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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这个案子不光是分尸煮尸,警察后来才发现,他们苦苦寻觅的那残缺的十斤左右的尸体分量,实际上全部在新鲜的时候,进了王喜的肚子。
你没看错,是新鲜的时候,赵小琴在还没死亡的时候,就被王喜用刀子活生生的割下肉来,或煮或炙烤、或用油煎,最变态的是他一边在实施强奸行为,一边在陷入极度恐惧和痛苦的赵小琴身上用小刀细细的削下薄薄的一片片肉,放在冰块上做刺身吃。
而且这个变态还用摄影机把所有的犯罪历程,从赵小琴被他抓到密室后充作***以及最后分尸煮食的所有镜像,都录制了下来,足足有二百多G的硬盘。
别说法院里平日坐在办公室坐堂问案的书生法官了,警察发现这些影像资料的时候,都看昏过去了好几个见过大场面的警察。
看吐的更是不计其数。
最后银江法院发现自己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有办类似大案经验的法官们,居然都一个个不敢或者不能接这个案子。毕竟案子来法院一个多周了,居然没人能把案卷看的超过十本!
于是江宫平自告奋勇,从全院抽调了一个神经大条的年轻男法官,以及打了点滴之后面色苍白,仍旧倔强的要参加庭审的刘苏组成了合议庭。
实际上这个案子还是他一个人审,因为另外刘苏和另外一个法官虽然胆子大神经粗,看了二十本卷以后还是血压升高,心跳加快,非常不适,最终他们举起白旗,就打算参加个庭审,合议的时候发表下意见罢了。
具体的看卷工作,还是交给了江宫平。
而江宫平也把办公场地转移到了为此案专设的一个临时物证室内。
原因无他,仅仅赵小琴案件就有六十七八本厚实的案卷,装满了两个超市使用的手推车(前面说十七案总共六十多本卷系笔误),证据更有一大麻袋,而其他案子的卷宗和物证加起来更多。江宫平的办公室里面放不下这些,起码有几具被王喜制作成人体骨骼标本的尸骸,就不适合放在办公室内。
因此他在装满了恐怖照片和部分受害者遗体遗物的临时物证室内呆着,足足呆了四天,吃住都在那里。
也因此他被刘苏暗地里说,只有变态才能审变态的案子。这句话还被同事们心有戚戚的点头赞成了。
每个法官看卷宗的习惯都不一样,有些人喜欢直接看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有一审卷的直接看内卷,这样比较容易掌握案情梗概和争议焦点,从而知道这个案子的关键在哪,做到心中有数;有人喜欢先看检察院的公诉卷,可以跳出局外评判检察院起诉的罪名是否成立,相对于自己分析案情要轻松一些。
而江宫平喜欢按照卷宗的顺序,从案发到现场勘察、侦查过程、搜集证据、抓捕、审讯、供述,一直到公诉,一本接一本看下去,有的时候还要运用起系统赋予的回溯过往的异能,将卷宗记录的事实变成活生生的影像展现在眼前。
这样就能深入其境的融入到案件当中,直观的了解案件的过程,有起因,有发展,有承接转折,情节的每一个发展都在预期之外,又在意料之中。
在这个过程里,故事的主角展示出来的不仅仅是一次单纯的犯罪,而是他的整个生活——他的童年、家庭、事业,他的喜怒哀乐、贪嗔妒怨。
而江宫平只是一个静静的旁观者,从头到尾都在。虽然在最初的时候,他们绝不曾想到自己的秘密将被江宫平窥视——包括他自己也不知道,但是在最终,他要来评判这一切的是非对错,并决定他们的命运。
这是江宫平的工作,亦是超级大法官系统拥有者的使命。
由此他获得了一种成就感,是当人觉得自己在做的事情具有重大意义的时候才会获得的那种满足。
而他翻阅卷宗的时候,就是从赵小琴这个系列女干杀及分尸案的最后一案看起的。
仅仅是赵小琴一个案件的卷宗,就足足有六十多本,而这一桩案件的卷宗里有20多本全是照片,江宫平一页一页地翻过去,头几本全是发现碎尸的现场,黑色的塑料垃圾袋,背景是河滩或者乱石岗,之后是打开袋子拍的照片,满眼肉色。
有一张大照片上,一颗红色的人头赫然摆在桌面上,把江宫平结结实实地吓了一跳。
人脸的面目保存完好,似乎凶手刻意留下了这个被害者完整的头颅,不知道是为了挑衅警方,还是为了某些变态的心理。但因为被蒸过,所以是暗红色,原本应该是樱桃小口的嘴唇被活活蒸烂了,上下翻卷,还残留着人体的油脂,由于尸体被蒸熟后的自然张力,嘴巴大张,龇着两排牙齿,发黄的双目圆睁,看上去无比狰狞可怖。
警方根据这个还保存着八成生前容貌的头颅,在失踪人口档案里查找了一个周,才找到赵小琴的父母,而她的父母见到这颗经过福尔马林液浸泡后,红得发黑的头颅,怎么都不相信这是属于自己女儿的。
江宫平实在不愿去想象他们当时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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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384章 唇枪舌剑辩生死(二,4000字长章节)()
卷宗里有好几张赵小琴生前的生活照。照片上的赵小琴很漂亮,皮肤细嫩白皙,俏目刘盼,身材高挑,衣着得体,或在景物边,或做剪刀手嘟嘴自拍状,笑容灿烂,是无数宅男心中的女神。
然而现在她的命运验证了自古红颜多薄命这句俗语。
才刚刚大一啊,还在花季的如花般的姑娘现在变成了这颗红黑色的令人作呕的东西和一千多片的碎肉,纵使江宫平竭尽所能也不能挽救她。
这让江宫平的心一直像被揪着一样。
最终确认赵小琴身份的,是对她父母的DNA鉴定。白纸黑字的残酷结论,让还心存一丝侥幸,认为女儿仅仅是失踪还有可能在人世的她的父母当即就晕了过去。
这也让当时在场的公安警察一个个义愤填膺,决心一定要抓住凶手。
因此纵然是领导都不报希望了,底下办案的刑警们还是卯足了劲去查找有关的蛛丝马迹,为此花费了二个多月的时间,纵然不是不眠不休,也已经废寝忘食了。
最后苍天不负有心人,他们发现了重大线索线索,顺藤摸瓜,锁定了王喜这个元凶。
也是通过这个案子,才挖掘出王喜犯下的一系列女干杀和分尸案的。
其实,案件的侦破比预想的艰难困苦要幸运得多。不难想象,凶手之所以费尽心思,将尸体细致切割又下锅煮熟,就是为了给侦破增加难度,企图逃脱制裁。
而侦查工作也确实一度陷入了僵局。但就在警方因没有线索而一筹莫展的时候,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他们把有关资料发给了全省和全市各地的公安机关以及法医机构,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线索。
结果一个老法医发现,这件案件中,死者那颗被煮熟的心脏上有一道极其细却很深的刀口!
由于这心脏被煮熟了不说,还被凶手变态的啃食了几口,最开始的检验法医只是粗略的看了下,没有仔细查看,还是这个快退休的法医在接受了协助的任务后,从照片上发现了端倪。
这个刀口的发现,也证明了死者的死因,是被及其薄和锋利的锐器,有可能是手术刀,从死者****上侧根部,也就是人体左胸第三和第四根肋骨之间的缝隙向下迅速斜插入心脏,并且以刀柄和破口处为支点,飞快的划了一条夺命的弧线!
这条弧线在死者心脏内部造成了巨大的切割扇面,引起心脏严重破损和大出血,心脏功能骤然停止,而且凶手在拔刀出来的时候,又飞快的顺手挥刀,切断了死者心脏的心血管动脉!
而且老法医根据下刀的深度以及刀口心肌的纹理判断,这是活着的时候,隔着胸口肌肉直接捅进去的,不是开膛以后才切割的。
老法医据此推论,凶手如此娴熟,快稳狠准的刀法,结合凶器的特点,这个凶手不是一个外科医生,就是医科大学毕业出来的优秀学生,又或者是兽医甚至屠户这些动辄要切肉的职业。
他接着推论出,死者在心脏中刀以后,并不是像常人想象的那样,迅速死亡,而是因为凶器的锋利和单薄,要历经一个极为痛苦的过程,首先是心脏大出血骤停后产生剧痛引起的极度痉挛,然后是大出血引起的缺氧等综合症状,这个时候死者会急剧的抽搐挣扎,然而由于重伤,她的挣扎不会很强力,但是肌肉会因为本能和失血,发生极其强烈的收缩运动。
按照这个思路法医判断,凶手被警方认为是一个思维缜密的人,那么为什么要用这样有可能暴露出来身份的刀法呢?
这个问题提出来出来以后,大家很是不解。
然而很快就有一个年轻的法医很不好意思的指出,既然这样的刀口会造成死者在死前急剧的痉挛抽搐,在正常人眼中自然是极其恐怖的一幕,可是本案凶手已经是一个变态,说不定这能吓死一般人的一幕,在他眼中极具美感,可以引发一些快感不是?
他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没少看一些少儿不宜的网站。
鼓足了勇气后,他指出一些********网站上经常有黑暗H文,就是那种连****带虐杀的文章,里面的主角在最后杀害受害者的时候,会因为受害者遭受杀伤产生的痉挛,也就是导致某些器官收缩,那种紧迫感是正常交合无法体会到的,也是因此,现实社会中的确有变态会为了追求这种死亡紧致的感觉,而不断杀人。
(国内未见此类案例,欧美多,可能是因为欧美人本身体格大,那地方松,所以更有人为了追求紧致感而这么干吧。)
这就好比是极度的X虐一般,在虐待到了极致后体验极致的快感。
于是结合先前发现的死者失踪和死亡时间的差距,在办案刑警和法医的脑海中,就勾画出一幅极度恐怖血腥的场景,死者全身光溜溜的躺在某处任凭凶手蹂躏,有可能在挣扎,更有可能是因为已经麻木了而没有反抗,这让凶手很是索然无趣。
也许是已经对这具美丽的身体厌倦了,也许是为了体验那死亡紧致的快感,也许是别的变态心理,总之,正在做活塞运动的凶手,在死者真麻木或者说被迫处于交合的欢愉失神阶段时,突然摸出了一把类似于手术刀的凶器。
然后他扬起刀,当着死者惊恐之际,狠狠一刀从死者那健美饱满的左胸上侧一捅,紧接着手腕一用力再那么一划!
血光飞溅,尖叫声紧接着响起,已经麻木的接受了自己沦为奴隶命运的死者赵小琴怎么也没想到,对方会在男女欢好(尽管是强迫的)之际痛下杀手。
心脏处收到刀伤是致命的,大失血以及心脏功能骤停,让她全身发生极其剧烈的肌肉收缩和痉挛,那正在她体内进行活塞运动的丑恶之物顿时感到了极致的紧缚,也让凶手畅快的难以言表。
赵小琴想要反抗,然而她却连抬起胳膊的力气都没有了,胸口无力的起伏着,感受到极度快感的凶手加快了活塞运动的频率,这也加重了她的痛苦和伤势,她连喊叫的声音都是那么无力,一张嘴,鲜血就止不住的流了出来,在她洁白的胴体上留下一道道血痕,仿佛一朵鲜血构成的抽象画。
接踵而至的眩晕和窒息感,让她的肌肉更加紧缩,这让凶手最终达到了快感的巅峰,而此时此刻的赵小琴,也在最后凶手的发射中含恨离世,只有那双充满了惊恐、不甘的眼睛大大圆挣,似乎是想向苍天控诉这人间残忍恐怖的暴行。。。。。。(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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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385章 在法庭上自我揭穿假面具()
办案人员也只敢构思到这里,后面的画面他们连想都不想。
凶手是如何结束死者赵小琴最后一口气的,是冷冷的等着她咽气,顺便继续自己体验变态快感的暴行,还是给她了一个痛快?
最后是如何将赵小琴美丽的身体分割的?
这一具刚刚离世的遗体,是如何被凶手冷酷的切割成几千片和几百块骨骼碎片,如何抛尸的?
这根本就让人想都不敢想。(我本来想把一个杀人分尸案中罪犯的分尸描述写上去的,怕404,算了,想看的可以加读者群。)
不过,在这样推论出凶手可能的杀人手法和目的之后,对凶手真面目的勾勒工作也得到了进展。
警方以此得出了第一个结论,就是这是一个从事医学、烹饪或屠宰行业,又或是学徒中的高材生。
第二个结论以他的暴行推论,这是一个心理有变态倾向,喜欢浏览****甚至黑色网站的人。
有警察大胆的推论出,凶手之所以会拘禁凌虐最后虐杀死者,是因为正常情况下得不到性满足,然后考虑到其杀人手法很可能是在****上所学得,就推论出,这可能是一个大学毕业或者正在学业中的宅男。
因为只有宅男才符合不善于女**往又喜欢浏览********网站,存在变态性倾向的心态。
当时做出这个推论的年轻警察整个人都不好了,因为他也是个宅男,他推论出来后,整个屋子的人都用怪异地眼神看着他,尤其是一些女同志。
从此之后宅男等于变态的说法在银江公安系统流传,做出这个重要推论的年轻刑警,至今孤独无人陪伴。。。。
这两个推论得出以后,虽然很大程度上缩小了警方的侦查范围,但是从事医学、烹饪以及屠宰专业的人,仅仅银江市的江滨区就有好几万,年轻人也多的不得了,要想从中找到凶手,还是大海捞针一般。
这个时候,另一组查找抛尸线索的警察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就是在江滨区一个公厕附近抛尸现场的监控录像里,他们发现在查找到尸体碎块的前一个周的深夜,有一辆黑色的别克轿车停在附近,然后一个身材窈窕的女子下车,提着一个黑色的拖箱进了公厕。
很快她就出来了,这本来没什么好让人注意的,但是有经验的刑警发现,那个女子拖着箱子进公厕的时候,比出来的时候明显要吃力一些!
虽然这个不能作为呈堂证供,却为警方打开了思路。
为什么进去的时候比出来吃力,是因为那个箱子里有东西丢在厕所了!
要知道,他们在这个公厕内,发现了死者的头颅,大腿骨和很大一部分肌肉组织,还有衣物,装着这些遗骸及衣物的塑料袋内还有两块不属于这个公厕的大石头,是为了让尸袋沉到底所装。
尸块及衣物的重量有二十七八斤,而两块石头总重七十多斤,也就是说那个塑料袋里面装了一百斤的东西。
警察们立刻做出了一个实验,让一个从事文职工作,和视频里差不多同样身材的女警察,用同样的拖箱,装着近三十斤猪肉和七十多斤石头在同样的路线走了一圈,还穿着一样的冬季衣服,出来的时候把拖箱里的东西再扔掉。
结果果然是进去的时候比出来时要吃力许多!
于是警察们振奋了,他们发现了凶手,或者说很可能是凶手的帮凶的影像。
毕竟没人会认为那样身材窈窕的女人会是一个变态分尸杀人狂,这也不符合他们做出的凶手最终杀人是为了取得极致快感的推论。
尽管那个女子全身上下都穿着冬装,还带着冬季女性夜间常常佩戴的口罩和帽子,再加上该女子刻意躲避以及夜间摄像头不清晰,无法得到正面的容貌,警察还是请来了绘像专家,描绘出了这个女子的基本情况。
该女子身高一米七三至七五,从身形推论体重大概是一百一十到一百二十斤,属于偏瘦型,圆脸,披肩长发,大概年龄在二十七八岁以下。
不过很快他们又发现一个问题,做实验的女警察虽然是从事文职工作,但是身体素质也要比一般的女子强不少,拎着那么重的一个包也是十分吃力地,但是监控录像里,那个拖着拖箱的女子虽然显得有些吃力,却要比女警察还要轻松一些。
难道这么一个身形窈窕纤细的女子,力气比警校出身的女警还要大?
随即细心的刑警们又发现了一个新的疑点,就是这个女子走路的姿势有些不对劲。
视频里该女子穿着长筒高跟靴,走路有些踉跄,却又不像喝酒的样子,虽然考虑到拎着重物对走路姿势会有影响,但是警方请多个同样身材的女士拎着那同样重物的拖箱走了几次之后,发现视频里女子的走路姿势和其他女性都不同。
难道是因为这个女人平时不穿高跟鞋,所以才走路有些奇怪?
这是警方的第一个想法,很快他们就不这么想了。
因为法医根据死者赵小琴心脏上特殊的刀口,又重新对比了近年来整个银江市乃至川秦省发生的杀人案和分尸案,发现有另外四起杀人案件,死者都是死于心脏部位被锋利单薄的鋭器从上到下斜着刺入而死,其中有两件也是分尸案,只不过没有这么变态,把人切得这么细。
于是办案警察在法医的建议下,将这五件无头案合并侦查对比,并且将有关视频资料重新审阅,就发现了端倪。
其中一件发生在赵小琴案前三年的案件,死者也是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孩子,最后全身被沿着骨关节切割成了上百块抛弃,在其中一处抛尸现场的监控录像里,也记录有一个相同身高但是发型和体重略有不同的女子在发现尸块前几天,提着一个拖箱进出抛尸现场。
警方立刻做出论断,这个女子不是凶手也是帮凶,没跑了!
毕竟时隔三年,身材和发型有变化不稀奇,但是身高不会改变的。
而且那个女子在当时的夏季却穿着一双长筒高跟靴子,走路姿势却和这次赵小琴案的抛尸女子一模一样。
警方立刻邀请了足迹专家鉴定,专家的意见是,这个女子平日里肯定不习惯穿高跟鞋,所以走路姿势才那么怪异。
可是既然不习惯穿高跟鞋,为什么在提着沉重尸块抛尸的时候,却要穿自己不习惯的鞋子呢?要知道那种情况下,就算是变态,也希望自己移动步伐能稳健一些,能尽快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