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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不专心有错在先,可刚开学就捧着一本院史四处晃的人想来也正常不到哪去吧。视线上移,惊、惊艳!
父亲堪称成熟美男子的典范,就连那眼睛长在头顶上的尚铭也是阳光帅哥一尾,本以为我对帅哥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免疫力,今日方知修行尚浅。
眼前人,眉目如画,精致完美不似真人,但眼波流转间无限风情,却真真切切告诉我,他是有呼吸、有思想的活人,而且,他是个男生。咦,不对啊,御苑不是女生宿舍吗,怎么会有男生出现?
不解的眨眨眼,这一次,目光落在帅哥哥的腰间:那个环佩,和我刚拿到的很相似啊,他也是新生?
“错月?”
谁叫我?闻声侧首,我才发现帅哥哥身后的熟悉面孔:胜奉羽,胜大教授。
“胜老师!”我愣了一下,赶紧行礼。我可没忘记胜奉羽临行前的忠告:皇学院校规森严,尤重师道。咱初来乍到,小心行事方是上策。
胜奉羽笑着点了点头,“真巧,哦;早该想到,你会和雪衣住一个区才是。”
啊?啥意思?我有些摸不着头脑。不过还是捕捉到胜奉羽话里的关键信息,雪衣,是帅哥哥的名字吗?
“我来介绍一下,这是雪衣,胜雪衣,我的堂侄。雪衣,这是云想错月,云想家的三小姐。以后你们就是同学了,要相互帮助,一起进步。”胜奉羽为我和帅哥哥做了介绍,我记得胜奉羽也是出身世家,那么他堂侄必然也是世家子弟了。也对,这般人物,这般风采,寻常人家哪里养的出来。
“错月小姐,雪衣失礼了。”雪衣微微一笑,一手捧书,一手过肩,啧啧,美人就是美人,连这么普通的过礼做出来都别有一番风情。
我被雪衣的笑容迷花了眼,好半天才想起回礼,匆匆行礼罢,脸上火辣辣的,呜,真没用,碰上帅哥就分不表东南西北了,丢脸丢大了。
“曲老师,往后这俩孩子劳您多费心了。”
胜奉羽的话让后知后觉的我发现了第四人的存在,一身古板的舍监长袍,身形娇小,面容严谨,腰间环佩的中央镂空刻有一个御字,看来她就是御苑的正位舍监曲寒了。
“曲老师。”我收敛花痴笑容,正身行礼,心下暗叹:亏大了亏大了,我短短五分钟时间行的礼比我昨天一天行的礼还多,腰都有些直不起来了。
曲寒受了我的大礼,看上去还算满意,然后接过我的住宿表,领我到大厅办理住宿事宜。
胜奉羽与我有师生之谊,怕我顾不周全,也便跟来了。可不知为什么雪衣也来了,明明胜奉羽吩咐他可以去忙自己的事来着。他也是刚办完住宿手续,应该还有很多事待办才是啊。
有帅哥陪伴是件乐事,可随着学生越来越多,我发现我们一行三人渐渐变成了台风眼,所过之处,明着暗着招惹了不少各种各样的眼光。虽然,大部分焦点都落在雪衣身上,我接收到的很多都是负性能量的眼光。天可怜见,出风头非我本意,这下,我一心向往的低调学生生活似乎即将跟我说拜拜。
开学典礼
从来不知道,皇学院的作风如此开放,居然男女混宿。莫怪我会在御苑碰到雪衣了,原来他也住这儿。但是,让我吃惊的还不仅仅于此。
当我得知面前占地约五百平米、建筑风格类似北京经典民居四合院的独立小院就是我一个人的宿舍之后,脑子立马当机,接收不到半点信号。这回,我在帅哥面前的形象算是彻底毁了,唉!
送走了热心的胜奉羽和美丽的雪衣,我梦游般在小院走了一圈:正北方最庞大的建筑群包括了寝房、起居室、备用客房和花厅以及一间小书房,东面是乐室和书斋,西边则是厨房和工人房,院门位于南方与大厅遥遥相对,中间隔着未经修剪的天然草地坪,草坪中央还有一弯小池,池中鱼儿全然不畏生人,不时地探出水面。小院落也附有天然沐浴设备——温泉,奇怪的是温泉不设在寝房边,却是在乐室和书斋之间,这个疑问在正式开课后很快得到了解答。
按照住宿表上所说,每个小院还配有一名清洁专员,负责院落的日常卫生以及每日把我换下的衣物送去浣衣局清洗,西边的工人房就是他或她的住处。清洁专员要到明天才正式上班,这晚,我独自一人睡在床上,翻来覆去折腾了许久才迷迷糊糊的睡着,好在,没有做恶梦。
第二天的重头戏是开学典礼,来到凤歧,我几乎天天呆在云想大宅中,从来没有单独出过大门。对于云想这个姓氏,感觉就是很高贵、很了不起的样子。今天当我第一次接触到这么多同龄人中的精英,当我本着友好相处的念头,主动报上大名意欲结识新朋友之际,那一张张蕴含着惊讶、羡慕、嫉妒甚至不屑的面孔终于让我深刻体会到了自己的与众不同。原以为我的好人缘不会因为地点的不同而有所改变,现在看来,却是我太天真了。
认清形势后,我认命的找了个不引人注意的角落窝着,扮演着芸芸众生中最不起眼的一员。看起来,皇学院的开学典礼和地球的没太多不同,校长讲话,教导员训话,分配班级,学生代表发言,新生代表宣言,最后再来一位唱红脸的副校长热热场,然后就轰轰烈烈的落幕。
我躲在一边自得其乐,压根没注意上面讲话的人长的是圆是扁,因为我的耳朵正忙着四处收集八卦。事实证明,八卦无处不在,八卦绝不是三姑六婆的专利,这些所谓菁英,同样热衷于伟大的八卦事业。
台上唾沫横飞讲的热血沸腾,台下交头接耳,其热烈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如。经过收集整理,我得到如下信息:胜雪衣,姬皇座下三大行政官太史政胜奉华之三子,三岁习乐,五岁断文,乃皇城百年难得一见的神童。可惜人无完人,胜雪衣虽然人品、才华出类拔萃,偏偏身有顽疾,从小体弱多病。去年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皇学院,不巧宿疾发作,只好远离皇城养病去也。经过一年的休养身体好转,所以和今年的新生一道入学。
御苑是皇学院最高级别的住宿区,只有二种人可以入住。第一种是花想、云想以及三政官直系子孙,第二种就是那些有钱没处花的冤大头、暴发户的子女,但也并非有钱就可以入住,入学成绩还必须在前五名之内的才行。今年苑御入住了四名学生,分别是胜雪衣、云想尚至、云想错月和肖晓,四人中前三人属第一种情况,肖晓乃皇城首富肖满贵之独生爱女,入学排名第五。最新消息,据可靠人士透露,昨天胜雪衣陪伴在神秘的云想错月身边半个时辰之久,耐人寻味,是否,战相(我父亲)与太史政达成了某种默契?
以上,是我收集到的所有小道消息的总结,结果令我哭笑不得,什么时候,我也成了绯闻的女主角而不自知?真是,有人的地方就有事非,至理名言啊。现在,我似乎有些明白,方才诸同学怪异的表现应该不仅仅因为云想这个姓氏,更多的,与雪衣脱不了干系吧。还好,凤歧不流行影像技术,我的尊容并没有爆光,这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吧。不过,未来,就不好说了。
下午,开班会,我不由怀疑,我是不是在某天不小心得罪恶过老天爷,不然谁能告诉我,为什么入学成绩第一的雪衣会和最后一名的我分在同一个班?皇学院今年新生共计六十一人,以成绩排名先后分作三班,每班二十人左右,以我那吊车尾的破成绩,考进来已经是奇迹了,居然还分在了一阶甲班,传出去,我就是说破了嘴只怕也没人相信我是清白的了。
第一次班会,免不了挨个自我介绍。雪衣这种风云人物,不用介绍也没几个人不认识的。还有云想尚至,我伯父的次子,算起来是我堂弟,今年第一名入学的。肖晓,平民出身考上皇学院已属不易,本身又是个美人,自然备受关注。这三个风头人物的自我介绍,在班上当然引起了不小的骚动,接下来轮到其他人,就安静许多。我是最后一个站起来的,却引来最热烈的窃窃私语,年轻的班导差点控制不住场面,后来总算凭着师道尊严平息了喧哗。
夜晚,我泡在温泉中,望着满天繁星,由衷的祈祷:上帝、如来、观音、真主、阿拉,我,云想错月只想做一个普通人,拜托,别玩了,赐我一个低调的学生生涯吧,阿门,阿弥陀佛。
奉乐假
季花月中,是凤歧一年中最盛大的节日奉乐节,相当于中国的春节。这个节日,也是学生们少数可以回家的节日之一,但是,按照校规,新生第一年的奉乐节一定要在学校渡过。可以说,对于初次离家求学的少男少女是一种考验,对我而言则没差。我的身份很尴尬,父亲的家族没有接纳我,给父亲几分薄面的唤我一声小姐,私底下私生女、杂种叫什么的都有,所以,若说我对云想家有思念之情未免太矫情,对现在的我来说,还是御苑中那间不算小的宿舍比较有家的感觉。
入学一个月,我渐渐习惯了学校的生活,虽然传言、绯闻总少不了我的份,我也慢慢学会了独善其身,不去理会,也便没那许多烦恼。雪衣不知是受了胜奉羽的嘱托还是因为别的什么,一直对我照顾有加,我嘴上说的轻巧,可人毕竟是群居动物,所以无论如何我都不可能为了无聊的流言而疏远雪衣这个朋友的。
奉乐节将近,学校中走掉了大半人,一下子变的冷清起来。连食堂也关门大吉,这可苦了一干在家娇生惯养的少爷小姐。靠干粮硬撑了三五日之后,纷纷开始各显神通,装病的装病、耍懒的耍懒、走后门的走后门,总之奇招尽出就为了请假回家。待到奉乐节前晚,六十一名新生只剩下不到三十人。
我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大小姐,小学六年级起就学会煮饭炒菜了。往日有食堂便懒的自己动手,这会食堂关了,也难不倒我,闲置了一个月的厨房终于派上用处了。在其他人苦着脸啃干粮的时候,我用分发到的食材自己动手,吃的有滋有味。这日,我抱着新发的食材哼着小曲往宿舍走,拐弯时忽然想起几天没见雪衣了,他身子骨弱,光吃干粮可不行。于是,调转方向往雪衣的宿舍行去。
敲敲门,无人应声,这才想起奉乐节清洁专员早放假回家了。想了想,我推开虚掩的门走了进去。方才在门外风大听不真切里面的动静,进了门可以听见优美的琴声由乐室那边传来,原来雪衣在弹琴,难怪听不到敲门声。
凤歧对于乐的推崇程度至今令我迷惑不解,上至皇族、贵族下至平民百姓,家中无一例外都僻有一间乐室,抚琴吟歌更是每个凤歧人每天必不可少的活动。雪衣的琴技是皇城里排的上名号的,人都道他天资过人,只有我知道,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雪衣每日费在抚琴上的时间超出所有人的想像。
与雪衣相处久了,多少也了解些他的性子。平日他虽是一副高贵冷漠的样子,实际上却是个相当好说话的主,只有一种情况例外:他抚琴时绝不可被打扰,管你有天大地大的事都要等他奏完一曲才行。侧耳细听,雪衣此刻弹的是一曲《风诉》,这曲子我也学过,没十几、二十分钟弹不完的,便一边思考晚上的菜色一边慢条斯理的踱向乐室。
走到乐室前的回廊时雪衣正好弹到高潮,琴声哀怨曲折,如诉如泣,琴身晶莹若玉,弹琴人飘逸胜仙,风轻扬,带来几片不知名的粉色花瓣,既便是最高明的画师也描绘不出如斯胜景吧。
一曲毕,余音绕梁,回味无穷。我差点忘了自己来的目的,直到雪衣发现了我的存在,这才如梦初醒般使劲鼓掌:“好棒!好棒!雪衣的琴音天下第一!”一时激动忘形,全然了自己怀抱食材,掌声响起的同时食材落地,一颗大白菜、二根胡萝卜恰好砸中双脚,痛的我龇牙咧嘴,话说到最后明显变了调。
我的迷糊举动逗笑了雪衣,浅笑着站起身,弯腰帮我一道收拾散落的食材。“错月没回家吗,日前我好像看见尚至回去了。”胜家和云想家是世交,所以雪衣和云想尚至算是旧交。
“切!”我不屑的撇了撇嘴,“别拿我跟那种生活低能儿相提并论,本姑娘可是出得了厅堂入得了厨房。明天过节。今晚我弄些好菜,怎么样,雪衣,赏脸尝尝我的手艺如何?”刚才过来时我瞄了眼雪衣的厨房,果然如我所料,冷冷清清,食材都快堆到门口了,雪衣这些天应该也是靠存粮过活。同样是世家子弟,雪衣身体不好,却比好手好脚的云想尚至强,不至于为了口腹之欲回家去,光这点,我又偷偷在心里帮他加了十分。
我的话说的比较有技巧,没有点破他的窘况,雪衣稍稍迟疑了一下,欣然应允。然后我便老大不客气在从雪衣的食材中挑出几样中意的,指挥雪衣当搬运工,二个人说笑着一路往我的宿舍走去。
我的小院距雪衣的小院不到十分钟路程,走过柳絮飞扬的湖堤,院门便近在眼前。
咦?门前站着一个人?凝神一看,原来是肖晓。奇怪,我和她是同班,倒也没多大交情,了不起见面点个头罢了,她没事站在我宿舍门口做什么?
我快走二步,越过雪衣先一步走到门前,刚要发问,却见肖晓双眼微眯,使劲吸着院落内飘出的香气,梦呓般道:“香,好香……”
我想起来了,出门前炖了一锅野味煲,估摸着领食材要不了多少时间,便用小火煨着,算算时间,差不多炖好了。不过,这肖大美女鼻子也太灵了吧,她的宿舍离我这好远呢,居然能闻着香味一路找过来,难道人类在饥饿的时候容易激发某种潜能?
这么一晃神的工夫,雪衣也到了,闻着香味,眼睛陡然亮了几分。哎,这些生下来就过着锦衣玉食好日子的公子小姐这次可算狠狠体会了一把生活的艰辛。得,今儿本小姐心情好,就当回大善人吧。
美食会友
将饿的近乎神智不清的肖晓请进屋,安排她和雪衣当下手,本大厨开始演奏锅碗瓢盆交响曲。边忙活边和肖晓、雪衣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天色渐暗的时候,一桌子丰盛的菜肴完成了。
凉拌干丝、水煮花生、香辣白菜、四喜丸子、爆炒腰花,还有一锅热气腾腾、令人垂涎三尺的野味煲,我满意的望着自己的杰作,周围很安静,安静到我几乎可以听见二位食客咽口水的声音。
“好,开动吧。”真有家教的乖孩子,主人不开口,明明饿的要死,还要强撑着,真是太可爱了。我心下暗笑,大发慈悲说出了他们此刻最想听的话。
我一直觉得,吃饭嘛,随意尽兴就好,那什么餐桌礼仪根本就是多此一举。可惜,父亲不这么想,初时那位临时先生可是费了不和功夫纠正我的不良用餐习惯,以至于每次跟父亲一起吃饭,感觉像在受刑一样。进了皇学院,同学、老师大多出身不凡,在食堂用餐的时候即使旁人不注意,也不能太出格。所以,这几日自行开伙,我得到了空前的解放,站着吃、坐着吃、躺着吃,爱怎么吃就怎么吃。
今晚有客人,自是不可率性而为,我拿出最佳用餐礼仪进食,吃了没几口忽然发现,同桌的二位姿势优雅、动作迅捷,正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消灭着桌上足够五、六人享用的饭菜。哇,哇,见识到了,可算见识到了,世家子弟不愧是世家子弟,竟然能在兼顾餐桌礼仪的同时保证速度,太、太、太厉害了!
结果,我花了一个小时精心烹煮的菜肴,被二只饿晕的某种智慧生物风卷残云般在半小时内全部扫光,连汤汁都不剩一滴。我捧着半碗白米饭,目瞪口呆的望着桌上的空盘子,久久无法回神。
愣了半晌,我认命的放下碗,走向厨房,算了,好人做到底,我认了。当我端着托盘再度出现在花厅的时候,酒足饭饱躺在椅子上回味的小姐、公子双双一怔,四只眼睛眨也不眨的紧盯着我盘中之物:水晶碗是御苑配发的,色泽、质地均属上乘,他们看傻眼的自然不是水晶碗,而是碗中从未见过的食物。
“来吧,过节大放送。尝尝我秘制的百花莲藕羹。”当年凤歧圣祖皇帝姬治率二百家臣移民凤歧,三千年来,周国的传统文化、风俗与凤歧原住文明历经磨合,再到共同发展,形成现今独特的凤歧文化。虽与中华文明同出一脉,由于进化背景不同,自然和现代中国文明有所差别。大的不说,单说饮食,据说凤歧美食在东宇宙联盟是数一数二的,这话不假。但是,伟大的中华民族拥有千年食花历史,凤歧却没有一道正式的鲜花菜肴。好在圣祖皇帝自地球带来的数百种植物在凤歧都能扎根生长,大大方便了三千年后的我就地取材,做成我最爱的甜点。
限量供应的暖面为主料,辅以时令鲜花、各色干花数十种,最后加入我亲手调制的藕粉勾芡。成品再于天然泉水中静置半日,盛入水晶碗便自然散发淡淡的凉意。半固体的羹汤上飘浮着五色花瓣,端到面前,吐纳间隐约可闻淡雅花香。眼见雪衣、肖晓捧着碗迟迟不忍下手,我忍俊不禁:“哈,看什么看,快吃吧,刚拿出来的,现在吃味正好,一会搁热了就没那个味了。”
听了我的话,二人这才小心翼翼地拿起勺子挖了一小块,送进口中,入口即化、甜而不腻的口感让他们同时眼睛一亮,当下不再多言,埋头苦吃起来。
按中国的习俗,这顿年夜饭吃的宾主尽欢,肖晓最后干脆抱着肚子懒在我这不走了。雪衣虽然没她那么夸张,但那一步一顿的身形也不难看出吃撑着了。我无奈之余收留肖晓住了一晚,反正客寝被清洁专员收拾的挺干净,我也便做了个顺水人情。
事实证明,好人果然做不得。那晚之后,肖大小姐便缠上了我。第二日肖晓回去自己宿舍,晌午时分 拖着大包小包又敲开了我的院门,经不住大小姐的软磨硬泡外加泪眼攻势,我最终被迫接受了这个新同居人。
相处久了,我发现肖晓根本不是我想像中的那种大小姐,她跟我同居的目的起初是因为美食不错,但她绝非白吃白喝的无懒小人。有她在,捡菜、洗菜还有洗碗、收拾桌子的杂活都不用我动手了,我只要负责炒菜、煮饭之类的技术活就行。在见识过肖晓硬是能把一锅白米饭煮成黑米饭之后,我深深的体会到,煮饭不仅是项技术活,天分也是很重要的。厨艺白痴这个词果然不是人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