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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女孩子,长得很漂亮,是我曾经要追求的——坦白地说,并没有什么爱不爱的东西在里面,只是因为她漂亮,所以我曾蠢蠢欲动。后来她有一个男朋友,我就毫无创伤感地放弃了计划,又开始打另外一个的主意(当然,也没有成功)。这是一年半以前的事情了。
可是我又在一年半后的秋天又遇到了她。我遇见她的时候在心里暗暗骂了一句他妈的。因为我不得不承认,这丫头长得越来越漂亮了。而且,她似乎是故意告诉我,她刚刚和她男朋友分手。这让我有些惊奇,又有些窃喜。一个寂寞无聊的男生是无法拒绝一个漂亮女生的邀请的,更何况是我这样一个渴望激情的人,对吧?
后来的事情就千篇一律了。大家都有追过一个女孩的经历吧?刚开始大概是这个样子的:首先,找个机会多接触,然后,在适当时机表现自己,最后,找个浪漫的时间表白一下。兵兵把这个过程归纳成了四句话:1、幽默骗取好感。2、宏观把握人生。3、痛说革命家史。4、携手共创未来。
可是,当我在照这程序按部就班的时候,总是觉得力不从心。原谅我,亲爱的对我给予重望的人们,我不是一个情场老手。恰恰相反,我在怎样对待女孩方面的经验少得可怜。所以,我的努力并没有太大的收效。这让我稍稍有些沮丧。因为,我还以为这是我生活的转机呢。
你问我想要去何方
我指着大海的方向
你问我想要去何方
我指着大海的方向
有一天兵兵和几个同样无聊空虚的朋友拉我去喝酒,想找一个女孩子一起去。我去找了那个女孩子,她带着很可爱的、纯真的、让人自惭形秽的笑容说:“哎呀,我今天想去上自习耶,我的作业拉下好多喔。”同志们,你说我该说什么呢?我说:“没关系,对不起,再见!”
可是在五分钟之后,兵兵得意洋洋地把那个女孩子带出来。我惊讶万分,还带了点酸溜溜的味道。我终于忍不住强烈的好奇心问兵兵。他悄悄地告诉我:“我跟她说如果她不出来跟我们玩,我就死在她面前。她就出来了,就这样。”
你们大概可以从上面的文字里得出几个结论:1、我是个很无聊的人。2、兵兵可能是个很无聊的人。3、如果兵兵很无聊,他将比我更无聊。
可是你不得不承认,兵兵是个很有趣的人。正是因为这一点,使他在和女孩交往的时候,游刃有余,不像我,捉襟见肘。后来他跟那女孩子混得很熟,那女孩子便经常找我们。
说真的,我是很不习惯我们三个人在一起的感觉。兵兵总是能抓住并且从不放过每一个能表现自己的机会,逗得那女孩傻笑不已:“呵呵呵,真好玩,真有趣。”真他妈的天真无邪,纯真美丽,白璧无暇!而兵兵也很陶醉、由于这样一种成就感。我呢,自己的感觉就像一个……废物。
有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那女孩又找我俩。在一个唐代留下的花园里,我们开始踢毽子。我对此毫不在行,而兵兵和那女孩都是高手。我踢了一会儿觉得累了,走到一旁点了根烟。
不远处那个女孩的身影在金色的阳光里跳动。听着她的笑声,有一种忽远忽近的感觉。十月了,阳光灿烂,鸟叫得很好听。空气也很好闻,有一股熏衣草的味道。树上有几片黄色的叶子飘下来,有一片飘在我的头上,又有一片飘在了……她的头上,轻轻地。
突然鼻子里酸酸的,难过得说不出话来。
我大概是真的喜欢上这个丫头了。他妈的。
你带我走进你的花房
我无法抗拒花的迷香
我不知不觉已忘记了方向
事情往往是这样:当你义无反顾地赴汤蹈火的时候,你成为的角色就是这种过程所导致的牺牲品;当你不可一世玩世不恭的时候,世界便真正成为了你的玩物。在我已经准备好去追另一个姑娘的时候,兵兵却突然拉我去喝酒。于是就喝,喝得乱七八糟,然后就唱歌,唱“我爱北京天安门,天安门上太阳升”,唱“花篮的花儿香,听我来唱一唱”。后来我不唱了,只有兵兵一个人在那里翻来覆去地唱“姑娘姑娘,你漂亮漂亮,警察警察,你拿着手枪”!
我忽然发现,我根本不擅长于讲故事。在回忆中许许多多纷繁的细节总是用它那鲜活的色彩冲淡了故事本身的情节,让我不知道怎么重新收拾起那将要进行下去的叙述。似乎只有些变化还比较清晰。还是从阿朱开始吧。因为疼痛的感觉或许能让我稍微清醒些。
1、阿朱的故事
阿朱是个很好的女孩子,她长得很可爱,也很聪敏,笑起来的样子让我目眩神迷。虽然我很不愿意,但是我必须承认,我迷上她了。当一个年轻人喜欢上另一个时,事情还不怎么严重,可是,当一个迷上另一个时,有时候就变成一种变态。
我永远忘记不了那片让人发傻的大沙漠。在我的记忆中,沙漠不是通常所具有的金黄色,而是一种带着朦胧的鲜红。沙漠很大,像海一样,连绵起伏的沙丘在我和阿朱的四周静默着,像凝固了的波浪。脚下的沙子很细,因此我们脚印消失的方式就好像是被水冲掉的一样。风在寂静的荒原上吹着,像一个流浪的歌者。
阿朱说:“你说,我们能走出去吗?”
我说:“阿朱,你的手好凉。”
阿朱说:“假如我们走不出去,你会不会一直陪我?”
我说:“阿朱,你冷不冷?”
阿朱说:“我爱你。”
我说:“阿朱,拉紧我。”
阿朱说:“我爱你。”
我说:“我也爱你!”可是事情真的是这样的吗?真实的事情在我的一遍又一遍的回忆中变得越来越模糊,以至于让我自己也不那么自信。总之,我承认我自己是个不那么真诚的人,因为,我总是不能制止自己美化那也许并不怎么好看的过去。或许,阿朱并没有说过那些话,又或许,我也没有那么勇敢和坚强。
你说我世上最坚强
你说我世上最善良
我不知不觉已和花儿一样
日子在我的惊诧和好奇中不断滑过。那个女孩子成为了我的女友,每天,我们一起上自习,然后在东花园里拥抱、接吻。之后,我们会绕远路经过四大发明广场,在那里说一些悄悄话,甜蜜地拥抱、对视,再然后,我们会从科学馆旁边的小道穿过中区拥抱相依地回宿舍。然后,当我躺在床上的时候,我会小声哼哼起这首好听的歌,在月光撒进的窗口,我的歌声会传得很远,很是悠扬。
你说我世上最坚强
我说你世上最善良
你说我世上最坚强
我说你世上最善良
谈恋爱也许就是这样吧,我想。女孩子真是奇妙,我想。我应该和她厮守到老,我想。
这首歌的词儿我一直没看过,后面的词儿我一直听不太真切。因为我没有时间再去仔细听它,我在谈恋爱呢。一直到有一天,我的女朋友抱着我问我:“古力,你的嘴怎么有那么大的烟味?和××的一样。”
我:“啊?——”
“你知道我昨天晚上干什么去了吗?”
“不知。”
“我去看电影了。《拯救大兵雷恩》。和××一起。”
“是……吗?好看吗?”
“你真的……要我说吗?”
“……”
“昨天晚上,他是抱着我看的。而且,他吻了我。”
我在很久以后仔细分析这件事的时候,怎么也得不出自己想要的结论。说真的,我爱她,因此我不愿意承认问题出在她身上,但是我也不愿意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人们总是太容易原谅自己,而把所有的怨气都发泄在生活头上。我也是一样。因此,我又开始了单身,带着苦大仇深的表情和一如既往的渴望。
你叫我留在这地方
你叫我和他们一样
你看着我默默地说
不能这样
很久以后,我找到了那盒磁带,认真地听完了这首歌。原来,歌的名字叫做《花房姑娘》,崔健唱的。这时,我已经二十二岁了。
我想要回到老地方我想要走在老路上
可我才知道我已离不开你姑娘
我就要回到老地方我就要走在老路上
可我才知道我已离不开你姑娘
我叫古力,今年二十二岁。我追过一个女孩子,她很爱踢毽子。我和她一起去了沙漠,后来她说她喜欢我。再后来,她离开了我。我有一个好朋友,他叫兵兵。我们曾经一起喝过酒,一起聊过女孩,一起出去玩。后来,他有了一个女朋友,名字叫阿朱。
古力年轻的时候留着很帅气的分头,整天胡子都刮得净净的。喜欢写文章,他是我们这些中间最早拿电脑写作的人。写出来的东西都很好,只是不注意标点符号的用法。他很早就在外面租房子,很早就和女朋友同居。他和女朋友分手都是因为一些看起来很小但是很能反映问题的事情。分手之后他们还是朋友。考试过不了抽上一根烟弹一会儿吉他就不再去想。后来他开始留长头发、留胡子,开始不修边幅,但是周围还总是有女孩子。
其实我知道,他每一次都是认真的。
第四部分 初冬的一天,傍晚
75
初冬的一天,傍晚。窗外的冷风呼呼地刮着,我躺在床上,看一本需要死记硬背的文科方面的课本。这门课自从我搬到外面后就从来没上过。遇到老师点名,我就让同宿舍的变了声音给我在人堆里喊一声。这老师很少布置作业,只是有一次让每个人走到讲台上谈一谈对腐败问题的看法。我到讲台上胡说一气,平时表现的分数就有了。闲来没事的时候再把书翻一翻,临考试把老师划的重点在两三天之内背完,得个七十多分是没问题的。大学里面为了增加学生的人文修养所开设的课程大部分都是这样的。
手机响了,是陈茜。她说:“突突,一天没见我,想我不想?”
我觉得这丫头真是可爱,她现在打电话几乎每次开头的第一句话都是这么说的。我笑着说:“想,肯定想。”
“我告诉你一件好消息。”她压着嗓门说,怪神秘的。
“什么好消息?快说吧。”
“今天听我们辅导员说,我有可能被保送研究生,如果我的成绩继续保持现在的水平的话。”
“真的?Fuck!”我真替她高兴,但是说实话,好像还有一丝嫉妒在里面。
“突突,你刚说什么?怎么现在越来越不像话了?一点都不含蓄。”
我急忙辩解道:“你理解错了你理解错了。我刚才说的FUCK是感叹词,而不是动词。”
“哼——”我猜得出她一定噘了噘嘴或者皱了皱鼻子。
“你在哪呢?快回来吧。”
我的话音刚落,陈茜推门而进。她往我身上一跳,我急忙接住她。她的手臂环在我的脖子上,在我的额头上夸张地亲了一下:“大傻瓜,没想到吧。”
“说不上来。你即使不被保送,自己考也考得上的。”
“那多苦呀,整天起早贪黑,非掉几斤肉不可——人家遇到这么高兴的事情,连声祝贺的话都没有。”她鼓着脸蛋,冲我翻白眼。
我觉得有点累,把她平放到床上:“我还没来得及说呢,你这么着急干什么,哪有像你这样的,逼着别人说。”
“今天心情好,咱们得庆祝庆祝吧。”她站起来,搂着我说。
我闻着她头上香香的味道,说:“肯定要庆祝。”
“去哪?”
“你说去哪就去哪。”
“真没情调!连一点创意都没有。”她在我肩上捶了一下,嗔怒道。
我嬉皮笑脸地说:“我很丑,我也不温柔,但是我是真心的,而且从不会说谎。”
“学得一点都不像——要不这样吧,我们先去吃饭,然后你陪我去迪厅跳舞。”
我说:“OK!”长这么大,我还没有去过迪厅、舞厅之类的地方。
我们出门的时候,走在路上的时候,还有在吃饭的时候,我真希望她能问我,问我说:“突突,我现在被保送研究生了,我俩以后怎么办呢?要不你也考研吧。”但是她没有。我因此有点闷闷不乐,但是我努力没有表现出来。我想,可能我这人太敏感了,心眼也太小了。
这家迪厅从外面看不像电视上经常出现的那么高级。可能里面大多是附近的学生。我买了票,每人十块钱。那扇用半透明的玻璃做成的小门上有用彩色的涂料喷出来的“fuck”、“Iloveyou”、“go”之类的字样,真是惹人发笑。
进门时我问她:“你经常来这种地方?”
她回过头,拉住我的胳膊往里走:“那是以前,和你认识之后就再没来过了。”
我问自己:我是不是拖累了她?我是不是让她没有了自己独立的生活?在我要继续思考的时候,我“轰”的一下就猛地进去了,那感觉好像是进了洗澡堂。
迪厅里空气不是很好,但是比外面暖和多了。光线阴暗、灯光闪烁、音乐声震天,我花了几分钟才适应过来。我们刚进去的时候人还不多,我和她先找地方坐下来。
“要不要先喝点东西?”她问我。但是我觉得这句话是应该我问她的。我猜想她能够看出来我这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这姑娘真是太聪明了。我觉得我和我班那帮人相比已经算够聪明的了,但是我不得不承认,在有些方面,陈茜比我聪明多了。
“不了,呆会儿再喝吧。我不渴。”
“那就走吧。”她伸手拉我。
“干什么?”
“跳呀!你来这地方难道是为了坐一坐吗?”
“别别别,你去跳吧,我坐在这里看你跳就行了。我就不会跳。”我急忙摆摆手,说这话的时候我的脸竟然有点发热。我想可能连我自己都觉得我真是个大老土。
“走吧,真是的。”她继续拉我。
“不去,真不去。你先去跳吧,别管我。”
“那你先坐在这里看我跳,待会你和我一起跳。”
“Ok。”
“Youpromise?”
“Ipromise。”
她脱下外套,扔在我怀里,朝我挥挥手,向迪厅中央走去。
她脱去外套,里面黑色的薄薄的衣服使她曲线毕露。我看见她柔软的身体随着音乐的节奏任意摆动,但是每个动作都是那样的迷人,像是微风里摇摇摆摆的柳树。我似乎从来没有在这样的距离这样的角度打量过她。她身上的灯光闪闪烁烁,而她好像神奇的精灵时隐时现,时而从天而降,时而从人群中一闪而出。她隔一会儿就朝我挥挥手。于是我也朝她挥挥手,但是我想她一定看不见我在黑暗角落里来自内心的真诚的微笑,看不见我满含爱意的目光。我发觉我是多么的爱她,就是那种义无反顾根本讲不出什么原因的爱。我爱她的缺点也爱她的优点。我想为了她我可以做一切事情。我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她,看不见她的面貌,只是一个黑色的散发着迷人光芒的轮廓。这小小的身体中蕴藏着这么多叫人惊奇的活力。她喜欢玩篮球,善于长跑,常常在我们学校举行的运动会上拿奖牌。她学习名列前茅,现在她又有可能被保送研究生了。但是这一切都不影响她享受阳光享受生活。她在做爱的时候发出来的声音使人怀疑那到底是不是她这个小小身体所能发出的。我想住在我们对面的一定可以听得到。我有时候会用手掌捂着她的嘴,但是她总是含着我一根根手指吮吸着、轻轻咬着,最后我不得不让她咬着一块洁白干净的手绢。在兴奋的时候她的手紧紧地抓着我的胳膊或者肩膀,留下一条条血痕;或者咬我的肩膀,在上面留下青色的牙印。
疯狂的音乐声逐渐隐退。我猜想他们也该休息休息了。我要了两听可乐。
她接过已经打开的可乐,仰头咕嘟咕嘟猛喝,然后长长地吐了口气说:“太爽了,好长时间没有这样痛快过了。”
我看着她笑了笑,没说话。
“怎么样,我跳得还不错吧?”她跷着二郎腿,得意洋洋地问我。
“不错,真不错。”他妈的,我这么说着,真恨我这人怎么老是拙于言辞,连句夸奖别人的话都说不好。
“真没想到,你还有这么多的爱好。”我说。
“所以说,你应该跟着我好好玩。你知道你为什么很容易感到无聊吗?是因为你喜欢干的事情实在是太少了,一放下那几件事情,你立刻就感到不知所措了。”
我想了想,觉得她说得挺有道理的。
她喝了口可乐,继续说:“像我,我的座右铭就是:Workhardandenjoyhard。”
“是啊,我活得太沉重了。”我叹了口气说。但是我想说的是,我也不愿意这样呀,我也希望我成天无忧无虑活得快快乐乐。但是我没有办法,我生下来就是这副德行,实在是改不了了。我想这就是我的性格。长到这么大,要改变一个人的性格已经并非易事。
之后我们静静的喝着可乐,看着周围窃窃私语的人,听着立体感很强的音乐。我喜欢在这样的环境里思考。在拥挤的人群中,我觉得我俩真像一对小夫妻。
告诉你我等了很久
告诉你我最后的要求
我要抓起你的双手
你这就跟我走
这时你的手在颤抖
这时你的泪在流
莫非你是在告诉我
你爱我一无所有
噢……你这就跟我走
噢……你这就跟我走
疯狂的音乐声再次响起。她站起来拉我去跳。我已经向她许诺过了她跳完之后我也去跳,就不好再说什么。在快速变幻闪烁的灯光里,我很难辨认出周围人的脸,除了陈茜。她拉着我的手在我耳边大声喊着说,跟着音乐的节拍就可以了,你想怎么跳就怎么跳,想怎么扭就怎么扭。我开始的时候有点紧张,四肢僵硬,感觉自己像笼子里正在被展览的大猩猩。在她的带领之下,我逐渐放松。周围都是陌生人,我谁都不认识,在震耳欲聋的疯狂的音乐的刺激下,我忘了自己的名字,忘了脸上成天到晚戴着的面具,忘了已经发生的稀奇古怪的事情,忘了明天的担忧,忘了离我时远时近的爱情,忘了乱七八糟的什么事业什么前途,我疯狂地跳起来,手舞足蹈得意忘形,不管舞姿难看别人笑话。这样的感觉太好了,这样的放纵方式太好了。我觉得我活得太沉重,我过得太压抑。我这么在黑压压的人群中跳着、叫着,想哭。
在快要跳完的时候,我猛然间想起了电影《离婚了,就别来找我》里面那个可怜的小老头。他也是像我一样在舞池里傻傻的晃来晃去,而带着他来的,也是一位漂亮的姑娘。他好像也是第一次来跳舞。这个小老头也是像我一样热爱写作,不同的是他最后成功了,而我现在仍然是前途一片茫然。我记得他倔强地说,说他觉得自己就像一只小虫子,搞好了,变成了美丽的蝶