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肖伯母一听,稍稍愣了一下,招娣以为不该问,就看到肖伯母叹了一口气,放下手中的活计,取下眼睛说道:“那时候年幼,也大都不记得了,也不记得你肖伯父年轻时候的样子了,我呢,也很多年没照过镜子了,年岁大了才知道,样子和过去在如何美好,不过镜花水月,所以,都忘了”
招娣一愣,她看到了肖伯母这一刻那一对眸子中闪烁着忧愁,但是,她却说忘记了,她说的话,怎么让招娣感觉他们年轻的时候发生了很多曲折?如若不然,怎么会有这般深刻的,又听上去那么平淡的话语概括过去呢?
而这话中似乎还带着讽刺,招娣这才发现,房间内确实没有镜子。
招娣思索了半晌,肖伯母笑着问道:“丫头,你是不是有心上人了?是小杰吧?”
招娣一抬头,摸了摸脸,自己脸上写字了吗?她确实没有办法骗自己,自打她第一次见到玉麟的时候,就感觉自己一下子从现实跳进了一个完美的梦幻之中,那是他带给她的宁静所产生的梦幻之感。
可是,怎么会写在脸上?不过这似乎和肖杰没什么关系。
“伯母,你你别开玩笑了我我只是这次爆炸事件中仅存的生还者,如果这算不上什么关系,那么,说实话,我觉得肖大哥,他人很好只是只是不是你想象的那个样子”
“呵呵”肖伯母竟然笑了,笑的是那么的好看,好像一下子年轻了十多岁呢。
“伯母只是诈你呢,何必这么紧张,脸都红了,呵呵”
招娣一愣,此刻才觉得脸火辣辣的烫,一下子羞得没话说了。
“小杰和他父亲一样,手头上的案子就是他们爷俩儿的命,往往发现了一个线索,那就是他们爷俩儿生命中最重要的光,不过,他们都有一个通病,从未想过案子破开谜团之后的真想,是不是他们想要的答案,每隔案子的背后都有很多无奈的故事,而他们爷俩儿,对待案子的结果,看做的比自己的生命家庭还要重要,终有一日,肖成勇会遭报应”
肖伯母这一段话说的特别平静,像是说这一件与她毫不相干的故事,可是,竟然诅咒自己的丈夫会遭报应,招娣听在耳中,怎么就觉得这话很阴毒呢?根本不像是一堆夫妻之间的陈述。
招娣看了肖伯母半晌,她有重新带上眼睛,开始补另外一只袜子,那深情认真,让人感觉,她绝对不是什么警官夫人,就是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普通村妇。
“伯母”话说道这份儿上,似乎已经撕破了纱幔,招娣想问问她,到底发生了什么,让你们母子不想见,又发生了什么,让曾经给你家庭的男人在你心里发展到恨之入骨,恨不得他遭报应的事情?
第52章 胖子脚上的骷爪()
话没来得及说出口,门外响起来敲门声,招娣招呼了一句:“伯母,我去开门。”
说着,就起身去开门,来着似乎还是肖杰的那位****表弟,那个死胖子,他如今拄着双拐,左脚悬在半空,绕着绷带,看样子似乎比前几日在稻场见他的时候严重多了,那次见他,至少那残废的一条腿还能勉强接力支撑一下身子。
“姑娘,你好,我姨娘在干嘛?”那胖子神秘兮兮的指了指中堂。
“在补袜子。”招娣让出一条道儿,胖子拄着双拐,一扭一扭的走了进去,回头还呲牙咧嘴的笑着说:“姑娘,你是哪个村的?我怎么在方圆百里都没见过哪个村里的姑娘长得向你这么水灵的?”
“”招娣一愣,感情这是碰上了色狼,回身关上双扇黑幕门,不怀好意的说了一句:“清水乡方家。”
“”那那胖子险些一头栽倒在地,跟被疯狗追了一样,嘀咕着:“村民说的果然没错,这丫的是从坟堆里(清水乡唯一的活人)爬出来的真是要人老命”
随着传来一声声急促的拐杖敲击地面的声音,招娣翻了个白眼,跟了过去,谁知道那胖子边走边还回头看,似乎发现招娣跟了上来,他就装死。
“姨娘,我的脚快给看看表哥说那个什么东西的煮沸了水,凉温了泡脚就能泡掉那骷爪,泡也泡了,骷爪也掉了,可是这脚一点消肿的意思都没有而且还比以前更严重,你看都肿炸皮了”
说着,那胖子一歪屁股,挪到了椅子上,将双拐靠在身边的椅子靠背上,一把扯开绷带,招娣进屋刚好看到那脚,从脚踝往下,肿的跟个皮手套被人吹了气一样,可不炸皮了吗?表皮都变成了死皮卷曲着,而露出来的鲜肉也出现了龟裂的现象。
龟裂的纹路里还有森森血水不停的往外渗,绷带上都是红黄颜色的血水,一股恶臭就扑鼻而来,常人不懂门道儿的一看就知道这脚丫子是坏死了。
肖伯母二话不说,摘下眼睛,放下手里的活计,将针连针带线别在了没补好的袜子上,低头捏着那胖子的膝盖部位,将他的脚尽量抬高,仔细看了看。
“嘶”肖伯母眉头一紧,嘶了一口凉气,这一声,将招娣和胖子都绷紧了神经,还不明显吗?情况不容乐观,又不好多说多问什么。
肖伯母捏着胖子的脚踝,翻来覆去的看了几遍,随后,将他的脚轻轻的放在地上。
“尸毒太烈了,方法是对的,但是,小杰毕竟懂得不多,这尸毒比平时见得听得都要厉害的多,怎么能用普通的办法拔尸毒呢”
肖伯母喃喃的说到,胖子这回一听,直接从椅子上翻了出去,等到他再一次爬起来的时候,说了一句让招娣想撞墙的话:“我还年轻,我不想死,要死也得等侄子我破了处男之身再说,找不找得着媳妇儿,有没有后,都是次要的,是不是,姨娘,我知道你有法子,你就实话实说了吧。”
肖伯母叹气,但是,她嘴角却荡漾开了一抹欣慰的笑容,可见,她对待这侄子比对肖杰更受她待见。
“姨娘给你画几道符,这符,不是用来烧成灰掺水喝的,是用来敷伤口的,每三日换一贴,但是,这符纸只能抑制,不能根处,心病还得心药医,解药往往就在伤害你的那血尸曾生活的地方,这就是毒蛇咬伤,十步内必有解,如果古书记载的没错,你这脚啊,要是想根治,必须找到血尸,用血尸的血浸泡才行”
肖伯母笑着起身,从她所每日上香供奉的所谓的地藏王菩萨身后,拿出了一个方形的盒子,又到腾出一根毛笔,回到了桌边,将缝补的箩筐往边上挪了挪,将几枚长方形的黄色符纸整齐的铺在桌面上。
打开方形盒子,里面是红色的东西,有点像印泥,但是又没有印泥那么粘稠成固体状态,而且颜色也呈现深红,红的有些发黑,如果之前没猜错,招娣应该知道这里面是朱砂,掺杂了鸡血,至于有没有其他专门克制尸毒的“作料”,她就是个外行了。
一切准备妥当,肖伯母点了三柱清香,郑重其事的在地藏王菩萨面前拜了三拜,嘴里嘀咕着旁人听不清也听不明白的话,随后,她并没有将三柱清香直接插入香炉,而是将那顶端燃烧过以后的清香粉末,小心翼翼的抖落进了那朱砂盒子里。
提笔以笔锋小心翼翼的搅拌了两圈,才开始画符,那笔记宛若行云流水,但是,笔画却复杂道让招娣都觉得压根就是几条蚯蚓在上头游离,而且,是一气呵成。
肖伯母一口气画了不下于十张一模一样笔画的符纸摆在桌面上等着风干,才收起那些笔墨。
“姨娘,我去哪里找血尸?你有门道吗?给介绍介绍?”这胖子看着桌子上正在晾晒的符纸,像是看到了一桌子的黄金,可见他倒是也受了不少痛苦。
肖伯母没离他,倒是招娣突然心里像是被人塞进了一颗冰块,她不由自主的抬手摸了摸左胸,对,那里除了那一枚晚上会像夜明珠一样发亮的桃胡以外,还有那天在地洞内被血尸抓伤的伤口。
虽然她不知道那桃胡到底是什么来历,可是,事实告诉她,她竟然忘了自己被血尸抓过,难道,自己也中了尸毒?招娣回头错愕的看了一眼胖子那只跟皮球一样的脚丫,他会肿,会疼,像是中毒了一样,可是,摸了好几下自己的左胸,为什么安然无恙呢?
为了第一时间证实,招娣二话不说,也没交代,进了屋,扯开领子一看,那已经开始发育的两处肉团上方,除了几条白色的印子,根本就没有任何伤口,招娣脑门冒出了冷汗。
她明明记得那尖锐如刀子一样的手指潜入了自己的左胸,为什么没了呢?招娣最终带着沉甸甸的心情,将心思放在那一枚桃胡上。
“怎么了?”肖伯母与胖子似乎一下子就发现了招娣的不对劲,听到外面伯母的声音,招娣终归是整顿了一下心情,尽量让自己的情绪平静一些才走出来。
第53章 关于死尸复活的记载()
“没什么,内个我刚刚跟肖大哥打了个电话,眼前的案子,和血尸有关,应该应该会碰到其他的血尸,到时候在行动的时候,给给这位胖哥,采集一些血尸的血”
招娣不知道该如何掩饰,一下子转变话题,她觉得有点吃力,就怕被看出来自己的不自然,但是她的心里确实翻江倒海。
玉麟,你到底是谁?你去赵伯伯家的时候,你说这东西是你的,可是,双手递给你,你却不要,而这东西,竟然能克制尸毒,而且血尸似乎很害怕这东西,它表面上看去就如你一样平淡,看似只是一枚桃胡,可是,你知道吗?这一路走来,招娣觉得,你的神秘已经超出了我所能接受的范围。
“招娣,你的脸色很难看,是不是最近跟小杰查案子太累了?”肖伯母蹙眉。
招娣从思绪中回过神来,连忙摆手道:“没有没有都是肖大哥自己追查线索,我只不过是把知道的提供给肖大哥帮助他破案而已。”
招娣嘴角的笑容始终都不那么自然,胖子与肖伯母对视了一眼,二人心里似乎都认为方才招娣的举动有些莫名其妙。
就在这时,偏偏招娣那诺基亚响了,招娣正找不到机会平静自己的心思,掏出肖杰给她的电话,接通了之后,就走到了院子里。
“喂”招娣刚想叫肖大哥,没想到肖杰竟然话语高亢,带着兴奋的话语抢先说:“招娣,我查到了,终于查到了”
“查到了什么?”招娣蹙眉。
“查到了玉麟,那小子绝对不是人,我这资料也绝对可靠,你不要被骗了。”
“”招娣的脑子出现了短暂性质的空白,什么叫不是人?她确实记得赵乾出事那天,肖杰带人事后去抛坟,他说,玉麟只有两魂,一般正常的人是三魂,那时候,招娣只觉得这些都是天方夜谭,但是,自从出现了清水乡禁锢的幽魂大阵的事后,她才知道,其实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东西,不是常人想不到,它就不存在的。
随后,招娣问道:“你查到了什么?你不说要查案子的吗?怎么查他干嘛?”
“你别问那么多,总之,我早就怀疑他了,即便我没有证据举证他就是杀人凶手,但是,他绝对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他突然出现,绝对有目的,你若是不信,电话里面说不清,我去接你来警署,所有的资料都是我从三十年前以上的资料库里找出来的,你看了之后,自然明白。”
“肖杰你到底查到了什么?喂?喂?”招娣在院子里冲着电话不停的来回踱步,她不知道为什么,后背起了一层白毛汗。
他?不是人?招娣捏了捏太阳穴,看来肖杰是兴奋的直接挂了电话要来接自己了。
“伯母,我想”招娣正想辞别,前一次住在这里,也是像今天这样,没说几句话,就离开了,这一次来,也是一样,连个觉都没睡,即将又离开了。
“别说了,都听到了,去吧,他们父子俩儿,案子就是他们的命,幸好你没有对小杰有什么寄托之类的想法,去吧去吧!”
肖伯母打断了招娣的话,很显然,院子通电话,伯母听不到肖杰所言,倒是能听到招娣所语,年岁大写,总归有些书上学不到的生活经验不是吗?
“有时候,一个案子虽然解开了谜团,但是,结果未必是想要的”
招娣走出门,她想起了肖伯母的这句话,她此刻还没有得知肖杰到底查到了什么,就已经感受到,那个结果虽然经历了那么多勘察,如果证实,玉麟真的不是人,就如第一次见他出现在乱葬岗一样,这个结果,也不是她想要的。
她终归是明白,有些结果被调查出来之前,要深思熟虑,因为那些未知,很有可能让人无法想象,甚至还不如不知道结果。
招娣自从那次爆炸事件发生以来,再加上灵魂强大,她的感觉总是那么敏感,其实灵觉说简单一点,就是人的第六感,如果第六感超脱实质性的估算,达到冥冥之中略有此事的境界,那么,灵魂确实比一般人强大。
在生活中,第六感强大的人很多,但是,那帮第六感强大的人群始终感应不到**彩的数据,这个就是一个天赐优点而避开的一个缺口,如果每个灵觉强大,亦或者是第六感敏锐的人都知道结果,那么,上天赐给你这一能力,岂不是违反了纲常天命的平衡。
正如上苍给了你一扇门,一定会为这扇门再设计一口关闭的窗户,这是生态的循环。
招娣收拾收拾心情,怀揣着忐忑难安的心情,提前来到了村口,黑暗笼罩了她的全身,她不知道等了多久,那种感觉就好像是躲避时间的流逝,她其实自己也觉得玉麟不是个凡人,但是,她又怕结果让她彻底黯然罢了。
不到半个小时,一抹车灯一晃而过,一阵急刹车的声音带起村间土路常见的尘土飞扬,横在了招娣面前。
“上车!”是肖杰,他从驾驶位上摊着手臂打开了副驾驶位子的车门。
招娣迟疑的上了车,半晌才吞吞吐吐的问道:“到底查到了什么?”
“一个嗯,怎么说呢,其实就是一段故事,整个故事被记载入了档案,说句直接的话,这个档案存储的年代,比你我的年岁加起来还要久远,你能想象得到,在那个年代的故事里,竟然会出现玉麟这个人,你会怎么想?”
“故事?”招娣不知为何,这短话,她能听得出来肖杰似乎很轻松,毕竟就如肖伯母所言,一切有关破案进展的细节,肖杰与他父亲都一样,都不会放过,招娣心里生起了一丝不祥的预感。
“什么样的一个故事?”招娣怯生生的问道。
“一段关于死尸复活的记载,当时被发现的棺材内,除了一张看似是死皮退去的老化人体角质层外,而且国家科研部介入调查,从复活的尸体采取样本中,得不到任何结论,唯一的结论是,那人和蛇一样,每一段时间就会脱皮,每一次脱皮都代表着新生”
第54章 棺材里的人皮()
这个路途很快,对于招娣来说有点,漫长,当她看了那些泛黄的,甚至因为受潮,虫蛀而导致不怎么好闻的一沓a4纸的时候,招娣长出了一口气。
年岁久远,肖杰说的没错,而上头偏偏有一张黑白照片,这照片在那个年代,已经让招娣想到了黄飞鸿的那个现代,至少要追朔到解放前。
拍摄下来的人物也不如现代社会的像素高,但是,她还是透过黑白照片,看到了一口空棺,那棺材内什么都没有,除了一张半透明的人皮,那人皮并不是血粼粼的,就如肖杰所言,像是蛇皮一样,就是从人身体上自然蜕变下来的死皮,只是堆积成了一个人的形状摆在棺材内罢了。
而着这样图片似乎年岁久远,让人看了那种毫无任何颜色的照片,又是一口棺材的同时,觉得后背起了一层白毛,最重要的是,这照片上竟然还恰巧在人皮所处于棺材底部的胸口上,被虫蛀了两个小窟窿。
看的人只感觉这人皮空棺内,长了一对能透彻人心的眼睛一样,招娣觉得是自己吓自己,将一沓纸张丢在桌面上。
确实如肖杰所言,除了几张模糊的图片意外,就是一则故事,后面几张纸是科研人员推测的结论,前面几张a4直,写的确实是一段故事,但是,结论与故事完全相反,这一点,招娣也明白,有时候结案报告确实与初衷不吻合。
结案报告是用来应付国家的,跟做假账差不了多少,而前面的故事,才是让招娣有些失魂落魄的根源,也相对来说,那些故事,只是科研人员根据研发而给这“死者”定下来的生前故事。
就好比一个刚出土的古董,专案人员能根据古董判断出出土的时期,还能判断出使用者的身份地位,根据摩擦的痕迹能判定出使用者使用的频率,从而推算出主人对这文物的喜爱程度。
而这则故事,在没有当事人(当事人是一具窝在空管内的脱落人皮)承认的情况下,确实只是个故事。
故事,说的是华夏国蛇修炼成人的猜测,但是,蟒蛇成蛟龙,这有说了,成精的蛇,已经是经过了满场修炼的洗礼,最终经历千疮百孔,还是有两条路供给选择,就是:入江为蛟入海为龙,它还要经过人类的祈祷和点化。
对于成精的蛇,它已经有了灵性,你若是说它——哎呀,好大一条蛇啊
那就好,蛇精震怒,会报复你,因为,它需要人类的点化,因为人,是万物之灵,被众多兽类所敬仰而敬而远之的所在,因为只有人才有三魂七魄,这三魂,命魂(主宰生命),生魂(成长),灵魂(智慧)三种,而植物,只有一条生魂,动物呢,有命魂,生魂,(灵魂出现的几率很小,除非是家养的狗,有人性,就是潜意识中具备了人类所有的三魂)
(所以,动物只有两魂,三魂七魄解析,鬼谷恋人里讲述的比较详细,在这里不多提。)
故事不长,就半张a4纸那么多,说是简叙更贴切。
他不知道他是谁,他只知道一件事,找一滴精血去救一个人
“我已经找了几十年了让我放弃,肯定是不可能的,阻止我的人在这个社会,少之又少,可以说没有”
“她是我最重要的人当一切谜底解开,我想你的这份报告,没办法写”
“不错,我已经看破了俗世,我也不记得我到底活了多久,正如你们科研人员所说,我比你们的祖宗还要年长,但是,又能证明什么?”
“肖杰,这只是对话,不能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