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1节:一:引子
一:引子
我不是人
我不是人,其实大家都不是人。
我们以人的面貌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不过是掩耳盗铃罢了。
我不是人,可我又是个什么东西呢?
据说在遥远遥远的从前,世界上没有城市、没有村庄,没有高速公路,更没有蚂蚁一般在写字楼里穿梭的人群,大家只有一个共同的名字人。
那时我们在树林里采些果实,我们挖几个陷阱抓些兔子、小猪,日子也过得不错。最令人向往的是,我们可以向无数个女人献殷勤,而她们的孩子也用不着我们来养活。
美好的岁月在传说中被当成了神话,如今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挥霍着一种叫钞票的东西,可这东西即不能吃也不能穿,但它却能换来女人和一切你想要的和不想要的东西。
据说这种魔力只有人类才具备,钞票的多少决定了我们的命运。钱多,丰腴而有余,钱少则困顿而无聊。为了赢得更多的钞票我们天天做噩梦,夜夜发高烧,身边满是坚硬而锋利的废铜烂铁,我们却连个自慰的工具都找不到。
实际上钞票就是我们的陷阱,钞票就是把我们圈起来的牢笼,人的生活已经离我们远去了。
此刻,我掩耳盗铃的本性又发作了,如果我不是人呢?如果我不用天天费心尽力地去搞钞票呢?于是我开始希望自己能够变成其他物种,或许变了身,生活就将展现另一个姿态了。
是的。
假如我不是人,我就省却了为人的烦恼。
假如我不是人,我就没必要承担做人的义务。
假如我不是人,我养育孩子就不必指望回报。
假如我不是人,我就露天而眠,买房子置地的事就与我无关了。
假如我不是人,我随便吃两口就饱了,我天生就穿着件皮草,我看谁讨厌我就给谁一口唾沫……。
假如我不是人,我可以如公鸡一样,拥有成群的妻妾,而她们也不会争风吃醋,闹出事端来。
假如我不是人,我可以像蚁后一样,想生多少孩子就生多少孩子,生出来他们就会自己养活自己。
假如我不是人,我可以做一只熊猫,天生就是国宝。什么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全给我一边去。
假如我不是人,我可以做一只威猛的老虎,我想欺负谁就欺负谁,什么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都跟我没关系。
假如我不是人,我还可以做个神仙,飞来飞去的,天生我就是个航天员,而且还有人给我烧香、上供,塑雕像,即使我什么也没干过。
假如我不是人,我也可以做一个伟大的圣人,我用胡说八道来迷惑后代,用不值一文的思想来挑拨是非,反正我也用不着这张人脸。
假如我不是人,我可以永远做个孩子,孩子可以做很多坏事而不用自责,孩子可以胡作非为而逃避惩处。
假如我不是人,我就可以祸害所有的人了,什么传染病我都不害怕,因为我本人就是个祸害。
假如我不是人,我还可以做一条鱼呢,周游全世界我也不用花一分钱……
假如我不是人……
假如我不是人,又会怎么样呢?假如我不是人,我就用非人类的标准要求自己,那时候我会发现自己比人类还要高尚。
假如我不是人,我就用非人类的眼睛观察世界,或许爱情的本来面目就呈现了……
我不是人,那我又是什么呢?掩耳盗铃就是捂上眼睛,塞住耳朵,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做几件麻痹自己的事。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掩耳盗铃的游戏就是我们最大的自由了。
庸人
2007年11月15日
第2节:二:人狗情未了(1)
第一部分:假如我是狗
二:人狗情未了
虽然我只是一名普通人,还是个穷人,从这一点上看,我甚至都算不上是一个完整的人类,但我依然不喜欢任何动物,他们是低级的、肮脏的,供人类驱使和吃喝的玩意儿。在这一点上,我用不着掩耳盗铃,大多数人都是这么想的。
我认为,动物对人类的最大贡献就是在人类饥饿的时候充当饲料。当然,人类吃了就死或吃了就傻的动物属于害虫或害兽,应该被彻底铲除掉,至少不能让它们出现在人类的视野里。
事实上,所有向人类献媚的动物我都吃过,比如牛、马、羊、驴、猪、鸡、鸭、鱼、鹅、虾,至于那些以名贵著称的物种,比如什么鹿、鸽子、蛇、蚕茧、螃蟹、鱼翅、鸵鸟之类的玩意儿,我也吃了不少,甚至熊掌。说实话,很多动物尸体的滋味着实一般,如果烹饪水平跟不上的话,大多有腥臊之气,吃它们不过是图个新鲜。
据说动物们在临死时往往要分泌些并不致命的毒素,希望给吃他们的家伙留点后遗症。但我们是现代人,我们与祖先的不同之处,就在于我们拥有超强的免疫能力,所以想吃多少就吃多少,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就是中了毒,现代科学也能把我们从阎王爷那里救回来。祖先在这一点上没法跟我们比,所以他们大多夭折了。另外,对于一名普通人来说,我们最大的享受和权利就是吃了,无论钞票是怎么来的,它的第一用途永远是大吃大喝。
在所有人们熟悉的动物中,我惟独没有吃过猫,听老人们说猫肉是酸的,不好吃不好消化也不易烹制,估计他们是吃过的。另外猫这东西有九条命,即使死后也难得让吃了它的人安生,最好是离它远一点。
对了,狗这东西最谄媚了,绝对不能放过。而且狗肉可是真好吃啊,强过于大多物种。
我吃过狗肉,特别喜欢吃广西人发明的狗肉火锅,一想起那滋味来,我的口水就能直接流到耳朵里去。但我不敢明目张胆地吃,因为我的女朋友是属狗的,她把狗当成了除她母亲之外的第二亲的亲人,她爸爸只能排到第三位。至于我嘛,根本就排不上号了。
事有凑巧,前段时间有个讨厌的广西老板,在我家楼下开了家狗肉火锅店。这不是成心跟我过不去吗?每天晚上,饭店门口就吹响了大吃大喝的号角,食客们蜂拥而来,摆出一副决一死吃的架势。狗肉飘香,吃声惊人,场面火暴。
我强忍着,我假装没听见,我也假装没看见,有几次我甚至把鼻子也堵上了。流了口水,我就一口一口地咽回去,把口水当成狗肉吃,谁让咱喜欢掩耳盗铃呢!
一个月后,我最终决定,要把女朋友的亲人吃掉,吃个片甲不留。
那天,我趁着女朋友不在家,偷偷溜进了火锅店,要了一锅热气腾腾的狗肉。
事先我向老板郑重声明:〃一黄二白三花四黑,一定要给我上黄狗的肉,只有黄狗的肉才是狗肉的极品。我吃得出来,你小子千万别糊弄我。〃
老板见我是个内行,立刻将本人引为知己,还给了我一张贵宾卡。
〃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
狗肉的香那是无法形容的。特别是带着皮的黄狗肉,一口下去,浑身酥软,满嘴生津。一股香气顺着肠子就下去了,它在肠子里转了四五个圈儿,之后又顶了回来,在头顶幻化出千万朵莲花来。那感觉简直是妙不可言!
我刚刚吃了几口,一抬眼,竟瞥见女朋友怒气冲冲地闯了进来。
坏了,今夜有暴风雨!我趁她还没有走到跟前,马上舞动筷子,将锅里最为肥嫩的几块狗肉狠狠塞进嘴里,多吃一口是一口啊。
女友一把揪住我的耳朵,狞笑着问:〃香吗?〃
我说:〃香。〃
女友手臂一甩,我的脑袋差点掉到火锅里。她忿恨地说:〃下辈子让你也做一回狗。〃
我嘿嘿着解释说:〃我吃的狗叫菜狗,是南方人专门养来吃的,与你想象中的狗完全不一样。〃
女友红着眼圈说:〃狗是全人类的朋友,一条也不能吃。〃
我耷拉着眼皮说:〃你是没有赶上饥荒的年代。我奶奶说了,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连人都想吃了,别说吃狗了。〃
女友急了:〃你少胡说八道!〃
我义正词严地说:〃谁胡说八道了?易子而食的成语是怎么回事?不就是换着孩子吃吗?那成语就是吃孩子吃出来的。〃
女友甩手走了,我只好灰溜溜地在后面跟着。
原来女友给家里打电话,发现我不知去向了。女人大多有半仙之体,掐指一算,便估计到我被馋虫俘虏了,于是便追了过来,果然抓了一个现形。
第3节:二:人狗情未了(2)
到家后,女朋友躲进卧室里,一言不发。
眼见铁幕即将落下,我只得嬉皮笑脸地给她赔不是,声称:一定吸取教训,下不为例等等等等。女人大多是好哄的,拜年的话说了三百句,我便觉得火候差不多了,熟肉可以出锅了。于是我使出最厉害的一招杀手锏,对天盟誓道:〃我发誓,我要是再吃狗肉的话,我下辈子就变成一条癞皮狗,让车轧死,让马踢死,让要饭的踩死,让麻风病人当成……〃
女友一把捏住我的嘴唇,嗔怪道:〃别胡说,说嘴打嘴,当心真的变成狗。〃
我欣慰地笑了。其实就是变成狗又怎么了?只要不做菜狗,哪种狗的日子过得都比我们滋润。有人说狗的情操比人绝对高尚了一个层次,狗一年只发情两次,而人却天天要闹事,几天不做就怀疑自己的功能有问题了。虽然狗干那事的时候不背着别的狗,也就是说人家不知道害羞,但有够。人倒是知道害羞,可没够,这就是人与狗最大的区别。如此看来还是做狗好些啊!
我们家邻居养了一条纯种京巴儿,据说价值好几万块钱,那些钱够一个乡下农民吃一辈子的。如果论斤卖的话,一斤狗肉就是好几千块钱啊!肉几时有过这个价儿啊?
再说养京巴儿那家人吧,人家把京巴儿当成祖宗一样供着,如果能变成一条那样的狗,有什么不好的?
不一会儿,我和女朋友言归于好了。由于我吃了狗肉,精力旺盛,于是向女朋友提出,要干那个事。
女友说:〃今天不行。〃
我惊道:〃我算着日子呢,今天是安全期。〃
女友铁青着脸说:〃你身上有狗肉味,明天吧。〃
我怒不可遏,难道她的鼻子比狗鼻子还灵吗?
后来女友又说,我身上的味道熏得她睡不着,生生地将我赶到客厅沙发上。我真郁闷,如果我是一条狗她就不会赶我走了,至少也得把我抱在怀里吧。
其实想变成什么动物都不是难事,只要你的理想够远大,你的人生够无聊,而且你晚上用不着加班……。
第4节:三:女首领(1)
三:女首领
再度睁开眼时,我果然变成了一条小狗,一条纯种京巴儿狗,黑鼻子头,凸眼睛,兜齿儿,小短腿,一身浓密洁白的垂地毛发。
现在正是早晨,我躺在舒适的狗窝里憧憬着未来的幸福日子。
如果我的首领是个年轻貌美的女孩就好了。小女子天天把我抱在温暖而柔软的怀里,呵护我,关怀我,动不动就亲我一口,那该是多么幸福啊!如果我的首领家里富裕就好了,想吃哪个牌子的狗粮,我只要在超市门前嚷嚷几嗓子就成了。当然,这后一点才是最重要的,我的母亲曾说过:有一种卑贱的同类,平时只能吃些人的大便,它们往往为了抢夺新鲜大便而打得不可开交。据说那就是首领家里缺少钞票的缘故。狗生有幸,莫过于此啦!钞票多多益善!
此时客厅里果然传出个女人的声音:〃保罗,醒了没啊?〃
我呆了一下,但马上就意识到那是叫我呢,叫我的人就应该是我的首领了。看来这家人挺有文化的,他们居然给我起了个圣徒的名字。我情不自禁地扭捏起来,虽然我的狗德不错,也没干过什么坏事,但比起耶酥那个特别争气的徒弟来,多多少少是差了一截儿。
此时女人又叫道:〃保罗,你到底醒没醒啊?〃
狗的天责就是不能让首领失望,更不能表现出没有教养的样子。于是我汪汪叫了两声,扭着屁股就冲了出去。
客厅沙发里坐着个半大老婆子,六十来岁,二百多斤,面盆一样的大脸,头发还染成了深浅不一的深黄色,活像消化不良的粪便。最让人无法忍受的是,这老太太已经如此高寿了,居然还捏着鼻子说一口香港腔,简直是老黄瓜刷绿漆,不嫩装嫩。
狗的直觉告诉我,这个半大婆子就应该是我的女首领了。我是狗,我的祖先是狼,我们团队的首领是头狼。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头狼竟然进化成两腿动物了,而且都会说话了。但我们要继续追随头狼的足迹,于是就变成了人见人爱的狗。
在以前,头狼是团队的首领,碰上该死的事往往是他先死,而且还要负责为我们寻找食物。如今人类就是我们的头狼,是首领。提供食物是他们的职责,但碰上危险,他们往往会把我们送上前台。
有一只哲学狗曾指出:〃人类社会的一切光怪陆离,归根结底都是为我们服务的,我们的未来就是把人类训练得再温顺些,再恭敬些,使他们最终成为我们占领世界的工具。团结起来吧,狗的一天终将到来。〃
此时女首领一把将我抱起来,两只丰硕而下垂的乳房压在我脑袋上,足足有七八斤的分量。女首领摸着我的脑袋说:〃保罗,咱们要去遛弯儿了。你慢点儿跑,奶奶腿脚不好,跑不动。〃
我恶心,恶心得我直想吐。这女人真是怪得可以了,放着好好的首领不当,非要做我的奶奶。可你只有两只乳房,我亲奶奶却有两排呢,你差得太远了。
后来女首领带着我出门,我们俩钻进电梯,电梯里正好有条小猎犬。我刚要过去打声招呼,女首领却死死地拉住绳子,我的身子竟原地悬了起来,硬是没能前进一步。我觉得太不好意思了,两狗见面怎么能熟识无睹呢?只得干叫了两声,小猎犬似乎早就习惯了这种场面,它呆呆地看着我,一点表示都没有。
出了电梯,女首领小声叮嘱我:〃你别理他,他是串种的。你是纯种的,咱不能跌了身份。〃
后来这句话竟成了困扰我终生的大问题,纯种狗和杂种狗有什么差别呢?我曾经仔细研究过,看样子区别应该是富人与穷人的差异。但富人家里有的是钱,我呢?
小区内花团锦簇,到处是亭台楼阁,环境挺不错的,而进进出出的人类也大多是衣着光鲜的。但出得大门,街上就脏得不成样子了。垃圾满地,塑料袋满天飘,在泔水的香气中苍蝇如纷飞的天使。
我喜欢这样的环境,甚至有点儿兴奋。街面上散布着众多的狗屎,那味道亲切、曼妙而令人向往。是啊,报纸上说我们狗族的声势日渐浩大了,已经颇有取人而代之的势头了。而且我们都是有户口的,可以买卖却不能屠杀,相当于早期人类的待遇。
我欢快地四处寻找同类,女首领却死活拉着绳子不放。她像一只笨拙的鸭子,走得太慢了,我真想给她脚下装上两只轮子。
我正想着呢,前方还真出现个踩着轮子鞋的女孩,她被一只小腊肠牵着跑,速度奇快。我大是震惊,这主意保证是那位腊肠前辈想出来的,高,实在是高!腊肠前辈对我也挺有好感的,一个劲向我吐舌头。
我正要过去询问他是如何驯服首领的,女首领一把将我拽了回来,面有怒色地说:〃别过去,他爸爸是吃低保的,他们家也配养狗?〃
后来我才弄明白,所谓吃低保的就是指没有工作岗位的人,国家为了安慰他们,多少要给些钱,当然了,多是不可能的。女首领看不起他们是有道理的,但没钱的人凭什么养狗呢?这是对狗的侮辱。
我和腊肠前辈相互看了一眼,只得分开了。我很失望,但我更不能让女首领失望,我要把她训练得更温顺些。
后来我们又碰上一条威猛的藏獒,女首领又说:〃他们家是爆发户,人和狗都很野蛮,不能和他们来往。〃
就这样,我随着女首领空转了一个早晨,连一个朋友都没有结识到。我们狗类是社交的动物,可我听说人类以前也是群居的。但女首领就是不许我交朋友,而她自己则是鼻孔朝天,没一个人与她打招呼,难道她是基因突变了吗?
女首领家是套四居室的房子,子女一双,女儿不常回家,儿子好像是个侍郎级的干部,他是女首领的骄傲。其实我也不懂什么叫侍郎级,曾经向其他狗打听过。原来侍郎级已经属于高级人类了,将来他们是有希望进入更高层的。这些人类的鼻子眼基本是向上翻的,和我们有些类似。
儿子虽然住在家里,但总是出差在外,平常难得碰上。当然了,我根本不愿意和他碰面,这家伙为人太霸道了,而且还特别懒。儿子在家的时候,早晨一睁眼就会大声嚷嚷道:〃保罗,把袜子给我叼过来。〃
第5节:三:女首领(2)
我为了把他调教成对狗族充满敬仰的人,只得忍气吞声地叼袜子。为了保持口腔清洁,为他叼完了袜子,我就拼命舔他的脸,这小子竟也浑然不觉。我想,反正袜子是他自己的,人还有嫌自己脏的?
平时在家的只有女首领和我。
我有自己的狗窝,伙食也不错,吃的都是品牌狗粮。有一次,有个超级富裕的家伙请儿子吃了一顿黄金宴,就是在所有吃食上都撒上金粉。我也跟着凑了回热闹,还舔了舔撒有金粉的盘子,结果拉了好几天的稀。
自此,女首领再不敢带我出去乱吃了。衣食无忧,我唯一的烦恼就是外出机会太少了,也难得能交上朋友,基本上就没什么社交活动。由于我信息闭塞,也不大清楚其他狗家的情况。
我一直认为女首领的脑子不大灵光,别人说什么她就信什么,似乎她的脑子是生在别人身上的。
有一次几个老太太跑来说,居委会组织的老年合唱团要参加区里的合唱比赛,但没有排练的场地。
女首领说:〃您什么意思?〃
老太太说:〃你家客厅的面积真大,够了,要不您也参加合唱团吧,也算有个事干。〃
女首领说:〃您让我和我儿子商量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