的民族主义情感促使他们在建筑专业上产生了一种文化期待:遵循“结构理性主义”原则,中国古典建筑有可能实现向中国现代建筑的转化。正是这种文化期待,推动着他们以“结构理性主义”原则去梳理、诠释和评判中国建筑史。在这项工作中,考察中国古建筑木框架体系的演变,尤其是斗栱的演变,评判其结构和美学之间有机结合程度的高低,成为一条主导线索。在判断历史分期和变化上,他们还借鉴了温克尔曼式的艺术发展循环理论,去读解中国建筑史的演变。而与此同时,温克尔曼式的有机生长—衰落模式又多少与晚清以来中国民族主义者们对中国文化兴衰命运的判断大致吻合。总之,民族主义、结构理性主义、历史主义三条线索交织在一起,共同构筑起梁思成及其同仁的建筑史观念框架。
把1932—1935年的这批文章与梁思成1944年完成的《中国建筑史》,以及1946完成的《图像中国建筑史》相对照,我们就会发现,后面的两部历史著作,无疑在材料内容上大大丰富了,但与最初的设想一脉相承,没有历史叙述和判断的根本改变。尤其是《图像中国建筑史》,读起来就像是《论中国建筑之几个特征》的扩充版
(图8)。这就容易给人一种感觉:梁思成和营造学社十几年的田野调查,似乎都是在收集实物证据,来填充他们预先搭设好的理论体系,来证明他们已经预设好的结论。
第14节:三、另一种可能
三、另一种可能
台湾学者汉宝德和夏铸九先生曾批评梁思成和营造学社所关注的中国建筑的范围过于狭窄,这主要表现在两点:在选择调查对象上,他们只重视北方官式建筑而忽视中国其他各地区和民间多样的建筑文化;在评判建筑上,他们受“结构理性主义”(汉宝德称“结构至上主义”)主导,而忽略其他因素。46针对这两点批评,赖德霖先生认为,如果回到1930—1940年代的历史语境中,理解梁及其同仁努力构筑中国民族主义建筑文化的初衷,就可以明白他们的选择有“必然性”。就第一点而言,因为那时期“中国建筑”的概念,相对于外国建筑的集合名词和独立体系,“要强调的是体系内部的同一性而不是多样性和差异性”,所以宫室、庙宇等官式建筑因其在类型、设计和施工水平、地域分布和文献记录上的优越性,“必然会被视为最重要的研究对象和中国建筑体系的代表”;就第二点,因结构理性主义在西方建筑中是主导性的评论标准,他们以此来读解中国建筑,是为了证明中国建筑是与西方建筑同等发达的体系。至此,我们似乎进入一种“相对主义”的评判境地:从梁及其同仁的建筑史写作最终产品看,他们考察范围的局限性似乎是无法否认的,但回到当年的历史语境,他们这样的选择又是“必然的”。47↑米↑花↑书↑库↑ ;http://www。7mihua。com
为将讨论更推进一步,我尝试用“想象另一种可能”来分别回应批评和反批评两方。首先,针对赖德霖的分析,我赞同他的大部分观点,而且我在很多地方深受他启发,但我想在一点上争辩一下:“当时有很多原因”并不等于“必然”。换句话说,当年的历史,不管今天看似多有道理,都不意味着那是唯一的解。我坚信历史永远都有另类可能性。比如,我尝试用傅斯年代表另一种可能性。如果我们读一下傅在1928年《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中对他刚成立的史语所的工作计划的描述,我们就会发现,与梁、林的“填充”策略(用后来的实证材料来填充预先搭设好的体系)不同,傅斯年的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