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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完整的五角星。”“从这个角度去想,你可以想得很深刻,艺术技法上有让人琢磨的地方,在思想上给人一种深思,给人一种联想。”(詹建俊:《〈五角星〉是一个具有革命象征性的形象》,闻立鹏:《观念艺术加到绘画技法里》,《中国文化报》,2000年7月1日)
一个小小的“五角星”,批评家们得出的结论竟如此不同,比鲁迅先生所谓从《红楼梦》中道学家见淫、才子佳人看到缠绵悱恻、革命者从中发现反满革命的差别还要大得多。
近年上海一心要建造的世界第一高楼“上海环球金融中心”风波屡起、一度难产便与这种“阐释的自由”不无关系。此楼由日本公司投资、设计,这个顶部有圆形“露光”的设计方案公布后,遭到一片斥责,为数不少的中国建筑师联名上书有关部门,强烈要求更改易令人联想到“两把军刀托起一面日本太阳旗”的造型设计,因为“这建筑到时候是要代表中国形象的,代表国家形象的东西如果让人觉得有隐晦的意味总是不好受的”。如果设计者料到如此,一开始若将这个圆形的“露光”阐释成不是“日出扶桑”的太阳,而是“东方红,太阳升”的太阳,两个细条状建筑面阐释成人们高张双臂向太阳致敬,岂不可避免这场风波?对于这些争论,有关领导曾私下就造型问题与日方交流过。由于方案已不可能大改,于是在最新的修改设计方案上,“露光”的圆洞下部出现了一座天桥,让人勿将此诠释成“太阳”。经过这样修改,此楼终于再度开工。(《似日本军刀 七年难产传言不断》,《法制晚报》,2004年11月12日)当然,人们仍可严厉责问:“在‘我们心中最红最红的红太阳’上横加一杠居心何在,成何体统?是可忍,孰不可忍?”
从后现代观点看,对同一件作品的观点截然相反、阐释出的意义完全不同,非常正常,端看谁能想方设法理论翻新,“争取民心”,取得“话语霸权”。后现代把批评者的主观能动性、想象力发挥到了极致,对作品可以任意阐释,没有任何边界,不受任何限制,对作品的阐释实际成为阐释者的智力展示和学术游戏,往往令人耳目一新甚至瞠目结舌。确如美国康乃尔大学文学教授卡勒(Jonathan Culler)在《为“过度诠释”一辩》中所说:“正如大多数智识活动一样,诠释只有走向极端才有趣。四平八稳、不温不火的诠释表达的只是一种共识;尽管这种诠释在某些情况下也自有其价值,然而它却像白开水一样淡乎寡味。”(艾柯等著:《诠释与过度诠释》,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35页)但非常重要的是,这种阐释只有限定在“智识活动”的范围内才会“有趣”,即无论阐释者把作品阐释出什么“意义”,诠释如何“过度”,作品创造者的生存状况不因此受任何牵连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这是“后现代批评”的一个外在前提。
然而,在中国国情中,如果一个人口喊领袖“万岁”而被认定是“万碎”,结果简直不堪设想。如果一张领袖“标准像”被认定是在“偏听偏信”,有谁能承担如此重责?火焰的朝向被定性为用心险恶,确使人不寒而栗。如果一件艺术品最终被认定是对“无产阶级最神圣的‘政治性形象’的肆意亵渎”,对有关方方面面而言,后果将非常严重。九届全国美展的评委们(詹、闻都是评委)深知此中利害,所以一定要力辩这个五角星是“反映革命、反映革命历程的艰难和革命事业的坚强”,“象征革命斗争所经历的那么多磨难,那么多创伤”,因此“是壮烈的、悲壮的”。上海的有关领导也一定要在“露光”的圆洞中加一天桥,以免“授人以柄”……
凡此种种,不是“有趣”,而是“可怕”。若在“文革”那种极端的环境中,这种“诛心之论”很可能真正造成“作者的死亡”。所以在中国国情中,“后现代批评”衮衮诸公不应当只想到自己“极端”的“有趣”,不应当只想到展示自己的博学和深刻,而应当意识到手中如椽巨笔的分量之重,意识到自己的限度。批评,不能没有分寸;诠释,不能没有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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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节:可如实回答(1)
可如实回答
1972年初,中美关系开始“解冻”,与此前的“全封闭”相比,来华的外国记者、国际友人人数猛增。然而,外界要了解“文革”期间中国的真实情况,并不容易。当时美国著名电视制片人露西·杰文斯女士拍摄的一部以北京一家人日常生活为背景的纪录片《故宫》,在海外颇有影响,当年还获得了美国电视最高奖——艾美奖。从这部片子的拍摄过程,可看出外界是如何“了解”当时的中国的。
承担这次这个特殊“政治任务”的,是当时的清华大学学生刘志军一家。据刘先生回忆,由于是国务院办公厅交北京市“外办”具体经办,所以北京市“外办”经过几个月的仔细筛选后才选定他家。但外交部仍不放心,有关领导还亲自到他家实地查访,看了他爷爷、父母、兄弟姐妹,并向当地派出所和居委会作进一步了解才最后确定。刚开始拍摄,露西便面有困惑:“全家人不管男女老少,衣裤都是黑蓝灰三色,男的都穿军绿球鞋,女的都是方口偏扣黑布鞋,三代人站在一起就像是部队一样。”正如作者所说,“也难怪,那个年代的人除了绿军装,几乎都是黑蓝灰色,即使女孩子有件鲜艳点的衣服,也必须穿在里面,因为露出来就是资产阶级思想。”但为了表现服装色彩的丰富,他的大妹妹只好向一位刚结完婚的新娘子借了件红衣裳,二妹妹则到邻居家借了件暗紫色格上衣。另外,当时经济凋敝,物资供应紧张,所有东西都要凭票限量供应。不过,“《故宫》中有一组镜头,要表现中国人民生活水平正在提高。当时正赶上中秋节,广安门菜市场突然摆上了各种新鲜蔬菜,应有尽有。那个年代,老百姓不管买什么东西都要凭证且限量,惟独那天肉菜全不限量,敞开供应,只要排队就能买上。我父亲的单位为了让我家在外宾面前表现出中国人的自豪,还特地补助他一百元钱,母亲攥着相当于自己三个月工资的钱,乐滋滋地挤在买菜的人群中……”(刘志军:《影片〈故宫〉引出的跨国情缘》,《纵横》,2002年第7期)
“文革”时生活的“多姿多彩”、商品的“琳琅满目”就这样被制造出来。平心而论,很难要求这些“他者”了解当时的真实情况。因为那时正“狠抓阶级斗争”,“敌情观念”极强,有关方面制定了极为细致、严格的与“外宾”接触的有关规定,各单位、居委会都组织全体人员、居民学习、熟背这些规定,使外来者很难获悉真情。
当时我从农村回城探亲,也曾与其他知青一起被招到居委员开了半天会,学、背这些规定,经“考试”把一条条背得滚瓜烂熟后才能回家。其中一条规定,如外宾到某商场时,该商场所有商品可不凭券而敞开供应,为了显示“一片繁荣”,中国居民也可“购买”,但“买”后不得离开商店,要等到外宾走后再到柜台将货退还。当时报纸还表扬过某菜场一位卖肉的师傅“水平高”,一次顾客拿出肉票要买二两肉,这时恰有外宾在旁,这位卖肉师傅当即决定根本不要肉票就切了二斤递给顾客,让外宾看到了我们的生活水平之高。据传达说曾有人乘外宾在时买了好几双尼龙袜(当时买尼龙袜要“工业券”,买线袜要“线票”,买肥皂、火柴……全都要券要票,这些券、票发放量非常少)就想走,但在门口被有关人员拦住,后来袜子全退不说,还被通知到工作单位,受到处分。“规定”还对外国人可能提出的种种问题都提供了“标准答案”,如“文化革命”是“很有必要”,“五七干校”、“上山下乡”是“大有好处”或“很受锻炼”。有关工资、家庭收入的答案是“生活很好”或“够用”,不能说出具体多少钱,据说是根据工资水平可以推算出国民生产总值,可以推算出工农业生产状况,可以推算出军工情况,可以推算出国防实力……因此,每人的工资多少事关国家机密,不得告诉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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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可如实回答(2)
不是故事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在所有问题中只有“家里有几口人”的答案是“可如实回答”。当时就流传这样一个故事,说有外宾问一个老头儿家有几口人,这位老人生怕答错担不起责任,一时紧张,像在居委会“考试”一样慌忙回答:“可如实回答。”弄得外宾莫名其妙。
若仔细研究,从这一纸“规定”中可以看出当时的“夷夏之大防”、控制之严密、宣传的伎俩、经济的衰败……这一纸“规定”当时广为下发,但大家都是背完就扔。笔者现在才意识到这一纸规定其实非常重要,因为这就是史料,是我们曾经这样生活过的证明,因为“无征不立”是历史学最基本的学术规范和起码要求,所以在某种程度上说,没有文献就没有“历史”,或者说,“历史”是由文献形成的。遗憾的是,我问过许多人,竟无一人将这一纸规定保留,当然我也没有保留。细细想想,普通人日常生活中的许多“文献”,往往就是这样丧失的;进一步说,我们的“历史”,我们的日常生存状态,也就是这样丧失的。
另一方面,对于不少外宾、海外华人回国后对“文革”中的中国那种到处“莺歌燕舞”的热情报道,也就很可以理解了。著名美籍华人历史学家何炳棣先生当时发表了有关的系列文章,在海内外影响极大。当现在有人劝他在文集中将这些文章重印时,他诚恳地表示“我却愿意把它忘掉”(何炳棣:《读史阅世六十年》,广西师大出版社2005年版,第393页)。“把它忘掉”,虽只简单几个字,却饱含一个真诚的学人了解实情后的沉重反思与难言的心情。然而,如今国内却很有某些“学界新锐”为“学术创新”而将此类报道作为“文革”乃“真民主”、“经济还很繁荣”一类的论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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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通海地震与刘心武的“亏心事”
通海地震与刘心武的“亏心事”
1970年春,“文革”仍在高潮。以前的“历史问题”是许多人惨遭迫害的原因,此时二十八岁的青年中学老师刘心武,当然没有“历史问题”,所以不必担心被当做“历史反革命”揪出来。不过,他却十分害怕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因为当时稍有不慎,说错一句话甚至没有说错话也会被人“上纲上线”,而日记、书信之类,更是“危险品”,许多人只因日记、书信中的一句话便成了“反革命”、“阶级敌人”。此时,他谨言慎行过日子,只求“不出事”。
那时他还是单身。一天,比他年长的同事夫妇请他到家里吃饭,在同事家的书架上,他发现有本“文革”前出版的一位埃及作家的小说《日子》。同事两口子老家是云南的回民,在“文革”初期“破四旧”时没等红卫兵上门抄家,主动处理了许多图书,可能由于家中前辈好几位都曾在埃及爱资哈尔大学留过学,而《日子》描写的恰是爱资哈尔大学的生活,所以还是冒险将此书悄悄留下。他与同事夫妇是彼此“信得过”的朋友,就从他们家借回此书。那时候,只有“信得过”才能彼此借书。
回到宿舍,当他打开这本书时,突然从中掉出一张折叠得很薄的纸,未加考虑,便展读起来。原来是云南老家一位亲戚寄给同事两口子的一封家信,末尾注明的时间是那一年的春节。但是,“我读完不禁从床上惊跳下地,把信凑拢电灯正下方又读了一遍,心里马上乱了”,因为“那是一封报丧的信。告诉他们家乡那一片地方在1月5日深夜发生了特大地震,房屋几乎都塌光了,压死了很多人。信中还一并列出了与我那位同事及爱人有关的一个名单”。名单很长,前面开列的是类似哥嫂侄甥叔姨舅那样的至亲,后面则是一些邻里同窗,最后说还有许多受伤者,“兹不详赘”。
“那晚,在昏暗的灯光下,我捏着一封别人的信,呆立了很久,惊诧莫名。云南1月5日真的有那么大的地震发生吗?报纸上没那么报道过,广播里没那广播过。”如果真的发生了地震,“光与他们两位有关的亲友就死了那么多,那地区一共该死了多少人呢?”“在‘文革’时期,像我这样的普通中国人,被一种‘革命思维’所训练,那思维逻辑里,不要说人祸一定是资本主义社会才有,就是天灾,也应该是资本主义国家首当其冲。我们这边即使偶有天灾,也终究是人定胜天,怎么会死掉那么多人?而且,报上没那么说、广播里没那么播,那事情就应该是没有。散布、传播报纸上广播里没有的消息,便一定是造谣。造谣不仅可耻,而且有罪。再说,革命者应该懂得: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应该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就算真的死了那么多人,这封信竟只是纯客观地报道死讯,写法也成问题。”
该怎样处理这封信,刘心武非常为难,以至于辗转反侧,彻夜难眠。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很难理解一封信何至于此,把信还给人家,说明无意中看了私信,道个歉顺便问候安慰一番不就行了?但在那个非常年代,“正常”行为往往会铸成大错。他与这位同事彼此“信得过”,但在交谈中他们从未对刘提起过家乡的地震、亲人的死亡,因为他们知道如果说出这些,“现反”无疑,他们和写信者都将被“专政”。现在,同事、朋友中交谈这类事太正常不过,但在那时就是“犯罪”。刘心武也知道,如果他把信还给同事,同事夫妇一定会紧张万分,因为这种内容的信已被别人知道,若再扩散,他们的结果一定不好。很可能,同事会为有他人知道这封信、自己是否应向“组织”上交这封信而左右为难,如果上交,自己可能没事,但肯定会连累写信的亲戚。
他们是否记得这封信夹在书里?刘心武也没有把握。随后的几天,他注意观察,同事的眼光并未和他对接,也未主动接近他。他主动凑到同事身边几次,甚至小声说:“那本《日子》挺有味道……”但同事完全不接这一茬儿,眼神木然,并无探询成分。他断定,同事完全不记得把信夹在书中了,但又想同事的妻子可能会想起此信,没准会向他问及。但过了一周,他们夫妻二人均未提过此信,于是,他决定不提此事,把信夹在书中不动声色到同事家里,径直把书插到书架。但临到行动时,又犹豫起来,因为搞不好会弄巧成拙,问题反而复杂化。思来想去,他最后把书还给他们,却把信悄悄烧掉了事。“这样他们就永远不会因为我看到了他们的私信而产生任何一种心理反应。我将永远守口如瓶,是的,我只看过《日子》,而没看到,也不晓得,那一年的1月5日在云南发生过那样可怕的地震。”(刘心武:《我是刘心武》,天津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49—251页)
刘心武没有提到或者根本没有想到,其实他当时还有一种选择,就是把这封信上交“组织”,这样他就“为革命立了一功”。如果他特别天真、单纯,就会这样做,因为可以完全“相信组织”、“相信革命”,当时这样单纯天真的人确实很多。如果他非常自私、狡诈,也会这样做,因为自己会由此得某些好处,当时这样自私狡诈的人也委实不少。但不论是天真单纯还是自私狡诈,结果却都一样,收信人和写信者将大倒其霉。他未将此信上交而是悄悄烧掉,说明他既不那样天真单纯,也不那样自私狡诈。不过,只要想起曾经悄悄烧掉别人私信,他总还是感到自己做了“亏心事”。
其实,他大可不必为此感到内疚。在那个畸形年代,这确实是“最佳选择”,不然,那两口子将长期惶惶不可终日。刘心武和他的同事只是普普通通的中学老师,并无“异端”思想,更无“窥测方向、以求一逞”的“狼子野心”,他们与其他千千万万普通人一样,只想平平安安地过“日子”。然而,在“全面专政”的年代,“政治”一定要侵入一切领域,就是要干预寻常百姓的寻常日子,让平民百姓都没法正常过日子。《日子》中的一封普通家信就让刘心武如此焦虑不安的日子,确是最荒诞、畸形、难过、可怕的“日子”。所以,刘心武祈盼:“真实情况不再被封锁为秘密,日子不要再让它特殊而应使其永处正常状态,而像我曾做过的那种亏心事,越离得久的后辈们,越必须经过多层诠释,才能费劲地懂得,那究竟是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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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早请示,晚汇报(1)
早请示,晚汇报
在政治一定要侵入日常生活的一切方面的“文革”中,“早请示,晚汇报”是有段时间内每天都要实行的一种政治活动、仪式,即每天起床后第一件事或工作、学习前要“向伟大领袖毛主席请示”这一天的工作、学习,一天工作结束后或上床睡觉前要向“伟大领袖毛主席汇报”这一天的工作、学习情况。“晚汇报”最开始称为“晚请罪”,因为一天下来,工作、学习中肯定会有错误,耽误了革命工作,对不起伟大领袖,所以要“请罪”。但后来“上面”说“晚请罪”一词不太合适,带有宗教色彩,于是改称为“晚汇报”。
据当时的表扬报道,有的家庭自觉每天早、晚都全家一起“早请示,晚汇报”,但不论是否在家“请示”、“汇报”过,都必须参加单位、学校的集体“请示”、“汇报”。单位、学校的“请示”、“汇报”每天至少四次,即上午下午上下班、上学放学各一次,如在单位、学校食堂吃饭,每餐饭前都要有一次。但吃饭的时间总会有先有后,所以有些单位就变通规定可以自行按先后三三两两“请示”、“汇报”,整个吃饭时间,“请示”、“汇报”不绝,煞是好看。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