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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外交部长的普里马科夫。哈耶克写信给克兰恩说:“对这一新闻,我当然由衷高兴……我想我们这边的完全胜利,不会有比这更令人激动的象征了……我几乎不敢指望自己能活着看到这一切。”
在晚年本人亲眼看到公开出版的文章之一(可能是最好的一篇公开发表的文章)《市场的道德准则》中,哈耶克可能最精辟地概括了他对价格的信号传递作用的认识,而这可能是他最伟大的思想贡献:
1936年,我恍然大悟,我以前在经济学不同部门进行的研究,其实都有一个共通之处。这些研究背后共通的基本概念就是:价格体系实际上是一种工具,能使成百上千万人协调他们的行动,以适应他们自己并不直接、具体了解的社会的种种变化、需求和状况。我最初研究产业波动的时候涉及的就是这个问题———错误的价格信号错误地引导了人们的活动方向———然后在经济学的其它部门进行的研究也都涉及到这个问题。
我的这种思想主要是受到了路德维希·冯·米塞斯对于如何组织计划经济的认识的启发。
经过了很长时间,我才发展出一个比较简明的概念。我逐渐认识到,整个经济秩序都是建立在下列事实之上的:价格充当了一种指南、一种信号,它引导我们利用我们根本就不相识的人们的力量和天赋、去满足这些我们一无所知的人们的需求。价格是实现经济活动协调的信号,大致说来,这种观念就是我的著作背后最重要的思想。
而说服“舆论领袖”相信这种观念,就成了他的“主要任务,我花费了差不多50年的时间,才能够用上面那几句话把这种观念比较简明扼要地表述出来”⑥。
1991年12月13日,他最后一次阐述了自己对政治、经济学、哲学和道德问题的看法,当时一位记者对他进行书面采访,他儿子向他读了那些提问。哈耶克说:“关于社会主义的影响力的问题,似乎越来越难以回答了,因为社会主义一词有那么多含义。收入的不平等可以被大大减少,人们已经逐渐认识到,这种想法基本上是不切实际的。而在实际政治中致力于实现公平分配的种种做法,所体现的都不过是对于何为公正的多少有些随意的认识而已,而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的核心观念,即对生产资料进行合理化改革,也因为其从技术上不可行而基本上被人抛弃了。我相信,比起按照某种想象的理想刻意分配收入的做法来,通过自由竞争的市场,我们能更接近实现公正的理想。”⑦此诚所谓黄钟大吕。
在度过了非常糟糕的最后几年后,1992年3月23日,哈耶克逝世,此时,再有一个半月,就是他93岁生日。唁电、慰问信、悼词从世界各个角落飞来。拉里·哈耶克回忆说,在生命的最后几年,他的父亲形容自己的一生“还算可以”(tolerable)或者说是“惨淡经营”(miserable)。他的遗体埋葬在维也纳北郊的纽斯推夫-安-瓦德(Neustift am Wald)公墓。
哈耶克的葬礼于4月4日星期六举行。约有一百位家庭成员和受邀的客人参加。这一天早上有风,天气阴沉,但太阳后来还是破云而出。墓地摆放着来自世界各地的鲜花和花圈。纽斯推夫-安-瓦德公墓位于一处山丘上,由此可以眺望到葡萄园和长眠不醒的哈耶克儿时嬉戏过的维也纳森林。葬礼因为等候当时的捷克财政部长、后来出任总理的瓦尔拉夫·克劳斯而推迟了一会儿。
约翰内斯·沙申神父主持宗教仪式,并按罗马天主教教规举行葬礼。他用德语布道说:
在奥地利陷入经济和政治危机的时刻,有那么多伟人离开了这个国家,到其它国家,尤其是在美国,继续努力,为人类解决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而做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这是多么感人的事情。而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就是其中的一位。
今天,我们来纪念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的时候,他曾努力帮助欧洲从废墟中重建家园,详尽地阐述了欧洲重建应该面对的使命。其中一项就是,欧洲需要某种制度和力量,鼓励人民自由地———而不是集体地———为公共之善做贡献。
哈耶克也一直探寻信仰问题的答案,他内心深处一直在与我们所说的上帝的观念进行着搏斗。他一向拒绝位格化的上帝。他不愿接受一个仅仅比人强一点的上帝。
他一向致力于寻求解决人类所面临的种种重大问题。他希望能找到答案。他本人确信,他找到的答案仅仅是一块马赛克瓷砖中的一小片而已。
我相信,经过了一生充满激情的研究和内心的搏斗之后,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已经进入了我们称之为永恒和上帝的光明与和平之中。
葬礼结束后,沙申神父划过十字,然后指挥将棺材安放到墓旁,随后是默哀。墓穴的黑色泥土已经翻了上来,里面还有一些绿色的小树根。沙申神父为坟墓祈福。棺材被放下去。沙申神父把一锨泥土填进墓穴,然后是哈耶克的妻子填了一锨土,随后是孩子们,接下来是亲朋好友。万籁俱寂,只有泥土落在棺木上的声音。
刻制他的墓碑的石头,来自蒂罗尔境内的阿尔卑斯山脉,那是他每年夏天度假的地方。粗糙的碑面上,在十字架下,刻着这么几个字:
F.A.哈耶克
1899-1992
第六部 诺贝尔奖(1974…1992)第41章 “普遍的和平秩序”
。。
自由至上主义的时代已近在眼前。弗里德里希·哈耶克的伟大贡献也在于他设想了一个人类和平共处的世界秩序。他所阐发的自生秩序理论,乃是他本人构想出来的,尽管他将此概念追溯到亚当·斯密和卡尔·门格尔那里。他努力地论证了,即使没有一个发号施令者,人类社会也仍然能够实现高度发达的秩序。为了建成某种最佳社会,我们不需要政府非得是无所不知的、无所不能的、无所不在的、无限仁慈的;任何时代的政府都不是这样的,也不可能是这样的———当政府试图成为这个样子时,恰恰发挥了相反的作用,20世纪的现实已经突出地揭示了这一点。
哈耶克在《法、立法与自由》中最准确地描述了他的和平共处世界的理想:
隐含在开放社会背后的理想?穴是?雪:应当把同样的规则适用于所有的人。我希望我们继续不断趋近于这个理想,因为在我看来,它是某种普遍的和平秩序不可或缺的条件……
遵守某些正当行为之规则的义务扩展至越来越广阔的范围,最终扩展至所有人,这必将导致人们对于小群体内之同伴的义务弱化……
这些适用于所有人的普遍的行为规则只能缓慢而逐渐地取代那些允许个人为了追求群体的利益而伤害陌生人的特殊规则。而只有在这一过程中,才使开放社会之崛起成为可能,并使普遍和平秩序之依稀希望或可实现。①
贯穿于哈耶克的普遍和平理想中的,是哈耶克对法律的关注。最终出现的,不是世界性政府,而是世界性法律。②在这一理念背后的理想乃是,一切人在道德上是平等的。
从哈耶克的著作中可以引申出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各个社会的法律所体现的,无非是个人之间的法律。归根到底,理应存在之惟一的法律,乃是个人在不存在政府的情况下可以将其适用于所有他人的法律。他在《法、立法与自由》中说过的一段话就是这个意思,尽管是在讨论其它问题时说到的,他说:“只有透过将正当行为规则扩展至与所有人的关系之中,而与此同时,消除这些规则不能被普遍适用之强制性,这样,我们才能逼近某种普遍的和平秩序,将全人类融合为一个单一社会。”③他的著述仍将是照亮未来世纪的灯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