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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三-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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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药往后退的时候,夏花忽然看到了我。我们的目光越过毒药的肩头对接,我很想找个地方把自己藏起来,但这显然不可能,于是我唯一的办法就是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她径直朝着我走过来,我的心跳得飞快,好像自己做了什么亏心事一般。我真怕她会忽然揪住我的衣领,大喊一声:“你来做甚!我不想看见你!不要在我面前出现!我讨厌你以及你家里的每一个人!”之类的话,但实际情况却是,她视我为隐形人,悠然飘过我的身边,一直飘到餐桌前,发现了那瓶红酒,一把握住它,发出一声惊叹:“好酒!”
      毒药上前,夺走了她的酒,她不依不饶,非要抢回来,几番回合,毒药干脆拔开瓶塞,把酒瓶倒了过来。酒很快流到地上流了个精光。夏花没想头了,硬生生就给了毒药一个耳光,那耳光打得清脆响亮,毫不迟疑。然后,她灵活地转身,扑向柜子想去找一瓶新的酒。
毒药冲上前,把她的手反扣在后面,夏花拼命挣扎尖叫,毒药说:“你再喝,我就把你的手铰断,再把你丢进房间里锁起来。”
“夏泽你放开我!”她竟然示软,“我的好弟弟,你让我尽尽兴不行?”
“让她喝吧。”我走上前说,“我陪她喝。”
毒药惊讶地看着我。
“明天就要嫁人了,是要好好喝一场的。”我说,家里还有酒没有,没有的话我去买。”
“你谁呀?”可惜夏花并不领情,看都不看我一眼,甩开毒药,冷冷地说,“我喝酒习惯一个人喝的,我要人陪干吗?”
“也习惯装醉是吗?”
她被我的话击中,沉思了几秒种,转过头来看着我。我迎向她的目光,她眼神里依然有和某人如此相似的东西,令我忍不住想要多看两眼。她和她弟弟一样,从来都不是强硬的人,强硬的只是外表,包装一颗柔软的心。果不其然,她忽然就笑了,伸出手来,捏我鼻子一下说:“好吧,是你说的,陪我喝!”
一瓶新的红酒被放到餐桌上。三个杯子,外加一碟花生米。毒药给每个人面前的酒杯倒满酒,问我说:“祝酒辞谁来讲?”
“我要烧鸡。”夏花得寸进尺。
“姐姐,半夜了。”毒药说。
夏花从口袋里扔出一把车钥匙到桌上说:“开车不到十分钟,有个二十四小时超市,里面什么都有。车就停在巷口。刚买的,小心别撞坏了。”
“怕了你了,酒等我回来才许再喝!”毒药说完,拿起钥匙就出了门。
家里就剩下我和夏花两人,月亮渐渐地升高,让我疑心天就要亮了,我真怕阿南会忽然醒来,发现我不在家,再打我的电话,而我正在和他的前女友干杯恭祝她新婚大喜,这场景未免也太戏剧化了一点点。
想到这里,我甚至做了一个很无聊的小动作,偷偷关掉了我的电话。
夏花就坐在我对面,喊我的名字:“马卓?”她喊得很不熟练,甚至有些迟疑。她肯定以为我不知道她和阿南之间的事,所以才这样装模做样地把我当作一个路人般对待。不过我原谅她的做戏所以也做戏般地点了点头。
她轻笑着,用酒杯轻轻轻地碰了我的一下,说:“干。”
“新婚快乐!”我一饮而尽。
“世界和平!”她也一饮而尽,不知真醉假醉,笑得夸张。我们又一次对饮,和当年一样,只不过没有热腾腾的火锅。不知道是不是刚才和毒药一阵闹腾,她竟嚷着热,脱掉棉衣,又脱掉卫衣,只着一件小衫,我这才发现她又瘦了,好像只余一把骨头,令人心疼。
“小心冻到。可不能做个感冒的新娘子。”我走过去,好心替她披上棉衣,一眼瞥见她脖子上一块红色的蝴蝶状斑纹。她竟然有这么奇特的胎记,抑或是纹身?这个奇异的女子,留在我印象里最深的一幕是她踮起脚尖轻吻阿南,除此之外,其实我对她从不曾有过了解。
“你有结婚礼物送我吗?”她忽然突兀地问我这个问题。
“真对不起,我是刚刚才知道。”
“撒谎吧,”她说,“难道夏泽没抱着你大腿哭——我姐要嫁给光头啦!”
“我们许久不联系。”我解释说,“今天才碰巧遇上。”
“也是哈。”她恍然大悟地说,“不过你对他还在心存指望,真令人佩服。看,我的钻戒漂亮不,昨天刚拿到的,TIFFANY的,限量版。”
“很好看。”我由衷地说。
她把手迅速地收回去:“不过你别怕,你用不着送这么高档的礼物,要是愿意,给我送束玫瑰吧,我最喜欢玫瑰了。以前夏泽在我老家门口种过一些,后来来不及照顾,都枯萎了。最好是黄色的,可惜黄玫瑰很稀有,不好买哦。”
“好像有一首歌是叫这个名字,”我说,“不过歌词很悲伤。”
“因为,黄玫瑰象征着分别。”她说:“但我就是喜欢,一个喜欢分别的人,是不是很奇怪?”
“分别一定有苦衷,”我说,“谁会喜欢分别?”
她笑着给自己倒酒,摇着头说:“你一定觉得你自己了解我,马卓。”
我不置可否,但看得出她的深深醉意,甚至连眼角都泛着红色:“但是啊,你不了解的,你真的不了解,你一点也不了解我,你呀,你也不了解夏泽,夏泽也不了解我,谁也不了解谁……”
就在她颠三倒四说着这些话的时候,外面有人敲门。我还以为是毒药回来了,起身去开,看到门外站着一个眉清目秀的小姑娘,很小心地问我说:“我找夏小姐,她在么?”
“夏小姐不在!”她在里面此地无银地大声喊。
“姐,我来接你回宾馆。”小姑娘显然已经听出她的声音,一脚踏进大门,毕恭毕敬地说,“于先生请您早点休息。”
“早上七点我准时报道。告诉他今晚不要管我!”夏花不站起来,也不看她一眼,而是低头吩咐我说,“马卓,送客。”
小姑娘用求救的眼神看着我。
我劝她:“她说七点到,肯定到的。要不你先回去吧。”
正说着,毒药拎着一袋子东西回来了,见此情况,他什么话也没说,把那女的一把推到门外,直截了当地把门给关上,搂着我就走到堂屋,把买的东西往桌上一扔。
夏花咯咯笑着,把袋子里的东西一股脑儿倒到桌上。拿起烧鸡对我说:“去热一下。快点,我饿死了。”
“我去。”毒药说,“你别把她当佣人!”
“你就宠着吧!”夏花说,“小心以后她在你头上拉屎。”
“那是我的事。”毒药说,“不用你操心。”
“你别忘了你明天要背我的!”夏花指着他,“我不高兴我也可以在你头上拉屎。”
“得了吧,”毒药说,“你以后骑在于秃子头上拉屎,才算你有真本事。”
“我早拉过了,只是你不知道而已。”夏花冲着毒药进厨房的背影小声嘀咕。这对兄妹在一起,好像总是有演不完的戏码。但他们之间的情深意重,其实是个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
毒药很快热了烧鸡出来,我们三人刚碰杯,外面又响起了敲门声。
夏花夹块鸡放进口中嚼着,人跳起来,在院子里找了块石头,扔到门上,正打中铁环,发出很大的响声,外面的人好像吓了一跳,不再敲了。
夏花很高兴地跳回来说:“继续喝!”
“不想嫁,今晚还来得及。”毒药说,“明天我可以带你回广州。”
“我去广州干嘛?”夏花把一杯酒一饮而尽,“别说这些疯话。”
“我说真的。”毒药很认真地看着夏花,看着手表说,“你还有四五个小时的时间,可以做最后的决定。”
“别跟我说四小时,四小时很长吗?你怎么不说说你这四年都没消息,我好不容易找到你,我命大福大,才可以活着见到你。本想让你来看我风风光光地出嫁,你非要跟我扯这些废话!我有好的归宿,你不高兴,是么?”
“我是认真的。”毒药还是那句话,“我不想看着你吃苦。”
“什么叫吃苦?”夏花看着他问。
“不心甘情愿,就有苦头吃。”
“你是切身体会么?”夏花忽然就笑了,笑完后,她看着我问道:“我曾经以为我们兄妹俩,这辈子都是当小三儿的命,现在我好不容易能当回正房,马卓你说说看,我能轻易放弃么?”
夏花的话确实不好听,毒药扔了筷子,脸在瞬间变黑了。
就在这时,屋外的敲门声又不折不挠地响了起来。夏花胡乱地把棉袄扣子扣好,走到门边。一把拉开门,对着外面喊道:“敲什么敲,敲死人钟啊,老娘跟你走就是了!”
门被打开,院子里忽然涌进了一群人,印象中的13弄27号从未如此热闹过。
虽然人多势众,但他们都不敢出声,只是规规矩矩地站在那里,等待着夏花发话。不过我估计夏花要是再不肯走,这群人一定会一拥而上将她活活绑走的。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吧,夏花抹了一把脸,站起身,提着她的包,摇摇晃晃地往门外走去。刚走到门边,就马上有人接过了她手中的包,她转回身,对我笑了笑,潇洒地对我摆了摆手,算作告别。她的样子,像极了旧电影里飞上枝头的阔姨太,所有道具均齐全,只差一件花色旗袍。
印象中她也有一次假装酩酊大醉的经历,就是那一次,她欠了别人一屁股债,流落街头,幸而遇到了阿南,替她付了酒钱。他们后来如何历经相爱相知到分手的过程,我未曾做过多少猜测,如果分手是必须的,那么她现在的结果未必不是好结果。
至少,她不会像林果果一样,一辈子漂泊,一辈子不知所终。至少,她选择了一个正好的停靠岸可稍作休息,谁能说这不是一种幸运?我不相信她装出来的爱慕虚荣,正如我永远不会相信林果果那句挂在嘴上的“钱,永远不嫌多”。
明明对她来说,只有爱,才是最大的奢侈品。
如果享受不了,至少还有金钱填补空虚。何乐不为?
毒药追上去,她执意甩开毒药的手,不肯被搀扶。毒药仍然跟上,一把搂过她的肩膀。她嬉笑着,踮着脚,一只胳膊架着毒药,另一只手伸到毒药头上,一边搓揉他的头发,一边假意埋怨:“送姐出门了,也不放鞭炮?”
“有的,”毒药的回答却出乎我的意料,“怎么可能忘?”
说完,他放开她的胳膊,从屋里拖出一个蛇皮袋,又从葡萄架上折了很长一根竹竿,将鞭炮支起,交给一个站在院子边上的胖子手里,粗声粗气地说:“举着!”
说罢,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打火机,点上。
噼里啪啦作响的鞭炮瞬间炸开了花,冬夜的空气像被这惊天动地的鞭炮感染了,让人不觉寒意。鞭炮声刚刚响起来,毒药慢慢蹲下身,让夏花到他背上去。
夏花娇笑了一下,身子靠了上去。
我从没见过他这么温柔而严肃,他缓慢地站起身,一步一步安静地迈向门口,如此恭顺地履行着这个仪式——背她的姐姐嫁入别人家。
我看到夏花把头埋在毒药的脖子上,不知道她是在哭还是笑。我想,多半是笑着的吧。只是我自己,怎么越来越看不清楚他们的背影了呢?
他们渐行渐远,往巷口走去,人群跟在他们身后,堵住了我的视线。我低下头,才发现自己原来真的流泪了。
也算是高兴的泪吧,我是真心祝福她。
我相信,如果阿南知道,也会替她高兴的吧?他是那样好的一个好人,纵使自己不能拥有,看着别人幸福也是好的。
我不知道在门边站了多久,毒药回来的时候,只剩下他一个人,低着头,一路只顾着自己的脚尖移动,像一个迷路的小孩。
走到我面前时,他抬头问我:“还记得那条狗吗?”
我点点头。
“前年死了。”他说,“死在夏花怀里,也埋在这里。以后这个院子,就只剩它看家了。”他的表情和语气,真是孤单极了。我心里的那块裂痕又开始疼痛,不由自主地伸手抱住他,像抱住最后一团可以温暖我的火焰。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将我横抱起,一直抱进他的房间。
这里的末世气息我永世难忘。灯光照着我绯红的面颊,他的面目却模糊不清。
我想念黑暗的感觉,很多时候,我甚至想一头深深扎入这昏暗的世界永不抬头。就像在很宽很宽的海面上,抱着一块浮起的木,不管怎么用尽全力拼命挣扎,海水仍然一点一点地弥漫上来,灌进我的鼻子耳朵眼睛,毫无回旋之力。
毒药,毒药。他和他的名字一样,我难以抗拒。
多年前他在这个屋子里把我打得遍体鳞伤,如今我们在这里,我却成了抚慰他伤口的人。还有很多话我来不及问,但已经不再重要。没有什么比拥抱着他更让我有勇气。哪怕他现在掐着我的脖子,要致我于死地,我发誓也不会再有任何挣扎。
这一切只因为,我在他眼里的孤单里看到我自己,这些年,其实我也一直这样孤孤单单的,不是吗?一个人读书,一个人坐地铁,一个人吃盒饭,一个人悲伤,一个人快乐,一个人辛苦考虑自己的将来,一个人远离爱情。

 “我的。我的。我的。”他在我耳边重复着简短的这两个字。
我不想发出任何声音回应他,这排山倒海的幸福令我恐惧,恐惧这梦境随时会醒来,而那首缠绕我生命的如魔咒一般的离歌,又会无可抗拒地在耳边响起。
我配拥有这样的幸福吗?我配吗?
我只是抓住自己脖子里的护身符,紧紧抓住,不为什么原因。
仅仅这一刻,我真的已经足够。或许我的血液里有她的因子,义无返顾,不懂危险,就算付出生命的代价,也愿意含笑九泉的吧。
只是他会不会懂呢?
不知道几点,他起身,点了一支烟。我将床头灯打开,头靠在靠垫上看着他。他伸出一个手指,温柔地在我睫毛上捋了捋,叹息说:“你终于是我的了。”
我捏捏他的下巴表示回答。他又叹息说:“她终于嫁了。”
“高兴点吧,”我说,“她这样选择,总有她的原因。”
他搂住我,吸着烟,跟我说故事:“十三岁的时候,我就在地下赌场给人当小弟,其实就是个充场子的。她在一个美容院里做服务员,我没钱了,就去找她要。我那时候被人骗,和人炸金花输了两千块,她就偷了店里老板的钱给我还债,结果被抓了现行,带到警察局里蹲了几天。那老板是个色鬼,自己有老婆,看上了她,非叫她陪他,说这件事就不追究了,她就当众把口水吐在他脸上,后来这事不知道为什么被那时候带我的老大知道了,他不知道想了什么办法把她弄出来,我一不留神,他们就好上了。那应该是她第一个男朋友,那人是个跛子,我亲眼见过他揍她。就用那根拐杖,很粗的。你别看她平时显得多威风呢,在他面前就吓得跟那小耗子差不多。不过多亏那跛子,她才自己租了个小店面,帮人做做美容什么的,挣了点钱养活我们两个。后来我问她,‘他打你,你还和他好?’,她从橱里拿出一个碗,在桌边敲,把那只碗敲破一个口子,说:‘要么呢,你自己跑路去挣大钱,要么,你就拿着这个出去讨钱。’我差不多那个时候才懂事,知道她不容易。”
“为什么又认识于秃子了呢?”我被他的故事吸引,忍不住问下去。
“也是个巧合,”他说,“我偷了于安朵的钱,后来又搞得于安朵自杀,他爸找到我家,要取我的命。她替我求情,结果于秃子看上了她的美貌,开始追求她。我那时候天天闯祸,她那个小的美容院,光替我赔债就不够的。于秃子给了她些甜头,她就老老实实关了美容院,陪他逢场作戏去应酬。她没了生计,于德海就更是吃定她了,要么怎么说他老奸巨猾?当然如果不是有我这个讨债鬼在,她不需要这样出卖自己的。或许找个好人就嫁了,过着太太平平的日子。你看现在,她还年轻漂亮,去嫁了这么一个糟老头子,是我欠她的,这辈子我都还不了。”
说完,他扔掉烟头,用手捂住了他的脸。
我伸手拉开他的手,握住他的掌心。然后我靠近他的脸,主动送上我的唇。他正要回应,电话却响了。他看了一眼他的手机,从床上坐了起来,然后,他拿着手机走进了洗手间。
其实是多此一举,因为四周太安静,旧房子本来也不隔音,所以我可以很清楚地听到他在洗手间里说话的声音。
“怎么回事?”他仿佛遇到什么令他吃惊的事。
一阵沉默之后又听到他说:“不用接,我自己打个车很快的,你照应好他,我查下明天最早一班飞机,尽快赶回来。”
对着电话那边的那个她,他的声音出奇的平和成熟,完全不同于和我说话时的霸道与无理,好像另外一个人。
我从梦境里迅速跌出来,抱住双腿,浑身冰凉。
他在洗手间呆了一会儿,终于走回床边。跟我说:“对不起。”
“对不起谁?为什么对不起?”我问。
“我得赶回去。”他说,“有点急事。”
“什么事?”
他不肯答,与此同时,他打开了衣橱,把一个黑色的小型皮箱取出来,打开。
我惊讶地看着他做的这一切,继续问:“你专程赶回来参加夏花的婚礼,如今又急匆匆要走,这算什么?”
“真的有急事。”他说着,从皮箱的夹层里取出厚厚一沓人民币,大概有四五万,他把钱放在我手上,说:“这些钱,麻烦你明天替我交给夏花。”
“难道你不该自己给她?”
“我要走了,现在到机场,可以赶上最早一班的飞机。”他的口气变得很严峻,乃至于陌生,以往这时候,我就知道刹车了。可是今天我实在是忍不住,把一打钱向床上扔去,然后我下了床,利索地穿好衣服,走到门边,听到他在我身后说:“马卓,如果你今天走出这个门,就永远不要再回来,我们不会再见。”
我走到院子里,我在那里停留了几秒钟,其实我还是希望他会追出来,从后面抱住我,恳求我不要走。但这不是他的风格,不管是当年那个戴鸭舌帽的桀骜少年,还是今天这个穿英伦西装的英俊男人,都做不到这一点。我很想回头,但我分明听到他房间里传来电话的声音——很明显,他已经在打电话询问最早一班的飞往深圳的航班时间了。
一切不过是画了一个圈,又各走各路。
他还是他,我也还是我。
我们还是不可以在一起。
我打开手机,看到现在的时间是02:39分。院子里冷得我无法再多呆一秒。我从来都不是他最重要的人,至始至终,从来都不是,也不可能是。
我深吸一口气,拉开紧闭的大门,走了出去。


捧着清晨第一束新鲜的玫瑰,我行走在这个我已经不算熟悉的城市。天气不算很好,雾蒙蒙的,好像随时都会下雨。此时如果我往左拐,再步行十分钟,就会到达天中。还记得最后一次去天中是去拿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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