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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界社区-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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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趁机把张德顺赶出去,他把胡子剃喽。

    他虽然知道小老头不过是信口胡扯,但他却不能不考虑,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而且很大。

    他是村里的保长,虽说只管着这平顶村十几户人家,但知道的东西也比别人多一些,要考虑的也多一些。

    通常山贼进村,只要侍候好了,他们是不会大开杀戒的,毕竟杀戮过多,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惹怒官府,和一些江湖中人。因为作恶太多太过,惹怒一些高人,被人连锅端的例子不是没有过。

    如果继续留着张德顺在村里,真来了山贼,为了复仇,还真有可能连累整个村子。

    他心中原本还倾向张德顺的天秤,此时已经慢慢倾向了另一边。

第35章 琉璃?() 
张德顺也是个心思通透的人,看了众人的脸色,哪里还不明白,原本还气得满脸通红,在这一刻,竟像是忽然看透了一般,怒气消退,脸色又恢复了平淡,更准确地说,是泄气,是黯淡。

    “好,我张德顺一人做事一人担,自不会连累了乡亲,我走便是。”

    “唉,德顺,不必如此,咱们再想想办法。”

    山羊胡子虽然这么说,但脸上的表情却并没那么坚定。

    “保长,不用说了,我意已决,我只有个请求,请保长务必答应。”

    山羊胡子并不坚持,只是叹了口气。

    “我那恩人身上重伤未愈,实在不便上路,还请容我们多住些时日,等恩人伤愈,我们自会离去。”

    “好”

    “不行!”

    山羊胡子刚开口,就被矮个老头打断:“多住些时日?哪个知道你们要住多久?口口声声说什么恩人,就那个白面郎,脸白得能掐出水来,比大姑娘都嫩,就此等样人还能杀得了山贼?姓张的,闲话休扯,今天无论如何,你等必须离去,谁知道山贼何时会再来?我这可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村里着想。”

    张德顺服了软,许是让他觉得自己占了上风,有点得意,小眼一转,又提出了要求:“还有”

    “各家家中都不甚宽裕,几家儿郎是为送村里的物资丢了性命,不能不管,这丧葬之事,所费颇多,你且拿些钱财来。”

    矮老头得寸进尺,开口要起钱来,又眯着一张小眼,阴阳怪气地道:“再者说,本是一起出去一起回来,现在那多人都死了,偏你能回来?谁知道是不是几个儿郎给你们当了垫背了?再有”

    “够了。”

    一声清喝,引得众从向后望去,花恺从后面挤开人群站了出来,他实在忍不了这个缺德老鬼。

    “你是谁?”

    被人打断让矮老头很不爽,斜着眼瞪着花恺,他没见过花恺,之前说的关于花恺的话,也是听过村里人议论,这张德顺带回来的那人有多俊多俊之类。

    “哼,我就是你刚才说的小白脸!”

    这也是让花恺很不爽的点,虽然矮老头说的不是小白脸,但这一样的意思他还是能感受出来的。

    矮老头意外地打量了一眼,心里嘀咕了一句,果然够俊。

    背后论人长短,被正主儿当面说破,他也不尴尬,鼻子里哼了哼,直接脸一甩,根本不把花恺放眼里,一个没点卵用的白面郎罢了。

    “我也不跟你废话,老矮子,看什么看?说的就是你老矮子,你矮你不知道呀?”

    “噗”

    花恺一只手抱着小琪霏,另一只受伤不便,就把小丫头交给一旁还愣着的张德顺,抬手指着矮老头的鼻子道,他一米八几的身高,在这个时代绝对算是个“高人”,矮老头撑死也就一米五。

    花恺居高临下地戳着他鼻子本身就些喜感,嘴里说着的话用的词虽然让人听着有点陌生,但还是听得懂的,尤其里面透着的意思,让他们感觉莫名的笑意,当场就有人忍不住喷了。

    这小老头太可恶了,他要是只因为自家孩子死了有所迁怒,那花恺虽然不是很舒服却也能理解,可这老头从头到尾都在暗戳戳地若有所指,现在更是张口要钱,为达目的还要给人泼脏水,在这里他看不到老头还有丝毫的悲怒,只有贪婪,这他就不能忍了。

    “你!”

    矮老头那个气呀,老子好不容易有这么威风的时候,你打断我不说,还人身攻击?

    “你什么你,真不知道你矮呀?呐,看看”

    花恺说着,在他头上比划了一下,又直直拉了回来,刚好到自己胸口以下,差点都腹部了,就跟大人和小孩子一样,让好些人都忍不住又笑了出来。

    “你,吸我,吸”

    老头气都喘不匀,你你我我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花恺也懒得跟这种人浪费太多时间,气出了就好,直接从兜里掏出一颗东西,放在手心,伸直手平举在身前,顿时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想赶张大叔走是吧?想要钱是吧?”

    又环视了周围一眼:“还有你们,别说我不给机会,钱,我有的是,张大叔也不会赖在这里,但什么时候走,由他说了算,放心,我们不会待太久,就当借用你们的地方住了,这颗琉璃珠,就是报酬,怎么样,够不够?”

    最后是句是面向矮老头说的,这老头现在眼睛都发直了,直接钉在花恺手中那颗玻璃球上了,玻璃球到哪他就跟着转到哪,只是他太矮,花恺哪怕是平举着,他也要踮起脚尖才能看到。

    “够,够够,太够了”

    他惊喜若狂地,声音都发颤了,心里的贪欲已经不可抑制,天啊,这么大一颗琉璃球,还这么通透,得值多少钱?

    这颗琉璃珠,其实就是一颗拇指大的玻璃珠,是花恺带过来的“财物”。

    金银之类的硬通货他买不起太多,只能打别的东西的主意。他想过玻璃这种东西在这时代应该是值点钱的,于是便带来了不少玻璃制品,最多的就是这种玻璃珠子。

    但是他并不知道,这东西在这里,究竟有多值钱,那是远超他的认知概念的。

    现代的玻璃其实和古琉璃是有区别的,玻璃可以是琉璃,但琉璃却不是玻璃。

    但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是玻璃还是琉璃,在这个时代,都是比玉石更贵重的宝石。

    尤其是现代工艺做出来的这种,几近透明,浑圆无暇的“宝珠”。

    不过,只看众人盯着玻璃珠子,那都快发绿的眼睛,花恺就知道自己想岔了,这东西远比自己想象的值钱。

    但既然拿都拿了出来,话也说出口,他也不好收回。

    “花兄弟,这如何使得!”

    张德顺已经从呆愣中惊醒,一副大惊失色的模样,站出来想阻止花恺这“败家玩意儿”做这种“败家”行为。

    “使得使得!德顺呀,既然这位小郎君这么说了,你就想住多久就住多久,啊,都是乡里乡亲的嘛,切勿生份过了!”

    矮老头眼中闪着绿光,模样要多和气有多和气,全然忘了自己之前对村子命运的“担忧”,双手一伸,就想扑过来把玻璃珠子抓到手里。

第36章 装了就跑() 
花恺哪能让他如愿,手一收,说道:“干什么?还想抢呀?这可不是给你一个人的,给你们拿去换了钱,分作两份,一份所有村民平分,算是我给村里的借宿费,另一份,是为了那几个死去的兄弟,给他们家里的一些补偿。”

    如果不是觉得亏欠那几个死去的村民,以他的性格都想直接暴揍这老头一顿,还给他钱?

    不理会矮老头那一副死了爹娘的表情,转过身对山羊胡子道:“你是保长?”

    他对这老头的态度也不算客气,倒不是对他有什么意见,而是逼已经装出去了,索性就装到底。

    山羊胡子刚才一直在暗暗打量花恺,见他长得丰神如玉,肤白如凝脂,身上穿的衣服形式虽有些古怪,也没有丝绣图案,只有淡淡的青色,可穿在这人身上却有种让人说不出的气度。

    可他看得出,那用料却是极上等的丝绸,轻薄如纱,流光暗藏,织造得又如此周密工整,必定是出自名匠之手,尤其是那根腰带上一颗颗拇指大的宝石实在惊人,似乎是传说中的水玉,这么多个头如此大、如此通透的水玉竟然就镶在一根腰带上。

    能穿得起这种衣物的人,不是皇孙贵胄,也必定是个大大的贵人,又能随手拿出这种琉璃珠,把个老头吓得够怆。

    见花恺有些气势凌人地发问,他也没什么不快,反而在心里笃定了自己的判断,有些小心地回道:“是是,这位小郎君可有指教?”

    他可不知道老头的心里活动,要是知道,铁定要无语。

    这衣服只有一个轻薄是真的,至于什么上等丝绸,这身衣服的面料压根就是一种化工纤维,什么周密工整,机器织出的布能不工整精细?什么流光暗藏,根本就是因为这种纤维本身有反光性

    虽然他咬咬牙,也能穿得起手工真丝,但这衣服是他当初在网上随便淘的,没那么讲究。

    至于假水晶

    可老头的眼力也没差错,他这身网店淘来的行头在这时代的确不凡。

    现代流行的汉服大多都是怎么回事?可不是汉时的服装,而是汉文化民族服装。

    大多是综合了史料记载,再加上凭空的想象设计出来的。

    那些能留下史料记载的又是什么?基本都是皇公贵胄阶级的。

    至于想象的部分,那是怎么好看怎么来,甚至都带上点浪漫色彩,就跟仙侠影视剧里穿的那种似的,那叫仙气。

    贵气和仙气都有了,又哪能平凡的了。

    再说,这衣服在这里是真的很值钱,因为不论是工艺还是用料,虽然在现代是不值一提,可搁这个时代来说,却都是绝无仅有的东西,更加贵不可言。

    虽说古代也有让今人叹为观止,拍马不能及的手工织绣艺术,但那也绝不属于寻常百姓能见得的。

    至于水晶这东西,在古代多叫水玉、水精,意为“似水之玉”、“水之精华”,也有叫千年冰,意为“千年之冰化为水精”,更是难得的宝石,比玉都要珍贵,他腰带上的虽是假的,可在这里也一样绝无仅有,假也成真。

    只能说,这是现代工业的伟大胜利

    “你说说,这颗珠子值多少钱?”

    山羊胡子迟疑了好一会儿,才无奈道:“这,小郎君真是难为老朽了,这等宝物,世所难见,老朽不过山野之民,哪里见过这等宝贝?”

    “那我就换个说法,可够付我等几人的借宿费用,还有几位死去壮士的安葬之用?”

    花恺再问,他其实也挺好奇这种在现代只配成为地摊货的工业产物到底能值多少钱。

    山羊胡子道:“小郎君说笑,莫说这些许,若是真如小郎君所说,那多钱财,至少足够各家数年衣食无忧了。”

    “好,既然如此,这颗琉璃珠就你来保管吧,换了钱财,就按我刚才说的分,但凡出了点差错,可别怪我不讲情面。”

    这时候的花恺已经各路影帝附体,演技大爆发,威势凌人,似乎自己真是某个闲得蛋疼,跑出来玩一出白龙鱼服戏码的大贵人。

    吓得山羊胡子老头诺诺称是,不敢有半点非议,小心翼翼地接过那颗“价值连城”的琉璃珠,干瘦的双手微微颤抖,心中胆战心惊。

    不怕不行呀,这宝贝要在他手里在他手出了半点差错,把他全家剁了论斤卖都赔不起其中万一啊。

    他眼中同时充满了惊奇和迷醉。

    惊的是,这琉璃珠怎的竟如此浑圆无暇,通透明净,光滑得难染纤沉,醉的也是同样的原因,这等宝贝他有生之年竟然有幸得见,还拿在了手中。

    能随手拿出这样宝物的人,又该是何等样人?这样的宝物,怕是皇帝老爷家,也不多吧?

    嘶!

    想到这个问题,山羊胡子老头陡然惊醒,这宝贝不能收,否则,平顶村必有灾祸。

    小心看了花恺一眼,山羊胡子并没有急着说什么,他不是矮个老头那种无知之人,既然贵人这么说了,他要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拒绝,那时贵人便失了脸面,可不好办,万万不能这么做。

    山羊胡子心里打着主意,语气也不自觉流露了些道:“既然贵人如此说,那老朽遵命就是。”

    花恺不知道老头这一瞬间就想了这么多,只当自己装逼成功,点了点头又对那矮老头说道:“你没意见吧?”

    矮老头目光一直在盯着那颗珠子,恨不得就抢过来自己藏着,可他也算没失了理智,知道不可能,这么值钱的东西,哪怕是全村平分,可总共才多少人?分到手里也是笔不小的财富,见花恺这么问,连连点头道:“没没,没有没有,如此甚好,甚好!”

    “那就好,张大叔,我们走吧,正好我有点事想和你商量。”

    张德顺左右看了看,又看了眼那颗珠子,脚一顿,重重叹了口气,只好随着花恺离去。

    花恺拉着张德顺就走,这种装完逼就跑的感觉真的是太爽了。

    把小萝莉送回自家,花恺和张德顺又回到屋里。

    张德顺依旧对刚才的事情耿耿于怀。

    花恺笑道:“张大叔,你这是干嘛?因为那些人,还是因为那颗珠子?”

    张德顺有些气急败坏地道:“唉,花兄弟,你怎能如此轻予,你可知那琉璃珠有多珍贵?”

    “一颗珠子而已,能有多珍贵?”

    花恺毫不在意地说道,一个玻璃珠,顶多几毛钱的事儿,就算知道在这里会很值钱,也难以让他在意。

    “哎呀”

    在张德顺眼里,现在的花恺是个不折不扣的败家玩意儿,他自己干着急了一阵,忽然又想通了什么似的,满脸微笑地看着花恺。

    笑得花恺莫名其妙:“张大叔,你没事吧?不会一颗珠子就把你给弄得失心疯了吧?”

    张德顺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样笑着:“花兄弟,你虽出手大方,但以我观来,保长未必敢收下。”

第37章 谁说要闯荡江湖了() 
到了,这山羊胡子老头还真像张德顺说的一样,真把玻璃珠给还回来了。

    他的确没有想到这点,这珠子在这里似乎真的是不得了的宝物,俗话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之前只是押着两车村民们平常的物资用度,都能引来一群山贼,死了这么多人,这要弄一颗世间少有的宝珠来,还不定会发生什么。

    立刻拿去卖了换钱?谁敢保证有人买,又有人肯老老实实地买?消息泄漏出去会引来什么灾祸谁又知道?

    老头几句话,花恺就明白过来了,不是他笨,想不到这么浅显的道理,而是一时间,他怎么也无法把几毛钱的玻璃珠和“稀世珍宝”这四个字联想起来

    想到自己埋下的那几个箱子,花恺心里一凛,看来这些东西还真得小心处理,否则,八成可能是装逼不成反成死逼。

    花恺把玻璃珠收了回来,给了几张金叶子。这东西才真的让花恺心痛不已,那可是十足的真金。

    之前他怕自己拿过来的东西换不了多少钱,就把梁爽那厮的身家全给借了过来,换了二十多万的金银,其中整整二十万都是换了金子。

    让那个帮他打造兵器的朋友把白银弄成了几袋银珠子,和一张张薄如蝉翼、脉络分明的金树叶。

    山羊胡子紧紧揣着金叶子走了,琉璃珠他只是不敢要,不是不想要,这金叶子虽然值钱,可小心些,也惹不来觊觎。

    花恺依依不舍地目送自己的金子离开,才回过头来对张德顺说道:“张大叔,真是抱歉,我刚才自作主张,也没问你意见,你不会见怪吧?”

    张德顺连连摇手:“郎君多虑了,德顺岂是不知好歹之人?唉,其实你未醒之前,我就已决定离开平顶村,那焦老头虽是信口一说,但也误打误撞让他说中了,如是普通山贼倒是无事,可那贼厮出自连珠寨,说不得真会有人来报复,我若离去,保长再将此事上禀官府,有官府相护,那贼人找不到事头,当不至于冒险牵连无辜。”

    还有这说道?

    花恺念头一转,倒没想太多,反正事情正中他下怀,于是笑道:“张大叔,不瞒你说,我本就打算离开,去洛阳看看,不如你和我一起去,那里是天下之中,也许还能碰到什么名医异士,可以治好月兰姑娘。”

    “而且,我人生地不熟,也很需要一个人能在身边指点,这也是我的一点私心,希望张大叔能成全。”

    花恺学着老张的模样,不尴不尬地对他行了个礼。

    “使不得使不得”

    张德顺连忙拦下:“郎君不需如此,德顺早已说过,但有所需,无不从命。而且,我在平顶村也住了小半辈子,若是离开,也无处可去,小郎君若肯收留我与月兰,那是求之不得。”

    “那咱们就说定了,五天后,我们就离开。”

    花恺笑了起来,在这个陌生的异时空,他肯定是要找些熟悉情况又牢靠的人。有张德顺这么个人在,他行事就方便许多了。

    而且这个时代可不同于现世,读过书的人都难找,别说什么人才了。这张德顺不止会武功,还读过几年书,人品不错,思虑也周密,似乎还是个万事能,关键是还肯跟着他。

    说什么也要拐走他,况且,他自觉张月兰变成这样,他是有责任的,心里对她有亏欠,也想带着就近照看,直至把她救醒为止。

    “三天?可郎君你的伤”张德顺迟疑了下。

    花恺笑着反问了一句:“你忘记你是怎么恢复的了?”

    张德顺恍然大悟,想起他那些高深莫测的本事,也不再追问,转而和花恺闲谈起来。

    花恺在知道这里是哪个世界后,就一直有这个想法。

    有唐一代,长安、洛阳并为两京,而洛阳在高宗李治晚年、老武上位之后,地位尤其突显,称一句天下之中,并不虚妄。

    他没有忘记自己首要的目的,是获取足够的因果、气运,开启两界通道。一个世界里,身负最大因果和气运的,不是什么主角,而永远是影响着天下命运,最顶尖的那一小撮人。

    而能影响天下的人,也许是掌握着权力,也有可能是力量,是智慧,是金钱

    在这里,这一切的中心都在于,皇权。

    谁规定来到武侠世界就必须闯荡江湖的?

    花恺倒是想,可他怕死啊,经历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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