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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莫惜-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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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地叫我“扬帆哥”。

  是啊,我是她哥哥。

  什么时候,莫莫能叫我一声“扬帆”?

  那天她在酒吧喝醉了,我将她送回家,她一直抱着我不松手,喃喃说着要我吻她。压抑许久的渴望终于战胜了理智,我疯了一般地亲吻她,解开她的衣服。激情中,我听见她轻轻叫着一个人的名字。

  方哲、方哲、方哲……

  她把我当成他。

  我差一点就能完全拥有她,我想要她,可是我不愿意做那个人的替身。

  莫莫,永远不知道我有多么爱她。

  她不知道,为了能多见她一次,我去了最不喜欢去的舞会;她不知道,为了让她尝到我亲手做的菜,我苦苦练习了好几个月;她不知道,每次她在我面前为了那个人哭泣时,我的心有多痛;她不知道,我只能在她酒醉的时候,轻轻唤一声“茉莉”,她不知道,我也会弹钢琴,也会唱那首《Ti amo》。

  甚至,她不知道,我不爱吃胡萝卜,她的莫氏蛋炒饭我却一直吃下去。

  她全都不知道。

  我常常想,为什么我们青梅竹马的十年,敌不过她和方哲萍水相逢的两个月?没有答案,这世上所有的爱情,永远捉摸不定。

  我和莫莫,不是不爱,只是,相遇太早。

  

 
 

杜展鹏的自白
  小时候,我曾经听妈妈提起过“莫惜情”这个名字。她说那是她好朋友的女儿,可爱、漂亮、聪明、懂事……几乎用尽了所有的赞美词,也让我以为那就是一个可爱的小天使。

  终于有一天,我见到了一张照片。那是一张合照,一个漂亮的年轻女人半蹲着,笑容恬静;稚气的小女孩则站在左前方,叉着腰傻笑,一头蓬松的头发,嘴巴咧得很开,可以看到她缺了一颗门牙——

  这就是“可爱漂亮”的小天使?!我大惊失色。

  “将来她给我们小鹏做媳妇好不好?”妈妈指着小女孩问我。

  “不好!”我闭着眼大嚷,然后跑开了。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模样。我以为此后我们再无交集,很快就将这个叫“莫惜情”的小丫头抛到脑后。

  十几年之后,有一天妈妈神色认真地告诉我,她要回中国去寻找一位好朋友的女儿,问我要不要随她一起去。那时我们已经在加拿大定居了。

  我愣了好一会儿,一张脸孔突然闯进脑海。

  “是找那个缺了门牙的小家伙吗?”

  看到妈妈点头,我想也不想地答应了。

  没想到寻人无异于大海捞针,辗转三年之后,妈妈才得到他们父女俩的确切地址。那天一早,我们下了飞机匆匆赶往农村,结果扑了个空;然后在乡亲的指点下,找到了在医院住院的莫叔叔;最后,当我们终于见到那个小姑娘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

  她就蜷缩在一棵大树底下,仰头痴痴地看着天空,不知道是在看树叶还是看星星,对我们的到来毫无知觉。

  我站在一旁没有上前打招呼,只是看着妈妈和她轻声说话。

  “这儿很漂亮,像宫殿。”后来,她轻轻地冒出一句。

  说这句话的时候,她正看着面前那栋两层的小别墅,整个人沉浸在昏黄的路灯下,五官看不太清楚,我却感觉到似乎有淡淡的忧愁笼罩在她的周围。

  我愣了愣,心底突然涌出一股难以形容的感觉。这也能称得上“宫殿”?我家的房子比这要漂亮多了!这么一想,便有些不服气。

  “我家也有很漂亮的宫殿,我带你去看。”我走到她面前,看清楚了她的模样。

  瘦瘦的个子、巴掌大的瓜子脸、翘翘的小鼻头、蓬松的马尾辫,五官轮廓跟小时候没有多大区别。她慢慢地抬起头,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望着我——

  一瞬间,我的心像被重重地敲了一下,连呼吸都忘记了。

  她一声不吭地跟着我们上了车。那天晚上我异常开心,拉着她的手,一遍又一遍地唤她“惜情、惜情”,妈妈静静地看着我们,嘴角噙着一丝了然的笑意。

  我脸红了。

  这是我第一次,为一个女生脸红。

  * * * * *

  从此杜家多了一名成员,也多了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坏蛋。

  她带着面具在晚上装鬼吓我,听到我恐怖的叫声,她开心得跌下楼梯;她节约过了头,把我所有的零用钱搜刮一空,只准我吃几根玉米棒;她打碎了我最喜欢的陶瓷杯子,还没等我生气,她就先假惺惺地嚎啕大哭,结果是我被爸妈责骂一顿。

  更甚的是,她水土不服病倒了,妈妈听说中药的效果比西药好,于是天天给她熬中药喝,每次喝药之前她必定将我叫去,然后看看乌漆嘛黑的药汁,再看看我;看看我,再看几眼药汁,扁着嘴一副要哭不哭的样子。

  这是什么意思?!我只好将心一横,捏着鼻子端起碗,“咕噜咕噜”先喝几大口。这时,她才苦着脸将剩下的喝掉。

  惜情不知道,等她的病好了,我已经流了无数次鼻血。不过……

  好吧,我承认,嘴里很苦,可是心里很甜。

  她很快乐,一天到晚开心地笑,我总以为第一次见到她时,感觉到的淡淡的忧愁是错觉。可是,那忧愁仍然在某个时候突然而至。

  她有时会望着门口的大草坪发呆;她喜欢抬头看天,有飞机飞过时便一动也不动地睁大眼睛看;她说她喜欢吃胡萝卜,可是每次只夹上一筷子就不吃了……

  这些时候,她的眼里满满全是哀伤,却又在我开口询问时,迅速消失不见。

  我看不明白,那哀伤到底是为了什么,或者,是为了谁?

  可是,就算哀伤又怎样?陪在她身边的人是我,不是别人。于是,在一个明朗的清晨,我鼓起勇气对她说了一句“我爱你”。

  听见这三个字,她低下头愣了好一会儿,很久才怯怯地抬起头看着我。

  “西班牙文……是怎么说的?”

  “呃,Te quiero。”我有些奇怪。

  “那……意大利文呢?”

  “Ti amo。”

  她的脸色似乎白了一下,然后低下头,很久很久以后,才轻轻地吐出三个字。

  对不起。

  我没想到她会说出这三个字。

  她是在拒绝我,还是因为害羞?

  不管怎样,我从不在女孩子的拒绝面前退步。在我的死缠烂打之下,她还是成为了我的女朋友,只是在此后的十年间,她从未对我说过“我爱你”。

  我亦很满足。感谢上苍,赐给我一个如此可爱的天使。

  * * * * *

  带惜情回到南方不久,妈妈犹豫再三,终于将她的身世告诉了她。

  “我要为我妈妈讨回一个公道,”她斩钉截铁地宣布,“等我有能力了,我要从那个男人手里把妈妈的一切重新夺回来。”

  她很刻苦,频频参加学校里的各种竞选活动,甚至到校外去锻炼自己。大学毕业后,婉拒了我在公司给她安排的职位,自己跑到各个求职场所辛苦奔波,宁愿从最底层、从最苦最累的工作做起。

  看着她那么努力地在商海中拼杀,似乎连自己的身体健康都可以不要,我只能一遍又一遍地提醒她,好好休息,不要太累……她总是摇头。

  “我要努力往上爬,爬到最高点,这样才能打败那个人。”

  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神情异常认真,眼底有我看不明白的光芒。

  我无言。

  有时候,我甚至想责怪母亲,不应该将上一代的恩怨告诉惜情,要知道,仇恨不能使人快乐,只能使人更加痛苦。

  短短数年时间,她就从一个懵懵懂懂的小女生,迅速成长为干练稳重的职业女性。在我们认识的第七年,她告诉我说,她准备好了要回江北。

  我没有答应,因为我知道她的能力还不够。但是,我开始将自己的工作重心转移到江北市场,为她慢慢疏通那边的商业渠道。

  我要帮她。

  我别无选择。

  第九年,我先一步驻守在江北;第十年,惜情也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

  很快,我就发现她根本不愿意利用我提供给她的便利,她想依靠自己的力量来获得成功。我不解、愤懑,责问她到底想做什么。

  “你答应过我,不干涉我的决定。”一句话,将我的怒气消灭得干干净净。

  我唯有沉默。

  很难形容我和惜情之间的关系。是朋友,但是比朋友更亲密;是情侣,却没有情侣之间的心意相通。她离我很近,心却隔得遥远,甚至当我亲吻她时,都能感觉到她淡淡的疏离。

  她的心,到底遗落在哪儿?

  那天她在假日酒店谈完业务,见到我时神色异常疲惫,带着些许慌张和不安,到了餐厅一句话也不说,只是大口大口地吃东西。

  我突然恐慌起来。我看到她眼底藏着哀伤,淡淡的忧愁笼罩在全身,跟十年前见到她第一次时一模一样。

  我真真正正感觉到了恐慌。惜情,也许不久之后就不再属于我了。

  直到那一天……那一天我见到他。

  * * * * *

  那是一次舞会,惜情遇到了很久不见的老朋友俞扬帆,两个人愉快地躲到一旁聊天,后来我也端着一杯酒加入进去。

  大厅入口处传来嘈杂声,她转头望过去,然后差点打翻了桌上的饮料杯。

  是他。

  这十年,我一直在说服自己,惜情只是还没有完全接受我,我是在跟一个虚无的影子一起争夺她。原来,这个虚无的影子是真实存在的。

  还能说什么?认识惜情十年,认识方哲一年多,居然不知道两个人有过怎样的曾经。而我深爱的这个女人,在过去的十年间,对这段往事只字未提。

  她说她已经忘记从前了,可是我明白,她从未忘记过。

  我突然想到她以前说过的那句话。

  “我要努力往上爬,爬到最高点。”

  这时我才明白,那个最高点,就是方哲。

  那天晚上送惜情回家之后,我开着车子在大街小巷漫无目的地转悠,最后到了方哲的那栋小别墅前。

  这个地方,就在那棵大树下,十年前惜情傻傻地坐在地上,眼睛一直望着这栋别墅。我真想大声地嘲笑自己,来江北这么长时间,怎么从来就没有怀疑过这个地方?

  现在才明白,已经来不及了。整整一夜,我就坐在车里看着这栋房子,感觉到前所未有的绝望。

  莫惜情,从来就不曾属于我。

  所以,后来当她提出要搬到方哲那里住时,我也没有做过多的阻拦。我知道,加州阳光只是一个借口,她的目的是想重温旧梦。

  她照例对我说了那三个字,对不起。

  她不知道,那三个字就是一把双刃刀,伤害了她自己,也伤害了我。

  * * * * *

  他们两个,别扭而又甜蜜地生活在一起。我看到惜情脸上的笑容,很真实、很满足,尽管外面的传言铺天盖地,她仍然开心得像拥有整个世界。

  我承认我很小心眼,强烈地嫉妒方哲能够拥有她,不管用的什么方法。

  那天晚上我约了惜情出去吃饭,夜深了,她非要回去不可。长久的压抑终于爆发出来,我逼问她到底把我当成她的什么人。

  她说,朋友。比朋友更深。

  却不是爱人。

  这个莫惜情啊,我们相处十年,她从未说过一个“爱”字,就连我想说,她都立即捂住我的嘴,轻轻点头说,她明白。

  明白什么?

  她依赖我、信任我、尊重我,我知道,如果此刻我让她替我放弃生命,她也绝不会犹豫半分。可是惜情,为什么就不能将这些变成爱,纯粹的男女之间的爱?

  我不能就这样将她推开别的男人。当我看到不远处那辆熟悉的银色轿车时,我抱住惜情,低下头吻了她。

  我是故意的,我想让方哲放手,把她还给我。

  他们之间真的开始出现状况,因为惜情的脸色一天比一天黯淡。

  生日那天,她提着大蛋糕来酒吧给我庆祝生日,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眼底却满满全都是浓得化不开的忧郁。那天晚上我喝了很多酒,她将我扶回家,以为我喝醉了,蹲在床头毫无顾忌地掉眼泪。

  她很少哭,就算想哭,也都是背着我偷偷地流泪。我想,她是真的忍不住了,处在我和方哲之间,她已经走投无路了。

  我没办法眼睁睁地看着她这么脆弱,于是,我说,我熬不住了,我喜欢嘉惠。

  我是真的熬不住了。十年的苦恋,总该有个结束吧。

  第二天早上,我看到她明显像变了一个人似的,眼底的苦闷一扫而空,整个人像卸下了一副重担,轻松了许多。

  回到公司,隔着老远我就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我的办公室,正小心地擦拭着桌子。

  是嘉惠,凌嘉惠。

  我们在加拿大时就认识,两家也算是世交,一起读书、一起玩耍,她总是默默地跟在我身后,从来不多说一句话。后来我回了中国,不到一年时间,她也不顾家里人的反对来到这里,大学毕业后,竟然拒绝了回加拿大打理家族生意,宁愿待在我的公司做个小小的助理。

  一个女人的爱,原来也可以这样深沉。从前那些被我刻意忽视的细节,渐渐清晰起来。

  我的办公室,她亲手整理打扫;我晚上加班,她陪在一旁;我工作忙顾不上吃饭,她不声不响地送来套餐;甚至,当我诉说对惜情的爱时,她仍然毫无怨尤地聆听着……

  我快步走过去揽住了她的腰。

  “我做了一场十年的梦,你愿意陪我一起醒来吗?”

  嘉惠愣了好久,才颤抖着转过身抱住我。

  “我愿意。”她说。

  是的,我也愿意。如果我的爱,还能让某个女人感觉到幸福,我愿意给。

  没有想到的是,我放手了,方哲竟然也跟着放手。

  * * * * *

  他居然放手了。

  是因为我生日那晚的原因吗?我本想找惜情好好谈一次,但是得悉另一件事情之后,我还是选择了保持沉默。

  惜情来江北之后,不愿意接受我的帮助,我只好暗中为她疏通各种关系。结果,没想到有人的动作总是比我快一步,往往赶在我之前就将事情办得妥妥当当。

  那个人是敌是友?我花了很大的力气追查,才知道是方哲。毫无疑问,他知晓了惜情来江北的目的,不然不会这么不遗余力地帮助她。

  或者更早知晓。

  这个方哲,把所有的一切藏得严严实实,一丁点儿都不肯透露。

  我倒想看看,这样内敛沉默的男人,对惜情到底能坚持到什么时候?所以当惜情问我,是不是我在保护她时,我默认。

  一切都尘埃落定,如他所愿,红叶在短时间内倒塌崩溃,他替惜情打赢了这场战争。可是,这两个陷在爱情里面的傻瓜,却像孩子一样开始玩起捉迷藏来,一个追,另一个就跑;一个已经现出身来了,另一个却还是找错了方向。

  那天惜情拉着我去商场选戒指,因为嘉惠回加拿大看望父母,惜情生怕我一个人偷懒不肯办这些事情,所以前前后后地为我打点一切。出了婚纱店,我一眼就看到方哲牵着他妹妹的手走过来。

  “你们要结婚了?”方哲问。

  惜情居然点头承认了。这个傻瓜,我怎么会看不出她心里的难过呢?更离奇的是,方哲居然搂着妹妹说,他们也要结婚了。

  我无语。

  回家之后,见到她眉宇间满满的哀伤和颓废,我建议她出国去散散心,并且很快为她办妥了各种证件,然后送她上了飞机。

  方哲,我看你还能沉默到什么时候!

  结婚那天,我如愿见到他惊愕的眼神,只是……忽略了他的怒气,他揪着我的衣服,简直就是破口大骂,差点把婚礼弄砸了。

  “她在哪儿?!”他咬牙切齿地问我。

  他的脸色铁青,可是我清楚地看到,他眼底掩饰不住的慌乱和痛楚。那一刻,他不再是高高在上的集团老总,他只是一个争风吃醋的男人,等爱的男人。

  “不知道,去问俞扬帆。”嗯,就算是为了惜情,小小地惩罚他一下吧。

  他立即在人群中搜索俞扬帆的身影,我看到一个昕长的影子悄悄退到大理石柱子后面,然后趁着记者一拥而上的当口,堂而皇之地开着车走了。

  俞扬帆,也跟我一样的心情吧。

  他比我更爱惜情。

  幸运的是,在这场梦里,他没有醒,我已经醒了。

  “为什么不告诉他惜情在哪儿?”嘉惠有些迟疑地望着我。

  “他会找到她的。”我吻吻妻子的脸颊,“谢谢你,肯爱我。”

   
 

番外
  1 第一次

  某天晚上方总经理多喝了两杯酒,回到家抱着老婆做坏事,第二天早上昏昏沉沉地醒来,发现枕边人不见了,原来她正坐在窗前看书呢。

  由来已久的怀疑又涌上心头,越想越不对劲,决定这次单刀直入地询问。

  “茉莉,你老实告诉我,你的第一次是跟谁?”

  “什么第一次?”看得两眼发晕的人抬起头来。

  “做爱。”脸不红心不跳地蹦出两个字。

  莫惜情的脸立即变成一只红苹果,气咻咻地把手中的书一合,三步两步窜到他面前。

  “关你什么事!”

  “我去美国之前的那个晚上,你是不是跟我……”他很色情地看着她。

  “呃,那什么……不早了,你还不起来去公司?”顾左右而言他。

  老天,是真的!方哲哀叹一声,只想拿被子把自己闷死算了。那么珍贵的第一次,他居然喝得醉醺醺的,一点印象都没有!

  “你感觉怎么样?”小心翼翼地问。

  “什么感觉呀,什么呀……”嘀咕了半天,她突然气急败坏地大嚷,“痛死了痛死了!一点技巧都没有,完了还要我收拾床单!你,老实说,你的第一次呢?”

  他傻眼。猴年马月的事情,哪还记得?

  “不记得了?我还没跟你算帐呢,你那时候就敢带小姑娘回家——”

  “老婆我现在技巧很好,不信我们再来试试。”他赶紧把她拖到床上,用那双魔手成功地堵住她接下来的诘问。

  嗯,如果他有孙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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