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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麻种德拉科的美丽人生-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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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怎么说,半巨人很少在家,让我很庆幸。代价就是半年或一年回来之后他会抓紧有限的半个月或三个星期狠狠地蹂躏我们。没错,就是蹂躏!如果逃得慢被他抓到就惨了,他的胡子总是很硬让人时时担心会刮破我的脸,他的手上起着厚厚的茧会磨疼我的皮肤,他的个子太高坐在他肩膀上常常要小心头会不会撞到吊灯,他的口水洗脸让我想到我那位格来芬多表舅(只是名义上,我从来没承认过)变形后的姿态!果然跟低级的生物在一起呆得久了人是会退化的。
  尤其是他总是试图将我往天上抛,还好尼娅能够及时阻止这种折磨人的行为……拜托,虽然我很喜欢魁地奇但这不意味着我喜欢在没有扫帚的状态下腾空!真不明白为什么菲尼会这么喜欢被他扔来扔去完全没有淑女气质地尖叫,还会扑上去主动要求“飞高高”!
  我讨厌麻瓜……粗鲁没有贵族气质的麻瓜!
  但是,我没有其他人可交流。因为家里太多危险动物的原因,我们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隔两天有人来送食物和报纸,取走垃圾和信件。
  送牛奶的麻瓜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男人无聊得像个赫奇帕奇,而女人则比格来芬多还容易激动,我要时时小心才会不被她逮到当成洋娃娃抱——梅林在上,虽然我的模样与上辈子相比并没有任何改变,但搭配上女孩的发型和服装……为什么我自己看着镜子的时候也会有一种“真像玩偶娃娃”的感觉?怪不得在我六岁以前纳西莎妈妈一直热衷于收集各式各样的蕾丝洋装娃娃裙然后趁父亲不在的时候诱哄我穿上!
  但菲尼是从来不穿裙子的,她说那影响爬树。她太像那个半巨人了,无论是她的粗鲁野蛮还是对那狂热的该死的动物癖。
  当半巨人不在家的时候,照顾那些危险生物的责任落在我们三人身上。我唯一喜欢做的事就是在尼娅配置营养液和注射剂时打下手——后来变成这个工作完全由我一人担任。比起给动物喂食洗澡或清洁笼子,这件工作清洁且安全,我还可以借此怀念一下教父的魔药课堂——那里确实很我留下了很多大快人心的回忆;菲尼则最喜欢端着加好营养剂的食物走到它们近前去,几乎脸贴脸地看动物们吞下所有的食物,然后满足地蹭她的手和脸。
  动物喜欢她,即使她钻进笼子里也不会受到攻击,但是这种情景会把尼娅吓得目瞪口呆,然后当晚她会受到没有点心吃的惩罚。我其实很想享受一下这种惩罚,温柔的尼娅什么都好,但有一点却万万比不上我的纳西莎妈妈:她的厨技真是灾难!我们的厨房会比有隆巴顿的魔药教室还要恐怖。我不知多少次地怀念被父亲扫地出门的多比,它很不听话是真的,但至少能做出美味的布丁和松饼。
  菲尼说动物也喜欢我,但我从来没有去尝试过与它们接触。好吧,或许那只小麝鹿确实很友好但它吃草的时候照样会不小心啃到我的指甲,羊驼很温顺它的奶也很好喝但你不要要求我像只小羊驼一样趴到它肚子下面喝奶,那只山地大猩猩确实聪明到会上螺丝会收土豆会开水龙头浇花园但我不想让它拿着花洒给我洗澡尤其它还是一只公猩猩……哦,梅林,谁能告诉我是所有的麻瓜女孩脑中都有这么多与淑女相隔十万八千里的念头还是……菲尼只是一个特例?
  我只是无时无刻不粘着尼娅。她的金发蓝眼和柔软的双手能带给我很多温柔的回忆。
  没有什么做女孩经验的我一直秉持着少说少错的原则,在他们眼里我就是一个安静而乖巧的小家伙。似乎因为有活跃的菲尼在那里作对比,尼娅有时会在翻译或创作的间隙停下,忧心忡忡地看我一眼:“亲爱的德拉科,你太安静了,去和姐姐玩一玩吧。”
  玩什么?这个麻烦的家里有什么可以供一个正常五岁孩子玩耍的工具?请容我平静一下,不然我的脸上会出现一种与贵族身份极不符合的抽筋表情。是骑骆驼跨栏还是牵鬣狗溜弯还是躺在西伯利亚狼背上晒太阳?
  相信只要我一出门,菲尼就一定会利用她的身高优势把我弄到什么动物身上去,我才不去找罪受。我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想念我那把光轮2001,哦,梅林,呃……似乎麻瓜比较喜欢说上帝?不过,似乎穿着娃娃裙骑飞天扫帚会将以前的难度提高五十个百分点?
  我无法控制自己的叹息,低头打量着身上打着蕾丝缎带荷叶边的苹果绿齐膝裙,梅林,为什么尼娅的服装品味和纳西莎妈妈也要这样相似……虽然麻瓜的服装总会和巫师有所不同。至今我还记得纳西莎妈妈带着一袭也是这样苹果绿色公主裙的我到潘西家做客时她跑过来拉着我的手很热情地叫“马尔福小姐”的情景……
  相比之下,我宁可和尼娅挤在一个宽大的扶手椅里看书。她写的科普探险小说比那只金光闪闪的洛哈特所谓回忆录好看多了,虽然我认为麻瓜自以为是的所谓科学、原理完全是一个笑话,但是,既然身处麻瓜的世界,就还是需要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况且,看麻瓜对巫师事件的“科学”分析……呃,很有娱乐性。
  似乎我不符合年龄的叹息让尼娅更加担心了,她把我手中的书拿走——她一直不知道我认识那些字,认为我就是在翻着玩而已,很慈爱地抚着我的头:“亲爱的,童年就应该在愉快的玩耍中度过。去感受一下自然吧,呼吸一下带着青草气息的新鲜空气,尝试一下与自然生灵的接触和沟通,你会感觉到生命的活力!看,菲尼姐姐已经从中得到了极大的乐趣,我们的小龙为什么不去试一试呢?”
  这又有些让我想翻白眼,难道麻瓜家庭的孩子都是这样虚度他们的童年时光?想当初在马尔福庄园,三岁开蒙四岁正式进入家族继承者的严格训练,我每天只有傍晚的一个钟头可以和伴读文森特、格雷戈里玩上一会儿——当然,那两个家伙脑袋里装满食物的家伙也很乏味就是了。
  “唉……”这次轮到尼娅叹气了,她放下钢笔,慢慢地把我的头发编成辫子并扎上了一条金色的丝带,“可怜的德拉科,或许生活在乡村对小孩子来说确实是太孤单了,是时候搬回伦敦了吧?”

  3 我的姐姐是女巫

  于是,我们离开了仿佛与世隔绝的布雷恩夫妇动物收藏场,搬进了挤满麻瓜的喧闹城市伦敦。菲尼对她热爱的农庄一步三回头,而我,则无比庆幸自己终于等到了离开这些恐怖动物的一天。
  我们乘坐飞机到了伦敦——其实那么短的距离是完全可以坐火车的,但菲尼吵着要坐飞机,尼娅也就纵容地满足了她的要求。生活了这么久我也不得不承认麻瓜的智慧,虽然他们没有飞天扫帚,但是却用钢铁造出了这种白色的大鸟。它舒适且安稳,还有礼仪很好的服务小姐——虽然我不理解为什么麻瓜会让自己的同类来做服务者,那明明该是低等的家养小精灵的工作。
  就长途旅行来说,飞机比扫帚舒服多了。
  尼娅是个很能干的人,虽然半巨人不在,但她两天之内就把我们的新家安置得妥妥当当。半巨人的长年奔波换来的是不错的收入,所以我们有一个带院子和花园的两层小楼,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房间,虽然远不能和马尔福庄园相比,但在这个繁忙的充满激烈竞争的城市中已经算作很安逸且舒适了。她的能干足以应付自己的工作连带照顾我们两个小家伙——前提是菲尼能够老老实实。
  虽然我是不会带来任何麻烦的存在,但菲尼显然集中了两个人以上的闯祸能力。我简直无法理解为什么麻瓜中会有如此……想象力丰富的存在:只要她安静下来,我就需要留神去看一下她有没有把刚晾干的衣服又丢进洗衣机或者把连着电源的插座卸开或者把洗发膏打在尼娅的皮鞋上……梅林在上,如果我的斯科普斯会搞出这其中任何一件,我会把他逐出马尔福家族!
  ——当然只是说说而已,阿丝托莉娅会一边委屈地湿润了那双怯怯的蓝眼睛抽泣,一边把我钻心剜骨一百次。她溺爱儿子的本领比我的纳西莎妈妈有过之而无不及,尤其在马尔福家族已没有了昔日的辉煌、斯科普斯的孤僻和阴沉直追教父大人的情况下。
  而事实证明我确实是不会带小孩子的,尤其当我本人也是一个小孩子时。原本面对斯科普斯时作为长辈的威慑力已不存在,我的皱眉和训斥只会引来菲尼的愉快笑声和捏脸袭击。在试图阻止过她的几次恐怖活动之后,很不幸地,她的爱好转移到了除了尼娅和她自己之外的第三人头上,实在不能不让我有阿瓦达她的冲动。
  比如:“德拉科,你的头发太长了,来,姐姐帮你理发吧!”——随着时间的流逝,她对我的头发兴趣有增无减,一直想弄清为什么她的头发是卷的而我的是直的。
  或者:“德拉科,你的脸色太苍白了,看,这是我用月季花捣的腮红,你要不要试试看?”
  ——而在我颤抖地看着矿泉水瓶盖中与蛇怪毒液极为神似的不明液体时,隔壁的琼斯夫人正在愤怒地喊:“是谁剪了我的月季?今天是它第一次开花啊!”
  再或者:“德拉科,我新发现了一个密道!你快来看!”——然后硬把我拖进地窖却忘记撑住盖子,两个人一起被关在里面饿了六个小时一直等到尼娅把我们救出来。这是我头一次如愿以偿地被罚不许吃点心,但是我忘记了搬进伦敦之后点心已经是从楼下的面包店里买来的,味道虽然比不上马尔福庄园却不输与霍格沃茨……
  再或者:“德拉科,我烤了很好吃的南瓜,你要不要来尝尝?”而我只能嘴角抽搐地面对她手里的焦炭。
  最后发展到:“德拉科,你说绳子真的能把人吊死吗?我想做个实验,你来帮我拉绳子吧!喂!你不要跑!”
  不跑,不跑等你把我吊起来吗?可恶的麻瓜女孩!我愤怒地跑出了院子。
  等到我绕了几圈终于找到回家的路——在此期间有几个麻瓜中年妇女很和蔼地问我是不是需要帮助但我只是飞快地跑远,因为她们的眼神告诉我下一个动作就是把我抱起来送回家——却在离大门几步的距离一眼看到悬在秋千架上的菲尼,那随风摇摆的身躯令我当场坐在了地上,好像中了石化咒一样呆住……
  眼前的情形生硬地剥开了我头脑深处的一段记忆:父亲下葬后的第二个下午,我从魔法部问询处回到家刚走进庄园大门,看到的,也是这样一副画面……
  但是……这明明是我已经抽取出并彻底打散改写完毕的记忆,为什么还会在脑中出现?
  我无法控制地惨叫出来。
  我发誓,就算那个人在我的手臂上烙下黑魔标记的时候,我也没叫得这么惨。
  “德拉科,”菲尼笑眯眯地转过身,向我挥着手,“你看,我说这样不会吊死吧!”
  她悬在空中,确切地说,她是飘在半空,被她系在秋千架的绳套松松地悬在她的脖子上,那张脸上看不到任何异样,和平时一样带着可恶的格来芬多式的不知死活,让人看了想抽两巴掌。
  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是什么表情,但那足以让她担心地把绳子扔到一边慢慢落到地上跑向我。在她抱住我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在发抖,她微凉的嘴唇轻轻地碰了碰我的额头:“好啦好啦,小德拉科,我吓到你了吗?你看,什么事也没有对不对?其实很好玩的,你要不要也试一试?”
  最后一句话让我实践了刚才的冲动。
  菲尼捂着脸有些惊讶地看着我,随即露出生气的表情,狠狠地推了我一把。
  我向后踉跄了几步,每次需要与她有体力上的较量的时候我总会吃亏,不过比起那个,让我更难受的是胸口的揪痛,于是我做了很没有风度的事——
  我,一个实际年龄四十有余的男人,对一个小女孩,吼出了一句四岁水平的话:
  “滚开,混蛋菲尼!我再也不想看到你了!”
  话一出口,我就不得不哀叹自己随着身体一起退化的智商:德拉科,你已经完全不像一个马尔福了……
  我径直跑回了房子,一直扎进自己的卧室,在床上合上了眼。片刻,那个可怕的情形被我再一次强行压回记忆深处。
  松了口气,刚刚吼出的那句话又在脑中回响了一遍,我的脸上一阵火烫。
  梅林,让我去死吧!
  然后,我意识到了有什么地方不对……
  ——菲尼克斯,我的姐姐,她是一个女巫!
  对这个事实我不知该抱一种什么心态。或者我该高兴?毕竟这是获得这次生命之后我遇到的第一个巫师。但是,为什么不是一个强大的、纯粹的、纯血的巫师,而是一个标准的格来芬多泥巴种?
  虽然现在的我从身体上来讲也是一个泥巴种——我不在意用这个词来形容自己现在的身分,但我的灵魂依然是马尔福啊,马尔福家的家主德拉科?马尔福,有着悠久历史的纯血家族的巫师。对泥巴种的排斥刻在骨子里,洗也洗不掉。
  在我的头脑还在继续纠结的时候,菲尼已经不知从哪里翻到了钥匙打开了我房间的大门,当我意识到屋里多了个人的时候已经被她一个大大的拥抱箍在了怀里:“对不起,对不起德拉科,我没想吓你的,我只是想逗你开心……看到你那么担心我就后悔了……不生气了好吗?”
  我没有回答也没有挣扎,好吧……我承认其实我不反感她的拥抱。但是……我才没有担心!我才不会担心你这个上蹿下跳的格来芬多野猴子!一想到这个问题我就一阵恼火,伸出巴掌去拍她的手。
  “德拉科,你不高兴。”菲尼担忧地看着我,我想了一会儿才明白她想说的意思是“不快乐”……好吧,我原谅不满六岁的孩子有限的词汇量,“你一直不高兴。你从来不笑,也不喜欢动物,也不爱说话,也不爱出去玩……我和妈妈都很担心……你看这里,”她伸手去揉我的眉心,试图抚平那些皱纹,“一直都有这个……你在想什么?告诉姐姐,姐姐会帮你的。还有妈妈,还有爸爸,爸爸很厉害的,他什么都能做到,他连大鲨鱼都不怕……”
  唉……我在心里继续无声地叹息,为什么又变成了《我爱我的爸爸》演讲?这个白痴菲尼……那个脖子以上完全没有用处的家伙到底有什么好啊?
  “……所以,把话说出来吧,这里,”她的一只手啪地一下拍上了我的肩膀,拍得我一哆嗦,“一下就轻下去了。呐?乖,相信姐姐,姐姐怎么会骗我们的小德拉科呢?”
  我翻了一个白眼打开她的手走出了屋子。拜托,只是早出生几分钟的家伙,不要摆出一副知心大姐姐的样子!我?的?年?纪?比?你?的?半?巨?人?爸?爸?还?大?得?多!
  我现在关心的是另一件事:显然,菲尼对自己的女巫能力还毫无知觉,要不要告诉她呢?告诉她,她自己有意识地控制,造成危险的机率会比较小。当年我在身体上出现魔力波动之后就在父亲的教导下通过刻意的疏引没有造成过任何波动和失控。但是,怎么解释我是从何处得知这些消息?布雷恩家是一个纯粹科学背景的家庭,他们夫妇都是标准的无神论者,连麻瓜的上帝也不相信,现在要告诉他们你们的两个女儿都是女巫?梅林,杀了我吧。
  思考良久,我决定还是先不要说,只是静静地等霍格沃茨的来信就好。没有大到需要惊动魔法部的失控就没关系……就是真有了也没关系啊!
  呃……后背一重,那不知死活的家伙又挂了上来。我无力地翻了翻白眼:梅林,或者这家伙的存在本身比她的魔力要危险得多吧!

  4 大姐姐格兰杰

  本来尼娅计划在我们满六岁时再送我们去读小学,不过因为菲尼没有了动物之后一切精力都转到了让人防不胜防的恶作剧上,闹得四邻不安,她只得就近找了一个学前班先把我们插了进去。我不明白为什么麻瓜的学校要分得那么麻烦,学前班,小学,中学,大学……麻瓜有那么多东西要学吗?还是他们都比较笨?
  翻着手中的预备课本,我不由得感到一阵无力:ABCD一加二这些东西,真的需要拿到学校里去学?印象中无论是我还是斯科普斯,都从来没有在这么基础的东西上被提供过刻意的教导,或许麻瓜真的比较笨吧。
  还有这么多的……折纸?剪纸?绘画……这个还好些。
  看来,麻瓜的学校完全是个浪费时间的地方。
  我发现,尼娅挑了一块盛产巫师的风水宝地,在上学的第一天,我就在那里遇到了这辈子的第二个巫师。
  不要问我在她的身上发生了什么魔法现象让我注意到她,事实上她周围什么也没有发生。我知道她是巫师纯粹是因为,我对她太熟悉了。有谁能对跟自己掐了六年的一张脸不熟悉呢?没错,她就是赫敏?格兰杰。
  小时候的格兰杰一点也不好看,虽然她长大后如果认真打理一下也勉强算是一个美人,但这时候的她真有让我喊丑八怪的冲动。如果说刚入霍格沃茨时她的两颗大板牙就已经够刺眼,那么你可以想像一个脸蛋带着婴儿肥的正在换牙的格兰杰是一副什么尊容。万幸她这个时候留着潘西那样的齐耳短发,不至于像一只炸毛的母狮子。
  万事通小姐当然不止于在霍格沃茨,在麻瓜的学校里她依然是那副每提问必举手的唯我独尊态。因为她年纪比我们同班的孩子要大一点,老师——我习惯性地还是想说教授,不过用教授来称呼麻瓜学前班那些一眼望去不满二十的老师还是太高抬他们了——让她做了班长,这无疑使她的下巴扬得更高了些。
  她确实很聪明,但我也确实不喜欢她。
  但是,现在我并没有什么理由攻击她,当泥巴种这个理由不成立的时候。尤其是,她对新加入的我们,尤其是我,表现出友好和保护的姿态。
  过去我只知道一个有个性的名字会引起额外的注意,做了女孩之后才发现,比起一张漂亮的脸的影响力,名字那点点效果实在是小巫见大巫。它会大大提升你被搭讪的机率并代替今天的天气成为第一个话题,无论对方是男孩还是女孩。如果你又恰好娇小瘦弱一点,就更容易激起他人的母性和保护欲。
  梅林,当我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真不知自己是什么心情。
  “大姐姐格兰杰” 虽然最初见面时对我的冷淡表示不满,但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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