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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假情真:乱世不了情-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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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她烦躁地扯着他的衣袖,厉声问。


    “我的名字不叫喂!”


    飞飞气得差点喘不过气来,久久才缓过气来,郑重地说:“御谦,御先生,御老板,你说为什么我一碰到你就有倒霉的事情发生?”


    他淡淡地说:“你摆正你的这种态度,用另一个角度去看事情,或者有惊喜。”


    “摆正……态度?”飞飞沉吟着,仔细咀嚼着这话的意思。


    不久,车夫载着他们出了城,来到了一间村庄,路边竖着个牌子,上面写着“七村”,飞飞用心记下了这个名字。


    到了村子以后,御谦和飞飞便下了车,他带着她走了一段小路,黄泥路,两旁有着干枯的杂草,秃顶的大树,虽然是冬季,没有绿草红花的芬芳,却有一种乡士的芬芳。


    “这里挺漂亮的,只是……你为什么带我来这里?”


    “哪有那么多的为什么。”御谦声音仍是谈谈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我觉得你应该有点风度吧,御先生。你对我哥都不是这样的,别人都说你是温文尔雅、风度翩翩的绝世佳公子。”


    他对她的态度是否有点不一样?是否有故意针对她的嫌疑?他心里仔细地思考着这个问题,他想,如果有,他一定改。


    穿过一个湖,前面有一所房子,房子门前栽种着几株梅竹,此时正是梅花绽放的季节,远远看是雪白一片,走近了,便能闻到一股幽幽的花香。


    这个村子里的房子,几乎都一样,黑色的瓦,白色的墙,会令飞飞觉得特别,那是因为御谦走进了那房子的院子里。


    飞飞跟着他走进去,好奇地左看右看,又忍不住问:“这是哪里?你干嘛走进人家的房子?”


    从外面看不到一个人,也听不到一点声音,飞飞在心里认定,这间屋的主人不在家。


    她又想,这间屋的主人会是什么人呢?地上,有几年黄叶,北风吹一下,叶子就懒懒地动一下,屋檐上,能看到蛛网,这里的一切,飞飞瞧着都挺有趣的。


    从小到大,她都住在楼房里,总是被佣人打扫得一尘不染的,花院里所种的花木,也都是人工栽培的名贵品种,而这乡村,却有另一种不同的风情。


    御谦向四周扫了两眼,然后推门进屋,是大厅,分只扫了两眼,便走出门,走到另一门前,推门进去,是厨房。


    他打开灶上的锅看了看,空的,又打开米缸,还是空的,他站在厨房中央,眉头不禁皱了起来。




我当然要吃的

飞飞看着就觉得奇怪,本不想开口自讨没趣的,又实在忍不住要问了:“御谦,这里难道是……你的家?”


    “你说呢?”他挑起眉说。


    “像,但又不像。”她认真地回答,眼睛一瞬也不瞬地盯在他的脸上。


    “为什么说像又不像呢?”他望向她,目光中有一份索求的探知。


    她不回答,骄傲地双手抱胸,仰着小脸取笑他:“你也会问为什么呀?”


    “你回不回答,我都无所谓。”说着,他转过身去,打开碗柜,发现里面有一袋面条,便取了出来。


    套上围巾,洗手,洗锅,烧水……他竟然做起了煮男来。


    飞飞不禁怀疑,他还有多少本事是她不知道的?


    不过,她很享受看他在厨房中忙碌的模样,那是有别于戏台上,却同样迷人的风姿,男人可以洗手作羹,而且作得那么美,他绝对算是天下第一人。


    “你在做什么?”她从他身后探出个头来问。


    本来,他不回答是她预料中的事,但他却回答得很干脆:“面条。”


    “我正好肚子饿了。不过,你这是第一次请我吃东西,只吃面条,好像有点不够意思吧?”看着那清汤挂面,她忍不住调侃他一句。


    “只有这个,吃不吃由你。”


    飞飞吃瘪,吐吐舌头,仔细参观起厨房,其实厨房没什么好看的,极简陋,一眼就能把里面的东西看过来。


    很快,御谦便做好了,三碗热腾腾的面端上桌,他热切地说:“饿了吧,可以吃了,尝尝我的手艺。”


    “别的我不敢说会煮,但这面条,我也会煮,你跟我说手艺?”


    御谦只笑不语,递给她筷子,飞飞是实在肚子饿了,也不客气,先喝一口汤,再吃面。


    这味儿……她惊讶了,明明只是一碗普通的面,她却觉得出奇的好吃,很快,一碗面便下了肚子,她又端起另一碗,御谦却抢过她手里的碗说:“这个不能给你吃。”


    飞飞瞪他:“我说你这个人,怎么这么自私啊,怎么说,过门都是客人吧。”她还真没见这么小气的男人。


    “对不起呀,你要是实在饿,这个给你吃。”御谦看了看自己吃了一半的碗面,有些不好意思地询问她的意见。


    见飞飞没回答,他立刻红着脸说:“当我没说过,等一下我带你到城里去吃个饱。”说着,便低下头继续吃面。


    飞飞看他吃得有滋有味,伸手去抢过他的碗:“谁说我不吃,我当然要吃的。”


    吃完后,御谦开始收拾碗筷,但最后那一碗面,他始终没动,只是用盘子盖起来,小心翼翼地放入碗柜最上面那一层去。


    走出厨房后,御谦干净斯文,一点都不像煮男,一层阳光洒在他身上,极度耀眼,让他看来高大神俊得像神话中的王子,虽然离得很近,但飞飞却又觉得他离得很远。


    “我们得走路出去,这村里是没有黄包车的。”他微低头时,脸上没有了那层光环,有的只是平易近人的温柔。




迷迷糊糊吻上她的唇

飞飞吐了一口气,他只是个普通人而已嘛,她把他看得太高了。


    “我想在这里多留一回,难得看到这么清静的地方,其实你别看我这个人平时很多话,除了说话的时候我很吵,平时我很喜欢静的啦。”


    御谦白了她一眼,仿佛在说:你这不是废话吗?嘴上却说:“我是怕你沈小姐待不惯这种地方。”


    “不会,无论什么地方,有你在就是好地方,无论什么东西,只要是你煮的都好吃。”


    飞飞走近湖边的大石头上坐下,望着湖中绿水,有微风吹过时,波光粼粼,美得眩目。


    御谦轻轻地走到她身后,对着绿湖说:“你知不知道你说这话很容易让人误会?”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空即是空,色即是色,你心里想到什么,便是什么。”飞飞垂下头,脸微微泛热。


    御谦愣了愣,缓缓坐到她身边,侧过头问:“那是什么?”


    “笨蛋!”飞飞轻斥了一句,便站起来,往前走了几步,她的目光无意地落入一个窗子里,竟然看到窗子里面有一个女人,一个大概三、四十岁的女人,身上披着件带补丁的棉衣,正埋头执笔,不停地在写着什么。


    飞飞看得呆了,她一直以为这房子里没人,乍看见有人,她脑子都转不过来了。


    御谦走过来,静静地看着,他的目光看到屋里的女人时,更加温柔了。


    半晌后,他走到湖边,又再坐下,拾起一块石子,扔下湖里,激起一片片涟漪。


    飞飞在他身旁坐下,拾起一块小石在手,左看右看,缓缓说:“那个女人是谁?”


    “你不是早猜到了吗?是我妈。”


    尽管猜到了,但听他亲口说出,飞飞还是感到惊讶,又问:“要不要叫她出来吃面?”


    他沉声说:“你千万别去,她最讨厌别人打扰她写作,她发起脾气来,很可怕的。”


    “有你可怕吗?”她仰起小脸看他,突然坐的石头不稳,她跌向他,正好被他接着。


    她的脸几乎要贴上他的脸了,她清楚地感到自己的心跳又再失控,他身上有种淡淡的薄荷味,她不敢呼吸,怕一呼气,眼前的一切就会破灭,她也不敢看,那张脸有着致命的诱惑,她甚至不敢动,心里好紧张好紧张。


    她闭上那盈盈的美眸,御谦一颗心仍乱如麻,不知哪来的勇气,竟然迷迷糊糊地吻上她的唇。


    今日这一吻,令她显示出情迷意乱,忘了自己在何地,身子软软的,只觉得这感觉陌生到了极点。


    飞飞闻着那男性独有的气息,只觉得像是梦里曾经经过这一场似的,仿佛天荒地老,也只是像是一个恍惚,他已经放开了手,像是有几分歉意,又目中深情无限,只是看着她。


    一直以来,她跟华伦虽然是青梅竹马,是华伦却是很守旧的人,除了牵手,不敢轻易冒犯她,对她非常敬爱尊重。


    御谦忽然清醒过来,为自己刚才所做的事情懊悔,他蓦然站起身背着她,冷声说:“时候不早了,我们回去吧。”




一步一步向前走

御谦忽然清醒过来,为自己刚才所做的事情懊悔,他蓦然站起身背着她,冷声说:“时候不早了,我们回去吧。”


    飞飞“哦”了一声,站起身跟着他离开,最近还回头看了一眼。


    两人走路出村,一路上遇到几位长者,御谦都很有礼貌地跟他们打招呼。


    “对了,你妈是个作家吗?”回去的路上,飞飞又充分发挥她小麻雀的特色,缠着御谦问个不停。


    “是啊,她执起笔来,不分昼夜,废寝忘食。”


    “那她出过很多书?”


    “出过几本,《心梦》、《千结》、《花非花》……这些,我看了一些,有一些没看。”


    “哗,都是名著,我的同学都追着看,不过……我也没看过。”飞飞的嘴角扯起虚假的笑意。


    “她写作要求很好,有时候写了几天,觉得不满意,又重写。她不喜欢出门,平时又不会照顾自己,她的一生都活在她自己的故事里,我说接她到城里住,她说住不惯,我说请个佣人来照顾她,她又说太吵。我实在拿她没办法。”


    飞飞合着手,满脸憧憬地说:“她一定是个很有趣的人,很随性,很单纯,就像个小孩一样。”


    御谦惊讶地说:“你怎么知道?”


    “因为她的儿子也是这样啊,有一句话不是说,有其母必有其子吗?”


    “我只听过有其父必有其子。”他暗喻她读书不认字。


    “反正意思都一样嘛。对了,你父亲呢?”


    御谦脸上的表情突然僵住了,怔了半晌,才缓缓说:“死了。”


    飞飞先是目瞪口呆,然后说:“对不起,我不知道……”


    “我没事,反正我也没见过他,对他没感情,所以想起也不觉得伤心。”御谦脸上泛起轻浅的笑意。


    回到城里时,已经黄昏,冬日的太阳斜斜照在这个古老的城上,不由得带了几分惨淡之色。


    自从认识御谦以后,他的绝世翩翩风度,让飞飞一度认为他一定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疼爱他的父母,他的童年一定很幸福,他的事业一直很顺利,但今天,她突然明白,也不是每件事,因果都能挂勾的。


    御谦从小就失去父亲,也得不到母爱,他是凭着自己的努力,一步一步向自己的理想进发,得到今天的功成名就。


    她不同得对他的佩服有多添了几分。


    回到钟情大剧院以后,御谦开始了排戏,练唱,准备晚上登台的事。


    晚上,莫离早早来了,今天她煮了几个茶叶蛋给御谦送来,御谦每次都跟她说别送东□□了,但她每次都有借口送的,而且是变着花样送,每天都不一样,往往到了最后,御谦也只得妥协了。


    “莫离,你的脚好些了吗?”御谦关心地问。


    “好了,你看。”说着,莫离跳起舞来,这时御谦才注意到,她今天穿了一身粉红色的缎子旗袍,在灯光的映衬下,一张脸更是娇艳可人。


    “那就好,明天我们就可以排《牛郎织女》。”他等好久了,一直好喜欢牛郎织女的故事。




不可以,也不可能

“没问题。时间差不多了,我给你上妆吧。”她将御谦按坐在桌子上,将胭脂水粉盒一个一个打开,空气中飘散着浓郁的香味。


    莫离的热情让御谦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连忙说:“不用了,让小冬给我上就行了。”


    “我在当然早我来做,这事一直都是我在做的,我不想假手于人。”


    御谦说不过她,只好轻轻闭上眼睛,任莫离在脸上涂画,脑里浮现起今天吻了飞飞的那个情形,他每次静下来,脑里便会出现这样的画面,他现在只有不停地想着唱戏的事,才不会想到她。


    回来之后,他就进入了练戏的状态,都忽略了她,像她这样的小麻雀,总是静不下来的,现在这么静,恐怕是她觉得这里没意思,就自己回家了。


    回家了也好,总有一天她会明白,她妈妈那样对她,只是为了她好,她还有疼她的哥哥,还有丁华伦,她会幸福的。


    莫离细细地为御谦上妆,她爱极了这张脸,因为紧张,手有点抖,一道眉要许久才画好。


    “你我好比牛郎织女度鹊桥。”


    戏台上的莫离,穿着男装,却妩又媚,风情万种。


    御谦却笑:“你呀!”


    “梁兄。”


    两人相对望合唱:“过了河滩又一庄,庄内黄犬叫汪汪。”


    莫离笑得娇俏:“不咬前面男子汉,偏咬后面女红妆。”


    御谦憨厚地唱道:“贤弟说话太荒唐,此地哪有女红妆?放大胆子莫惊慌,愚兄打犬你过庄。”


    “好!好!”


    精彩的表演,引来一片片热烈的喝彩。


    落幕后,后台,御谦和莫离在卸妆,飞飞便走了进来,手里拿着热乎乎的包子,笑着说:“唱得太好了,辛苦了,吃点东西吧。”


    “你……怎么还在?”御谦脱头冠的手停在半空,惊愕地看着她。


    “我刚看完戏,觉得肚子有点饿,然后出去买了包子,一起吃吧。”飞飞打开油纸包,拿起一个包子就塞进御谦嘴里。


    御谦本来是有很多话要问的,但热乎乎的包子这么一塞,暖意慢慢地在全身融开,竟有一种淡淡的幸福。


    “莫离小姐要吃一个吗?反正我买了很多。”飞飞自己拿起包子咬了一口,才问莫离。


    莫离只是看着御谦,不明白从何时起,御谦和飞飞的关系竟然如此好了,心里瞧着不舒服。


    “飞飞,你怎么还不回去?”御谦问。


    “我以后就住这里了,我的要求不高,只要有瓦遮头就可以了,我会找工作,自己养活自己的。”飞飞在心里早就计划好了一切。


    御谦断言说:“开什么玩笑?你住这里,不可以,也不可能。”


    “我的样子像开玩笑吗?御谦,我们总算朋友一场,你不会忍心我流落街头的吧。”飞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伤心得连包子都吃不下了。


    “你好好的有家不回,你流落街头干什么?”


    “我是有家不能回,我妈非要把我送到大不列颠,她送我上船,我从船上逃下来的,你说我能让家里人知道我没走吗?”




送你回家

“那你也不可以住在这里,这不是你该住的地方。”


    剧院了只有他和看门的欧伯两人住,若是她住进来,这事传了出去,那些流言斐语必然会将她毁了。


    飞飞也不是不懂这些,但她始终认为这件事能瞒天过海,就算有个万一,她也不担心,反正她正好不想嫁给华伦,藉了这件事让丁家退婚,未必不是好事。


    “这地方那么大,为什么我住不得?我有手有脚,又不用你养,你穷操什么心?你不会那么没有同情心,见死不救吧?”飞飞连珠发炮地说了一大堆理由,真要让她说,她的理由说到天亮也说不完。


    御谦眼角抽搐了一下,厉声说:“不行就是不行,你马上给我回家去。”


    “我说不走就不走,赖定这里了。”飞飞屁股往椅子上一坐,双手抱胸,小脸仰起,硬是和他扛上了。


    莫离终于听清了情况,走到飞飞身边,微笑说:“八小姐,不回家可不是一个好女孩哦。”


    飞飞答道:“好女孩那么多,我为什么要做好女孩?”


    莫离问她一句话问哑了,就这种素质的女子,真不知道御谦为何对她百般忍让,跟她说话简直是气死人了。


    “这里没有地方给你住,没有柔软的床,没有温暖的被子,你一定住不习惯的,流浪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


    就算莫离再笨,也能看出来这个沈八小姐对御谦有意思,这也难怪,像御谦这么优秀的男人,谁人不爱?


    只是,御谦一定不会喜欢这种刁蛮任性、娇生惯养的小姐,他也非常不屑与权贵攀亲,御谦喜欢的女人,应该是温柔似水,小鸟依人的,会在他身边跟他分享快乐,分享难过,默默地支持他,而这个女人只有她——莫离。


    “人活着,什么都得试一试嘛,你们别把我看成是温室里的小花。我已经看过了,阁楼上有几间房,我可以先住在那里。”事实上,飞飞已经将行李搬上去了,这叫先斩后奏。


    “御谦习惯一个人住,你会打扰他的。你一个大家小姐的,你不介意,别人还介意。”莫离还真没见守这么没脸没皮的女子,别人都说洋人思想特别,看来真不假。


    “你们的思想有问题,想太多了,什么也别说,这件事就这么定了。”飞飞拍拍莫离的肩,豪迈地说。


    御谦霍地站起来:“什么就这么定,我还没同意。你是要自己回去,还是要我通知沈斌,让他接你回去?”


    飞飞跄踉地退了两退,直直地凝视着他:“你不可以这么做?你不可以这么狠心的。你知不知道,我要是回去了,我妈一定会送我去大不列颠的,那个地方简直不是人住的,你忍心看我那么惨吗?”


    “不忍心!可我必须这么做。你就认命吧。”


    他眼睛眯成一条线,拽着她的肘子就往外走,飞飞推他,却推不开,大喊道:“你要干什么?你想干什么?”


    他冷声说:“送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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