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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真是太重视口福了,我们过去有个灶王爷,可见吃的地位之重要。结婚、祝寿、添子要大摆宴席不说,就是死了人,坟前供供倒也罢了,偏偏还有路祭。受尊敬的亡录在半路上要受用好几顿。亲朋送行要设宴饯别;远道而来要摆酒接风或曰洗尘。布衣百姓相互致意:“吃过了?”“吃过了。”“还没吃啊?”“还没吃。”帝王们有帝王们的华宴,梁山泊好汉打了胜仗也是要在聚义厅大啖一回的。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故事发生在吃上:孔融让梨;鸿门宴;曹操煮酒论英雄。乃至于贵妃醉酒,吕布戏貂婵;武松在狮子楼杀了西门庆……也都发生在食桌上。我们的老祖宗,干脆把青铜炊器——鼎,升华为王权的象征。“鼎之轻重,未为问也。
“当个宰相,被称为“调和鼎鼐”,可见本事之大。称赞君主有政治才能,则说他“治大国若烹小鲜。”发展到现在,以吃为名,举行各种暗地交易的事就不胜枚举了。民间有歌谣道曰:“筷子一提,可以可以;酒杯一端,好办好办……”。有时我觉得,“吃”字的魅力之大竟如传染病一般。比方,我们说人有办法,叫“吃得开”。嘲人无能,叫“吃蹩”。走运,叫“吃香”。倒霉,叫“吃苦头”。还有什么吃惊,吃紧,吃罪不起等之类的词儿。最妙的莫过于骂人太笨,大吼一声:“你是吃屎的啊?!”连屎都没得吃的时候还有一句精彩的预备着,叫做:“喝西北风去啵!”那是有吃之人对无吃之人十分得意地嘲弄和鄙视了。
唉,吃吧,吃啊,这吃字如此生动,如此傲慢,又如此低贱。中国向以吃字甲天下而骄喜不禁,这新春大节之时,这辞旧迎新之际,吃,大吃,变着法子吃,任劳任怨地吃,岂有疑哉?
怕只有如我这样的不省之人才无事而烦恼,有福而哀叹。我真想解脱身上的围裙,甩掉臂上的袖套,从油香辣呛,五味调和,箸勤杯满,晕乎乎,迷澄澄的重围中冲出,跑到一处高高的山岗,让四野的长风吹我一个眼明心彻!让我在清明与坚韧中,开始我新的一年里的生命!
尺素寸心
《听听那冷雨》
余光中
接读朋友的来信,尤其是远自海外犹带着异国风云的航空信,确是人生一大快事,如果无须回信的话。回信,是读信之乐的一大代价。久不回信,屡不回信,接信之乐必然就相对减少,以致于无,这时,友情便暂告中断了,直到有一天在赎罪的心情下,你毅然回起信来。蹉跎了这么久,接信之乐早变成欠信之苦,我便是这么一位屡犯的罪人,交游千百,几乎每一位朋友都数得出我的前科来的。英国诗人奥登曾说,他常常搁下重要的信件不回,躲在家里看他的侦探小说。王尔德有一次对韩黎说:“我认得不少人,满怀光明的远景来到伦敦,但是几个月后就整个崩溃了,因为他们有回信的习惯。”显然王尔德认为,要过好日子,就得戒除回信的恶习。
可见怕回信的人,原不止我一个。
回信,固然可畏,不回信,也绝非什么乐事。书架上经常叠着百多封未回之信,“债龄”或长或短,长的甚至在一年以上,那样的压力,也绝非一个普通的罪徒所能负担的。一叠未回的信,就像一群不散的阴魂,在我罪深孽重的心底憧憧作崇。理论上说来,这些信当然是要回的。我可以坦然向天发誓,在我清醒的时刻,我绝未存心不回人信。问题出在技术上。给我一整个夏夜的空闲,我该先回一年半前的那封信呢,还是7个月前的这封?隔了这么久,恐怕连谢罪自谴的有效期也早过了吧?在朋友的心目中,你早已沦为不值得计较的妄人。
其实,即使终于鼓起全部的道德勇气,坐在桌前,准备偿付信债于万一,也不是轻易能如愿的。七零八落的新简旧信,漫无规则地充塞在书架上、抽屉里,有的回过,有的未回,“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要找到你决心要回的那一封,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往往数倍于回信本身。再想象朋友接信时的表情,不是喜出望外,而是余怒重炽,你那一点决心就整个崩溃了。你的债,永无清偿之日。不回信,绝不等于忘了朋友,正如世上绝无忘了债主的负债人。在你惶恐的深处,恶魇的尽头,隐隐约约,永远潜伏着这位朋友的怒眉和冷眼。不,你永远忘不了他。你真正忘掉的,而且忘得那么心安理得的,是那些已经得你回信的朋友。
有一次我对诗人周梦蝶大发议论,说什么“朋友寄赠新著,必须立刻奉覆,道谢与庆贺之余,可以一句‘定当细细拜读’作结。如果施上了一个星期或个把月,这封贺信就难写了,因为到那时候,你已经有义务把全书读完,书既读完,就不能只说些泛泛的美词”。梦蝶听了,为之绝倒。可惜这个理论,我从未付之行动,倒是有一次自己的新书出版,兴冲冲地寄赠了一些朋友。其中一位过了两个月才来信致谢,并说他的太太、女儿和太太的几位同事争读那本大作,直到现在还不曾轮到他自己,足见该书的魅力如何云云。这一番话是真是假,令我存疑至今。如果他是说,那真是一大天才。
据说胡适生前,不但有求必应,连中学生求教的信也亲自答覆,还要记他有名的日记,从不间断。写信,是对人周到,记日记,是对自己周到。一代大师,在著书立说之余,待人待己,竟能那么周密从容,实在令人钦佩。至于我自己,笔札一道已经招架无力,日记,就更是奢移品了。相信前辈作家和学人之间,书翰往还,那种优游条畅的风范,确是我这一辈难以追摹的。梁实秋先生名满天下,尺牍相接,因缘自广,但是20多年来,写信给他,没有一次不是很快就接到回信,而笔下总是那么诙谐,书法又是那么清雅,比起当面的谈笑风生,又别有一番境界。我索来拍写信,和梁先生通信也不算频。何况《雅舍小品》的作者声明过,有11种信件不在他收藏之列,我的信,大概属于他所列的第8种吧。据我所知,和他通信最密的,该推陈之藩。陈之藩年轻时,和胡适、沈从文等现代作家书信往还,名家手迹收藏甚富,梁先生戏称他为man他自己的书信被人收藏了吧?朋友之间,以信取人,大约可以分为四派。第一派写信如拍电报,寥寥数行,草草三二十字,很有一种笔挟风雷之势。只是苦了收信人,惊疑端详所费的功夫,比起写信人纸上驰骋的时间,恐怕还要多出数倍。彭歌、刘绍铭、白先勇,可称代表。第二派写信如美女绣花,笔触纤细,字迹秀雅,极尽从容不迫之能事,至于内容,则除实用的功能之外,更兼抒情,称典型。尤其是夏志清,怎么大学者专描小楷,而且永远用廉便的国际邮简?第三派则介于以上两者之间,行乎中庸之道,不温不火,舒疾有致,而且字大墨馆,面目十分爽朗。颜元步、王文兴、何怀硕、杨牧、罗门,都是“样板人物”。尤其是何怀硕,总是议论纵横,而杨牧则字稀行阔,偏又爱用重磅的信纸,那种不计邮费的气魄,真足以笑傲江湖。第四派毛笔作书、满纸烟云,体在行草之间,可谓反潮流之名士,罗青属之。当然,气魄最大的应推刘国松、高信疆,他们根本不写信,只打越洋电话。
出国人选
青春
李忠卿
某研究所最近有一项出国考察任务,全所包括一名看门的李老头在内,总共不过11人,但是只有一个出国的名额,究竟派谁去呢?
所长权衡再三,仍物色不出最佳出国人选。为求公平合理,只好沿袭传统的选举办法,用无记名投票形式来确定。第一轮选举似乎很顺利,从每个选举人的表情看,好像都很轻松,但是选举结果竟出乎意料:10名研究员,每人均得1票,天知道这票是怎么投的?院长鼻子酸溜溜的,只得再搞第二轮选举,为了提高命中率,每人限选两名,超半数者为中选人。选举后的结果更让人大吃一惊:10张选票中,除了10名研究员的名字外,都不约而同地挂着李老头的大名。
李老头是幸运的,不幸的是谁呢?
出行
蒙田随笔
我嘛,常常旅游消遣,安排得倒不赖。如果右边景色不佳,我便取道左边。如宜于骑马,我便停下不走。这样一来,我实际所见的,无一不如我家一样有趣,一样赏心悦目。……我漏掉什么东西来不及看吗?那么我就折回去。反正是我自己安排路程。我没有预定的路线,笔直的路线或弯来弯去的路线都没有。人家曾向我提及的东西,我所到之处,是不是接触到了呢?往往有这样的情况:别人的看法与我自己的看法并不相符,而且我常常觉得,他们的看法是错的。我并不为自己花了力气而可惜:我到底弄清了人家的说法并不真实。
我性情随和,兴趣广泛,和世人没有两样。别的民族的不同生活方式,正因其多彩多姿而深深打动我。每一习俗都自有其道理。无论用的是锡盘子、木盘子或陶土盘子;食物无论是煮或烤;不管下的是牛油、胡桃油;不论是冷盘或热食,我都视之如一。正因为这样,临老了,我便抱怨起我这种豪放的吸收力来。我需要佳肴、美食以改变我不辩精粗的胃口,有时也为了免得增加肠胃负担。我在国外的时候,人家出于对我表示礼貌,问我要不要吃法国菜,我是不领情的,我总是到外国人最多的餐桌就座。
我们有些同胞抱着这种荒谬情绪:一看到不同的事物形式便大惊小怪,我真为他们感到赧颜。他们离开了自己的家乡之后,就好象如鱼失水似的:无论到什么地方,他们都坚持自己的生活方式,对外国人的生活方式表示厌恶的态度。他们在匈牙利遇见一名法国人,大家便来庆贺一番,聚在一起亲亲热热,大肆指责他们所见到的野蛮习俗。既然不是法兰西的习俗,怎么能不野蛮?能发现这种野蛮的习俗加”“以谴责的人还是最聪明的哩。大部分人的偶然出行不过是去而复返而已。他们把自己封闭起来,谨小慎微,沉默寡言,不与人交往,深怕自己感染了异国的空气。
我这样谈他们的时候,我又想起有时见到的某些青年廷臣的情形,那也有相似之处。他们也只和自己的那伙人交往,把我们视作是另一个世界的人,不屑一顾,或以怜悯的眼光看待。你要是不让他们谈朝廷的明争暗斗吧,他们就会茫然若失,不知谈什么好。他们会在我们面前表现得相当幼稚,正如我们在他们面前显得十分笨拙一样。“一个有良好教养的人应该是见多识广的人。”这话说得再好不过了。
与此相反,我出门旅行是因为对自己的生活方式感到腻烦。我到了西西里就不去会斯尼科人(在家里的斯尼科人已经够多了)。我要会的是希腊人,波斯人。我和他们打交道,考察他们。我融合到他们当中,在他们身上花力气。而且似乎我所见的习俗,大体上都是和我们自己的习俗媲美的。当然,我的探奇还不深入,因为我离自己的家门不算太远。
初恋萨拉
《现代家庭》
蒋成红
新学年里,她和我同桌,一个过去似曾相识的小姑娘,只是从没正眼瞧过她。可那天,我睁大两眼,对她凝视,不料她投来的目光绝然冷漠,好一个令人肠断心碎的美人。
“你看什么?”她问,又问了一次。
时隔良久,我才反应过来;时隔更久,我才结结巴巴答道:“没——没什么”。说完立刻转过头去,怕被她冰蓝色眼睛又给迷住,呆呆的像块石头。
她叫萨拉,这名字在我嘴里反复咀嚼,一遍遍细声呼唤,如同祈祷一般。何以会如此迷恋她,那时我才九岁,一个天真无邪的小男孩。当时是五十年代,还没有儿童不宜的影片,混混沌沌的我,每当看见萨拉走近时,便心跳加剧。不知怎么搞的,我还老想寻找她去了哪里,那份焦急烦躁的感觉和伤风症状十分相似:头晕、战栗、不思茶饭、紧张得恶心。
我们过去曾是邻居,也一起上过课。过去几年里,对她这种小姑娘不屑一顾可谓易如反掌,但这一次却太难了,这个萨拉令我神魂颠倒,就好像另外一个我看见了另外一个她。
撩拨我的还不光是她的姿容,每时每刻,无论有无机缘,我会温习与她相见的时光,于是又有了令人吃惊的发现——姑娘们的特殊气味,萨拉的气息尤其馥郁甜美,不像我们男孩,因为老在沙地里打滚,身上发出阵阵腐湿味。这一新发现令我头晕目眩。
深夜,我辗转反侧,难以成眠,渴望白天快快来到,可以去学校里拉她的小辫,对她扮鬼脸,在她的作业本上胡乱涂抹,使尽招数,让她明白我已为她费尽心机,操碎了心。
数月之后,我开始感到自己已经坠入爱河,只是还没到坦白承认的地步。班上每个人都已有所觉察,但没人说破真相,岂料却被萨拉道破天机。
一天午休时,在朋友们的拼命鼓动和怂恿下,我又开始大声讥讽笑骂萨拉。突然,她跑到我跟前,两手放在屁股上,撅起漂亮的小嘴唇。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稍纵即逝,可不像人们所说的恍若永恒那么久长。日后回想起来,倒是意犹未尽,那一幕幕各不相同角度的画面展现眼前,就像汽车相撞的慢镜头,眼睁睁看着它向你驶来,你却束手无策,头脑一片空白。
四周静极了,萨拉悄悄说道:“妈妈说,当一个男孩取笑戏弄一个女孩时,就表明他打心眼里喜欢她。”说完转身走了,只留下她的漆皮鞋拍打地面的声响。
一阵哄笑打破沉寂。想要否认这一事实,已经不可能了。我笨嘴拙舌站在那儿,微风袭来,尽管我已被钉立在那儿,却有快要昏倒的感觉,时间真的凝固了。
当我缓过气来时,世界已经改变。
初夏,我从知青屋前走过
散文
王前锋
如诗如梦的岁月,是在春天度过,而——景象依旧,只是门前的扎根树高了许多,绿了许多,这高高绿绿,给人好些陌生和忧伤。
小院门虚掩着,门下似有似无地沾了些绿色苔痕,还是那松木门,还是那赚取了我们好些手温的铁色门环,甚至,透过层层裉色了的门联纸,还能依稀看到我们当年留下的豪言壮语……一只小狗无声地走过来,惊愕地打量着我,呵,这不是当年的小狗……依着门框,便有隐约的锣鼓点儿传来,若断若续,飘渺如仙,我醒悟了,这是当年排演的锣鼓,却依旧是这么激动人心,再细听:悠扬的长笛声里,夹杂着几声咿呀的二胡,好熟悉,这二胡是阿萍拉的,她聪明,有悟性,凡是乐器,不用教,一摸就会。几人当中,只有她知道闵惠芬,因此,也只有她懂得《江河水》……青蛙跳进水里,门前的石阶上,有一个女正在洗菜,影子倒映在水里,碧波溶化着她粉红的上衣,呵,这不是阿萍,她总是爱穿淡黄的,她也不是这般瘦细,她丰满,手臂浑圆得似刚铡出水的香藕,而且,她不爱沉默,劳作时,总爱哼唱着不知什么时候从田里学来的那支优美的情歌……眼前是夜色,月光如水漫开。当年大家坐在院子中央纳凉,谈论今年谁走了,明年推荐该轮着谁,谈得好抑郁好沉重。我说:“将来你们都走,统统都走,将这知青屋留下来,留给我和阿萍。”大家笑我,笑声中,阿萍用她那小巧的拳头极有分寸地捶了我一下。我说的是真话,真的,当时只有我和阿萍出身不好,于是领导便对我们不好,命运便对我们不好,但是阿萍好,那些值得记忆的夜晚好,那些夜晚美妙的月光好。
日子并不好过,阿萍的手艺也并不出色,但由于饭是阿萍做的,大家便吃得很香,有时大娘送过来一碗萝卜菜,我们就这么狼吞虎咽地对付着又粗又硬的糙米饭,然后拍拍肚子荷锄走向广阔的原野。一碗萝卜菜算什么,可阿萍却在小本子小记着:“有一天,我要报答。”于是大家就羞她,她的脸便很红很红,很窘的样子显得极好看。那时的早霞和晚霞多美多亮呵,日子虽苦虽累却不觉得。这一切都是因为有了阿萍……这以后,再也无人提到要走,因为阿萍真有可能要住下来。这样大家便争着打扮这土墙瓦顶的知青小屋。窗口的大口罐头瓶里,不时有人带回来一束花,随着季节的变更,或是紫云英,或是马兰菊,甚至荞麦花,大家都没说这是送给阿萍的,但似乎又都是送给阿萍的,只是香得很苦,整个小屋的气氛就似一首朦胧的抒情曲,又似一首淡雅的田园诗……阿萍极爱花,鼻子贴在花上,一副陶醉的样子:“呵,好忧伤的小精灵……”显和又惊奇又喜欢,那充满感激的神采使小屋又明亮又温馨。不过大多时候阿萍不是欣赏花,而是然后挂在胸前,像项链,挂在身上,似耳环,再自得其乐地来一段优美的样疆舞……明月东升,清风拂面,加上阿萍亲自给我们拾掇的一小碗豆角,一小碗菜瓜,那真是一个美丽得妙不可言的黄昏。从那时起,美丽而多情的阿萍似乎就是这小屋当之无愧的女主人了。
为了留下来,哭过,笑过,埋怨过,又幻想过,在日月分明的春种秋收里,大家似乎总在做着一个朦朦胧胧的温柔之梦,大家都是那么自信,然而梦醒的时候,阿萍就走了。她当然不可能被推荐走,但时间只过了一个年头,她就凭着自己的本事考进四季都开着杜鹃花的大别山,那里有一个省办的气象学校。走的时候,男同胞们自然都笑着祝贺她,第一次那么勇敢地把自己的手与阿萍的手紧紧相握。阿萍本当高兴,可却是泪水汪汪:“我真的不想走,可就这么瞎碰碰上了。”她给我们做好了最后一顿饭,挑满了最后一缸水,喂饱了仅有的两只鸡,哭着和扎根树比比高,和小狗亲亲嘴,然后凄凄楚楚地像一株春柳那样,向我们挥着手、挥着手,渐渐将自己消融在初春的那一片淡绿之中……今天,我来的时候,正是初夏,这也是我人生的夏天了。我不知自己为什么要来,也许是来寻找那些美好的记忆,也许是来寻找当年在此失落的梦幻和情思。阿萍说过:“我一定还会来……”可现在里屋的门上着锁,一切景象都在暗示这知青小屋不再属于我们,一种怅然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