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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处笙箫-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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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残孕我会赶紧让开),何况为了顾全自己面子,不敢仗义执言请姐姐们让座,忍心看着老奶奶东倒西歪,我也好不到哪去。这让我想到三剑客一百步笑五十步的一个典故:

  2003年5月5日 星期一 晴

  美丽的阳光,花儿红草儿绿,我们漫步校园小径同时喝着快餐厅带出来的绿茶。老C雷厉风行,一喝完就想把杯子就地解决,被老S苦口婆心劝阻。结果走了十米后依然不见垃圾箱,老C遂随手将杯子扔上一棵松树,杯子被挂住在风中摇曳,老S老Q 齐为老C摇头,老C倒心安理得。 

  忽一美女飘然而至,朝老C娇斥:不远就有垃圾箱,什么素质!说完绝尘而去。老S老Q齐鼓掌,大声曰:骂得好!老C愕然。

  忽一帅哥又至,凌波微步悄无声息,竟极其自然地顺手从树上将杯子摘下,往前走了十余米把它扔进了垃圾箱。这下三剑客全部愕然。

  于是三人围坐草坪一起忏悔。

  片刻老S拍头:美女姐姐不用忏悔,我和老Q还忏个屁。遂与老Q起立,跨上宝马。

  片刻老C拍头:杯子已然好好地躺在垃圾箱,环保得很,我还搁这儿忏悔个屁!遂亦起立,跨上宝马。

  三人哈哈大笑,得胜而归。

  像这种段子三剑客每天都会有好几个,有时真觉得我们能被写出一部胜于《47楼207》的《梆子井2435》,无奈三人都知到自己实力较孔先生有如鸡蛋碰泰山,只有老Q勉强写了两章后被迫放弃。而我非典时的日记虽然记载了无数这样的故事,可是却很难把它们串连起来,因为我们坐而论道的内容包罗万象上到天文下到地理前有古人后有来者,实在乱得无法用小说的形式写出。

  三人的组合是非典时期成型的——可怜我大学最美的一段时光过早地就被自己经历掉了。非典留在学校是何其的幸福,就连消毒水的气味也能被人们闻成幸福的味道。那时校园空旷而又悠闲,学业也不紧张,老师们上课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大家在这种时候能坚持留在学校是多么的不容易啊,我保证每人80分以上!把我们乐得,放开了胆子成天就在校园优哉游哉闲逛了。

  夏天的广院到处是绿,偶尔有紫色的蝴蝶兰点缀其间,现在想起来就觉得那仿佛就是仙境,就像校歌MV里拍的那样,整个校园飘着白雾,美丽的女孩穿着洁白的长裙在碧绿的草坪上伞一般的国槐树旁读书。情侣们响应号召积极运动,到处是洁白的羽毛球飞来飞去,甜蜜地穿梭于空中飘荡的杨絮之中。在最强烈的惊恐过后人们无不学会了宽容与珍惜,就像《夏天2003》唱的那样:猛然之间会发现,我们拥有最蓝的天。

  现在回想起来,三剑客都有些后悔,那真是谈恋爱的黄金时机啊!全校总共剩下的那么点人,尤其是02级的,几乎天天见面,大家都相互认识,多好的环境啊可偏偏我们没有去把握。哎,那会儿不懂事,只顾忙着看书——话说回来,那半年绝对是我书看得最多的半年,当然不是汉语言的专业书。

第十一章 三剑客(2)
那会儿我们仨每天傍晚就骑着车去核桃林或者图书馆旁边假山那,或躺或坐,三人三车三书三手机,一直到夕阳西下。书读到兴处,或者谁收到女生短信时则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主要是发来该短信的女生到底对自己有没有意思的疑义),当然更难免激烈的辩论——因为三人时刻都想证明自己看另外二人时该用俯视,为此我有时不惜爬上假山或者树枝以便实现俯视老Q。本着君子动口不动手的原则,我们暂时还没有拿起刀枪决斗过。三人辩论起来那罗嗦程度不比桃谷六仙低多少,内容也是颠来倒去的没完没了,只是远没有六仙精彩罢了。例1:

  2003年5月14日 星期三   晴

  老C和女人闹别扭。

  老Q:我能知道你内心的悲伤。

  老C:你又不是我,你怎么知道我是悲伤还是欢喜呢?

  老Q:你又不是我,你怎么知道我不知道你是悲伤还是欢喜呢?

  老C:你又不是我,你怎么知道我不知道你不知道我是悲伤还是欢喜呢?

  老Q:你又不是我,你怎么知道我不知道你不知道我知道你是悲伤还是欢喜呢?

  老C:你又不是我,你怎么知道我我不知道你不知道我知道你不知道我是悲伤还是欢喜呢?

  老Q: 你又不是我,你怎么知道我我不知道你不知道我知道你不知道我知道你是悲伤还是欢喜呢?

  老C:#^%&;@#^&;##^^@#%^#^%&;@#^&;##^^@#%^%^

  老Q:@#%^&;*#¥%#^&;#¥#%^#^%&;@#^&;##^^@#%^%^#^%&;@#^&;##^^@#%^

  老S:经过我的研究发现,从上文第四句对白开始,老Q只要将老C的上句话的“我是悲伤还是欢喜”的“我”改成“你”,并在这个分句前加上“我知道”就可以了。同理,老C只要将老Q上句话的“你是悲伤还是欢喜”的“你”改成“我”,并在这个分句前加上“你不知道”就可以了。用数列公式表示是n+1=……

  老C老Q:(齐对老S)我打!       

  例2:

  2003年4月21日 星期一   晴 

  老Q:你不成熟!

  老S:我怎么不成熟了?

  老Q:一看你的长相就知道你不成熟。

  老S:以长相来判断一个人成熟不成熟,本身就是一种不成熟。

  老C:(对老Q、盛)动辄判断他人成熟不成熟,本身就是一种不成熟。

  老Q:所以老C不成熟。

  老S:所以老Q不成熟。

  老C:所以老S不成熟。

  ……

  我辩论时有个显著特点:喜欢上纲上线,经常动不动就喊:我用人格保证,这个字读翘舌音!结果一查字典我人格失去了好几回,我才深深明白作为一个南方人和北方人争普通话发音是自讨苦吃。不过也有例外,有一次老Q拿“冒顿”二字问我怎么读,我一看傻了眼,只好一声不吭,老Q说:怎么读,你倒是读来来听啊?我狡辩:我读了啊,默读。老Q大惊失色,原来这两个字正是读“默读”!关于老C辩论的特点,老Q有一句话总结得十分巧妙,当时沉默的老Q突然用一种恳求的语气,对正和老C争得不可开交的我说:让老C说最后一句吧!——老C无论争什么总之他一定要比对方多说一句,比如打牌时,我轻描淡写地说了句老C你怎么回事学这么久还不会打。老C就会说你以为你会打个牌就怎么样啊不就打个牌吗我不会打牌就比你差啊。我就必须得忍住不说那句“我没说我会打就怎么样啊”,否则就得没完没了了。(后来看新闻,马家爵“2&;#8226;23凶杀案”的导火索之一正是宿舍打牌发生争执,靠,好险。)至于老Q;他是三人里最沉得住气的,通常是轻易不说,一说则出口惊人——从他上面对老C的总结可以略见端倪。有一次我和老C争得兴高采烈连着争了半个多小时,几乎都忘记了沉默的老Q(他最爱唱的歌是《沉默的羔羊》)的存在,就在我们俩抽空吞口水的瞬间,老Q就像陈红的那首《走过长安街》里的韩磊一样突然从地底下冒出来,说:“你、们、的、争、论,一、点、没、意、思。”说完转过头去继续掏他的耳洞——似乎那句话不是他说的。我和老C呆了片刻后,瞬间一起为之绝倒,佩服得六体投地。老Q信奉的是“与人争辩则代表自己已经糊涂”,然而从他与我争辩的次数来看,他并不比我们清醒多少。后来老C也悟到了老Q的境界,开始学会不搭理眉飞色舞地摆事实讲道理的我,弄得我感觉自己像在和空气打架——于是顺利地接替老C成了总是说最后一句的人。只可惜我这人太较真,有时还非拉着“有权保持沉默”的他们继续理论,结果还被他们赠一外号——唐僧。

  三人有个共同的特征就是都来自农村,所以和同屋的另一从未见过耕牛的Z并不怎么划得来。老Q来自中国的吉普赛河南,几乎每天都要为河南人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受到的歧视愤怒声讨,不过一会儿又会因为自己老乡太不争气又干了什么坏事而痛心疾首。老C来自西北陕西,人们常说西北大汉,他不幸只能被称为西北小汉,和我这位江南小生体形差不多(但事实上把我们俩衣服一脱,能明显看出老C身上比我多好几堆肉与众多体毛),他的性格倒的确有西北之风,很豪放——一条内裤能正反换着穿好几次。相对老Q和我,老C的钱包稍微鼓那么一些;老Q曾总结说:他和我是先看好“两元区”、“一元区”再去买饭,老C则是先看好诱不诱人再去买,所以经常一顿能吃我一天。也正因为如此,三人一起吃饭的时候,我和老Q时不时地会从他的盘里挑一块肉,往往此时老C会说:妈的,我不喜欢被轮奸的感觉。不过要是碰上哪天我有了好菜,老C当然就会及时地把轮奸这个词忘了。 

  论长相老Q是三剑客中最有优势的,比我和老C整整高10公分,还留着长发,长得还真是挺哈韩的,甚至有些安在旭的风范(听到铃声时老Q往往会化用安在旭的广告,五指并拢搁在额头上说:飞跃无限,我有短信。说完赶紧掏出手机低头回短信),可惜至今连女生手都没牵过,经常被我们骂他占着茅坑不拉屎,他自己纠正说不是不想拉,是没的可拉。因为老Q比我大两岁,因此他已经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偏偏他家乡的风俗是早婚,郑智化的《冬季》里面有一句说:朋友的孩子在叫我,叔叔或伯伯。这句歌词特别适用于老Q,如今老Q放假在家一出门就会遇见他小学同学拉着三四岁的小孩:叫叔叔。——自从寒假他的亲弟弟娶上媳妇后,当伯伯就是指日可待的事情了。当年老Q第一次高考失败,他家里就忙活着给他找姑娘,因为超过20他们那儿一般就娶不上媳妇了,那儿的风俗是拼着给政府交两万元早婚罚款也要早婚,所以他们的县长据说特有钱,而老Q则学费还得贷款。我经常说他老爸老妈非要花好几万给他弟弟娶媳妇也不给他钱上大学这是何其愚昧与无知的表现甚至就此断定河南没有希望了河南不能崛起那中国的富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也悬得很了。不过老Q倒不是太在意,他认为当年自己做出重大的决定坚决抗婚,最终重读一年冲出了河南——他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河南无美女”——已经够他高兴个四年的了,光喝食堂的免费汤养活自己也值,更何况他现在的生活过得好得不得了,想吃番茄吃番茄,想吃鸡蛋吃鸡蛋,想吃肉丝吃肉丝,想吃面条吃面条——他常吃西红柿鸡蛋肉丝面。

  老Q有两个弟弟,因此老让他觉得自己像巴金笔下的觉新。不过可能正是因为如此,他显得比较成熟与深沉,虽然开起玩笑来他并不像个封建长子形象。总之在农村长大让他比较细心,每次下课都不会忘记清理附近桌上的垃圾——所以我基本都把早餐带到教室吃。也因为他的儿时朋友如今大部分都在做的是民工、保安之类的工作,老Q和学校门口的保安、食堂里的师傅都混得特别熟,因此我经常阴魂不散地尾随他去买饭,师傅往往会因为我和老Q关系好而多给我几片肉。

  老Q的外交才华很高,在校园里和老Q一起散步,会不断的有人和他打招呼,各色人等从教授到清洁工都有,对方往往因为看到我和老Q这么近出于礼节也会对我稍稍点一点头,而我自己一个人在校园里走来走去则几乎没人理睬——即使我主动给人打招呼。因此,我曾把老Q比成一条哈巴狗,因为有人做过一个实验,某人独自在公园里散步基本上不会有人会注意到他,但是假如他牵一条哈巴狗再走进公园,就会有很多人(以年轻少女居多)蹲下来摸摸狗儿的头,然后友好地朝狗儿的主人微微一笑。我就是那个主人,老Q就是那条为我赚来微笑的哈巴狗。为了提高自己的自尊心和知名度,顺便多把他想成条哈巴狗以便从心理上俯视他,我还是尽可能多地和老Q共同进退,倒也因此而拓宽了自己的交际圈,认识了几个播音的美女,比如马靴(路雪)。

第十一章 三剑客(3)
老Q在汉语言属少数派——亲播派,他和播音系不论男女生的友好程度都是我班之最。这主要是因为当年他的志愿是上播音系(正如我和老C都是亲新闻派的原因),只可惜分不清平翘舌,面试没通过,这才沦落到汉语言和吾辈鬼混,所以当他发现汉语言隶属播音学院时的感受和我是天壤之别。有一次他联系实习单位,对电话那头自豪地一字一顿,说:我是北京广播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的。对方回道:那你怎么不说普通话啊?老Q顿时大受打击。但其实他的声音条件相当的好,非常有磁性,不熟悉者一感受其开口后强烈的共振,通常会不由自主地问:你是播音的吧?因此老Q是三剑客中最喜欢去英语角的一个。而且他的发音能力也特别的强,语音学课上老师教我们发少数民族语言中的颤舌音,我和老C怎么也学不会怎么发也只是“得——啦”,而老Q则能非常轻松地发出“得得得得得——啦”。特别逗的是我们有一次打赌说老Q你有种拦住前面那个女生对她发个颤舌音我请你吃午饭,老Q二话不说跑到女生前面回过头对着她:“得得得得得——啦!”,女生露出很无辜的惊讶的表情看了看转身就走的老Q,又无辜地看了一眼笑倒在地上的我和老C,半天才红着脸扔下一句:有病。

  正因为拥有如此好的学播音的条件自己又的确是播音学院的人,所以老Q非常喜欢穿着上印“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的T…shirt招摇过市——可惜他并不踢球。也正因为如此,爱屋及乌(“我爱播音系,我更爱播音系女生”)的他日后会和马靴碰撞出火花,此乃后话。

  前话是,早在2002年3月间老Q来广院参加播音面试的时候,偶遇了一个女孩并在和该女孩说第一句话后的第十分钟,就决定放弃高中苦恋三年的“小鱼儿”,发誓就是学思想政治教育也要考到广院来追羊羊——这个比老Q幸运最终被英语播音专业录取的女孩。谈起这次致命的偶遇,老Q的语气和我说起和娟在白杨树下的那次偶遇极为一致,不断地追问假如那天他到西客站不是选择地铁而是坐特1路,或者在军博地铁站他进的不是那趟列车,或者进的不是那个车厢,或者那个位置已经被一个民工哥哥占据,或者羊羊没有和羊妈妈一起来参加面试,或者羊妈妈没有主动地和他说话,或者……情况又会是怎样的?可惜历史是不能假设的。总之当老Q第二次来到广院,2002年9月15号,在汉语言报到之后,他就在校园里乱转,同时祈求上帝就算把羊羊录在思想政治教育也一定要让她来到广院,结果上帝不但答应他的祈求,甚至就在他的祈求十分钟后,就让羊羊活生生地出现在老Q的面前了——缘分哪。老Q说,当在大学的第一天看到羊羊的一刹那,他仿佛看见之后的四年时光一瞬间平铺在了一面清晰的镜子上——脑海立刻就浮现了和羊羊一起自习,一起练声,浮现了羊羊坐在后座紧紧搂着他的腰,浮现了他的五指穿过羊羊的长发的情形。可是对不起,上帝说:NO。

  整个大一上学期,老Q就被羊羊那句“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整得连头发都没心情剪,以致看起来越来越像安在旭——相比而言一年后晨的那句“谢谢和抱歉是我唯一能对你说的”就没有这种好功能。要知道老Q当年在高中追的那个小鱼儿几乎是在羊羊说这句话的同一时间从河南大学给他寄了张明信片,第N次否定了他的求爱,两线溃败的老Q与当时左右逢源的老C形成了鲜明对比——西北大学和西安交大两个MM都在问他你会跟我结婚吗?而那会儿的我呢则显得对爱情这东西无欲无求,觉得自己已经把娟忘到九霄云外去了,晨也仅仅是偶尔想想不怎么往心里去,于是便经常像当年八戒开导我一样忙着开导老Q,拉他出去散心,结果和他一起在香山找红叶时差点被砸死。(当时刮大风,我看见一棵大树下有个可爱的小孩子便跑过去逗他叫我叔叔,正逗得开心呢突然脑袋一蒙,天上竟掉下来一根大树杈重重砸在我头上,老Q的玉脸也被连带着划了几道口子,风竟然吹断了树枝!当时被气坏了不过转念一想,要不是我跑来逗他玩挨砸的可是这经不起一砸的小孩了,不经意间救了一条人命这一下也就挨得值了。只可惜小孩的妈妈不这么想,非但不感谢我,还立刻就收起了我夸她儿子可爱时的高兴劲儿,赶紧将宝贝儿拉到一边,并且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着我,仿佛那树杈是我招来的似的。得,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咱也不是做了好事非要人写表扬信的人儿。)

  大学第一个寒假之后,我早早地离开家,提前十几天就回到了学校。在空旷的核桃林思考了半个月人生,终于痛下决心,决定从此开始——刮胡须,以提醒自己18岁了,成年了,并希望借此促进自己心态的成熟。明白了平平淡淡注定是我在广院四年生活的主旋律、明白了自己不是广院舞台上的主角之后,我就不再像第一学期那么浮躁了。而老Q经过寒假的两个月的洗涤,也不再总是垂头丧气,老C更是因为在家搞上了两个女人而兴奋不已。于是三人都是踌躇满志,决定奋发图强,开始每天六点起床,骑上车去北院操场背单词(那时南院体育场正在建设人工草坪和橡胶跑道)。碰巧那段时间晨所在的新闻系每天早上都要集体去那儿跑步,而羊羊更是从不落下每天的晨练,因此事实上只有老C具有背进去单词的可能。然而,不幸的是老C比我们背得更差劲,原因是我和老Q一人只看一个女生,而老C却要看几十个同时还要给她们打分。

  其实那会儿老Q还不叫老Q,老C也不叫老C,我自然也不叫老S。老Q得名是因为现代文学史课上,胖胖的谢老师给我们放了一部电影——《阿Q正传》,记得好像是严顺开演的,阿Q的一句“女人,妈妈的”被老Q越想越觉得意在言外言有尽而意无穷,豁然开朗后动不动就在我和老C潜心讨论哲学问题时从十万八千里之外突然插进来,大喊一句:女人,妈妈的!再加上其他的一些与阿Q的相似性,在老C的力捧下,老Q的大名横空出世。“女人,妈妈的”一度成为三人的口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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