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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女子刘小妏的非一般生活-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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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逢
我和刘小妏是大四认识的,她是当时跟我合租的同学李春的老乡,有时候会来找他玩,大家便在一起聊聊天、喝茶、打羽毛球什么的。我记得,当时李春床上最多的南风、爱人之类的杂志都是从她那“贩”来的。人很漂亮,气质不凡,这是那段时间,她留给我的印象。

  听李春说,毕业后小妏回家乡考公务员,顺利地留在了当地国税局。这是个一般人看来无比有钱途的所在,很是让在昆明一个小网站做采编的我和在大理一家乳品厂做检验员的李春羡慕了一番。

  2006年的春节,我们几个玩得好的同学都没回家,李春也从大理上来,准备一起在昆明过年。没过几天,刚好到我的生日。李春说晚上他叫个美女过来。我说你随便么,包间那么大,你们做啥不行啊。他笑着说,哪,那人你也认识,是小妏。我惊讶了一下,说好啊,半年多没有见她了,得坐下来一起“议论议论”。

  那晚的遭遇很是惨痛。因为是除夕的前两天,家在昆明的几个朋友都说要在家里陪父母,不愿意出来。在场的只有大学同学林北、陈中、李春和我,唯一找到的一位女性黄某某因为要到机场接团的缘故,还得很晚才能过来。

  李春他们狠狠地把我取笑了一番,说你混啥啊,四个男性在这唱啥玩意儿。我说你奶奶的,老子又不是啥风范人士,去哪给你们这些狼找那些个肉去。

  刘小妏进来的时候很让人*,把从没见过她的林北和陈中看得直流口水,马上端着酒杯就要和人家干。李春因为和她太熟的关系,直接打趣说,你咋整的跟个少妇似的。她笑着说,再过两年,老娘可不得迈入少妇行列了,现在提前实习一下么。

  那时候其实我和她不算咋熟,算上在学校见过的,也不过几面之缘。我只知道李春一直喜欢着她,但是他们俩都只是朋友。

  那晚的情况我后来都没有什么印象,因为也的确没有发生让人印象深刻的事情。

  过了两个月,接到个电话,一个女声说,杰哥啊,你怎么那么丑化我啊?

  我一愣,心想这是哪出啊?赶紧问说您是?那边哈哈一笑,说这么快就忘了,我是刘小妏。

  我又一愣,说,哦啊,是你啊,你看看,我这脑子。又忙问说是哪年哪月哪日什么时间我在哪里丑化您了?她说你的博客上写的啊。我挠挠头想了半天,说没有吧,我博客上啥时候写你了。她说反正你就写了,改天请我吃饭赔罪嘎。我说,好。

  挂了电话我就上博客去看,往前看了几十篇才发现在那次生日的第二天,我在博客上大致记录了一下过生日的场景。其中,在写到她的时候,详细描述了她的少妇打扮,黑色,凝重而不失妩媚。然后感叹了两句类似于几日不见,千变万化之类的话。

  我翻来覆去地看那篇文章,实在没有找出一丝丑化她的痕迹,只觉得是在称赞。于是,纳闷了好几天。

  当时,李春已经重回大理上班,我换了家公司继续着推进云南本土互联网的艰巨工作。改革先锋仇和还没有来昆明当书记,所以昆明这座城市也还是持续着它不急不缓的脚步,我的日子也坐怀不乱地安静重复着:上班,打牌,喝酒,喝茶。

  那个电话我很快就忘记了,没有了李春在,我和刘小妏的生活其实是没有交集的。 。。

清谈
再见到刘小妏的时候,是李春从大理再次上来昆明后。我们三个坐在翠湖边上一家名叫竹里馆的玻璃房子里,喝着去火的甘草*茶,重温大学的美好时光。聊天中,我才知道,她已经从之前的单位辞职,准备留在昆明。

  大家可以在一起玩了,她笑着说。暗红色的窗帘挡住了所有的阳光,屋子里弥漫着淡淡的檀香,我们靠在松软的沙发上,笑着看着彼此,一口冰啤酒,一口*茶。那场景,好像回到了以前的校园。

  那么好的单位,怎么就辞掉了。我有些好奇地问。单位的那些领导很烦,总是叫着陪喝酒。不喜欢那样的生活,她说。

  我记起她说的丑化她的事,说我后来看了博客了,没丑化你么,是在赞美你的气质啊。她瞪我一眼,说哪里是,你就是丑化我,把我写的老气的……

  我哑口无言,噤若寒蝉。由此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相当的强大。一面旗子,有人说是旗在动,有人说是风在动,也有人说是心在动。而于我,则是,被*裸地当面*了一次民意。

  李春说他不想在大理干了,虽然集团总公司的老总是国内赫赫有名的首富,让他一进公司人生顿时就很有目标和每每一想起就兴奋,可是天远地远的,再青山绿水空气清新乃至被评为最适合人居的城市,也架不住时间长了的很是空虚和无聊,而且在那工资再高也不会成为有钱人,更何况钱最后都交给小姐了。

  我和刘小妏听了他最后一句话,差点一口鲜血直接喷出来,十分不齿于他的无耻行径和言论,对他进行了半个小时的批判教育,总算是让他认识到了自己的严重错误,并承诺回到大理以后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再踏入某某山庄一步。

  我们也只能做到这一步了,毕竟大家都是成年人,我们不可能饱汉不知饿汉饥,站着说话不腰疼,硬是逼着李春去禁欲。万一憋出个啥病来,往外一说,人家只会怪说我们俩是怎么做朋友的,这么惨无人道。更何况,李春那样做毕竟是消除了一个社会不安全隐患。我一直坚信,把危险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是最高明的办法。

  我和刘小妏都很赞同李春辞职回到昆明的想法,这一方面是因为从个人角度出发,我们俩都很希望和李春呆在一个地方,毕竟毕业以后深深感受到朋友是很可贵的,毕竟我和李春大学最后两年的感情是硬睡出来的(当然,没在一个房间),毕竟刘小妏和他是从高中就开始在一起同窗的。那个谁说的,人一生真正的朋友绝大多数是在20岁以前交的,这话很有哲理。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我们俩都过于乐观地估计了随后李春在昆明找工作的形势。我的乐观是基于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百无一是的自己两次轻而易举的跳槽经历,于是坚决地认为没有找不到的工作,只有不好的工作。刘小妏的乐观则是因为她自始至终都没有把工作太当回事,毕竟,这是一个敢于辞掉国税局工作的真人。

  李春听了我们俩的夸夸其谈,干脆的连公司都没回,直接来个不告而辞。我们当天为他的干脆多喝了几杯,稍后的事情证明我们俩至少是个好心办坏事。

  竹里馆随后成为我们座谈的经常性场所。这里据我所知差不多是市区内环境最好的茶室了,冬天玻璃房里生着火盆,红色与黑色搭配的布艺装饰风格,大厅的座椅用轻纱隔开,温暖而不失暧昧;夏天房外的竹林下石桌石凳、木桌木椅,微风吹过,竹叶轻忽作响,清爽凉意。饮茶、吃饭均可,自娱、待客随便。套用一句公司给某茶餐厅客户捏造的广告语,那就是“昆明都市休闲必选”。

  那一阵子,我刚好读到鲁迅的名篇《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深为其中所述的魏晋名士们的风度所折服,于是照葫芦画瓢地把我们每次座谈都雅称为“清谈”,同时深感刘小妏此女的知性与清雅,也雅称她为当代女名士。 。 想看书来

我会把车停在路边趴着睡的
刘小妏歇了几天,就在一家物流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开始了她在昆明的人生新篇章。李春则在随后的半年里,陷入了不断地寻找工作的困局。

  李春的想法是找一份销售的工作,把自己锻炼出来,为以后的创业和发达做准备。他虽然是个龙眉大眼、胡子拉碴的外貌彪悍的汉子形象,却是滴酒不沾,除了跟我们在一起,话也不多,有时也会害害羞啥的。不用我们说,他已经自己觉得这种性格不适合当代社会的严酷残杀。于是,开始陪着我们喝酒,从半杯啤酒到一杯,再到半瓶、一瓶…… 

  李春、陈中、我合伙租了白马小区一间三室一厅的房子,因为空间足够大,有麻将桌等相关娱乐设施,这里逐渐成了朋友们周末玩乐的据点。刘小妏经常开着她的红色铃木微型车,到我们这里一起扎堆,参与打牌什么的。逐渐的,成为我们朋友都熟识的“密友”。

  李春没能找到合适的工作的那段时间,天天蹲在家里干CS或者是魔兽。后来在我的引导下看美剧《越狱》。刘小妏某天无意中看到之后也被深深吸引,眼睛再没有离开电脑。最后我们都熬不住回房间睡觉去了,她一个人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自己自泡自饮着普洱茶,一晚上把第一部看得差不多完结。

  第二天早上起来上班,看见她在沙发上蜷缩着睡着了,身上盖着一件李春的外套。电脑已经待机,只有主机箱的灯在一闪一闪。我笑着摇摇头,心想,这孩子……

  大概是被我的声响吵醒了,我刚要出门的时候,她叫了一声。回头一看,她揉着眼睛,摇摇晃晃地站起来,问几点了。我说八点,你啥时候睡着的,要不进去好好再睡睡。她说算了,还是回去睡吧,谁知道你那床上都躺过谁啊。

  我郁闷,说你人都是晕的,还是别开车回去了,万一出个啥事。她在洗手间稍微整理了一下,说没事,顺便送你一截。实在太困了的话,我会把车停在路边趴着睡的。我佩服地说你可真是强啊。她哈哈大笑,那是,都练出来了。

  这句话后来被证实是确实的。好像是2007年昆明国际旅游狂欢节的那晚,我11点从金马坊出来,路上接到李春的电话,叫去南墙街吃烧烤。我说你不早说,我都在回家的路上了。他嘿嘿地笑,说没事,过来么。

  到了南墙街上的个旧烧烤摊,看见他们俩个点了一大桌心肝脾肺小瓜洋芋豆腐吃得不亦乐乎。见我来了,叫服务员加了副碗筷。倒了一杯啤酒,我一口气连喝三杯。刘小妏笑着看着我说,你是渴了嘎?我一愣,一想觉得是真渴了。

  李春的酒量还是没有练好,状态极不稳定,喝了半瓶就不肯再摸杯子了。就剩下刘小妏和我你一杯我一杯地喝着。渐渐的,刘小妏的话就伤感起来,说怎么现在越活越没有意思,生活真是他妈的。

  我看了李春一眼,他也莫名地朝我摊摊手。

  那晚吃完后刘小妏坚持要送我和李春回白马。结果开到西坝路的时候,她把车突然停在路边,打开车门跳了下去,看得我心差点跳出来,幸好当时路上人和车都很少。刘小妏蹲在路边,吐啊吐,我帮她拍着背,李春去找便利店帮她买水。

  许久,她不要我们搀扶,重新回到驾驶位,又开起车来。到了东陆饭店的门口,车又停了下来。我以为她要去温莎唱歌,谁知她双手往方向盘上一放,头往上一靠,睡着了。

  我和李春大眼瞪小眼,看了彼此半天,我们俩都不会开车。于是叹一口起气,把外套给她盖在身上,俩人下车坐到路沿上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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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是要靠自己去做也是给自己做的
李春找到一份工作,作为某药业集团的市场员去调查各地的驴皮供销情况,然后进行收购。出了1个月的差,有一天他回来说又失业了。我问咋了,他说调查下来,云南这边的驴皮太少,都被人吃了,没有把握能收到多少。看样子公司也不想持续发展了。我说,那就换一个么,慢慢找,有我吃的就有你吃的,怕啥?

  几个月下来,李春已经开始着急了,怕坐吃山空。我和刘小妏也都替他在四处留意着,但一直都没有合适的机会。虽然还是跟以前一样喝茶打牌聊天,但其实看到他情绪不佳的脸,我们也开心不起来。

  这天,刘小妏说要不你来我们公司试试。物流接触的人也是方方面面的,很锻炼人的。这话她其实之前就说过,不过李春出于自尊,一直推说自己对物流不感兴趣。这次,李春大概也是确实闲够了,终于点头说好,明天去试试。

  第四天晚上一起吃饭的时候,李春说以后不去刘小妏他们公司了。我点点头,继续看着他。她男朋友也在里面,我待的这两天老是感觉在别人眼里,自己是依靠她和她男朋友的关系才得到一份工作。李春有些狂躁地说。嗯,我知道,那就不用去了。我很理解他的感受。

  作为和李春密切交往了三、四年的朋友,我深知他隐藏在表面背后的异于常人的自尊。李春小时候家里很富有,父亲是包工程的。后来大概是在我们大一的时候,李爸承接的一个大项目出了纰漏,家里所有钱都砸了进去才保住人没事。李春的生活自此就一落千丈,年迈的父亲从头做起,他却不能为之做什么,这让他很痛苦。

  在他这次去刘小妏所在公司上班之前,我和他就很充分地预计到了可能会出现的不利局面。比如活做不好丢了刘小妏的面子、别人用异样的眼神看待等等。李春当时甚至大彻大悟地说,就只当自己是为了那份工资么,管别人怎么看呢。我也说了些现代社会需要敢把自己拉下马的精神之类的话。

  李春去做那份工作然后不干了,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不足以论。问题是,刘小妏之前没有说过她男朋友也在那家公司,而且恰恰可能是因为他男朋友的关系,李春才能得以留下。这就使得李春即使再明白刘小妏的好意,也不免有些怨怼之心。毕竟,李春之前是喜欢过刘小妏的。毕竟,男人么,面子有时候比啥都重要。

  刘小妏第二天打电话叫喝茶,我知道是要说李春的事。

  果不其然,还没等我坐稳,刘小妏就红着脸有些气恼有些可爱地扔过来一句,李春办的这叫是什么事啊,上了两天招呼也不打就跑了,真是气死我了。我憨态可掬地笑着,说,别生气,别上火,来,喝点*。

  要不说人家刘小妏这女孩不错呢,喝了茶,就再也没有说什么难听的话了。这要放在一般女娃身上,那还不得噼里啪啦地絮絮叨叨半天自己的辛苦和所受的委屈以及被耍之后的气愤之情。名士就是名士啊!

  心里琢磨了半天,我决定还是坦白跟她说。免得她和李春之间闹出什么矛盾来。你大概也知道李春为什么不干了吧?我喝着茶,看着她。

  刘小妏一愣,想了一下,才反应过来。那有什么啊,理那些穷极无聊的传小话的人干啥?工作是要靠自己去做也是给自己做的。这个李春,真是的。刘小妏有些不好意思地看了我一眼说。

  哈哈,没的事,你理解他就行了。他也知道你是好心,你也能明白他的感受,其他的都是小事。

  嗯,她点点头,说那我再看有什么合适的,再介绍给他。你那边也盯着点,别老让他闷在家里。要不然人都快发霉了,我最见不得他那愁眉苦脸的劲儿。刘小妏这人虽然与众不同点,但也不能免俗,还是具有一些传统女性的特质,比如说刀子嘴豆腐心。

  我呵呵地应着,心里感叹,这才是朋友啊!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刘小妏的前男友(1)
刘小妏当时的男朋友我还没有见过,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人。可是她大学时候的男朋友王云,那跟我还算是很熟的。

  李春、王云、刘小妏这三个人是高中时候的死党,他们之间也是那个阶段的学生比较普遍的微三角关系。简单点说就是,李春和王云是铁哥们,刘小妏和王云是男女朋友关系,而李春一直是比较喜欢刘小妏的。

  刘小妏和王云都是李春我介绍认识的。其实在大学的后两年,我见王云比见刘小妏多。之所以这么绕口地说,是因为他们俩是很少一起来找李春玩的,都是单独行动,我猜测大概是不想李春尴尬的缘故吧。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到大学最后面的时候,他们俩差不多已经分了。

  王云是典型的云南人,皮肤黝黑,个头不高。我记得王云每次来农大找我们玩,大家做的最多的事就是锄大地和喝酒。

  插一句,其实到了今天,我偶尔回头遥望过去的日子,会悲哀地发现,我所学会的所有不良习惯都是李春或者他的朋友们教的:喝酒、锄大地、扎金花、斗地主、打麻将、去酒吧……但我依然庆幸自己遇到了他们,成为离家背井孤身在昆明的我寒冬里内心取暖的温情。

  接着说王云。王云是个颇有些小才的人,会弹吉他、热衷文艺、喝酒量大……我虽然和李春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感情深不可测,但其实我们俩个人兴趣的交集几乎为零。和王云,却很是能谈到一起。后来分析,这大概是因为我们俩当时都属于愤青那一类的货色。

  于是,在云南农大某个小角落,你经常可以看见这样一副景象:两个乳臭未干的学生坐在一起,各自拿着几张报纸在看,然后就开始唾沫横飞热烈地讨论起来。那份报纸就是赫赫有名的《南方周末》,那时候我们的精神食粮。

  李春一直跟着王云在学弹吉他,学了个半吊子水平。曾有一度,因为生活实在空虚,我也跟着李春学弹吉他。结果可想而知,又诞生一个半吊子水平。那首名叫《丁香花》网络歌曲红遍大江南北的时候,王云手把手地教会李春,然后飘衣而去,不带走一片晚霞。

  当天晚上,李春则在小房子里手把手地教我,他教的笨手笨脚,我学的似是而非。我二人兴致十足,已过十二点,还在不知疲倦地反复轮换弹奏。突然,传来一阵突兀的敲门声。我和李春相视一眼,十分诧异,这个点了,会是谁啊?

  我们租的房子位于校园最偏僻的角落里,一到晚上就黑灯瞎火的比较吓人。我给李春一个眼色,李春从桌子上抄起一个啤酒瓶藏在背后。我打开门,一个穿着白色睡衣披头散发的女人静静地站在门口。

  我的冷汗立马就下来了,政治课上学的*主义哲学马上被抛得不见踪影。我结结巴巴地说,大、大、大姐,你这是……咦,不对啊,我定睛一看,这不是住在二楼的一位年轻代课女老师吗!

  女老师面无表情,声音夹杂着一丝恼怒,盯着我和李春说,两位同学,《丁香花》是首很好听的歌,我也非常喜欢听它,可是现在已经快晚上一点了,你们这样“刻苦”地“玩弄”这首歌,只会把它变得让人讨厌……

  我和李春往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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