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乌黑的药液,像怪物般蠕动翻滚,他的身体在微不可察地颤抖,双目紧闭,忍受着巨大的痛楚。
半晌,桶内的药水渐渐平静下来,乌黑的药水变得澄清。
凌旭脸年的痛苦之色,也逐渐消失。
呼。
轻轻吐出一口长气,一颗汗珠沿着鼻梁滑落,银色的睫毛颤动一下,眼睛缓缓睁开,橘红色的瞳孔,没有往日的愤怒和激烈,异常平静。
他有种恍如隔世之感。
起身站在镜子前,泛着银白金属光泽的皮肤,覆盖畸形的身体,呈现出一种扭曲而妖异的美感。唯独那张脸庞,除了白皙了一点,没有什么异常。凌旭抬起手掌,以前乌黑如铁的手掌,如今竟然却有如女子纤手般修长。那夺目的银色,让这只手掌宛如艺术品。
银色五指并拢,轻挥手掌。
嗤!
尖细的破空声,一道微不可察的细痕一闪而逝。
这就是银化么……
凌旭感受到一股极细微的银液涌入他的银掌,这就是银化的力量。
银化已经开始侵蚀他的骨骼。
上次羊角风铃让他的枪尖海更进一步,银化的程度,大大加快。他的皮肉血筋,都已经被银化,就连骨骼表面,都已经出现点点银斑。
他的头发就像一根根打磨得极为光滑雪丝的银丝,连他的睫毛,都变成银色。
刚从药桶里出来,脊柱已经开始隐隐作痛,银化带来的痛楚,无比强烈。若非凌旭如今的意志,比以前要强得多,他自问也很难承受。
他伸出手指,片刻会,银色手指指尖,沁出一滴银液。
凌旭的橘瞳紧紧盯着这滴银液。
银化后的身体,会产生一种银色的液体,这种银液可以自如地在他体内穿梭,而不像真力只能沿着经脉流动。现在他体内,最多只能够凝出一滴银液。
银液宛如白银融化后的银液水珠。
从银液上,他感受到一种难以言喻的危险气息。
银液倏地没入他手指,它停留在食指内,凌旭眼角的余光瞥见一旁的一面金属盾。这是一面常见的沙漠骑兵盾,盾面不大,直径大约半米,可以轻松绑在手臂上。通体是钢铁打造,盾面雕刻着一只骆驼的花纹。
凌旭没有催动半点真力,食指轻轻点在钢盾盾面,噗,如插豆腐,食指完全没入钢盾之中。
凌旭不禁一怔,眼中异光闪动。
好强!
这面钢盾质地坚硬,自己需要灌注五成以上的真力,才能用手指,达到眼前的效果。他扬起手指,噗噗噗,转眼间,盾面就密密麻麻如蜂窝一般的洞孔。
银液却没有半点损耗。
凌旭神色凝重起来,犹豫了一下,他催动五成真力,食指猛地一插钢盾。
砰!
钢盾在他面前突然爆裂,炸成一蓬粉末钢屑。
凌旭呆呆地看着满地的钢屑粉末,心中翻江倒海一般。
银液到底是什么?
他当然是识得厉害,若是自己擅长拳掌指爪,一指一掌之下,对方便会化成齑粉。
忽然,凌旭心中一动,猛地一把抓过自己的银枪。
他想起来,自己的银枪,也在不断地被银化。一开始,银化在他眼中,就像一种生病力顽强病毒一般,不断地侵蚀着他能接触的一切。但是后来,他却发现,银化除了在他体内蔓延,还能够发生银化的,就是他的那杆枪!
银枪的银化程度很低,只有表面薄薄薄的一层被银化。但即使如此,银枪看起来,也比以前更加银光夺目。凌旭尝试着把银液注入银枪,但是很快遇到阻力,枪杆表层以下,银液无法渗透。
银液只能在银化的区域穿行。
凌旭有几分明白过来,但他忽然心中生出一个大胆的想法。既然银枪只是表面被银化,那自己把银液薄薄地摊平,包裹着银枪。
银液随着凌旭心念变化,迅速地摊平变薄,转眼间就包裹着银枪。
凌旭的目光扫视房内,最终落在角落里一把超过四百斤的巨型大铁锤,大概是以前某些武者用来锻炼力气之用,不过看起来颇久没有人使用,沾满灰尘。
银亮的手指一搓。
一点寒芒击中铁锤。
砰!
巨大的铁锤直接在凌旭面前炸成一蓬粉末铁屑,激射的铁屑碎末在墙上留下无数细小的孔洞。
凌旭也被如此惊人的威力,震撼得目瞪口呆。四百斤的铁锤,洞穿不难,击碎也不难,但是像如此这般,瞬间粉碎,这需要的力量何等可怖。
这才仅仅只有一滴银液……
这才仅仅是银枪表面银化……
若是把整杆银枪都银化了,数十滴银液注入枪尖之内,那威力凌旭简直不敢想象。他忽然意识到,这杆银枪,只怕是银霜骑留下来的古物,专门为了银化所打造的。
原来银化除了带来痛苦,还有如此好处!
凌旭恍然大悟。
不过,经历最初的震撼之后,凌旭也回过神来,明白自己也就只是想想,银枪的银化,比自己身体的银化,要缓慢得多。他的身体全部被银化之后,估计这杆银枪,也没有完全被银化。
那时自己不会已经痛死吧……
镜子里的凌旭忽然失笑,他被自己这个无厘头搞笑的想法逗乐了。和神经病少年在一起呆久了,果然是会拉低智商啊!
他开始用绷带,小心地缠起来。他非常用力,很多时候,绷带都能够帮住他固定脊柱,缓解痛苦。
直到绷带完全覆盖他的身体,他才停了下来。
银白的金属光泽和畸形的身体构成的诡异画面消失,镜中的少年恢复平日的英武俊朗,平静橘瞳的缓缓升温,火焰升腾。
“凌旭,加油!”
凌旭扶枪而立,对着镜子里的少年,轻声道。
第两百八十六节 各自出手
中年武者看着面前的来者,斗笠下遮住大半个脸庞,令人看不出他的神色变化。
来者是一位约四十五岁男子,相貌平平,看上去再普通不过,他脸上堆着笑容,恭恭敬敬行礼:“怀先生,能见到您,真是太高兴了。”
斗笠下发出一声轻笑:“我很好奇,你如何找到我的?”
“天钩怀白华,豺狼座三巨头之一,声名在望,在哪里都无法遮掩您的光芒。”男子恭敬道。
怀白华知道对方不会说实话,也不以为意,悠然道:“阁下费了这么大的劲,找到在下,不会只是为了说几句好听的话吧。”
“您目光如炬!”男子依然恭敬道:“这次来找到怀先生,是想和怀先生做桩生意。”
“生意?”斗笠下响起一声轻笑:“说来听听。”
“邬铁羽如今气势咄咄逼人,怀先生何以自处?”男子一脸恭敬,但言辞如锋:“邬铁羽心胸狭隘,而怀先生高洁之辈,自非寄人篱下之辈,势必一战。”
怀白华不为所动:“你不必绕圈子,直言便可。”
男子微微一笑:“我们意欲助怀先生一臂之力,双方各取所需。”
“你们?你们是谁?”怀白华一副早就料到的模样,悠然道。
“我来自黑魂。”男子道。
“那你们又为何而来?我不相信区区一个邬铁羽,会让你们感兴趣。”怀白华轻笑一声。
男子暗自凛然,果然能雄霸一言的,都不是简单人物,廖廖几句,怀白华不动声色,便占据主动。他脸上恭敬之色不减:“我们为唐天而来。”
怀白华早就大致猜到,但是听到对方承认,斗笠下的眼睛还是不自主地眯了起来,嘴上道:“没想到唐天竟然和黑魂有关系!”
男子神色平静:“只需要怀先生届时把唐天交给我们即可。作为交换,我们愿意送给怀先生一件不逊色于【地熊涛】的秘宝。另外,我们会派高手策应。”
怀白华陷入沉思,忽然,他问:“邬铁羽背后是谁?”
“族盟。”男子坦然道。
怀白华心头剧震,他心神第一次失守,猛然间,他想到唐天光明武者的背景,终于意识到,自己卷入三大势力之间的纠纷之中。
一种山雨欲来的窒息感,让他心头压抑无比。平静已久的豺狼座,成为三大势力角力之地,可以想象,接下来发生的冲突,只怕会异常惨烈。
男子脸上虽然堆满恭敬之色,但是怀白华知道,自己没有拒绝的权力。
叮铛看着手中的资料,她看得极其仔细。她的情报消息有着异乎寻常的敏感,在她这个年龄,没有背景没有势力,能够混到白银黑魂马,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资料的内容不多,但她还是找到蛛丝马迹。
豺狼座只是一个小星座,在南天四十二宿之中,排名靠后。而且豺狼座不是什么新开发的星座,它的历史悠久,资源矿产什么的,早就探查清楚。豺狼座的贫瘠,远近闻名。而豺狼人的血脉,更是被黑魂内无数人研究过,没有太大的价值。
那样的地方,对于黑魂来说,没有任何用处。不光是黑魂,光明武者也好,族盟也罢,都对豺狼座都没有半点兴趣。
一直以来,豺狼座都是豺狼人的天下。
田子希,天榜排名第9370。
安白,天榜排名第9503。
茅军,天榜排名第9632。
叮铛对这三个名字很熟悉,她还与其中的田子希打过交道,三人都是颇负盛名的赏金武者,不属于任何势力。赏金武者和杀手不同之处在于,他们只要出的钱足够,什么任务都接。三人的实力,都非常强悍,而且是资深的赏金武者,经验丰富老到。
这三人竟然出现在豺狼座,还在邬铁羽身旁,显然是为了对付唐天他们。
叮铛了解行情,想要请动三人出手,绝对大价钱。天路级武者,一般来说,一天三十万星币,可以招到不少。所以当时伍光听到唐天说的每天一百万,二话不说就答应。而到了天榜强者,那又是另一个价格。茅军的费用每天至少两百万星币,安白则需要三百万星币,而田子希的价格,至少每天五百万星币。
三人的费用,每天至少一千万星币。
三人到豺狼座已经超过十天时间,一亿星币已经花掉了。
叮铛的面色凝重,说明对方不仅身家丰厚,而且来路不简单。别的人她不清楚,但是田子希这个人,她还有所了解,不是有些来路的人,根本请不动他。
幕后之人的决心可见一斑。
不过此叮铛已经冷静下来,她起身,目光扫视,最终落在角落里一位中年大叔身上。她眼前一亮,走到大叔桌前,一屁股坐了下来。
大叔头发花白,大约四十上下,衣服有些破旧,喝着一杯便宜的酒水,倒有几分悠闲的味道。
“喂,余叔,打听个事。”叮铛一脸散漫。
“哟,小丫头来了,我就知道那帮人奈何不了你。”余叔笑咪咪道,他的国字脸上已经出现皱纹,看上去颇为沧桑。
叮铛眼睛一瞪:“余叔,我们这么多年交情,你有风声竟然不和我透露一星半点。”
余叔一脸无奈道:“你那段时间没有来酒馆,而且就凭那群小虾,怎么可能是你对手?”
叮铛和余叔说的是上次叮铛被人跟踪的事情,不过两人对这件事,都不以为意。叮铛早就打听清楚,那些人已经被她除掉。叮铛现在可不是当年那般一穷二白,唐天看上去扣门,但是对情报非常重视,叮铛手中掌握的资金相当丰厚。
对于她这样的资深人士,只要有钱,杀人布局,不会留一丝痕迹。
“哼!这件事我就不计较了!不过我今天打听的事,你可不要和我玩虚的!”叮铛道。
余叔笑咪咪地点头:“不虚不虚!”
叮铛指了指墙壁上的盘口:“我想打听这件事。”
余叔露出讶异之色,上下打量了叮铛两眼:“你竟然对这件事感兴趣?”
叮铛露出雪白的牙齿:“亲爱的余叔,我可是为你准备了一百万星币,就看你有没有真货哦。”
“一个叫狄寒的家伙。”余叔嘿然道:“当年咱们组织的小卒子,星风城之后,消失不见。没想到跑到族盟去了,据说南十字座的圣宝,在唐天手上。”
叮铛面色平静,心中却如同掀起惊涛骇浪。唐天从来没有掩饰自己前往南十字座的目的,南十字座的圣宝她没有看见,但是她心中猜测,这个消息十有**是真的,因为她也生出同样的猜测。
“你应该听说过南十字座的传说吧,这玩意流传了很久,南十字座的秘宝,蕴含了一个大秘密。”余叔笑道。
叮铛故作哂然:“你说的是南十字兵团的宝藏?”
“哈哈,空穴不来风嘛。南十字兵团当年那么强悍,总不会一点家底都不留。”余叔哈哈大笑。
“很有道理。”叮铛一脸赞许地点头,心里却暗自冷笑,南十字兵团早就落在老板手上,那兵大叔南十字兵团的来历,大家都很清楚。
“唐天有光明武会的背景,族盟还是有些忌惮,不想和光明武者发生冲突。”余叔冷笑:“只可惜,族盟这群暴发户,他们不知道,他们早就被我们和光明武会渗透得厉害。他们以为保密得很好,却不晓得,大家早就知道。光明武会岂会坐视?唐天那一脉,可不是软弱的人。”
就在此时,忽然,铜锣敲响,墙壁上跳出另一个名字
——怀白华。
酒馆里一片哗然,大家议论纷纷。
余叔意味深长道:“看来,咱们黑魂,也有人按捺不住了。”
光明武会。
井豪老老实实地坐在一位老者面前,这位发须皆白的老者,便是他的老师。
“放心,我们不会坐视。”老者和蔼地笑道:“唐天既然加入我们这一脉,我们断然不会让他受欺负。不过,武会在豺狼座没有据点,大规模派人是不可能的。不过,我向葛长老讨了四个大光明门的名额。”
井豪大喜过望:“太好了!弟子也去!”
大光明门,是光明武会一种极为强大的投送手段,只是花费极其高昂,因此名额极其有限,老师这次可是舍了老脸去争取了。
“你不行!”老者断然否决:“天琴宝库开启在即,你如何可以离开?”
井豪急声道:“可是……”
老者扬起手掌,不容置疑道:“此事不可商量。”
看到爱徒一脸怏怏不乐,老者不由笑道:“你不需要担心,阿莫里几人这段时间进步神速,也该要历练历练。”
井豪刚刚见过四人,四人的进步,远远拉开同期的其他武者一大截。
有四人支援,他放心许多。
老者看到井豪神色松缓下来:“你还是好好看着自己吧,唐天生性质朴,实力进步比你们都要快,他连无双武技都创出来,排名也是突飞猛进,你不要被他拉开距离。”
井豪神色昂扬,信心满满:“老师放心,弟子于剑,已经有些想法,必能成就无双。”
老者欣慰点头:“你一向踏实,我最是放心。不过这次天琴宝库之事,关系我们这一脉今后二十年的命运,你可千万慎重。”
只可惜,这次天琴宝库,他们这些老家伙,反而进不去,这令他心中有些担忧。
井豪神色肃然:“弟子必不辱命!”
第两百八十七节 黄金上士!
“邬铁羽停下来了?”唐天一脸诧异:“他受伤了?”
“没有。”火天海是火玛尔的弟弟,火玛尔离开之后,他负责打听情报,邬铁羽对自己的行踪没有半分遮掩:“康德虽然让他受了小挫,但是他似乎有所突破,没有前进,反而停了下来。”
“又突破了啊。”唐天摸着下巴,一脸思考状。
凌旭不耐烦道:“管他突破还是不突破,一枪扎死!”
“没错!”唐天啪地一拍手掌:“扎死扎死!还是小旭旭深得我心!”
火天海嗫嚅两下,没敢吭声,两位大人虽然实力强劲得很,但是他们的头脑,似乎简单得有点过份啊。而唯一充满智慧的鹤大人,又在闭关。
火天海的注意力被远处的高喊吸引,他有些羡慕地看着那些正在训练的武者。那些武者都是部落里最精锐的武者,如今被集合在一起,接受正规的训练。
队伍的阵形不知不觉,多了一股他形容不出来的味道。
火天海有些懊恼,若不是姐姐外出执行任务,自己肯定也在这些人之中。
这些在兵眼中“散漫愚蠢素质低下的炮灰”们,正在接受唐一的训练。唐一是黄金上士,基础战术素养非常扎实。兵去整合这些“炮灰”只不过是因为职业强迫症而已,他可没有打算把自己的时间浪费在“炮灰”们身上,他寄予厚望的,是未来的机关兵团。稍稍拔拉两下,他就像挑剔的食客,把味道不好的食物,拔拉到一边,丢给了唐一。
没想到,效果竟然出奇的好。
唐一虽然没有兵的战术素养高,但是对命令执行起来不打半分折扣。这家伙铁面无私,个人实力无人能敌,部落勇士对他都十分畏惧。并不高的智慧,让他异常古板顽固,但是对付这些从来没有相关训练的菜鸟,却是最合适不过。
几天的时间,看上去已经有点像模像样。
忽然,一名探哨朝这边飞奔,火天海猛地站了起来,神色凝重:“什么情况?”
“康德的手下在朝我们这边逃,有两人在追击。”探哨飞快道:“康德的【银月】应该就在此人手上!”
火天海顿时怦然心动,【银月】可是豺狼座最顶级的传承之一,但他没有冒失:“追击的两人什么来路?”
“不知道。”探哨摇头:“但实力很强。”
忽然,急促的马蹄声响起。
另一名探哨飞奔而来,他手上提着一名伤者昏迷不醒少年,探哨满头大汗,神色却十分兴奋,大老远便大声道:“他倒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我就顺手捡了过来。”
茅军和安白郁闷至极,他们没有想到,到嘴的鸭子竟然飞了。
那个小子竟然昏迷在火狼部落探哨的脚边,而他俩又低估了探哨胯下马匹的脚力。两人都没有来过沙漠,对沙漠部落的了解很少。沙漠部落擅长培育马匹,脚力惊人,而且耐力出众,探哨配置的马匹,更是千挑万选的精品。
火狼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