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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淘宝女王 全-第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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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好,可以看看先前没逛过的小摊子。她赌气的想。哼,没有他就一定会闷吗?

    这么想着,她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詹姆和小三三劝不住,只好跟在她后面。逛了差不多个小时,买了好几件可爱又无用的小玩意儿,她觉得阿德斯一定等急了,这才又回到那家店门前。

    阿德斯是贵族,是骑士,又那么不爱讲话,不爱和人打交道,平时是最不耐烦站在人群中等待的,这下想必气坏了吧?谁让他神神秘秘不带她进店来着?气死他!

    可让她意外的是,店门口空无一人。阿德斯并没有如她想像的那样,站在那儿怒发冲冠。一瞬间。她以为阿德斯扔下她走了,连气带伤心,眼泪差点冒出来,幸好这时阿德斯在店老板的陪同下走了出来,手中还抱着一个大盒子,也不知道装的什么东西。

    难道是顶级皮草?

    她诧异的望着他,想从他的眼神中搜寻一丝线索,可他根本不看她,让她一点信息也得不到。

    “你买地什么?”她干脆直接问,“你不说明白。我不给钱哦。”

    左看右看,阿德斯也不像会买东西的人,难道他在这边布下了什么眼线。打听驿马家地消息?毕竟他是从驿马家反出的,说不定这其中有什么秘密呢!而这店老板就是情报人员,他来此处就是为了探听消息,之所以买一堆普通的毛皮衣服,又进店去看顶级皮草,就是为了他此行的目的打掩护的。

    是——这样吗?

    “詹姆,给钱。”阿德斯说。

    咦,他不她付,自己出钱哦,说不定是什么暗号吧?

    “一万金币。”那老板说。声音欢天喜地的,演戏演的很好嘛,这情报人员素质不错。

    不过一万金币?!这能买一只军队了,或者够一个中等贵族过一年的奢侈生活,什么皮草这么贵?就算是线人费。这也太贵了!

    她瞪着阿德斯和詹姆,可这两个人一个一脸无所谓的态度,一个根本就没有表情,连价钱也没还,直接就付了钱。这些个男人怎么就不知道日子过呢?他们可是拿命换来地钱。就这么不珍惜?

    “我说。这个价实在太高。”她忍不住多嘴。

    “走吧!”阿德斯却只回答了这两个字,然后率先大步离开。

    他人高腿长。孤儿要一溜小跑才跟的上。后来她气得干脆溜达起来,心想这哪里是约会逛街,简直是行军打仗,中间还约见了一个谍报人员。不过当她走得慢了,前面的阿德斯也慢了起来,她这才发现他假装不顾忌她,实际上一直注意着她呢。

    想到这儿,她心里有了一点点隐密地喜悦,觉得这趟自由贸易城邦之旅也不算一无所获。她这样安慰自己,心情就好多了,有时也觉得自己很白痴,果然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为零啊。

    回到商队,天色已近黄昏,孤儿干脆决定先不走了,吩咐找个避风临水的地方扎营过夜。期间阿德斯仍然一言不发,倒是爱西废话很多,还一个劲嚷嚷着,“我以为你丢下我不回来了。”

    孤儿在一边听得浑身发寒。

    她和阿德斯只是去逛逛而已,怕爱西纠缠,这才没宣布就私下离开,让爱西这么一说,好像她和阿德斯去私奔了一样。而就算私奔,也轮不到这女人多嘴。再说了,她根本就是硬跟在商队后面,何来丢与不丢之说呢?

    她有点生气,早早吃了饭,简单梳洗过就回帐篷休息,可过了不久,阿德斯却来了。

    “大当家,我去打点水。”艾丽乖巧的离开,留他们二人世界。

    “这个——你试试。”两人在尴尬的沉默了半天后,阿德斯才把蒙面巾慢慢扯下,然后把手中的盒子递给孤儿,神色间有些——扭捏?羞涩?不知所措?

    这意外的情况让孤儿来了精神,探寻的目光落在了阿德斯脸上。哇,他好帅啊,就连右脸上的伤疤都那么有魅力。可是——这时候——他脸上那可疑的红色是什么?难道是害羞?哎哟不得了,这盒子里地究竟是什么东西?

    她接过盒子,一时之间并不打开,而是盯了阿德斯的脸一会儿,见他越来越不自在,似乎转身要走似的,这才连忙打开盒子,一见之下,她差点惊叹出声。

    入眼的,一片毛茸茸的粉红色,颜色鲜亮,质地紧密,摸到手里却柔软万分,拿到火边再看,毛色却又变成了橙红。而扔掉盒子后,手中感觉几乎没有重量。

    她从没有过这东西,可是却听说过。这是塔撒大陆上一种非常珍稀地、近乎于神话右的动物——变色狐狸的皮毛,光线越暗,皮毛的颜色就会变淡,直到变白,而光线越亮,皮毛的颜色会变深,最后会像火一样红。

    这种狐狸地数量极为稀少,生活在危机处处地鬼影森林,极其不易捕获。而就算抓到它们,也不能剥下皮毛,只能等它自然死亡。因为猎杀剥皮的话,皮毛就会慢慢变成飞灰;而豢养它们,皮毛就会变成不值钱地灰褐色;而等它们自然死在森林中好久才找到它们的尸体,皮毛就会腐烂。

    总之,得到这种皮毛是非常困难的,不仅需要技术和毅力,还需要有极佳的运气、甚至是奇迹才行。所以在塔撒大陆上,变色狐狸的皮毛被称为“诸神的恩赐”,能拥有这种皮毛简直是一种梦想。

    她站起来,把那一团毛绒一抖,发现那是一件长长的毛皮大衣,式样很普通,但质料却是最高贵难得的很。而且以小小的狐毛制成这样一件大衣,得需要多少变色狐的皮毛啊。

    这东西应该算是价值连城,区区一万金币,简直算是白送了!

    “还喜欢吗?送给你。”阿德斯突然说。

第三卷 第六十二章 送给你

    送给她?!

    一瞬间,孤儿心中的欣喜无法形容。可阿德斯为什么要送礼物呢?她生日?不对呀,她的生日不是这一天,再说她也从来没说过自己的生日,他怎么会知道。难道是他生日?也不对呀!他的生日不是应该她送礼物吗?哪里有寿星自己送别人礼物的道理。

    但不管为什么,这是他送给她的第一份礼物,哪怕是一根草都无比珍贵,何况这价值连城的毛皮大衣呢?基本上,她反对穿动物皮毛,但鉴于变色狐狸的习性,是自然死亡后才剥的皮,那么穿一穿应该是没问题的。

    她把大衣披在身上,一股暖意从心底一直流到全身,虽然大衣长到脚踝,还搭配了一个毛皮帽子,显得不太合身,但那种幸福感是什么也买不到的。

    “谢谢你送的礼物,我很喜欢。”她对阿德斯微笑。

    阿德斯显得有点局促,显然从没有送过别人礼物,这是第一次。他似乎不知说什么才好,只讷讷的发了两个不明意思的单间节,然后才艰难的道,“喜欢就好,穿着吧。”说着就要往外走。

    啊,穿着?!这可是类似于夏天的天气,就算早晚有点凉吧,但穿着这种轻暖的毛皮大衣还是变态了一点。但是不管了,先拦住他再说。

    这么想着,孤儿急忙上前几步,可是走地急了。一脚踏在大衣的下边缘,狠狠的向前扑倒。幸好阿德斯反应快,一返身接住了她。

    孤儿借机拉下他的头,在他唇上轻啄一下,“我还从没送过你礼物呢,告诉我你生日是什么时候。

    “你送过蜂蜜蛋糕。”他眼睛瞄过她的红唇,想吻,但却没有。

    “那个不算啦。”孤儿脸一红。又想起那个甜蜜的厨房之夜,“不过你不说也没关系,我有的是办法打听,但是你不能又欺侮詹姆哦。”

    阿德斯没回话,心里哼了一声,寻思着一会儿去找詹姆的麻烦。这小子很得孤儿地喜爱嘛,看来要和他好好“谈一谈”。

    “这么稀有的东西,那店老板从哪儿弄来的啊?你又怎么知道他的店里有?”孤儿好奇。

    快到驿马家了,阿德斯突然买了这么多毛皮衣服肯定是有深意的。绝不会是闲极无聊买着玩儿的。不过他给别人买的全是普通货色,还要她来付钱,唯独给她买的这件,花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还是自己付钱,显然意义不同。

    其实钱根本不是最重要的,阿德斯并不是个在乎钱地男人,不过他这样不喜欢和人打交道、不喜欢等待的人,却一直耐着性子和那老板磨了半天。对她的这番心意才是最珍贵的。

    所以。他送地这件大衣不是装备。而是礼物。

    “你是从哪里为我解除的封印?”沉吟了一下,阿德斯突然问。

    孤儿一愣,“鬼影森林呀。”

    “变色狐狸也是出没在鬼影森林的。”阿德斯解释。“那个森林的尽头有一座不知名的小山,山腹中有一个巨大地石洞,我地人马全是被封印在那里。只要我复活,他们就能恢复成八百年前地模样。”

    “你是说山洞中还有变色狐狸出没?”孤儿问,“是你的人在复活后正好发现了死狐狸,然后——”然后怎样,她无法猜测,有很多的可能。谁都知道鬼影森林深处是不能进入地,那里面危机重重,她不相信那个老板敢进入。或者是阿德斯的人剥了狐狸皮——

    “变色狐狸有灵性的动物,它们能预知自己的死亡,所以会提前到一个隐密的地方去,等待死亡的降临。”阿德斯慢慢说着,似乎叹了口气,“那个地方叫狐狸冢,是个人类找不到的地方。”

    “那个山洞外就是吗?”

    阿德斯点了点头,“他们解除封印后,正好看到一批狐狸死去,于是就剥了它们的皮,打算送给我做重生之礼。我派人试着找到这间皮毛店,让他们做一件女式大衣,这家是八百年前就有的老字号,没想到居然还在。”

    听到这儿,孤儿有些明白了。

    阿德斯之前是驿马家的人,自然熟悉这边的店铺,而驿马家领地外的自由贸易城邦也确实以贩卖皮毛而闻名。八百年沧桑,虽然物事人非,但老店却还在。而这种珍贵至极的皮毛需要极佳的技术和手工才能制作成衣服,放到一般人手中,就不定就糟蹋了。

    下午那店老板让阿德斯进店,也许只是请他看看其他珍贵皮毛,并不认识他。但做这种生意,彼此间是有信物的,只要一亮出来,店家自然要把制成的衣服交出。

    之前她还以为占了老大便宜,没想到阿德斯这笨男人还是上了当,一万金币?那只是手工费。太贵了呀!说不定那老板还盼望着委托人不来才好,那样他就凭白无故得了件大宝贝。

    可是——

    “你要那店老板做一件女式大衣,是要——送给谁?”孤儿紧张的问,生怕得到一个自己害怕的答案。

    他一被解除封印,就派人把手下献的珍贵皮毛拿去做大衣,肯定是要送人,而且是心里一直惦记的人。那个人肯定不是她,那时候他们还是仇人呢。那么,那个女人是他的什么人?

    阿德斯沉默了,似乎不愿意说。孤儿的心一紧一紧的跳,越来越感到绝望。他那么帅,那么强大,不可能没有心爱的女人吧?那女人还活着吗?就像爱西一样?或者就是爱西——

    阿德斯望着她,看她因胡思乱想而下意识的揪紧衣襟,不禁轻轻把她抱在怀里,埋首于她的发上,似乎这样才能说得出口。

    “我母亲——生前住在一个寒冷的地方,很冷很冷,可是她连一件棉衣也没有,手脚上长满冻疮。”他的声音有点颤抖,很沉痛,“本来,我想把这件衣服送给她。”

    “她不是——”死了吗?

    “我想把这衣服烧在她的坟墓前。”

    孤儿站直身子,心里像被刀刮过一样痛。这个男人好可怜,外表强大到无敌,可心里的痛楚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试图安慰。这样价值连城的东西,他只是想烧掉它,送给他从没有温暖过的母亲而已。

    她脱下大衣,放到他手上,“你不必送给我,我更愿意看你实现愿望。”

    阿德斯站在那儿,望着手中的大衣,愣了一会儿,因为这种话是传说中嗜财如命的盈禄伯爵小姐说出来的,所以更加珍贵。

    “不,我要送给你。”他把大衣又披在孤儿身上,“我想,我的母亲已经不需要了,她会很高兴看你穿着它。孤儿眼眶湿润了,攀着他的脖子,吻上去。

    她吻得温柔极了,充满着安慰和痛惜的味道,而他回应着她,唇舌纠缠,直到气息渐重。他在失控的边缘拉开她,很用心的看着,之后猝然转身离开。

第三卷 第六十三章 斗嘴

    阿德斯走后,孤儿还站在那发呆,手中抱着那件可以买下一座城池的大衣。

    在他眼里,这大衣不是昂贵到令人咋舌的奢侈品,他可以眉毛也不皱一下就烧掉,但其中包含的心意却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

    念了八百年要给母亲一件御寒的衣服,现在却转送给了她,那情意虽然没有说出口,却让她的心深深的体会到了。他的母亲对他来讲,应该是很重要的人吧,那么现在也就是说,她变成了他最重要的人。那她以后要很爱很爱他,才能回报他今天的心意。

    而通过今天这番对话,围绕在阿德斯身上的身世之谜,似乎又解了一些。原来,鬼影森林尽头的山洞就是阿德斯复活后,立即就人马跟随的原因。那么,大批受他控制的幻灵在他被解除封印前就出现,难道是早预料到她可以让他苏醒吗?它们怎么知道地?

    注意注意。他刚才说的是“解除封印”,而不是“挖出他”!难道让他见了天日就是解除封印?还是她身上有什么魔力,只有她才能释放他?

    当时骗她去鬼影森林做这件事的是,是一个叫罗兰特的零人,以盈禄家在大陆上遍布的淘宝店的搜寻能力,居然一直也没找到这个人,显然这人不是死了,就是易了容。再考虑到之前在司文家差点折磨死她的、会变换形貌的男巫——情况大概有所指向。

    也许那男巫地主人就是发生这一切事情的幕后主使。从她在司文家的遭遇来看,那个人很可能是个女人,而且对她即想利用,又非常痛恨,以至于想用对女人来讲最可怕的方法杀死她。那么,那个女人是爱着阿德斯的吗?还是有别的原因?

    可是大批幻灵怎么知道阿德斯会解除封印呢?是预感?还是另有秘密?而且解除封印的人为什么是她?她或者盈禄家族和八百年前的阿德斯有什么关系吗?她曾经反复的、不断地、做着的那个梦,那个飘洒细雪的黑暗树林,是预示之梦还是回忆的前世之梦?

    新地情况带来了新的谜团,可不知为什么。孤儿觉得所有的谜底不久都将被揭晓。

    第二天一早,当孤儿穿着那件大衣出现在众人面前时,就算再没有眼光、再没见过世面的人也知道那是价值连城的东西,不过在这么热地天气里。可爱地伯爵小姐要穿皮草,还是有点怪异地。

    “这是阿德斯大人送我的礼物,我觉得展示它是一种礼貌。”孤儿说着,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

    众人地目光看向阿德斯,他显得有点尴尬。显然不习惯送礼物给女人。但他没有出声反驳。让孤儿很开心。这可是他第一次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承认对一个女人好哪,这举止能证明太多东西了。

    一边的爱西气得差点吐血,这么奢侈的衣服她连做梦都没想过拥有。更不用说是阿德斯送的了。

    “我不得不说,盈禄伯爵小姐,你真是即没有品味,也没有美貌与气质,这件衣服配你,真是活活糟蹋了。”她傲慢的说着,眼睛有如刀剑,在孤儿及那件衣服上刺了好几个窟窿。

    “我们大当家可是大陆第一美人呢。”艾丽不服气的道,“不知道爱西小姐是第几名。”

    “那种烂比赛不说也罢。”爱西怒火中烧,“没见过好东西也不必这么着,不怕热死吗?要是那样,天底下最会经商的家族可就完蛋了。”在大陆经商是被歧视的,孤儿已经习惯被嘲笑,不过她这趟旅行已经改变了很多大贵族的观点,所以爱西这话伤不了她。

    “我热不热,无需爱西小姐担心,有阿德斯大人这样关心,热死也没关系,何况我并不热,我冷。”孤儿轻笑。

    “你在冒汗。”爱西咬牙切齿的道,“他送你东西也不证明什么,男人家总是会用这种方法献殷勤,不久就扔到脖子后了,得意什么?”

    “哎呀,说的也是。”孤儿故意装出惊讶的表情,“但不知道阿德斯大人和爱西小姐认识这么久,有送过什么东西给你吗?拿出来秀一秀嘛。说到出汗,我这人越冷越出汗,爱西小姐不要管得太宽。”

    爱西气得脸都白了,孤儿心里却甜蜜着,因为她证实了一件事,阿德斯从没有送过东西给爱西,所以这礼物更显珍贵。

    不过,真的好热啊——

    阿德斯沉默的骑马走在几个女人的附近,听到她们的对话,不禁觉得好笑,但不知不觉中,一股温柔的心意慢慢升起在胸中,说不清缠绕在他心脏的哪个部位,只是让一想到孤儿,心就会异常跳动。而跟在他身边的詹姆却忍笑忍得差点内伤。

    伯爵小姐真是可爱有趣啊,怪不得大人这样在意她。哈,那个爱西真是自讨没趣,在八百年前伤害了大人后,还想要重新获得宠爱吗?简直是笑话!

    一行人就这么前行,好在就在孤儿即将中暑前,商队进入了一片荒原地带,温度降了下来。塔撒大陆地貌奇特,接壤的两片土地完全可能是截然相反的地质和气候情况,文曲家、孤傲家和介于它们之间的驿马家就是如此。

    之前的七年,因为孤儿一直在各家族王城之外的自由贸易城邦、或是各大家族的属臣领地做生意,所有从没有调查研究过各大家族王城的详细情况,包括地貌和习俗什么的。此次旅行却让她屡屡惊叹,也长了不少见识,更是为盈禄家带来的朋友,消除了敌人,找到了魔法石,算是成功的旅行。现在已经进入驿马家的王城领地,等待她的又将是什么呢?

    文曲家像是中国江南水乡,孤傲家是大片贫瘠山地,而越靠近黑冰宫殿的位置,天气越冷,似乎是冰原气候。

    这时爱西一行早就穿上了自带的毛皮衣服,孤儿也才知道阿德斯购买大批此类服装的真实用意,不禁感叹他的细心,虽然他从不表现出来。商队的人也就地换装,就连马儿,也在关节处系上类似于护膝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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