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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们卷云公会干啥了?
第一次百人精英团碰到余乐,只不过是调戏了一个妹子,就直接被余乐一招全秒了回来。
这回虽然抱着击杀余乐的心,可毕竟还没动手啊!换句话说,青龙会才是主力,他们只不过是压阵的!打酱油的!
结果现在青龙会的人逃的逃,死的死,反倒是他们卷云公会遭了殃,被余乐当成目标一直盯着杀。
这让他怎么受得了?
然而最憋屈的是,受不了还得受!
余乐目前所展露出来的战斗力已经完全超乎了路展云的想象,路展云发现,每一次听到有关乐神新的消息,就会发现,这个乐神在不知不觉间实力提升了不止一点半点。
简直像是坐火箭一样往上窜。
到现在为止,路展云也没弄明白,这乐神手里的武器是从哪弄来的,一把堪比盖伦手里拿着的巨大长剑,一把不知道是什么来路的诡异棒子。
巨剑就不用说了,看着就让人遍体生寒,可那根紫色的棒子……
路展云回想起当日的情形,貌似那一束直接将他们秒掉的激光,就是从这根棒子上射出来的。
明明看上去没啥用,只是一根普普通通的棒子,为毛会这么猛?
无数路展云难以理解的事情都在余乐身上发生了。
因而现在路展云十分难受,他根本不知道该怎么针对余乐。
咳咳。
轻咳声从大殿中响起。
路展云皱眉,抬头看去,那咳嗽之人也刚好抬起头,看向他。
看到这人,路展云原本皱起的眉头又舒展开来,甚至于脸上竟然涌现出一抹惊喜。
“姜先生,您有什么看法?”
“呵呵,我倒是觉得,这乐神应该是有目的性的击杀我们会中的成员。”
说话这人,看上去三十岁左右,等级只有可怜的一级。
但他一开口,在场的所有公会高层,却没有一人对其露出不屑和鄙夷,反倒是对其投出满怀期待的目光。
“先生能否详细的说一下?”
路展云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对于公会中的任何属下,他都能够颐指气使,但唯独对于眼前这人,路展云却是万万不敢的。
因为路展云知道,面前这人,哪怕是自己的父亲都相当看重,乃是集团数一数二的智囊型人物。
姜贤。
偌大的集团中,姜贤之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因而这一次老爹愿意把姜贤派进英雄联盟ol中来辅佐他,让路展云有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众人瞩目之下,姜贤推了推眼睛,淡淡的说道:“目前乐神不停的对玩家进行杀戮,无非只有两个目的。”
伸出手指,姜贤神色自信而淡然:“第一,想来前不久的系统公告大家都看到了,乐神目前已经完成了千人斩的称号。”
随着姜贤的话音落下,大厅内有不少公会高层面色都有些不自然。
毕竟这个千人斩的称号,他们之中每个人几乎都有所贡献。
对此,姜贤毫不理会,依旧侃侃而谈道:“之前我翻看了一下系统公告,发现在这之前,乐神完成过百人斩的称号。”
“虽然我们不知道百人斩称号是否对玩家有什么属性的附加加成,但在我看来,应该有的,而且会很强。”
“我观察过,乐神获得百人斩称号之前,他的实力虽然恐怖,但还没有强到可以逆天的程度,但在这之后,乐神的实力却直线上升。”
说到这,姜贤语气一顿:“所以我断定,这次疾风平原上的惨败,和乐神的称号有关,就算并非直接关系,也是间接关系!”
听姜贤这么一说,众人顿时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现在完成了千人斩称号,想必这个称号的属性要更强大,不过我倒是觉得,这称号应该对乐神自身有一定的限制,具体的在无法得知称号属性的情况下,我也不能预测太多。”
说到这,姜贤话锋骤然一转:“我说这些的目的,并不是在你们面前吹捧敌人有多么厉害,在我看来,就算乐神再厉害,也不过只是一个人而已。”
“目前他碰到我们公会的人就杀,绝对不是与我们有仇那么简单,而是乐神想要将称号继续提升,提升到万人斩,甚至更高的层次,这样他就能拥有更加恐怖的力量!”
轰!
姜贤这一番话对在场的所有人来说都宛若醍醐灌顶一般。
然而这还没完。
只听姜贤伸出第二根手指,淡淡的说道:“其二,我觉得乐神本身有着极强的领域性,如果你们有注意到就会发现,乐神在打扫战场的时候,最吸引他的不是装备,而是补给品。”
“这说明,他短时间并不想离开疾风平原,而是打算霸占疾风平原,当做自己一人的刷怪点!”
1302 离开【七十】
疾风平原上。
又是两三个小时过去,随着一阵光芒闪烁,余乐成功升上九级。
“哇,受不了了,你丫的伊泽瑞尔,要不要这么坑啊!”
余乐一屁股坐在地上,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
看着四周遍地的疾风狼尸体,余乐甚至开始有点反胃了。
连续三个小时,不停的在刷疾风狼,以至于余乐现在满脑子都是疾风狼的影子。
要不是神级商店的储存经验值以及自身经验值的稳步提升,余乐连进行下去的动力都没有了。
看着几近空空如也的背包,余乐摇了摇头,这种情况下必须要回城补给一波了。
“也不知道这群老鼠都跑到哪里去了。”
余乐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借助小白开启洞察之眼。
方圆千米之内,没有一个玩家。
余乐发现,随着自己击杀的玩家越来越多,卷云公会和青龙会的人也学精了,大部分玩家都退出了疾风平原,仅仅只有很少一部分玩家还留在上面,可疾风平原何其之大。
随着玩家密度的逐渐减少,余乐越来越的难以找到玩家下手了。
玩家……对了!
蓦然间,余乐脑袋里灵光一闪,迅速敲开好友列表,寻找熟悉的影子。
“霸图、破军、天仙……嗯,就这三个吧。”
余乐先是敲开霸图的聊天窗口,向他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而霸图很痛快的便答应了,并且言语间十分兴奋。
破军和天仙也被余乐用同样的方式达成了自己的目的。
余乐的想法很简单。
反正自己也不想回城,那就找熟悉的人去npc那里购买足够数量的恢复药剂给自己送过来呗。
在上次资料片更新过后,启神系统倒是严格限制了每个玩家一次性对npc商店购买药剂的上限,因而选用这种方法的话反而会很好。
因而余乐直接找到三大公会的会长,让他们派遣多一些的手下去购买药剂,然后再跑到疾风平原上给自己送来,自己到时候按照市价付钱便是。
明明是请人帮忙,但三大会长对此都表示十分乐意。
原因无他,余乐这次可是透露了疾风平原的位置的!
当前阶段,类似于石头怪、野狼这种野外非常普遍的怪物,已经不能满足玩家当前等级的升级需求了。
有的玩家甚至刷上十个小时石头人,都难以提升一级。
因而各大公会的会长都在迫切的寻求在公会玩家承受范围内的刷怪地点。
余乐这一行径,无异于雪中送炭。
余乐并不知道,卷云公会所谓的智囊姜贤自以为已经把他摸透,而且还长篇大论的分析了一通。
如果余乐知道,必然指着姜贤哈哈哈大笑三声,然后留下一句“傻逼。”
有关于疾风平原这刷级点的问题,余乐并不会去在意来人的多少,只要不影响到他做任务就可以了。
在这,余乐虽然很想让自己的称号迅速突破,达到万人斩,甚至更高的层次,可他余乐怎么说也是一个有原则的人,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这是余乐内心最基本的准则。
你丫卷云公会都联合青龙会倾巢出动了,这叫没对他下手?
杀的就是卷云公会的人!
“外面差不多下午了吧?也是时候出去休息一会了。”
余乐沉吟了一下,再次翻出聊天窗口来,给几个公会的会长分别发去了消息,约定了一下见面时间。
约定好后,余乐就直接下线了。
“唔……”
一股强烈的眩晕感让余乐感觉有些不适。
这股眩晕感很大一部分都来自于腹中的饥饿。
按照1比4的时间比例来算,游戏中度过了十五个小时,外界度过了接近四个小时的样子。
而余乐自打穿越到这个世界一来,还没吃过半点东西。
拉开窗帘,正午有些刺目的阳光让余乐有些不适应。
“咚咚咚!”
剧烈的敲门声响起,余乐眉头一皱,走过去把门打开。
门外是一个四十多岁的肥胖妇女,看到余乐后,肥腰顿时一掐,瞪着涂满了眼影的眼睛喝道:“原来你在家啊,正好,来算算你欠了两个月的房租!真是的,住不起就别住!哎……你给我站住!”
余乐直接无视这肥婆,踩着一双拖鞋悠然向不远处的自动取款机走去。
这个世界的城市无疑要比余乐之前生活的地方繁华不少,很多设施也变得先进了许多,诸如取款方面,现在都是系统智能全面进行人脸识别,哪怕是余乐那张满是胡茬的脸都能清晰识别出来。
输入密码,看了一眼自己的银行账户,余乐不禁微微攥紧了拳头。
1720,后面还有4个零。
整整一千七百二十万!
这是余乐进入游戏到现在,短短十来个小时赚到的钱,寻常人十辈子也赚不来如此之多的联邦币。
取了十万块揣进兜里,这个世界的联邦币已经有面值一千的了,十万块也不过才一叠,方便了不少。
取了钱后,余乐没有马上去吃饭,而是径自向出租屋的方向走去。
在余乐的记忆中,自己的父母死于三年前,当时的那次任务,如果能成功,那他们一家将能迁往地级基地市,而不是在这三流落魄的小县城里。
只可惜,这世界上没有如果。
失败导致余乐家里所有用于购买战斗装备的钱都打了水漂,而余乐也被迫出去捡垃圾,打零工,住上了现在这个,一个月四百块的出租屋。
拐了个弯,刺耳的声音从不远处响起,抬头看去,只见房东大妈正站在高处,肆意咆哮。
“这都什么人啊?租房子不交房租,还敢跟我甩脸子,要不是看在你爹妈死在了丧尸手里的缘故,老娘早就把你撵出去了!”
听到这句话,余乐的神色骤然转冷。
四周有着不少街坊邻居都露出头来看戏,而那房东大妈却不知疲倦的继续叫骂。
“你叫够了没有。”
一个冷冰冰的声音从背后响起,房东大妈哆嗦了一下,下意识的闭上了嘴。
然而她转过头来,看到是余乐时,顿时又来劲了,指着余乐的鼻子就要继续叫骂。
1303 找房子
啪!
清脆的巴掌声响起。
眨眼间,肥胖房东的脸上就多了一个清晰的巴掌印。
现场瞬间寂静无声。
附近的街坊邻居,有的不知不觉松开了手中的水杯,水杯直接下落到地上摔了个粉碎。
有的嗑瓜子嗑到一半,手中一整袋瓜子洒落,却浑然不觉。
所有人都有些呆滞的看着余乐。
余乐在这里住了也快三年多,在众街坊眼中,余乐算是一个比较懦弱,话比较少的青年。
而这肥婆房东却截然相反,在这么一个破小县城里,而且还是比较废旧的民楼,竟然要价四百多联邦币一个月,这价格被很多街坊吐槽过。
然而肥婆房东依旧我行我素,并且看谁不顺眼直接开骂。
现在的情形,似乎好像调转过来了?
原本懦弱的余乐,竟然敢抽肥婆房东的巴掌?
这……
短暂的呆滞后,肥婆房东骤然回过神来。
“啊!小畜生,我杀了你!”
肥婆房东嘶声力竭的怒吼着,然而迎接他的却又是响亮的一巴掌。
这回巴掌上还带着两张纸币,重重的拍打在肥婆房东的脸上后,纸币无声滑落。
“这是两千块,你的房租,还有医药费,老子不住了。”
余乐淡淡的说完后,径自回到了房间。
在短暂的沉寂后,所有街坊邻居都炸开了锅。
“天,我没看错吧?那是两张千元面额的联邦币?刘老头,你那破门市一个月下来也就一千五百块吧?”
“可不是啊,这余乐小子哪里来的这么多钱?不会是偷来的吧?”
“应该不会,这小子的品行我知道,难不成是买彩票发了财?”
一时间众说纷纭。
而肥婆房东此时缓缓的从地上爬起来,抓起那两张纸币,神色阴沉。
呆愣了半晌后,肥婆房东还是选择收起纸币,灰溜溜的离开。
余乐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行李。
准确来说,也没有什么特别多的行李,一叠父母生前的照片,一张父母死后灰白色的照片,外加游戏头盔,传讯机,充电器等等。
一个简单的破布单肩包跨在身上,余乐换了一身还算干爽的衣服,推开房门走了出去。
路过肥婆房东的家时,余乐随手把钥匙往里一丢,继而深深的看了一眼自己生活了三年多的民楼。
“呼,就这样吧,今天,重新开始。”
轻叹一声,余乐转身离开,仅留下一个背影。
赚到了这么多钱,要是还住在这种地方就说不过去了,余乐打算在县城市中心找一套不错的房子住下,接下来他可能会将大量的时间投入到英雄联盟ol内,总归需要准备一番。
从商店里买包烟,把钱破开,紧接着余乐叫了个车,花了五十联邦币从郊区来到了城内。
自从丧尸出现后,城市无论大小,外围的防御都十分严密,而在内部,则是尽可能的建造的繁华一些,以满足人类生活的基本需求。
哪怕只是三流的小县城,城内也算是相对繁华的。
看了看自己破旧的传讯机,经过了多年的发展,传讯机取代了手机,这种传讯机类似于光脑一般,在全球网络覆盖的时代,传讯机的作用相当重要。
找了个传讯机店,余乐走了进去,也不看什么型号,直接买了刚刚出台的爱疯188代,价格挺高,三千联邦币,对现在的余乐而言倒是算不得什么。
之后余乐用这个比较先进的爱疯188,从98同城上联系到了一个出租房子的房东,房子的图片看上去还不错,价格面议。
眼看着地点离自己的位置并不远,余乐也就懒得打车了,径自走了过去。
这是一处环境相当优雅的小区。
小区外面,由具备一定防御能力的电磁波墙壁防护,棕红色的电磁波墙壁上隐隐有着蓝芒闪烁,四周郁郁葱葱的不知名灌木遍布整个小区,就连空气呼吸起来都十分新鲜。
余乐知道,这个小区算是县城里最高档的了,而这种设施,也的确配得上高档二字,最起码他没住过。
“26号,应该是这里了。”
四下寻找了一番,余乐最终停留在一处独栋的小型别墅前。
别墅一共有两层,只是小户型,因而并不算大,几十平米的小院,外加两层小楼,总共加起来不会超过两百平米。
不过这种房子,却正是余乐想要的。
按下门铃,很快里面便传出了一个女人的声音。
“喂?”
“你好,我是看房子的。”
余乐开口道。
“哦,进来吧。”
门铃挂断,余乐隐隐听到另一边还有其他人的声音,不过也没多想,随着大铁门应声而开,余乐推门走了进去。
别墅的门虚掩着,余乐还未进去,就听到里面还有一个青年的声音。
“您就再便宜点吧,我们一次付清一年的还不行吗?一个月两千联邦币,确实有些贵了。”
余乐没有理会,直接进到了客厅里面。
客厅里有三人,其中一个手中拿着一串钥匙的,是看上去三十多岁的女子,容貌一般,身材却是相当火爆。
在这炎热的夏天里,这女子只穿了超短裤以及吊带,露在外面的大片雪白相当养眼。
另一边貌似是一对情侣,女的浓妆艳抹,男的看上去二十五六岁,穿着西装,颇有几分公司蓝领的架势。
“我是来看房子的,您说说看多少钱一个月,我租下了。”
余乐开门见山,不浪费半点时间。
李玲有些愕然的看着眼前这个年轻的有些不像话的青年。
按照她的阅历和判断,余乐的年纪绝对不会超过二十,可这口气……
而且从余乐的装束上看,怎么看也不像是能有钱在这租房子的。
“哟呵,这年头怎么什么人都有啊,来这里租房子?也不出去打听打听,这里的房价有多贵,看你这样,是出来打工的吧?”
李玲还没回过神来,那前来租房子的一对情侣中,那穿着西装的青年却是有些不屑的说道。那浓妆艳抹的女子也是用审视的目光上下打量了一番余乐,轻笑一声:“张哥,估计是没见过市面的想来这种地方看看,我说咱们要不要再考虑考虑?这什么保安啊,竟然连这种人都能放进来。”
1305 清理垃圾
他虽然没有洁癖,但一想到这头蠢狼的口水给自己敷了个面膜,余乐就感觉要多恶心有多恶心。
一顿连斩,不到十秒钟的时间这疾风狼就哀嚎一声,无力的跌倒在地。
看着地面上疾风狼的尸体,余乐轻呼一口气,旋即伸手从背包里一阵翻找,摸出一个红色的小瓶子。
把里面的东西倒在手心,然后再涂抹在脸上,揉搓……再揉搓。
“那家伙……他在干嘛?”
“不知道,好像在洗脸吧。”
“你别逗我了老兄,他手里拿着的是血瓶吧,而且看样子不像是新手血量恢复药剂,你跟我说,有人会用初级的血量恢复药剂来洗脸吗?”
“可是明明好像就是血瓶啊,你看他又掏出来一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