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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王该如何判决?”
明明已经有了决定,却要问自己。死罪可免,但是肯定有一些没办法推卸掉的活罪,卫小歌忽然隐隐有一种不太好的错觉,仿佛要倒霉。
过于被动,对于自己这个弱点,她再次感到无奈。
她强笑道:“郡王已经有了决断,还请示下!”
“我若是一定要留金秀秀一命,紫薇星可会插手?”
金秀秀非死不可,不管是谁,拿几个孩子作为威胁就非杀不可。
卫小歌斩钉截铁地说道:“我并非紫薇星成员,因此无从揣测。妖祸人族,乃是极大的罪,姑且不论紫薇星会如何,我自己便要斩杀了她。”
即使这会儿岐郡王一心要保住妖怪,她也必须要明言。
踩到底线,则不用再权衡太多了!
岐郡王哈哈大笑了数声。
“好!卫小歌,提金秀秀的头,还有她的绣品来见本王,我便放了地牢中的小子。而你本人须得立下画押的契约,永世不可加入紫薇星,立刻搬离江陵府,入住安京为本王效力!”
“啊!”
轻呼一声后,卫小歌呆呆地眨了两下眼。
之前的感觉显然是对的,岐郡王对自己并无什么恶意,却是有招揽的意思。
他又不可能如顾少钦那样,被人逼婚,而且手底下为他效力的人多得很自己有什么本事,让人家看重?
况且,这孙子不担心自己不“忠心”吗?
丁土的任务是要自己与岐郡王订下相助合约,但是眼下根本完全倒过来了,竟然被人辖制了!
“容我再想想”喃喃念叨一句,卫小歌抬手挠了挠头,觉得似乎没什么退路。
糜红尘这家伙平时喜欢冲在前头,虽然略显冲动了一点,这次也太冲动了吧!
恐怕万人屠都懒得救他。
受什么刺激了?
岐郡王不用太费力就能推测到,糜红尘肯定与自己有些交情,不然怎么会冒死闯王府。随便试探了一番,很快就确定自己不忍看着糜红尘丧命。
规矩虽然是死的,但是定规矩的人却是这位郡王,他可以让人活着!
闯王府的穆乘风因为有乌金国王孙的身份,带走了被岐郡王“收用”过的冒牌秦玉灵,作为岐郡王的立场,两国如果不方便开战的话,乌金国需要付出一些代价就能解决此事。
他甚至不需要想办法去捉拿穆乘风,一来不容易抓到,二则没那个必要。
糜红尘当然也可以无罪,前提是,她自己却需要为此付出一些代价。
值得不值得,仿佛不是需要考虑的事。
人在眼前,不能看着他死。
况且,还欠了糜红尘一条命,当初他救下薛绍奚,豆儿和四丫,真真是恩重如山。
出来混,总得还吧!
看卫小歌发呆犯傻,岐郡王很有耐心并未催促,翻开翻着手中的公文继续看。
既然能杀得了龟苓,就不可能是庸手。那只老龟壳子奇硬无比,便是最锋利的刀,以卫小歌目前的修为催动全身的真气,也伤不了。
她到底是怎么杀的?
而金秀秀更非庸手,法术高明,一身的毒,即使是高阶武修沾到也会受其影响。能有如此决心要杀了金秀秀,那么也必定有杀妖的本事!
能够杀妖,看着又不太显眼,他很需要这样一名手下!有卫小歌,那么与她有仇的金秀秀就不需要留着!
当然,此女有些不服管束,不过,这却算不得是缺点。
如果她说的是实话:加入任何团里,就要尽其责任——这样的人岂不是比太服管束的人更佳?
再说,难道还会比金秀秀那只黑寡妇蜘蛛妖更难管束?
人与妖彻底不同,有家人有友人,心中有情,万变不离其中,无法脱离其中的桎梏羁绊。
思索了许久,卫小歌认真地说道:“还请将郡王将整件案子,也包括为何留下金秀秀一命的缘由说明。”
岐郡王如果人品太次,那么给他当手下,很容易碰到各种恶心事,她会担心自己一个忍不住造反。
抬起眼皮,岐郡王微微点头,不问才奇怪了。
“金秀秀是蜘蛛妖,在平安州已经犯下案子,由一名收妖使前往彻查”
“慕容念之是郡王的人?”卫小歌实在是吃了一惊。
第一次见到法武齐修的人,她印象很深刻。最初以为两人有感情纠葛,如今再想,恐怕只是慕容念之有意做戏。
看来自己对于岐郡王的利用价值应该是——法武齐修。
岐郡王顿了顿,仿佛对卫小歌打断他的话头略有些不适。
“没错,慕容念之便是那名收妖使,他原是想将金秀秀收在麾下,以便作为妖族内应。金秀秀却是心大得很,想直接作为本王的直属”
要想去京城很难,但是去潞州容易,寿王与岐郡王相交之事平民老百姓不知道,但是绝对不是秘密。恰好谭家送上门,金秀秀便假意作为针线供奉前往潞州。
不过,想吸引岐郡王前来,没有重大的案子却不成。
于是便有了水妖杀人的事件,因为暂时还没抓到走失的两个妖将,内幕不详,但是以岐郡王的推测,多半是金秀秀自导自演。
穆乘风中途插了一手,绣品丢了,金秀秀着急了
绣品法宝不是她花四年整出来的,而是八十年,耗尽心血。
去谭府却寻不到,金秀秀一怒之下杀人,以瞳术迷惑了谭五,指甲刺穿了咽喉,造成穆乘风杀人的假象。
慕容念之不知该不该将金秀秀收罗了,向岐郡王传书禀告之后,并将金秀秀带入寿王府。
“金秀秀具备人族样貌,虽然比不上真正擅谋的人族,却比普通妖族心思细致,因此本王原想留她一命将功赎罪。”说到这里,岐郡王停了下来。
事情始末,大抵如此。
卫小歌忽然嘻嘻笑道:“金秀秀的野心恐怕不止成为郡王的属下。”
岐郡王微微一笑。
如果没有那一身的毒换了狐族的妖,或许有可能。
“化形的妖族,多半祈望如人族一般。”他随口说道。
卫小歌立刻想到了豹妖沉潜。
这名极其渴望成为人的大妖,因为犀牛大王不允许,他甚至不敢过多修炼化形术。
而已经化成人形的金秀秀,显然很想做人,并且是很“高贵”的人,必然说郡王的女人甚至是将来的宫妃。
“我还有最后一个请求,可否让我见一见地牢中的人再行决断。此事非同小可,郡王也知晓,我不欲作官,也不想被人所控。”
精铁所打造的地牢,人被绑在柱子上,即使黑洞洞的,从外间出气孔卫小歌从体型上也衣着,也可看出是糜红尘。
她有点忘记当日与糜红尘说了些什么,仿佛委婉拒绝了他不要跟着入王府。接下来糜红尘脸色有些不好看,似乎又开始瞎想,一脸激愤地自报修炼的年数。
后来薛绍奚跑来说寿王府下了帖子,接下来的话也没说完
很可能糜红尘又不知道想到什么地方去了,骚年啊,能不能按照常理来思维?
卫小歌扶额揉脑门。
与岐郡王的协议,按照她一向的习惯,讨价还价了一番。
第一个条件,需要保证一家大小的平安,这点是重中之重。
“入住郡王府最为平安但是,不合规矩!京城治安极好,任何一名外来武修入城均受到监管,京中除了皇祖父身边的近臣,无人敢冒犯本王威仪。若是你当值,我自当遣暗卫保护你的家人。”
这个保证够了!住到京城里,金山寺还不放过她,简直是没天理了,平常的毛贼,她分分钟撂倒。
再加上有岐郡王“打了招呼”,估计也没有人敢前来惹事。
第二个条件,除了岐郡王本人,她并不受任何人管束。
第三个条件,最多只作三年的官。
第四个条件,残杀无辜的事坚决不干。
做武官肯定需要上阵杀敌,立场不同,站在战场上该杀的还是得杀,但是如果刀子指向平民就不像话了。
“可!”
见岐郡王一副很好说话的样子,卫小歌心中腹诽不已,彻底就是假象啊!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三二十章 收妖使()
一张宣纸上,写着条条款款,卫小歌仔仔细细读了三遍,还问了一箩筐的话。
六扇门只是民间的说法,主管刑部,都察院与大理寺,被称为三司衙门。刑部负责审理重大案子,都察院查探并纠正,大理寺则有权驳回。
不论是百官,还是天下黎民所涉及的重案,最后的决定全在岐郡王的手中。
权柄滔天,不是虚言。
三司衙门有自己的头目,如果想过得快活一点,基本可以做个甩手掌柜,不过显然这位郡王恪尽职守,文书都堆积成山了
仔细想想,卫小歌忽然明白过来。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孙子已经存了这份心——早问过她愿不愿意做官!
岐郡王并不喜欢说废话,因此当然不是无的放矢,那时便起心要收罗了。再细思,仿佛他从头到尾都没有说什么多余的话,要么是询问相关事宜,要么就是在试探自己的性情。
现成的糜红尘送上门来让他辖制,岐郡王没半分犹豫,立刻递来一份赦罪交换协议。
她最怕的是——岐郡王想要她去做卧底。
“所以,我的职位叫做中朗将。”
听着虽然像是要去做大夫,不过其实是岐郡王的侍从官,也不需要向谁低头,位置还不低,四品的武官。
附带一个“将军”的头衔,卫小歌感觉有点微妙,听着有点“高大上”,比什么连长营长要好听一些。
修炼的药丸,薪酬职称都没觉得不对劲,而且还挺优厚,感觉并没有暗藏玄机,她提起拇指在印泥中沾了一下,按在这份“不平等条约”上。
所谓不平等,是因为她本人半夜大喊了一嗓子,压根算不得什么死罪。
而夜闯王府,还杀了几个人的糜红尘,可真是死罪了!
随手接过岐郡王递过来的帕子,卫小歌擦了擦手指上的红色印泥后,扶了扶额头,心中纳闷,怎么尽干这种“美”救英雄的破事!
难道她脑门上刻着“圣母”两个字吗?
幸好只将自己“卖”了三年,算是个短期卖身契吧!
“郡王,我希望今夜出府,杀金秀秀的事还得等等。”卫小歌直接说道。既然已经说开,也不用那么委婉了。
“你擅使什么兵器?”岐郡王所答非所问。
“一尺来长的锋利短刀。”
“短刀?”岐郡王略作沉吟,“我送你出府,取了趁手的兵器即刻返回,你若杀不了金秀秀,这份合约即刻作废!”
卫小歌没有犹豫,点头答应,“是,郡王!”
本来还想着回到江陵看牢几个孩子,等身体稍微恢复一下再守株待兔,看来岐郡王没那个耐心。
糜红尘的命总得保住吧!
吩咐人入内换了衣裳梳理了头发,岐郡王便叫在门外守候的卫小歌跟上。
寿王府占地极大,如穆乘风万人屠这些外窍高手,简直如走大马路似的随便进出。但是,对于低手卫小歌来说,飞纵的速度不够快,随时会被内窍守卫发现,所以她压根就没想过硬闯出府。
不过,身边有个外窍的郡王,也可以翻墙不被人发现。
竟然是用这种老土的方式出府。
感觉有点懵逼,不过她即刻就明白了,岐郡王不想打草惊蛇。
早已经习惯被人夹带的卫小歌摊手无奈,外窍高手们赶时间,都是用同一种方式吗?
用最快的速度赶到江岸客栈,并没有隐藏行迹,守夜的戴遥立刻察觉。
“戴兄,万前辈此刻正何处?”卫小歌忙问道。
戴遥对着岐郡王拱手行了一礼,估计是猜出对方的身份,却没有叫破。
“正在歇息,卫姑娘可自行去寻他。”
万人屠住在这栋木楼的最顶端最后一间房间。
丁土说的那些话在脑中徘徊了一瞬,被各种轻薄了啊!卫小歌强行压下想冲着万人屠的脸给一拳的念头,很平静地敲了敲门。
很简短的三下。
却是没有回音
不用继续敲门,卫小歌也知道万人屠不在。
连自己人都瞒着,万人屠如岐郡王一样,也“微服”出去了?
她对着岐郡王轻声说道:“兵器叫万前辈收着了。”
岐郡王微微一笑,“无妨,走吧!”
既然有兵器,又为什么要走这么一趟?卫小歌稍微有点不解。
与戴遥略略交代了一番,表示此行无恙,她又被夹带着飞快往回跑。
“本想见见万人屠,不过既然他不在,往后总有相见之日。”路上岐郡王解释了一句。
原来不是为了取兵器,主要是想见见万老大,可是也不需要赶在这一会儿吧?听口气,岐郡王手里各式兵器应该不少,想到这里卫小歌有些期待。都签了合约了,好歹送点像样的兵器当搭头吧!
前提是,她必须能杀得了金秀秀。
想到这里,卫小歌却是有些沉重。
“嗯,明白了,我先恢复一下真气。”她说罢闭上眼睛,不再管前方的路。
岐郡王微微一笑。
被提着的小姑娘很是泰然自若,闭着眼入定,正极力蓄积真气,准备接下来的战斗。
不管卫小歌是输是赢,作为一名十五岁上下的小姑娘,能有这份成就,他会保她一命。
这是一名即将隶属自己麾下的——收妖使!
名为中郎将,但是没有真正的职司。
三司衙门不管朝堂官员任职,不管军队打仗,却管一切为非作歹的事,无论是渎职的官员,还是杀伤力惊人的强大武修,也包括妖祸人间。
可惜,他也并非是那么“正义”之人。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甚至连金秀秀这名女妖,也要收纳入收妖使之列。
若是得了卫小歌这法武齐修的小姑娘,那么弃了金秀秀倒也不可惜!一名对家人和朋友如此看重的武修,岂不比非我族类的女妖更有价值。
再次越过王府的高墙,对地形和守卫极为了解的岐郡王,如暗夜使者一样,悄悄回了澄心居。
最警觉的暗卫自然知道他曾离开了不到一个时辰,不过他要防备的不是自己人,而是不能让金秀秀得知有异,忽然离开王府。
妖怪和法修,总有一些让人难以预料的手段。
比如说蛊惑人心的瞳术,金秀秀便是使用魅惑之道,使得寿王糊里糊涂着了道,到如今还觉得此妖被人欺辱了。为此不但伏击穆乘风,还将女妖好生留在王府。
然而,这点面子他必须要为王叔留着。
妖怪的心思,多数十分直截了当,残害人族与杀死猫狗,并没有什么区别。对于金秀秀而言,用谭家满船的人来引自己到潞州,在她的认知中并无错。然而作为人族而言,却是恶贯满盈。
——只求结果,而不问过程。
这是妖怪的行事方式。
岐郡王心想,其实女妖的心思,有时与他自己十分相似。
为达到目的,就必定有所牺牲。
只是这个过程,他会有所权衡,做得更加委婉得体一些,不会有什么诟病。
毕竟,人族需要脸面。
将卫小歌放到地上,他立刻发现这小姑娘很警觉地睁开眼睛,既然没有深层入定,那么真气量显然未必够,不过看神情并没有显得不安。
卫小歌打量着四周,这是一间并不大的密室,墙壁的四角分别挂着夜明珠。
“这里的兵器,你可以挑一样!”
“嗯。”
古朴的长剑,厚重的大刀,暗沉的长枪,飞索,斧头,长鞭,交错的双钩足足列了三十多样。
其中以刀剑最多。
卫小歌举手将一柄一尺来长的短剑抓在手中,细细看了看。
中间比普通的剑要厚,两刃瞧着很薄,可作作剑也可作刀,不容易崩断。
“此剑可锋利?”她侧身仰头问道。
“尚可。”
这不是个好答案,卫小歌微微攒眉,这般摆出来的兵器当然不可能是什么“兵器谱”上有排名的武器,断然不可能与枕梦相比。
“改日再送你一样神兵利器。”
岐郡王哪里瞧不出这小姑娘对密室中的兵器瞧不上眼,然而他手头上虽有几样上佳的兵器,可并无短刀。手底下的人多数都是正路子出身的武修,极少有人使用奇诡的武器。
“只要能砍断金秀秀的丝线就成,她是蜘蛛妖吧?”
“是,此剑应当可断蛛丝。”如果催动大量真气,应该可以砍断吧,岐郡王心想。
出了澄心居,卫小歌按照岐郡王指示的另外一条小路,越过畅春园的围墙,落到一株大树上。
然后用很慢的速度爬下树。
浪费一丝真气都是浪费,这时候才不要使用任何轻身功法。
站在荔苑门口,卫小歌扯开嗓门,“金秀秀你这个丑八怪,黑嘴黑脸的老妖婆子,赶紧滚出来受死!”
在远处跟随的岐郡王,听到这一声突如其来的叫阵之声,顿时一脸愕然。他忽然生出一种古怪的错觉,觉得自己这次是不是看走眼了?
姑且不论言语粗俗,难道不应该不动声色,悄悄潜入,以暗器先偷袭?
不用细思,他却是笑了。
蛛丝在内室的威力比外间小,卫小歌这是激将之法。
但是激将之法明显不管用,喊了足足七八声,以各种极具侮辱的口吻和用词,也没见到金秀秀出来。
整个畅春园的人都能听见,不管金秀秀在哪里,必定会气急败坏的杀出来才对,卫小歌纳闷之极。
妖怪们最受不得激,脾气算不得好,至今为止,最冷静的算是狼将军,但是面对蛇姬的挑衅,仍旧忍不下那口气。
将短剑藏在袖子里,借着夜明珠的光芒,卫小歌小心翼翼地走入荔苑。
听不到任何声息,然而鼻端却是闻到臭烘烘的血腥味,顺着血腥味她继续前行。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三二一章 末将见过卫将军()
部分墙壁坍塌,有明显的打斗痕迹,一看就是大刀所致。
地上到处都是貌似蜘蛛的残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