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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唐-第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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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里外的树林里,刘冕轻拧眉头一脸肃杀的对身旁的胡伯乐道:“戟,拿来!”

提戟在手,翻身上马。凌空一指,怒声一喝:“准备出击!!”

第三卷 铁血鹰扬 第216章 血肉战场

刘冕的这样一个动作,如同灵力召唤,所有蛰伏的将士们浑身的血液开始加速奔流,熊熊的战意开始燃烧起来。

人弃衔枚,马除封口,一阵整齐的衣甲哗响,所有骑兵整装上马,马槊前指斗志昂扬。

刘冕一手伸到脖间将战袍披风系绳打了个死结,然后一抖衣袍凌空划响方天画戟:“全体将士,随我——出击!”

“嘭嘭嘭——”巨大的战鼓突兀的响起,所有埋伏的唐军将士们,从喉咙里喷发出一声积压许久的怒吼——“杀啊!”

代州城左右的山林里,顿时一片巨响雷动!

正在攻城的突厥人吓了一跳,正在悠闲的指挥作战的契力和摩咄更是眼睛瞪得许大,异口同声道:“怎么回事?”

“城外有埋伏!!”

不用他们说,所有的突厥人都看到了。就在他们军阵的两翼,各有一股骑兵如同奔洪乍泄的冲腾而来。滚滚的烟尘混合着凶猛的杀气,便如猛虎下山!

契力和摩咄一时有点慌了:“想不到城外居然有伏兵!难道他们早已知道我军要来奇袭代州?来不及说这些了,我们分兵迎敌!”

这一场战事的重要性,对突厥人来说同样重要。契力与摩咄本就是戴罪前来,志在必得!

兄弟二人不由分说,仍然令前军强力攻城,然后各率一支人马,朝左右飞杀而来的唐军迎了上去!

刘冕自己所率领的,是本部五千越骑;另一侧,则是马敬臣所部的万余武骑,由三名翊府郎将统领。

至从前些日子的代州一战后,越骑将士们已是信心爆棚斗志昂扬。此刻又有刘冕身先士卒带头冲阵,气势非比寻常。人数虽然只有五千,却比另一侧的万余人马气势更加威壮。

马敬臣站在城头居高临下的看。明显一眼就可以看出哪支部队是刘冕所亲率。他摇头啧啧的道:“刘冕这小子……的确不是普通人哪!”

芙玉和黎歌坐在盾牌后目瞪口呆了好一阵,这时听到马敬臣才回过神来。芙玉仰头道:“刘冕怎么了?”

马敬臣面无表情的道:“你要是不怕被箭射杀就自己站起来看一眼。”

芙玉哪里受得了马敬臣这等蔑视,虽然仍是很害怕却也硬着头皮站了起来,把头探到铁盾外朝外瞟了一眼。

四周都是血迹,突厥人地云梯已经搭上了城头。许多唐军将士正在往下砸石块扔木头泼火油。一片片刀光剑影,入眼皆是肢体飞扬与生命终结。

芙玉亲眼看到,一名突厥人刚刚在城头上冒出半个头来。就被一名唐军将士一陌刀横削开来。半边脑袋高高飞起一片血与脑浆就冲到了半空。

芙玉整个人顿时瞢了,心里一阵反胃就坐倒下来,恶心恶胆的呕吐起来。黎歌被吓坏了急忙抱着她拍着她的背:“娘,你怎么了?”

马敬臣淡然道:“没事,吓的。”

“很吓人吗?”黎歌仰起头来,满脸疑惑的问道。

马敬臣笑了一笑:“劝你还是不要看了。因为你喜欢的那小子啊,在战场之上就是真正的杀人魔王。眼前这点东西跟他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

“刘冕真地这么凶恶吗?”黎歌眨着眼睛,满是一副不相信的神情,“他是好人呢!”

“是啊。杀人如麻的好人!”马敬臣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然后摇头,“杀人杀到他那个境界,已经不是好人与坏人能衡量的了。小姑娘,你是不会懂的。你不是来弹琴的吗?弹吧!”

芙玉趴在那里恶吐了一阵,差点把肠胃都要吐出来,好不容易才喘过气来。黎歌看她这副模样对外面的情形很是好奇,想钻出头来朝外看一眼。芙玉急忙将她死死按住:“好孩子千万别看……我真后悔带你到这里来了!”

马敬臣哼了一声道:“等下带块布条蒙着眼睛下去——咦。快看!刘冕的人马杀过来了!啧啧,咱们左鹰扬卫的先锋越骑,就是他娘的够劲、够猛!——杀杀杀!”马敬臣激动地扬着大刀大吼起来。

几乎是同时,刘冕跨下的火猊宝马怒声长嘶飞跃而起。连人带马扎进了突厥骑兵人堆之中。刘冕的口中也吼出了同样的一个字眼——杀!

一道疾光戾影暴闪,宛如横出掠出一道白虹,将迎头撞来的一名突厥骑兵连头带肩削了下来。

紧跟着刘冕打掌将旗的胡伯乐见状激动的大声一吼,将手中的将旗高高举起。

之前地一番骑射,双方已有一些人马伤亡。刘冕身先士卒冲在最前,将那柄沉重的方天画戟挥舞得漫天光影滴水不漏,紧紧护住了自己和身后将旗使胡伯乐。此时二人毫发无伤,如同一枚尖锥的锥头扎进了敌人腹地。

越骑先锋将士的马槊依次刺出,与突厥人地弯刀战在了一处。相比之下。越骑的奔腾而来冲击力占优,这第一轮的交锋算是占得一丝先机。只不过刘冕也清楚,这些许的优势根本就不值一提。因为一旦陷入胶着战,突厥人的弯刀将丝毫不输给唐军的马槊。虽说一寸长一寸强,但他们的刀更多了灵活与技巧。

只不过,这种灵活与技巧在势大无匹的方天画戟面前,实在有些不堪一击。刘冕觉得当初刘仁轨让他练方天画戟。真是这世上最正确的决定。这浑身上下使不完地劲暴力量。唯有使用这等兵器才能发挥得淋漓尽致!

没有悬念,无人可挡。

脾气爆躁的火猊。对于挡在它前面的敌人非常憎恨。刘冕松开缰绳后,它就专挑人多的地方冲。一般服役了几年的战马,都会变得有些精怪油滑,有时就专门挑空隙人少的地方钻。

马也是怕死的。刀剑无眼,鬼知道什么时候就招呼到了它们身上。

可是火猊却是个另类。也许是骑在他身上地人太值得它信任了,不管冲到多少人堆里,总能几下挥砍出一条血路。挡者尽靡!

这一人一马便如虎入羊群,冲进了突厥人地人堆里左右撕扯,尽极肆虐之能事。主将用命,本就战力非凡的越骑将士斗志爆涨,奋起神威冲杀起来。

契力和摩咄各率了五千余人向左右迎战。这时突然发现:不得了,完全顶不住!

对方居然全是骑兵,这样奔腾而来冲击力实在太大了。迎头顶上非常地不划算!

兄弟二人分处于不同阵中,却不约而同的想到一件事情:撤!中计了!

也几乎是在同时,刘冕拿起马鞍上的一只号角吹响,下令道:“全力围剿,不可走脱一人——越骑先锋抄掠西北战角,全力围堵!”

混乱的战场之上,刘冕的号令却能准确的下达。然后,依旧是一匹火马一柄方天画戟,冲在最前率领越骑,朝西北战角掠杀过去。

马敬臣在城头上大吼大叫了一阵。似乎是触动了伤疤疼得坐了下来,捂着伤口喘起了粗气。战事稳定,攻上城头的突厥人越来越少了,他也是暗自放心。看一眼城墙下,衣甲光鲜地越骑将士们,正如同黑潮中的一条金龙,往战阵的西北角围剿而去。

马敬臣拍着刀柄哈哈的笑:“刘冕这小子真狠哪——这么早就开始要收网了……咳、咳!”

“收网?收什么网?”芙玉和黎歌一起来问。

马敬臣老大不耐烦的道:“少嗦,这时候谁跟你们聊天?战场本就不是女人该来的地方!”

芙玉有点火了:“马敬臣。你少在老娘面前逞能!你看你那熊样,受了伤还在这里死撑,小心……小心落下顽疾!”

马敬臣转头大咧咧的一笑:“怎么,你心疼了?”

“呸。不要脸!”

“哈哈,老子的命都没想要过,脸还要来有屁用?”马敬臣放声的大笑,扬着手里的刀又站了起来,大声道:“兄弟们,给我使劲射箭使劲地砸。壶里箭不射完的,扣军饷;石头木头没砸完的,不准吃饭!”

芙玉翻了一个白眼:“草包将军!”

黎歌眨巴着眼睛:“娘,你很讨厌这个草包吗?”

芙玉一愣。转头瞪了她一眼:“你怎么还不弹琴?”

“我、我……我手软,还发抖……”黎歌的脸有点发白,指了指自己身侧,“娘,你看……”

一条被斩断的手臂,还握着一把刀,就落在黎歌的身边。芙玉吓了一跳。壮起胆子抓起那条手臂朝外一扔。然后将黎歌抱在怀里:“不怕不怕……活的都不怕,还怕死的么?”

“娘。我想看一看外面。我要看刘冕打仗。”

“不准!”

这时听到马敬臣一声大吼:“祝腾!打开城门,带领你地人马出去助战!——将士们,这仗要赢了,给我大声擂鼓、大声呐喊!”

城墙之上,十六面大军鼓轰隆隆的震响起来,这城的唐军将士发出一阵欢呼呐喊,铺天盖地一般。仅存的一些还在攻城地突厥人,听到这样的声音都吓了一跳。陷入狂热之中的他们这时才幡然惊醒,原来己方已然落入下风,这城是没法攻了!

与此同时,大门轰然洞开,一撮骑兵怒啸冲腾杀了出来!

城边正在攻城的突厥人,顿时慌作了一团。他们本是骑兵,化骑为步前来攻城,撞上了唐军的骑兵简直有点叫苦不迭。这时慌忙四下奔散,哪里还有心思来攻城。

祝腾统领了三千骑兵冲杀出来,打了攻城的突厥人一个措手不及。

而此时,契力和摩咄则是已经率领着人准备撤退了。

突厥军中已经下达了军令——全军撤退!

他们的思路倒是非常清楚。这是一场长途奔袭的突击战。若不能瞬时取胜,便是失败。纠缠下去对他们没有一点的好处。

可是刘冕不会同意。这一撮兵马,他要全部吃掉。这样才不致让黑齿常之和张仁愿多受压力背腹受敌。

越骑先锋已经杀到了突厥人地身后,开始围堵。另一侧的左鹰扬卫武骑,也开始有目的形成包围战圈,开始围剿。

契力和摩咄撞到一起,异口同声的惊道:“我们被包围了!”

摩咄紧紧拽着狼牙棒恨得牙痒痒:“大哥,是刘冕——杀了我们三弟的那个混蛋!我们居然中了他的计!”

契力也是涨得一脸通红:“此战已败,战局难挽。但杀弟之恨却是难消——纵然是败了,你我兄弟二人不如一起上前取其狗命!”

“好,跟他拼了!”

“男儿们,死战突围——随我来!”兄弟二人身先士卒,开始奋力冲杀朝西北突击。

代州城的城头,已经几乎没有了突厥人在攻城。这一场攻城战,来得快,去得也飞快,可谓有惊无险。虽是如此,代州城头却是添了数百英魂。

第三卷 铁血鹰扬 第217章 生死之间

马敬臣走到城头将刀鞘顿在女墙上,放眼看了一下城下战场,自言自语道:“狗急跳墙,突厥人要玩个鱼死网破了。”

“刘冕在哪里?”身边响起女声。马敬臣惊愕的回头一看,那对母女居然都站在了他的身边。

马敬臣不禁乐得一笑:“怎么,不缩在盾牌后面了?——看看也好,开个眼界。看着吧,一会儿不用我说,你们也能知道刘冕在哪里。记着,那个冲得最快、杀得最狠、整个战场核心都围着他转的那个人,就是刘冕!”

“那岂不是很威风?”黎歌看着身边的鲜血和尸体有点胆战心惊,这时却又有点兴奋的低声道。

“是啊,很威风的。”马敬臣摇头讪笑,“提着脑袋玩命,不威风、就得死。”

一名唐军的尸首从三人身边拖过,地上留下长长的血痕。马敬臣低头看了一眼,表情木然的说道:“这个兄弟来充军前刚刚成了亲,还没来得及进洞房。”

芙玉和黎歌紧紧靠在一起,目送着那具尸体被拖下城头,脸上一阵阵白。

“他算不上可怜。”马敬臣漠然的一笑,仰头看向那一方战场,“战场这个地方,人命不值钱。谁也不知道自己能活多久。所以,一切都能看穿。什么恩啊怨啊仇啊恨啊,全他娘的是放屁。一刀扑下来,脖子上碗大一个疤,什么都不剩了。”

母女二人的身子轻轻哆嗦了一下,分明感到一阵寒意笼罩全身。

“芙玉,你的事情我都听说了。”马敬臣转过头来,少有的摆出了严肃的表情。“你为了自己假想的仇恨和一己私欲,搞出那么多事情,真地值得吗?你的遭遇的确可怜,可是比起今天阵亡的将士们来说。好了不止百倍。至少你还活着。十年前,我地苏苏怀着我的孩子,被十几个突厥人然后划破了肚皮。那时候,我还正在长安当御林军,负责保护突厥来的贵宾使团。哼,当时如果不是有人把我打晕了绑着,我真的会杀光那里所有的人。”

说到这里,马敬臣停顿了一下。眉头深深的皱起,思绪完全回到了当年的情景:“那一年。我二十三岁,苏苏十七岁。十二年了,我每天都沉浸在无边的痛苦与憎恨之中。直到前几天我死过一次后我才明白。人活着,不光只是为了仇恨与痛苦。纵然杀光了所有地突厥人,我的苏苏也不会活过来。刘冕告诉我说。如果苏苏在天有灵,会希望我活得快乐、平安。于是我决定,好好活下去,珍惜自己。因为我不仅是为了我自己活着,更是为了苏苏还有我们地孩子。”

芙玉低着头静静的听,沉默无语。

黎歌却是已经掉下了眼泪轻轻的抽泣,低声道:“苏苏太可怜了……马大叔,你要珍重自己好好的生活。这样他们在天之灵才会安息!”

马敬臣无所谓的笑了一笑:“这话该说给你娘听。芙玉,你活了这把年纪了。怎么还不如你女儿省事呢?”

“我……”芙玉噎了一声,仍是沉默无语,眉头却是皱得更紧。

马敬臣不再搭理她们了,走到一边将几名偏将叫到了一起,分派他们带人清理城头、戒严城中和出城助战。参与守城战地兵卒也有三五千人。如今突厥人没有攻城了,应该最大程度的发挥人力优势,尽快夺取城外野战的胜利。

母女二人站在一边不敢随意动弹。黎歌轻声道:“娘。这个马将军好似不那么草包啊……其实,他也是一个用情极深的男人。只是平常看起来放荡不羁罢了。看不出。原来他也是个伤心人呢!”

芙玉叹了一口气,举头看向战场,沉默无语。

眼前的战场之上,瞬间都有无数人在死亡、在残废。芙玉静静的站在那里表情虽然沉寂,可是心却像是在被撕扯一般,惊起一阵阵怒涛。她想道,人哪,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呢?这些男人们,谁不曾有妻儿老小,谁不是一家之顶梁大柱?汉人也好,突厥人也好,他们就这样在战场上战死了、残废了,要让那些家人们怎么想?

这才是真正的人命如草菅哪!好死都不如赖活着,比起他们来,我真的太幸运了。可是偏偏这十多年来,我不断的给自己编织着罗网,将我网罗在仇恨与之中,越陷越深而不可自拔。

对这些战场上地男人们来说,能活着已是最大的幸福。我们这些人似乎是活得腻了,总是在不断的给自己找麻烦……何苦呢?

活着,何尝不是一种幸运?

芙玉搂着黎歌,将她摁在自己怀里越抱越紧。她突然有点后怕,幸好她的计划没有成功。否则,等着她的将是最冰冷的死亡!

如何还能站在这里,尽情的呼吸?如何还能怀抱着自己地亲人,感受她地体温?

黎歌有点摸不着头脑:“娘……你怎么了?”

“没什么,我就想抱着你。”已经亲手砍翻了多少个突厥人。此刻,他已经如同一台麻木的机器,只在疯狂地杀戮!

到了这样的环境之下,没有人有时间思索任何问题。眼前身边全是生与死,要想活着,就要不断的把对方杀掉!

“咴——”火猊马仿佛一头永远不知疲倦的神兽,怒声一嘶朝前冲撞,将一名突厥骑兵生生的撞翻在地。那匹马也惨叫几声朝旁边打了几个绊腿险些撞倒。

很快,那个落地的突厥人再也看不到人影。无数的马蹄已经在他身上踩过。

唐军两万,突厥人两万。四万人在并不宽阔的原野上野战,厮杀成了一团。谁也无法放箭,除了怕伤到自己人,更有一个原因是根本没空弃了兵器去取弓弩。

唯有一个人例外——以箭术独到而闻名的阿史那契力!

他地刀始终插在刀鞘里。手上一直握着弓。他骁勇的弟弟阿史那摩咄一根狼牙棒无可匹敌,在人堆里杀出一条血路,带着他一起直扑刘冕!

那一面紫青色的将旗,在这兄弟二人眼中就象征着无边的仇恨与愤怒!

就是那个人。杀了我们地弟弟、将我们逼入此等绝境!

二人的眼睛都红了。带着身边的百余名铁卫,亡命的朝刘冕杀来。

刘冕的方天画戟已经是半红半白,月芽刀刃上居然还吊着一枚耳环——那是他劈破一个突厥人的脑袋后在划过他耳边时,不小心挂到了月芽刃的刃尖上的。如今每每挥戟,居然还有一阵响呤声。

那是一个空心地风铃耳环,突厥人特有的佩饰,男人专戴。

“喝——哈!”刘冕一戟刺出随即飞快抖腕,同时使出了刺、钩二诀。一名突厥人被当胸扎过,方天画戟地戟尖在他胸前掏了个空。然后月芽刃也透体而过。刘冕奋起神力挑起方天画戟,将那名突厥骑兵的尸体高高扬起,砸向了迎面扑来的六七名突厥人。

一片人叫马嘶,当场砸翻两人。落到地上的人和尸体,瞬间被无数的马蹄所淹没。

“将军小心!”突然一阵大喊从身旁传来。刘冕醒神地一个转身腾挪,突然感觉左臂钻心的疼——中箭了!

四方繁杂,刘冕根本没有注意到远处人堆中有人施放冷箭,更无法像往常一样挥起方天画戟来格挡。

一群突厥骑兵当中,阿史那契力恼火的扬了一下弓箭:“啐!居然被他闪过没射中脑袋!”

“大哥,再射!”阿史那摩咄将狼牙棒舞得风声水起架开了一群唐军,大声喊道。

契力一咬牙再搭一箭上弦,正要向刘冕施射,却突然瞪大了眼睛——

左臂上插着一枚箭矢的刘冕。正人马如电的朝这方杀奔而来!

“狗贼,受死!”刘冕负了伤,雷声巨吼。直把身旁的几个突厥人都吓得慌了。方天画戟比之前更添了几分狂暴,宛如狂风暴雨一般左右肆虐杀人如麻!

“哧——啦啦!”一片片的肢体在破碎,一个个头胪在飞扬!

契力浑身一颤手忙脚乱的放出一箭,刘冕早有注意这次轻松避过。同时双腿用力一夹马腹。极通人性的火猊心领神会,后腿发力奋力向前一突。一个鱼跃般地冲腾朝前撞来!

方天画戟凌空砍出几朵戟花。一片惨叫四起。四周围得如铁桶一般的突厥近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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